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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魚的方式都很殘忍-魚類的痛感與哺乳動物幾乎完全一樣/「活體弓魚」嘴唇穿線拉到尾巴…痛苦窒息亡-魚體被綑綁成不自然的U型,更造成魚的極度疼痛。科學研究早已證實魚類能感受疼痛,也會因緊迫和恐懼感到痛苦/魚是脊椎動物,是台灣動物保護法所規範保護的對象;而業者活綁鱸魚的作法,絕非生產販售過程所必須,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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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傳佛教受如來藏學派影響,出家僧侶通常完全素食,不能食三淨肉。認為三淨肉或五淨肉是幫助初信者過渡到素食的權宜之法。日本佛教僧人仍可食三淨肉不同

修行學佛的最高目標是成就佛道,成佛的過程中必須廣集福慧資糧、行菩薩道。
所謂「未成佛道,先結人緣」,除了修福修慧,還必須和一切眾生結善緣,不能結惡緣。
結善緣的範圍很廣,修布施是結善緣,而不吃眾生肉、不殺害眾生,是慈悲心的展現,也能與眾生結善緣。
《華嚴經》講得很清楚:「諸佛菩薩以大悲心為體,因大悲心而生菩提心,因菩提心而成正覺。」所以,想要圓成佛道,須先長養我們的慈悲心。為免傷害眾生而吃素,是慈悲心的展現;然而,並非沒有吃素就不能學佛。佛法有深、有淺,剛開始學佛的人,還沒有吃素的習慣,所以先告訴他可以吃三淨肉,如若對佛法有了更深入的體悟,就知道三淨肉是慈悲開立的前方便。
這是佛門中,為一些無法即時茹素者的一大方便,最終目的還是要全茹素的。
所謂三淨肉者,就是三種情況之肉類不得食,何等為三?
一、不自殺:不得親自殺一切眾生(梵語眾生bahu-jana),謀得其肉,若得其肉則犯。
二、不教他殺:自己想吃肉,自知不能親自殺,而教別人殺來給我吃,若得逞則犯。
三、不聞殺:非自己所殺,非教他殺,而親聞他人宰殺,眾生哭叫之聲,其肉不得食,若得其肉則犯。
這是所謂三淨肉之真義,為了減低犯罪之權巧而為,那麼,什麼叫做五淨肉呢?就是由前面三淨肉再加上兩種情形,合稱為五淨肉,何等為二?
一、自死:所謂自死者,就是眾生自己命終,非他人打擊之死,亦非種種策謀之死,得其肉而食者不犯。
二、殘食:所謂殘食者,就是眾生被弱肉強食,因而剩下之殘餘之肉,若得其肉可食,食而不犯也!譬如老虎追殺山羊,羊肉吃不完,剩下殘肉,得其肉者,食而不犯。
由三淨肉加上後兩種情況者,稱之為五淨肉,這是佛教界,為一些要茹素者,一時辦不到而開的方便法,減少犯重之嫌,特立所為,最終目的還是要全茹素才對!
佛法教我們要心生慈悲,儒家孔子也講慈悲心,如:見蟲蟻莫腳踏。《孟子》也講:「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大悲心的養成,第一是戒殺,第二是放生,第三是不吃眾生肉。由因無始劫以來的輪迴當中,一切眾生都曾經是我們過去的親眷,吃眾生肉也等於吃了自己過去的親眷;其次,眾生現在形體雖殊,但是都有佛性,未來也能修行、成道。
明白了慈悲心的重要後,我們不僅要做到不殺生、不吃眾生肉,更進一步還要救生、放生,如此才是自利利他的菩薩行者。何謂『三淨肉』? 何謂『五淨肉』? @ 菩提彼岸 :: 痞客邦 :: https://bit.ly/2CeLvV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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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淨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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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淨肉,是大乘佛教術語,於三淨肉外,再加上自死和鳥殘[1],即自然死亡的動物,以及被其他鳥獸殺死而剩餘的肉。
出處
自北魏譯《入楞伽經》解釋三淨肉為:不見他殺、不聞他殺和不疑他殺,即是自死[2],而不為己殺。
自死[3]、鳥殘為淨肉的說法,最早可考見於隋朝淨影慧遠《大般涅槃經義記》:
“    問:如來已聽比丘食三淨肉,何緣於中,十種不淨,九種清淨,而復不聽?十種不淨,下文自數,人、蛇、象、馬、驢、狗、師子、豬、狐、獼猴,是其十也。於此十中,不見、聞、疑他為己殺,是故攝入三種淨中,生世機嫌,故名不淨。
九種清淨,自未見文,人傳釋之:前十種外,餘眾生中,不見他殺,亦無聞、疑,及不為已,即以為四。先乾、自死、及與鳥殘,通前為七。不期偶得,及他自殺請已而食,通前為九。    ”
解說
《楞嚴經》說佛陀在世時的五淨肉實際不是有命根肉,而是佛陀為慈悲當時人資源缺乏,以佛力幻化出來的無命根肉。在釋迦牟尼佛涅槃後,不存在支持比丘應該食肉的原因[4]五淨肉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s://bit.ly/2ZR3bP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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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淨肉,是佛教術語,在《律藏》中,指沒有看見、沒有聽可信人說、不懷疑為了自己而殺死的動物之肉類。《律藏》規定,佛教出家眾乞食所得的食物,不能夠因為口味等因素而不食用,但如食物含有肉類,則必須屬三淨肉才允許食用。南傳上座部佛教遵守《律藏》規定,允許僧侶食用三淨肉,佛教在家弟子的五戒和八戒不需要遵守比丘戒的三淨肉規定。
在梁武帝發表《斷酒肉文》前漢傳佛教「律中無有斷肉法」[1],梁武帝發表《斷酒肉文》後漢傳佛教僧團才開始遵守《梵網經菩薩戒》禁止吃肉[2]。此後漢傳佛教主張完全素食,即使是三淨肉,出家僧侶也不得食用。南傳佛教與藏傳佛教則無此完全素食習慣。此外,在漢傳大乘佛教經典中還有五淨肉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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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藏記載
在部派佛教《律藏》中,佛陀釋迦牟尼制戒要求,僧人不殺生但允許食用三淨肉。殺生是十惡之首在家居士應當盡量持五戒,其中不殺生是首戒,世人都不應為供養僧人而殺生[3]。比丘戒規定比丘不可食可惡肉,如世人不食而於其死後送給鬼神的象、馬之肉,旃陀羅食用的狗肉,以及蛇和諸猛獸之肉等[4]。對於普遍食用之肉,沒有見到為自己而殺,沒有從可信之人處聽聞為自己而殺,不懷疑其人會為自己殺,即可食用。
如《四分律·藥揵度》規定:
“    有如此三事因緣,不淨肉,我說不應食。若見為我故殺。若從可信人邊聞為我故殺。若見家中有頭、有皮、有毛,若見有腳、血,又復此人能作十惡業,常是殺者,能為我故殺。如是三種因緣,不清淨肉,不應食。
有三種淨肉,應食。若不故見,不故聞,不故疑,應食。若不見為我故殺,不聞為我故殺,若不見家中有頭、腳、皮、毛、血,又彼人非是殺者,乃至持十善,彼終不為我故,斷眾生命,如是三種淨肉,應食。
若作大祀處肉,不應食。何以故?彼作如是意辦,具來者當與,是故不應食,若食,如法治。    ”
又如《五分律·食法》有相同的規定:
“    有三種肉,不得食。若見,若聞,若疑。見者,自見為己殺。聞者,從可信人聞為己殺。疑者,疑為己殺。若不見、不聞、不疑,是為淨肉,聽隨意食。
若為比丘殺,比丘及沙彌,不應食,聽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食。若為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殺,亦如之。    ”
戒律要求,屠殺者殺生時心懷的目標食肉者,只要含攝到某持出家戒之人,此人就不可明知其為己殺而仍食用此肉,比如祭祀時屠殺而得之肉,目標食用者為在場的所有人,在場的僧眾不可食。在部派佛教理論中,在殺生場所賣肉或食肉,屬於殺生惡業後起[5]。
是否見聞到屠殺場面,不是觸犯戒律與否的要素,在赤銅鍱部《善見律毘婆沙》中,在不見、不聞、不疑[6]之後,還有見得食、聞得食、疑得食等更細化的規定:
“    有見得食,云何有見得食?若見人屠殺,不為比丘,後若得肉,食無罪,是名有見殺得食無罪。聞者,比丘自聞殺聲,不為比丘,比丘若得此肉,比丘得食無罪,是名聞。疑得食無罪,疑者,比丘入聚落乞食,見新肉疑,不敢受,若檀越言,不為比丘殺,得食無罪,是名疑得食。
若檀越為比丘殺,若不見、不聞、不疑,得食無罪。若檀越請二人與食,下座心自念言,此當為上座殺,不為我,我食無罪;上座復自念言,此當為下座殺,本不為我,我食無罪;若如此者,兩各自疑為彼,上、下座疑,俱食無罪。若人為比丘殺,比丘不知,食竟方知,如此者無罪。
若比丘得肉食,應問然後食,何以故?為欲分別淨、不淨得食故,熊、豬肉相似故,不但熊、豬,更有相似者,是故應問。    ”
《四分律·藥揵度》[7]和《五分律·食法》[8]等都記載了制定此戒律的因緣,有信眾到市場買肉置辦美食供養僧眾,遭到吃素苦行裸體外道耆那教沙門的誹謗,稱其為僧眾殺生,佛陀不懷疑此供養者為僧眾殺生,相信他是買肉置辦美食,允許僧眾食用,佛吃完三淨肉後說隨喜偈隨喜在家弟子買三淨肉供養佛和僧團的功德。在佛教律藏中,魚和肉屬於正食[9],或稱為美食[10]。
提婆達多曾經是釋迦牟尼佛的弟子,他主張苦行戒條,提出天授五法,反對食用任何肉類[11],是佛教史上最早提倡嚴格素食主義者。因為戒律見解與僧團領導權問題,提婆達多另立僧團,稱提婆達多派,這個歷史事件被稱為破僧。《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破僧事》記載佛和佛弟子吃肉,提婆達多批判佛和佛弟子吃肉是殺生並因此禁止弟子吃肉[12]。《十誦律》記載提婆達多破和合僧時在佛教僧團推行不吃肉,佛言:「癡人。我聽噉三種淨肉。」佛拒絕提婆達多禁止吃肉的戒律[13],之後提婆達多召開破和合僧布薩有504比丘追隨提婆達多捉籌成立不吃肉的新僧團[14]。
漢傳佛教的《摩訶僧祇律》記載佛滅之後佛教僧團並沒有禁止吃肉的戒律[15]。
上座部佛教的觀點
根據佛教第一次結集經典,佛教中主張推行吃素不吃肉的人只有破和合僧的提婆達多和其信徒,在上座部佛教裡並沒有「吃素能助禪修者更快或更容易見到法」的思想[16]。 上座部佛教律藏《破僧犍度》記載提婆達多要求佛規定僧團必須終身不吃魚不吃肉被佛拒絕[17],之後提婆達多召開破和合僧布薩毘舍離之跋耆子有比丘五百人追隨提婆達多取籌支持終身不吃魚不吃肉破和合僧[18]。 上座部佛教《臭穢經》(《葷腥經》)記載吃素外道批評佛食肉是臭穢,於是佛回應吃素外道:貪瞋癡才是臭穢,食肉不是臭穢[19]。上座部佛教《本生經》二四六油教訓本生譚記載佛吃了師子將軍供養的三淨肉後被吃素苦行裸體外道耆那教尼乾子非難,於是佛解說釋迦牟尼佛前世被燃燈佛授記未來成佛當了菩薩後修菩薩道時一樣因為吃肉被尼乾子非難,佛說菩薩吃肉「不為罪污染」[20],釋迦牟尼過去還是菩薩修菩薩道走向成佛時並沒有遵守不吃肉戒律。
上座部佛教馬哈希尊者《減損經講記》開示說明:比丘不應該吃非三淨肉,比丘吃非三淨肉,會違犯比丘戒禁吃非三淨肉規定,不過不會違犯不殺生戒,吃非三淨肉不會造殺生的業[21]。
大乘佛教的觀點
大乘佛教中的如來藏學派,其經典如《大般涅槃經》、《楞伽經》、《楞嚴經》記載釋迦牟尼佛後期已經禁止弟子吃肉完全素食[22] [23] [24],但漢傳佛教的《摩訶僧祇律》記載世尊涅槃後佛教僧團並沒有禁止吃肉的戒律[15]。
漢傳佛教受如來藏學派影響,出家僧侶通常完全素食,不能食三淨肉。認為三淨肉或五淨肉是幫助初信者過渡到素食的權宜之法,所以設立漸進戒律讓佛子自願選擇。佛子受不殺生戒的仍可食三淨肉,而進一步受《梵網經菩薩戒》的則須全素。在南北朝時期,南梁梁武帝發表《斷酒肉文》前漢傳佛教「律中無有斷肉法」[1],梁武帝發表斷酒肉文後漢傳佛教僧團才開始遵守梵網經菩薩戒不吃肉[2]。梁武帝在漢傳佛教僧人通行純素食的轉變中起了重要作用,現代漢傳佛教僧人大多是素食,與日本佛教僧人仍可食三淨肉不同
藏傳佛教在蒙藏地區因地理環境關係,高原地帶缺乏五穀、蔬菜,且高原氣候寒冷,需要攝取更多動物性脂肪以禦寒,所以不要求僧侶完全素食。現代蒙藏經濟交通發達,社會比之前的千多年穩定,原本的外在限制少了,一些著名藏傳僧人開始了素食運動。十四世達賴於2005年宣布自己已開始素食,並鼓勵西藏青年開展素食的風氣。2008年醫生表示達賴年邁,需要肉食營養,所以還是得吃肉,但英國巨星保羅麥卡尼勸達賴別吃肉
三淨肉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s://bit.ly/31U9O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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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三淨肉,三淨肉是什麼意思?
這是對於一般學佛弟子,一時無法馬上改過吃素的人,個人的立場有種種不便,給予他們一種權宜方便之法,令他們逐漸對佛法的道理所有瞭解,而後再改除吃三淨肉的觀念,因而理念吃素食之道。
何謂三淨肉?就是限制在三種情況之下,這三種肉不得吃。
第一不自殺:不是自己親自動手所殺,若殺所得之肉不可食,若食則犯規,得罪無量。
第二不教他殺:自己想吃肉,知道自己不能親自殺,而教別人殺來給我吃,這也是犯規,得無量罪。
第三不聞殺:沒有自己親自殺,也沒有教他人殺來給我吃,但聽到隔壁有殺雞,雞叫之聲,此肉亦不得食,食肉則犯規,得無量罪。
還有一種叫做為我殺,何謂為我殺?譬如我到朋友家,朋友很好客,特意買活雞或自家所養的雞來殺,這雞本來不該死,因為我來的原因,這雞為我而殺,為我而死,這叫做為我殺,此肉亦不得食,食肉則犯規,得無量罪。
吃三淨肉的意思就是這種情況而定,除了這三淨肉之外,去買現成的肉或吃便餐之肉,即不構成規範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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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三淨肉”,三淨肉即三種清淨的肉:
  一、不見,我眼不見它被殺時的情景;
  二、不聞,我耳不聽它被殺時哀叫的聲音;
  三、不疑,它之死不疑是為我而殺者。
  那麼佛教到底提不提倡吃三淨肉呢?佛教的創始人釋迦牟尼是始終格守著嚴格的“淨素”戒律,並在許多經典中教導僧侶為何要食素的理由:
  《楞嚴經》:“食肉之人,死墮惡道,受無量苦。”
  《顯識經》:一切卵(蛋類)不可食。
  《梵網經菩薩戒本》:“若佛子,故食肉,一切肉不得食。
  大慈悲性種子,一切眾生見而捨去,是故一切菩薩,不得食一切眾生肉,食肉得無量罪。若故食者,犯輕垢罪。
  釋迦牟尼佛不但教導僧侶不能吃眾生肉,還告訴僧侶:真正清淨的修行人,走路都不忍踩到路邊的小草……更何況取眾生肉來吃呢?
《楞嚴經》:“清淨比丘及諸菩薩,於歧路行,不蹋生草,況以手拔。云何大悲,取諸眾生血肉充食。若諸比丘,不服東方絲綿絹帛,及是此土靴履裘毳,奶酪醍醐。如是比丘,於世真脫,酬還宿債,不遊三界。何以故?服其身分,皆為彼緣。如人食其地中百穀,足不離地。必使身心,於諸眾生若身身分,身心二塗,不服不食,我說是人真解脫者。如我此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從上可以看出、釋迦牟尼佛與其僧侶們是真正的持淨素者!
可現在卻有許多人說:“原始佛教並沒有規定僧人吃素,而是隨緣隨化,因此律儀中並沒有禁止食魚肉的戒條,佛教創始人釋迦牟尼及其弟子在沿門托缽時,常常是遇葷食葷,遇素食素,並無甚麼禁忌,佛托缽時是吃方便素,施主如果布施肉他就吃肉……”這些都是看經典不夠或是不懂經義者也!事實是在當時以托缽為生艱難的條件下釋迦摩尼佛還告誡徒弟們,托缽時粘有葷腥的菜都要用水洗過才可以吃。
  《涅槃經》:迦葉問佛:“乞食時,得雜食肉,云何得食,應清淨法?”佛言:“當以水洗,令與肉別,然後乃食。”
已開大悟,成就大智慧、大力量的釋迦牟尼佛,早在2500前就預見到末法時代會有許多自稱佛教徒的人,卻在吃肉!會有許多人聲稱吃肉也可以開悟,行菩薩道。
  他告知阿難:凡是教人吃肉的,都是魔說。這些人都是鬼神派來的!並告知當時因砂石之地草木不生,他才用神通化肉給徒弟吃,那只是沒有生命的“五淨”假名“肉”而已!
《楞嚴經》:“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鬼神,熾盛世間,自言食肉得菩提路。阿難。我令比丘食五淨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無命根。汝婆羅門,地多蒸濕,加以砂石,草菜不生。我以大悲神力所加,因大慈悲假名為肉,汝得其味。奈何如來滅度之後,食眾生肉,名為釋子。汝等當知。是食肉人,縱得心開似三摩地,皆大羅剎,報終必沈生死苦海,非佛弟子。如是之人,相殺相吞,相食未已,云何是人得出三界。”
釋迦牟尼給中國帶來了令人解脫成佛的佛法,帶來了“肉食會讓人永墮地獄”的警誡、告知修行者必須持純淨素食的戒律才能成就真理!而實施嚴格遵守此戒律並帶頭終身吃素、推動發展素食的是一位中國的皇帝——梁武帝。
  梁武帝名蕭衍,虔信佛教,曾三度以身舍佛。因其對佛教經典熟稔於心,深諳佛理,他根據佛經《梵綱經》的規定:“不得食一切眾生肉,食肉得無量罪”,“不得食五辛:大蒜、蔥、韭、薤、興渠”,嚴格施行僧人吃素的製度。
梁武帝是真正了解大乘佛法慈悲教義的重點,他不但下了一道“斷殺絕宗廟犧牲詔”,禁止宗廟用肉食祭祀,也不准太醫以“生類合藥”這項措施,更重大一項歷史性的措施,就是梁武帝自己以身作則,以王法為後盾強制執行。為此,他親自寫了一篇《斷酒肉文》,公告說明這項歷史性措施。在《斷酒肉文》中,除了引證《大般涅槃經》、《楞伽經》、《央掘魔羅經》等大乘經典依據外,梁武帝還詳舉了各種理由,充分說服僧人遵行:
  一、僧人不斷魚肉,會有九項理由“不及外道”,但一流的佛法,要有一流的弘法人才,若被外道比下去,太辜負僧寶之尊了。
  二、僧人不斷酒肉,也有九種連在家居士不如的嫌疑。僧寶要領袖群倫,作大眾依皈,怎能有不如在家人的行止呢?
  三、僧人食肉,會有遠離聲聞法、辟支佛法、菩薩道、佛果等四十六種修行障礙。
  四、僧人食肉,將種下魔行、地獄種、恐怖因等一百一十六種惡因。
  五、若相信佛所言不虛?就不能因為尚未證得道眼,就看不清、想不透,眾生肉即過去生有緣眷屬,一旦吃肉,便會有至親成為怨敵的果報。
  六、噉食眾生,產生理、事二障難,理障就是“愚癡無慧”,翻成白話就是“變笨”。事障就是在修行路上,易被干擾引入歧途。
聰慧的梁武帝,除了願力深廣外,也明白執行新信條,一定遭致部分的反彈力量,所以,他索性以身作則起誓,自己若做不到“願一切有大力鬼神,先當苦治蕭衍身,然後將付地獄閻羅王與種種苦,乃至眾生皆成佛盡,弟子蕭衍猶在阿鼻地獄中”。皇帝沒出家,卻發毒誓來保證恪守出家人的信條。公佈了這篇斷酒肉文,也等於在強制執行淘汰素行不良的僧尼諸眾,續佛慧命。
  為了取得全體僧眾共識的認同,梁武帝接著邀集僧尼眾一百九十八人,在宮廷舉行了一場研討會。研討“律中無斷肉事及懺悔食肉法”的爭議。梁武帝佛學湛深、思慮精密地提了五十個問題,藉由三位律師的回答,以明辨各種發生的錯謬見解。
  天監十年,即公元511年,梁武帝寫了4篇《斷酒肉文》,並在皇宮“鳳莊門”集僧尼1000餘眾,宣唱此文。此文第一次提出禁止僧尼“食一切肉”的主張,並以“王法治問”的強制措施嚴加管制,從而嚴格形成按照經典吃素持戒的製度。與此同時,梁武帝還提倡臣民吃素,並規定祭祀天地神明祖宗的供品,不准用三牲豬頭,而改成麵粉做的犧牲品。
  由於皇帝以身行令、上倡下導,大大推動了食素的發展,食素因此在中國蔚然成風。除了佛教、很多文人誌士也崇尚自然,認為吃肉使人氣濁,食素使人氣清,因而追求清氣,奉行食素原則。
在我們緬懷、感激給全世界帶來佛法真理的偉大古印度王子釋迦牟尼;感激虔誠學佛、終身茹素、嚴格僧侶持全素戒律、推動食素發展的皇帝的同時,讓我們再來重溫釋迦牟尼佛的這條佛典:
  《楞伽經》:大慧,凡殺生者,多為人食,人若不食,亦無殺事,是故食肉與殺生同罪。
●揭開訛傳千年的三淨肉真相 @ 普陀拉虹光世界 :: 痞客邦 :: https://bit.ly/2Z8cpI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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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徒為什麼要吃三淨肉?
佛教徒為什麼要吃三淨肉?--台灣學佛網 https://bit.ly/3e7SgWR
  這是對於一般學佛弟子,一時無法馬上改過吃素的人,個人的立場有種種不便,給予他們一種權宜方便之法,令他們逐漸對佛法的道理有所了解,而後再改除吃三淨肉的觀念,因而理念吃素之道。三種肉不得吃。限制在三種情況之下,這三種肉不得吃。
  第一不自殺:不是自己親自動手所殺,若殺所得之肉不可食,若食則犯規,得罪無量。
  第二不教他殺:自己想吃肉,知道自己不能親自殺,而教別人殺來給我吃,這也是犯規,得無量罪。
  第三不聞殺:沒有自己親自殺,也沒有教他人殺來給我吃,但聽到隔壁有殺雞,雞叫之聲,此肉亦不得食,食肉則犯規,得無量罪。
  還有一種叫做為我殺,何謂為我殺?譬如我到朋友家,朋友很好客,特意買活雞或自家所養的雞來殺,這雞本來不該死,因為我來的原因,這雞為我而殺,為我而死,這叫做為我殺,此肉亦不得食,食肉則犯規,得無量罪。
  吃三淨肉的意思就是這種情況而定,除了這三淨肉之外,去買現成的肉或吃便餐之肉,即不構成規范之內。
  三淨肉,具備三種條件,第一、眼不見殺:我眼不見它被殺時的情景;二、耳不聞殺:我耳不聽見它被殺時哀叫的聲音;三、不為己所殺:它之死,不疑是為我而殺者。
  舉例而言,如果到市場正好看到攤販在殺雞、殺魚,或者販賣的人告訴你這是現宰的鮮肉,這就不符合上述條件;既然知道不是三淨肉,就不該去買。又如,到親戚朋友家裡作客時,他們特地殺雞宰鴨來款待,此即讓眾生為了自己而被殺,這便不是三淨肉。
  素食運動是梁武帝提倡的,這個年代比較晚。梁武帝讀《楞伽經》,佛在經上說菩薩慈悲,不忍心吃眾生肉,梁武帝讀到這個經文很受感動,於是自己就斷除肉食。他是佛門的大護法,他提倡素食,所以我們佛家出家的二眾弟子立刻就響應。所以今天諸位要知道,全世界的佛教只有中國佛教吃素,到其他國家看到佛教不吃素,不要覺得奇怪。我們常常去旅游看到的時候,我們覺得他很奇怪,他看到我們也很奇怪,所以要知道歷史的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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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淨肉(一)                       
    常有人問我:「你是佛教徒,為何不吃素?」我則回答:「不殺生不等於吃素,吃素也不等於不殺生;吃素的人不一定慈悲,慈悲的人也不一定吃素。佛陀教導他的學生可以吃『三淨肉』,並且規定不得飲酒,但從未教他的學生吃素!」
    本文並非鼓吹葷食,只是要告訴大家吃素與否乃純屬個人行為,無所謂好壞,但與佛教的修行無關,亦與慈悲無關。因為,如果吃素就是修行,那麼一切草食性動物,例如牛、羊、馬、兔等等,應全部都早已成佛作祖。望諸君能慎思明辨!善思!善思!
選譯自北傳《四分律》第四十二卷
喬正一譯於西元2010(佛曆2554)年2月3日
佛陀說:『
有三種肉稱作不淨肉,這三種不淨肉,我在此鄭重告知大家,不能吃。
第一種情形:若看見這肉類是專為我或因我而殺,這種肉類就不應吃。
第二種情形:若從可以相信的人那裡得悉這肉類是專為我或因我而殺,也不能吃。
第三種情形:若到某人家中作客,此人家中畜有頭、有皮、有毛、有腳、有血的動物,該名主人能作十惡業,常常殺生,為了款待我而殺害動物。
以上三種情形,就稱作不清淨肉,你們都不應吃。
反之,有三種淨肉,可以吃。
若非看見、未聽說、也不懷疑是為己所殺,就可以吃。
還有到人家家中作客,不見此人家中有頭、腳、皮、毛、血的動物,且主人也不是那種喜歡殺生的人,就可以吃主人所款待的肉類。』
《四分律》第四十二卷中規定:
『有如此三事因緣不淨肉。我說不應食。若見為我故殺。若從可信人邊聞為我故殺。若見家中有頭有皮有毛。若見有腳血。又復此人能作十惡業常是殺者。能為我故殺。如是三種因緣不清淨肉不應食。有三種淨肉應食。若不故見不故聞不故疑應食。若不見為我故殺。不聞為我故殺。若不見家中有頭腳皮毛血。又彼人非是殺者。』
三淨肉 https://bit.ly/2CbCDR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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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淨肉
  剛開始學佛的人,還沒有吃素的習慣時,可以先吃三淨肉;如若對佛法有了更深入的體悟,就知道三淨肉是慈悲開立的前方便。
  三淨肉,具備三種條件,第一、眼不見殺,第二、耳不聞殺,第三、不為己所殺。
  一、眼不見殺:我眼不見牠被殺時的情景;
  二、耳不聞殺:我耳不聽見牠被殺時哀叫的聲音;
  三、不為己所殺:牠之死,不疑是為我而殺者。
  《五分律》說明,「有三種肉不得食:若見、若聞、若疑。見者,自見為己殺;聞者,從可信人聞為己殺;疑者,疑為己殺。若不見、不聞、不疑,是為淨肉。」
  《十誦律》三十七曰:「我聽噉三種淨肉。何等三?不見不聞不疑。不見者,不自眼見為我故殺是畜生。不聞者,不從可信人聞為汝故殺是畜生。不疑者,此中有屠兒,此人慈心不能奪畜生命。」
  舉例而言,如果到市場正好看到攤販在殺雞、殺魚,或者販賣的人告訴你這是現宰的鮮肉,這就不符合上述條件;既然知道不是三淨肉,就不該去買。又如,到親戚朋友家裡作客時,他們特地殺雞宰鴨來款待,此即讓眾生為了自己而被殺,這便不是三淨肉。
  小乘戒中,此為不禁比丘之食。然楞伽、楞嚴、梵網、涅槃等諸大乘經一切禁之。
《涅槃經》四曰:「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云何如來不聽食肉?善男子!夫食肉者斷大悲種。迦葉又言:如來何故先聽比丘食三種淨肉?迦葉!是三種淨肉隨事漸制。」
  解釋《楞伽經》的大智者加納班匝對此問題有說明道:「釋迦牟尼佛從初轉四諦法輪開始,一直到為持明者轉密宗法輪之間,其間所宣說的別解脫戒、大乘菩薩戒以及密乘戒律,其境界就像階梯一樣次第上升。為不失毀上法,大乘戒律全面遮止了聲聞乘戒條中曾經開許過的食用三淨肉等規定。雖說個別經典中未曾遮止食用十種自然死亡之眾生血肉,但此類開許僅限於方便攝受羅 ? 等兇惡眾生之用,或為直接、間接利益眾生而已。嚴格說來,何時何地都應禁絕食用一切眾生血肉。」
  淨空法師曾提到:
  「佛法講得究竟,不食眾生肉。佛教大家吃三淨肉是不得已,為什麼?
  佛當年在世他們生活方式是托缽,佛法常講的「慈悲為本,方便為門」,決不要叫信徒添麻煩,他們吃什麼就供養什麼,決定沒有分別、沒有執著,這才吃三淨肉。佛教傳到中國來之後,托缽的制度在中國就不能流行,接受信徒的供養。初期佛法傳到中國,印度一些高僧大德是由國家供養,以後時間久了,國王大臣、普通百姓都知道供養三寶,可是在早期還是吃三淨肉。
  素食運動是梁武帝提倡的,這個年代比較晚。梁武帝讀《楞伽經》,佛在經上說菩薩慈悲,不忍心吃眾生肉,梁武帝讀到這個經文很受感動,於是自己就斷除肉食。他是佛門的大護法,他提倡素食,所以我們佛家出家的二眾弟子立刻就響應。所以今天諸位要知道,全世界的佛教只有中國佛教吃素,到其他國家看到佛教不吃素,不要覺得奇怪。我們常常去旅遊看到的時候,我們覺得他很奇怪,他看到我們也很奇怪,所以要知道歷史的淵源。
  素食決定有好處,為什麼?真的「永離殺生」。那些屠戶為什麼殺害眾生來賣肉?因為有人吃。如果這個世間都沒有人吃眾生肉,這個行業就沒有了。由此可知,縱然吃三淨肉,心不清淨,業不清淨。想想看那些屠戶天天殺生,你是吃肉的,你是他的顧客,你也有一份責任,推卸不掉的,所以要了解素食決定有好處。
  你對於一切眾生殺害的念頭沒有了,眾生看到你像朋友一樣,知道你不會害牠,你還能夠愛護牠,還能幫助牠,牠會親近你。這種情形,我們常常在外面旅遊就能看得很清楚。
  在中國,這些鳥獸看到人都嚇走了,為什麼?大概我們的心不善,常常有殺害眾生的心。殺害眾生心就是一般講殺氣,中國人殺氣很重,這些畜生一看到的時候趕快跑,逃命!外國人,你看看山野裡面、公園裡面,許多野生動物,你餵牠東西吃,一招手牠就來了,牠不怕人。為什麼?沒有人去傷害牠,只有人去幫助牠,沒有人去傷害牠。
  有一年我們住在舊金山這個地區,住在CUPERTINO,附近門口有個公園,我們每天都在公園散步,這裡面有野生的野鴨、鴿子都很多,全都是野生的,我們常常去餵牠。有一次有一隻鴿子走路非常不方便,我們仔細觀察,牠的腳被人用繩子綁起來,綁了很多圈。我們仔細觀察牠,到第二天再去餵牠,牠又來了,我們招牠,牠走近,把牠腿上的帶子鬆開,除得乾乾淨淨,牠懂得了。到第二天牠又引來兩三隻,都是這樣綁著,牠來找我們幫助牠。所以牠懂得,牠有靈性,牠知道我們會幫助牠,牠自己沒辦法,不知道是什麼人把牠拴著很細的線,綁得很緊,皮膚都受傷。這是布施無畏,只要我們永遠斷除肉食,決沒有傷害眾生的意念,我們身上的殺氣就完全沒有了。殺氣沒有了,殺氣就轉變成慈光,慈悲的光明,小動物看到歡喜接近你。這是第一條,這個功德在佛法裡面就不可思議,果報是得健康長壽,無畏布施得長壽的果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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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三淨肉,三淨肉是什麼意思?
這是對於一般學佛弟子,一時無法馬上改過吃素的人,個人的立場有種種不便,給予他們一種權宜方便之法,令他們逐漸對佛法的道理所有瞭解,而後再改除吃三淨肉的觀念,因而理念吃素食之道。
何謂三淨肉?就是限制在三種情況之下,這三種肉不得吃。
第一不自殺:不是自己親自動手所殺,若殺所得之肉不可食,若食則犯規,得罪無量。
第二不教他殺:自己想吃肉,知道自己不能親自殺,而教別人殺來給我吃,這也是犯規,得無量罪。
第三不聞殺:沒有自己親自殺,也沒有教他人殺來給我吃,但聽到隔壁有殺雞,雞叫之聲,此肉亦不得食,食肉則犯規,得無量罪。
還有一種叫做為我殺,何謂為我殺?譬如我到朋友家,朋友很好客,特意買活雞或自家所養的雞來殺,這雞本來不該死,因為我來的原因,這雞為我而殺,為我而死,這叫做為我殺,此肉亦不得食,食肉則犯規,得無量罪。
吃三淨肉的意思就是這種情況而定,除了這三淨肉之外,去買現成的肉或吃便餐之肉,即不構成規範之內。


三淨肉、五淨肉之內容─前面三個是相同的:
第一個不見殺,你眼睛不能看到這個眾生被殺,只要你看到,這個肉你就不能吃了。
第二個不聞殺,你不能聽聞到它被殺的聲音。
第三個不為我殺,這個眾生不是因為我,它才被殺;它本來就被殺死,不為我殺。
第四個是自然死亡。
第五個是鳥獸的殘食,鳥獸吃剩的。
佛經里沒有所謂的「三凈肉」,不為食眾生肉找藉口
何為「三凈肉」,三凈肉即三種清凈的肉:
一、不見,我眼不見它被殺時的情景;
二、不聞,我耳不聽它被殺時哀叫的聲音;
三、不疑,它之死不疑是為我而殺者。
那麼佛教到底提不提倡吃三凈肉呢?佛教的創始人釋迦牟尼是始終格守著嚴格的「凈素」戒律,並在許多經典中教導僧侶為何要食素的理由:
《楞嚴經》:「食肉之人,死墮惡道,受無量苦。」
《顯識經》:一切卵(蛋類)不可食。
《梵網經菩薩戒本》:「若佛子,故食肉,一切肉不得食。食肉者,斷大慈悲性種子,一切眾生見而捨去,是故一切菩薩,不得食一切眾生肉,食肉得無量罪。若故食者,犯輕垢罪。」
釋迦牟尼佛不但教導僧侶不能吃眾生肉,還告訴僧侶:真正清凈的修行人,走路都不忍踩到路邊的小草……更何況取眾生肉來吃呢?
《楞嚴經》:「清凈比丘及諸菩薩,於歧路行,不蹋生草,況以手拔。云何大悲,取諸眾生血肉充食。若諸比丘,不服東方絲綿絹帛,及是此土靴履裘毳,奶酪醍醐。如是比丘,於世真脫,酬還宿債,不游三界。何以故?服其身分,皆為彼緣。如人食其地中百穀,足不離地。必使身心,於諸眾生若身身分,身心二塗,不服不食,我說是人真解脫者。如我此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從上可以看出、釋迦牟尼佛與其僧侶們是真正的持凈素者!
可現在卻有許多人說:「原始佛教並沒有規定僧人吃素,而是隨緣隨化,因此律儀中並沒有禁止食魚肉的戒條,佛教創始人釋迦牟尼及其弟子在沿門托缽時,常常是遇葷食葷,遇素食素,並無什麼禁忌,佛托缽時是吃方便素,施主如果布施肉他就吃肉……」
這些都是看經典不夠或是不懂經義者也!事實是在當時以托缽為生艱難的條件下釋迦摩尼佛還告誡徒弟們,托缽時粘有葷腥的菜都要用水洗過才可以吃。
《涅槃經》:迦葉問佛:「乞食時,得雜食肉,云何得食,應清凈法?」佛言:「當以水洗,令與肉別,然後乃食。」
已開大悟,成就大智慧、大力量的釋迦牟尼佛,早在2500前就預見到末法時代會有許多自稱佛教徒的人,卻在吃肉!會有許多人聲稱吃肉也可以開悟,行菩薩道。
他告知阿難:凡是教人吃肉的,都是魔說。這些人都是鬼神派來的!並告知當時因砂石之地草木不生,他才用神通化肉給徒弟吃,那只是沒有生命的「五凈」假名「肉」而已!
《楞嚴經》:「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鬼神,熾盛世間,自言食肉得菩提路。阿難。我令比丘食五凈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無命根。汝婆羅門,地多蒸濕,加以砂石,草菜不生。我以大悲神力所加,因大慈悲假名為肉,汝得其味。奈何如來滅度之後,食眾生肉,名為釋子。汝等當知。是食肉人,縱得心開似三摩地,皆大羅剎,報終必沈生死苦海,非佛弟子。如是之人,相殺相吞,相食未已,云何是人得出三界。」
原文網址:https://kknews.cc/culture/9xzn6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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