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0多歲的陳姓女珠寶商2011年與他交往後,再誆稱母親要換心、父親換肝等為由,到2017年前後從他身上撈走1億餘元,事後陳女僅賠償1千萬餘元,還有8千多萬沒還,他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卻發現陳女在一個月內脫產,將名下3棟房產信託登記給妹妹及贈與前夫,認為陳女跟2人共謀,因此提訟,新北地院調查認定,陳女與妹妹間並無債權、債務關係,陳妹應將房產登記回陳女名下,並將抵押權予以塗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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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削富商1億 美魔女惡意脫產被追回
2020-05-07 21:37
已退休的孟姓富商指控被陳姓女珠寶商前後詐騙1億元。(資料照,記者王定傳攝)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已退休的孟姓富商指控一名40多歲的陳姓女珠寶商2011年與他交往後,再誆稱母親要換心、父親換肝等為由,到2017年前後從他身上撈走1億餘元,事後陳女僅賠償1千萬餘元,還有8千多萬沒還,他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卻發現陳女在一個月內脫產,將名下3棟房產信託登記給妹妹及贈與前夫,認為陳女跟2人共謀,因此提訟,新北地院調查認定,陳女與妹妹間並無債權、債務關係,陳妹應將房產登記回陳女名下,並將抵押權予以塗銷;其他請求則予以駁回,可上訴。
孟男指出,2017年10月13日陳女簽立欠款8千多萬元的本票後,同月30日就先將土城及竹北房產以夫妻贈與方式給前夫;隔月又將另棟土城房產所有權轉給妹妹並設定800 萬元普通抵押權登記,致使他無法透過假扣押從房地獲償,債權受損,要求陳妹應將房子登記回復為陳女名字,並塗銷800萬元抵押權登記;另陳女及前夫等4人還應共負損害賠償責任420萬餘元。
陳女則主張,房子是跟妹妹共有,因先前做生意曾把房子拿去抵押貸款,妹妹擔心她之後不繳貸款,才會要求設定抵押權;但陳妹自承與姊姊沒有債權、債務關係,加上房貸早已清償,後來貸款是陳女因個人生意需要的貸款,認定陳女才是房地所有權人;夫妻贈與房產部分,則因無證據證明陳女等4人有共同故意侵害孟男債權,此部分駁回。
至於刑事部分,陳女已被依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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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囤房信託 保值又節稅

信託主要降低贈與稅總額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根據監察院資料,二十餘名府院及部會首長大多透過信託方式處理名下非自住的房產,其中內政部部長李鴻源便信託名下八間房產。房產業者分析,透過信託方式較大的好處,便是可降低贈與稅總額,達到節稅目的,且長期有保值好處。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指出,通常信託期間為十五年,透過信託方式處理名下房產,主要目的應該是節稅

她說明,規劃房產信託可以達成多重效益,首先可利用「共同受益」及「折現值」來降低贈與總額,達到節稅規劃目的;若是採取直接將房產過戶到子女名下,一次性付出的贈與稅稅額相對較高

再來是台灣房產走了逾十年多頭,持有不動產是具有「保本」、「增值」、「不易變動(現)」等特性,就可透過信託房產方式達到長期照顧子女的目的,相較現金贈與或金錢信託更理想。

此外,一般直接以現金贈與方式除稅負較高、也相較不安全,尤其是金錢信託的信託規劃費用及管理費用偏高;至於不動產信託規劃較安全(地政機關登記生效),且信託規劃費用及管理費用較低。

徐佳馨認為,不動產信託可避免買賣過戶或贈與移轉易生的弊端,可較有效地預防子女擁有高資產後所衍生的後遺症,包括遺棄長輩以及不負養育責任。

打房手軟? 4/5首長擁2筆以上房產

 

政府首長「囤房」統計

 

只有3位名下僅1戶房產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財政部頻頻拋出「囤房稅」議題,甚至擬利用調高補助款來「利誘」地方政府調高房屋稅率。但根據監察院陽光法案主題網最新揭露,二十幾位府院及部會首長中,僅三位名下只有一戶房產,近五分之四擁有兩筆、甚至更多房產,其中內政部部長李鴻源持有九筆房產,堪稱官員中的「房產王」。

 

根據監察院資料,李鴻源夫妻倆名下共有九筆房產,主要分布在雙北市與新竹市,其中八筆採取信託方式。

 

「房產王」亞軍是考試院院長關中,夫妻名下計有七筆房產,主要分布在我國台北市、中國上海及美國加州,可說是最具國際化眼光,布局國際房產的官員;季軍同時有四位首長上榜,分別是監察院院長王建煊、司法院院長賴浩敏、財政部部長張盛和及衛福部部長邱文達,夫婦名下均持有四間房產。

 

令人好奇的是,打著「居住正義」的總統馬英九究竟擁有多少房產?根據監察院揭露資訊,馬英九夫婦名下持有三間房產,主要分布在雙北市。

 

根據監察院申報資料,馬總統名下一戶申報為自住房產位於台北市文山區興安路二小段,另夫人名下有兩戶信託,分別位於台北市大安區龍泉段二小段、新北市新店區中正段。

 

多屋信託合法規不合道義

 

不願具名的房仲業者表示,財政部研擬修法打壓民眾「囤房」,但絕大多數政府首長名下卻持有多屋,且採取信託規避,有關地價稅、房屋稅等納稅人轉變成受託人,雖然合乎法規、但不合道義。

 

財部打房顧忌推地方加稅

 

業者也指出,從府院部會首長多數都持有兩戶或更多房產來看,根據監察院公告的持有時間,其實很多應是來自繼承,這也顯示財政部不敢直接打房,卻將責任推給地方政府,去調高房屋稅稅基及稅率,恐有更多無辜民眾受影響。

 

淡江大學產業經濟系副教授莊孟翰更直言「財政部只是口水打房」。他說,以政府首長名下多持有多房的情況來看,「囤屋稅」可能只會淪為「雷聲大雨點小」政策,反正地方政府不會照辦,財政部只想表面上應付民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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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訊號示警 買屋善用信託 避詐騙陷阱
工商時報 魏喬怡 2020.05.07
六大訊號示警 買屋善用信託 避詐騙陷阱 - 工商時報 https://bit.ly/2WESBtc
有民眾買賣不動產時遭詐騙集團結合不肖地政士、房仲詐騙。信託公會理事長雷仲達表示,辦理不動產買賣時,買賣雙方可透過銀行不動產買賣價金信託,增加交易安全,若看到六種訊號出現時就要當心防詐。
雷仲達指出,六大不正常交易訊號包括:一是專挑未設定抵押的出賣房屋;二買方兼代理人辦理過戶;三是快速過戶(以網路報稅或一站式買賣),從簽約到過戶約5~6天完成;四為抵押權設定給民間貸款;五是過戶後,另案快速借貸抵押,取走現金;六是尾款交付約定在簽約日三個月後。
雷仲達舉出,日前有報導指出有詐騙集團夥同不肖地政士及房仲,找人頭買家佯裝有購屋興趣,且為取得房屋賣家信任,於第一時間支付一筆訂金,說服賣家辦理房屋過戶後,設定抵押給民間貸款,詐騙集團取得貸款後即逃匿無蹤,避不見面,賣家賣房所得價款不僅無法如期取得,房子也面臨被抵押權人拍賣,得不償失
為避免類似案件再次發生,雷仲達表示,買賣雙方可以銀行作為付款中間人,將房屋買賣價金依信託契約所約定的金額、期限及條件,匯入以兩者為委託人及受益人的信託專戶,由第三方銀行管理並支付相關買賣過程中所衍生的費用待不動產所有權移轉完成給買方後,價金餘額則支付予賣方,才不會因為其中一方惡性詐欺而產生嚴重損失。
雷仲達表示,在前述詐騙事件過後,銀行辦理不動產買賣價金信託通常會要求選擇銀行搭配的地政士,以避免過戶後,被另案快速借貸抵押,取走現金;此外民眾在同意過戶設定抵押權時,也要記得照會貸款機構,確認買賣的真偽,對於民間貸款的設定,更須特別注意,以維護自己正當的權益。六大訊號示警 買屋善用信託 避詐騙陷阱 - 工商時報 https://bit.ly/2WESB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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