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巴嫩移民船敘利亞近海翻覆 至少71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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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艘載有約100人以上的船於敘利亞附近翻覆,至少有71人溺水身亡。圖為示意圖,非事發船隻。(美聯社)
2022/09/23 23:2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一艘從黎巴嫩出發的移民船,於週四下午在敘利亞的港口城市塔爾圖斯(Tartous)附近翻覆,至少有71人溺水身亡。
根據美聯社及《瑞士法語廣播電視(RTS)》報導,敘利亞衛生部表示至少有71人在事件中喪生,20名倖存者正在沿海城市塔爾圖斯的醫院接受治療。船上的移民大多為黎巴嫩、敘利亞和巴勒斯坦人,有些人則沒有身分證明文件。
敘利亞官方部門雖沒有提供更多細節,但一些倖存者透露,這艘船於週二從黎巴嫩北部的敏耶(Miniyeh)地區啟航,目的地為歐洲。乘客有150多人,這表示還有大約60位移民仍然處於失蹤狀態。
敘利亞救援隊的負責人補充,救援隊已前往船難的案發現場搜救,試圖尋找更多潛在生還者。然而,由於週四晚上海況不佳,搜索任務不得不中斷。不過,駐守於沿海區域的前哨隊將持續觀測情勢。
過去的幾個月裡,成千上萬的黎巴嫩人、敘利亞人和巴勒斯坦人乘船離開黎巴嫩,前往歐洲尋求更好的工作機會。在今年4月曾發生過移民船難,一艘打算到義大利的非法移民船遭到黎巴嫩海軍追趕,途中不幸沉沒。該事件造成數十人死亡,並在黎巴內國內引來輿論譴責。根據聯合國的統計資料,自從2020年以來,已經有至少38艘非法船隻,超過1500人試圖逃離黎巴嫩。黎巴嫩移民船敘利亞近海翻覆 至少71死 - 國際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StFYg4
全球大移動!17世紀東印度公司帶來的移民們
圖片來源:Wikipedia
東印度公司開展貿易事業的17至18世紀期間,亞洲有許多人離開自己的出身地,橫渡海洋進行遠距離的移動,到新的土地上生活。這些移居者有各種不同的類型,譬如:追求商業利益的貿易商人、在移居地握有政治權力者、參與經營礦山等事業者、在都市從事商工業活動者、靠武勇當上傭兵者、在農場或礦山的勞工,以及侍奉於宮廷的詩人和文人等等。
如果把歐亞大陸視為一個整體的區域來看,擁有優異的航海技術、對貿易活動抱持著高度關心的歐洲人,搭乘東印度公司船隻前往亞洲,這種行為也可以視為歐亞大陸上活躍人員移動交流的一種型態、甚至是變異。人員的移動進一步引發新的移動,為歐亞各地的社會創造出新的局勢。
「華人的世紀」
首先是華人的移民,早在15世紀左右,東南亞各地的港城就已經有許多華商往來,之後隨著時代的變遷,華商前往東南亞的人數或有增減,不過基本上從中國前往東南亞的商人活動,直到18世紀為止都沒有太大的變化。
然而,17世紀以後出現兩個新的現象:一是除了華商的活動以外,還出現了由移民組成的政治勢力;二是來自中國南部各地的華人勞工,開始移居到台灣和東南亞。18世紀在東南亞史的脈絡中被稱為「華人的世紀」,因為在這100年間,華人在東南亞的政治、經濟領域相當活躍。
從中國南方新來到東南亞的華人與當地政權聯手合作,企圖發展出有利於自身貿易活動的局勢。在這樣的合作關係之中,也出現了在當地握有政治權力的權勢者。比如出身廣東的莫氏,在暹羅灣東岸的河仙市社建立了莫氏政權;來自福建的吳氏,則在馬來半島的港城宋卡府(Songkhla)建立了吳氏政權。雖然兩者都被當地政權授予總督之職,但實際上卻是掌控貿易港的獨立政治勢力。
不光是華人,這個時期的東南亞和南亞,也常常可以看到外國商人與當地政權合作、在中央或地方擔任要職的例子。其中最為人所知的,應該就屬17世紀後半阿育陀耶王朝拿籟王(King Narai the Great)宮廷裡的伊朗人和法國人,以及阿育陀耶王朝國政的最高負責人――來自希臘的華爾康(Constantine Phaulkon)了。當時東南亞或南亞對民族的概念幾乎沒有「內」、「外」之分,至少在政權階級是如此。這個時期的東南亞或南亞,與開始明確區分外國人與日本人的日本,形成了強烈的對比。
華人從17世紀前半開始移居台灣,並且在台灣島上展開前所未有的稻米耕作。而在1680年代中期,福建、廣東沿海地區的人,也開始前往東南亞進行貿易,展開海外移民活動。當時在馬來半島、加里曼丹島、廖內群島(Kepulauan Riau)等地,盛行胡椒、阿仙藥(gambir)等商品作物的種植,以及金礦、錫礦開採,因此貿易船、移民運送船將大量的華人勞工運來此地。而早已在當地與政治勢力擁有穩固合作關係的富裕華商,也經常扮演當地與移民勞工出身地之間的仲介角色。在這樣的發展背景下,東南亞各地形成了以成年男性為主的華人社會,這些成年華人男性利用運來所需物資的中國船,建構出新的貿易網絡。
除此之外,當時也能看到歐洲人與華人之間的合作關係。比方說,荷蘭東印度公司於1662年失去台灣的商館之後,便不再派遣商船前往中國,而是開始向前往巴達維亞的中國船購買中國商品。1690年到1740年為止的50年間,是中國船在巴達維亞的貿易最繁盛的時期。這段期間,中國船不止買賣中國商品,同時也把許多移民送往巴達維亞。
早在1620年代,巴達維亞城的建設剛完成後不久,華商、工匠以及勞工就開始移居此地。1680年的移居人數達到約3,000人。此時城鎮附近,開始出現許多種植商品作物甘蔗,並生產砂糖的農場,這些農場有不少都由華人經營,並且由華工支撐其營運。砂糖雖然是荷蘭東印度公司運往日本和西亞的重要商品,其生產卻與華人移民密切相關。據說1740年發生於巴達維亞的華人屠殺事件中,遭到殺害的華人多達一萬名。荷蘭東印度公司在亞洲海域的活動,促使了新一批華人移民移居爪哇島。
伊朗、印度的移民
至於西方,來自伊朗高原的伊朗人也開始前往印度次大陸各地,而且有不少政治家在當地的宮廷受到重用,譬如存在於16世紀到17世紀間德干高原的阿迪勒沙(Adil Shah)王朝與庫特朴沙(Qutb Shah)王朝,以及在北印度成立之後,勢力逐漸往南方擴張的蒙兀兒帝國。這是因為在蒙兀兒帝國和印度的穆斯林政權宮廷裡,波斯語和波斯式的禮儀與教養受到重視。雖然人數比例依時期不同而有所差異,不過整體而言,蒙兀兒帝國的宮廷裡約有25%至30%的官吏,是來自伊朗高原的移民及其子孫,其中還有許多知名的詩人和文人。
許多伊朗人不僅參與政治,同時也以企業家或商人的身分從事相關活動。比如米爾.姆罕滿朵.薩德.阿爾迪斯達尼(Mir Muhammad Sa'id Aldistani)。他來自伊斯法罕近郊,在17世紀前期受雇於馬商,前往庫特朴沙王朝,後來在印度東南海岸默蘇利珀德姆(Mausulipatnam)成為地方首長,並且因從事貿易活動與經營鑽石礦山而獲得龐大的利益,最後成為王朝的宰相(Mir Jumla)。米爾雖然在不久之後,因為遭到新國王的疏遠而轉往北方的蒙兀兒帝國發展,不過在蒙兀兒宮廷也擁有極大的影響力。
伊朗人同時也前往泰國的阿育陀耶王朝發展,並且在當地形成有力的外國人社群。他們當中也有人在當時的阿育陀耶王朝的宮廷裡,扮演了重要的政治角色。阿育陀耶王朝中伊朗人的國際商業活動,在17世紀後半最為繁盛,有力的伊朗商人所擁有的商船,也時常前往日本長崎進行貿易。因此,長崎也在1672年,設立了專門負責擔任波斯語翻譯的摩爾通事一職,以備阿育陀耶王朝商船來航之需。
另一方面,也有許多來自印度各地的人移居到新的土地。印度西北部古吉拉特邦和旁遮普地方的人在伊朗高原設據點,前往薩法維帝國販賣棉織品、靛藍等商品,此外也有不少人從事金融業或是外幣兌換業。到了17世紀後半,約有超過一萬名來自印度的人,居住在薩法維帝國的首都伊斯法罕。至於面向波斯灣,曾經是印度貿易窗口的阿巴斯港,據說也約有1/3的居民來自印度各地。人們在伊朗高原與印度次大陸之間的頻繁往來,至少持續到經濟活動繁盛的18世紀前半。
亞美尼亞商人與英國東印度公司
現在沒有什麼貿易活動和亞美尼亞人無關。亞美尼亞人不只前往歐洲,甚至遠赴亞洲各地,如印度、東京灣、爪哇、菲律賓等,他們幾乎到過除了中國和日本以外的所有東方地區。(塔維涅〔Tavernier〕,1676年)
亞美尼亞人是世界上最有能力的商人。(尚.夏丹〔Jean Chardin〕,1692年)
這兩名法國旅行者所著作的遊記,是西北歐在17到18世紀時取得東方資訊的主要來源,就如同他們不約而同在遊記中描述的內容一樣,亞美尼亞商人一邊與歐洲人合作,一邊擴展自身的貿易活動。
亞美尼亞商人原本以高加索地區的阿拉斯河流域為根據地,從面向地中海的鄂圖曼帝國領地伊斯坦堡、伊茲密爾、阿勒坡等港口城市,往義大利的威尼斯、利佛諾發展。他們早在1560年代,就分別於東方的北印度阿格拉,與西方的荷蘭阿姆斯特丹擁有據點,在當地從事絲織品、寶石、工藝品等商品的國際貿易活動。
17世紀初,薩法維帝國的阿巴斯一世,強制把阿拉斯河流域有力的亞美尼亞商人們遷移到新建設的首都伊斯法罕郊外,並且給予許多特權使其從事波斯特產的絲織品貿易。這些亞美尼亞商人們居住的地方名為新焦勒法,這個名稱源自於他們原本居住的高加索城鎮――焦勒法(Jolfā)。貿易網絡廣及歐亞東西兩端的亞美尼亞商人改以新焦勒法為據點之後,貿易活動變得更加活絡。17世紀亞美尼亞商人以國際貿易與金融業者之姿大放異彩。他們行商時所造訪的地點,甚至遠及位於歐亞內陸的加德滿都與拉薩等地。
亞美尼亞商人最初在亞洲海域從事貿易活動時,與歐洲各國的東印度公司相互競爭。但他們後來逐漸強化與英國東印度公司之間的合作關係,居住在倫敦的亞美尼亞人社群代表甚至在1688年與東印度公司訂立協定。當時為雙方牽線,積極促成協定的是尚.夏丹。他是法國的胡格諾教徒(Huguenot,新教徒,喀爾文〔Protestant Calvin〕教派),曾兩次前往波斯及印度從事商業之旅,返國後在倫敦居住,並且從事東方貿易。尚.夏丹不僅是一名旅行遊記的作者,同時也是珠寶商,與亞美尼亞商人之間有著密切的關係。
根據協定,亞美尼亞商人在歐洲各地區之間運送商品時,只能使用英國東印度公司的船隻,但英國東印度公司允許他們在其亞洲海域的所有據點(當時的據點具體而言是馬德拉斯與孟買)居住並從事貿易,同時也建設亞美尼亞的教堂並准許他們舉行信仰儀式。自此之後,亞美尼亞商人的貿易活動就與英國東印度公司緊密相連。爾後當英國東印度公司和英國的勢力拓展到廣州、貝南、新加坡、香港等地時,也能看見亞美尼亞商人的身影。
王權與國際商業
華人、伊朗裔、印度裔、亞美尼亞裔的人,就如同上述,在亞洲海域的各個地區擴大活動。他們雖然因為出身地或血緣關係聚集在一起,但卻沒有形成一個團結的整體,也不具備像中國「國民」、伊朗「國民」、印度「國民」、亞美尼亞「國民」這種近代意義上的強烈連帶意識。雖然有人認為,亞美尼亞人逐漸朝著這個方向發展,但也沒有出現像歐洲東印度公司那樣強大而穩固的團結公司組織。他們透過個人、家人,以及整個家族的努力,在新的土地上紮根、開展新事業、取得生活所需的糧食,維持生計。
如同前面所提到的,當時印度洋海域的王權與政治權力,都積極接受來自領地外的外來者,並且無論在政治上還是經濟上,都給這些外來者許多機會。從經濟層面來看,只要能把豐富的商品運來領地,帶給王朝宮廷富裕的經濟,無論從事貿易活動的主體是誰、出身何地,都不是太大的問題。這或許也可稱為一種自由貿易。這是與「貿易管制」截然不同的概念。
所謂的「貿易管制」就是區隔「內」、「外」的對外政策,譬如歐洲各國的王權允許本國單一商社獨占東印度貿易,或是日本德川政權禁止本國商人出海,並限制外國商人的貿易量。王權與政治權力在面對國際商業活動時,所採取的這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對於日後世界史發展的思考可說是相當耐人尋味。
雖然現階段的研究可以指出,在亞洲海域上存在著對海上貿易活動抱持這兩種迥異態度的王權,但卻很難說明為什麼會產生這樣的差異。總而言之筆者要再一次強調,歐洲的東印度公司把勢力拓展到從東南亞到西亞這片廣闊地區時,沒有遭受到過多的抵抗,其貿易事業之所以能夠成功地開展,與此地區王權開放而且同意「自由貿易」的態度有極大的關係。
還有一點要再重申的是,至少到18世紀中葉為止,看待歐洲東印度公司在亞洲海域的活動時,都不應該陷入歐洲人與亞洲人分屬兩個陣營,彼此互相敵對的二元對立框架中。從華人與亞美尼亞裔人的例子也能夠清楚看見,歐洲各國東印度公司的活動,與亞洲海域人員大範圍的移動密切相關,並且在互相合作與幫助之下展開。這樣的貿易活動並非歐洲人單方面地「壓榨」亞洲人,反之對亞洲人而言,所謂的「外國人」也不是只有歐洲人。歐洲人只不過是投身於各式各樣的人在相互競逐中從事國際貿易的亞洲海域,並且盡其所能地在其中獲取自身最大的利益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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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者:林詠純
出版:八旗文化
出版時間:20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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