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冠英爽退未啟動?陳其邁PO公文打臉銓敘部

陳其邁怒批「白紙黑字,豈容狡辯!!」(圖擷取自陳其邁臉書)

2015-01-07  16:15

〔本報訊〕銓敘部今天否認週刊報導前台灣省府外事秘書郭冠英將爽退一事,並強調郭的任用權未釐清前,不會啟動郭的退休案,對此,民進黨立委陳其邁拿出銓敘部去年12月份函復監察院公文打臉,怒批「白紙黑字,豈容狡辯!!」

  • 陳其邁拿出銓敘部去年12月份函復監察院公文打臉。(圖擷取自陳其邁臉書)

    陳其邁拿出銓敘部去年12月份函復監察院公文打臉。(圖擷取自陳其邁臉書)

  • 照片指出任命案「無明顯不合之處」。(圖擷取自陳其邁臉書)

    照片指出任命案「無明顯不合之處」。(圖擷取自陳其邁臉書)

郭冠英退休一案,引起外界關注,今天傳出郭冠英可望於1月中爽退,銓敘部上午出面反駁,強調在釐清人事權是否合法之前,郭的退休案暫不處理;陳其邁稍早在臉書分享3張銓敘部函復監察院公文照片,圖中並指出任命案「無明顯不合之處」。

陳其邁批評,「有圖有真相,讓銓敘部雞嘴變鴨嘴!銓敘部函復監察院,企圖護航郭冠英爽退公文在此,白紙黑字,豈容狡辯!!」而民進黨黨團也強調,一定會緊盯銓敘部,絕不允其核准郭的爽退案。

週刊今天報導,銓敘部不甩監察院,讓曾因發表辱台言論而遭彈劾停職,後又回任台灣省府外事秘書的郭冠英可於1月中爽退,並領取每月6萬多的月退俸;銓敘部退撫司司長呂明泰今天表示,郭冠英的退休案在其回任省府的任用權尚未釐清前,退休案不會啟動,但稍早陳其邁拿出公文打臉銓敘部說法。

2014-05-13
退場的太陽花學生留贈立法院長半部《官場現形記》,其實李伯元的這部譴責小說不過時,今天台灣官場「腐朽、黑暗與無恥」的「升官發財故事」,絕對有過之而無不及。郭冠英與謝啟大「酬庸—過水—爽退」不讓人觸目驚心嗎?郭案正受監院調查,原來「高級外省人」可以擠掉其他優秀競爭者而獨占鰲頭!從郭看謝,知過半了
謝啟大五月二日被爆料,五月八日下台,僅僅一週,謝啟大「滿口仁義道德」,可以公評。她的表演,擇其大者解析於下:
先問:開除還是請辭?明明被開除了,謝啟大竟公開宣稱「請辭獲准」。原因呢?謝說「我不容許媒體、民代任意污衊我。」事實是,市長郝龍斌遞給她一把自我了斷的手槍。郝看到謝在中國鳳凰衛視節目大罵三一八學運的影片,於是主動去電,要謝「知所進退」,且在次日記者會明確指出這是她「請辭」的重要因素。只要對比謝辭職前巴著官位聲色俱厲地「問心無愧」、「服務市民」及「沒打算退休」的嘴臉,就知道全是欺人之論。
其次,到底誰污衊她?踐踏她尊嚴的,並非媒體、民代,而是她的親兄弟。知姊莫如弟,她的兄弟指控她市府職務全是「酬庸」,還爆料她的私言:「上班看小花、小草」,期間至少出國三次,故而勸謝「不要再領這不公不義的薪水」。謝啟大的不公不義,搞到自己兄弟都看不下去而「大義滅親」了。
那麼,謝是不是「酬庸」?活活餓死的八歲女孩,當然是謝督導業務下的犧牲者。謝啟大死不承擔,說什麼她去年底已調離督導婦幼保護業務,現在負責市長交辦業務云云;然而,早一天受訪,明確表示她「目前負責受虐、家暴幼童保護…。」再前二日,市府發言人張其強也表示,郝聘用謝,主要基於社會福利方面的專業與經驗。人在公門,謝不但不修行還作孽,作孽之不足,還卸責,臉不紅氣不喘!
再看,千里求官不為財?謝啟大一再強調一旦回任法官,薪水及退休金是現在三倍,甚至在政論節目中表示,「十年前離開立院,依法可以申請回任法官」,結果被打臉,主持人及名嘴拿出法條,馬上戳破她的謊言;更何況她有不名譽前科,判過刑還被通緝過,再依《法官法》「有損法官職位尊嚴」條,她可能永遠回不去。所以拿「回任」以掩蓋「酬庸」,反而愈挖愈臭。
至於有沒有一邊在市府任職一邊當律師?所謂「義務輔佐人」是不是狡飾?當年保證羅福助「不會逃亡」而跳票是不是「黑道輔佐人」?更別問在中國到處當仲裁人,具不具中國籍了?
謝啟大風波不過一週,「其興也勃,其敗也忽」;活脫脫演了一齣黨國的「官場現形記」。她說「因為我是謝啟大」,果然。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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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5
◎ 陳敬寰
NBA快艇隊老闆史特林,因為被媒體爆料私下有種族歧視的言論而遭到聯盟重罰,除了被罰聯盟史上新高的兩百五十萬美元外,還遭到終生禁賽,不得參加任何NBA的賽事或公開活動,甚至連球隊的辦公室都不能進入,聯盟甚至要逼他將球隊給賣掉,全NBA及美國社會無不對史特林的言論大加撻伐。姑且不論NBA的處罰是否有違比例原則,但至少向社會宣示反種族歧視的決心。
反觀台灣,曾經「公開」(史特林只是「私下」)發表「台巴子」、「高級外省人」等言論的前新聞局駐外新聞秘書郭冠英,卻在事後僅受到撤職並停止任用三年的處分,更誇張的是竟然能在屆齡退休的前一刻重新回任公務員,隨後快快退休享有終身月退俸的待遇。郭冠英雖然疾呼「中華民國不是國家」、稱台灣為「瘋子島」,但他肯定在領退休俸的時候會很慶幸自己不是在美國,否則不要說是退休金,光是罰款就要讓他將一輩子的薪俸給吐出來。
郭冠英的例子其實是一面照妖鏡,透露出國民黨政府老愛喊別人「撕裂族群」,但碰到郭冠英就可以雙重標準,這面鏡子也可以試著檢視自己。台灣雖然曾簽署過聯合國的「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別懷疑,在中華民國還代表全中國的一九六六年),也號稱是個尊重多元的民主社會,但直到現在針對同性戀者、外籍配偶、外籍勞工、原住民、身心障礙者等身分者的歧視性言論依然絡繹不絕,甚至到了說了也不自覺的可怕地步,一個顯著的例子像是還有很多人稱呼原住民為「番仔」、「土著」。
如果說NBA史特林的例子能帶給台灣社會什麼啟示的話,大概就是從中深刻反省潛藏在心中不自覺的歧視心態吧!
(作者為國會助理,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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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5
◎ 黃帝穎
暫不論郭冠英與謝啟大的「大中國」意識,是否有資格領取「台灣人」繳稅供養的高額退休金。就法論法,郭冠英與謝啟大雖然「形式上」未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廿七條「已屆限齡退休人員,各機關不得進用」的規定,但機關任用即將退休的公務員,顯違反「機關人力運用之延續性」的行政目的,而不具實質合法性。簡單的說,任用郭冠英及謝啟大的台灣省主席林政則與台北市長郝龍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七條第一款規定,「行政行為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而政府機關人事任用行為,本屬「行政行為」,因此,機關對於人事考用及留職停薪之准否等行政方法的採取,必須考量是否有助於「機關業務之推展及人力運用之延續性」(參銓敘部八十七年台甄五字第一五九八八○五號函)等行政目的之達成。然而,監委調查指出,郭冠英未經合法程序即予任用,台灣省主席林政則已坦承有「程序瑕疵」。
監察院雖尚未對台北市政府立案調查,但省府與北市府聘任即將退休的郭冠英、謝啟大,讓他們短期到任,服務數月後可辦退休,而領走高額的納稅人血汗錢,這顯然無助於達成「機關人力運用之延續性」的行政目的,而違反行政程序法第七條的明文規定。依據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圖利罪」規定,郝龍斌、林政則明知違背法令(違反行政程序法),圖他人不法利益(高額退休金),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檢察官應主動偵辦!
(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2014-04-21  19:19

〔記者陳慧萍/台北報導〕曾遭監察院彈劾的前行政院新聞局一等秘書郭冠英,3月經台灣省政府任用為外事秘書,旋即於4月屆齡退休,依法支領每月8萬餘元月退俸,監委錢林慧君今天申請自動調查,釐清相關事實及責任。

  • 郭冠英3月經台灣省政府任用為外事秘書,旋即於4月屆齡退休,依法支領每月8萬餘元月退俸,監委錢林慧君今天申請自動調查。(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郭冠英3月經台灣省政府任用為外事秘書,旋即於4月屆齡退休,依法支領每月8萬餘元月退俸,監委錢林慧君今天申請自動調查。(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監察院表示,錢林慧君在98年間負責調查並提案彈劾郭冠英,此次再度申請自動調查,將深入瞭解台灣省政府任用郭冠英是否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等相關規定?任用即將屆滿退休年齡者,是否符合政府機關進用人才的慣例?相關機關及人員是否涉有違失?

郭冠英在98年間以「范蘭欽」等為筆名發表文章損害國家尊嚴,遭監察院通過彈劾,並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決議「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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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狼」張安樂(左五)今年除夕夜於自宅設宴款待,郭冠英(左四)夫婦等好友,照片被友人po上臉書後被網友發現爆料。圖:翻攝自網路
 
新頭殼newtalk2014.04.17 林雨佑/綜合報導

5年前曾以「范蘭欽」筆名發表辱台言論遭新聞局免職的郭冠英,3月悄悄以65歲屆退年齡入省政重任公務員,今(17)日又被網友在臉書發現他和「白狼」張安樂聚餐合照。郭冠英今天向《蘋果日報》記者坦承,他與張安樂是相識40年的好朋友,與其說張安樂是「黑道」,不如說是希望國家富強的「愛國知識分子」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
郭冠英表示,他與張安樂在大學時就認識,兩人於1980年代先後赴美,張安樂被竹聯幫大老陳啟禮吸收,他則考進新聞局成為紐約駐外人員;1984年「江南案」爆發後,張安樂遭美方以販毒罪名判決入獄達10年,郭冠英認為張安樂是遭誣陷,當時不斷想辦法為張平反、提供其家屬相關協助。

2009年郭冠英因為在職期間曠職、瀆職及以「范蘭欽」、「郭才子」撰文發表辱台言論,被新聞局以「蓄意欺瞞、言行不檢、嚴重損害政府及公務人員聲譽」為由免職,從多羅多被召回,在機場險遭台獨支持者圍毆,還是張安樂事先派中華統一促進黨員前往「護駕」,才讓他全身而退。

張安樂因案流亡中國,去年6月底才返台投案,睽違17年後,今年1月31日除夕夜在新北市中和自宅設宴款待郭冠英夫婦等幾名好友,眾人的合照被梁姓資深媒體人po上臉書後,被網友發現,在批踢踢上爆料。

郭冠英表示,今年過年前兩天他心血來潮,提議到張安樂家吃年夜飯,張安樂不但欣然接受,還不斷來電詢問,準備他最愛吃的菜,席間閒話家常、議論時政,氣氛相當歡樂。



郭冠英說,白狼率眾前往立法院,對太陽花學運嗆聲的事情,他也是看新聞才知道,他雖不認同學生違法占領行徑,但礙於重回公務員身分,所以私下透過友人去勸告白狼不要這麼做,以免激化事件,但白狼沒回應,隨後就帶人去嗆聲了。



至於外界常將白狼張安樂視為「黑道」,郭冠英卻認為,與其說白狼是「黑道」,不如說他是希望國家富強的「愛國知識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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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1 19:19
〔記者陳慧萍/台北報導〕曾遭監察院彈劾的前行政院新聞局一等秘書郭冠英,3月經台灣省政府任用為外事秘書,旋即於4月屆齡退休,依法支領每月8萬餘元月退俸,監委錢林慧君今天申請自動調查,釐清相關事實及責任
郭冠英3月經台灣省政府任用為外事秘書,旋即於4月屆齡退休,依法支領每月8萬餘元月退俸,監委錢林慧君今天申請自動調查。(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郭冠英3月經台灣省政府任用為外事秘書,旋即於4月屆齡退休,依法支領每月8萬餘元月退俸,監委錢林慧君今天申請自動調查。(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監察院表示,錢林慧君在98年間負責調查並提案彈劾郭冠英,此次再度申請自動調查,將深入瞭解台灣省政府任用郭冠英是否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等相關規定?任用即將屆滿退休年齡者,是否符合政府機關進用人才的慣例?相關機關及人員是否涉有違失?
郭冠英在98年間以「范蘭欽」等為筆名發表文章損害國家尊嚴,遭監察院通過彈劾,並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決議「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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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不適任公務員回任 立委提郭冠英條款

【經濟日報╱記者孫偉倫╱即時報導】
2014.04.20 06:27 pm
台聯立委葉津鈴今日表示,針對郭冠英回任省政府外事業務秘書,到職一個月即屆退並可領取每月八萬元的退休金一事,目前法令無法禁絕,因此將提出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郭冠英條款」修正案。葉津鈴表示,雖然無法阻止郭冠英申請退休,但至少亡羊補牢,可避免類似情形發生。

葉津鈴表示,曾因以筆名「范蘭欽」發表辱台言論遭新聞局免職的郭冠英,在3月時悄赴省府接任外事業務秘書,這種被免職公務員能在滿65歲前一個月回任公務員,這是行政機關非常罕見,這其中一定特權關說,甚至是高層安排的,省政府主席林政則若不對外公布關說者,絕對無法擺脫責任

葉津鈴說,公務員依法受到保障,但是這些犯錯不適任的公務員,依目前法令,被免職或停職者,並沒有剝奪再任公務員之可能。目前行政作業上,任何機關首長絕對不會冒著政治風險任用一個有爭議的免職公務員。因此,一旦免職,實質上,根本無回任公務員之可能,也更凸顯郭冠英回任公務員的不公平。

她表示,公務員經人評會記兩大過免職者或是年度考績丁等免職者,都經過嚴格的評審,其工作態度、品行操守或行為言論都不適任公務員,因而才免去其職務。因此,以公務人員任用法同意其回任公務員,顯然有立法上之違失。

葉津鈴說,為避免再發生郭冠英這種不適任公務員回任其形發生,提出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修正,增訂因公務人員考績法第第7條及第12條免職者,各關不得進用之文字。

【2014/04/20 經濟日報】全文網址: 禁不適任公務員回任 立委提郭冠英條款 | 要聞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8624643.shtml?ch=rss_endpopular#ixzz2zRS4cwfO Power By 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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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8
◎ 黃招榮
根據郭冠英本人的自述:他申請復職,一申請就通過。對此,台大PTT網站有網友指出,《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廿七條清楚規定:「已屆限齡退休人員,各機關不得進用。」而郭冠英復職才一個月就要過六十五歲生日,最快七月就可申請退休,省府任用郭冠英明顯有適法性的問題。另一名網友則補充《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廿八條第六項的規定:「依法停止任用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顯然郭冠英的復職案,有人包庇不法,且嚴重瀆職。
反觀前台北市中山國中教師蕭曉玲因為反對「一綱一本」的教育政策,控告台北市長郝龍斌違法。事後台北市也因為「一綱一本」遭到強烈的批判而終止。事實證明蕭曉玲老師有先見之明且仗義執言,理應恢復蕭老師的教職、名譽及多年來虧欠的薪資。然而不論蕭老師如何循救濟申訴管道為自己平反,屬於蕭曉玲老師的公平正義至今遲遲沒有到來。
一綱一本的廢除,社會已還蕭曉玲老師一個公道,然而站在政府暴力對立面的蕭曉玲老師,卻永遠得不到平反,郝龍斌甚至對蕭老師連一句道歉都沒有;但與馬英九政府的國家暴力融合為一體的郭冠英,卻可以無視法律之規定,且一申請復職就通過。再過三個多月,郭冠英就可以享受他最歧視的台灣人的血汗錢,每個月八萬元的終身俸,且在郭去世後,其配偶還可領一半,直到郭的配偶本人去世為止。如此的不公不義,簡直是「吃台灣人夠夠」。 (作者為國小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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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8
◎ 郭文彥
郭冠英復職一個月後,又要退休,退休後,每月可領退休金約八萬元。消息傳出後,引起大眾質疑,為何錄用他?誰決定的?
郭的自大與偏激,勾引出我六十多年來的記憶與回想。當我念小學時,學校部分教室借給部隊駐紮,那時的少校營長很英俊,治軍也很嚴格,廿四小時都有巡邏隊在街上巡邏,以防軍人違規。他也組織一支排球隊,常與老師的排球隊比賽聯誼。
有一位軍官常到我家和我爸聊天,我爸不會講北京話,就用筆談。我爸受日本教育,但漢文還可以,因此也聊得很高興。
念初中時,國文老師說,現在中國很多精英人才到台灣,對台灣的發展會有很大的幫助,那時我也很期待。有一天,班上一位新住民同學,長得高高壯壯,皮膚黝黑,他突然說「我們是高等動物」,我聽了大吃一驚,原來有少數新住民尚存有優越感。
在陸戰隊服預備軍官役時,發現那些老士官對充員兵都很照顧。有一位老士官跟我很要好,他常怨嘆,他在念小學六年級時,背書包到溪邊玩,就被軍隊抓去當兵,家裡都不知道,迄今音訊全無。我安慰他,將來反攻大陸就可以回家,他搖搖頭,即使沒戰死,回去誰又認得你,聽來令人心酸。
自郭說他是高級外省人,我才恍然大悟,原來外省人有分高級與低級。郭生活優渥,家庭美滿,是屬於高級外省人。而那些離鄉背井,孑然一身的老士官,難道是低級外省人?
(作者民營企業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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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外省人」萬萬歲

2014-04-19
「高級外省人」郭冠英五年前發表辱台言論遭撤職,今年三月悄悄地到省府任職,再過兩個月已達屆齡退休,月領至少廿二K乘三、四倍高額退休俸。當時新聞局的免職,再加上公懲會的撤職,現在看來真是逍遙無薪假,郭冠英真的真的是好高級啊!
郭冠英是個標準的投機小人,他在上班時間參與紅衫軍倒扁活動,當時他說:「參加倒扁對我升官發財,有直接影響。」就在馬英九執政後,新聞局長史亞平大力提拔,從薦任九職等出任簡任十二職等的加拿大外館主管缺,月薪廿三萬。真的是一路就升官發財了!
郭冠英擅長造假,在他出事後,一篇稱讚郭冠英的文章「談我的同事郭冠英」在媒體以投書方式刊出,結果經認定那是出自郭冠英自己之手,再冠上駐法新聞官潘╳╳之名。
二○○九年,郭冠英被記兩大過免職的理由是:蓄意欺瞞、言行不檢、嚴重損害政府及公務人員聲譽。維基百科上的記載,「郭冠英與馬英九總統夫婦熟識,後台很硬」,「郭冠英返台時,白狼派遣手下至機場護駕」,「力挺成龍不當發言」,「稱讚馬英九在八八水災的表現,拒絕外援是正確的,外國直升機不過運屍體而已」。
一個沒有靠山的公務員,在被記兩大過撤職後,會有機關敢再任用?合理的懷疑是,沒有政治介入與授意,絕不會有哪個機關白目到收郭冠英這張爛嘴!
愈寫愈幹,為什麼我們要容忍馬英九政府拿我們的血汗納稅錢,去養一個混蛋的後半生。而且居然,還有一個殭屍「省政府」存在這個世界上!(鄧蔚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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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前新聞局駐外官員郭冠英曾因辱台言論,遭到免職;上月初回任南投中興新村的省政府,擔任外事秘書,且今年7月退休後,每月可領6萬月退俸,引發爭議。有網友今於台大批踢踢(PTT)發起「一人一信塞爆銓敘部」活動,號召民眾寄信至銓敘部,請部長張哲琛免職郭冠英。
因發表辱台言論遭革職的郭冠英,2個月前已回復公務員身分,退休後可月領6萬。(資料照,記者劉志原攝)
因發表辱台言論遭革職的郭冠英,2個月前已回復公務員身分,退休後可月領6萬。(資料照,記者劉志原攝)
筆名「范蘭欽」的郭冠英,2009年擔任新聞局派駐多倫多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新聞組長時,由於撰文發表辱台言論,遭到免職。上月初,郭冠英回任外事秘書,且退休後仍可月領6萬月退俸,掀起風波。
有網友不滿郭冠英回任,今發起活動,要求網民一人寄一信,要銓敘部長張哲琛免職郭冠英。發起者質疑,銓敘部說郭冠英回任依法有據,「是依據哪一條公務人員任用法」?發起者更說,郭冠英已至屆退年齡的65歲,任何機關都不得進用;且2009年郭冠英違法,再任用也違反政治倫理,因此希望銓敘部給予免職。
「一人一信塞爆銓敘部」全文:
親愛的張部長哲琛你好:
請求您免職郭冠英。您說郭冠英回任依法有據,試問,是依據哪一條公務人員任用法?
違法任用郭冠英:郭冠英1949年出生,已至屆退年齡65歲,因此依據以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之法規,任何機關都不得進用。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六款情事,2009年郭冠英因曠職、瀆職以及發表辱台言論因予免職,因此任用郭冠英已經違法。
任用已違反政治倫理:基於政治倫理,郭冠英之任用違反了在特定地區與特定時間內,所曾公開倡導的政治與行政上的道德(法令規定或守則),或違反了「公眾」的裁判及「法律」所能接受的正當行為。
郭冠英曾因2009年在職期間曠職、瀆職及撰文發表辱台言論、蓄意欺瞞等行為被中華民國政府以「蓄意欺瞞、言行不檢、嚴重損害政府及公務人員聲譽」為由免職。任用辱台人士,已違反政治倫理。而郭冠英也曾提到與黑道白狼是為好友,於此已造成社會觀感不佳因此,希望部長您能依照公務人員適用法免職郭冠英
謝謝 祝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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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冠英翻版 謝啟大可爽退

2014-05-02

〔記者陳慰慈、涂鉅旻/台北報導〕「郭冠英翻版」?離台赴中十年的前立委謝啟大,去年七月至北市府擔任參議,後轉任秘書處專委。職務由台北市長郝龍斌安排,據傳藉此讓謝短期擔任公職後屆齡退休,可領取退休金。

  • 記者昨天前往北市府秘書處找專門委員謝啟大,卻發現她不在;謝回應說,她的工作為責任制,不需要天天打卡。(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昨天前往北市府秘書處找專門委員謝啟大,卻發現她不在;謝回應說,她的工作為責任制,不需要天天打卡。(記者陳慰慈攝)

  • 前立委謝啟大去年七月至北市府任職,因此可領取退休金,遭北市議員批評為郭冠英翻版。(資料照)

    前立委謝啟大去年七月至北市府任職,因此可領取退休金,遭北市議員批評為郭冠英翻版。(資料照)

北市府專委 不用天天打卡

記者昨天前往北市府找謝啟大查證,發現她不在辦公室,同事也不清楚謝有無來上班?謝回應說,她是高級事務官,工作為責任制,不需要天天打卡;秘書處也聲稱,秘書處專委是十職等不必打卡。

因發表辱台言論遭新聞局撤職的郭冠英,三月回任省府外事秘書,七月可屆齡退休,並且月領六萬多元。此一消息傳出曾引爆批評,監委並針對此事展開調查。

如今,謝啟大也傳相似情節。民進黨北市議員徐佳青昨痛批,北市府是「找不到其他人才了嗎?」郝龍斌是為了給謝啟大「爽退」,「根本是另一個郭冠英!」

郝龍斌安排 北市議員砲轟

民進黨議員王世堅也痛批郝「可惡」!他不否認謝啟大有能力,郝也有權任用,但用人不能只看能力,還要看人格是否被社會接受,北市府任用一個心不在台灣的人,人民不會服氣。

和謝啟大同屬新黨的議員陳彥伯則說,謝的專業、經歷、能力都適任公務員,且很適合擔任機要、幕僚角色提供郝施政建議。何況這是市長的用人權,除非謝任內作了違法之事,否則「沒什麼好批評的」。

國民黨議員陳永德則說,任用謝是郝龍斌的個人決定,對郝是好是壞他不敢斷言。

北市府發言人張其強表示,郝聘用謝啟大,主要是基於她在社會福利方面的專業與經驗。

謝啟大之前移居中國十年,雖有公務人員年資,卻因不在公職無法領取退休金。對此,北市人事處表示,公務人員需在公職上才能領取退休金,謝的進用依據「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規定,簽奉市長核准,去年七月一日到職,目前謝已符合退休資格,可選擇一次退休金或月退休金,至於能領取多少則不便透露。

謝去年7月到職 今年屆退

去年七月到職的謝啟大,今年二月十日、滿六十五歲時就達到屆退年齡。她昨天接受記者電話訪問時,對於是否為領退休金返台擔任公職一事,未正面回應,僅說當立委前就有廿一年公職資歷。郝很早就找她幫忙,且「我還沒有要退休」。

謝啟大說,不只郝龍斌,其他縣市長也曾詢問她擔任公職的意願,她到任何公家單位都能領退休俸,但她只願幫郝加分。

她說,不想到議會備詢,故向郝表明絕不做首長,郝因此聘她任機要職,目前工作以督導社會局相關業務,婦女、兒童保護、司法等為主,及協助市長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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