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觀察》自衛隊是軍隊嗎?

2015-03-30

三月二十日在參議院預算委員會上,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答覆有關日本自衛隊和他國軍隊舉行聯合演習時雙方比較的質詢時,不小心以「我軍」形容自衛隊,結果被盯得滿頭包,目前還在持續發酵。日本自衛隊是不是軍隊,見仁見智各有解讀,也很微妙地影響日本人的國防意識。

  •  (美聯社資料照)

    (美聯社資料照)

對此,內閣官房長官菅義偉解釋:「自衛隊是不是軍隊,要看怎麼樣去定義軍隊,如果以防衛為主要任務的組織稱為『軍隊』,那自衛隊就是『軍隊』。在國際法上,日本自衛隊就是『軍隊』,安倍首相的『我軍』發言『沒有任何問題』。」

日本自衛隊在國際上被稱為「Japan Self Defence Force」,「Force」通常就是軍隊的意思,因此外國認為日本自衛隊就是「軍隊」。可是,日本在野黨突然在自衛隊是不是軍隊的問題上大做文章,理由有二:一是國會正在討論如何制定「安保法制」,以做為日後日本行使集體自衛權的配套法案;二是自民黨一黨獨大,在野黨軟弱無力,在苦無反擊籌碼之際,安倍的「我軍」論正好被抓到小辮子。

一九五四年自衛隊成立時的防衛廳長官大村清一,曾在國會提出日本政府對自衛隊的見解:自衛隊具有因應外國侵略日本的任務,若說這是軍隊,「自衛隊也可以說是軍隊」。二○一一年民主黨內閣的防衛大臣一川保夫也在國會答詢時說,倘若自衛隊是為了與侵入日本的外敵對戰,「那自衛隊也可以定義為軍隊」,因此自衛隊「軍隊論」並非安倍首創。

日本憲法第九條規定日本「不能保持陸海空軍或其他戰力」,在應戰時「必須使用最小限度的武力」。使用「最小限度武力」與入侵的外敵作戰,這是騙人的廢話。第九條也規定,自衛隊不能擁有航空母艦、攻擊用飛彈、轟炸機、戰鬥機、驅逐艦等,其實任何國家都知道日本擁有這些武器,而且非常先進,只是將「驅逐艦」改名為「護衛艦」、「戰鬥機」改名為「支援戰鬥機」,官階的「上校」改成「一佐」,「中校」改成「二佐」而已。

不論朝野,日本大多數政治人物都知道自衛隊等於軍隊。猛批安倍的「我軍」論,說穿了就是想在國會有關安保法制的審議上搶佔有利位置,這也反映了自民黨一黨獨大之下,在野小黨的壓力有多大。

日軍火開放出口 台灣軍購更靈活?

【聯合報╱郭永興/教育部早稻田大學台灣研究講座學者(日本東京)】
2014.03.17 02:48 am

日本國防產業與防衛政策將面臨近五十年來的重大轉變,預計最快本月底之前,日本的內閣會議會正式通過「防衛裝備移轉三原則」之決議,從此日本軍火出口,從原則上禁止,轉變成原則上不禁止,個案審查的「審查核可制」。

台灣的高端防衛武器,多數依靠先進國家進口,日本可能成為台灣潛在的高科技軍火採購對象國家嗎?日本的動態,值得我們關注。

首先,千萬不要陷入「八年抗戰」的歷史情懷,直覺批判這是安倍的鷹派政策。在美日安保同盟的限制下,日本要進行如此重大的國防政策轉變,沒有美國的默許是不可能的。可以預期未來日本所輸出軍火的國家,大概也都只會是美國的盟友。既然如此,作為美規軍火使用國家的台灣,情緒性的批評日本出口軍火,並不會為台灣帶來任何的實質利益。

再者,在「歷史問題」、「憲法修正議題」等安倍政權的右派政治傾向與政策上,左派勢力的砲火沒有停過,但對開放軍火出口,日本左派並沒有反對。中間偏左三大報紙,「朝日」、「每日」與「中日」,近來只有中日新聞在社論中加以討論(朝日與每日似乎是避而不談),其結論也只是未來加強審查,不能破壞日本和平憲法精神,並沒有反對。

事實上,之前民主黨執政時期,鳩山與野田兩位首相,都表示過軍火出口禁令,需要加以改變。某個程度,安倍只是延續之前民主黨執政時期的政策主張,將之具體化。而軍火出口成為日本政壇的朝野共識,有其時代背景因素。

由於日本軍火產業從六○年代後期以後,原則上就是禁止出口,日本軍火企業的客戶,就只能是日本自衛隊。而冷戰結束之後,日本的防衛預算逐年減少,生意減少的軍火企業,特別是生產戰鬥機、戰車用零件的中小企業,在成本考量下,紛紛退出軍火生意。如此一來,日本軍火產業供應鍊與技術傳承,成為全國性危機。

而防衛預算增加困難,讓軍火出口就變成為日本軍火產業技術維持的關鍵。舉例來說,三菱重工所開發出來的一○式戰車,擁有無論是前進或者後退,都可以維持最快時速七十公里的優異引擎。

然而一○式戰車開發出來後,日本防衛省卻宣布,在預算考量下,將日本的戰車數將從七六○輛減少為三百輛。三菱重工面臨成本無法回收的危機。這時的解決方案,是美國NATO盟國的土耳其希望引進一○式戰車引擎技術,做為本國戰車所用。目前三菱重工與土耳其的合作案,就是卡在日本軍火出口的解禁政策上。

儘管目前日本朝野對於軍火出口解禁,並沒有多大歧見,但此政策的民意支持度很低,有七成民眾反對。因此,日本軍火解禁的初期,應該是傾向輸出爭議性較低的產品,例如車輛引擎、運輸機等。但是依舊值得台灣當局持續關注。

回想九○年代,若不是法國售予台灣幻象戰鬥機,美國也不會在台灣苦等多年之後,突然宣布出售F十六戰機。未來日本的軍火企業若是可以成為台灣潛在的採購對象,將會增加我國國防採購的靈活度。

【2014/03/1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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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集體自衛權的反作用力(石之瑜)
2014年07月08日 更多專欄文章
安倍政府如願推動日本的集體自衛權,替日本向海外派兵與美國並肩,對盟國共同的集體安全範圍採取軍事防衛,取得合法性。許多人相信,這是日本與美國加強關係因應中國崛起的必然發展,事實上,有關中國正將亞洲鄰邦推向美國的分析,近來甚囂塵上,也是循此思維。
日本政府表示,集體自衛權的合法化,是為鞏固與美國的同盟關係。不過,這個畫蛇添足的說明,可能透露更深層的焦慮。
任何事都有辯證性,隱含了自身的反作用力,就像北京對領海的強勢主張,就隱含了制約因子,此番集體自衛權就是制約的一例。同理,日本以集體自衛權來鞏固日美同盟,也會引發制約。
這個制約未必是中國,因為北京初步反應甚為溫和,似認為這是日本人民自己要做的武裝決定,不過,請不要拿中國當藉口就好。
反而,日本自身的反作用力值得追蹤,最直接的當然是日本民間的和平力量,這個力量不容小覷,日前甚至出現激進的自焚抗議。然而,這是直接的反彈,其顛覆性比不上安倍政府內在所可能醞釀出的反作用力,那就是對美國的終極立場。

把和平當戰爭工具
眾所周知,超越和平憲法只是日本追求正常化國家的第一步,至於其最終目標為何,不但在這個節骨眼上沒人談,甚至沒人敢想。若想下去的話會驚覺,正常國家不但應該自負國防,更不可能容許外國駐軍,故遲早美軍必須撤離日本。
從美國角度看,這未嘗不是減輕美國負擔,所以就算在維持影響力上不情願,但戰略上沒什麼不能接受的。然而從日本角度看,若有朝一日美軍必須撤離,則現在所邁出的第一步,如何說是美日同盟的鞏固?
這個問題想了就令人頭大,一想下去,日美未來關係怎安排,都會連帶從不是問題而變為問題。一旦體會到邁向正常化國家終點是不可追問的,這時再回味日本以鞏固日美同盟作為集體自衛權的說辭,便可有更多聯想。
日本戰略文化崇尚內斂、計謀、專注、襲擊等特質。表面進行的與情感追求的往往相反,以便鬆懈對手心防。近代以來,包括珍珠港事變在內,日本的奇襲總是在遣使議和的同時發動,亦即日本慣將和平當成戰爭工具。則日本擺出鞏固美日同盟的公開姿態,應該反而令人毛骨悚然。
當下日本自己在迴避的,就是去規劃正常化國家之後的進程,尤其迴避關於終點的聯想,否則,日本各界勢必毛骨悚然。可是,不談或迴避恰恰反映其潛意識驅力之所在,且潛意識之根深,從極少數激進抗爭者的絕望中,仍能領受。可見,集體自衛權的取得,並不只是國際政治的權力折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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