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曾被「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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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政府的黨產會日前召開聽證,要查究救國團是否國民黨附隨組織?而依據其調查,該救國團在隸屬政府時期和其後,財務和人事皆有國民黨介入痕跡,應是意謂憑此即該認定是附隨組織;救國團委任律師則辯稱該團並非附隨組織。看來這一議題應還有得爭辯。
然而該救國團是否附隨組織,其實也有一簡單測試方法,是即查明過去之反共救國團和現在之救國團,其中高級主管之黨籍歸屬狀況為何,如果其絕大多數,甚至清一色均係國民黨籍,則其附隨性質,即應是無可置疑,這一檢視結論在法庭恐不只構成有力佐證,然而應是廣大國人所能認同接受
救國團能否定讞為附隨組織,有賴黨產會繼續努力挖掘證據。本文立意,則是希望能協助年輕世代,對救國團之前身,亦即當年之「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形貌,建立較真實認識,以免被種種緩頰護短論說所矇蔽誤導。
自從黨產會將注意力移向救國團,將其列為待查對象,特定時論即出現連篇捍衛青年救國團形象論述,大力強調其種種服務青年貢獻,諸如所舉辦暑期中橫徒步、戰鬥營、勞軍團等鍛鍊青年體魄、開展青年視野活動。然而社會出現這類反應也不足為異,每逢有民意壓力,呼籲矯正不合理現象,也例必有人舉出難以站得住腳理由,文過飾非,以企圖混淆視聽阻撓改革。
舉例而言,前此社會輿論要求教官退出學校,即有人聲稱教官制度乃是校園安全所需,又如早年本土人士醞釀組黨,也有人堅稱要成立新政黨,必須獲得現有政黨認可,現下特定時論美化過去之救國團,應也是意在削弱黨產會查究現下救國團之道德正當性,終極目標也恐正是阻饒追討黨產。
救國團、希特勒、史大林青年團 控制青年正面貢獻?
但如此吹捧救國團所謂「正面貢獻」,也不要忘記希特勒的青年團,以及史大林的共青團之類團體,也曾大力推動各種有益青年身心戶外活動,然而其這一方面的貢獻,又何足以合理化其存在,何能掩蓋其控制以及黨化青年的骯髒恥?
當年救國團舉辦各種暑期活動,確是正面貢獻沒錯。然而當時政府若有心興辦這類有益青年身心活動,也大可交付各級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即可達到同一目的,有何必要另成立一編制龐大,耗費鉅額公帑新單位?真正目的又是何在?
全民為「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這一組織,原是成立於1952年,其源起依據官方版本是老蔣總統順應廣大青年籲請而下令成立,但這一說法自然沒人能信,真正理由,應該一是前此在中國本土,政權飽受中共操弄學運鼓動風潮之苦,如今痛定思痛,要把學生納入組織,嚴加控制教化;其次則應是他為日後「太子」能順利接位所下一步棋,而也果不出其然,救國團成立後,蔣經國即出任首屆主任,而被塑造為所謂青年導師矣,此即是救國團誕生的醜惡緣起。
但不論希特勒青年團或史大林的共青團,至少都是志願申請加入,蔣老先生的救國團,則是中等學校以上學生均一律加入而別無選擇,此亦所以1954年我本人考入某省立高中,即也自動成為救國團成員之一。
記得當時註冊入學不久,即在訓育人員監督下,接受一整天所謂入團訓練,「學習」一份又一份不知所云所謂文件,填寫一張又一張調查表格,及至完成一應入團手續,各同學已被折騰到頭昏眼花,不滿與無奈,清晰寫在一張張臉上,我本人至今仍不了解,政府為何要做這種明明會製造學生反感的蠢事。
當時本班一般同學,本省籍者均是默無一言不作任何評論,想來自然是自幼受家長告誡,不能對政府表示不滿,幾位外省同學,則是你一言我一語,對這一集體入團,表達出鄙夷和無奈心情。
踢入會!集體「性侵」大中學生
甲同學說,「這不就是共產黨那一套」?(他這話,縱不中恐也不遠。政府撤來台灣初期,確有以共產黨方式反共跡象,當年《自由中國》雜誌即曾對此有所評議)
乙同學說,「這就是香港所說踢入會」。(所謂踢入會,即是黑社會誘迫年輕人加入其組織之謂,該同學的比喻也頗貼切,高中高職學生一旦入團,亦即淪為可以任意吆喝驅策的小弟矣。)
丙同學則說,「這就是性侵,我們都被性侵了」(他使用的不是性侵,而是更露骨字眼。)
這位丙同學的比喻,應是最為傳神,不由分說強行規定入團,屈辱的感受,已被生米煮成熟飯的無奈,應也正是同於被性侵。
確實,當年我的本班同學,以及廣大考入高中高職男女學生,套用一句「今上」的名句,都是選擇了順隨,沒有人提出異議抗拒入團,然而順隨並不表示擁護,正猶性侵不能解讀為你情我願。
在我就讀高中三年期間,本班四十餘位同學,並無一人曾參加救國團各項暑期活動,而就我記憶所及,同屆各班同學,也是無人或至少是疏少人曾報名參加,時下吹捧美化救國團論述所稱,有青年學生踴躍參加救國團暑期活動也確是事實,我不能妄議該等學生是出於何種心態或動機,我只能說上述本班和同校同屆同學的冷漠反應,或應可視為一種迷你公投,更不把某人奉為我們的青年導師。
塑造青年導師 老子培養兒子接班的黑機關
杜正勝教授擔任教育部長期間,他的主秘莊國榮,曾偕同一批學生到法院控告救國團,即招惹政大教授周祝瑛以公開信批判,指稱他不應落入政治衝突火線,文中並另有一段感性描述,歌頌美化當年之救國團,並以之質問莊主秘。
我本人對經國先生也很有尊敬之處,但對於他當年把我「踢入會」,強制加入其救國團,尤其是上述那幕「入團訓練」,多年來一直有烙痕猶新之感,所以周教授那番議論,看來實在不甚舒服,現在即將之抄錄如下,試看能激發多少人共鳴招致多少人搖頭。
公開信質疑莊國榮等云,「同為四年級的一員,你難道沒參加過過國團活動?不曾走中橫爬合歡山?甚至在營火晚會中高唱『偶然』那首歌?那時候有多少年輕人因為參加救國團活動而鍛鍊強健體魄,懂得更熱愛台灣,學會犧牲奉獻的精神」?
說一句不客氣的話,上述這一番描述,如果把其中專有名詞做一更改,也很可以之形容希特勒的青年團。為何一所未經合法立案黑機關,成立動機又是老子培養兒子接班,成立後又集體「性侵」大中學生,能夠獲得不少社會菁英美化護航,過去如此,現在亦復然?
附帶一提的是,周教授所舉「偶然」那首歌,至少在我心中,很有不愁衣食,也感受不到泥土芬芳中產家庭子女傷春悲秋意味,是無血無肉的詠歎,如果在營火晚會場合,能夠是一男一女對唱「桃花過渡」又該是如何之令人感奮,如何能讓人興起「這才是我們的土地,這才是我們的家園」之感?
附註:所引周祝瑛之信,是見於當年《自由時報》,應是可靠。


 

軍友社九家英雄館 被批特權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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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31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中華民國軍人之友社涉及長期低價承租國防部等土地營利,目前軍友社在全台各地有九家國軍英雄館,若連金門招待所在內,全台共有十處地點供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眷、榮民與國防有關的公教人員優惠住宿,卻免繳營利事業所得稅;台北國軍英雄館的餐廳還對外營業,軍友社因此遭質疑特權營利。
台北國軍英雄館。(記者陳志曲攝)
台北國軍英雄館。(記者陳志曲攝)
軍友社在台北、台中、高雄、花蓮、嘉義、台南、台東、澎湖、宜蘭設有九處英雄館;金門則因規模較小,設置招待所,提供軍人與軍眷等優惠住宿。
軍友社表示,目前宜蘭與嘉義的英雄館,土地及建物皆屬軍友社產權,其餘縣市的土地則向國防部或縣市政府承租。
不過,立委曾質疑國防部賤租台北、台中及高雄三處國軍英雄館的土地給軍友社,分別以每月每坪一百六十六元、三十八元及五十三元的超低價承租;三處的租用總坪數都超過兩千坪,其中,台北國軍英雄館位於台北市精華地段,租金豈是一坪一百六十六元,幾乎就是市價不到一成的租金。
駁特權營利
軍友社:有繳營業稅
軍友社則表示,台北、台中及高雄三處英雄館的土地,確實是向國防部承租,但一切都依規定承租,並沒有賤價承租的問題;軍友社也無特權營利情事,雖然各地英雄館非以營利為目的,免繳營所稅,但還是有繳營業稅,「該繳的稅,一毛也不會少!」
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副主任陳志章表示,有關軍友社當年向國防部等機構承租土地的爭議,應由軍友社的主管機關國防部解釋,當初是如何與軍友社簽訂契約。
相關官員表示,看待相關爭議,最重要的是要監督其盈餘的分配,軍友社若有盈餘,不得私自分配,須做為敬軍與勞軍等公益用途,以符合公平正義等原則。

軍友社:兩蔣統治下 勞軍捐敢不用在軍隊嗎

2016-03-31

〔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立委昨指控軍友社曾收三百餘億元勞軍捐,目前卻剩十八億元資產,質疑資金流向不明;軍友社人士昨晚指出,「立委誤解了」,勞軍捐過去確是軍友社主要經費收入,「但既是勞軍捐,就是用在勞軍敬軍上」,有收就有支,不會不清不楚。過去在兩蔣強人統治下,長期戒嚴狀態,「軍友社勞軍捐,敢不用在軍隊上嗎?」

  • 立委陳其邁昨在立院質詢時指出,軍友社曾收三百餘億元勞軍捐,目前卻剩十八億元資產,質疑資金流向不明。(記者陳鈺馥攝)

    立委陳其邁昨在立院質詢時指出,軍友社曾收三百餘億元勞軍捐,目前卻剩十八億元資產,質疑資金流向不明。(記者陳鈺馥攝)

這位人士並說,軍友社的不動產,有些土地是由軍方或地方政府提供,地上物則由軍友社自建,「未來該還的就還,該買的就買,該重新談租金價格的重新談」,一切都可受公評。

他說,現任軍友社理事長李棟樑上任後,已指示幹部要做到「服務公益化、經營企業化、制度透明化」,也希望社會各界踴躍加入敬軍勞軍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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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軍友社賤價承租國有地 台聯要求收歸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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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聯黨團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控,中華民國軍友社長期低價承租民地、國有地,甚至還轉手出租當起二房東,台聯黨團要求政府清查軍友社資產並返還。但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表示,台北、台中及高雄國軍英雄館是由國防部提供土地,建物為軍友社出資興建,產權仍維持國有。

台聯幹事長周倪安表示,軍友社向國防部承租台北國軍英雄館位於台北市熱門地段,但每坪月租僅166元,國防部賤價出租國有地,圖利特定對象。但軍友社副祕書長趙永生在接受《蘋果日報》訪問時表示,相關指控並非事實,所有資產都是依法取得,非所有權部分都依規定承租,定期繳納租金,軍友社也沒有任何政黨色彩。

軍友社屬於非營利的公益社團,主要提供軍人差旅住宿使用,其房館有些是軍友社自行興建,有些則由民間捐助或提供軍友社使用,因時間久遠而引發產權爭議。事實上,軍友社的爭議已非首次,今年6月1日台北家畜公會提告軍友社侵占房屋,經法院一審後初判軍友社須歸還建物。

周倪安痛批,軍友社賤價承租土地,台中跟高雄的國軍英雄館每坪月租只要38元、58元。台北國軍英雄館位在西門町中華路鬧區,軍友社不僅以不到市價1成的租金承租用來經營餐廳和旅館,還將1樓轉租給超商,當起二房東,根本就是賤租資產圖利特定組織。

羅紹和表示,英雄館是提供官兵、軍眷、榮民及與國防事務有關人員住宿使用,屬非以營利為目的且供特定對象住宿場所。軍人之友社依「人民團體法」規定登記為公益性社團法人,屬社會團體性質,舉凡中華民國政府之機關、學校、公益團體、公私營企業與廠礦、志願敬軍、勞軍為軍人服務及促進軍民合作單位,均得參加該社為團體社員,並無任何政黨色彩。

但台聯立委賴振昌表示,軍友社宣稱是民間社團組織,應清查到底占用多少國家資源,當時是政府課徵「勞軍捐」,軍友社分得3分之1資金而成立運作,理應由政府派任理監事運作,且應受監督,但軍友社現在卻是由中國國民黨與退役軍方掌控,應收歸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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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花百億蓋社會住宅 淪為幫建商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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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陣線聯盟‧異於常人算障參政團」17日召開記者會,譴責台北市推出的公共住宅,以市價85折的租金,讓殘障人士無法負荷。他們指出,北市都發局以公共住宅「少」作為理由,無法降低租金,導致協調失敗。民陣發言人周志文認為,都發局所回答的內容,均與第1次協調會相同,「都發局在扮演一個認真的敷衍者」。
北市府的公共住宅政策,是台北市長柯文哲競選期間,為弱勢族群所提出的政策。公共住宅以市價85折的租金,引起殘障人士反彈。民陣認為,因為殘障人士本身的不便,因此需要較高的坪數居住,但坪數跟租金互相影響,所以無法入住坪數較高的社會住宅,民陣呼籲都發局「維持坪數、降低租金」。

民陣指責柯P在上任前,強打的聯開宅政策,對他們根本是「假牛肉」,租金高昂的結果,就是讓真正需要居住資源的弱勢身障者「租不起、吃不到」。他們呼籲,公共住宅不應該是自償性,而應該是公共化的,再加上因為聯開宅數量少,所以應該把少數的珍貴資源留給最需要的人。

針對都發局17日的會議結論「無法改變租金,無法改變居住空間」,民陣成員周志文認為,「都發局只是認真的扮演敷衍者這個角色」,卻無法有效的向北市政府反應民眾訴求,「都發局應該是扮演人民與市府的橋樑」。

「民陣‧鏟土豪」的成員鍾君竺表示,他們不僅重視身障者的居住權益,也為青貧族等有居住困難的人發聲。他們建議,若要解決居住政策的問題,不一定只能用社會住宅。

他們提到台北市的空屋已經到達6.6萬戶,7.5%的空屋率代表每13間房子裡就有一間空房。今天如果要真正解決居住問題,難道不是去強制要求這些空屋出租?「為什麼不提出政策打擊囤房,而是另外再新建社會住宅?」、「某種程度上,難道不是選擇繼續支撐這個房地產市場?」

他們也質疑,如果要花幾百億在社會住宅上,那麼真的是拿來幫最弱勢的人嗎?如果社宅租金政策只考慮市價,而非考慮承租者的經濟能力,將淪為提供建商建案,並非服務社會中有居住困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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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國團阿里山中心 年租金8千 1晚就賺回

2015-05-10

花蓮觀雲山莊 年租金4千

〔記者余雪蘭、蔡宗勳、劉濱銓、吳欣恬/綜合報導〕救國團在全台租用國有及公有土地做為青年活動中心、 山莊、學苑,卻能以低價優惠長期使用,從北台灣金山一直到南部墾丁,甚至連離島澎湖都有。不僅國產署長期低價租給救國團,著名的日日潭、阿里山青年活動中 心也是低價向林務局承租土地,其中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租用八一○○平方公尺,年租金僅八○八一元;而位於花蓮的觀雲山莊,租用四三○○平方公尺,年租金也 只要四千元。

  • 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租用林務局的林業用地,年租金只要八千多元。(記者余雪蘭攝)

    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租用林務局的林業用地,年租金只要八千多元。(記者余雪蘭攝)

  • 救國團租用公有土地現況。(資料提供:立委林淑芬辦公室、各地青年活動中心 製表:地方中心)

    救國團租用公有土地現況。(資料提供:立委林淑芬辦公室、各地青年活動中心 製表:地方中心)

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有四十三間房,房價從二八○○元至九六○○元,年租金只要八千多元;立委李俊俋批評,公有地出租依規定應辦理招標, 救國團各地青年活動中心沒有經過合法程序,卻能長期租用,且救國團即便做了公益活動,經營旅館本身就是營利行為,應依營利事業的標準收租,才符合公平正 義。

有無違法租用 立委將調查

立委陳明文認為,救國團各青年活動中心是兩蔣時代的威權產物,享有特權才能長期賤價租用國有地國民黨在阿里山經營的力行山莊,也有類似狀況;他將在立法院質詢國有財產署,要求對此講明白、說清楚,並調查是否有違法之處。

嘉 義林管處副處長楊瑞芬表示,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用地,與奮起湖老街、阿里山森林遊樂區的住商及機關用地一樣,都是暫准建地;土地租金均依國有財產不動產出 租要點辦理,針對非營利事業單位,租金打六折。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位於阿里山鄉兩萬坪地區,目前公告地價每平方公尺三十三元,依此標準計算、再打六折,年 租金才八千多元。

農委會林務局副局長楊宏志指出,救國團承租國有地採九年一約,兩年前開始有質疑救國團是否屬公益團體的聲音傳出,在一○二 年重新簽約時,要求救國團提出公益性的回饋計畫。目前針對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救國團每年提撥二十五萬元,進行生態教育和森林保育等相關公益活動,計畫每 年初由救國團編列後送交林務局,年底林務局會再對計畫施行情況考核。

另外,南投縣魚池鄉日月潭青年活動中心向林務局租地八萬多平方公尺,有八十三間房,房價由二二○○元至一萬兩千元不等,年租金卻僅需一○五萬餘元,平均每月不用九萬元,一坪僅四十一元;對照伊達邵地區一坪店面租金就要兩千元的行情,有如天壤之別。

林務局已要求救國團回饋

林 務局南投林管處副處長陳燿榮表示,日月潭青年活動中心除了一○五萬多元年租金外,每年還需額外提撥八十萬元,做為生態教育與森林保育等公益活動的經費。原 則上,若活動中心未有超出使用面積、違建或是違反契約行為,都能繼續租用;但若有違反或不再續租,則需自行處理地上物,也就是必須把樹種回去,返回林班 地。

活動中心︰經營一切合法

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總幹事賴永堂說,救國團為社團法人,中心收費是依市場機制訂價,營運所得 扣除維修、業務與人事等成本,盈餘均投入教育、公益與服務性質的業務,沒有股東、股利,各地團委會都有張老師、服務組及義工團隊,是不折不扣的非營利團 體;日月潭青年活動中心總幹事鄧效忠則表示,經營一切合法,禁得起各界檢視與考驗。

 

蝦米! 澄清湖租給救國團更便宜

2015-04-29

〔記者葛祐豪、陳炳宏/綜合報導〕繼北市議員踢爆台北劍潭土地賤租救國團後,高市議員蕭永達昨指出,救國團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等四筆土地,面積共八六八○坪,同樣賤租給救國團,年租金更只有二二一萬元,比台北更便宜!

  • 高雄澄清湖也爆賤租給救國團,面積共八六八○坪,年租金更只有二二一萬,比台北更便宜。 (記者張忠義攝)

    高雄澄清湖也爆賤租給救國團,面積共八六八○坪,年租金更只有二二一萬,比台北更便宜。 (記者張忠義攝)

高市府將收回土地

高市副市長陳金德表示,當地為飲用水的水源保護區,有不能興建超過廿戶住宅的使用限制,救國團已超過廿戶,不符使用規定,市府將透過都市計畫手段,限期停止租約,收回土地。

台北捷運劍潭站的救國團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租用八九六八坪市有地,年租金才一六八○萬元,被台北市長柯文哲形容是「黨國不分」。

蕭 永達昨在高市議會都委會業務質詢時也指出,根據財政局提供的資料,救國團租用澄清湖一帶共四筆土地,總面積約八六八○坪,編定用地是「青年活動中心區」, 做為露營、烤肉、旅館之用,其中包含救國團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每年繳給高市府的租金才二二一萬元,換算月租僅十八.四一萬元,「這不叫賤租,什麼才叫賤 租?」 且地目編定不外乎商業區、住宅區、工業區等,哪有叫「青年活動中心區」?

高市都發局長李怡德回答,這是時代背景的產物,民國五十八年該地區編定為機關用地,當時早就被救國團使用,直到民國八十年變更為「青年活動中心區」,這也是高雄市唯一的「青年活動中心區」。

救國團︰合法租用

救國團則回應,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是依法、合法租用,且都有依約繳費,絕無不法情事。

推動討黨產的「基進側翼」另指出,高雄市至少有七、八處土地,長期賤租給國民黨的民眾服務社,例如楠梓民眾服務社,地坪達一百多坪,每月付不到兩萬元租金給高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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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救國團? 林奕華:已辭職

〔記者謝佳君/台北報導〕前國民黨市議員林奕華轉任台北市教育局長,雖辭 去國民黨相關職務,但民進黨市議員梁文傑昨天在議場直指,救國團台北市團務指導委員會至今仍掛著主委林奕華的名字,由於該團委會附設九個補習班,林奕華身 為補習班主管機關首長,未做好利益迴避。林奕華則澄清,已辭去該主委職務。

梁文傑說,他在救國團台北市團委會的網頁上看到主委是林奕華,雖 然救國團屬於社團法人,但據了解,救國團在台北市設立了九間補習班,包括文理電腦插花短期補習班、美姿舞蹈瑜伽技藝短期補習班、成長語文電腦技藝短期補習 班、湖光技藝補習班、松新技藝短期補習班、勵華語文技藝短期補習班、勵德文理技藝短期補習班、敦新文理技藝短期補習班及敦民語文技藝短期補習班,林奕華的 主委身分等同是這些補習班的大老闆。

梁文傑說,時有補習班傳出糾紛或申訴事件,像是契約內容、設備違反相關規範等,而台北市教育局是補習班 的主管機關,若救國團台北市團委會附設的補習班出現糾紛或申訴,林奕華恐有裁判兼球員之嫌,無法秉公處理;為避免產生利益衝突,他建議林奕華應辭去團委會 主委身分,才能公正管理。

林奕華則澄清,她在確定接下教育局長職務時,即辭去國民黨中央黨部文傳會副主委兼文宣部主任、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服務推展協會理事長,同時也辭去救國團台北市團委會主委職務,交接給一名商界人士,會再提出交接證明。

她也強調,過去還是主委身分時,就幾乎沒有碰觸補習班的事務,未來若這些補習班有糾紛或申訴,也會秉公處理,避免引發外界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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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賤租救國團高市更便宜 市府要收回

澄清湖土地賤租救國團,高市都發局長李怡德回答說,這是時代背景的產物,民國58年編定為機關用地,當時早就被救國團使用,直到民國80年變更為「青年活動中心區」。(資料照,記者叢昌瑾攝)

2015-04-28  12:14

〔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台北捷運劍潭站的救國團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租用8968坪市有地,年租金才1680萬元,遭台北市議員質疑賤租;高市 議員蕭永達今早爆出救國團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等4筆土地,面積共8680坪,同樣賤租給救國團,年租金更只有221萬,比台北更便宜。

  • 高市議員蕭永達質疑澄清湖土地賤租救國團。(記者葛祐豪攝)

    高市議員蕭永達質疑澄清湖土地賤租救國團。(記者葛祐豪攝)

高市副市長陳金德表示,當地為飲用水的水源保護區,其實有不能興建超過20戶住宅的使用限制,救國團已不符使用規定,市府研擬停止租約收回土地。

蕭永達在市議會都委會業務質詢時指出,根據財政局提供的資料,救國團租用市府的土地,在澄清湖一帶共有4筆土地,包括鳥松區育才段87、89-2、仁武區慈惠段937、938號等4筆,總面積共28461平方公尺,換算約8680坪。

蕭永達強調,救國團承租如此大面積的土地,編定用地是「青年活動中心區」,做為露營、烤肉、旅館之用,其中包含救國團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每年總共繳給高市府的租金才221萬元,換算每月租金僅18.41萬元,「這不叫賤租,什麼才叫賤租?」

蕭永達批說,地目編定不外乎商業區、住宅區等,哪有叫「青年活動中心區」?

高市都發局長李怡德回答說,這是時代背景的產物,民國58年編定為機關用地,當時早就被救國團使用,直到民國80年變更為「青年活動中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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