2014-05-02
◎ 陳明鴻
太陽花學運攻佔立法院的行動已光榮退場,但,公民意識真的被喚醒了嗎?公民意識是否被感性綁架了理性了呢?
仔細回顧學運結束以來的日子,有了接續的大腸花論壇、反對開發道路保護石虎的環團運動、苗栗反風車的攻佔經濟部中庭行動、路過包圍中正一分局的行動,直到最近反核團體發起的全面癱瘓台北交通重要樞紐的忠孝西路,以及昨日網友發起的於五一勞動節癱瘓台北捷運抗爭手段。在此,筆者要呼籲上街抗爭的民眾與發起活動的策劃者,千萬要謹記,即使原先的訴求再怎麼具有正當性、高民意,最終回歸到參與者與組織者當下所做的判斷,於感性之餘,是否也應該要好好以理性思考之後的後果?否則若一個錯誤或不當的抗爭行動模糊了原先的焦點,甚至被反方作為攻訐的目標、成了中立者抱怨的眾矢之的,都不是參與者與組織者所願樂見的。
因此,有句話是這麼說的,希望社會運動的參與者與組織者也能謹記在心:「當你越是熱情投入時,你就越必須冷眼旁觀。」筆者也深信,「我們終將懷抱著理想,也終將承擔著責任一直走下去。」
(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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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2
◎ 吳傳立
就算像我這種大學聯考歷史分數很低的人,也能夠理解一些歷史的常態循環。如果你要等著絕大多數人都歡欣鼓舞地接受才往下一步走,那麼我們永遠邁不開前進的步伐。
在行為具備正當性的前提下,一小撮的人用激烈的手段喚醒大家的注意。因為具有正當性,所以認同的人越來越多─雖然認同的人未必敢挺身而出;這一小撮人如此正當,面對壓迫竟又如此堅定,所以認同的人越來越感動。
認同,加上感動,會讓越來越多的人加入那「一小撮」人,越來越多人挺身而出。只要越來越大的壓力到了一個臨界點,未必要到「絕大多數」,壓力逐漸讓執政者喘不過氣,於是剩下兩種可能:一種是讓步,另一種則是奮力一撲,然後終究被衝破。
號召藉由搭乘手段來「癱瘓」捷運,竟然涉嫌刑法一五三條與一八五條?加上行政院對於部分警察不當使用國家暴力與剝奪新聞自由的默許,可以看得出來,馬政府已經開始喘不過氣來。
若說要「衝破國民黨」,目前的客觀情勢看來其實不可能;可是「衝破馬金江王」,應該是不少人的共識。只要持續違憲亂政,真相會不斷持續發酵、會有越來越多的民眾逐漸被說服;只要持續上街抗議的人群,持續被不當驅離,就會有越來越多的人被抗議者感動。
時間永遠站在具有正當性的那一方。歷史從來如此。只要我們夠堅定。
(作者從事金融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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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2
◎ 廖怡君
羈押的法律精神應該是:「若不羈押該人,則無法保障大多數人的安全與利益。」應該是在這種情況下,才有申請羈押的必要。羈押是剝奪人的人身自由,檢察官在申請羈押時,要非常謹慎,不是想羈押就可以羈押的。
因此,當我讀到警政署將對上街抗爭者蒐證交予檢察官,以進行「預防性羈押」,我覺得實在太匪夷所思了,於是去查了相關法條。
刑事訴訟法第101-1條的內容,羈押條件不外乎放火、強制性交、妨害自由、恐嚇危害安全罪、竊盜、搶奪、詐欺、恐嚇取財這類「如果發生將導致嚴重後果」的情況。但是民眾上街抗爭,到底會發生什麼「嚴重」的後果呢?是的,可能會令有些人覺得社會很亂,但這個亂,只是揭開了寧靜和平的假面。
政府最喜歡說依法行政,但仔細閱讀法條,究竟有哪一款適用於上街抗爭的民眾呢?警察居然想以「預防性羈押」來嚇唬抗爭者,門都沒有!
(作者為自然生態寫作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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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2
◎ 傅祺瑋
核四到底要不要廢除呢?如果以為台灣只要克服地震與海嘯就能安穩的興建核四,那就大錯特錯了。這個答案在許多歷史事件,如車諾比、三哩島、福島等等的核災,就已經扎實地把答案告訴後人。況且核能產生的核廢料也威脅著台灣國人,你說核廢料不都放在蘭嶼一桶一桶的黃色桶子裡嗎?其實核廢料分為高階核廢料與低階核廢料。放在蘭嶼的屬於低階核廢料,也就是不小心沾染到核污的衣服、褲子或物品等等。真正的高階核廢料也就是廢燃料棒,只能存放於核電廠的冷卻池裡。當你已經吃很飽的時候,還一直往肚裡塞食物,下場通常都不樂觀。冷卻池也是,核廢料早就超過正常值了,難道要等到台灣島發生核災才要重視這個問題嗎?家園只有一個,悲劇無法重來,遠離核能,天佑台灣。(作者為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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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1
◎ 張錦傳
不論是郝龍斌四月廿八日在市議會接受質詢時,說反核群眾佔忠孝西路的行為是劫機,或是董智森說林義雄絕食是「綁架台灣社會」,以及唐湘龍說林義雄的絕食是「一哭二鬧三上吊,不聽我的,就死給你看」、「就讓他絕下去吧!」其實這三個人的言論靈感應該都是來自一月十五日成大歷史系教授王文霞批評說鄭南榕的行為是「伊斯蘭的自殺炸彈客」。所以都無新意。
但是郝龍斌卻在二○一二年鄭南榕殉道廿三週年時,同意把鄭南榕自焚地所在巷址,更名為「自由巷」,郝龍斌不是人格分裂,而是成立自由巷時,是為了選票謀大位考量,而四月廿八日市議會上才是他鴨霸的真面目。
(作者為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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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1
◎ 黃昱凱
近來警察對街頭民眾的驅離方式屢受爭議,郝龍斌在最初三二三行政院驅離時置身事外、四一一中正一驅離後多日,推給警察局長黃昇勇負責。但到了四二八忠孝西路的強制驅離,郝龍斌反而第一時間表態力挺警察不擇手段完成任務。
在最初有些源自於對警察辛勞的支持。但隨著無數證明部分警察失控使用殘暴血腥手段的證據出現。郝龍斌反在此時選擇力挺,顯然不再是最初所言依法行政可以解釋,箇中目的就是為了向深藍支持者表達立場,為往後的地位佈局。尤其馬江在核四議題上似乎略微對綠營軟化,郝順勢在此時爭取盟主地位。
這樣的算計並沒有什麼學問,就如白狼追求兩岸統一,雖非主流民意,但終吸引到最極端一群人的支持。郝龍斌卸任後已無退路,當然不能再走中間軟性路線。而放任警察暴力、積極驅趕民眾,也許和主流多數民意大不同,但對於吸引黨內極端支持者的認同,自然是他的一著棋。
以此觀之,郝龍斌的表態,和白狼的作法是一樣的。
(作者為國立中正大學國際經濟學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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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1
◎ 李欣芬
郝龍斌將反核民眾當成「劫機犯」,但二○○六年九月九日紅衫軍之亂時,民眾集結於總統府前的凱達格蘭大道靜坐,當時的台北市長馬英九破例核准其廿四小時的集會遊行,而那時的郝龍斌正代表中國國民黨參選台北市長,馬郝兩人不但數度前往贈送早餐表達支持,並在現場陪同靜坐!
十月十日紅衫軍發動「天下圍攻」,此活動未經合法申請,當天下午紅衫軍突然改變路線,轉往忠孝東路,朝台北東區的SOGO商圈遊行並就地靜坐,所到之處百貨公司與各行業商家業績較往常萎縮,亦即生意人成為最大的受害者;晚上紅衫軍持續佔領忠孝西路,直至十一日凌晨四時才遭警方強制驅離。
紅衫軍打著「反貪腐」的旗幟,進行著倒扁的活動,郝龍斌挺他們,因而佔領忠孝西路時置若罔聞。然而反核民眾並非為自己的利益,而是為後代子孫,郝卻以劫機比喻,實在荒謬!
(作者為台灣教授協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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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1
◎ 黃世澤
在馬英九民望低迷之際,法務部長羅瑩雪簽署命令把五名死囚槍決。本來台灣以槍決執行死刑已經很不符合現代人權要求,台灣警察、檢察官和法院做事方式,亦很容易造成冤假錯案,根本不應執行任何死刑。而在四月廿九日簽署執行案件中,杜明郎、杜明雄案完全依靠中國公安局提供證據定罪,這與引進中國公安透過台灣法院幹掉台灣人無異。
杜明郎、杜明雄所犯案件在中國發生,調查都是中國公安局,眾所周知中國公安做事不符法治社會要求,台灣法院根本不應無條件接納中國公安局提供證據作定罪之用。但根據未經立法院審議卻已生效的《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台灣法院可以視同接納台灣執法人員證據一樣接納中國公安局提供的證據,結果杜明郎和杜明雄卻因此判死。
香港法院有時會接納中國公安的證據,但一般很難在法院上禁得起考驗,因為香港法院有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原則,也有一大堆英國留下判例約束,法院亦必須按控辯雙方要求傳召負責調查的中國公安作供,中國公安粗疏做事方式,很容易出現令定罪不穩的疑點,被告因而脫罪。但台灣沒有這種司法保護,一旦中國和台灣要約定幹掉某人,只要中國羅織台灣人在中國犯案的證據就可以槍決一個人,那台灣人的生存權利還得到保障麼?
台灣司法系統過往判過的冤案表明,台灣沒有實施死刑的條件,相信人世間也沒有司法制度可以百分百保證不會判錯死刑犯,造成無可挽救的傷害。而中國黑箱協定下定罪那些案件,必須重審,否則不應執行任何死刑,如果台灣人容許這類罪犯被槍決,一旦有台灣人得罪中國,很可能死於法務部槍下,這與白色恐怖重來完全沒有分別?相信羅瑩雪是想用槍決中國判的死囚,阻嚇台灣的反對力量,這實在太令人心寒。
(作者為居港英籍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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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1
◎ 林鴻達
香港社會秩序開始混亂是伴隨自由行而來,○九年俗稱「雙非孕婦」(即父母非香港居民) 湧港產子影響本港家庭,問題就逐步惡化。再到近年搶購奶粉、尿片、日用品…,影響到日常生活,才為港人所關注。
港人用手機拍照、攝錄,上傳至網上或交予傳媒,進行另類公審,是因為一直以來執法部門即使收到舉報,甚至目睹他們便溺,卻不去緝捕。除了便溺之外,中國遊客的惡行還有隨處大聲喧嘩,乘車買票、商店購物付款不排隊。可是禮貌的請他們遵守秩序卻不得要領,偏要放聲大罵才會就範。香港有法例訂明不許隨處「方便」,但中國遊客賴在大街小巷、鐵路車廂車站之外,更過分的明明公共廁所近在咫尺也在路邊排泄。
而且,這次事件鬧大之後,蘇錦樑、袁國強、黎棟國等可說是直接涉事的官員只叫市民要冷靜,甚至要包容這類行為;中共喉舌報刊狠批港人。中共和港共只在火上加油,像是擔心暴力衝突不會發生的瘋狂態度。
而中國人更野蠻的在網上發難,說要集體到香港隨處撒賴。這種思想是源於中共常以東江水、糧食、CEPA等向中國民眾灌輸「香港自回歸以來受盡中央的恩惠」、「要不是中央政府香港早就完蛋」的歪理,煽動群眾針對香港。
只要港府堅定執法,中共停止煽動,就可化解這坨童便引發的危機。但觀乎中共港共的態度和言論,實在不容樂觀。只怕中國人的惡行與港人對法律和衛生的堅持對著幹,最終爆發有如二二八的大規模衝突。事到如今,只能祈求蒼天保佑好了。
(作者為香港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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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1
當全國多數人將目光投向三月學運、四月廢核之際,國民黨中常會昨天「備查」了主席馬英九提名的三位新任副主席郝龍斌、朱立倫、胡志強人事案,做為舒緩社會不滿的回應。這個政治動作,表面上的理由是擴大決策圈,引入地方首長到黨中央表達民意,實則透露出了當局處於權力危機之際的慣性反應,那就是更加抓權諉過;其具體的實踐與目標,正是力求穩住今年十一月底即將舉行的「七合一」選舉。
公開與透明的資訊,是民主社會對政府行使有效監督的重要前提,但是在政治實務運作上,人民「知的權利」往往招致各種主客觀因素的蒙蔽,使得監督的效度大打折扣,其中最要者,就是當權者真正的決策動機,通常經過刻意包裝,與表面的言說無關。因此,總須層層抽絲剝繭方見真相。
台灣,民主體制尚未成熟建構,如果人民再參不透政客的目的,將使得選舉不但徒具民主形式,也將淪為僅是政治人物合法取得授權的途徑,從而更加失去經由選票進行制衡的最終機制。因此,監督要有力,一定要與選票結合,不能脫鉤思考,尤忌健忘短視。
為何遭遇執政失敗的馬政權,現在所有作為都是著眼於選舉,而不是自省改革?這由當權者只把黨內異議的實力人物拉到體制內去關門說話,對於外部的公民抗爭訴求卻百般拖延、虛與委蛇,可以得證。既然如此,國人就需要同步警覺刻在各縣市悄悄進行的政黨提名初選,國民黨是不是趁著大家不備,正在動員懸殊的資源人脈,全力鞏固地方執政權,以便在幾個月後,取得主政天怒人怨、大選照樣勝利的結果?果若如此,人民會有何種反饋?又該如何防範?
最近,《商業周刊》做了二十縣市的調查,發現若干縣市若不是靠中央補助,財政惡化的嚴重性早就如同底特律已經宣布破產;這些縣市中,首長民調反而居高不降,究其原因,煙火施政、福利黑洞,解釋了反差之所在。值得注意的是,苗栗被列為唯一瀕臨腦死的縣市。回顧這些年來劉政鴻在當地大搞土地財政,所造成的不幸事件為全國矚目,然而經過年底這一役,苗栗政情會改觀嗎?
台灣的地方治理中,貪瀆腐敗形成結構性問題,是另一個啃蝕區域發展的沉痾,這個現象在一黨長期執政的縣市,猶如百毒之蟲死而不僵,例如南投縣長李朝卿因貪汙被停職,這類縣市通常伴隨的是人均建設相對落後,受苦的是縣民,然國民黨中央的督促與內控何在?
另一型極為特異的模式是彰化縣,縣長弟弟卓伯仲東窗事發,哥哥卻強力支援副縣長以「代理人」之姿爭取出線,初選期間以超過比例原則的縣府資源大量投入,不懼外界側目地瘋狂輔選,甚至被同黨競逐者指控行政不中立、指涉背後不單純,亦不改其色,這又是台灣地方自治該有的常態嗎?
以上種種,僅是試舉其例,旨在說明每個投票權人如果無法自我提升投票的意義,轉變投票行為的模式,繼續停留在傳統的政黨思考、人脈關係、地緣偏好、甚至利益取向之下,而不由首長的施政實績、透過輪替來大掃除,來做個比政客更聰明的選民,那麼羊毛出在羊身上,終究是要由自己與子孫來承擔,同時也提供了八%總統可以繼續我行我素、獨裁專斷的堅實基礎。
從這個角度看,撕開文宣的包裝,發現核心仍是選舉,同義詞是權力,則台灣想要進步與革新,唯有不斷地自我提醒要用選票給當權者教訓,才算是充分理性後的不服從,也才可能完成比較具有長期效果的公民反抗,那麼,從現在開始,我們必須兩眼分工,用另一隻眼來注意這次的七合一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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