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野之戰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姜太公牧野之戰/利簋-武王征商簋,西周早期青銅器。為周武王時


 

大克鼎/大盂鼎銘文是史家研究周代分封制和周王與臣屬關係的重要史料/西周炊器。1849年出土於陝西郿縣禮村/銘文291字,記載了周康王在宗周訓誥盂之事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PIXNET :: - https://goo.gl/FF1BZ2

姜太公牧野之戰--中國最早用文字記載重要歷史事件的《利簋銘》最早的西周青銅器。這是目前唯一能證實武王克商的日期和研究周初歷史的重要實物史料-周武王克商日是在公元前1046年1月20日。


韓國一個收藏愛好者輾轉買到的中國古陶罐,上面的甲骨文記錄了牧野之戰發生前,商紂王對武王來伐的告祭

姜太公牧野之戰/利簋-武王征商簋,西周早期青銅器。為周武王時  

商紂王在癸巳日向祖王文丁和父王帝乙祭祀、卜問,並且燒制了一個陶土罐,把記錄下的內容刻在陶罐上。燒成的陶罐是紅色的,很漂亮,紀念意義非凡。
銘文如下:
金見。率辛師 亡周侯元西伯行 右師田自州西邑 祖丁乙爪 有明紀斁任 允自西伯侯。祖丁乙!徵文夕祀,辛丁乙師眉走 享井,朕禦皿(蠱)曰:角明,有余征導舟玄,田封,它肯禦。

【中國歷史正述】商之三十三:牧野之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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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epochtimes.com查看原始檔十一月 13日, 2017
神傳文化之中國歷史正述(大紀元)
紂王應戰
另一方商紂王的備戰應戰,原來幾乎不為人知。1977年陝西出土了一批甲骨,補上了一些文獻缺失。
出土的是商朝晚期的廟祭甲骨,其中一片編號為H11:1,記述商紂王在父親帝乙的宗廟中舉行祭祀,祈求成湯保佑並且占卜。
研究人員認定,它們是牧野之戰發生之前,商紂王對武王來伐的告祭,希望偉大的先祖保佑他平定周室的來犯。時間是癸巳日,距離甲子日決戰還有31天。
那個時間周武王正在惡劣的氣候中長途跋涉。
商紂王不僅知曉武王的軍隊前來,還從天象裡看到了不吉。
金星在白晝出現了。天上只有一個太陽,地上只有一位天子。金星與太陽比肩而出,「亂紀」之象顯現。
商紂王在癸巳日向祖王文丁和父王帝乙祭祀、卜問,並且燒制了一個陶土罐,把記錄下的內容刻在陶罐上。燒成的陶罐是紅色的,很漂亮,紀念意義非凡。
銘文如下:
金見。率辛師 亡周侯元西伯行 右師田自州西邑 祖丁乙爪 有明紀斁任 允自西伯侯。祖丁乙!徵文夕祀,辛丁乙師眉走 享井,朕禦皿(蠱)曰:角明,有余征導舟玄,田封,它肯禦。
學者的破解為:「不祥之兆,白晝出現了金星(太白星)。是否出動我的軍隊?是否會有周候元西伯的隊伍和他的右(佑)軍隊從州西邑起推翻商朝?祖王文丁和父王帝乙的在天之靈會保佑我們嗎?綱紀會不會因西伯侯的兵動而崩潰呢?」
「祖王文丁和父王帝乙!為了征伐文王而晚上獻祭,那麼我們(帝辛乙)的軍隊能否走至終(最終取勝)?祭井宿,朕能否抵禦天殃?王觀察星兆判斷吉凶說,角宿在發亮,我會征伐文王,把船(國家)導向穩定,西邑征伐後將會分封,災殃會止。」
關於這個紅陶罐還有一段故事:
韓國一個收藏愛好者輾轉買到一隻中國古陶罐,這個陶罐完好無損,顏色美麗,罐肩上的花紋也很美麗,他將它買來做了雜物罐。
2005年的某一天,他突然覺得自家的紅陶罐上刻著的不是畫飾而是古文字,就請他們的甲骨文學者為之鑒定。結果學者一眼認出是殷商文字。
韓國一個收藏愛好者輾轉買到的中國古陶罐,上面的甲骨文記錄了牧野之戰發生前,商紂王對武王來伐的告祭。(圖片由韓國保存者提供)
台灣報紙為此做過專題報導,說到學者的震驚:「當他第一次看到紅陶罐時,整個人幾乎僵在那兒。」「手上正捧著一個可能記載一件完整史實的三千年古物,對他來說真有如晴天霹靂,頓時感覺全身雞皮不寒而慄。」
因為這是商紂王祭祀問卜的實物記錄
這個紅陶罐經過了熱釋光(TL)年代測定,被認定系1700至2700年前的製品,現在連他的主人移動它也要戴上手套了。
癸巳日,商紂王的祭祀卜問刻上了甲骨、燒成了陶罐,甲骨和陶罐──同一個事件的兩個相關物──幾千年以後它們再一次相遇。
紅陶罐記述的星象也和當時的史實相印證。《呂氏春秋‧慎大》記載過一件事:武王得勝之後,曾經問過兩個俘虜,你們國家有什麼怪異的事嗎?其中一個回答說,有,白天看到星星而且還有血雨。「晝見星」──金見。
伴隨著牧野之戰的起始,還有其它奇特的天象,周室有詳細的「起居注」記錄,我們到周朝再介紹。
雙方兵力
武王的克商之旅一路疾行,雖然未有延誤,卻也沒全部「入場」,武王決定 「擇車」「 選馬而進」。「 以銳師」 趕往殷郊。所以,甲子趕到牧野的周軍並不多。具體的數目,各家統計不一,計有: 
《墨子》:武王以擇車百兩,虎賁之卒四百人,先庶國節窺找戎,與殷人戰乎牧之野。 
《孟子章句》:武王之伐殷也,革車三百輛,虎賁三千人。 
《呂氏春秋‧簡選》:武王虎賁三千人,簡車三百乘。 
《呂氏春秋‧古樂》:武王即位,以六師伐殷。六師未至,以銳師克之於牧野。(註:古制一師二千五百人,六師即一萬五千人。) 
《韓非子‧初見秦》曰:武王將素甲三千。 
《博物志》:武王伐殷舍於幾,逢大雨焉。率輿三百乘,甲三千,一日一夜行三百里,以戰於牧野。 
《史記‧周本紀》這麼記:「武王率戎車三百,虎賁三千人,甲士四萬五千人,以東伐紂。」 「諸侯兵會者車四千乘,陳師牧野。」
商王朝的兵馬?
《史記‧周本紀》說:「帝紂聞武王來,亦發兵七十萬人距武王 。」 距通拒,紂王聽說武王來了,也發兵70萬拒武王。
此統計數字不見於《史記》前的其它經書,算是獨家製造。但是對後世影響巨大,不得不把它拿出來說道一番。
紂王時代,王朝的總人口是780萬,除去一半女性,390萬,除去年老的和年少的再一半的話,195萬。70萬的概念,是整個商王朝的男性三分之一以上的人口。
有個著名歷史學家,在自己的史學叢書中一次次發感歎:「司馬遷是個大文豪,司馬遷真是個大文豪啊!」令人忍俊不禁。
歷史學家太文學化了就比較麻煩,故事是好看了,視聽也混淆了。比如這個70萬,很多人認為司馬遷寫錯了,於是前後數調換,將它們縮小為17萬。現代學者根據甲骨文、地下文物,已推算出商末的王邑人口僅有14.6萬人。拉出17萬戰鬥兵馬,估計也是要全國動員的。
周朝自家的史官記錄在這裡:
《牧誓》:「武王戎車三百兩,虎賁三百人,與受戰於牧野,作《牧誓》。」──武王的三百戰車、三百虎賁兵,準備跟紂王受決戰於牧野,於是作了《牧誓》。
戰後的綜述《逸周書‧克殷 》:「周車三百五十乘,陳於牧野,帝辛從。」──周方的戰車三百五十輛,列陣於牧野。帝辛迎戰。
「武王戎車」三百,「周車」多了五十,因為還有八個諸侯趕來助陣。
商軍在人數上占據絕對優勢,周方的史官又無法點數,於是這麼說:《周書‧武成》「甲子昧爽,受率其旅若林,會於牧野。」──甲子日黎明,紂王受率領他如林的軍旅,會戰於牧野。
周朝的《大雅‧大明》裡說「殷商之旅,其會如林」,殷商的軍旅,旗密如林。雖是含糊,卻也真實。
戰前履禮
武王如約趕到,商紂王的兵馬也已嚴陣以待。不過不急,戰前的大事──誓師禮還是要進行的,進行得還很隆重,因為商紂王也是會等的。
周武王側身畫像(公有領域)
同樣的誓師禮,幾百年以前,商紂王的先祖成湯也進行過,留下的是《湯誓》, 這次周武王留下的是《牧誓》,牧野之地的誓師:
武王的左手持黃色的大鉞──象徵征伐權、繪有龍紋或虎紋的銅斧,右手握著系有白犛牛尾的旗幟,先致歡迎辭:「西土遠來的朋友們,辛苦了!」西土而來的是八個小方國的車馬,他們是趕來助戰的。
武王說:「司徒、司馬、司空、亞旅、師氏、千夫長、百夫長,以及庸、蜀、羌、髳、微、盧、彭、濮的人們,舉起你們的戈,排列好你們的盾,豎起你們的矛,我要宣誓了。」
接下來,武王歷數商紂王的罪行,並且宣布:「今予發惟恭行天之罰。」──現在,姬發我恭敬地執行上天的責罰。
最後交代:「今天的戰事,每邁進六步或七步,要停下來整理一下佇列。衝刺不超過四、五、六、七下,也要停下來整理佇列。要像老虎、大熊、豺狼和神離(山神獸)一樣勇猛。不要攻擊投降的人,以便幫助我們西土。努力吧,將士們!如果不努力,你們自己也會受到懲罰!」
保持隊列的嚴整,現代人看上去有點可笑,其實也是軍禮的要求,不攻擊投降者,也是軍禮,謂「不校勿敵」,不勇敢要受懲罰,更在軍禮之內。
「結日定地,各居一面」,伐紂大軍的對面,應戰的商紂王聽著對自己的指控,等待他們宣誓、布陣而按兵不動。
當時的情景無可窺知,站在商紂王的角度體會一下古代君王的王者氣派還是無妨的。#
參考文獻: 
1.《甲骨學通論》 
2.《武王克商前帝辛占星陶文與H111帝辛卜辭》 
3.《呂氏春秋‧慎大》 
4.《荀子‧儒效篇》 
5.《商代史綱論》
神傳文化之中國歷史研究組


 

利簋跋
發表於:2010年04月5日7條
《立政》曰:“其在受德,敃惟羞刑。”孔安國傳云:“受德,紂字。帝乙愛焉,為作善字,而反大惡,自強惟進用刑。 ”孔穎達疏云:“《釋詁》雲:'敃,強也',敃即昬也,故訓為強。言紂自強為惡,惟進用刑罰。”
《說文》引《周書》此句,敃字作忞,讀若旻。各本均作“忞,強也”,段玉裁據《韻會》補為“自勉強也”。
《盤庚上》“不昬作勞”,孔安國傳云:“昬,強”。孔穎達疏云:“鄭玄讀昬為敃,訓為勉也”。按文獻昬字或作昏,如《說文通訓定聲》即係“不昬作勞”於昏字條下。《說文》雲:“昏,一曰民聲”,段玉裁注云:“此四字蓋淺人所增,非許氏本書,宜刪。凡全書內昏聲之字,皆不從民,有從民者訛也”。按《呂刑》鄭玄注、《春秋繁露》、《賈子》,訓民為冥、盲,與《說文》“昏,日冥也”相近。且《說文》婚字籀文,其從車之字(見車部),即讀若閔;其從巾之字(據段氏注),許慎即以從手閔聲之字為訓,段氏注云:“蓋即手部捪字”。故段氏稱《說文》昏字民聲宜刪者,實未允。然則,據文獻通假聲訓之例(不詳引),昏字若民聲,或為強昬,或即昏冥。甚者,《法言·問神》徑以“忞”通“冥”矣。
利簋銘文曰:“武王(合文)徵商,惟甲子朝,歲鼎,克昏夙有商。辛未,王在闌師,賜有司利金。”唐蘭先生將“克昏”與“夙有商”分別為句,釋昏為昏亂之君商紂,並以“夙有商”為“使商王朝後退(推翻了商王朝)”。
餘意“克昏夙有商”,應為一句。其昏字,乃《說文》婚字籀文,於此宜讀若閔。《君奭》“予惟用閔於天越民”,孔安國傳云:“閔,強也”。而夙,則有敬義。故此句實稱揚周武王能勉敬有商。史稱武王徵商,釋箕子之囚、封比干之墓、表商容之閭,封紂子武庚、祿父,以續殷祀,令修行盤庚之政,殷民大說。皆其例也。
《多士》曰:“非我小國敢弋殷命”。按《書序》,《多士》因遷殷頑民而作,孔安國傳云其時為周公致政明年三月。告商王之眾士猶稱小國,此亦為撫殷士而明強敬之意。
舊說皆以是銘之王為武王,然武王合文,除此而外,他例皆非生稱。餘意武王徵商、昏夙有商,與王在闌師賜金,當分判而論。言武王者,稱頌先王也。言賜金者,揚美今王也。二者並見,已可推知有司利乃商之遺士。則其賜金一事,必在成王世矣。


 

利簋,西周早期青銅器。為周武王時官吏利所作,故名。因其銘文中有「珷征商」字樣,又被稱為「武王征商簋」。1976年出土於陝西臨潼縣(今臨潼區),現藏中國國家博物館。2002年入選禁止出國(境)展覽文物名錄。
出土
1976年3月間,陝西省臨潼縣零口公社西段大隊(今臨潼區零口鎮西段村)發現了一個西周銅器窖藏,出土銅器六十餘件,利簋為其中之一。[1]
形制
利簋通高28公分,口徑22公分,重7.95千克。侈口,鼓腹,雙獸耳垂珥,方座圈足,器形與天亡簋相似,為典型的西周早期風格。簋腹和方座飾有饕餮紋、夔紋,圈足飾有夔紋、雲雷紋。
銘文
利簋銘文拓片
腹內底部有銘文4列32字,考古學家於省吾最初隸定為[1]:


珷征商隹(唯)甲子朝歲
鼎(貞)克昏(聞)夙又(有)商辛未
王才(在)管師易(賜)又(右)吏利
金用乍(作)旜公寳尊彜


銘文的解釋爭議較大。其大意是:周武王征伐殷商,在甲子日這一天,歲星當位時告捷。辛未(後七日),武王在闌地(一說為管)軍中,賞賜銅給一位名叫「利」的官員。利鑄造了這件寳器以紀念其祖父。
價值
利簋是現存最早的西周青銅器。其銘文開首,即從「珷征商」、「夙有商」幾句,明確概述了武王征商的史實,是已知周初金文關於此事件的唯一史料。其餘大禮簋、沈子它簋、宜侯夨簋等提到武王征商的青銅器銘文都屬於追述。[1]利簋也是目前發現的唯一記載伐商具體日期即「甲子日」的器物,可與《尚書·牧誓》、《逸周書·世俘》[2]等文獻中關於武王伐紂時間的記載相印證,對商周斷代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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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利簋铭文.jpgFile:Li Gui, 2016-09-09 0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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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太公牧野之戰/利簋-武王征商簋,西周早期青銅器。為周武王時姜太公牧野之戰/利簋-武王征商簋,西周早期青銅器。為周武王時  

姜太公牧野之戰/利簋-武王征商簋,西周早期青銅器。為周武王時姜太公牧野之戰/利簋-武王征商簋,西周早期青銅器。為周武王時

  

利簋

又名“武王徵商簋”、“周代天滅簋”或“檀公簋”,西周早期青銅器,1976年出土於陝西臨潼縣零口鎮,收藏於中國國家博物館。

簋腹內底鑄銘文4行33字如下:

武王徵商,唯甲子朝,歲鼎,克昏夙有商,辛未,王在闌師,賜有事利金,用作檀公寶尊彝。

譯文大意是:周武王征伐商紂王。一夜之間就將商滅亡,在歲星當空的甲子日早晨,佔領了朝歌。在第八天后的辛未日,武王在闌師論功行賞,賜給右史利許多銅、錫等金屬,右史利用其為祖先檀公作此祭器,以紀念先祖檀公。(該釋文為被較多人採信的張政烺先生所做的釋文)

利簋
利簋,西周早期青銅器。為周武王時官吏利所作,故名。因其銘文中有「珷征商」字樣,又被稱為「武王征商簋」。1976年出土於陝西臨潼縣零口鎮,現藏於中國國家博物館。
形制
利簋通高28公分,口徑22公分,重7.95千克。侈口,鼓腹,雙獸耳垂珥,方座圈足,器形與天亡簋相似,為典型的西周早期風格。簋腹和方座飾有饕餮紋、夔紋,圈足飾有夔紋、雲雷紋。
銘文
腹內底部有銘文4行32字:「珷征商。隹甲子朝。歲鼎(一說為貞字)。克昏(一說為聞字)。夙有商。辛未。王才闌師。易又吏利金。用乍旜公寳尊彜。」銘文的解釋爭議較大,其大意是:周武王征伐殷商,在甲子日這一天,歲星當位時告捷。辛未(後七日),武王在闌地(一說為管)軍中,賞賜銅給一位名叫「利」的官員。利鑄造了這件寳器以紀念其祖父。
利簋銘文拓片
價值
利簋是現存最早的西周青銅器,也是目前發現的唯一記載武王伐紂具體日期即「甲子日」的器物,可與《尚書·牧誓》、《逸周書·世俘》等文獻中關於武王伐紂時間的記載相印證,對商周斷代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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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簋銘》 西周開國金文傑作—《利簋銘》利簋,1976於陝西臨潼縣出土,器內底部鑄銘4行32字,記周武王伐商之事。銘文說“​​武徵商,唯甲子朝” 經過戰鬥,“夙又(有)商”過了七天,到辛未日,王在某地“賜有司利金”這是記載在甲子日上午,周武王親自率領5萬軍隊進攻商王朝,在牧野(今河南淇縣)大敗商軍,商紂王自焚而死,商朝滅亡,“利”參戰有功。
《利簋銘》的藝術特點 利簋是“利”為銘記武王的賞賜而鑄造的青銅器,也是目前能確知的最早的西周青銅器。這是目前唯一能證實武王克商的日期和研究周初歷史的重要實物史料。通篇文字體勢莊嚴肅穆典雅蘊藉,運筆方圓兼備,氣象壯麗,線條精嚴而多變化,各種弧線用筆婉轉有力,分美觀,直線的筆劃也渾厚圓潤,氣勢通達。全篇結體大小自然,疏 朗有致而意態端莊,充滿了大氣和朝氣。[轉載]中國最早用文字記載重要歷史事件的《利簋銘》
《利簋銘》賞折與臨寫 利簋,西周早期青銅器。為周武王時右史利所作,故名。因其銘中有“珷徵商”字樣,故又被稱為“武王徵商簋”。1976年3月出土於陝西臨潼縣零口鎮(也即當年的零口公社西段大隊),現藏於中國國家博物館。簋通高28厘米,口徑22厘米,重7·95千克。腹內底部鑄有銘文4行32字,記述了武王伐紂勝利後因右史利參與伐紂有功而重賞利、利因而作禮器以紀念的史實。利簋是目前所知道的西周最早的一件青銅器,也是目前發現的唯一確切記載武王伐紂具體日期即“甲子日”的器物。它保存了武王伐紂的珍貴史料。《利簋銘》賞折與臨寫
利簋銘是一篇賞功銘文,是武王伐紂戰役勝利後重獎右史利的真實寫照。銘文大意是:周武王征伐商紂,在甲子日那天清早,歲星正當其位,從而能在一夜之間奪取商都。辛未日,武王在管師賜給參與有功的右史利優質銅材若干,利為了紀念這件事,就用武王賞賜的這些銅材製作了這個用來祭祀其先人旃公的珍貴禮器。
銘文分兩小節。第一小節寫明武王徵商的時間和戰役進度。時間是甲子日,而且是經過卜筮的,故有“歲鼎”即歲時正當之說。戰役進行的是非常快的,勢如破竹,從早至晚在短短不到一天的時間就拿下了商紂的都城。由此可見,商紂王的暴戾殘忍、無道昏庸和不得人心。第二小節主要記述武王對利的賞賜之事。時間是在辛未日,也即打敗商紂王的第8天,地點是在管師,賞賜物主要是銅。之後,右史利就用這些銅製作了用來祭祀其祖先旃公的這件珍貴禮器。
從這段銘文中我們可以得知:1、從這個“珷”(周武王之“武”的專用字)字可以知道,在周初武王已經生稱王號;2、商紂王昏庸無道,喪失民心,武王振臂一呼,一舉而取得勝利;3、銅金屬是當時很珍貴的東西,故用來重賞;4、敬天祭祖是先人們最隆重的活動,所以要用很珍貴的銅材來製作祭器;5、功垂後世、樹碑立傳的傳統觀念在中國人的心目中是早已根深蒂固的。
從書法角度來看,《利簋銘》平直而凝重,端莊而肅穆,追求的是一種內斂的精美,較之後來成熟期的金文,在神韻上皆有相通之處。從中我們可以尋覓到周代先人那種敬重上天與祖先的審美趣味和藝術追求。在臨寫時,關鍵是要臨出其大氣、雄渾、莊重的精神內涵,而不要過於注重或描摹其筆劃的細枝末節。下面是老農臨習的利簋銘文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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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天哲:利簋銘文籀釋兼論武王克商日--鸿泥爪迹--毛天哲的网络生活--凤凰网博客 - http://goo.gl/PRDOrs

“利簋”是目前所能見到的西周初年最早的有銘銅器,于一九七六年三月,在陜西臨潼縣零口鎮零口村被發掘出土。“利簋”甫一出世,即受到學術界的無比重視。因為它是迄今為止涉及武王伐紂這一歷史的唯一實物見證,具有特殊的文物遺存和文獻史料價值,對研究武王克商年的界定有著不可估量的價值。其身價遠非其他青銅器所能攀比,譽其為“國之重器”一點也不為過。

牧野之戰或稱武王克商這一重大歷史事件,無疑是商周兩個朝代的分界線。從年代學來講,這一分界線的推定,具有一點定乾坤的意義。對之前的夏商而言,是其總積年的終點。對其后的西周來說,可直接影響到列王年數的估算。因而武王克商日的確立,被譽為整個夏商周斷代工程中最為重要和關鍵的一環。國家“夏商周斷代工程”的專家學者們正是根據利簋銘文,再結合參考史書記載和天文星象的記載推斷,又參考了陜西天文臺劉次沅研究員的天文計算結果,終于確定了周武王克商日是在公元前1046年1月20日。

古今學者爭論了兩千多年的問題,看似得到了圓滿解決,其實不然,因為“斷代工程”給出的“周武王克商日”這個結論在哲看來是完全錯誤的,無非是在古往今來武王克商之年累積了44種說法上再添加一種謬說罷了。就這結論,海內外許多學者也提出過質疑,但極少人能指出關鍵所在。“斷代工程”確定武王伐殷時間最主要依據是《國語·周語》中伶州鳩答周景王問律的一句話:“昔武王伐殷,歲在鶉火,月在天駟,日在析木之津,辰在斗柄,星在天黿。星與日辰之位皆在北維。”并參考了三國時期韋昭的注解:“歲,歲星也。鶉火,次名,周分野也。從柳九度至張十七度為鶉火。謂武王始發師東行,時殷十一月二十八日戊子,于夏為十月。是時歲星在張十三度。張,鶉火也。”顯然,韋昭對歷法的理解是有偏差的。“日在析木之津”和“星與日辰之位皆在北維”表述的是太陽于“析木之津”之位升起,對應的是黃道十二宮的寅位,即東北方向。時令絕非在秋冬,而應在春夏。若是在冬至前后,太陽在極南,人們能看到“星在北維”而看不到“日在北維”!

哲以為,當今研究古史者不研習歷術,且斷章取義之弊絲毫不輸于漢人,是造成武王克商年歧說紛呈的原因。“星與日辰之位皆在北維”是對前述天象的重要定語,具備重要的歷法意義。然對如此重要的天象觀察位置問題,夏商周工程研究者竟以“星與日辰之位皆在北維”無任何可用信息而加以忽略,從而導致了觀察位置完全相反的大錯,且一錯就差至半年,導致整個研究結論全錯了。

夏商周斷代工程還認為“利簋”銘文中的“歲”當解釋為“歲星”,“鼎”解釋為“鼎立當頭,即位置高的意思…”江曉原先生就是從“歲星鼎立”開始論證,結合青銅銘文、古史中上記錄的天象中選取材料,來往回推,計算出武王伐紂的時間是在公元前1044年。哲以為,江先生的論證方法不能說他是錯的,然而若是對利簋銘文理解產生了錯誤,即使用正確的方法也不能得出正確的結論來,那也是顯然的。

先秦古文字的歧義,是常有的事。尤其在商周銅器、甲骨的文字釋讀,由于各路方家對字義的不同理解,或因句讀、釋文不一而導致歧說紛呈。比如這利簋銘文中,“歲鼎克聞夙又商”這幾個字,理解可以說非常之多,隨便一搜,會看到直到現在還有人在寫論文解這幾個文字,可見其意義很容易分歧。

利簋的面世帶有極強的神秘感。利簋被發掘的同年3月8日下午,吉林發生了極為罕見的隕石雨。隕石在離地面19公里左右的空中爆炸,3000多塊碎石散落在永吉縣境內。其中最大的隕石重1770千克,成為“世界隕石之最”。當護士孟錦云把這個消息讀給毛澤東,他聽著聽著說:“小孟,就讀到這里吧,不用再往下讀了。”孟錦云發現,毛澤東出現了一種少有的不安和激動。毛澤東告訴孟錦云:“天搖地動,天上掉下大石頭,就是要死人了。《三國演義》里的諸葛亮、趙云死的時候,都掉過石頭折過旗桿……”7月28日,唐山大地震,造成24萬人死亡。9月9日,主席仙逝。

吉林隕石雨降落時,鋪天蓋地,呼號之聲幾百里以外清晰可聞。最大的那塊隕石是落在一農家院子里,但是卻沒有一人一畜的傷亡,可謂一奇。當年毛澤東聽了身邊工作人員讀的有關新聞后,曾與工作人員談起史書上的隕石雨記載和天人感應學說。有的人據此說主席晚年唯心主義了,其實是無稽之談。中國文明之始,乃觀天地循復而制法,是以天文化為人文準則的高級文明。中國古文明,向來是以法天則地為唯物基礎的對世界的唯心認識,后世所謂的“科學研究”不也是如此嗎?你沒看到中國的歷法無論在古代還是在今天,都是世界上最科學最先進的,難道是我們祖先唯心的產物嗎?

我們的祖先是從來不唯心的,周文王自知命不久與世,則傳寶訓于太子發,“清華簡”歷歷在目。周武王病廖之際,亦曾召周共旦交付后事,《尚書》典文具在。至于毛澤東,更是不避諱談及生死。面對衰老多病乃至死亡,主席總是談笑風生,詼諧幽默。神從來不是自封的,是后世子民對先輩哲人的尊崇所致。古人講鬼神,后世能明白者甚少。所謂鬼神,皆人精氣所歸者,有血親者為神,無血親者曰鬼。就是說,逝去的先祖是保佑自己同姓血緣子孫的神靈,而對異姓而言就是鬼。然君王天下,以百姓為其親,恩澤潤于四海,故有道君子為天下神。

文王開基八百年,毛氏衍脈三千里。毛氏澤東作為文王嫡裔,以公元1949年十月建國始計,上推武王公元前1050年4月11日甲子日克商,恰三千年矣。有人會說,你怎么知道武王克商是在這天,難道是你先祖托夢告訴你的。哲曰:“是也非是。利簋銘文已明白寫在那里,只是未被人所識爾。”

中國人有時候是很奇離古怪的,明明該信的東西他卻不信,明明不該信的他偏信以為真。很多中國人不信自己的祖先是有靈性的,總覺得自己的祖先比不上菩薩、耶穌法力無邊,所以年節里祭祖基本是潦草應付。而在年初一的早晨,貴人們想到的是去寺廟,去庵堂,燒上一注頭香,為的是自己吉星高照,財運享通,永享榮耀。其實中國人最該信仰的就是自己的祖宗,唯有祖先是能和自己心靈相通的。泥菩薩能理解你的祈福嗎?耶和華能聽懂你的禱告嗎?

其實周代先祖們創造的青銅銘文祭祀文化就是人神交流的載體,三千年前,我們的先祖通過它與更早的先人交流,而我們通過它和三千年前的祖先交流。這就是中國古文明的根所在,沒有文字的傳承,一切歸結于混沌。“班簋“銘文中毛公就訓誡過:“唯民亡(罔)俈(誥)才(在)彝,悉(昧)天令,故亡。”意思是說“(狷戎國的)民眾沒有通過彝器與先祖交流,明白不了天命,所以滅亡了。“古今以來的專家學者未必比普羅大眾要高明多少,同樣也會犯普通人常有的懷疑一切的毛病。比如,《尚書》本是遠古先民留給后人的典籍,是我國最古老的一部歷史文獻留存,它保存了許多殷周時代的原始材料,具有根高的史料價值。由于《尚書》的版本和內容經歷過曲折離奇的變化,兩千年來,數以百計的學者,圍繞著《尚書》,產生了種種的疑問和爭端,至今也沒有個定論。

又如今本《竹書紀年》,是五帝以來各朝各代史官所記實錄,至先秦戰國時期,魏國人有所續編的編年體史書。從清代以來,一些學者開始懷疑它是偽書,到朱右曾、王國維時達到極點。王國維甚至極端地認為“廢此書可”。然今本《竹書紀年》的真實性越來越被其他古籍、金文等材料所佐證,可以說今本《竹書紀年》多數記載都是當時的實錄,只有極少部分可能被錯簡或是后人注釋被混入正文。在以往44種武王克商年說法里,據今本《竹書紀年》推定的武王克商年正是公元前1050年,與利簋銘文亦可相互印證。可見繞了一大圈,還是古人流傳下來的周武王克商之年真確。奇怪否,一點也不奇怪。事實上,是后人的疑古思維把簡單的事情搞復雜了,加之學者好標新立異,導致先秦史學研究異說紛呈,一些似是而非的觀點妨礙了正確的研究。

即使如王國維先生,雖學術上頗有建樹,在甲骨金文領域有不少獨到的創見,然不可否認其某些論說是錯誤的,且已被后來的學者所證明,如“嫡子繼承法始于周公說”、“月相四分說”、“周武王即位未嘗改元說”,加之前面說的“今本《竹書紀年》偽書說”,哲認為這是王國維留給后來者研究殷商古史的“四毒”。然由于王國維學術泰斗的地位,今日之多數學者仍在因襲王說,常有引用。而一些有精當的研究成果卻沒受到應有重視,使得商周歷史研究還是迷霧重重。所以說,好在沒聽他王國維的,不然真書卻被當作偽書給毀了。

利簋出土快四十年了,一直以來,因其重要的史料價值受到學者廣泛的重視和研究,其中不乏一些大家,諸如郭沫若、唐蘭、于省吾、張政烺、商承祚、黃懷信、徐中舒、黃盛璋等方家都對其作過考釋。對利簋銘文“歲鼎”的解釋,學界主要是存在“歲祭說”與“歲星說”兩派的爭論,目前是“歲星說”略占上風。然哲以為,兩說皆誤。金文里“鼎、貞”互用。貞,正也。而“歲”,即“時”也。利簋銘文向我們敘述的是:“周武王征伐商紂王那年,在甲子日清晨,貞問上蒼,吉日正是在這天,(夏歷)三月初一朔日。(因為是順從了天命)故能次日早晨就占領了商都。到了第八天(辛未),武王在管地,暫時讓師旅休整,賜給了右史(官名)利(吉)金(青銅),為武王先公檀(亶)父做了這祭器。”故哲在此提出“歲時說”,且認為利簋銘已給出了準確的周武王克商日,即公元前1050年4月11日,夏歷三月初一。

以往專家學者對利簋銘文的考釋出現誤解,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對銘文釋讀不夠精確。哲向來認為,對青銅彝器銘文的釋讀,必須是逐字逐句地仔細分析,要深入理解遠古祖先們造字含義和當時撰寫文字的背景,字籀句讀須絲毫無錯,方可以竟全功。比如這利簋銘,傳統說法是“該器銘文僅有四行32字”,哲以為非也。利簋銘文實為四行35字,二重文(珷、[昏辰])。以往學者漏釋一字(即“昏”字下漏釋“辰”字,又誤認重文一(即“闌,閒”本兩字,但學者大都將其釋讀為“管”字重文)。

吾毛氏始祖,周武王嫡親同母幼弟也。武王克商,先祖有與焉。據《史記·周本紀》記載,武王革殷大典上,“毛叔鄭奉明水,衛康叔封布茲,召公奭贊采,師尚父牽牲。“后世為周卿,子孫代代有掌司徒司空師氏冢宰之職,王言命書,周冊典誥,詩雅風頌,宗廟都邑之造,祭器彝銘之作,歲祭征伐,無不有與。終西周二百八十一年間,毛氏既世襲任司空之職,則西周銅器銘文之造,蓋一大半皆出自吾毛氏族先祖之手乎?粵稽古昔,毛公鼎銘文流傳于世,而毛澤東始生。黨玉琨盜寶雞戴家彎毛氏墓,而青銅“王禁”出。自秋收暴動上井岡,轉戰陜北,乃至建國,毛澤東指揮千軍萬馬打天下,一生涉險無數,然從未受過一處槍傷,不亦有毛氏先祖在天庇佑乎。嗚呼,哲今始知吾毛氏先祖欲其子孫永寶者,在銘不在鼎也,銘存鼎滅,不足惜也。鼎存而銘滅,則誠遺恨也。文字有靈,人之精魂可依存矣。若夫文字不滅,則精魂不滅,雖身死而靈魂可不朽也。

利簋出而天降隕石雨,地大震,是年主席仙逝,莫非是澤東先祖文武周王喚其歸乎?今哲觀利簋銘若有所得,則將自何處親赴告焉。主席呀,“封侯時節君去早,盛餞開處我來遲。往事有稽唯留字,歲月無情只剩詩。”哲往昔曾言,籀釋考論兩周彝銘,迨自毛公鼎始,間或有所得,必書之以文告慰主席在天之靈。今既明武王克商日,則須細表作文以告。為敘述考釋方便,哲將釋文列于后:

利簋銘天哲之釋文:“珷(武王)征商,隹(維)甲子朝,歲鼎(貞)克昏{辰},夙又(有)商。辛未,王才(在)闌,閒(閑)師,易(賜)又(右)事(史)利凎(金),用乍(作)檀(亶)公寶樽(尊)彝。”

【句釋】:

珷(武王)征商,

按:珷,張政烺認為是“武王二字合文”;唐蘭認為是“武王”之“武”專用字;于省吾則認為是“武王”簡稱。哲以為,張說比較精當。殷代周初,甲骨金文中合文常見。史官記王言命冊,多有自造字之舉,類之今日之速記,久之則成文為例。以“珷”為言,史官以“武+王”為武王美稱,使有專指。古人以生呼其名為不敬,故有氏、名、字、號之演變,帝王死后則加謚以別生稱。《史記·殷本紀》“帝辛,天下謂之紂。”哲以為,帝辛名受,“紂”與“受”同聲而名惡,此乃以惡名為惡謚之例。謚,《說文》從言,益聲。行之跡也。哲以為,謚,從言從益。益,四處漫出。以“四漫”為聲。意為“對人之行跡眾口言論給予褒貶”。故“珷”非武王自稱,亦非謚稱,是時人對武王之美稱,出自史官之手。武王于《大誓》曰:“予克紂,非予武,惟朕文考無罪……”從文意上看,可見時人對武王稱美“武”當是無疑的。又如武王美稱其父為“文考”,而《詩大傳》云,牧野之戰后,武王“既事而退,柴于上帝,祈于社,設奠于牧室。遂率天下諸侯,執豆籩,逡奔走;追王大王亶父、王季歷、文王昌;不以卑臨尊也。”可見,周文王美謚亦自美稱而來。有學者詰難武王非生稱,而推定利簋應作于成王初年。以此觀之,則利簋始作于武王時不成問題。征商,各家皆無重點訓釋,唯黃懷信指出,“商”應該專指“商都”。征商,即向商都發起最后攻擊,指牧野之戰。哲以為,黃說甚確。《武成》篇有“于征伐商、王來自商、有大政于商、陳于商郊...”皆有具體所指,即商都。

隹(維)甲子朝,

按:隹,"唯"、"維"、"惟"之初文。清段玉裁『說文解字注』釋"惟"云:"按經傳多用爲發語之詞。毛詩皆作維,論語皆作唯,古文尙書皆作惟,今文尙書皆作維。古文尙書作惟者,唐石經之類可證也。今文尚書作維者,漢石經殘字可證也。"許慎《說文》解三字則各有不同:唯,諾也;惟,凡思也;維,車蓋維也。而解"隹"字云:鳥之短尾緫名也。此釋令人難以理解。以哲之愚見,"隹"者,猛禽也,類之鷹、雕。善追圍捕殺其他的鳥和小型動物,故隹有二音,一韋聲,又"隹、追"同音。"隹"即古人眼中日之踆烏,也叫三足烏。"隹"后演變為單純字元構件,作為形旁,與"鳥字邊"同義。故"唯"從口隹聲即諾也,"惟"從心隹聲即思也,"維"從糸隹聲即系也。西周鼎銘中常見"隹"字當訓讀為維,即"時維"之意。甲子,干支名。甲子日,為干支紀日法首日。古賢認為:甲子為干支之始,相同于事之起始,事之確立之時也。由于「甲子」有此特殊含義,故擇日皆以甲子日最吉。近人有未明歷數者,以為遠古時年月日皆以干支紀,實非也。古昔,干支主要用于紀日,月名則以地支或以數序。干支紀年萌芽于西漢,始行于王莽,通行于東漢后期。漢章帝元和二年(公元85年),下令在全國推行干支紀年。《左傳》載,春秋時晉絳縣人自謂,“臣生之歲,正月甲子朔,四百有四十五甲子矣,其季於今,三之一也。”吏不知,問諸朝,師曠曰,“七十三年矣”。史趙曰:“亥有二首六身,下二如身,是其日數也。”按亥之篆體上二橫為首,以象二萬;下三“人”字,“人”字形同“六”字,象六千六百六十。二萬六千六百六十,即為此老七十三歲的日數。可見先秦時,以何種方式紀年一直困擾古人。史官筆法,多以先王祀數紀年或以時王年數紀年,兼行大事紀年法。大事紀年是一種特殊的紀時方式,其形式有純以大事紀年和“大事+年”兩種,常出現在甲骨文、金文以及竹簡文字等古文字材料中,從商代一直沿用至戰國時期。諸如利簋銘首句,即是大事紀年,“周武王伐商之年。”杜預《春秋左傳集解序》云:“記事者,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時,以時系年,所以紀遠近、別同異也。故史之所記,必表年以首事。”戰國時期,有過歲星紀年法或稱太歲紀年法,然多所不便,未能盛行。朝,唐人孔穎達疏《詩。柏舟》“朝,昧爽也。”昧爽,猶明暗。即謂明暗相交之時,今人所言“拂曉時分”。《尚書.牧誓》開篇云“時甲子昧爽,王朝至于商郊牧野。”

歲鼎(貞)克昏{辰},夙又(有)商。

按:“維甲子朝”后,“辛未”前幾個金文,如何釋讀斷句一直是學界爭論之焦點。傳統釋文為“歲鼎(貞)克昏夙又(有)商”。然哲以為,以往學者于此漏釋一字(即“昏”字下漏釋“辰”字,此銘“昏辰”是合文的形式書寫的。而在后面句子中,各方家又誤認重文一(即“闌,閒”本兩字,但學者都將其認為是“管”字重文,詳解見下)。“可謂是該認合文的沒認,不該認作合文的倒是認了。“歲鼎克”三字的釋讀大家多沒異見,唯后一字,有釋為“昏”,亦有釋為{昏耳},解為“聞”字。然分析字形可以看出,此字構型實為二字。上為“昏”(右“巨”,表象“山”;左為“日下三刻”構型。古有言,日下三刻為“昏”,蓋此字之象形也。)下為“辰”(字形為“人執手徐緩而張”,《爾雅·釋天》:“(太歲)在辰曰執徐。”)中國歷史上有多種觀象授時觀測體系,如日晷影長、月之盈缺、太陽的黃道運動、恒星的中天測時,以及歲星紀年,辰星正四時等,北斗斡旋運動應當也是其中之一,且是最古老的一套系統,蓋源自伏羲時代。《天皇伏羲氏皇策辭》“昊英氏進歷于君曰:歷起甲寅。皇曰:甲日寅辰,乃鳩眾于傳教臺,告民示始甲寅。”伏羲在《皇策辭》中反復告誡相臣,“俾知甲歷,曰月歲時自茲始,無或不記,子勿怠。”有個概念需要明白,即伏羲甲歷是以天干紀日,地干紀時,干支還沒用于月名,以“草生月”、“木枯月”、“木王月”等來別稱。“草生月”即春分二月,“木枯月”即冬十一月;“木王月”,即夏五月。到了黃帝時代,帝命大橈改進伏羲甲歷,以干支配合紀日月,六十甲子始行。傳說公元前2697年黃帝即位那天正是甲子月甲子日甲子時,“日月合璧、五星連珠、七曜齊元”,正好是天文中五星聯珠的時候。五星聯珠,既是干支歷法的開始,又定此年為黃帝元年,甲子為始元。《史記.封禪書》:「黃帝得寶鼎神策,是歲己酉,朔旦冬至,得天之紀,終而復始。」講的就是這個事。年始于冬至,月始于朔旦,日始于夜半,甲子日夜半朔旦冬至,其時日分、月分、甲子、食分,乃至日月五星行度均同,以此作為歷法中節氣、朔望、日月食和五星的共同起算點,是為上元,“當斯之際,日月五星同度,如合璧連珠然”。了解了這些,我們就能明白周武王為何將“征商”總攻擊的時點定在“甲子日”這天的原因了。先秦時代,古人雖是觀象授歷,但基本掌握了歷法推步,文武周王、商湯、大禹等先圣皆為推步高手。《荀子.非相》:「禹跳,湯偏,堯舜參牟子。」后世者不解,以為夏禹跛行、商湯偏頭,實大謬也。禹跳即禹步也,大禹歷算,常常以步跳為記,外人弗知,以為瘋顛。湯偏,大概是商湯愛習慣彎著頭思考心算。「堯舜參牟子」是形容堯舜皆圣智也,比常人多一只眼。傳至后世,連司馬遷都誤以為堯舜重瞳,夏禹跛行,商湯偏頭,實可笑也。觀象授時是中國文明起源時期家國權力形成的顯著支撐,也就是通俗說的“知天命、受天命”,向為王者所重。古時以北斗七星觀象授歷,也就是斗建。它有昏建、辰建兩套系統。簡單說就是初昏、平旦兩個時點以斗杓(北斗七星)指位來確定時、月、四至、季節等。斗建不僅可以用杓(斗柄)所指,亦可用斗魁所指,還可以用斗中部的斗衡所對。其將北斗七星視為一個可以旋轉的具有頭(魁)尾(柄)兩端與中點(衡)的直線指向器。則“假令杓昏建寅,衡夜半亦建寅。而魁平旦也當建寅。”古人明白了這其中的奧妙,于觀象授時則采取“昏定而晨省”的嚴苛方式,反復驗證自己的判斷,以求最精確的命歷授時。斗建雖可精確確定時辰、日、月、季節、朔望等,但它確定不了年份的精準區分,這也是歲星紀年法在春秋戰國后盛行起來的原因。考慮到西周古文獻及出土青銅銘中皆未能見到有歲星紀年的證據,則周初觀象授時當以斗建為主並輔有其他。《尚書.大禹謨》:“時乃天道。”天道即天時,天時即天道。觀象授時就是制歷順應天道,命理人道。古時制歷的主要內容就是告朔與置閏。告朔是定每月朔日干支,朔日干支一定,其余日序自有干支。置閏是定節氣,一年之氣,冬至最要緊。冬至一定,閏與不閏及全年月序就自然清楚。此銘中,歲,時也。鼎,釋為貞,金文“鼎、貞”互用。貞,正也。克,定也。昏,日下三刻為昏。辰,地支的第五位。夙,早也。又,通有,此處為占有。商,商王都城。此處指周武王早先觀象推步甲子日這天初昏時斗杓在辰位,日月交會,即甲子為朔日,為月之首,吉日。在甲子日拂曉再次驗證無誤,(正因為是順從了天命,故戰斗異常順利),次日早晨就占領了商都。《尚書.武成》:“癸亥,陳于商郊,俟天休命。“又武王孟漳誓師時說:“朕夢協朕卜,襲于休祥,戎商必克。”(見《國語》)癸亥為甲子前日,“俟天休命“、”襲于休祥“,表明武王等的就是甲子朔旦這一時刻。

辛未,王才(在)闌,閒(閑)師,

按:辛未,干支日名,甲子后第八天。王,時王,即武王。滅商后“珷“自然為王。才,在的古文。“闌,閒”,以往學者皆目為“管”字重文,哲以為誤也,此本二字爾。闌,即古文管也。管,地名,《括地志》謂在“鄭州管縣“。闌,《說文》門遮也。引申關也。“管”字為后起,古文“關”即“管”。閒,即閑。空也,隙也。古“閑、間”通用。閒師,師旅間歇、暫駐的意思。

易(賜)又(右)事(史)利凎(金),

按:金文“易”,錫之省文。古人賞金為錫,今作賜。又,通右。事,史也。金文”事、史“互通。有學者釋為“有司”,哲以為非也。金文”司”自有專用字,寫作“嗣”,出土銅器多見,不贅言。右史,先秦史官名,是太史的別稱。立于王右,掌記言記事之職。據《世本.氏姓》載:“右史,古者右史記事,周有右史武。”宋衷《世本注》認為“古者”就是指西周時代。可見,商周時已有“右史”之名,是應無疑問的。有意思的是,《世本》所稱“周有右史武”,不知是否是撰寫利簋銘之右史。如是,則或能解釋其在銘文中將周武王美稱寫作“珷”的原因,那是為了“不二名。”利,吉也。凎,古文金,古人以銅為金。利金,即吉金。戎生編鐘銘文中即有:“取厥吉金,用作寶協鐘”。有學者認為“利”是人名,即前述“右史”之名,認為此句是說武王賞賜了一個名叫“利”的右史。哲以為否,利簋銘是典型史家筆法,撰寫者為“右史”是顯然的,但要說是“右史”因“貞卜”之功被武王賞賜,而為其先公作簋,則依據顯然不足。首先,文武周王皆為貞卜、歷算、推步高手,如前面所述,武王孟漳誓師時說:“朕夢協朕卜,襲于休祥,戎商必克。”可見,選擇“甲子朔日克商”是武王準備多年的一個計劃,這個吉日選定不是“利”這樣名不見經傳的小人物所能決定的。姬周家善于制造天命屬周的輿論,取商而代是既定的方針。伯夷、叔齊就曾嘲諷周武王“揚夢以說眾,殺伐以要利,以此紹殷,是以亂易暴也。”(見《呂氏春秋》)文王受命之說,典籍金文里習見。作為受命的象征,諸書所記有若干征兆,大概都是人為的傑作,大姒之夢顯然也是其中之一。《逸周書.大開武》:“周公拜曰:茲順天,天降寤于程,程降因于商,商今生葛,葛右有周。維王其明,用開和之言言,孰敢不格?”也一再提到程寤之事。可見文武周王、周公旦、太公望等皆是善于造勢的陽謀高手。像推步算歷、判定朔望等這類活,放在今天算不上什么,稍懂得歷法知識的人都會。但在三千年前毫無知識的民眾看來,就像我們今人佩服愛愛因斯坦的相對論一樣,會膜拜的五體投地。當時參戰者對周武王的膜拜典籍有載,現在看來還可以感同身受。如“武王伐紂,至于商郊,停止宿夜,士卒皆歡樂歌舞以待旦。“(《禮記.祭統.正義》引)又《尚書大傳》說“惟丙午,王逮師。前師乃鼓,{付鼓}噪,師乃掏,前歌后舞,格于上天下地,咸曰:「孜孜無怠。天將有立,父母民之,有政有居。」”所以這類事情應是武王親自操刀謀劃的,不會被認為是右史這樣的人貞卜的功績。再則在商周之際,青銅器制作技術在當時是很先進的工藝,一般人無法掌握,亦不大容易得到貴重的銅,王家也不可能讓普羅大眾掌握此種技術私自鑄造。青銅彝器是王者祭祀用具,是和先祖天神交流的神器。哲推測是不被允許私下制造的,應該是官家之專利。在滅商之前的周人青銅器出土寥寥無幾,是否表明了這么個現實,當時高超的青銅制作技藝一直被掌握在商王室手中,周人亦未必全掌握。武王滅商后,遷徙了大批殷商王族到西土,一是便于管轄監管,二是人盡其才(包括了青銅制作等人才)為周所用。所以說,當時是不大可能賞賜金給右史,為他的先公做寶彝器。

用乍(作)檀(亶)公寶樽(尊)彝。

按:乍,作之省文。檀,即亶。亶公,即赫赫有名的周太王亶父。剪商大業正是由亶父發起,經儿子王季、孙子文王两代人努力經營之后,由曾孙武王最后來完成的。《詩經》:“后稷之孫,實維大王,居岐之陽,實始剪商。至于文、武,纘大王之緒。”可見武王成功克商之后,自然第一個要告慰的就是自己的太公亶父的在天之靈,感謝在他的保佑下成功地滅掉了商朝。分析可知,此簋器主之名實非“利”,命名為“利簋”不是很精確。與之類似的情形還有個“何尊“,銘文中”王咸誥史,賜貝卅朋,用作圉公寶尊彝。“由于有學者先將”史“誤隸為”何“字,又不知“圉公“乃毛叔鄭之名(《世本》載毛叔鄭,名圉),也導致命名錯誤。綜上所釋,此簋當是武王克商后不久親自督造,是追念先祖周太王亶父的宗廟祭器,可名其為”武王征商簋“或”周大王亶父簋“。

結論:

通曉了此簋銘文,則周武王克商日唾手可得,并不需要其他太多材料的佐證。顯然,武王克商甲子日這天時辰正是夏三月朔日。與《國語周語》中周景王的樂官伶州鳩所言:“昔武王伐殷,歲在鶉火,月在天駟,日在析木之津,辰在斗柄,星在天黿。”可相互印證。“辰在斗柄“即夏歷三月也。比勘張培瑜先生的《晚殷西周冬至合朔時日表》,惟公元前1050年4月11日(夏歷辛卯年三月初一甲子日)與之合。此結論又與以明代天一閣本《竹書紀年》推定的1050B.C辛卯年克商的說法相符。假以此日為武王克商日推勘,舆上古文獻所記武王伐商年、月、日、月相、物候皆與天文歷表全合(比對過程略,唯記住三要點,一是采用夏歷,“夏数得天,百王所同”,商周皆用夏历,上古文献、出土青铜铭文皆为夏历,唯《春秋》是用鲁历(实为周历)。《春秋》每岁必书“春,王正月…”非指周正月,实指百王皆用的夏正月。后世学者以周历推步克商日是走进死胡同了。二是月相绝对是定點的而非王国维谬说“月相四分”。三是武王始伐商到克商是前后兩年),故可確知武王克商日正是此日。

  毛家小子天哲寫于浙江金華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一日草
  謹以此文獻祭文武周王、太祖澤東及歷代毛氏族先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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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太公牧野之戰/利簋-武王征商簋,西周早期青銅器。為周武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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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野之戰是殷商帝辛(周朝稱之為紂王)軍隊和周武王軍隊的決戰,史曰武王克殷、武王克商、武王伐紂。由於殷商先征西北黎,後平東夷,雖取得勝利,但是窮兵黷武,加劇了國家財政負擔、社會和階級矛盾,招致滅亡,最後兵敗自焚,故《左傳》稱:「紂克東夷而損其身」。
戰爭經過
商朝後期,周武王十一年(前1059年)一月二十六日,此時帝辛派大軍遠征東夷,周武王見機不可失,在姜太公呂尚等人輔佐下,以兵車三百乘,虎賁(精銳武士)三千人[1],東進突襲商朝,總兵力達甲士四萬五千人。臨行前,魚辛諫阻。[2]
二月二十一日,周軍抵達孟津(今河南省孟津縣),[3]與庸、盧、彭、濮、蜀、羌、微、髳等方國(商為王畿,臣屬為方國)部落部隊會合。二十八日周軍由孟津冒雨東進[4],從汜地(今河南滎陽汜水鎮)渡過黃河,至百泉(今河南輝縣西北)而東行,每天近三十公里的速度急行軍,直搗帝辛的行在朝歌(今河南淇縣),二月二十六日抵達牧野(今河南省新鄉市)。[5]
帝辛得知消息,只得倉促部署軍隊,但此時主力遠在東南地區,無法即時徵調。只好武裝大量奴隸迎戰周師,《詩經》上稱「殷商之旅,其會如林」。史稱有七十萬之眾,較誇張,但兵力肯定較周武王軍隊多許多。二十七日清晨,周軍莊嚴誓師,歷數帝辛種種暴行,即為尚書所記載之「牧誓」。
誓師結束,武王下令發起總攻,先遣太公呂尚以數百名精銳部隊出擊,武王親率主力跟進衝殺,商軍中的奴隸和戰俘全無鬥志,倒戈投降,周軍得以直接攻擊帝辛的禁衛軍,紂王受逃跑,引起商軍總崩潰,周軍在牧野(今河南省新鄉市)大破商軍,商朝大軍頃刻瓦解[6]。帝辛見大勢已去,倉惶逃回朝歌,登鹿台,「蒙衣其珠玉,自燔於火而死」[7],史稱「牧野之戰」。
據《尚書·周書·武成》描述牧野之戰 :「…甲子昧爽,受率其旅若林,會於牧野。罔有敵於我師,前途倒戈,攻於後以北,血流漂杵。…」,戰場極為血腥殘酷。孟子觀此書之後感嘆:「盡信書,不如無書,吾於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仁人無敵於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也!」然而客觀看當時情況,《尚書·周書·武成》所記載的情況可能比較接近事實。漢朝王充評說:「察《武成》之篇,牧野之戰,血流浮杵,赤地千里。由此言之,周之取殷,與漢、秦一實也。而云取殷易,兵不血刃,美武王之德,增益其實也。」[8]也有根據「會朝清明」認為當時多天大雨,原本就有積水,所以血流漂杵。
戰爭結果
《逸周書·世俘》記載牧野之戰武王大獲全勝,擊斃十八萬人,生俘三十三萬人,並捕獵犀牛、虎、熊、鹿等動物,獲取了大量的珠寶財物,「一戎衣」參戰者每人都擁有了盔甲。勝利後,武王用「輕呂」擊刺紂王的屍體,接下來周武王四處征伐商朝各地諸侯,驅逐商朝大將飛廉于海濱,逐一肅清殷商殘餘勢力。
秦朝以前,中國素有「興滅國,繼絕世」的傳統,因此武庚的封地仍獲得保留。此外,周武王兵力有限,牧野之戰後,商人南征的軍隊尚未完全消滅,一部分武力仍然保留在東夷,直到周成王、周公東征的時代才完全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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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銅器講故事

2015年10月22日14:56 閱讀98
青銅器銘文,是研究我國奴隸制社會和封建社會早期的重要史料,也是研究當時漢字發展的珍貴資料。有銘文的商代銅器,幾乎都作於盤庚遷殷以後;年代可能更早的,只發現了兩三件。商代銅器上的銘文大都很簡單,一般只有1至5、6個字。到商代晚期出現了一些較長的銘文,內容多數是說王或某個地位較高的人由於某事而賞賜該銅器的主人,器主因此作某先人的祭器以為紀念。西周銅器銘文步入全盛時代,篇幅加長且內容更為豐富。到秦漢時期基本衰亡。


姜太公牧野之戰/利簋-武王征商簋,西周早期青銅器。為周武王時 





1、利簋
姜太公牧野之戰/利簋-武王征商簋,西周早期青銅器。為周武王時
利簋
 
又名“武王徵商簋”、“周代天滅簋”或“檀公簋”,西周早期青銅器,1976年出土於陝西臨潼縣零口鎮,收藏於中國國家博物館。

簋腹內底鑄銘文4行33字如下:
姜太公牧野之戰/利簋-武王征商簋,西周早期青銅器。為周武王時 
武王徵商,唯甲子朝,歲鼎,克昏夙有商,辛未,王在闌師,賜有事利金,用作檀公寶尊彝。

譯文大意是:周武王征伐商紂王。一夜之間就將商滅亡,在歲星當空的甲子日早晨,佔領了朝歌。在第八天后的辛未日,武王在闌師論功行賞,賜給右史利許多銅、錫等金屬,右史利用其為祖先檀公作此祭器,以紀念先祖檀公。(該釋文為被較多人採信的張政烺先生所做的釋文)

2、虢季子白盤
姜太公牧野之戰/利簋-武王征商簋,西周早期青銅器。為周武王時
虢季子白盤
 
商周時期盛水器,晚清時期 ​​出土於寶雞,現收藏於中國國家博物館,是鎮館之寶。

盤內底部有銘文111字如下:
姜太公牧野之戰/利簋-武王征商簋,西周早期青銅器。為周武王時 
“隹十又二年,正月初吉丁亥,虢季子白乍寳盤。不顯子白,壯武於戎工,經維四方。搏伐獫狁,於洛之陽。折首五百,執訊五十,是以先行。桓桓子白,獻聝於王,王孔加子白義。王各週廟宣榭,爰饗。王曰:“白父,孔顯又光。”王賜乘馬,是用左王;賜用弓彤矢,其央。賜用戉(鉞),用政蠻方。子子孫孫,萬年無疆。

譯文大意是:虢國的子白奉命出戰,榮立戰功,周王為其設宴慶功,並賜弓馬之物,虢季子白因而作盤以為紀念。

3、毛公鼎
姜太公牧野之戰/利簋-武王征商簋,西周早期青銅器。為周武王時
毛公鼎
 
毛公鼎,西周晚期毛公所鑄青銅器,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出土於陝西岐山(今寶雞市岐山縣),收藏於台北故宮博物院。

鼎內銘文長達四百九十九字如下:
姜太公牧野之戰/利簋-武王征商簋,西周早期青銅器。為周武王時
譯文大意是:
完整的冊命。共五段:其一,此時局勢不寧;其二,宣王命毛公治理邦家內外;其三,給毛公予宣示王命之專權,著重申明未經毛公同意之命令,毛公可預示臣工不予奉行;其四,告誡勉勵之詞;其五,賞賜與對揚。

4、柞伯簋
姜太公牧野之戰/利簋-武王征商簋,西周早期青銅器。為周武王時
柞伯簋
 
柞伯簋,西周青銅器,1993年出土於河南平頂山應國墓地M242。現藏於河南博物院。

柞伯簋底有銘文8行74字如下:
姜太公牧野之戰/利簋-武王征商簋,西周早期青銅器。為周武王時
惟八月辰在庚申,王大射在周。王命南宮率王多士,師囗父率小臣。王遲赤金十鈑。王曰:“小子,小臣,敬又決,獲則取。”柞伯十稱弓,無廢矢。王則畀柞伯赤金十鈑,遂錫柷虎。柞伯用作周公寶尊彝。

譯文大意是:
在八月庚申這一天,周王在都城宗周舉行大射典禮。王名南宮率領朝中各位卿大夫士,命師囗父率領小臣僕人。王懸賞十塊餅金,對柞伯說:“小臣已經準備好扳指,你如能射中,就取走餅金。”柞伯十次舉弓,沒有一箭脫靶,王於是把十塊餅給了柞伯,另外又賞賜一套樂器柷敔。柞伯因此鑄器祭祀其父周公,以為紀念。

5、琱生簋
姜太公牧野之戰/利簋-武王征商簋,西周早期青銅器。為周武王時
琱生簋
 
琱生簋是貴族琱生為其祖先製作的宗廟祭祀時使用的青銅器。現藏於中國國家博物館。

器內鑄有104字銘文,記述琱生在一次關於田地的獄訟中,得到本宗族宗主的庇護,達到了多佔田地的目的。

6、大盂鼎
姜太公牧野之戰/利簋-武王征商簋,西周早期青銅器。為周武王時
大盂鼎
 
中國首批禁止出國(境)展覽文物,又稱廿三祀盂鼎,西周炊器,1849年出土於陝西郿縣禮村(今寶雞市眉縣常興鎮楊家村一組,即李家村) 。1952年藏於上海博物館,1959年轉至中國歷史博物館(現中國國家博物館)。

器內壁鑄銘文19行291字如下:
姜太公牧野之戰/利簋-武王征商簋,西周早期青銅器。為周武王時 
(厥)土。”王曰:“盂,若【上卄下勹】(敬)乃正(長官),勿廢朕令(命)。”盂用對王休,用乍且(祖)南公寶鼎。隹(唯)王廿又三祀。

譯文大意是:
周康王向盂講述文王、武王的立國經驗,告誡盂要效法其祖先,忠心輔佐王室,並賞賜盂鬯、命服、車馬、邦司、人鬲、庶人等。銘文中語句“丕顯文王受天有大命”體現了周人的天命觀,而另一語句“我聞殷墜命,唯殷邊侯甸與殷正百辟,率肆於酒,故喪師矣”,則是周康王告誡盂,商內、外臣僚沉湎於酒,以致於亡國,透露出週人對於商人嗜酒誤國這一前車之鑑的警示。
 
7、五祀衛鼎姜太公牧野之戰/利簋-武王征商簋,西周早期青銅器。為周武王時
五祀衛鼎
 
五祀衛鼎於1975年2月出土於陝西省寶雞市岐山縣京當公社董家村1號西周銅器窖藏,收藏於陝西曆史博物館,原藏岐山縣博物館。

腹內壁鑄銘文19行207字如下:
姜太公牧野之戰/利簋-武王征商簋,西周早期青銅器。為周武王時 
譯文大意是:
西周恭王五年正月,一個叫裘衛的人向刑伯、伯邑父、定伯等宰輔官員告發,他和鄰人邦君厲之間發生了土地糾紛。經過一番詢問之後,在邦君厲同意償付並有誓言的情況下,經三有司(司徒、司馬、司空)和內史實地勘察、劃定地界,裘衛以“田五田”,交換邦君厲靠近兩條河川的“田四田”,而了結了官司。
 
8、格伯簋姜太公牧野之戰/利簋-武王征商簋,西周早期青銅器。為周武王時
格伯簋
 
格伯簋為西周的盛食器,高31厘米。現收藏於中國國家博物館。

簋內底鑄有銘文9行83字:
姜太公牧野之戰/利簋-武王征商簋,西周早期青銅器。為周武王時 

唯正月初吉癸巳,王在成周。格伯爰良馬乘於倗 ​​生,厥貯三十田,則析。格“伯殹妊,厥從格伯甸殷,厥幼零”谷杜木谷菜,涉東門。厥書史戠武立盥成。鑄保簋,用典格伯田。其萬年子子孫孫永保用。

譯文大意是:
在正月第一個吉日癸巳這一天,周王在國都成周。格伯從倗生那裡接受了四匹好馬,講定交換的價值是三十田,雙方剖木為憑證。格伯交付的是殹妊和仡,和甸殷崇地的田產,並在零谷和谷樹木為標記。書記官吏戠武建立了文書檔案,規定了界域。倗生鑄這件寶簋,用來登錄格伯的田產,後代子孫,萬年寶用。倗生家族的名號是“”。

9、大克鼎
姜太公牧野之戰/利簋-武王征商簋,西周早期青銅器。為周武王時
大克鼎
 
大克鼎又稱膳夫克鼎,西周晚期(孝王時期)一名叫克的大貴族為祭祀祖父而鑄造的青銅器。中國首批禁止出國(境)展覽文物,1890年(清光緒十六年)陝西扶風(今寶雞市扶風縣法門鎮任村)出土,收藏於上海博物館。

鼎腹內壁亦鑄有銘文2段,共28行,290字如下:
姜太公牧野之戰/利簋-武王征商簋,西周早期青銅器。為周武王時
譯文大意是:
主要記錄克依憑先祖功績,受到周王的策命和大量土地、奴隸的賞賜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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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利簋.jpgFile:利簋铭文.jpg姜太公牧野之戰/利簋-武王征商簋,西周早期青銅器。為周武王時

武王克商,是中國歷史上極其重要的事件。人們對這一事件的認識,憑借的都是文獻資料,沒有直接的實物。利簋就是見證這一歷史事件的青銅器。利簋的發現,使我們首次看到武王克商的實物證據,尤其是其銘文的内容同歷史文獻能相互印證,自然提高了相關歷史文獻的可信度,所以意義非常重大。
 
  利簋
 利簋的發現爲青銅器鑒定提供了一件標准器。鑒定古器物時代的一個重要方法是標准器的比較法。通過同可以確定時間概念的器物相比較,鑒别器形、紋飾、文字、色澤等要素上的異同,確定其它器物的年代和真偽。利簋是已知西周時代最早的一件銅器,其方座的器形是西周初期銅簋的典型造型,其銘文字體扁長,並保留有商代銘文字體首尾尖中間粗的特征,堪稱西周早期金文的代表作之一。

  2000年11月9日,“夏商周斷代工程”的重大成果《夏商周年表》正式公布。有關學科權威專家組成的驗收組認爲,《夏商周年表》是我國古代歷史自西周晚期共和元年(公元前841年)以前,最有科學依據的年表。其中,武王克商年代、武丁在位年代、夏商分界年代及夏代始年的估定,具有重要創新意義。

  兩千多年來,中外學者根據各自對文獻和西周曆法的理解立說,對武王克商的年代形成了至少44種結論,最早的爲公元前1130年,最晚的爲公元前1018年,前後相差112年。夏商周斷代工程推求武王克商年代的主要途徑,一是通過關鍵性考古遺址的碳14測年、甲骨文日月食以及文獻記載的綜合研究,縮小武王克商年的範圍;二是在以上範圍内,通過金文的排譜和對武王克商的天文學推算,尋找克商的可能年代,最後加以整合,選定最佳年代。

  在對武王克商年代的天文學推算中,有一件青銅器的銘文提供了重要依據,這就是有西周第一青銅器之譽的利簋。利簋,1976年3月出土於陝西臨潼縣。簋高28釐米,口徑22釐米。深腹,雙耳有珥,作獸首口銜鳥頭狀,圈足下有方座。器腹及方座飾獸面紋、龍紋,圈足飾龍紋,均以雷紋爲地,方座平面四角飾蟬紋。簋腹内底鑄銘文4行32字,大意是:周武王征伐商紂,在甲子那天歲星當頭的早晨滅亡了商。辛未那天武王在闌地,賞賜青銅給有司(官名)利,用來作祭祀祖先檀公的寶器。這段銘文的重要意義在於印證了《尚書·牧誓》、《逸周書·世俘》及《史記·殷本紀》等古代文獻中關於武王克商在甲子日,又恰逢歲星當空的記載。官員利因參與克商之役受賜而作此器,時間在克商後的第七天,故利簋是現存最早的一件西周青銅器。
  
  由於歷史記載的缺失,我國一直沒有找到武王克商的確切年代,有的隻是漢代以來人們推算的年代,因爲推算的依據和方法的不同,所推算的年代也不相同,據較權威的專家統計,關於武王克商的年代竟有44種說法,其年代最早的爲公元前1130年,最晚的爲公元前1018年,前後相差112年。1996年,我國啟動了擧世矚目的“夏商周斷代工程”,歷史學、考古學、天文學和測年技術等領域的200多名專家,經過5年的聯合攻關,於2000年10月公布了夏商周斷代工程階段性成果,將公元前1046年定爲武王克商之年。
編輯本段

中國六十四件禁止出國文物

  彩繪鸛魚石斧圖陶缸,陶鷹鼎,司母戊銅鼎,利簋,大盂鼎,虢季子白盤,鳳冠,嵌綠松石象牙杯,晉侯蘇鍾,大克鼎,太保鼎,河姆渡出土朱漆碗,良渚出土玉琮王,水晶杯 ,淅川出土銅禁,蓮鶴方壺,齊王墓青銅方鏡,鑄客大銅鼎,朱然墓出土漆木屐,朱然墓出土貴族生活圖漆盤,司馬金龍墓出土漆屏,婁睿墓鞍馬出行圖壁畫,涅磐變相碑,常陽太尊石像,大玉戈,曾侯乙編鍾,曾侯乙墓外棺,曾侯乙青銅尊盤,彩漆木雕小座屏,紅山文化女神像,鴨形玻璃注,青銅神樹,三星堆出土玉邊璋,搖錢樹,銅奔馬,銅車馬,牆盤,淳化大鼎,何尊,茂陵石雕,河姆渡出土陶竈,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舞馬銜杯仿皮囊式銀壺,獸首瑪瑙杯,景雲銅鍾,銀花雙輪十二環錫杖,八重寶函 ,“五星出東方”護膊,銅浮屠,銅錯金銀四龍四鳳方案,中山王鐵足銅鼎,劉勝金縷玉衣,長信宮燈,銅屏風構件5件,角形玉杯,人物禦龍帛畫,人物龍鳳帛畫,直裾素紗褝衣,馬王堆一號墓木棺槨,馬王堆一號墓T型帛畫,紅地雲珠日天錦,西夏文佛經《吉祥遍至口和本續》紙本,青花釉里紅瓷倉,竹林七賢磚印模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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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太公牧野之戰/利簋-武王征商簋,西周早期青銅器。為周武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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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尺法」就是法律的意思。那麼,為甚麼古代的法律又叫做「三尺法」呢?

為甚麼古代的法律又叫做「三尺法」?
心語
古人把法律條文寫在三尺長的竹簡上,因此法律又稱為「三尺法」,簡稱「三尺」。(網路圖片)

姜太公牧野之戰/利簋-武王征商簋,西周早期青銅器。為周武王時  
古人把法律條文寫在三尺長的竹簡上,因此法律又稱為「三尺法」,簡稱「三尺」。(網路圖片)

【字號】 大 中 小
更新: 2010-08-01 8:13 AM 標籤: 中華文化100個為什麼, 為甚麼

在《史記.酷吏傳.杜周傳》上載︰「君為天子決平,不循三尺法,專以人主意指為獄,獄者固如是乎?」這段記載是說,西漢武帝在位時有一大臣,名叫杜周,善於揣摩上意,阿諛奉承,以少說話為處事重要原則。

杜周辦事都是順從皇上意旨行事,皇上想要寬釋的人就故意減輕罪狀,皇上厭惡的人就趁機陷害。有門客責備杜周說︰「你為皇上公平斷案,不遵照三尺法律,卻專以皇上的意旨來判案,法官本來應當這樣做嗎?」

原文中的「三尺法」就是法律的意思。那麼,為甚麼古代的法律又叫做「三尺法」呢?

據《左傳》和《周禮》的記載,自西周開始,已有完備的頒佈、宣傳法律政令的制度,當時朝廷公佈法令都是懸掛於宮闕,讓百姓、官吏觀看而知法守法,故稱為懸法、懸書。如《元典章新集.刑部.盜賊通例》上曰︰「《虞書》有象刑之典,《周禮》載懸法之文。」

而《周禮》載懸法之文,是指周朝六官中的天、地、夏、秋官,每年正月都要在象魏懸掛「治象之法」、「教象之法」、「政象之法」、「刑象之法」,稱為「懸法象魏」之制。象魏,指古代天子、諸侯宮門外的一對高建築,也叫「闕」、 「觀」,是懸示教令的地方。

如《周禮.天官》中載︰「正月之吉,始和,布治於邦國都鄙,乃縣(懸)治象之灋於象魏,使萬民觀治象,挾日(凡十日)而斂之。」意思是說,正月初一日,開始向畿外邦國和都鄙宣佈治典,把朝廷的法令懸在闕,讓百姓們觀覽,十日後,才把它收藏起來。

上古時代的堯舜等聖君,是以禮治國,後周公等聖賢又極力推崇,故古人講究禮治與德治,以禮統法,禮法合一。禮是外在規範,法是內在義理,進而達到孔子所倡導的「使無訟」、「和為貴」之境,重視以調解、協商方式來解決彼此間的糾紛。

其實,西周的「懸法象魏」之制已是成文法,只是未公之於眾,當時的人們用天理、道德來規範自己的言行,而不是用一條條的法律來約束人心,是更符合中國傳統文化的法制運作方式。

到了春秋時代,群雄紛爭,禮樂崩壞。因此,鄭國上卿子產將鄭國法律條文鑄刻在銅鼎上,公諸於眾,稱為「鑄刑書」。如《左傳.昭公六年》︰「三月,鄭人鑄刑書。」杜預.注︰「鑄刑書於鼎,以為國之常法。」

另據《左傳.定公九年》:「鄭駟歂殺鄧析,而用其竹刑。」杜預.注:「鄧析、鄭大夫,欲改鄭所鑄舊制,不受君命而私造刑法,書之於竹簡,故云竹刑。」這段記載大意是說,鄧析是鄭國大夫,他想改變子產所創的「鑄刑書」,就私造刑書,把自定的法令逐條寫在竹簡上,稱為「竹刑」。

後來,他被鄭國上卿駟歂所殺,認為他教訟亂制、巧辯而亂法,而竹刑也被駟歂採用,成為國家正式法律。鄧析所作的竹刑較笨重的刑鼎易於攜帶、流傳。

此後,晉國范宣子執政也著作一部刑書,但並未公佈於世。他死後,晉國大夫趙鞅、荀寅就將范宣子所制定的刑書,正式鑄在一鐵鼓上,公佈於眾,稱為「鑄刑鼎」。但是「晉鑄刑鼎」是被孔子批判的,認為是趙鞅、荀寅擅權而鑄,破壞周朝禮制。

由此可知,古代在紙張未發明前,官方的法律政令大多鑄刻在鼎器上。由於鄧析使用竹簡記載刑法,取得、攜帶方便,因而竹簡也逐漸成為古人重要公文、書籍、律令等書寫的主要材料。


居延出土的漢簡。(網路圖片)

竹簡,是將竹剖削成片用來刻寫文字,多片竹簡編綴成書稱為「冊」。秦漢時,竹簡長短不一,用途有別。據專家考證,通常竹簡分為漢尺二尺四寸、一尺二寸、八寸、六寸四種,一漢尺約二十三公分。長簡稱為大冊,古人敬稱為「典」,是用來抄寫重要文獻、經籍、詔書律令等。

漢朝時,把法律條文寫在三尺長的竹簡上,因此法律又稱為「三尺法」,簡稱「三尺」。如宋朝王應麟撰《困學紀聞.左氏傳》:「《漢.杜周傳》:『不循三尺法。』注謂『以三尺竹簡書法律也』。朱博亦云:『奉三尺律令以從事』。」

另據考古發現,竹簡使用的長度並無嚴格規定,有些並不一致。所以,漢朝的三尺法,使用的竹簡約為二尺四寸,「三尺」應只是舉用約計整數的竹簡長度而言。如宋朝王應麟撰《困學紀聞.左氏傳》:「《鹽鐵論》乃云:『二尺四寸之律。』古今一也。蓋律書以二尺四寸簡,舉其大數,謂之三尺。」@*

姜太公牧野之戰/利簋-武王征商簋,西周早期青銅器。為周武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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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茹:古今暴君下場之商紂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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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6月18日訊】商朝最後一個王是帝辛,死後的諡號是「紂」,世稱「殷紂王」或「商紂王」。「紂」是個惡諡,意思是殘義損善。

剛愎自用 荒淫無度

根據《史記》記載,紂王雖然天資聰穎,有口才,行動迅速,接受能力很強,而且氣力過人,能徒手與猛獸格鬥;但是他剛愎自用,拒絕臣下的諫勸。他善於掩飾自己的過錯,並憑著一些才能在大臣面前自我誇耀,憑著聲威到處抬高自己,認為天下所有的人都比不上他。在位後期,他嗜好喝酒,放蕩作樂,寵愛女人。他特別寵愛妃子妲己,一切都聽從妲己的。他甚至讓樂師涓為他製作了新的淫樂樂曲,以供玩樂。

此外,紂王還加重賦稅,把鹿台錢庫的錢堆得滿滿的,把鉅橋糧倉的糧食裝得滿滿的。他多方搜集狗馬和新奇的玩物,填滿了宮室,又擴建沙丘的園林樓台,捕捉大量的野獸飛鳥,放置在裡面。他對鬼神輕慢不敬。更讓人駭然的是,他還招來大批青年男女,聚集在沙丘,做「酒池肉林」,即用酒當做池水,把肉懸掛起來當做樹林,讓男女赤身裸體,在其間追逐戲鬧,飲酒尋歡,通宵達旦。

迫害賢良 殺死諫臣

紂王如此荒淫無度,百姓們非常怨恨他,有的諸侯也背叛了他。於是他就加重刑罰,設置了叫做「炮烙」的酷刑,讓人在塗滿油的銅柱上爬行,下面點燃炭火,爬不動了就掉在炭火里被活活燒死。

紂王的臣子中有三公,為西伯昌、九侯、鄂侯。九侯將美麗的女兒獻給了紂,因她不喜淫蕩,紂王大怒,便殺了她,同時把九侯也施以醢刑,剁成肉醬。鄂侯極力強諫,結果鄂侯也遭到脯刑,被製成肉乾。

在周國(當時是商的屬國)的西伯昌聞聽此事,暗暗嘆息。崇侯虎得知,向紂王去告發,紂王就把西伯囚禁在羑里。西伯的僚臣閎夭等人,找來了美女奇物和好馬獻給紂王,紂王這才釋放了西伯。西伯從獄裡出來之後,向紂王獻出洛水以西的一片土地,請求廢除炮烙這一酷刑。紂王答允了他,並賜給他弓箭大斧,使他能夠征伐其他諸侯,這樣他就成了西部地區的諸侯之長。

紂王任用費仲管理國家政事。費仲善於阿諛,貪圖財利,殷國人因此不來親近了。紂王還任用惡來,惡來善於毀謗,喜進讒言,諸侯因此越發疏遠了。

對於紂王的惡行,大臣微子曾多次勸諫,紂王都不聽,微子就和太師、少師商量,然後逃離了商。另一個大臣比干卻說:「給人家做臣子,不能不拚死爭諫。」因此極力勸諫。紂王大怒,說:「我聽說聖人的心有七個孔。」於是剖開比乾的胸膛,挖出心來觀看。大臣箕子見此情形很害怕,就假裝瘋癲去給人家當了奴隸。紂王知道後又把箕子囚禁起來。

而西伯回周國後,暗地裡修養德行,推行善政,諸侯很多背叛了紂而來歸服西伯。西伯的勢力更加強大,紂王漸漸喪失了權勢。在西伯攻打飢國並滅掉了它之後,紂王的大臣祖伊跑到紂王那裡勸諫道:「上天已經斷絕了我們商國的壽運了。不管是能知天吉凶的人預測,還是用大龜占卜,都沒有一點好徵兆。我想並非是先王不幫助我們後人,而是大王您荒淫暴虐,以致自絕於天,所以上天才拋棄我們,使我們不得安食,而您既不揣度了解天意,又不遵循常法。如今我國的民眾沒有不希望商國早早滅亡的,他們說:『上天為什麼還不顯示你的威靈?滅紂的命令為什麼還不到來?』大王您如今想怎麼辦呢?」紂王說:「我生下來做國君,不就是奉受天命嗎?」祖伊回國後說:「紂王已經無法規勸了!」

天怒昭示紂王之亡

紂王的暴行,也引起了上天的震怒。商朝末年,發生了一次地震。《竹書紀年》載:「帝辛四十三年春……嶢山崩。」 另據《淮南子》載:「殷紂時,嶢山崩,三川涸。」史籍在解釋地震原因時說:「紂王無道,故嶢山崩而薄落之水涸。」這預示著商朝氣數已盡。

在西伯昌(後被尊諡為「周文王)死後,周武王率領諸侯討伐商紂王。紂王派出軍隊在牧野進行抵抗。周曆二月初五甲子那一天,紂王的軍隊被打敗,紂王倉皇逃進內城,登上鹿台,穿上他的寶玉衣,自焚而死。商紂王重蹈了六百多年前夏桀的覆轍。

周武王來到鹿台後,砍下了紂王的頭,掛在太白旗竿上示眾。周武王又處死了妲己,釋放了箕子,修繕了比乾的墳墓。隨後,封紂王的兒子武庚祿父承續殷商的祭祀,並責令他施行盤庚的德政。此後,周武王做了天子。

後世評價

宋人羅泌在《桀紂事多失實論》中認為:「帝辛大造宮殿,建酒林肉池,寵信女色,囚禁賢人,殘害忠實等罪惡,與桀的罪惡如出一轍,凡桀的罪,就是帝辛的罪,桀受不分,這些都是出於模仿。」翻開《尚書》、《史記》等,桀有的罪惡帝辛都有,而桀沒有的,帝辛亦有。因而,帝辛是夏桀加想像的罪惡的集大成者,亡國是其罪有應得。

責任編輯:高義


姜太公牧野之戰/利簋-武王征商簋,西周早期青銅器。為周武王時



牧野之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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