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上下貨「不記點」了 交通部:但仍會罰款
客貨運違停上下貨、車輛在騎樓違停將改為不記點,但仍要繳罰鍰。(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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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9 19:04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客、貨運職業駕駛不滿違規記點制度,多次到交通部陳抗,要求暫緩;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今天(9日)則到立法院外抗議,認為人命安全不能暫緩,交通政策不該轉彎。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專門委員趙晉緯說,經廣納意見並與各單位討論後,會以最快速度進行法規修正,目標11月底前上路,屆時在各縣市黃線、專用車格等配套措施完善前,因上下客貨致違規臨停者不予記點,但是要罰款。
目標11月底前上路
立法院6月30日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生效施行,民眾可檢舉項目由46項增加為59項,在交岔路口及公車招呼站10公尺內違規停車,以及併排停車、騎樓違規停車等行為,除了罰鍰,還需記違規點數1點,1年累計12點就須吊扣駕照2個月。交通部說,新制上路後台灣道安死亡人數已連續3個月下降,不過目前都會地區道路常見整段劃設紅線情形,臨時停車空間供給確有不足情況,導致計程車、貨運司機或一般民眾常找不到合適地點上下客貨,司機、民眾均擔心記點吊扣駕照而無法工作。
騎樓違停也不予記點 但要罰600~1200
交通部針對上下客貨導致違規臨停,以及騎樓處所違規停車時,除罰鍰外還要記違規點數1點的作法,目標11月底前進行調整。趙晉緯說,各縣市在每隔約100公尺到150公尺紅線,未劃設至少10%黃線或專用車格提供臨停前,因上下客貨致違規臨停者,不予記點但仍要罰款300元到600元。地方政府整頓騎樓、規劃停車地點尚需時間,在配套尚未完成前,在騎樓處所違規停車,但有留下行人空間,不予記點但也要罰款600元到1200元;後續地方政府可因地依管理配套需要,另行公告所轄騎樓停車可施以勸導免予舉發區域、時段或期間,但都須留下1.5公尺行人通行空間。
趙晉緯說,目前違規記點項目、點數,母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授權交通部可自行修正,後續會盡速完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的內容修正。今年11月2日有邀集內政部警政署及22縣市政府開會研商,會議中有請各縣市政府在3個月內完成黃線、臨停車格劃設等配套措施,目標在明年2月以前可以完成,後續交通部會透過道安督導考核,或是列為核定補助款的必備條件等方式,去要求縣市政府盡速完成這些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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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樓違停暫緩記點 照罰600元至1200元/違停上下貨「不記


〔記者蔡思培/台北報導〕交通違規記點新制今年6月30日上路,1年記達12點將吊扣駕照,當違規行為人與車主不符,車主可申請「歸責」將記點轉移至實際駕駛人。不過點數轉移制卻衍生出「灰色產業」,北市議員林杏兒接獲民眾陳情,已有人會以1點3000元交易違規記點,預估一年可獲利3.3萬元,家中沒開車的長輩也可能成為記點「人頭」。
台北市警察局回應,私下轉賣點數違規可能違反《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民眾若藉由逕行舉發無法辨識駕駛人,明知非實際駕駛人仍出借駕照供人轉移歸責記點,無論是否有償,因屬冒名頂替行為,出借及利用駕照,可能涉及《刑法》偽造文書的共犯罪責。
以往逕行舉發之交通違規案,常因無法辦識駕駛人不記點,現在若違規行為人與車主不符,車主必須申請將記點轉移至駕駛人,也讓以開車維生的計程車司機、物流業提心吊膽,深怕因記點遭扣照失去生計。林杏兒接獲陳情,指現在已有人以1點3000元的費用收購記點,為遭記點的駕駛消除違規記錄。
林杏兒實際操作點數轉移機制,發現步驟簡單,審查機制也寬鬆,任何人都可向他人索取「點數扣打」,只要有錢都能迴避機制約束。由於交通違規點數會在一年後重置,無自駕需求的民眾可將點數扣打一賣再賣。
林杏兒強調,地方政府屬執行單位,記點問題在於中央,記點新制雖是為洗刷行人地獄惡名,但草率立法反而引發亂象,完全沒有做好配套。林杏兒呼籲中央重新檢討;北市府也要向中央反映新制亂象。
出售記點人頭!交通違規釀灰色產業 議員爆「1點價值3000元」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QR9v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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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日前赴交通部抗議違規記點制(見圖),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要在今年底前完成路段紅線10%改劃設黃線臨停區,未完成前暫緩違停記點措施。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明日將赴立法院外召開記者會,要求人命安全不該走回頭路,呼籲交通部守住底線。(資料照)
2023/11/08 16:41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客、貨運職業駕駛不滿違規記點制度,近期已多次到交通部陳抗,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已跟地方政府協調,要在今年底前完成路段紅線10%改劃設黃線臨停區,未完成前暫緩違停記點措施。對此,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明日將赴立法院外召開記者會,要求人命安全不該走回頭路,呼籲交通部守住底線。
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理事長劉鴻樟表示,客、貨運職業駕駛在11月6日、7日陸續與交通部開會後,已有共識在道路臨停規劃未完善前,要暫緩實施記點制度,他希望交通部嚴格落實,不應該受到任何團體反對、提出不同聲音就中止,並希望交通部在1週內正式公告實施。
劉鴻樟表示,職業駕駛會強烈反對違規記點制度,是因為有很大瑕疵,現在道路設計不完善,職業駕駛不論載客或載貨,只有違停上下客貨時就容易被檢舉、開單、記點,1年內要集滿12點被吊扣駕駛執照實在是太容易了,完全衝擊到駕駛的生計與生存。
劉鴻樟強調,不是司機喜歡違規,而是因為道路規劃沒做好所致,對於其他交通違規項目記點,職業駕駛並沒有反對,大家反對的只有違規停車記點制度。
雖然職業駕駛都認為應該要暫緩違規停車的記點制度,不過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認為,人命安全不應該走回頭路,明日將上街抗議交通部有意暫緩實施「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違規記點制度。
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代表羅宜表示,職業駕駛的確是有臨停上下客貨的需求,現行道路標線劃設,讓他們在某些時候必須得違規,但交通部已與地方政府溝通,在年底前要完成黃線劃設,但在這個過渡時期的配套措施,不應該是讓違規的成本降低,進而犧牲弱勢用路人的安全。像是機車時常被迫行駛在外側車道,遇上違停車輛肯定會讓它們行駛風險增加,行人在路口過馬路遇到違停車輛,會擋住行人穿越道或是車輛視野,進而導致事故風險增加等。
羅宜表示,交通部應該要提出更完善的配套措施,以及要將哪幾個項目的違規記點措施暫緩實施等,而不是有人抗議就讓政策轉彎。
交部暫緩違停記點 行人零死亡聯盟明赴立院:人命安全不該走回頭路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spbq7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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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違規記點」新制再喊卡 時力批交通安全缺整體規劃
交通部「違規記點」新制再喊卡 時力批交通安全缺整體規劃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u1jRGI
針對違規記點制度遭暫緩,時代力量發言人余佳蒨今(9日)批評,交通部近來屢次「新制推出就喊卡」,對交通安全長期缺乏規劃。(記者李文馨攝)
2023/11/09 13:26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針對違規記點制度遭暫緩,時代力量發言人余佳蒨今(9日)批評,交通部近來屢次「新制推出就喊卡」,對交通安全長期缺乏規劃,在選舉前為紓解民怨各種急就章,新制倉促上路後,一遇反彈就又縮回去,不僅加深用路人之間的對立,更把責任推給警察執法。
違規停車記點交通新制爭議大,交通部長王國材昨日受訪表示,在畫設黃線臨停區等配套尚未妥適前,考量職業駕駛人生計,擬先暫緩記點。
余佳蒨表示,違規記點制度上路僅4個月就宣告暫緩,交通部提出增加黃線臨停區,作為配套措施,根本是在降低不良駕駛的違規成本、持續犧牲行人的安全,治標不治本。

余佳蒨說,交通部長期卸責,閃避道路規劃和工程設計的重要性,把交通責任丟給警察去取締,錯誤的政策無法改善交通亂象,只會加重警消業務負擔。
余佳蒨指出,交通部「新制一上路就轉彎」已不是第一次,包括拉高汽機車未停讓行人罰則、多元計程車接機制度,交通部都是在倉促上路,因為配套不足而引發民怨後,又立刻全面退縮。不僅讓各種用路人無所適從,徒然製造爭議,加深駕駛人和行人之間的對立,更無助於台灣亂象的解決。
余佳蒨強調,道路使用者包含行人、公共運輸、計程車、貨運物流車輛、外送機車、私家車等等,交通部應負起責任,依照其公共性高低,權衡不同用路族群的需求與優先性,提出完善的道路規劃,而非朝令夕改,推給警察執法,放任各類駕駛與行人彼此對立。呼籲王國材部長不要忘記在820遊行活動的承諾,道歉之後更要勇於扛起改革責任,而非只想選前權宜,卻不顧用路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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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樓違停暫緩記點 照罰600元至1200元
交通部表示,騎樓違規停車但有留下行人空間,不予記點,但仍依規定罰款600元至1200元,預計月底公告實施。 (資料照)
交通部表示,騎樓違規停車但有留下行人空間,不予記點,但仍依規定罰款600元至1200元,預計月底公告實施。 (資料照)
2023/11/17 18:56
首次上稿 12:39
更新時間 18:56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加民眾可檢舉項目,騎樓停車也納入。交通部表示,考量地方政府整頓騎樓、規劃停車地點尚需配套及時間,在地方政府配套尚未完成前,騎樓違規停車但有留下行人空間,不予記點,不過仍依規定罰款600元至1200元,預計月底公告實施。
交通部昨(16)日在行政院公報資訊預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條修正草案,交通部指出,實務常見整條道路因有騎樓停車,車主頻繁被檢舉,除依規定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需併記違規點數一點。但在地方政府配套尚未完成前,暫緩記點,但仍依規定罰款。
同一預告條文,還包括日前引發爭議的併排臨時停車,併排臨停不只罰款並恢復記點,僅交岔路口、公車站十公尺、騎樓處違停上下客貨暫緩記點,交通部長王國材日前受訪表示,預計明年6月全國各縣市規劃好臨停區後,再實施記點制度。
交通部在預告草案說明,今年6月30日修正施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增加民眾可檢舉項目,其中上下客貨違規臨時停車及騎樓停車均需併記違規點數一點,一年累計12點就須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
交通部指出,目前都會地區常見整段劃設紅線情形,臨時停車空間供給確有不足,計程車、貨運司機、一般民眾常找不到合適地點上下客貨,現行規定違規併記點1點,司機、民眾均擔心吊扣駕照。
交通部解釋,各地方政府已檢討朝每隔約100至150公尺紅線設置至少10%黃線或專用車格,在未劃設完成前,因上下客貨致於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臨時停車者,不予記點,但仍依規定處罰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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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市出現檢舉魔人 汽車停在騎樓被開30張罰單
民眾被人檢舉怕了,將停在騎樓的汽車包起來、機車用毛巾蓋車牌。(記者葉永騫攝)
民眾被人檢舉怕了,將停在騎樓的汽車包起來、機車用毛巾蓋車牌。(記者葉永騫攝)
2023/10/22 12:52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屏東市自由路、和平路最近出現檢舉魔人,大量檢舉違規停車案件,有不少車主因為汽機車停在騎樓上被檢舉開單,短短二、三個月就收到30張的罰單,氣到大罵,也有車主因為家中之輩行動不便暫時違停也被拍照檢舉,搞的附近民眾人心惶惶,不得已只好在車牌上蓋紙板、毛巾避免又被拍照檢舉。屏東縣警局表示,警方接獲檢舉案一定要處理,由於違停是事實,只能開單告發,籲請民眾別再違停了。
住在屏東市的周姓民眾表示,最近屏東市自由路出現一名騎機車的檢舉魔人,針對汽機車違停在騎樓及人行道上拍照檢舉,有時還會打電話舉發,員警獲報後只能依違規開出罰單請車主繳納,附近鄰居因為將車子停在自家住宅的騎樓上被開罰10多張罰單,痛批連自己家門口都不能停,也有人收到30張罰單,氣到大罵檢舉魔人,也怪罪警方只會開單,住戶不得已停車後就蓋上紙板或毛巾,避免又被檢舉拍照。
一名住在和平路的王姓民眾指出,因為媽媽行動較不便,他會將車子開到家門口讓媽媽下車後再開到停車場停車,短短一分鐘就被檢舉魔人拍照檢舉,接到罰單時真的很生氣也很無奈。
屏東縣警局說明,違規停車依法可以檢舉,警方接獲檢舉後必須依法執行,確認檢舉案件符合規定就會製單告發,如果電話檢舉也會派人到場查看,如果違規也會開單,對於檢舉魔人的行為警方無法干涉,只能請民眾不要再違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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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臨停為北市交通記點之冠 議員促檢討紅黃線及車格規劃
台北市街頭常可見紅線違停。(記者蔡思培攝)
台北市街頭常可見紅線違停。(記者蔡思培攝)
2023/10/26 16:42
〔記者蔡思培/台北報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6月30日起上路,除提高部分交通違規罰則,也增加違規記點樣態等措施。北市議員汪志冰表示,新制上路後違規記點數大增,汽車10大違規記點案件數爆增10倍,違規臨停更在納入記點制後馬上成記點冠軍。汪說,北市紅、黃線長度比例懸殊,卸貨停車格、計程車招呼停車格過少,職業駕駛們常因工作違規,呼籲交通局檢討紅、黃線及車格規劃。
交工處處長劉瑞麟說,記點制度上路後確實接到很多意見,將盤點北市道路紅線合理性,預計今年12月完成全市道路紅線規範檢討,希望每隔約150公尺,會有約12公尺的黃線讓民眾臨時停車。劉說,今年10月已在46餘處路段劃設約1公里黃線,也會繼續檢討並增加黃線。
汪志冰調閱資料發現,北市今年7至8月汽車10大違規記點案件分別為5萬144件、5萬6893件,較今年1至6月平均5634件增加10倍。她進一步分析違規樣態,新納入記點的違規臨停,7、8月各有1萬2187及1萬5159件,施行兩個月已躍居當月記點冠軍。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違規停車、違規臨停、一般道路超速等違規新增納入記點制。駕駛若1年記點12點將吊扣駕照2個月,2年吊照2次再經記點更會吊銷駕照。汪志冰接獲計程車司機陳情,常因乘客隨意指定上下車地點遭檢舉,曾一天就收到3張罰單被記3點;也有物流配送業者陳情,工作要在台北市到處跑,送貨時常因店家無合法停車格,路邊違停遭檢舉,若遭開罰只能盡快辭職。
汪志冰說,北巿禁止臨時停車的紅線總長2123公里,可臨時停車黃線長度僅203公里,兩者比例91比9,她認為不符比例原則。此外,北巿路邊停車格總計5萬3407格,卸貨停車格與計程車格相加數量仍不及路邊停車格的6%,北市道路規劃對於職業駕駛人極不友善。汪呼籲交通局全面檢討紅、黃線比例,以及計程車招呼停車格、卸貨停車格規劃,解決合法上下車區段及卸貨停車格設置不足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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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樓歸誰管?行人跌倒傷亡就是一樓屋主的責任嗎?
騎樓是位處副熱帶、熱帶氣候的東亞南部地區人民,為了抵抗炎熱的氣候與午後雷陣雨等天氣所設計出來的建築結構,有著非常久遠的文化歷史背景。但在現今社會扯上所有權等問題,不禁讓人疑惑騎樓究竟是公有還是私有土地?
法操FOLLAW
法操FOLLAW
2023/10/04 11:56
◎法操司想傳媒
根據新聞報導,3年前一名81歲的林姓大樓住戶在晚間外出時,被一樓肉圓店裝設在騎樓地面的排水管絆倒,整個人撞上鐵捲門後倒地。雖然當下只有輕微外傷,但沒想到隔天說頭痛後就失去心跳,送醫急救後經一個月仍宣告不治。
肉圓店的郭姓老闆因此被檢方依過失致死罪送辦,經法醫解剖後也認為林男正是被水管絆倒後傷到腦幹,才導致呼吸衰竭、心跳停止,郭男最後也被法院判處1年有期徒刑。
騎樓示意圖。圖片地點與本文無關。(資料照)
騎樓究竟是誰該管理?擺放東西害人受傷是誰的責任?
騎樓是公有還是私有的?
騎樓是位處副熱帶、熱帶氣候的東亞南部地區人民,為了抵抗炎熱的氣候與午後雷陣雨等天氣所設計出來的建築結構,有著非常久遠的文化歷史背景。但在現今社會扯上所有權等問題,不禁讓人疑惑騎樓究竟是公有還是私有土地?
騎樓根據產權設計上的不同,有可能是一樓住戶所有、整棟建築所有權的一部分、或是整棟建築區分所有權人的共有部分等,不過從結論上來講都是「私有土地」。
而從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來看,卻又可以發現第3條第1款「道路」與第3款「行人道」的定義中都有把「騎樓」列入其中。這點在大法官釋字第564號解釋也有提到,認為人民雖然原則有處分自己財產的權利,但為了公共利益仍不得妨害民眾於騎樓的通行。
因此雖然騎樓屬於住戶所有,但其使用上仍不得有礙通行,不然就可能違反道交條例第82條之規定而被追究行政責任,處1200至2400元的罰鍰。
相關判決怎麼說的?
回到一開始肉圓店的刑事案件,高雄地院判決(111年度訴字第511號)提到該案應該討論郭男「未履行其收妥水管義務之不作為,而非其在騎樓設置攤位與水管之積極作為」,所以只要檢視郭男對於「沒收妥水管可能害人絆倒」之結果應該有預見可能性,由於其具有製造危險前行為之保證人地位,因此應負起過失不純正不作為犯之責任。
而去年另一起老翁在騎樓因踩空台階導致跌倒死亡的民事訴訟中,彰化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456號)認為,彰化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僅規定「騎樓之表面鋪裝應平整,不得裝置任何台階或阻礙物」,所以只要「同一建號建築物」騎樓表面平整即可,沒有要求「與相鄰土地也需要平整」。由於該案老翁踩空處為相鄰騎樓之間的落差段,並非騎樓所有權人之責,駁回原告之訴。
另外在2016年也發生過台北市一名老翁在騎樓與巷口交界處斜坡摔傷,最後獲得國家賠償的案例。不過這是因為台北市政府在前幾年有進行「騎樓整平專案」,施工後卻讓化妝蓋板突出於地面,而產生使年長者絆倒的缺失,因此才會被高等法院(105年度上國易字第1號)認定適用國家賠償法之規定。
政府不跳出來解決,騎樓仍是行人地獄
綜合上述各規定與判決,可以知道騎樓雖然屬於私人財產但仍因其具有道路、人行道的性質而必須留出交通的空間。而在「同一建號建築物」的騎樓若因為堆放物品或路面不平導致意外發生,受害者還是可以對危險製造者或騎樓的所有權人提起刑事訴訟或民事求償。
但是真正困擾民眾許久的反而是「騎樓之間」路面不平的問題,但這部分既不屬於騎樓所有權人應負責的部分、也不屬於公有土地,目前看起來若發生意外竟然找不到明確的求償對象?由於騎樓整平的工程會牽涉到許多不動產所有權人的權益,多半需要政府帶頭處理,但地方政府說不
定又會害怕萬一施工不慎,反而會出現如上述適用國賠案件的可能性。
若政府不願意勇於跳下來承擔相關工程的籌畫,騎樓的「行人地獄」問題目前看起來仍難以找到解決之道。法操》騎樓歸誰管?行人跌倒傷亡就是一樓屋主的責任嗎? - 自由評論網 https://bit.ly/49It9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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