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賣黃豆案」,是民國五十年代台灣非常轟動的重大官商勾結弊案。當年台灣黃豆產量少,幾乎仰賴進口、美援,屬於管制物資。台灣省糧食局向鐵路局租用倉庫存放進口黃豆後,廠商再向糧食局訂購。糧食局握有配給權力,後來爆發五家製油廠行賄糧食局官員;官員再勾結業者在倉庫以偷天換日手法盜取黃豆出售獲利,再以豆殼偽裝黃豆放在倉庫裡待查。民國五十五年八月五日,大華、立人、大順源、德源、永源等五家油廠,被控勾串政府官員盜賣黃豆;所盜賣的黃豆總值達二億四千萬元,當時一個中學教員月薪七、八百

民國53年,鎮公所職員月薪450元,老師700元。

1966年年中爆發「五大疑案」,轟動社會,使政府損失約達30億元之鉅。此五案為盜賣黃豆案、東亞公司貸款案、復興公司取代大秦產業案、日本影片配額案及銀行呆帳案。政府監理失當,並傳聞涉及少數中央級民意代表
盜賣黃豆案
臺灣無法自產黃豆,必須由外國進口。黃豆可供榨油、製造飼料,為不可或缺之原料,加以進口困難,進口商因之常可獲取高額利潤,乃有不肖商人勾結官員盜賣黃豆。 時立人、大德源、德源、永源、大華等5家油廠,勾結串通政府官員盜賣黃豆,為10幾年來最大的盜賣公有財物貪污案。5家油廠所盜賣的黃豆,共價值2億4,000萬元,如以臺灣省當時1,000多萬的人口比例計算,每人被「吃掉」20元左右,數目甚鉅。立人等五家油廠皆有相當規模,尤其大華油廠的設備更屬首屈一指,但這些油廠在政府限制黃豆進口的政策之下,每月所進口的黃豆,只可生產10天,因此有20天的時間陷於停工狀態。這些廠商做10天的生意,卻要維持30天的開銷,再加上當初設廠或擴充設備的負擔,使資力較差的油廠感到週轉不靈,乃另有所圖。依照規定,每期黃豆進口之前,均係由外匯貿易審議委員會(外貿會)核准進口,然後由臺灣區植物油製煉工業同業公會與會員協議,分配各油廠應配購數量。分配決定後,即由各油廠委託中央信託局代為標購,而各油廠申購時,行庫即貸給全都價款。黃豆進口之後,由中信局委託臺灣省鐵路管理貨運服務所運輸儲存,而倉單則由中信局保管。油廠如要提出所進口的黃豆,必需先償付行庫的貸款,才能向中信局取回倉單,向鐵路貨運服務所提貨。這批黃豆雖係各油廠所有,但由於抵押關係,這批黃豆係由債權人(即各行庫)所保管,而這些行庫均係由政府經營,或官股在50%以上。因此,油廠盜賣黃豆,被法院以盜賣公有財物的貪污罪判刑。這些進口的黃豆,中信局係委託鐵路貨運服務所儲存,但貨運所因倉庫不夠容納,又將這些黃豆轉寄存於申請配購的各油廠倉庫中,以致大華等油廠只要與貨運所人員勾結串通之後,監守自盜極為方便。初始是盜賣黃豆還債維持週轉,其後越陷越深,盜豆自肥,大華油廠便盜賣近1億元的黃豆。該案在法院偵查時,傳出有立法委員、監察委員、國大代表等牽涉在內;而且傳說檢察官在偵辦時曾受到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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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會更努力!
■ 紀孚生
調查局偵辦聯電涉嫌背信,本是一件單純的法律案件,竟被部分人士曲解為「政治力與政治高層介入關切」。調查局十八日舉行記者會,強調完全是依法行事,將在檢察官指揮下持續辦案,「不必理會額外壓力」。
四十年前的絕對威權時代,調查局辦「盜豆案」,一口氣約談了國代、立、監委十人,開中央級民代因「護航」而被司法機關列為偵查對象的先河。終審時,七位中央民代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政府肅清貪污的對象能夠上達如此重要層級,調查局不畏權勢整飭政風的鐵腕,振奮了人心。
三十年前,調查局移送了在雙溪中央社區工程中索賄的行政院研考會副主任委員王正誼。王正誼是時任行政院長蔣經國的表弟,曾經是先總統蔣公隨身機要秘書、首任行政院人事行政局長,紅極一時。他在調查局抽絲剝繭、證據確鑿之下,以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名起訴,判處無期徒刑,大快人心!
二十年前,調查局在屏東縣林邊鄉海灘,破獲空前龐大的走私槍械案。為了保障檢舉人的身家安全,調查局致贈了一筆足夠讓檢舉人全家生活一輩子的豐厚獎金,並專案以特殊管道替檢舉人一家改名換姓,辦好護照簽證,秘密送他們到希望去的國度。
要整飭官箴,就不能怕權勢;要保障社會安寧,就不能怕惡勢;要公正無私的辦案,就不能怕壓力。調查局一路走來,早把壓力當作是種善意的關切,外在的壓力愈大,辦起案來就更努力。
(作者任職調查局)自由時報電子新聞網-自由廣場 https://bit.ly/31ks2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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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於大華油廠等盜豆案的疑問:大華油廠盜賣價值一億餘元黃豆等一案,對於這次龐大的損失,有權向政府過問,究竟將如何彌補?二、關於各金融機構呆滯欠款責任問題:金融機構一片濫賬,經監察院調查,據說收不回來的呆賬有十餘億元,究竟是那些公司或那些要人所欠,有何理由不還?三、關於中興紙廠問題:目前該廠營業情況不佳,所以活動在公營機關採取比價,為培養民營公司,應該公開招標而改為比價是沒有道理,是否有此事;四、公賣制度:公賣制度係由日人遺下之毒策,臺灣重歸中國懷抱,所有日本人遺留的不良政策,應該加以清除;補充一下,這次黃豆案,重大案件假定我們國家像其他民主國家有二大政黨的話,在野黨可以控制執政黨,可以把這案致使主席垮臺,司法雖然獨立,但可使我懷疑司法的獨立,應該要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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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於大華油廠等盜豆案的疑問:大華油廠盜賣價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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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於大華油廠等盜豆案的疑問:大華油廠盜賣價值一


國史館檔案史料文物查詢系統


一把火 燒得掉問題?
李道勇/城南文史工作室  2018-08-13 13:12
​一把火 燒得掉問題? | 民報 Taiwan People News https://bit.ly/3i9S7EO
中共國務院辦公廳7月23日發布《關於開展全國政策性糧食庫存數量和質量大清查的通知》:2018年下半年,將在10個省,每個省選擇2個市(州)先行開展糧食庫存清查試點。對納入清查範圍的企業糧食庫存,「有倉必到、有糧必查、有帳必核、查必徹底……」。
事隔六日,《華夏時報》報導,吉林省洮南市大通糧食儲備庫收納倉發生火災。該庫共儲存2015年儲糧玉米9,417噸,這場大火一定很壯觀,但問題一定也不少。
中共的腐敗已經滲透到各個領域。各地的糧食儲備都出了問題,「買陳糧,用陳糧代替新糧,陳糧只能餵豬,陳糧7毛錢一斤,新糧作為戰略儲備給人吃。新糧接近3塊錢,反正糧倉只要不是遇到特大災難,或者戰爭,根本用不到,所以裡面都是陳糧,只要大檢查就著火。」。
微博網友直言:「不要再查了,再查下去,全國糧庫都燒完了!」。
大家都知道國共系出同門,而且源出中華五千年文化,不管那個朝代都有狗屁倒灶的窩囊事,只要COPY一下,何止36計可用。因此以上糗事,也在台灣發生。
民國五十五年八月五日,大華、立人、大順源、德源、永源等五家油廠,被控勾串政府官員盜賣黃豆;所盜賣的黃豆總值達二億四千萬元,當時一個中學教員月薪七、八百元,你想想看,可以養活多少家庭?事隔月餘,台北地方法院檢察處,拘捕涉嫌油商盜豆行賄案的立法委員徐君佩、姚廷芳、劉景健;隔十數日。又拘捕監察委員孫玉琳、于鎮洲、郝遇林,為何檢調動作如此神速?地檢處又有何能耐,拘押這些老蔣從中國大陸帶來的民意代表?原來是老蔣震怒,下令嚴辦此案。但那些老油條,豈是省油的燈?還不是來一齣電視劇《天下糧倉》中的火龍燒倉?。
1986年2月13日晚間,台金公司總部發生一場原因不明的大火,幾乎遍及所有總辦公廳的房舍,公司歷年來的文書檔案,以及會計帳冊、憑證資料與人事資料等均遭燒毀。你說這場無明火,來得是不是很奇怪?台金老礦工納悶至今。而各地農會代放公糧糧食,失火也不是新聞,就像高價原生林常起火「自燃」,燒完了居然沒有鉅木的殘骸,都化成灰了?
看來老共在這方面,還是清朝「天下糧倉」的徒孫,搞不好是從台灣農會和森林火災偷學的,國共兄弟黨,誠非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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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生前涉貪留債 女不動產免法拍
父生前涉貪留債 女不動產免法拍 - Yahoo奇摩新聞 https://bit.ly/31oupOp
2010年10月30日 上午3:00
中國時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胡女父親,四十多年前擔任糧食局官員,因涉「盜賣黃豆案」入獄,四年前其父過世後,農委會農糧署以胡女未拋棄繼承、「父債子繼」為由,查封拍賣她的房屋和土地,追討胡父當年涉貪,造成公庫虧一千兩百八十七萬多元。北院審理後,引用民法繼承新規定要件,判胡女勝訴,撤銷不動產強制拍賣程序。
「盜賣黃豆案」,是民國五十年代台灣非常轟動的重大官商勾結弊案。當年台灣黃豆產量少,幾乎仰賴進口、美援,屬於管制物資。台灣省糧食局向鐵路局租用倉庫存放進口黃豆後,廠商再向糧食局訂購。糧食局握有配給權力,後來爆發五家製油廠行賄糧食局官員;官員再勾結業者在倉庫以偷天換日手法盜取黃豆出售獲利,再以豆殼偽裝黃豆放在倉庫裡待查。
案件爆發後,不但糧食局、鐵路局四十多名官員遭彈劾、懲戒和司法偵辦,還查出油廠用黃豆數量向公家行庫貸款,卻因違法超貸被列為呆帳,另有三位監委、三位立委涉嫌收賄、代為關說等官商勾結弊案,整個不法金額高達一億兩千多萬元,以當時的生活水平和國民所得,若折算成目前物價,不下數十億元
胡女的父親,涉案當時,正是糧食局第五科股長,經管米糠加工,因收受大華油廠六萬餘元賄賂,將額外米糠擅自交由該廠加工,被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入獄,民國六十年十月十四日出獄,當時胡女只有十歲。
胡女指出,從小她與父親就情感疏離,且她在民國七十多年結婚,跟著丈夫到大陸工作、又陪孩子赴美就學,在台時間不多,未曾與父親同住,九十五年五月父親過世,她根本不知道農糧署一直在追討父親涉貪瀆案所造成公庫一千多萬元的損失。
去年農糧署以「父債子繼」為由,聲請北院查封她士林的不動產,並由士林地院進行拍賣。事實上,她根本未繼承父親遺產,訴請撤銷拍賣不動產。
北院法官審理認為,依去年五月廿二日修正的民法繼承篇,胡女在繼承開始時,無法知悉繼承債務存在,才未能在修法前拋棄繼承;縱使負清償責任,也以所得遺產為限。但胡女未繼承到父親任何遺產,卻要她負全部債務清償責任,如此繼承明顯不公平,判決撤銷強制執行令,胡女不動產免於被法拍。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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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題名ccl_tdm_ar_000600650370_0005_i - 臺灣政治與社會發展海外史料資料庫 - 國立政治大學圖書館 數位典藏 https://bit.ly/3gwX9ut    
盗売黄豆案探秘
其他題名    
盜賣黃豆案探秘
內容主題    
貪汙弊案
關鍵詞    
買辦階級; 大德源油廠; 貪汙; 黃豆; 陳家珍; 大華油廠; 特權; 糧食局; 肥料換穀
內容描述    
本文透過大源德油廠盜賣黃豆案,批判國府的農糧局買辦階級,以肥料換穀的手法,換取更大的經濟利益。
主要作者    
張宏一
日期    
1966-04-25
年代    
1966


題名    黃豆弊案何時了 —盜賣惡風的來龍去脈
刊名    自立晚報
類別    五大疑案(盜豆案)
西元出版日期    1966-01-06
圖檔    0000000-00-01966-00019-0005.pdf
作者    蕭靖
欄位標題名稱    既種惡因‧便獲惡果;要求合法‧法官公正;辦案棘手‧刑大參加;嫌犯之言‧頗堪玩味;亡羊補牢‧稍嫌過晚


民國53年,鎮公所職員月薪450元,老師700元。那一年蕉農選別工資四萬多。當時一甲地香蕉利潤一、二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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