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局門前被封路 地主:要用地就花錢來買!
2016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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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樹林區樹林郵局前一塊緊鄰人行道的私有畸零地,因地主拒絕繼續讓郵局無償使用,雙方曾洽談購地,但價碼談不攏,地主今天下午突然在畸零地砌起磚塊、擺上花盆剛好擋住郵局車道,不僅大型郵務車無法進出,民眾出入也不方便。地主不滿表示:「要使用畸零地,就要花錢購買!」郵局則希望新北市府出面協調解決此一難題。
陳姓地主(58歲)表示,樹林郵局門前跟人行道之前畸零地是他繼承而來,家族擁有這塊地已經超過40年,當初政府徵收包含目前畸零地及人行道用地,蓋完人行道後將剩餘的地歸還家族,但這10幾年來樹林郵局無償使用這些土地,期間郵局承諾要購買畸零地都沒下文,本月初,樹林郵局要刨除郵局前地面重新鋪設新的柏油,他才要求不准使用他的畸零地。
中華郵政勞安科長張麗華說,地主突然無預警將郵局跟人行道之間的畸零地封起,造成郵差進出困難外,也讓大型郵務車無法通行,更造成要到樹林郵局洽公民眾不方便,由於雙方價錢一直談不攏,才會變成現在的情形,需要新北市政府及樹林區公所出面協調解決這個難題,明天起可能會影響到收發信。
警方獲報後派員到場了解,副分局長吳恆隆指出,已加派警力到場維持交通秩序,避免郵局前畸零地被封之後發生交通意外,至於土地產權的爭議,警方不介入排解。
律師廖芳萱表示,如果畸零地是一般用地,郵局要通行,須以租用或是購買取得通行權利,在租用或購買協議未成的情況下,地主放置花盆在自己的土地上,沒有違法問題。如果畸零地是道路用地,郵局可向法院爭取通行權,取得通行權後,依土地法支付相關租金給地主當通行費。(突發中心莊淇鈞、楊湘琳/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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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成道被占種菜 村長靜坐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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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林村長楊仕鉦在鄉公所前靜坐陳情。(記者周敏鴻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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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子圍住既成道路,讓當地居民少了條捷徑可通行。(記者周敏鴻攝) |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龍潭鄉富華街底一處約一百六十平方公尺的國有地,本來是居民可通行的十米長道路,卻被當地謝姓居民圍起種菜,三林村長楊仕鉦奔走多年,希望還路於民未果,昨在龍潭鄉公所前靜坐陳情,希望相關單位處置。
龍潭富華街10米長路 往來捷徑
楊仕鉦頭上綁著寫著「靜坐陳情」的白布條、帶著陳情書,盤坐在鄉公所前道路旁,他說,富華街底原有十米長道路,是先人開發當地時闢建的牛車路,為連接市區與石門地區的捷徑,居民早已習慣,不論走路、騎機車,都會走這條捷徑。
由於道路就在謝姓居民住家旁,楊仕鉦表示,謝姓居民於十多年前索性在路口架起圍籬,禁止人車通行,之後又在上面搭起網室種起菜來,讓居民得繞路而行。
楊仕鉦指出,這條既成道路三年前由地政單位重測後,發現土地未被政府登錄,不屬任何私人土地,就新編為農牧用地。他憂心,土地一旦拍賣,謝姓居民取得優先購買權,「就真成為死路一條」。
憂路地拍賣 被占地者優先買走
龍潭鄉公所主任秘書徐榮俊及鄉民代表任恩光、沈思民前來關心,同意協助處理,楊仕鉦靜坐兩小時後離去。徐榮俊說,公所將行文給國有財產署,希望讓道路用地保留為公用需求,在公所爭取到土地使用權並完成撥用前,切勿進行拍賣、租賃等任何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