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戰後時期以來無論司法院及最高法院見解上始終認為祭祀公業屬民法第828條之公同共有關係,其財產亦為派下子孫全體共有,其屬於非法人團體,此與日本時期認定祭祀公業為習慣上之法人有很大的差別。[3][4] 民國48年,即有依民法登記為財團法人的祭祀公業。[5]。祭祀公業的派下員間對於祭祀公業的財產為公同共有的關係[6]。不過,2007年公佈、2008年7月1日施行的《祭祀公業條例》規定,現存祭祀公業必須取得法人資格,或者變更成為派下員分別共有或個別所有,否則政府將標售祭祀公業土地/祭祀公業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s://bit.ly/3CliS5O

祭祀公業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何謂祭祀公業
祭祀公業,又稱祭田,為臺灣相當特殊的社會團體,是以祭祀祖先為目的所設立之獨立財產,淵源於宋代時之「祭田」。明、清以來的臺灣人,往往留下一筆土地或物業,由後裔共同持有,並推選委員會以便管理,以每年的租金或利息收益,作為掃墓與祭祖等等的經費。
祭祀公業係前清或日據時期先民離鄉背井之際,為懷念其原鄉祖先,而由子孫集資購置田產,以其收益作為祖先祭祀時之備辦及聚餐費用,其意義是使祖先有「血食」,後代子孫聚集「吃祖」,充分顯示當時台灣先民社會慎終追遠、尊祖敬宗優良傳統美德。
祭祀公業設立必須有二個要件,即人的要素及物的要素,人的部分指須有享祀人及派下子孫,物的要素指須有財產,大多數台灣的祭祀公業組合條件,都是土地與房屋,其產權名義以享祀者(即祖先姓名)為登記名義人,常態性的祭祀公業不動產登記,均冠以「祭祀公業 」以區隔一般私人(自然人)不動產,惟其在宗族性祭祀公業命名上,有以祖先姓名、家族公號、家號、組成房數、祖先偏名,如「祭祀公業陳○○」、「祭祀公業陳益興號」、「祭祀公業陳七房」。
台灣祭祀公業子孫繼承權通稱為派下權,所謂派下權是指身分權與財產權的集合,依據當時台灣民事習慣,係以男系繼承為主,無男系可繼承者,冠本身家族姓氏的未出嫁女子、養子女或招贅婚所生男子,亦有派下權,其認定依私權自理原則,由祭祀公業內部自行依規約或共同決議方式加以認定,政府主管機關原則上不介入私權之認定。 
政府在祭祀公業案件處理態度,僅係基於協助祭祀公業後代子孫清理其派下子系系統表,俾發給祭祀公業派下員名冊之成員召開派下員大會改選管理人並行使派下員(公同共有人)處分財產之同意權
何謂祭祀公業 - 祭祀公業 https://bit.ly/3dQ0c54


法人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2022-09-29_215246

法人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李天申/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博士、元智大學社會暨政策科學學系兼任助理教授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的迷思與監督 – 菜市場政治學 https://bit.ly/3SpzQ8L
政府捐助成立財團法人,其初衷為希冀透過較有人事、會計與採購彈性的機構,協助行政部門執行公共政策、推動公共任務。但長期下來,許多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早已變調,不僅規避監督、與民爭利、淪為人事酬庸的溫床,甚至落入私人口袋。對此,行政院院會於今(2017)年4月6日「再度」通過《財團法人法》草案,擬以政府捐助比例50%為界線,將財團法人分為「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包括接收日本政府遺留財產者)、「民間捐助之財團法人」兩類來進行分級管理,針對前者施以高密度監督,而後者則採低密度監督。
會以「再度」二字來敘述行政院院會通過《財團法人法》草案,代表這個草案的命運乖舛。事實上,政府捐助財團法人該如何被監督與課責,已是我國行政部門的老問題。另外,在陳水扁、馬英九執政的十六年間,行政院院會曾四度通過《財團法人法》草案,但送到立法院審議之後皆無疾而終。該草案一直無法完成立法,反映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背後涉及的利益,是非常錯綜複雜的。由於《財團法人法》草案未來的變數仍大,本文不探討該草案的條文,也不評論個別的財團法人機構,而是重新思索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的本質與迷思,然後提出本文對其監督課責機制之設計的看法。
5b224a15-145e-4a59-8307-0ff72ba7248e
對於財團法人相關法案的檢討,是朝野立委皆關注的議題。圖為時代力量黨團所召開的記者會(2016/5/31),說明黨團提案。出處:時代力量黨團授權使用。
由於「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此一法律名詞字數多、饒口且閱讀不便,本文採用較簡化、通俗的用詞–「公設財團法人」來替代之。以下先針對公設財團法人的常見迷思,進行觀念的釐清。
觀念一:財團法人是以公益為宗旨的非營利組織,不是追求私利的財團企業
從名稱來看,「財團法人」容易被與「財團」聯想在一起,甚至被誤會為「企業」。事實上,財團法人是以公共利益為宗旨的非營利機構,與追求私人利益的企業完全不同。當然,個別財團法人在成立之後,是否依循公共利益的宗旨來行事是另外一回事,但回歸法律本質,財團法人是非營利性質的公益組織,這是無庸置疑的。以公設財團法人來說,政府捐助該機構成立,就是希望其能協助行政部門推動公權力程度較低的公共事務,譬如學術研究、技術研發、推動民間國際交流等。須檢討的公設財團法人,是早已偏離設立意旨的機構,不可一竿子打翻一條船。
螢幕快照 2017-04-14 20.18.41
來源:內政部官網
觀念二:財團法人的財產為社會公有,不等同國有,捐助更非投資
財團法人的財產來自於捐助者,而捐助者可能為政府單位、民間機構或個人,也因此《財團法人法》草案將其分為政府捐助、民間捐助等兩大類,並採分級管理。由於許多財團法人的財產,部分來自於政府,部分來自於民間,因而衍生該機構究竟應為政府捐助、民間捐助的認定爭議;若以捐助比例來當界線,又會易生「稀釋政府捐助比例」來規避高密度監督的流弊。然而,無論財團法人的財產來源為何,捐助者將財產捐出之後,即屬於社會公有,不等同國家所有,亦非私人所有。若將公設財團法人的財產視為國家財產,其實是混淆「公有」與「國有」的差異,也是誤把政府的「捐助」當成「投資」,容易陷入監督財團法人的董事會,應比照企業依捐助(持股)比例來分配官方董事席次的迷思。
觀念三:公設財團法人是私法人,不是公法人,監督密度不宜高過公法人
所謂「法人」,指的是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單位,是一個專門的法律術語(相對於我們一般的「個人」在法律上是稱做「自然人」)。坊間常將公設財團法人稱為「公法人」,這是對其性質的長年誤解。公設財團法人無論是依據《民法》或個別的法律來設置,都是「私法人」,也就是說,不具備公法及行政性質,是以實現利益為目的所設立的機構。在法律上,公法人僅有國家、地方自治團體(含縣市、鄉鎮市,如臺北市)、農田水利會、行政法人等四類,1其中最常被與公設財團法人混淆的,當屬行政法人。公設財團法人和屬於公法人的行政法人有何差別?確實,這兩類組織都是協助行政機關執行任務、運作有彈性的法人機構,所以非常近似,但在學理上,行政法人是公法人,其特性較靠近政府機關;公設財團法人是私法人,與純民間機構較為接近。從法律性質的角度,公設財團法人所受監督課責的密度,是不宜高過行政法人的,但又必須比純民間機構來得高。
ft5711
本圖取自財團法人國家電影中心,放映週報571期,電影特寫,【藝文單位行政法人化專題】(二)。
總結以上三個觀念:公設財團法人是公益性的非營利組織,其財產屬於社會公有,其監督密度不可高於公法人(行政法人)。
然而,我們只能對公設財團法人採取低密度監督了嗎?對此,本文認為必須建立課責機制的整體性架構,並可從以下四個面向來思考:
一、將公設財團法人類型化,並將其監督課責的密度分級
公設財團法人的性質與型態多元,難有一體適用的管理制度。本文建議將公設財團法人再分級,分為:類行政法人、一般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類一般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等三類,並依據監督密度為「行政機關>行政法人≧類行政法人>一般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類一般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民間財團法人」的分級原則,來設計其行政監督、國會監督等各項課責機制,如下圖所示:
確切來說,目前《財團法人法》草案所規定的「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可分成「類行政法人」、「一般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其中,依據個別法律成立、董監事由行政院院長遴聘派的公設財團法人,其特徵與行政法人類似,本文建議將其定位為「類行政法人」,並修改《行政法人法》,增訂類行政法人得準用該法關於行政監督、國會監督、審計、自訂規章的規定。此項修法的優點在於,公設財團法人若轉型為行政法人(公法人),不再是私法人,可能反而不便推動某些事務,而且各機構轉行政法人必須單獨立法,政治成本太高。然而,類行政法人畢竟為私法人,自訂的規章可比行政法人寬鬆,以突顯兩者差異。
另外,政府捐助基金比例未達50%、且非接收日產,但政府可實質控制的財團法人(如:政府代表占董監事過半席次、主管機關或行政院對董事長或執行首長具核派或推薦權、預算依立法院決議或主管機關主動函送立法院審議、經查發現有刻意稀釋政府捐助比例至50%以下之情事者),常給人們「規避監督」的印象。本文將其界定為「類一般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並建議準用「一般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的監督規定,但其預算未必需要送立法院審議(若立法院認為有必要審議即函送),使其受監督密度能與「一般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區隔。
總之,本文建議「類行政法人」的行政監督、國會監督,得準用行政法人的相關規定,辦理績效評鑑、將預算送國會審議、決算接受審計,至於法人自訂規章的規定,可直接比照行政法人,或略微寬鬆。在「一般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方面,本文建議依據《財團法人法》、《預算法》、與公設財團法人相關的各項法規命令,落實各項行政監督措施,並將預算送國會審議。最後,針對「類一般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本文建議比照「一般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來監督,惟其預算是否要送國會審議,則以國會的意見為依歸。
二、落實部會對法人的評鑑、考核與退場
本文主張主管部會要落實對公設財團法人的評鑑、考核與退場。不可否認,現行的評鑑考核常流於形式,且指標無法確實反映績效,但這是執行面的扭曲。各部會每年可與主管的法人舉辦共識營,建立雙方的一致性目標,並在這個基礎下,共同設定指標。另外,評鑑必須具有效力,譬如作為撥補經費、考核董事與執行首長的參考。更重要的是,主管機關應定期(如:每三年)對法人辦理組織評鑑,確定其運作是否達成設立宗旨,作為組織屬性調整(如:民營化、轉行政法人、改制機關)、對無存續必要者依《民法》第36條向法院聲請解散及清算財產的根據,以免淪為弊病叢生的溫床。
三、強化法人內控
公設財團法人應強化內部控制,提升其自律能力。法人透過律己,才能爭取外部對組織的信任,減少外部的干預與降低監督成本。對此,各部會可委託專業機構,評估各公設財團法人的內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包括業務、財務、董事會會務等。若評估結果顯示,組織的內控制度不完善、需進一步強化時,可請該專業機構培力、輔導,協助法人將內控健全化。
四、爭取國會對公設財團法人的信任
長年來,立法委員常認為公設財團法人逃避監督、人事酬庸、績效不彰,且因使用國家預算,所以應受立法院的嚴格監督。然而,立法院對公設財團法人的監督密度一旦過高,甚至比照行政機關來監督,將有違賦予法人運作彈性、以利於推動公共任務的本意。因此,公設財團法人應透過有效的績效管理、落實退場機制,加強內部控制,爭取立法委員的信任。
總之,公設財團法人固然有不少問題需要改進,但探討其監督課責機制時,應針對這類組織的特性建立正確認知,並從多面向來思考,而非一昧從「防弊」的角度,甚至將其視為行政機關來管制。
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的迷思與監督 – 菜市場政治學 https://bit.ly/3SpzQ8L


5e706d4b8e3e0 (1)2022-09-29_22133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DGPA--行政法人專區

2022-09-29_221836


祭祀業+書田業  (祭祀及鼓勵文風)/所謂派下員,按祭祀公業條例的定義是指「祭祀公業的設立人及繼承其派下權之人/祭祀公業女性可任「派下員」平等繼承/派下員的直系血親卑親屬不分男女及姓氏,都應列為派下員。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祭祀公業土地未申報內政部:過期將代標售/司法院大法官在明顯看到派下員推選的規定上排除女性、男性優先/祭祀公業本為昔日由設立人捐助財產,以祭祀祖先或其他享祀人為目的之團體,而具血緣關係且依所訂規約的標準選任出子孫為代表參與該財產的決策及使用收益者,即為派下員。/法律已經修正為無論男女皆有繼承權,但當家中尊長過世,我們見到許多的女性,被其他長輩、手足,以各式威脅、勸誘等方式逼著放棄繼承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臺灣總督府官房法務課祭祀公業調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辦事公業』 或『育才公業』 區別,通常稱為『祭祀公業』+書田-學田/《台灣文化志》人類學者-伊能嘉矩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https://bit.ly/3REGU09
曾辯資策會是「私法人」 高虹安被抓包自打臉
2022/10/07 05:46
高虹安曾稱資策會是「私法人」,不受立法院監督。然而,經濟部工業局日前收到高虹安行文要求提供由資策會執行的數項計畫資料。(資料照)
〔記者廖家寧/台北報導〕民眾黨新竹市長參選人高虹安,上月曾批評立院民進黨團調閱高在資策會任職資料是違法擴權,並稱資策會是「私法人」,不受立法院監督。然而,經濟部工業局本月4日卻收到高虹安行文,要求提供由資策會執行的數項計畫資料,高虹安此舉與其先前說法互相矛盾。
高虹安近來陷論文侵權風波,被控在資策會任職期間拿公帑成就個人博士學位。針對立院民進黨團調閱高虹安在資策會任職資料一事,高虹安辯駁,資策會員工非公務員,資策會受政府捐助比例未超過一半,是一個政府出資比低於5成的財團法人,因此民進黨團沒有權力直接向資策會行文,資策會也沒有義務回答民進黨團。
然而,工業局本月4日收到高虹安立委辦公室行文,高虹安公文中要求工業處提供3項由資策會執行的計畫資料,包含計畫申請書、核定本,及結案審查會議記錄等,以供問政所需。
3項計畫分別為「實境體感創新應用推動計畫」、「資訊產業數位創新推動計畫」、「智慧內容創新應用發展計畫」,皆由工業局主管、委託資策會執行研究、辦理。
另外,資策會本月5日收到民眾黨團行文,要求資策會執行長卓政宏出席由民眾黨團召開的記者會,公開說明高虹安論文研究案。
當時經濟部官員就曾反駁高虹安的說法,指出資策會每年使用的預算來源,絕大多數來自政府;另高虹安當年資策會研究計畫的經費,更是全數由經濟部預算補助。曾辯資策會是「私法人」 高虹安被抓包自打臉 - 自由財經 https://bit.ly/3McUJ4N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nicecasi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