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穎鋒

《看見台灣》票房亮眼的背後,隱藏了多少國土悲歌與水資源失衡問題。尤其是水資源引起的供水爭議,長久以來鮮少被認真看待。事實上,早在清道光年間,台灣知府熊一本即在「治臺必告錄」中提及供水足夠與否及其分配方式,和台灣產業發展息息相關。

台灣的供水所將面對的課題,可由降雨的型態趨勢、蓄積及消耗三個層面來看。由近五十年來的降雨統計資料,在時空上分布的不均性是升高的。

在水的蓄積及消耗方面,台灣有百餘座水庫,但每年七十五%以上的降雨無法留住,蓄水設施必須翻轉三次儲量才能完全滿足目前一年用水量,約為總降雨量的二十%。目前供水對台灣而言,雖無立即性的短缺危機,但總用水量逼近可用水量,有限的水已成為產業發展上的重要制約因素;台灣必須因此慎思,而科技則是提升水效率的著力點。

水利法明訂水之分配原則優先順序為民生、農業、工業、水運及其他用途目前用水之概況以農業佔七十二%最多,民生十九%居次,工業約佔九%。水利法初始制定之時,工業不發達,農業之產出佔全國生產比例大,考量糧食供給,生產用水以農業為主不難想像。追求生態平衡與宜居環境是人類不變的目標,經濟產業的永續發展卻是前二者重要支撐,並不相悖。

近年來許多重大經濟開發案的延宕多與供水分配有關,種種限制都使供水成為經濟發展的強大制約因子。受制於供應,工業部門無不提高用水效率。以竹科為例,平均可回收八十%的製程用水,每日節水三十七萬噸,每單位用水之產出約一.八至二萬元,不可不謂高。

工業區調度農業用水,並無成熟及合理之機制可供遵循,亟待加以法制化。排除高耗能高耗水的產業,以低耗能、高附加價值的產業取而代之,或是可行之道。但何種低耗能產業可以成功發展,尚有待突破。

台灣的產業結構已發生變革,用水之分配應重新檢討。提高農業的用水效率,將是台灣供水重新分配的重要指標;導入科技,改善灌溉方法,提高用水效率,不僅可確保農業生產,減少農損支出,亦能調整產業供水的不均,促進產業、生態環境及宜居生活的永續發展。(作者為工研院知識經濟與競爭力研究中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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