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台灣歷史寫成動人小說的醫生作家 ── 陳耀昌巨作《福爾摩沙三族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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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四八年司馬爾卡頓(Caspar Schmalkalden,原籍德國,也是荷蘭東印度公司在福爾摩沙的員工)《東西印度驚奇旅行記》書中之圖。左起為「漢商」、「漢婦」與「福爾摩沙人」

《福爾摩沙三族記》為台灣醫師作家陳耀昌的大河小說作品。[1]小說時代為台灣歷史上荷蘭時期與鄭氏王朝的政權轉移時期[2],藉由瑪利婭、烏瑪與陳澤等三位分別來自不同民族(荷蘭人、西拉雅人與河洛人)的男女面對戰爭的無情殺戮與親人摯友的永別來刻畫出大時代的背景與小人物的故事。[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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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耀昌醫師觀點詮釋歷史的《福爾摩沙三族記》,宛如投響三百多年來的空谷足音,透過不同的角色詮釋歷史的發生、過程,以及交會在那個時代錯綜複雜的恩怨情仇,最後進入餘音繚繞的尾聲……
── Uma 萬淑娟(臺南縣平埔族西拉雅文化協會理事長)
陳耀昌醫師的新書為大航海時代的台灣史添上一個嶄新的、多元的、耐人尋味的角度。
── 平路(作家)
陳教授很用力閱讀有關史料,運用醫學專業的觀點批判史料,然後心地寬厚地寫出一幕幕深具人情味、有血有肉、有淚眼有笑容的人間交往。《福爾摩沙三族記》寫活了歷史,也發人深省,深值一讀三思。
── 江樹生(《熱蘭遮城日誌》譯註者)
這是一本充滿驚奇的書,是歷史、是故事、也是一本小說。書中細緻描繪十七世紀的世界大航海時代,位在東西航道要衝的台灣(福爾摩沙)躍上世界舞台,在殖民貿易和戰爭的動盪大時代中發生的小故事。
── 呂理政(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館長)
《福爾摩沙三族記》這本歷史小說可以彌補長久以來的遺憾,從精采的故事中,我們能重新看到台灣何其難得在時代變遷中,變成許多不同民族最後落腳的共同家鄉。
── 李偉文(作家.環保志工)
陳耀昌醫師的新作《福爾摩沙三族記》,是大航海時代荷據台灣時期,來台的荷蘭人、台灣原住民(西拉雅族)和中國來台漢人的「三族」的故事,種族衝突、權利爭奪、情愛糾葛,多源匯聚;面對十七世紀的台灣之巨變,既有宏觀巨視,又有對於小說人物細微的互動與心理變化的諸多敘寫。
── 李瑞騰(國立臺灣文學館館長、中央大學中文系教授)
《福爾摩沙三族記》豐富了我們對台灣歷史與文化的了解,也為深化台灣的認同指出新的道路。
── 林克明(加州大學(UCLA)榮譽退休教授)
看到《福爾摩沙三族記》這本書,我們終能了解,或許歷史總是背對著我們,但當我們轉過身,與歷史看往同一個方向、看到同一段過往,於是我們知道,所謂的刻記,是歷史代替遠古至今的祖先們遺留給我們的禮物,叫做「反省」。
──林慶台(牧師)
陳耀昌醫師有一個遠遠超越一般漢人史觀的胸襟和手筆,還原了十七世紀大航海時代台灣多元族群互動、交融、對立、友愛和生離死別的種種人生相,呈現真實感人的場景。
──孫大川(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主委)
《福爾摩沙三族記》是一部多元史觀的小說,但又可以當做歷史作品來閱讀。在二十一世紀後現代的今天,作者引導我們看見前近代的情感與記憶,使讀者終於覺悟,台灣歷史是如此豐饒,如此矛盾,又如此燦爛。
──陳芳明(政大臺文所所長╱教授)
《福爾摩沙三族記》不是他個人家族史,卻是所有台灣人的共同家族史。我們的身世遠比我們所知道的更複雜,比我們所想像的更精彩。陳耀昌這部他自稱「小說化的歷史而非歷史化的小說」的歷史小說,像《維梅爾的帽子》,利用畫布的一角,還原整個時代的全貌。
──胡晴舫(作家)
我在《福爾摩沙三族記》作者陳耀昌身上,看到老派醫師人文主義的風格。專業之外,他從自己容貌、家族與台南故鄉的疑問問起,最後構思成族群恩怨情仇的長河小說。這是很標準的人文主義者作風,不斷面對、思索自己時代,進而豪語「為台灣留下歷史,為歷史記下台灣」。
──翁佳音(中研院臺史所副研究員)把台灣歷史寫成動人小說的醫生作家 ── 陳耀昌巨作《福爾摩沙三族記》 - https://goo.gl/iKrtJ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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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小說】《福爾摩沙三族記》觀後感
  陳耀昌  著  
就算是我這種對歷史人文有興趣的人,也很少看所謂的"歷史小說"
會知道這本《福爾摩沙三族記》是因為國小老師的推薦,他看我常常在FB上分享一些關於原住民和台灣早期人文軼事的動態,就借了這本書給我。
這本《福爾摩沙三族記》,呈現了我們從來不曾接觸過的台灣、當年的福爾摩沙,剛開始看本書時,裡面的場景及風土民情就像是在瀏覽別的國家一般,如此陌生又新奇,讓人忍不住想一頁一頁地翻下去,一把將荷治時期、平埔族風情、漢人移墾文化融混而成的台灣開拓史,完整而慎重地呈現給大家。
「為台灣留下歷史,為歷史記下台灣。」
這是讓我對其作者陳醫生肅然起敬的寫作初衷。
大家都知道,荷蘭人在大航海時代佔領台灣,建造了有名的熱蘭遮城,然後鄭成功來了,把荷蘭人從福爾摩沙驅逐,END。
這就是我在國中課本中學到的,台灣史的起源。
現在想想,以前都不會想說荷蘭人來以前的台灣是什麼面貌?
荷蘭人為什麼要佔領福爾摩沙?鄭成功為什麼要跑到台灣來打荷蘭人?
他又是怎麼打得荷蘭人?
那時候的航海強國荷蘭,鄭成功怎麼就打得那麼輕而易舉?
被考試至上、填鴨式教導的我們,
完全無法靠自己去發現這些課本上的矛盾錯漏之處。
在許多新聞平台上,只要是台灣能躍上國際舞台或是國際排名的訊息總是會被大肆渲染及報導,讓許多國人們與有榮焉。
台灣,其實是很特別的地方!
台灣,其實是很重要的地方!
台灣,其實是一點都不會輸給其他國家的地方!
所以我們要愛台灣。
可我常常感覺,這種愛,只是虛榮感膨脹後的產物、掩蓋自卑的擋風板。(常常要跟對岸比較的心理壓力)
我們都沒有真正地認識過台灣的從古至今,回頭想想,我們以前讀過的台灣史是如何地簡明淺薄,篇幅也小到一次段考就可以解決,但是從來就沒有人覺得哪裡奇怪,大家的眼光都放在下一次段考--那又臭又長的中國史、撲朔迷離的世界史。
而我自己也不否認,我是在看了電影《賽德克巴萊》之後,才認知到原住民的文化其實淵遠流長不輸中國,跟大自然的相處與崇敬之心、對待神祉與傳說起源的道理不輸世界上任何一個大宗教,從那時開始,我才試著不用同情、未開化或是弱勢族群的眼光來看待原住民文化。
這次的機會很湊巧,也很幸運得到這本書,讓歷史為原住民平反,讓福爾摩沙為荷蘭人留下勳章、讓台灣為鄭成功見證傳奇。
台灣,福爾摩沙,可能是世界上唯一,
開拓史是由三個種族彼此交融開創的地方。
荷蘭人的制度、平埔(南島語族)族人的包容、漢人的勤奮,共同將這個已經被神所眷顧的小島開墾成當時的移民天堂。
一位跟著牧師父親來到"蠻荒之地"的荷蘭少女瑪利婭,跟初戀情人分隔兩地,懷著不安與期待的心情來到人們口中的美麗之島;西拉雅部落的第一美女烏瑪,跟著她的「牽手」是第一批接受荷蘭教育、受洗為基督教的平埔族人;而海峽對岸,滿人入關,大明王朝岌岌可危,鄭成功與父親決裂,高舉反清復明的大旗對抗清兵,原本在穿梭於東亞各國的商人陳澤,心懷忠義,決心投靠鄭成功,成為鄭營大將。
面對瞬息萬變的航海時代,戰爭的無情殺戮、親人摯友的永別。
瑪利婭、烏瑪與陳澤一同捲入這場歷史動盪,三人的生命交織成一段驚心動魄的大時代故事。
本書剛開始時,我就對一段話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大意是說:
「福爾摩沙人雖然有獵人頭的習俗,但他們並不是食人族,也不凶暴。
他們太好命了,整個福爾摩沙的大草原上都是梅花鹿,他們並不愁吃,福爾摩沙人很聰明,他們有計畫地獵捕梅花鹿,人跟鹿之間取得很好的平衡,島上有各種美麗的鳥類,卻沒有老虎、獅子等凶猛的動物,會傷人的頂多只有一些野豬,聽說在高山上有熊,還有體型比較小一點的豹。
也就是這樣舒適的環境,導致福爾摩沙人迄今沒有進入農業社會,因為他們不需要,取得食物太方便了,根本不需要辛苦耕種。部落裡的男人要證明自己是勇士中的勇士,就去獵山豬,而部落之間難免有衝突,一衝突就有械鬥,於是割取對方人頭就成了勇士的象徵。」
寥寥數句就生動體現了原住民的生活法則,以及荷蘭人觀察他們後的感悟,這種感悟,也是我們現在正在看書的這些現代人會有的衝擊......與憧憬。
原來以前的台灣是如此豐饒美麗、平埔族人生活地是如此簡單適宜,看著看著就不免有些心酸,為逝去的福爾摩沙感到心痛,因為現在已經是台灣了...回不去了....(嗯?
本書的前半部主要是在描述荷蘭人與平埔族的相處,南島語族的單純大氣讓他們很快地接受了常常拿新奇東西、教導他們衛生等新概念的荷籍牧師們,雖然他們對於有些做法還是會不滿(例如不讓他們獵人頭,不讓女巫治病等),但是牧師還是會秉持著善良通達的態度在某些程度上尊重平埔族人的文化,畢竟荷蘭還不是把福爾摩沙當成殖民地,只是做為與東亞交易的貿易轉運站而已,所以其實直到荷蘭人離開之前,他們的勢力頂多往南到高雄(楠梓一帶)、往北只到嘉義一帶而已。
當時反而是漢人跟荷蘭人的矛盾比較嚴重,因為中國正處改朝換代(明到清)、戰亂動盪的年代,許多沿海一帶的泉、漳州難民都會移民到澳門、印尼、大員(台灣台南),因為漢人太多了,加上他們善於耕種,是荷蘭人最得力的糧倉,可人多勢眾,有些比較不公平的稅收日積月累就會引起漢人們的不滿,認為荷蘭人因為要傳教就比較偏袒福爾摩沙人,福爾摩沙人也不滿漢人一直以耕種為由佔領他們的獵場、捕殺或驅趕梅花鹿,沒有鹿就沒有食物,這樣會影響到他們的生活!
三個種族環繞在福爾摩沙這小島上,因為立場不同、利益爭奪而導致的矛盾就這樣愈來愈深......
而後半部,讓我蠻意外地是,鄭成功。
其實鄭成功,全台灣,或是說整個大中華圈,應該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他的戰功彪炳被後人傳為神話、他的治軍嚴明暴虐易怒卻也讓他有暴君之名,甚至因為他在亂世中治理地方,名不正言不順,認為他就是一佔地為王的海盜的也大有人在。但仔細想想,我們似乎沒有用一種貼近完整的角度來看待過他,用歷史事件的演變走向看待他的決策,從他的身世個性進而探討他下命令時的道德依憑、觀念想法、治理手段。看看近代軍閥大家的蔣中正,探討他生平各方面的書籍層出不窮,反觀這位被稱作開台始祖、軍威赫赫的鄭成功卻幾乎沒有。
看完本書,真的會對鄭成功有更深、更全面、也更不同的見解,他不再是歷史課本上兩三頁一帶而過的海上梟雄,而是為了反清復明、移孝作忠地帶著捨棄自己父弟於不顧也要替君主成就大業的沉重負荷掙扎於亂世的悲劇英雄。書中的鄭成功,有血有淚,有挫敗有失誤,有悔恨有自卑,退下廟裡香火的煙霧圍繞,他就只是個窮盡一生只為找個安身立命所在、卻不得如願的普通人而已。
鄭成功的崛起,也將荷漢對立拉到最緊張的局面,也為接下來決定台灣命運的安平海戰揭開序幕。
我其實很感動,看到描述如此完整且深入淺出的鄭荷大戰,兩軍交戰的時候不得不說真的是本書最精彩的地方,不偏頗不帶立場地把雙方戰事描繪地栩栩如生!再一次證明了「所有戰爭都是起源於一場誤會」的說法,也是我常說的,很多事情沒有一定的對或錯,只是立場不同而已。
歷史,也許是冷的。但小說可以賦予歷史一股新的生命,像是時光機一樣,將久遠的人事物帶到讀者眼前,感同身受。
這本小說對於珍惜台灣的朋友來說,絕對是一部必讀的佳作,我這篇觀後感縱然是爆字數了,但我總覺得我傳達出去的感動還是遠遠不及本書的一半。
有人說,台灣人的血統基因庫應該是全世界數一數二複雜的,我們有歐洲白人種、南島語族種、日本種、漢人種,可說是大半個地球的血統都融合在這個3.6萬平方公里的小島上,是實質上的「有容乃大」,但看看現在的社會環境,煽動族群對立的言論還是說得天花亂墜,在我看來,應該說看完本書以後覺得,從一六二四年為分界,臺灣就只有福爾摩沙人跟台灣人兩種而已,福爾摩沙人是原本就住在島上的主人,而後來移民的各色人種,都是台灣人,前者千萬年來都守護著這個豐饒的島嶼;後者則是賦予島嶼新的體驗與定義,讓它不會被世界所遺忘。
雖然台灣不會再變成福爾摩沙,但它還是值得我們用最虔誠的心去珍惜。
看完本書,絕對會讓你產生珍惜台灣的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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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族記系列2》福爾摩沙人善良 獵頭是不幸的習俗
新頭殼newtalk | 陳耀昌
台夫特一景(Vermeer: A View of Delft 1660)   
作家陳芳明:《福爾摩沙三族記》是一部多元史觀的小說,但又可以當做歷史作品來閱讀。 作者陳耀昌自己則說:《福爾摩沙三族記》或許才是我對母親台灣的最大回報。這本書,如果沒有我的成長背景──出身府城老街、與陳德聚堂的淵源,也夠LKK,還來得及浸潤於台南的古蹟氛圍與寺廟文化;又正好身為醫師,懂得一些DNA及疾病鑑別診斷知識──其他人不見得寫得出來。 陳耀昌醫師這本巨著,之前曾在新頭殼〈開講無疆界〉欄目中刊載,新頭殼這次重新編排以系列推出,以饗讀者。
十六歲的瑪利婭一直不明白,為什麼爸爸決定要離鄉背井,前往福爾摩沙那個與荷蘭完全不同的蠻荒世界。
瑪利婭一家人原本在台夫特(Delft)的新禮拜堂旁有一棟很舒適的房子,三層樓,五個房間;而且靠著運河。他們家自己也有一條大船,一艘小船,她最喜歡和姊妹們划著小船,在台夫特的運河中穿梭了。雖然房子不大,但很舒適。牧師亨布魯克(Antonius Hambroek)雖然生於鹿特丹,但在萊登神學院畢業後就被派駐到台夫特牧會來,在台夫特和安娜成婚,小孩也都是台夫特出生的。一家人在台夫特備受尊重,全家一直過著其樂融融的日子。
爸爸決定來福爾摩沙,就是因為聽了他在萊登大學神學院的前輩學長尤羅伯(Robertus Junius)牧師對福爾摩沙的描述。尤羅伯在福爾摩沙前後服務住了十四年,一六四三年才離開福爾摩沙回到荷蘭。
尤羅伯回到故鄉台夫特以後,卻對福爾摩沙人念念不忘,於是在這一年春天一個下雨天的下午,來到了亨布魯克的家。
瑪利婭永遠忘不了,她在客廳門後,偶然聽到的爸爸和尤羅伯的對話:
「既然他們有獵人頭的惡習,那麼你為什麼那麼喜歡他們?」正要端小餅乾出來招待客人,偶然間聽到了獵人頭的字眼,不由得屏氣聆聽。
「說起來很矛盾,他們是有獵頭的習慣,可是他們並不是食人族,也不兇暴。這麼說你一定會很奇怪,其實福爾摩沙人算是善良的民族,他們獵頭只是個不幸的習俗,來證明狩獵者的勇士氣魄。他們並不愁吃,因為福爾摩沙的整個大草原到處是梅花鹿。福爾摩沙人很聰明,有計劃的捕殺野鹿,絕不過量,人與鹿群維持著很好的平衡。福爾摩沙人太好命了,只有梅花鹿以及美麗的帝雉,卻沒有老虎,沒有獅子等兇惡的動物,會傷人的頂多只有一些野豬。聽說高山的地方有一些黑熊,還有體型比較小一點的豹。
也就是這樣舒適的環境,福爾摩沙迄今未進入農業社會,因為他們不需要,因為要得到食物太方便了,不必去辛苦耕種。而在這樣過份舒適的環境下,福爾摩沙人的男人要證明自己是勇士中的勇士,就去獵野豬。而部落及部落之中總免不了有衝突,一衝突,就會有械鬥,於是割取對方的人頭就成了勇士的象徵。」
「所以只要教以基督教義,讓他們有文明觀念,要好好相處,大家相愛,不要互相殺來殺去,不要把獵頭當勇士象徵,一方面可以救許多人,一方面我們的改革教派會在福爾摩沙找到最好的信徒。」
「雖然巴達維亞的土人更多,但他們都已經是穆斯林的異教徒,沒有辦法接受基督。福爾摩沙人不同,他們沒有什麼信仰,一張白紙,而且還算聰明。我和我的前任甘治士牧師為他們創造了一些拉丁拼音文字來教他們用他們的語言唸聖經,倒還有些成績。我在福爾摩沙十多年,有上千福爾摩沙人受洗。在福爾摩沙傳教,會讓你很有成就感」。
尤羅伯說到最後,語氣裡顯然帶著得意。他那天和爸爸談了一整個下午,還留下來晚餐。在餐桌上,他取出了一張東印度地圖,那是瑪利婭沒有見過的世界之角落。本來瑪利婭以為東方就是出產漂亮絲綢與青花瓷的中國,現在台夫特就興起了一個製造帶有東方風格青花瓷的風潮。她沒想到,東方也仍然存在著有獵人頭土著的大島嶼,而且這個島嶼的名字竟然叫「福爾摩沙」。福爾摩沙是美麗之島的意思,這與獵人頭土著多麼不相稱!
  這天之後爸爸又和尤羅伯出去了幾次。媽媽說,他們是到台夫特東印度公司會所去談。瑪利婭知道東印度公司,他們在台夫特擁有一大排的倉庫。一個月以後,爸爸就向家人宣佈全家要到福爾摩沙。
台夫特一景(Vermeer: A View of Delft 1660)
亨布魯克的親筆簽名   圖:中研院台史所翁佳音教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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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族記系列3》妳的倩影 那遙遠的福爾摩沙呀… | 藝文 | 新頭殼 Newtalk - https://goo.gl/K17k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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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族記系列4》新港社人甘為荷蘭馬前卒 突襲麻豆社
新頭殼newtalk | 陳耀昌
發布 2018.05.17 | 09:02
1636年荷蘭製圖師所繪製之地圖。(麻豆社事件的第二年)
1636年荷蘭製圖師所繪製之地圖。(麻豆社事件的第二年)   圖:陳耀昌/提供
作家陳芳明:《福爾摩沙三族記》是一部多元史觀的小說,但又可以當做歷史作品來閱讀。 作者陳耀昌自己則說:《福爾摩沙三族記》或許才是我對母親台灣的最大回報。這本書,如果沒有我的成長背景──出身府城老街、與陳德聚堂的淵源,也夠LKK,還來得及浸潤於台南的古蹟氛圍與寺廟文化;又正好身為醫師,懂得一些DNA及疾病鑑別診斷知識──其他人不見得寫得出來。 陳耀昌醫師這本巨著,之前曾在新頭殼〈開講無疆界〉欄目中刊載,新頭殼這次重新編排以系列推出,以饗讀者。
今天是烏瑪大喜的日子,從今天起,她和直加弄就可以互稱「牽手」了。
烏瑪穿起她最漂亮的衣服,頭戴著檳榔花和雞冠花編成的花圈,嘴角含笑,卻又嬌羞不勝似的低著頭,右手則緊緊牽著直加弄的左手。梅雍,烏瑪的伊那(母親的西拉雅語)則高興得合不攏嘴,和直加弄的母親一直有說有笑。烏瑪的生父桑布刀已經過世,現在梅雍和桑布刀的弟弟黎卡在一起。黎卡雖然掩不住心中的喜悅,但卻仍然保持一貫的威嚴,直挺挺地坐著,有一搭沒一搭地和直加弄的父親提大羅邊嚼檳榔邊交談。
身為麻豆社最孚眾望的前長老桑布刀的獨生女,又是部落公認的第一美女,烏瑪自然是全社男子的夢中情人;但也因為他是桑布刀的女兒,所以社裡的男子不免雖愛在心裡,卻又躑躅不前。
桑布刀在麻豆社裡是個傳奇,但也是半個禁忌。他在十七年前率領麻豆社,一口氣殺掉六十三個荷蘭兵士,那是荷蘭人來到福爾摩沙的第五年。荷蘭人和麻豆社人結怨甚早,早在一六二三年荷蘭人正式到來之前Ripon司令帶著荷蘭士兵及奴隸來勘查時,就有衝突,雙方均有死傷。而自從荷蘭人來此,本地人變得要繳稅,麻豆人更是不爽。再加上當年的荷蘭長官努易滋(Pieter Nuyts)年少高傲,被日本武士綁架過(註一),好不容易被釋放後竟還不知悔改,對本地人不但頤氣指使,而且愛好女色,有時要本地人女性去陪睡,本地人更是氣他在心。而他竟然在他離職前九天率領了六十三人的隊伍來麻豆社。荷蘭人此行的目的,號稱是搜捕「漢人海盜」,順便也要求麻豆社人允許荷蘭人以及中國人進來墾殖、種甘蔗、種稻、捕鹿、捕魚等。
那時已擔任長老多年的桑布刀認為,荷蘭人也不是第一次來了,但這麼大陣仗前所未見,根本是武力示威。這個看法,得到了其他十一個長老的支持。於是表面上虛與委蛇,假意協助搜捕逃犯,還拿了二、三罐酒出來,大家和荷蘭人盡情飲酒。荷蘭軍隊準備離開時,麻豆社人假意禮貌的護送他們離開村莊。當一行人離開部落往南約一哩遠,來到一處需渡河的地方,麻豆社人依照規定及慣例幫忙扛武器,然後揹荷蘭士兵過河(註二)。結果麻豆社人到了河中,一聲暗號,所有麻豆人側身把荷蘭人翻落水中,沿著河岸藏匿在樹叢後的麻豆社人紛紛現身,荷蘭士兵不是被麻豆社人強壓淹死,就是給一刀斬了,除了一名小孩和一名奴隸外,沒有活口,還好長官在飯局之前先行回城,逃過一劫。震驚了大員的所有荷蘭人。
九天之後來到大員上任的荷蘭長官普特曼斯在情況不明下,遲遲不敢採取報復行動。麻豆社人好生高興,一時在西拉雅族中聲威大盛,桑布刀也因此成了英雄。
可是,六年後的冬天的一個晚上,可惡的新港社人,竟然甘心為荷蘭人的馬前卒,突襲麻豆社。
那一年,烏瑪九歲。烏瑪還記得那恐怖的一夜,有些荷蘭軍士騎著馬突然闖入村落。荷蘭人的槍聲劃破了寧靜的夜空,狗群則在馬後狂吠,荷蘭步兵擊鼓跟進,新港人則吆喝著放火燒麻豆人的房屋,麻豆社的房屋幾乎都給燒光了。本來十一月的晚上已有寒意,但火焰反而讓大家覺得炙熱。火花四處飄飛,甚是恐怖。烏瑪和族人躲在河邊的叢林中,流著眼淚,又不敢出聲,瑟縮在媽媽的身邊,媽媽則抱著弟弟阿僯。每次槍聲一響,大夥兒就趕緊把眼睛閉起來。那是烏瑪第一次聽到槍聲,第一次聽到鼓聲,也是第一次看到馬。那些荷蘭人並不高大,但在馬上卻顯得好猙獰,來去如風,加上那些槍可以殺人於遠距離外,烏瑪覺得他們不是人,是魔鬼。
麻豆社裡反應最快出去抵抗的勇士,在還沒有接近到敵人的時候,就應聲倒地,讓全村大駭。桑布刀與長老們因此下令不要抵抗,去做無謂的犧牲。還好敵人並沒有進一步屠殺全村,他們進來以後只是放火燒屋,雖然有幾位勇士和可惡的新港人力拼,不幸被新港人割了人頭。處在隊伍最後掩護族人的桑布刀,也不幸被新港社人所擒。當麻豆社人集結成小隊逃離村落時,荷蘭人卻也制止了新港人對麻豆人的追殺,因此麻豆人才能保存大部分的族人,逃到海邊。(註三)
火燒部落後第三天,荷蘭人先回到赤崁。麻豆社長老們出面向新港社人表示希望贖回桑布刀。沒想到新港社人反而把桑布刀砍頭,把頭高掛在竹竿上。梅雍哭得昏了過去,烏瑪也大哭,黎卡和麻豆族人咬緊牙關,誓言要取新港社至少三個人頭來復仇。
長老們清點了一下,發現有一共有二十六個勇士被殺害。黎卡反而鬆了一口氣,他說,六年前,我們殺了六十三個荷蘭人,聽說那是大員荷蘭軍隊的十分之一,現在他們來了近五百名荷蘭人加上一千二百名新港社人,只殺了我們二十六人。麻豆社人突然覺得荷蘭人沒有這麼壞了。麻豆社有好幾千人,如果荷蘭人也放任新港社人殺個十分之一,那麼麻豆社就將鬼哭神嚎了。長老們於是先拜託宋哥,綽號叫「烏嘴鬚」的一位住在麻豆社很久的中國人,請他出面代為乞和。烏嘴鬚長年向荷蘭人付租金承包麻豆社的獵鹿執照及進行鹿皮生意,西拉雅話和荷蘭語都懂,和荷蘭人關係也不錯。
烏瑪記得,接到荷蘭人的議和條件後,麻豆社的頭目們有如釋重負的感覺。荷蘭人沒有要求再處決任何人,要求的財物也不算多,就是歸還當年自荷蘭人身上取得的東西,以及奉獻一些豬、牛,還有檳榔。他們要麻豆人發誓不再殺害荷蘭人,不可以干擾漢人;如果其他社的人到大員去開會,麻豆社人也要派代表去;如果將來荷蘭人要求,麻豆社人必須協助他們作戰;如果荷蘭代表來訪問,麻豆社人應該接待。然而對荷蘭人提出的第一個條件,麻豆社的長老們則起了爭吵。荷蘭人要麻豆社人「讓渡所有權」給荷蘭,用檳榔和重在土上的可可樹送到他們在大員的城堡為誌。
麻豆人對「所有權」的字眼的起了爭執。六年前,桑布刀會設計殺荷蘭人,就是因為荷蘭人常常讓中國人未經他的允准而經過麻豆社獵鹿或去魍港從事捕烏魚。雖然麻豆人並不吃烏魚,但是桑布刀認為那些中國人必須經過麻豆社人的允准,而不是經過荷蘭人的允許。同樣的,中國人來捕鹿,必須經過麻豆社人的允許,必須付錢給麻豆社人,可是這些漢人認為只要向荷蘭人包租就可以了。烏魚還好,鹿群可是麻豆社人的命脈,而且可惡的是,這些中國人常常在不應該捕鹿的季節去捕鹿,而且陷阱又設得特別厲害,因此連小鹿也被殺死了。
如果依照荷蘭人的條件,後來繼任長老的黎卡說,把「所有權」讓渡給荷蘭人,是單指這些捕魚和捕鹿的權力吧?還是將來這些種出來的糧食,種出來的檳榔,養出來的豬,都要繳給荷蘭人來做分配嗎?烏嘴鬚說,荷蘭人的意思是,荷蘭人要求的只是「捕魚權」、「捕鹿權」的讓渡,至於住民生產出來的東西,荷蘭人只會要求麻豆社每年繳納一定數目的鹿皮、豬、檳榔、椰子等當做「稅收」。烏嘴鬚向黎卡說,荷蘭人對他們中國漢人,不但有各種包租稅、贌稅,還有「人頭稅」;而麻豆社人因為荷蘭人認為他們原先擁有這塊土地,所以不必繳人頭稅。這是麻豆社人第一次聽到這些「主權」和「稅」的觀念,覺得非常新奇。
烏嘴鬚又說,新港社、蕭壠社、大目降社等也都已經答應了荷蘭人的條件,如果麻豆社人也答應了,將來麻豆社人到新港,哆囉國社也都會受到友善的招待。這在麻豆社人聽來,是不可思議的事。而不同的族群,不同的部落,聽命於一個「政府」的「法律」,彼此和睦相處,就叫做「秩序」?
烏嘴鬚說:「我們從中國那邊過來,中國那邊也是這樣的。」黎卡問烏嘴鬚:「那麼你們中國那邊的政府好不好?為什麼你要過來麻豆社生活,不住在故鄉中國?為什麼你們要離開你的故鄉和你的族人?」
烏嘴鬚嘆了一口氣說:「這事情說來話長。首先,這幾年,中國國內有戰爭,實在不怎麼安定。再說我們在中國的土地,沒有你們土地這麼肥沃,種起甘蔗來,長這麼快,這麼甜,這麼茂盛。我們那邊海裡的魚群雖然也多,但你們這裡有烏魚,比那邊多得多,我們很喜歡吃烏魚的卵,我們叫做烏魚子,是下酒的好菜。我每年冬天在這裡抓一個月的烏魚,運到國內去賣,可以讓我們發一筆小財,讓故鄉的父母妻子兒女有錢可以過個好新年。」至於官員嘛,烏嘴鬚說,中國和荷蘭的制度各有其好壞。不過他認為荷蘭的官員算是公平的,而荷蘭傳教士的精神更是讓他很感動。
「荷蘭人來這個島有兩個目的,一是佔據這裡的港口來做貿易的轉運站,收集他們國內喜歡的東西運回去,只要能大賺一筆就好。還好荷蘭人不會把我們當奴隸販賣,雖然我們在這裡辛苦到有些像奴工,不過是志願的」。
烏嘴鬚苦笑了一下:「我聽說,在南洋有些地方,島民會被抓到別的地方當奴隸,我自己在大員就看到一些他們自南洋一個叫班達的島嶼抓來的黑奴。其實除了荷蘭以外,還有其他的國家,也會這樣,包括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聽說西班牙人很兇暴,在呂宋動不動就殺死上千華人。」
「荷蘭人除了來作轉口生意外,另外有一些熱心的牧師,來這裡的目的是傳播他們的宗教。西班牙和葡萄牙人也傳教,但這兩個國家傳的是天主教,荷蘭人的宗教聽說是叫做『改革教派』。」烏嘴鬚說:「不久以後,這些牧師也會來要求你們信他們的上帝」。
黎卡則表示不願意接受荷蘭人的「主權讓渡」的條件的,但其他長老大多贊成。黎卡知道不答應也不行,因為麻豆社人打不過荷蘭人。他也不願意去信仰荷蘭人的上帝,他信的是麻豆社祖先們傳下來的阿立祖。於是黎卡決定辭去長老,以利和議進行。麻豆人先交付了九隻活豬及六隻他們最大的鏢槍給新港人,請求和平相處。
註一:就是有名的「濱田弥兵衛事件」。
註二:就是現在的將軍溪。
註三:那時的麻豆社面臨台江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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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族記系列5》麻豆社習俗沒家庭制度 同性別同齡者聚住一起
新頭殼newtalk | 陳耀昌 綜合報導
發布 2018.05.18 | 08:35
一六四八年司馬爾卡頓(Caspar Schmalkalden,原籍德國,也是荷蘭東印度公司在福爾摩沙的員工)《東西印度驚奇旅行記》書中之圖。左起為「漢商」、「漢婦」與「福爾摩沙人」。   圖:陳耀昌/提供
作家陳芳明:《福爾摩沙三族記》是一部多元史觀的小說,但又可以當做歷史作品來閱讀。 作者陳耀昌自己則說:《福爾摩沙三族記》或許才是我對母親台灣的最大回報。這本書,如果沒有我的成長背景──出身府城老街、與陳德聚堂的淵源,也夠LKK,還來得及浸潤於台南的古蹟氛圍與寺廟文化;又正好身為醫師,懂得一些DNA及疾病鑑別診斷知識──其他人不見得寫得出來。 陳耀昌醫師這本巨著,之前曾在新頭殼〈開講無疆界〉欄目中刊載,新頭殼這次重新編排以系列推出,以饗讀者。
烏瑪記得有一位穿著黑袍的荷蘭人以荷語及新港語宣讀條款,烏嘴鬚則以漢語宣讀,而且做了詳明的解釋。烏瑪那時好訝異,因為所有荷蘭人都穿軍服,只有這位穿黑袍。烏瑪驚異這位穿黑袍的荷蘭人竟然新港話說得這麼流利。後來烏瑪才知道,他是尤羅伯牧師。「請大家特別注意,第二條將你們的主權讓渡給荷蘭王及派駐在大員的福爾摩沙長官。不了解的,等下子我再說明。大家都了解了嗎?」麻豆社的人稀稀落落的說是。尤羅伯說:「別村落的人聽到麻豆人所說的了,他們已將他們自己歸屬於我們的主人(註五)。現在我們把他們視為朋友,將以前的衝突忘記。」麻豆社話和新港話大同小異,所以大家都還聽得懂。
儀式中間,一位叫「提大羅」的麻豆社長老站上了公廨前的廣場。提大羅自荷蘭人的安東尼少校手上領到一件紫袍,一支橙旗。荷蘭人說,旗是做為指揮者的象徵,而橙色是荷蘭的代表色,長袍象徵高位,紫色則象徵高貴。尤羅伯說,以後提大羅就是麻豆社的「頭人」,大家都要聽「頭人」的話,而頭人也代表各個社到大員去出席長官所召開的一年一度評議會(Raad van Formosa)。
烏瑪的牽手直加弄,正是提大羅的大兒子。
直加弄大約已經二十四歲了(註六)。從去年秋天一次夜祭之中,看到烏瑪跳舞之後,直加弄送了一枝檳榔花給烏瑪。以後就幾乎每個黃昏都到烏瑪屋子的窗邊唱歌。直加弄的鼻笛和口簧琴都吹得很好聽。麻豆社的習俗沒有家庭制度,而是同性別的大約同齡者聚住一起,所以烏瑪和妹妹們同住一個大房子;烏瑪的弟弟阿僯、直加弄和其他村裡部份年輕男性,共十多人一起住在另一個大竹屋,社裡的人稱之為「聚會所」。西拉雅人都是這樣的習俗。直加弄長得高大黝黑,可以獨自一個人殺死一條山豬,烏瑪早就對他印象很好,但是黎卡因為荷蘭人的關係,不喜歡提大羅,因此連帶不喜歡直加弄。不過,烏瑪的媽媽梅雍以及和烏瑪住一起的同齡姊妹們都喜歡直加弄,而烏瑪的弟弟阿僯與直加弄更是好友。兩人情投意合,因此大約在上次月圓的晚上,直加弄曾經偷偷地潛入烏瑪的住處過夜。而今天,就是正式提聘了。
直加弄的父親是荷蘭人任命的頭人,母親擁有祭司的身份,兩人在部落裡的地位都很高。兩人為了表示敬重烏瑪的雙親,除了請託了一位媒人之外,也親自到烏瑪的家去提聘,而且準備非常豐盛的聘禮。最重要的檳榔自不用說,還有一條大豬。禮物更包括五件裙子,其中有三件是鹿皮做的,五件衣服,一百個竹製的臂環和手鐲,十個戒指,這些戒指五個用金屬做成,五個用鹿角做成,都做得很精緻好看。其他還包括五條粗麻做的腰帶,十件狗毛衣。讓黎卡笑不攏嘴的是五件康甘布(註七)、二套漢人衣服和一個稻草和狗毛編製的精製頭冠。讓烏瑪和梅雍最高興的則是五雙粗鹿皮製,還可以用靴帶綁住腳的長筒靴。部落裡的人都說,這大概是數十年來,她們看到的最豐盛的聘禮。
直加弄的雙親給足了面子,梅雍和黎卡也高興地收下聘禮,一切功德圓滿,意味著從今天開始,烏瑪和直加弄就是眾人眼中的「牽手」了。直加弄晚上可以公然留在烏瑪姊妹們的房子過夜,和烏瑪同眠共枕,可是第二天早上還是必須離去,去住他原來住的聚會所。要等兩人年紀更大,有了小孩之後,才搬出來,在田野中另蓋茅屋,住在一起。
註五:原文是Our Lords。
註六:那時的福爾摩沙人對年歲似乎沒有算得很精準。
註七:cangan布,就是荷蘭來的棉布。荷蘭人一六二四年由澎湖轉佔福爾摩沙;一六二五年以Cangan布十五匹,向新港社交換了赤崁附近的沿著溪流的土地。此後,新港社族群與荷蘭東印度公司,就建立相當友好的關係,「康甘布」因而在台灣歷史上佔有「一蓆之地」。
一六四八年司馬爾卡頓(Caspar Schmalkalden,原籍德國,也是荷蘭東印度公司在福爾摩沙的員工)《東西印度驚奇旅行記》書中之圖。左起為「漢商」、「漢婦」與「福爾摩沙人」。
想像中盛裝的烏瑪(原圖為藍蔭鼎「山地少女-臺中州巴蘭社」)   圖:陳耀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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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沙三族記》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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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念台灣的荷蘭查某祖         
          《福爾摩沙三族記》讀後
書    名:福爾摩沙三族記
作    者:陳耀昌  
出 版 者:遠流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這本像史詩一般的歷史小說,是記述公元1646年,荷蘭1位改革派傳教士亨布魯克到東方名為福爾摩沙的島嶼傳教,一直到國姓爺鄭成功收復福爾摩沙,1662年荷蘭軍民離開台灣這段期間的故事,故事雖是虛構,但時代背景卻是根據真實的史實。發生的地點就是在我從小成長的府城,包括安平、永康洲子尾、還有郊區佳里、麻豆等地。
本書故事有3條軸線,是由亨布魯克的二女兒瑪利婭、西拉雅族麻豆社長老的獨生女烏瑪、以及鄭成功手下大將漳州人陳澤構成。來自3個不同種族的主角,3條軸線最後在當時名為大員(今台南市安平區)和赤崁(今台南市區)匯聚在一起。晚明的鄭成功由於大陸抗清戰爭不順利,決心來台灣發展,經歷數次劇烈的海戰、漫長的圍城,荷蘭人寡不敵眾只好投降,最後黯然離去。當然有人還是留在台灣,這就成了傳說中的某些台南人的荷蘭查某祖。
瑪利婭原住在荷蘭的台夫特,她的父親亨布魯克受到前輩的感召,遠渡重洋來到這個有獵人頭習俗的島嶼傳教,決心用基督教義感化天真未鑿的原住民,他帶了太太和4個女兒,由鹿特丹航向爪哇的巴達維亞(今雅加達),再到福爾摩沙的大員。這條大航海時代開闢的航道,讓荷蘭人可以到東方做生意,只要將福爾摩沙的鹿皮、蔗糖,南洋的香料、中國的絲綢、瓷器運到歐洲,就可以獲利數倍;因此從事貿易的東印度公司,自然要在巴達維亞、大員等地建立據點,為了保護商業利益,不僅有派駐官員及軍隊、興建城堡,還有宣揚教義的傳教士,亨布魯克就是被派到麻豆社(今台南市麻豆區)、蕭壟社傳教(今台南市佳里區),瑪莉婭就在這情況下認識烏瑪,兩人結為好友。
陳澤,福建漳州海澄人,鄭芝龍的手下大將,大航海時代荷、葡、西3國幾乎把南洋和東南亞瓜分,鄭芝龍卻在夾縫中自在做生意,明朝滅亡,鄭芝龍降清後,陳澤投靠在廈門的鄭成功,最後隨鄭成功攻台,趕走荷蘭人。在戰後的福爾摩沙,陳澤在赤坎意外遇到瑪利婭,不久鄭成功意外猝逝,全書至此結束。
由於是虛構的小說,主角西拉雅族人烏瑪是作者虛構,亨布魯克的二女兒確有來台,其身世及來台之際遇也是虛構,陳澤確有其人,小說情節也是以史實為背景,讓本書充滿趣味。現在我們還可以看到亨布魯克的畫像,在安平古堡的展廳裡有1幅油畫「范無如區訣別圖」(註1),是顏水龍先生所繪,描述亨布魯克受鄭成功之命,進入圍城熱蘭遮城勸降長官揆一,結果他反而力勸荷蘭人不要投降,要堅守城堡,翌日他決定回大員覆命,不失信於鄭成功,但也為自己的國家盡忠。城堡裡的2個女兒哭著拉著亨布魯克,這張油畫就是根據史實的想像,而繪出感人的場景 (註2)。
本書作者陳耀昌先生是血液腫瘤科醫師,他是府城人,據說擁有荷蘭查某祖的血緣,也許是族群的使命感,他長年蒐集明鄭、東印度公司的史料,拾起一支彩筆,發願「為台灣留下歷史,為歷史記下台灣」,完成這部氣勢磅礴像史詩般的歷史小說。
以往,有關明鄭和東印度公司的史料並不太多,對清朝來說,明鄭是桀驁不馴、在海角天涯作亂的前朝餘孽,史書上的記載大多簡略,也有不少得之口傳巷議而失真。況明鄭在台只有23年,繼位之鄭經、鄭克塽登基前都有一番政治鬥爭,很多史實都被掩蓋不彰。例如鄭成功為何英年猝逝,就是個謎團,本書作者是醫師,他根據眾多史料之記載,依據醫學學理推斷,認為鄭成功不是染上瘴癘疫病而死,也不可能是史書上寫的抓面而逝或嚙指而死,到底死因為何,請看本書。
明末東印度公司的商業活動,在中國或台灣為本位的史料裡幾乎一片空白,所幸我國學者江樹生教授,留學日本時研究荷據台灣史,後來在文化大學的資助之下留學荷蘭,從此留在荷蘭進行研究。民國78年間,江教授受《漢聲雜誌》之託,前往海牙之國家總檔案館尋找明鄭史料,意外尋獲鄭、荷降書之古荷蘭文之抄本。民國85年,台南市政府組團往訪,開始委託江教授翻譯《熱蘭遮城日誌》的工作,歷經數年,《熱蘭遮城日誌》4大冊已全部由古荷蘭文翻譯成中文,這是福爾摩沙長官向在巴達維亞總督所為的報告內所附的日誌,凡在熱蘭遮城的船舶往來,人員異動,大小事務逐日記載,巨細靡遺,並附有往來信件、會議紀錄、職務報告、條約及書契之抄本,前後達33年,雖歷經350多年,仍有7、8成完好,在館裡陳列長達1公里又200公尺。後來漢聲雜誌又出版《梅氏日記》,也是保存在國家總檔案館,梅氏是東印度公司的測量師,鄭氏入台後亟需屯墾農耕,以養活3萬多軍人,梅氏受命丈量田畝,有許多機會和鄭成功接觸,他職業性特有觀察入微的眼光,近身描述鄭成功的容貌、服飾、言談笑貌,日記由鄭成功登陸之日寫起,一直到梅氏離開台灣為止,前後9個月,是研究鄭成功的第一手資料,且可彌補《熱蘭遮城日誌》官方文書之不足,彌足珍貴。
本書的歷史背景,就是根據上述的《熱蘭遮城日誌》、《梅氏日記》內的資料作為背景,再參酌正史及民間史料,因此生動感人,且符合史實,作者真是用心良苦。
歷經多次異族的統治,讓台灣或台南留下一些異族的遺跡。如台灣人計算面積的「甲」,這是荷蘭人計算面積的單位,而6台尺平方的「坪」,才是日本人計算面積的單位。本書指出某些台南人確有荷蘭的血統,早在我小時候,大人就常說安平人有外國人的血統,有人特別高大,有人頭髮帶些金色。甚至閩南語歌〈安平追想曲〉也提到荷蘭老船醫的女兒金小姐,她有著金色頭髮,身穿花紅長洋裝在安平港等情郎,而她的身世是父親為荷蘭的船醫,與台籍的母親生下她,父親已不知去向,只留下金十字(架)做紀念,一直有人說金小姐是住在安平,本書也提到鄭成功及部將,喜歡找荷蘭醫生治療外傷。府城終究被荷蘭人統治39年,荷人所建大員熱蘭遮城及赤崁普羅岷遮城,仍有的殘跡存在,更神奇的是四草大眾廟附近曾發掘出許多遺骸,身材高大的多受刀傷,身材較矮的受槍傷,應是鄭、荷海戰雙方死亡戰士之骨骸,迄今「荷蘭人骨骸塚」仍保存在廟後方。
而先後在台灣這個舞台,貢獻心力甚至生命的3個族群,可惜現今只剩下漢族和原住民了,荷蘭人已經回到祖國,少許留下來的早被同化,只剩下血液裡的印記─作者以血液科醫師的知識,推斷台灣人裡有100萬人具有歐洲白人的血緣。另1個族群西拉雅族,多年的漢化之後,只剩下少許陳舊的新港語文書、日治時代之影像,還有一些村莊裏的公廨、阿立祖生日的牽曲夜祭,只是少女吟唱的牽曲和新港文書,已經無人能了解其意思了(近年已有有心人士設法復原部分西拉雅語)。可惜,本書作者未精細描繪西拉雅族人的形貌及生活方式,使烏瑪這個角色略嫌薄弱。依據郁永河所著《稗海紀遊》1書所載,郁永河在清朝康熙36年(1697年,荷人離台後35年)曾來台灣北部採硫磺,他由府城登陸,一路北上,途經多處平埔族村莊,對於平埔族之衣飾、飲食、住居、生活習慣有生動之描述,如:「男子競尚大耳,於成童時向耳垂間各穿一孔,用條竹貫之,日以加大,有大如盤,至垂肩撞胸者。項間螺貝纍纍,盤繞數匝,五色陸離,都成光怪。胸背文以雕青,為鳥翼、為網罟、虎豹紋,不可名狀。人無老少不留一髭,并五毛盡去之。」,可惜本書缺少這方面的描述。
小小的台灣島,300多年來歷經荷據、明鄭、清領、日治,最後到國民政府統治,斑駁的歲月讓島民歷盡風霜,世界上很少有族群在300多年間,先後被5個政權統治過的,法國的亞爾薩斯是德語區,在普法戰爭後被割讓給德國,一戰後又回歸法國,僅是如此,即有〈最後一課〉傳頌至今,迄今當地仍有人民深表不滿(註3)。而可敬的台灣子民,面對政權遞換改朝換代,苛捐雜稅搜括一空,專制的高壓統治,無情的殺戮宰割,升斗小民只有默默的忍受。
如今,當年發生海戰的台江內海已淤淺而成陸地和魚塭,安平區滿是高樓大廈,連法院也搬到安平區,當年荷蘭人在熱蘭遮城外與大員市鎮間的空地設置刑場,絞刑架高懸,這場景數度出現在荷蘭人所繪製的地圖(本書的書衣反面就是精美的手繪彩色地圖)。歷史的巨輪默默地推移,希望在福爾摩沙的子子孫孫,莫忘先人開拓之艱辛,堅強地守護美麗之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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