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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藏曆新年 在台藏人:不忘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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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3月2日是藏曆2141年木馬新春大年初一,在台藏人於自由廣場紀念藏曆新年。旦金群佩(圖左)、曾品仁(圖中)、札西慈仁(圖右)首先帶領大家唱西藏(圖博)國歌。圖片來源:鄭凱榕/攝。

新頭殼newtalk2014.03.02 鄭凱榕/台北報導

今天3月2日是藏曆2141年木馬新春大年初一,西藏青年會台灣分會(RTYC Taiwan)下午2時於自由廣場舉辦「獨立。藏人回家的路」影像展開幕式,和在台藏人與台灣朋友共同紀念新年。

這一天遇到人可以說:「Losar Tashi Delek」,這是藏語「新年吉祥如意」的意思。在台藏人們首先一起唱西藏(圖博)國歌,之後向他們心中的尊者─達賴喇嘛,三跪磕長頭,然後獻上純白色的哈達表達敬意,並祈願達賴喇嘛法輪常轉、長住於世。

接著他們用手拈起一些糌粑粉,向空中三拋後,在口中嘗一點;再拿起旁邊的白米,同樣向空中三拋。這個祈願祝福儀式中,原先是使用未脫殼的青稞,但因為台灣比較難買到,所以改成白米。

最後,在台藏人也準備「卡賽」(Kasai)招待來參觀的民眾。「卡賽」是一種油炸麵食,藏人過年期間必不可少的食物。藏人在麵粉裡加牛奶(不加水),攪拌均勻後就在酥油裡面炸。這次現場的卡賽形狀很像我們台灣的麻花捲。

藏青會台灣分會前主席札西慈仁(Tashi Tsering)說,傳統藏曆新年要慶祝15天,但流亡到印度達蘭薩拉後,有時候則是簡單慶祝3天或5天。札西慈仁說,第1天在自己家,第2天拜訪親友,到了第3天則到寺廟祈福。

所以後天3月4日是藏曆大年初三,上午10時將會在自由廣場舉行「煙供祈福」的藏傳佛教儀式。札西慈仁說,「雖然我是個難民,但是當個西藏人很快樂,因為我的法王、千手觀音的傳世達賴喇嘛尊者給了我們一個追求自由人權與民主的機會。」

西藏人傳統藏曆過年(Losar)都會放假休息,以唱歌、跳舞等各種節目來慶祝新年,但家裡有親人過世則不慶祝新年。

「不是慶祝,而是不能忘記」,藏青會台灣分會主席旦金群佩(Tenzing Chompel)表示,「這次選擇在自由廣場舉辦影像展,是因為希望讓更多中國來台的陸客知道西藏境內真實發生的事情。」

副主席曾品仁(Tenzin Namdak)則說明,2008年3月14日在西藏境內發生抗暴運動,但卻遭到中共以武力強勢鎮壓,因此隔(2009)年從西藏境內發起「No Losar」(不慶祝新年)運動,「因為對所有藏人來說,我們如何能忘懷受難的兄弟姊妹而開心慶祝呢?」再加上2009年至今已經有超過125位藏人同胞自焚要求自由人權與民主,過年更成為感傷的日子。

但是曾品仁說,「後來我們又反省,如果年年不過年,總有一天我們會忘記自己的文化傳統,所以藏人還是要照傳統過年,只是不像過去一樣唱歌、跳舞來慶祝。」

札西慈仁特別說了一件事,前幾天晚上藏青會的人來自由廣場勘察場地並且拍攝宣傳小短片時,有一位中國來的年輕人,穿著很時尚嘻哈風,在旁邊一直觀看他們。後來那位年輕人跑過來用藏語詢問他們喊的口號「310是什麼意思?」

原來這位年輕人是從雲南來的西藏人,他說他沒有聽過310,也從來沒看過西藏國旗─雪山獅子旗。札西勸他趕快離開,因為擔心那位年輕人跟著中國旅遊團來,會有人監視,怕他惹上麻煩。

不過,那位年輕人說沒關係,還是追問了許多問題之後才離開。札西說,「這就是我們一定要舉辦活動的原因,不是為了慶祝,而是害怕忘記。」

札西說,3月9日是紀念西藏抗暴55週年台北大遊行,下午1時將會在捷運忠孝復興站2號出口出發;然後3月10日是西藏抗暴日,「希望大家一起來和我們走一段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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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嵩立、施逸翔

對藏人而言,不管是印度的達蘭薩拉、高幸福指數的尼泊爾、還是堪稱維繫著民主自由的台灣,都不是他們的家鄉,西藏才是藏人的家。沒有人會無緣無故離開家,一九五九年中國暴政犯進,逼使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帶領藏人,在星光中穿越喜馬拉雅山,躲避無情追殺,只為延續文化與生命,等待有一天,能再回到屬於藏人的安和國度。

每年的三月十日,全球藏人與支持者都會團結起身,一起發聲紀念「西藏抗暴日」,今年已是第五十五週年。台灣除了每年都會舉辦遊行之外,今年更從三月二日起,展開系列活動與影像展,讓更多人深入了解西藏的歷史文化、西藏做為一個獨立國家的史實、以及一九五九年西藏政府流亡印度之後,藏人如何經歷這條漫長的回家路。

台灣目前共有三七六名流亡藏人,僅少數人取得台灣國籍,大部分流亡藏人一直被迫處於無國籍的身分。由於台灣尚未通過難民法,官方也不願承認西藏流亡政府綠皮書做為護照;除非能取得台灣所發的「中華民國外僑臨時登記證」,就無法如一般公民享有工作、就醫等基本人權。

對於已立法將兩國際人權公約內國法化的台灣政府而言,必須以國際人權標準,看待西藏人的人權課題。人權公約宣示將尊重、保護、以及促進所有人的基本人權,並不限於具公民身分者。在這樣的精神底下,台灣政府就不能將在台的流亡藏人視為無國籍者,而必須正視流亡藏人也應受兩公約保障,此一法律事實。換句話說,如果馬政府真心要落實兩公約並與國際接軌,其實有兩個做法:第一、將基本人權的落實與國籍脫鉤,承認每一個在台居民的權利;第二、承認西藏流亡政府的官方文件,給予國籍待遇。台灣政府長年遭受中國政府外交打壓及武力威脅,應該能對西藏流亡政府的處境感同身受,更應該基於人權立場,宣示維護在台藏人的權利。

馬政府可能無法認同西藏追求獨立的政治爭端,但其實保護藏人基本人權與此無涉,而藏人抗暴的原因更值得親中人士細心思索。若是中國政府如其所宣稱的尊重藏人,為何藏人要起身抗暴?為何有如此多的自焚抗議事件?藏青會為何仍不放棄西藏獨立的追求?為何全球流亡藏人還在尋找那條回家的道路?每位關心自身前途的台灣人,應該冷靜思考這些問題。

公政公約第十二號一般性意見是這麼解釋「自決權」的,「自決權的實現是有效地保障和遵守個人人權以及促進及鞏固這些權利的基本條件……歷史證明實現各人民的自決權,有助於在各國之間建立友好關係及合作,以及加強國際和平與諒解。」這就是為什麼占有聯合國安理會和人權理事會席次的中國政府,遲遲不肯批准公政公約的原因之一,因為中共不斷打壓藏獨、維獨、台獨,指控他們製造分裂與動盪,但其實破壞和平與侵犯人權的禍首,正是中國當局。

民主、自由如台灣,是藏人尊崇羨慕的國家願景,是他們夢寐以求的理想。但民主、自由是脆弱的,台灣人不應失去戒心。三一○西藏抗暴夜行,請一起走入藏人隊伍,在星光下感受離家的悲愁和回家的渴望。

(作者分別為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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