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候用校長資格的老師曾體罰學生、親師溝通不良、在校酗酒、多次無故缺課、讓學生看輔導級鬼片、半夜私訊家長、用繩索綁住特教生、超商偷酒被抓等,全班24人已有3人轉走,家長反映給學校後,校方也有通報教育局    https://bit.ly/4b8BXqd


提報具自閉症教師不適任後就不管 監察院糾正高市福安國小
提報具自閉症教師不適任後就不管 監察院糾正高市福安國小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R72vRq
2024/05/31 09:56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為協助身心障礙教師克服工作障礙,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明文規定,對於身心障礙者於就業期間發生障礙,政府應採取適當步驟,防護及促進實現其工作權,但高雄市美濃區福安國小於民國109年間提報一名具自閉症教師不適任,卻未替該師申請職務再設計等支持資源,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近日審查通過監委王幼玲的調查報告,糾正福安國小。
監察院並指出,身心障礙態樣多元,第一類(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障礙者的需求相對隱性,不管是已在任教的40餘名第一類身心障礙者,或未來的師資(112學年度第一類身心障礙師資生有42人),甚至是將來擬從事幼兒照顧工作的高職幼保科且具有身心障礙身分的學生,都有待教育部儘速建立機制,以掌握校園職場有無「合理調整的需求」,而主管「職業重建」、「職務再設計」的勞動部,也應與教育部及相關權責機關強化合作,以促進身心障礙者工作權的實現。
監察院糾正案文指出,本案教師(H師)於105年報考高雄市幼兒園教師甄試經錄取並分發至福安國小附設幼兒園,校方只有校長與人事主任知悉該老師身心特殊性,H師本人也要求保密身心障礙身分,因此被視為一般教師,但因H師與同事、家長溝通不順暢,109年3月遭家長陳情,H師被認定為教學不力並申請由高雄市教育局教師專業審查會輔導,最終被認定為「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的要件且無輔導改善可能而被解聘,同時H師也提出職場霸凌申訴,經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調查認定「成立」。
王幼玲表示,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已國內法化,其中明文規定對於身心障礙者於就業期間發生障礙事實者,政府應採取適當步驟,防護及促進其工作權實現,而且依勞動部及教育部見解,身心障礙者擔任學校教師,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適用,可依法申請由勞工主管機關提供職業重建、職務再設計等服務,但在H師的案例中,即使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曾於109年7月通函告知全市各級學校「為協助身心障礙教師克服工作障礙,學校及教師可向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請職務再設計服務」,福安國小卻忽視該公文,未向高雄市勞工局申請辦理H師職務再設計服務。
王幼玲指出,我國師資培育未排除身心障礙者參加,卻僅於大學師培教育階段有「特教生畢業轉銜與就業輔導」服務,在教師甄試設有身心障礙考生加分的優惠性差別待遇,身心障礙者考取並受聘到職後,於校園職場則被視為一般教師,沒有相關配套措施,因此衝擊教師、學生權益及校務運作。
另據監察院調查,身心障礙者在擔任教職時,因隱匿身心狀況,拒絕求助,也導致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難以介入,加劇就業困境及職場衝突,監委盼政府能加以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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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新規定今(19)日上路,人本基金會與家長團體等表示支持修法,並提出2項建議。(圖/人本教育基金會提供)
2024-04-19 11:32:15
不適任教師新制上路!全家盟暨18個家長團體表達支持、另提2建議 | 生活焦點 | 要聞 | NOWnews今日新聞 https://bit.ly/3JqtdjR
教育部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新規定今(19)日上路,引發教育、家長團體激辯,全教總狠批法案「防師如防賊」、「仇師毀校」,但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暨全國14縣市18個家長團體發出聯合聲明,支持調查小組委員全部外聘、肯定師生間的霸凌事件移至校事會議處理等,並提出2點建議,包括建立嚴格的調查員出場機制,並增加家長參與調查員培訓名額。
教育部日前修訂公告「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師對生」霸凌事件,拉回「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則規定,教師涉及特定解聘事項,需接受校事會議調查,並明定各該主管機關應從人才庫推舉3倍至5倍學者專家,供學校遴選3人或5人為委員,且全部外聘。
全教總批評,解聘辦法引進過多非教育專業的外部人員,介入校園事務,造成社會與廣大的教師產生決裂性的信任危機,更會讓學校教育繼續崩裂,犧牲的將是學生的教育品質;人本教育基金會與家長團體、青年團體昨天召開記者會,表達支持。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暨全國14縣市18家長團體今天發表聯合聲明,支持教育部修法。全家盟理事長蕭東原表示,教育的主體是孩子,在處罰孩子前讓孩子知道自己錯在哪裡不正是教育的本質?特殊管教措施要求「適合適量」不就是因為曾經發生太多違法處罰事件,造成學生重大傷害才特別強調?
他說,到「8個縣市教師工會呼籲不要韓國教師輕生悲劇」的新聞,難道去年豐原高中學生輕生的悲劇就可以再發生?勸教師團體不要打破基層老師的保護傘,逼家長把所有案件都走向司法程序
全家盟重申對修法的3項肯定與2項建議,肯定調查小組委員全部外聘,能提高調查的獨立性與專業度,解決現有制度中學校「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專業不足的問題,並可以邀請教師代表和家長代表陳述意見表達不同面向的觀點;以往霸凌與不當管教常會有雙頭馬車的問題,不但耗費行政量能,對教師而言也是一種折磨,師生間的霸凌事件移至校事會議處理,能確保校內問題由校方自主處理,增加處理上的公正、公平與效能;一次性重大傷害事件準用霸凌防制準則,將使得單次但嚴重的傷害行為也能受到相應的關注與處理,保障學生的身心安全
全家盟提出2項建議,為了確保調查員的專業性與公正性,建議建立一套完善的考核機制,同時建立讓學校及地方政府有主動回報不適任調查員的標準和通報流程,確保調查員素質,也能同時保障教師和孩子的權益;教育部應利用此次修法的契機,增加對家長的培訓,並鼓勵家長加入調查員人才庫,這不僅有助於家長更好地理解校園事件處理機制,同時也能強化家長在學校事務中的參與度,並在調查過程中多一個家長角度的意見,相信能大幅提升調查的公正性,也能讓教師免於被冠上「師師相護」的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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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龍家長


政院推修法:教師性侵害、貪污等判決確定直接解聘或免職
政院推修法:教師性侵害、貪污等判決確定直接解聘或免職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ctTeRW
行政院長蘇貞昌明天將主持院會預定通過修正「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明定教師若有犯內亂、外患罪、貪污行為或性侵害等罪而經法院判決確定者,學校直接予以解聘或免職,無須報准。(資料照)
2022/07/20 20:04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為營造安全校園環境,加速汰除不適任教師,行政院預定在明天院會通過「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教師若有犯內亂、外患罪、貪污行為或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所定之罪而經法院判決確定者,學校經查證屬實即應直接予以解聘或免職,無須報教育主管機關核准。
教育部表示,為營造安全校園環境,避免不適任教育人員於校園任職,因此修正「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有關教育人員解聘、免職以及消極資格的規範,並參酌教師法第20條規定,增訂任用機關(構)於任用教育人員前,應查詢其有無依法不得被任用的情事,以及若為已任用者則應定期查詢的相關規定。
行政院長蘇貞昌明天將主持院會,預定討論並通過人事行政總處簽陳教育部所擬「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教育部表示,為加速不適任教育人員的之處理程序,這次修法也增訂免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予以解聘或免職的事由,即若有犯內亂、外患罪、貪污行為或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所定之罪而經法院判決確定者,服務單位應無審酌的空間,明定該等情形經查證屬實即應予以解聘或免職,無須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政院推修法:教師性侵害、貪污等判決確定直接解聘或免職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ctTeRW


盯著女師酥胸 校長性騷申誡退休
盯著女師酥胸 校長性騷申誡退休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tuCtwe
2022/03/23 05:30
校長反控5師詆毀 未能舉證敗訴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一名小學男校長於任內遭到同校的女老師控訴「校長曾從頭到腳打量她全身、最後目光停在胸部,讓她非常不舒服」,向教育局申訴校長涉性騷擾,經調查成立。男校長卻反控該女老師與他校另四名老師、主任轉述「校長曾在此女師面前脫褲、看女師裸胸及要求女方當小三」等不實情事並求償,使杏壇譁然;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是女老師親身經歷的陳述,他校老師也是對事實陳述,難認有不法侵權,判校長敗訴。
法官︰5老師是事實陳述
據了解,男校長已在二○二一年初退休,且經教育局查證男校長涉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屬實,處分申誡一次。
男校長主張,原本在台南某小學擔任校長,被告女方是他的同校女教師,二○二○年七月到二○二一年二月間,因女老師與他的教學理念不合,竟對外散播指「他在女師面前脫褲子、要求女師當他小三,並看女師裸胸」。
校長說,另有四名其他學校的老師與主任也轉述傳播上述不實訊息,使他飽受流言紛擾、貶損他名譽與在社會上的評價,為此罹患混合焦慮與憂鬱情緒的適應障礙症,要向女老師求償五十一萬元,另四名老師、主任各求償十萬元。
女老師坦言確曾於二○二○年七月在學校臨時家長會上公開說過男校長眼睛打量她全身、最後目光停在胸部,讓她非常不舒服。這是她對校長行為的主觀看法,並無誹謗或散布意圖,開會後回想校長有許多行為涉嫌性騷擾,包括曾在她面前解皮帶、作勢脫褲子,才依法向教育局提出申訴。
女老師強調,從未對他人說過校長曾看她裸露胸部或要求她當小三,也從未私下向他人轉述校長有性騷擾行為等話語。
四名他校老師與主任分別說,他們都是跟教育界人士私下討論、提及此事,並無故意詆毀男校長名譽;況且身為校長言行應高於一般人標準,受公眾檢視,也是可受公評之事,他們做適當評論,非以損害校長名譽為唯一目的,沒有違法性、也不致構成侵權行為。
法官審理認為,男校長確被調查成立性騷擾案,女老師在會議上公開陳述及申訴書言論,都是親身經歷的陳述,屬於正當合理,難認有不法侵害男校長名譽情事;此外,也認同另四名老師、主任的說明,他們是對事實陳述,也難認有不法侵權,加上校長未能明確舉證,判校長敗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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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注意到不適任的現象隨處可見?違反倫理的牧師、貪污腐敗的

有能力的人升遷後,為何變成公司的毒瘤?|天下雜誌 https://bit.ly/2C6P1lo

有能力的人升遷後,為何變成公司的毒瘤?階級學,也就是針對階級的研究。假設時間夠長、制度裡的層級也夠多,那麼每一個員工都將升到他無法勝任的職位,並永遠停在那裡。正如彼得推論所言:假以時日,每一個職位最終都會被無法善盡職責的員工所占據。
你有沒有發現,公司、組織裡充斥著不適任的人。為什麼有些人明明有能力,升遷後,卻成為職場的毒瘤?這一篇告訴你,公司充滿無能人物的理由。
我小時候常被灌輸的觀念是:權威人士都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人們告訴我:「彼得,知道越多,就能走得越遠。」於是我一路乖乖讀完大學,緊抱此信念和我的新教師證,走進這個世界。從事教職的第一年,我沉痛的發現,有很多老師、校長、督學乃至校區總監,似乎都無從察覺自己的專業責任所在,無法善盡職責。
舉例來說,我的校長最在乎的是所有窗簾要降到同一個高度、在教室裡必須保持安靜、還有不得踐踏或靠近玫瑰花叢。
校區總監最在乎的則是無論弱勢團體行事有多極端,都不得冒犯他們,以及所有公務文件都應準時交件。孩子的教育對這些行政高層來說,似乎成了最不重要的事情。
當我見聞漸廣之後,就發現每個組織裡,都存在著一群不知道如何善盡職責的人。
不適任是全球現象
你是否注意到不適任的現象隨處可見?可能每個人都注意到了。
優柔寡斷的從政者,裝得像是意志堅決的政治家與「權威人士」一般,卻將自己接收的錯誤資訊怪到「無法預測的情況」上。無獨有偶,還有懶散無禮的公務員、以膽小行事掩飾無畏厥詞的軍官、以及天生奴性太重以致無法好好做事的行政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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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故老練如我們,實際上對這些違反倫理的牧師、貪污腐敗的法官、語無倫次的律師、不會寫作的作家以及不會拼字的英語老師,卻是採取放任不管的態度。在大學裡,我們會看到負責發布公告的行政人員,自身的職場溝通卻是混亂得無可救藥;還有講師用幾乎聽不到的聲音或難以理解的語句講課。
看著無論是政治界、法律界、教育界或企業界,各個領域、各種階層都有的不適任情形,我假設原因出自於員工管理的固有規則,於是開始研究員工如何往上級階層流動,以及升職之後,又發生了什麼事。
我的研究資料含有數百筆案例,以下介紹三個經典案例:
市政檔案:十七號案例。J.S.米尼恩(Minion,譯註:原意為奴僕、奴才,影射案例主角唯唯諾諾的特質)是埃克塞西奧市工務局的養護領班。市政府的局處首長都對他讚譽有加,常誇獎他始終如一的親切態度。
工務局主管表示:「我很喜歡米尼恩,他的工作判斷力精準,而且永遠和善待人,什麼都說好。」
以米尼恩的職位來說,擁有這些特質的確是合適的,因他不需要制訂政策,所以沒必要與長官過不去。
後來工務局主管退休,米尼恩接替主管職務,繼續來者不拒。對於上級的建議,他照單全收,並一股腦交給領班。整個工務局面臨政策上的衝突與朝令夕改的計畫,很快便士氣低迷。市長、其他局處首長、納稅人與養護工程人員工會的投訴,如排山倒海般湧來。
但米尼恩仍對所有人的要求照單全收,並爽快傳遞上級與下屬的訊息。名義上是主管,實際上只是個傳聲筒。養護科時常面臨超支卻無法將工作完成的窘境。簡單來說,米尼恩是個稱職的領班,卻是非常不適任的主管。
服務業檔案:三號案例。E.亭克(Tinker,譯註:為「修補工人」之意,與案例中的情境相符)是吉瑞斯汽車修護公司的學徒。他格外出色的表現,讓他很快便擢升為技師。擔任技師時,他能從隱晦的狀況中點出問題所在,且非常有耐心的進行修正。所以接下來,他升為修護廠的領班。
但在領班的職位上,他對機械的狂熱與完美主義便成了阻礙。無論修護廠有多忙,他都會接下感覺很有趣的工作。「我們一定能完成。」他說。
不滿意,他絕不罷休。每個工作他都插手,無法待在辦公桌前。他常全心投入,和拆解的車奮戰,真正應該做事的工人只能站在旁邊看,而其他人則坐在一旁,等待主管交付新任務。最終,養護廠的工作事項永遠排不完、永遠一片混亂、且時常錯過交車時間。
亭克沒有意識到,大部分的車主並不是非常在意車子是否修得臻於完美,他們要的是準時交車!他也沒有意識到,他的下屬比較在意的是薪水,而非拆解車子。所以他不僅與客戶處不好,跟下屬的關係也出現問題。他是一個十分稱職的技師,但是個非常不適任的領班。
軍事檔案,八號案例。主角是十分出名的已故將軍古德溫(Goodwin,譯註:意指擁有赤子之心的人,與案例主角的個性相符)他熱情且不拘禮節的態度、辛辣的口條、對繁瑣法規的輕視與無畏的勇氣,都讓他成為下屬景仰的對象。他帶領軍隊,贏得多場勝仗。
但當他升為陸軍元帥時,他工作的對象已非一般軍人,而是從政者和盟國的軍事將領。他無法遵照禮儀行事;面對社交禮節與阿諛奉承時,他左支右絀。他和每一位貴賓都起了口角爭執,開始鎮日躺在拖車裡喝悶酒。戰事指揮的責任落入下屬手中。他升到這個職位,但卻完全無法勝任。
*有些姓名已修改,以保護當事人。
重要線索
最後,我發現這些案例都有些共通點。員工都會從適任的職位升到無法勝任的職位。每一個階層中的員工,遲早都會發生這樣的現象。
假想案例檔案:一號案例。假設你是完美藥品公司的老闆。藥師組組長因潰瘍穿孔過世,需要找人接任。想當然爾,你必須從現有的藥師當中找一個。蛋形小姐、圓筒小姐、橢圓先生和方塊先生的工作表現都不是很好,所以不會出現在接任名單中。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你選擇了最具資格的球形先生接任。
假設球形先生當組長當得不錯。等科長雷格里升為經理後,球形先生就會接下科長職務。
假設球形先生不是當組長的料,他就不會再升上去了。他就已經到達所謂的「不適任等級」,會一直待在這個階級,直到職涯結束。
有些員工在最低職等就達到不適任等級,便永遠不會獲得升遷,像橢圓先生和方塊先生就是。而像球形先生這樣的員工,假設在不適任當科長的情況下,則可能升遷一次之後,就達到他的不適任等級。
汽車修護廠領班E.亭克在第三職等到達了他的不適任等級;而古德溫將軍則是在最高職等到達他的不適任等級。
經歷數百個職場不適任的案例分析後,我歸納出彼得原理,也就是:不管在哪種制度中,每一位員工最後都會升到自己的不適任等級。
科學新發現!
原理成形的同時,我無意間也成立了一個新的科學名詞:階級學,也就是針對階級的研究。
「階級制度」(hierarchy)這個詞,原用於描述牧師的分級制度,現在則指稱組織中會員或員工的評等、級別或等級。階級學雖然是最近才形成的,但無論是公共或私人行政領域,都非常適用。
就是在說你!
我的彼得原理,是了解每一種階級制度的關鍵,因而也是了解整個文明結構的關鍵。有些人異想天開,以為有辦法自外於階級中,但不管你是在商業界、企業界、工會組織、政界、政府機構、擔任軍職、神職或是教職,你一定脫離不了階級制度。所有人都受制於彼得原理。
當然,有些人可能升官了一、兩次,從較低階的職位升到較高的職位,而兩者他皆得心應手。但他若在新的職位上表現良好,他就有機會再升上更高的職位。每一個人,包括你、也包括我自己,我們最後一次的升職,一定會讓我們從遊刃有餘的職位,升到無法勝任的位置。*
因此,假設時間夠長、制度裡的層級也夠多,那麼每一個員工都將升到他無法勝任的職位,並永遠停在那裡。正如彼得推論所言:
假以時日,每一個職位最終都會被無法善盡職責的員工所占據。
是誰開始的?
不過,能讓每一位員工都升上不適任職位的制度,實屬少見。大多數情況下,決策都是為了符合「讓階級制度存續」的表面目的。
會完成工作的人,都是還沒升到不適任職位的員工。
*一般人或許會以為「雞肋升遷」(Percussive sublimation)(俗稱「被踢去高層」)以及「平行升遷」(The Lateral Arabesque)現象不適用彼得原理。這兩者都屬於假性升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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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家長列「十大罪狀」 公幼女師月退俸近5萬元
2021.12.13 18:06
曾遭家長列「十大罪狀」 公幼女師月退俸近5萬元 https://bit.ly/3ypUpss
個月才被踢爆逼學童撿地上食物吃,甚至亂剪小朋友頭髮,被列出10大惡狀的公幼女老師,在這個月7號核定退休,每個月可領取近5萬元的月退俸。對此市議員不滿,質疑案件還在調查中就通過退休申請,認為市府草率行事;教育局也出面回應,強調該名教師任職20多年,也並非在留職停薪或停薪停聘等期間提出申請,因此依法受理核可。
案件調查期間成功退休 市議員批:草率且違法
涉嫌亂剪幼童頭髮、指甲,甚至要求小朋友撿地上食物吃的公幼女老師,案件調查結果18號才出爐,她就通過申請退休,市議員張家銨質疑,教育局在12/7就已經簽核退休,違反規定。
教育局表示,由於她擁有台師大碩士學歷,年資也超過25年,依法核准退休,可領月退俸近五萬元。市議員痛批教育局,「針對這位教師從來沒有開過專審會,開的永遠都是校事會議,讓老師可以好好的調去別間學校繼續等退休」。
涉嫌亂剪幼童頭髮、指甲的女教師,退休後可領5萬月退俸。圖/台視新聞
「出事就退休」 公幼老師共換6間學校
市議員質疑這名老師任職期間曾多次被家長投訴,但只要一出事就先請病假,然後在調查期間提出退休,等校方輕輕懲處後再撤回退休,她總共換過六間學校,閃避責任。
人本基金會中部辦公室主任曾芳苑表示,教育局在同意退休的過程裡面,有沒有通盤了解老師的行為,人民還要支付她那麼多的退休金。
女教師一出事就退休,閃避責任。圖/台視新聞
教育局強調 「不會再有相關問題發生」
台中市教育局主秘王淑懿說明,「假若調查結果確有教學不利,未來這一名老師是沒有辦法再到全國各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任職。」
教育局強調,核定胡姓女教師退休,一切依照相關法令,但同時也會等候調查結果,再進行後續的動作,確保不會再有小朋友遇到不適任的老師。曾遭家長列「十大罪狀」 公幼女師月退俸近5萬元 https://bit.ly/3ypUp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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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17
真的有夠離譜!新北市汐止區中興路某短期美語補習班李姓老師(42歲)11日晚上授課時,因班上兩名學童爭吵打架,其中一名學童撕毀另名同學的數學作業簿,李姓老師居然要求懲罰動手的兩名學生「你們互搧對方臉!」並要求在場其他學童當攝影師,以手機拍下互搧巴掌影片,李師還說「隔日再打、打贏可拿15元獎金」。受傷學童家長知情後找上新北市議員張錦豪陳情,並帶幼童驗傷,對李老師提供妨害兒少身心發展、強制、傷害等罪,汐止警方16日搜索補習班、帶回李姓老師偵訊。
要小六學童相互打耳光還錄影! 汐止變態補習班老師被拘提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新聞雲 https://bit.ly/3tgjbdS
被害學童家長向新北市議員張錦豪反映,兒子返家後臉頰明顯瘀青,經家長追問才抖出補習班老師主持「互搧有獎金」變態體罰遊戲,起因僅因兩名學童在補習班內遊玩互相推擠,被李師看到,就要求兩人互搧耳光,過程中還要在場另名學童拿手機錄影。學童被迫互搧巴掌,李師還挖苦學童「有氣勢歐!要小心不要犯規,不然要被打兩下」,被害學童當場被打哭。
家長無法認同補習班另類體罰管教手段,也對小孩被迫互搧巴掌的尷尬畫面被錄下無法隱忍,事後向新北市議員張錦豪陳情,憂心孩子身心嚴重受創,但因學童遭「被迫互打巴掌」並非老師出手體罰,兼之補習班在地方經營有年,支持者也不少,被害學童家長這才透過向市議員陳情舉發,希望檢警調查。
張錦豪上周接獲陳情,與服務處律師開會討論後,認為李老師行為已經違法,協助家長帶學童到醫院驗傷並對補習班業者、李姓老師提告,新北市社會局獲報後也派社工到醫院、住家訪查、輔導身心受創學童及安撫家長。
汐止警方則表示,兩名學童當晚課程中因爭吵發生肢體衝突,李姓補習班老師非但未制止雙方,反而要求該2名學生互相掌摑對方臉部10餘下,並要求在該補習班補習之邱姓少年全程以手機拍攝,並於每次掌摑之際以手托住受掌摑學生臉部,以防止受掌摑者有閃躲動作,致該2名兒童身心受創、虐待學童手段相當惡劣。
警方接獲雙方學生家長提告後,依規定受理並向士林地方檢察署報請指揮偵辦,16日晚間持拘票到中興路該補習班搜索並逮捕李姓老師,警方查扣保全相關證據,全案妨害兒少身心發展、強制、傷害罪等方向偵辦,保障受害學童權益
要小六學童相互打耳光還錄影! 汐止變態補習班老師被拘提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新聞雲 https://bit.ly/3tgjbdS


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

你是否注意到不適任的現象隨處可見?違反倫理的牧師、貪污腐敗的

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


短期補習班不適任人員通報及管理相關措施

C.C.S. 人事服務平台 - 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查詢說明

轉知:原「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查詢系統」修正為「不適任教育人員資料庫」,並自109年6月30日整合至「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


台南市永仁高中 - 請確實依規定辦理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作業,以杜絕不適任人員進入校園,相關作業規範詳如說明


 

想錢想瘋了!前法官當義務律師竟向當事人討紅包「為我添福壽」
記者王吟芳
2022年10月11日 週二 上午8:00
獨家/想錢想瘋了!前法官當義務律師竟向當事人討紅包「為我添福壽」
獨家/想錢想瘋了!前法官當義務律師竟向當事人討紅包「為我添福壽」 https://bit.ly/3Vd5cS9
(記者王吟芳/高雄報導)73歲律師曾永霖2年前擔任一件毒品案義務辯護律師時,明知義務律師不得向當事人收費,竟在結案後以「討個吉利」為由向獲判無罪的當事人討紅包,還指定說:「最好是雙數」。律師懲戒委員會上月議決將曾永霖處分停職2月,還得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研習6小時。
這名迷信紅包可帶來吉利的律師曾永霖大有來頭,20多年前他曾從律師轉任屏東地院當法官,是司法史上首位獲准轉任法官的律師,豈料曾永霖未珍惜機會,擔任法官期間頻頻行為走鐘、出包。
據了解,曾永霖在法官任內先是因住家地界問題與女鄰居發生口角,痛罵女鄰居是「乞食婆」,還拿磚頭攻擊對方,害女鄰居跌倒受傷,因此遭判刑定讞,還遭懲戒記過一次;接著曾永霖又因未結案件太多,為了趕快將案件報結竟指示書記官偽造當事人和解筆錄,事件曝光後他被法院調離審判職務,最後只好摸摸鼻子再回任律師。
律懲會原有意重懲除名 卻因法官身分無法管
2005年間曾永霖因偽造和解筆錄一事被判刑11月確定,原本律師懲戒委員會要依《律師法》規定將他除名,讓他永遠不能再當律師,但曾永霖提起覆審後,覆審委員會認為,當時《律師法》第39條第2款規定,「律師有犯罪行為經判刑確定者,應付懲戒」,條文已指明適用對象為「律師」,但曾永霖犯案時的身份是「法官」,最後只能將曾永霖的原處分撤銷,保住其律師資格,但此舉卻「遺害」曾男後來的當事人。
依據上個月出爐的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書記載,2020年曾永霖被法院指定出任一起毒品案劉姓被告的義務辯護律師,依規定義務律師的報酬是向法院申請核發,但曾永霖卻在成功幫劉男爭取到無罪判決後,打電話跟劉男邀功稱案件已圓滿落幕,劉男應包紅包感謝他還強調「最好是雙數,2萬元」。
但劉男委婉表示,他就是因為沒錢請律師,法院才幫他指定辯護人,沒想到曾永霖還死皮賴臉稱:「沒2萬的話,8千也行」,劉男只好回頭問法院是否該付錢給律師,事情才曝光。
高雄地檢署為此將曾永霖移送律師懲戒,曾男卻辯稱,基於個人宗教信仰理念,律師幫當事人打贏官司等同是替當事人免除牢獄之災,對方理應包個紅包讓他添福添壽,「我嘴巴上雖然講說最好是雙數,但沒強迫對方一定要給多少,當事人大可隨意包個紅包即可」。曾永霖還強調,他不是在訴訟期間向當事人討紅包,是結案後才提出要求。
調查最後階段時曾永霖還使出哀兵策略,說他因為喪偶再婚,今年70幾歲了,小孩還在讀小學六年級,他未來還得執業至少10年才能養家活口,請律懲會放他一馬,從輕發落。
律師懲戒委員會審議認為,曾永霖堂堂一個大律師卻像個江湖術士般,用「討吉利」這種話術作為撈油水藉口,其行為已違反《律師法》與律師倫理規範,最後仍決議曾男得停止執行律師職務2個月,還要接受6小時律師倫理規範研習。
獨家/想錢想瘋了!前法官當義務律師竟向當事人討紅包「為我添福壽」 https://bit.ly/3Vd5cS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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