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縣一人在中國?戳破中共詭計!
2024/04/15 09:49◎陳啟濃
立法院重大議案表決,國民黨籍立委盧縣一雖然人在中國,卻出現他參加表決的票數,顯然有人「代勞」。縱使錯不在他,選民也該提出抗議,重大議事表決,人竟然在中國。尤其是他原住民立委的身分,一天到晚往中國跑?不僅不務正業,更是心甘情願成為中共統戰台灣的民族主義樣板?
立法院會(12)日上演年改復議案表決大戰,國民黨立委盧縣一(右)缺席,卻在討論事項第一案投票時參與表決,掀起「代投」爭議。(資料照)
照歷史傳統與土地主權,台灣的原住民最應該對中共的所謂「統一台灣」提出嚴正抗議,而且也是最有資格,宣示自己的族群一直以來都沒有受到來自中國外族政治主權上的佔有。
清帝國派施琅佔領台灣,雖然西部有設官署,管轄範圍也有限。至於其餘廣大的原住民山林部落,清政府更是主動宣示,這些是他們無權且無力治理得到的地區。所以即使清帝國統治臺灣一百多年期間,台灣原住民部落都是處於自治的政治體制。也就是說擁有土地權,政治上的部落治理,以及擁有自己的防衛武力。
盧縣一跟其他國民黨甚至親國民黨的原住民籍民意代表都自我背棄祖先的光榮傳統,不知守護先祖擁有土地與政治的權利,反倒主動一窩蜂趕赴中國,跟全世界最專制的政權俯首稱臣。中共統戰台灣,打的主意就是要優先赤化台灣原住民,首要之務要從政治人物著手。
所以原住民是最有資格談捍衛台灣主權,最有資格捍衛台灣主權的原住民都棄守了,都搶在前頭認中國為祖國,口口聲聲同胞情感民族大義。最早在台灣生活的原住民都接受統一了,其他的台灣人還有什麼條件要捍衛台灣呢?我們就會中了中共的統戰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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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律師倫理+公益律師竟要女陪睡抵律師費/泰雅族婦女「陪睡說


涉洩偵查秘密給詐騙集團 3律師收押禁見
鄭鴻威接受詐團委任,替詐團車手辯護,鄭另牽線學弟妹,引薦給詐團替車手辯護,事後爆出案外案,律師們涉洩漏偵查秘密給詐騙集團。(資料照)
涉洩偵查秘密給詐騙集團 3律師收押禁見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OurtZA
2024/02/03 05:47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鄭鴻威、楊雅涵、李明潔等6名律師,經由鄭鴻威牽線,分別擔任詐騙集團車手的辯護律師,涉嫌趁陪同車手接受檢警偵訊,以及利用律師身分向法院調閱檢察官聲押卷證的機會,將應保密的偵查內容傳訊息回報給詐團;台北地檢署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搜索約談,複訊後依加重詐欺、洗錢、洩密及組織犯罪,將鄭、楊、李等3人聲押禁見;台北地院漏夜開庭,今凌晨裁定3人均羈押禁見。
另外,檢方昨已諭令律師林聰豪45萬元、張作詮30萬元交保;律師朱一品因涉案事證仍不足獲請回。
檢調獲報,2023年8月至9月間,北檢偵辦數起詐團案件,鄭鴻威接受詐團委任,替詐團車手辯護,鄭另牽線學弟妹,引薦給詐團替車手辯護,事後爆出案外案,律師們涉洩漏偵查秘密給詐騙集團,檢調本月1日兵分12路赴台北、台中、桃園及台南等地搜索,訊後聲押禁見3律師獲准,擴大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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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律師倫理+公益律師竟要女陪睡抵律師費/泰雅族婦女「陪睡說


律師呂秋遠2015年分別接受一對夫妻委託打官司,不過這兩起案件的當事人立場和主張有利害衝突,呂沒得到夫妻兩人書面同意,就在一個月內,先後接受二人委任,違反律師倫理,日前遭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記申誡
違反律師倫理遭懲 知名律師呂秋遠被記申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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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4 19:4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知名律師呂秋遠2015年分別接受一對夫妻委託打官司,不過這兩起案件的當事人立場和主張有利害衝突,呂沒得到夫妻兩人書面同意,就在一個月內,先後接受二人委任,違反律師倫理,日前遭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記申誡。
 律師呂秋遠因違反律師倫理,遭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記申誡。(資料照)
律師呂秋遠因違反律師倫理,遭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記申誡。(資料照)
綜合報導指出,呂秋遠在2015年5月接受一名丈夫(A男)委任,擔任他控告妻子(B女)妨害家庭案的律師。呂基於A男的利益,在該訴訟中主張小王(C男)與B女有通、相姦事實。不過呂秋遠又在同年6月4日接受B女的委任,這次是擔任小王妻子(D女)告B女民事求償案的律師,在該案中,呂則辯稱是C男性侵B女,這讓兩件案件成立不同事實的正反面主張,而且兩件訴訟有利害衝突實質關聯。
台北律師公會認為,依照律師倫理規範,律師在接受委任時應避免損害委託人和其他委託人的利益,不只是建立律師和當事人的信賴關係,也是律師的忠誠義務。呂秋遠若先接受A男委任,後續又接受其妻子B女的委任,應該要告知夫妻兩人、並取得他們的書面同意書。不過呂秋遠卻違反規定,不只沒盡忠誠義務,也破壞了當事人對他的信賴,律師懲戒委員會因此記了呂秋遠申誡。


 公益律師竟要女陪睡抵律師費 懲處結果出爐 | 即時新聞 | 20170718 | 蘋果日報 - https://goo.gl/ifVv29

違反律師倫理+公益律師竟要女陪睡抵律師費/泰雅族婦女「陪睡說違反律師倫理+公益律師竟要女陪睡抵律師費/泰雅族婦女「陪睡說  

公益律師竟要女陪睡抵律師費 懲處結果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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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檢察官的「公益律師」邵勇維,2015年受託為卓姓女子打官司期間,因卓女沒錢付律師費,竟和卓女約定嘿咻抵償,事後2人鬧翻,邵男向妻坦承與卓女上床8次,導致卓女被依通姦罪判刑1年,雄檢則以邵男違反律師倫理,將他移送懲戒,但律師懲戒委員會認定只有3次嘿咻發生在邵男接受委任期間,決議僅對他申誡處分。邵勇維(40歲)本在高屏兩地擔任檢察官,4年前放棄司法官高薪,轉任佛教團體「正德慈善基金會」總執行長,免費接受民眾法律諮詢,博得公益律師美譽,後辭去佛堂職務,專心律師事務所業務。邵勇維被控2年前幫卓姓女子打官司,因卓女付不出律師費,竟讓卓女陪睡抵償,雙方於2個月內,在台中、高雄及台北等地發生8次性關係,邵男仍不過癮,還要求卓女替他「叫小姐」,在台中某汽車旅館花4千元嫖妓,事後雙方鬧翻,案情曝光,邵遭雄檢移送高律師公會調查。全案經律師懲戒委員會調查,認定邵勇維行為屬實,但其中5次是在解除委任後發生,免予懲處,僅對委任期間的3次處申誡。卓女曾爆料,2014年底與范姓男友因經營應召站遭法辦,為了讓遭收押的男友交保,找上邵勇維,雙方在2015年2月19日在台中碰面簽約,邵開價索8萬元律師費,她身上只有2萬元,希望能分期付款。豈料,邵男得知她經營應召站,透露對「叫小姐」感興趣,稱若2人交往就可以便宜打官司,還說「當檢察官的時候不能叫小姐,所以對這很好奇,想知道小姐如何服務客人。」卓女還爆料,與邵勇維交往後在台北、桃園、台中、高雄等地的旅館共發生8次性關係,邵還傳訊息給她稱「妳要我幫你寫答辯狀,順便晚上陪我睡覺嗎?」但邵男反駁,沒有受卓女委任打官司,當初是在法律諮詢案時認識卓女,禁不住卓女邀約才與她性交易8次,前後付給卓女2萬3千元。邵勇維還指出,後來想分手,但卓女不肯,就串通朋友以假自殺照片向他詐財,威脅爆料給媒體,他都不理會,卓女就先告他妨害名譽,另向各地律師公會及檢方檢舉他違反律師倫理規範,因此向太太坦承出軌。直到去年底,高雄地院依妨害家庭罪判卓女1年,卓女控告邵男妨害名譽則不起訴。卓女也反控,自己才是被害人,她從未跟邵勇維要過任何一毛錢,邵所有指控都是不實的,將再控邵男妨害她名譽。


巨匠心藝 15位大師傳統工藝之美
By 許文貞, www.chinatimes.com查看原始檔十二月 12日, 2016

剪黏師傅陳世仁12歲入行,17歲時做的龍至今在龍山寺還找得到。(文資局提供)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日前發表新書《一心一藝:巨匠的技與美‧6》,紀錄片導演弗耐.瓦旦現場展示泰雅族傳統服飾。(顏謙隆攝)
入行超過半世紀的剪黏師傅陳世仁,憑著一雙巧手為台灣120多座宮廟打造精緻的屋頂及門面,他的故事及手藝都收錄在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甫出版的《一心一藝:巨匠的技與美》第六輯中。

陳世仁投身泥塑50載

新書發表會上,只見陳世仁左手拿著碗片,右手拿著剪鉗仔,俐落的把碗片剪成想要的柿子造型。然後將麻絨絲摻入白灰加水調成水泥,用灰匙仔將水泥填在碗片邊緣和後方,碗片就變成了立體泥塑的一部分,「不難啦!其實只要動手去做,大概做個兩次就學會了。」

陳世仁今年65歲,12歲就入行,跟著祖父陳乞在台北艋舺龍山寺學做剪黏,17歲時做的龍,至今在龍山寺都還找得到。陳乞在剪黏業界赫赫有名,師承的這一派剪黏工藝,除了碗片剪黏和泥塑,也會做交趾陶。雖說原理不難,但要做得好,就有難度。陳世仁跟在祖父身邊學,練習久才敢慢慢把自己的作品擺出來,磨了6年,終於得到祖父肯定,18歲正式出師。

匠師生命歷程的故事

陳世仁表示,自己擅長花鳥剪黏,近年也主持新加坡古蹟雙林寺和台北市古蹟陳德星堂的修復,但現在的廟宇已經很少人用傳統的剪黏來製作了。就算用的是剪黏泥塑的技法,用的材料也是工廠壓製好的造型,跟以前必須徒手一片一片修剪很不一樣。

《一心一藝:巨匠的技與美》第六輯收錄包含土水修造、大木作、小木作、剪黏泥塑、排灣族傳統石板屋建造、泰雅族傳統織物復原技術、造王船等15位傳統工藝巨匠的故事。

尤瑪.達陸讓織布復活

違反律師倫理+公益律師竟要女陪睡抵律師費/泰雅族婦女「陪睡說

今年才由文化部授證為人間國寶藝師的泰雅族傳統織物專家尤瑪.達陸(Yuma·Taru),29歲開始研究泰雅的傳統織物。尤瑪.達陸的曾祖母是泰雅族野桐部落有名的織女,但泰雅織布卻在殖民和外來文化的衝擊下逐漸散失,直到尤瑪.達陸重回童年生活的大安部落向外婆和姨婆學習,以及逐步建立田野調查的文史資料,才逐漸找回過往的技藝。

尤瑪.達陸的先生、紀錄片導演弗耐.瓦旦(Baunay·Watan)表示,不同部落的泰雅織布會融合不同地區的周邊文化,有不一樣的特色。「以尤瑪.達陸家鄉的苗栗泰安鄉北勢群一帶的服飾為例,就因為跟當地平埔族的交流,以及偏冷的天氣,在衣服上會看到貝珠、銅鈴和能抵禦冷天的羊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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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泰雅族還是印地安? 原民歌手央視表演惹議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 http://goo.gl/fu4l8S

原民會公務員請假接待 議員要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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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4
〔記者張凱翔/台北報導〕原民會主委陳秀惠在爆出泰雅族婦女「陪睡說」後,引起各界抗議,六月二日李傅中武、李芳儒兩位原民議員率原民鄉親到市府抗議,原民會全體廿八位公務員竟請假到樓下「反擊」。議員質疑原民會有市府高層撐腰,要求政風處展開調查,政風處調查報告指出,原民會公務人員受長官指使,下樓「接待」鄉親,並有按規定事後請假,因此原民會工作人員沒有不恰當。對此,昨日民政委員會進行工作報告,議員痛批整篇報告「胡扯」,將陳秀惠、秘書長蘇麗瓊痛斥一頓後即散會,將工作報告杯葛至下週四執行。
台北市議會民政委員會痛批原民會主委陳秀惠、秘書處長蘇麗瓊半小時後散會,期間陳幾乎不發一語。(記者張凱翔攝)
台北市議會民政委員會痛批原民會主委陳秀惠、秘書處長蘇麗瓊半小時後散會,期間陳幾乎不發一語。(記者張凱翔攝)
國民黨籍議員陳彥伯指出,若公務員是接受長官指使進行「接待」,那就仍在工作狀態,何需請假?既然請假,為何整個原民會可以鬧空城?不論原民會怎麼解釋,都說不過去。
陳彥伯說,原民會連這些疑問都無法解答,「現在是浪費大家時間」;李芳儒補充說,原民會的做法是陷公務員於不義,聽命行事卻違反行政中立、而且請假規定也不及格,「說一個謊要用十個謊話來補,真的替公務員不值」,痛批陳秀惠不要為了保官位而犧牲公務員,議會要的只是真相。
原民會、秘書處被痛批半小時,陳秀惠幾乎不發一語,秘書長蘇麗瓊則說會秉公調查;葉林傳議員原本要求把調查案送監察院,議員顏聖冠打圓場說,不要毀了原民會公務員的生涯。最後委員會敲定市府重做一次政風調查,限市府十月廿一日給出結果,並當場解散工作報告會議,要求下週四民政部門質詢前,再補給議會報告。

這是泰雅族還是印地安? 原民歌手央視表演惹議

違反律師倫理+公益律師竟要女陪睡抵律師費/泰雅族婦女「陪睡說

原民歌手法愛在中國央視表演,被網友批根本打著泰雅族名號,但實際上根本是印第安人。(圖擷自「CCTV中文」臉書粉絲團)

2016-07-08  15:2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泰雅族歌手法愛到中國中央電視台的「星光大道」節目表演,日前影片上傳到央視的臉書粉絲團,不過表演雖然標榜是泰雅人的原生態民歌,可是服裝道具卻完全亂拼湊,根本不是泰雅族裝扮,網友看到都說這是印第安人吧。

央視的《CCTV中文》臉書粉絲團,6日上傳苗栗泰雅族原住民歌手法愛在「星光大道」節目上,演唱泰雅族原生態民歌的影片。影片介紹雖描述,「富有感染力的歌聲搭配民族特色樂器與衣飾,讓觀眾領略了泰雅族的祭祖習俗」,可是卻被網友認為,表驗根本看不到任何台灣原住民文化。

這段表演影片卻被台灣網友抓出一堆問題,首先表演歌曲並非是泰雅族,而是卑南族的歌曲,服裝道具更是離譜,法愛的褲子還是阿美男褲片與片裙,其他的服飾、樂器等,反而都充滿濃濃的美國原住民印第安人的味道。表演開場的文字介紹也表明,也直接指出「助演」的是「法愛的印第安朋友們」。

網友直接在影片上留言痛批,整段表演根本就是在亂搞、不三不四,還打著泰雅族的名號,根本荒謬。有人認為不管是表演者或是節目單位都該好好做功課,不該宣傳錯誤的文化;還有人說不要亂搞我們的文化,應該尊重與學習,如果不懂就不該裝懂;更有網友罵表演的法愛,丟臉丟到國外去了。

相關影片:https://www.facebook.com/CCTV.CH/videos/1463149840439237/

歧視原住民的國民黨立委

2016-06-22 06:00

違反律師倫理+公益律師竟要女陪睡抵律師費/泰雅族婦女「陪睡說

◎ 翁敏雪

日前中國國民黨提出要立「反族群歧視法」引起社會討論,該黨立委陳超明卻在質詢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時拿對方的名字開玩笑,表示:「這有出草的精神」、「我看你殺氣騰騰」。

違反律師倫理+公益律師竟要女陪睡抵律師費/泰雅族婦女「陪睡說國民黨立委陳超明。(資料照,記者林正堃攝)

城市之所以偉大,是因為能包容多元族群,並在有心人士的引導下做出適切的公共政策來調和及教育,以平等的心態,做出平等的事。相信這也才是反族群歧視法,希望針對時代的悲劇,彼此用理解、面對、寬諒來處理衝突的內在精神。 

而今國會議員在公共殿堂輕易拿原住民的名字加以取笑,除了態度輕忽不可取外,更顯現出說與做個別是一套,追求的是形式上的平等,而不是實質上的平等。不同語言的語詞有時發音相同,意義卻是天差地遠,不懂其代表的意義隨意加以解讀而訕笑,玩弄語言做出這樣的事,只顯現其根本不明白反族群歧視的真義。 

人群間可以對別人說三道四的人,源頭可能是對別人生命軌跡的毀斷,踏過一地鮮血才成就出自己的地位,更該重視這個議題。但是族群平權從來不是表面三言兩語說說就可成事那麼簡單,否則國外就不會有那麼多血跡斑斑的例子。公眾人物具有社會責任,國會議員的高度常能引領風潮,更該謹言慎行才是。 

(作者為大學講師,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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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陪同 原住民主委終於道歉了

2016-06-07

〔記者黃建豪/台北報導〕台北市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主委陳秀惠失言風波重創柯市府形象,為澆熄外界怒火,昨上午市長柯文哲陪同陳秀惠舉行記者會,三度鞠躬致歉。柯說,他這次出面陪同道歉,表示對此事件的重視,希望議會與市府雙方能以和為貴,把過去的錯誤做個終結。

  • 台北市原民會主委陳秀惠(右)昨由市長柯文哲(左)陪同召開記者會,為個人言行風波道歉。(記者簡榮豐攝)

    台北市原民會主委陳秀惠(右)昨由市長柯文哲(左)陪同召開記者會,為個人言行風波道歉。(記者簡榮豐攝)

  • 台北市原民會主委陳秀惠(右)昨由市長柯文哲(左)陪同召開記者會,為個人言行風波道歉。(記者簡榮豐攝)

    台北市原民會主委陳秀惠(右)昨由市長柯文哲(左)陪同召開記者會,為個人言行風波道歉。(記者簡榮豐攝)

陳秀惠還紅了眼眶 發言一度哽咽致歉

針對不當講述泰雅族已婚婦女「陪睡」制度,事後又錯誤引述資料辯解,以及五月十六日在議會質詢時用阿美族語對市議員李芳儒答非所問等失言狀況,陳秀惠在記者會上分別向泰雅族人與李芳儒鞠躬致歉,並表示已真心悔過,念致歉詞時還紅了眼眶,發言一度哽咽。

掉頭走、對罵、打筆仗 柯:都不必要

柯文哲說,市府的訴求是解決問題,而不是製造問題,但這屆市府官員素人太多,常在議會質詢時發生官員掉頭就走、對罵、甚至在臉書上打筆仗等情況,這些都是不必要的,因為議會與市府要互相合作,雙方應該以和為貴,把不必要的損傷降到最低。

在場的新竹尖石鄉鄉長雲天寶也說,陳秀惠的失言確實讓泰雅族人相當憤慨,但泰雅族只要一個人願意認錯,並表達出來,就能接受,且他認為社會要減少族群對立,才能讓台灣的和諧更向上提升。

2議員皆表示 接受陳道歉

李芳儒則表示,對於陳秀惠這次的公開道歉,他是可以接受的,因為陳已承認所犯的錯誤;至於柯文哲認為議會與市府要以和為貴的說法,他也表示尊重。市議員李傅中武也說,既然雲天寶已代表泰雅族人接受陳秀惠的道歉,他身為泰雅族人的一員,也願意尊重。

 違反律師倫理+公益律師竟要女陪睡抵律師費/泰雅族婦女「陪睡說

2016年05月31日11:51
(新增:陳秀惠說法)

國民黨北市議員李傅中武今召開記者會指控,去年8月北市原民會主委陳秀惠在「台北市原住民婦女種子人才培訓課程」的課堂上,公然誣衊泰雅族婦女(人妻)有陪睡的習俗,陳當時還說,台灣史記都有記載且是事實,她以前親自去部落做田野調查,如果抗議者不相信可以去部落問阿嬤級的長輩就知道。李傅中武表示,他事後去找原民文化工作者、耆老長輩求證,確定沒這回事,他痛批陳秀惠該為失言下台,因為他侮辱全國13萬的泛泰雅族(包括泰雅、賽德克、太魯閣族等)人

今有約10位原住民,包括北原山貓樂團的成員吳廷宏,均到場舉牌抗議陳秀惠,稱陳太傲慢、囂張、無知。市議員陳重文表示,陳秀惠是阿美族人,卻稱泰雅族有陪睡的習俗,陳秀惠不僅是失言,更不應該這樣搞族群歧視、撕裂族群,已經不適任當主委,希望市長柯文哲趕快讓陳秀惠下台。

身為泰雅族的吳廷宏表示,他為了研究音樂,從南到北的泰雅族部落都跑過,泰雅族不可能用自己的老婆來招待客人,泰雅族人招待客人的方式是用醃肉、酒、歌聲,但陳秀惠說她曾在花蓮問過一位婦人,做田野調查,該婦人說她有陪睡,但這可能也是個案,陳秀惠不可以認為所有泰雅人都是這樣。

李傅中武表示,去年8月21日曾經有開過協調會,找陳秀惠說明,當時陳秀惠有承認講過這樣的話,她當時說是過去在做田野調查時詢問到泰雅族婦女的,但那位婦女已經過世,也已經死無對證,李傅中武說,陳秀惠當時講要殺豬設宴道歉,但都沒有,他認為陳秀惠不僅該公開道歉,更要下台負責。

陳秀惠受訪時表示,這件事去年8月已經和議員說明,當時她在課堂介紹世界各國女性主義的派別,並連結到原住民的傳統性別文化框架上,過去泰雅族的「同裘制度」,雖然白話文翻譯是陪睡的意思,但絕非是那種帶有色情、不當行為的解讀,被議員這樣解讀她感到很遺憾,她重申自己並沒有歧視或不敬泰雅族婦女,去年在辦理原住民婦女種子人才培訓課程中,為能帶領學員由原住民各族文化中之性別課題中進行思考,舉例阿美族之母系社會、排灣族之長嗣繼承(女性長嗣可擔任頭目)以及泰雅族的同裘(即日籍文獻所稱「同衿」)習俗,僅請學員們就特殊文化及習俗來思考文化多元性及相對性,希望能破除對原住民的誤解。

針對議員要求陳秀惠下台,陳僅表示人事權是市長決定,她沒有評論。

根據南華大學傳播管理研究所學生黃品瑜、王品昇所撰寫的《台灣風月導讀》一文中提到,所謂「同裘制度」,是指泰雅族未婚青年在社中集會時舉行,由中年婦人照料其事,年輕人由婦女介紹結伴,不管認識與否,男女以一男一女的排列方式集體同床過夜,除此之外泰雅族的未婚男女很少有談戀愛的機會,利用一夜的同裘是考驗對方的感情,進而約定終身大事,回家後向父母說明,請父親找人提親。這種嚴格的同裘並無性交或任何不軌行為,這是泰雅族人對於大自然和生活相結合的性教育,另一層意義是男孩與女孩並躺時注意到女孩的胸部就像山峰一樣,想到山和泰雅族人的親密關係,不要忘本和獵人的職守。不過當時殖民統治台灣的日本人不明瞭這種儀式,就認為這是淫蕩的風俗,因而加以教化革除。(張博亭/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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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原民會主委稱泰雅族婦女有陪睡習俗 市議員批應下台
劉怡馨 2016年05月31日 13:40
北市原民主委陳秀惠稱「泰雅族婦女有陪睡習俗」,因此遭批「傲慢、無知、應下台」。(資料照,陳明仁攝)
台北市原民會主委陳秀惠繼以阿美族語嗆議員後,再爆失言風波。國民黨台北市泰雅族議員李傅中武31日召開記者會表示,陳秀惠公然污衊泰雅族婦女有陪睡習俗,引起族群分裂,更指陳秀惠「傲慢、囂張、無知」,應該下台。

李傅中武在記者會上表示,去年8月陳秀惠在「台北市原住民婦女種子人才培訓課程」的課堂上,稱「泰雅族婦女有陪睡習俗」,甚至說台灣史記都有記載,也以自己田野調查為證,指出1名已過世的泰雅族婦女陳述「泰雅族人招待貴賓,就會請自己的老婆陪那個人睡一晚。」

不過,李傅中武駁斥陳秀惠所謂的史記記載,僅是1本小說「山野笛聲」,且事後找原民文化工作者、耆老長輩求證,確定沒這回事,李傅中武強調「泰雅族民風保守,男女授受不親。」痛批陳秀惠侮辱全國13萬的泛泰雅族(包括泰雅、賽德克、太魯閣族等)人。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台北市議員陳重文表示,陳秀惠本身是阿美族人,卻搞族群歧視、撕裂族群,已經不適任當主委,希望市長柯文哲趕快讓陳秀惠下台。而身為泰雅族的吳廷宏則表示,泰雅族人招待客人的方式是用醃肉、酒、歌聲,陳秀惠所指的婦人可能是個案,不能認為所有泰雅人都這樣。

去年已說明 陳秀惠:被這樣解讀很遺憾

不過,陳秀惠則對此回應,去年8月已和議員說明,當時在課堂介紹女性主義派別,順帶提到原住民傳統性別的文化框架,指出泰雅族的「同裘制度」,雖然白話文翻譯是陪睡的意思,但並非那種帶有色情、不當行為的解讀,被議員這樣解讀她感到很遺憾。

陳秀惠再次重申自己並沒有歧視或不敬泰雅族婦女,課堂僅以各種舉例像是阿美族的母系社會、排灣族的長嗣繼承(女性長嗣可擔任頭目)以及泰雅族的同裘(即日籍文獻所稱「同衿」)習俗,透過這樣特殊文化及習俗來思考文化多元性及相對性,希望能破除對原住民的誤解。

根據南華大學傳播管理研究所學生黃品瑜、王品昇所撰寫的《台灣風月導讀》,所謂「同裘制度」,是指泰雅族未婚青年在社中集會時舉行,由中年婦人照料其事,年輕人由婦女介紹結伴,不管認識與否,男女以一男一女的排列方式集體同床過夜,這種嚴格的同裘並無性交或任何不軌行為,這是泰雅族人對於大自然和生活相結合的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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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籍的台北市原民會主委陳秀惠(阿美族),最近因為一年前的一句失言,被國民黨市議員翻舊帳加以清算,並要求陳秀惠下台。事件顯示,陳秀惠成為最新一位被抹黑和批鬥的政府官員,可能成為下一個「翁啟惠」,甚至連部分原住民也不明究裡加入聲討她的行列。

事件起因,緣於陳秀惠去(2015)年8月在上「台北市原住民婦女種子人才培訓課程」時,為了幫助學員了解原住民族的性別議題,舉了阿美族的母系社會、排灣族的長嗣繼承,以及泰雅族的「同裘制度」來說明。對於「同裘」兩字,陳秀惠說用白話文翻譯,「可能是陪睡的意思」;但她也解釋,這不是有「色情」、「不當」的意思,「不能從骯髒角度來理解」。當天有十多名原住民學員上這堂課,其中有一名泰雅族學員表達抗議,陳秀惠也當場做了澄清。

民進黨籍的台北市原民會主委陳秀惠,因為課堂上一句失言,被國民黨議員窮追猛打,連部分原住民也加入聲討行列。(取自陳秀惠臉書)© 由 民報 提供 民進黨籍的台北市原民會主委陳秀惠,因為課堂上一句失言,被國民黨議員窮追猛打,連部分原住民也加入聲討行列。(取自陳秀惠臉書)
之後,這件事受到市議員「關注」,陳秀惠也在去年8月21日跟市議員和不滿的原住民耆老做了解釋,耆老們了解整個過程後,也不再追究。原以為風波至此結束,未料昨日(5月31日)又被市議員舊事重提,以聳動的字眼,指控她「公然誣衊泰雅族婦女有陪睡的習俗」,並要她下台。

昨日,國民黨籍原住民市議員李傅中武、李芳儒召開記者會重批陳秀惠,並有約10名原住民(包括北原山貓樂團的成員吳廷宏,泰雅族人)到場舉牌抗議,抨擊陳秀惠「無知」、「傲慢」,應該下台。李傅中武指控陳秀惠,「公然誣衊泰雅族婦女(人妻)有陪睡的習俗」,「讓全國13萬民風純潔保守的泰雅族人遭受羞辱」;又把矛頭轉向柯文哲市長,說他「昏庸無道縱容陳秀惠」。

兩週前陳秀惠在議會備詢時,同族議員李芳儒針對大稻埕碼頭設立「原住民展演專區」案,質問她有沒有跟水利處會勘大稻埕碼頭,以提供原住民一個展演空間。但陳秀惠引述當地居民的意見,認為展演空間的高分貝會影響社區居民的生活,經過評估認為不妥。兩人都引據各自聽到的民意,李芳儒並咄咄逼人說:「兩個里長都OK,協會也OK!」。陳秀惠乃以阿美族語回應:「不要這樣說,不要藉別人的手傷害我。」卻被李芳儒認為陳秀惠暗指他「借刀殺人」。因此昨天在記者會上也開砲,指控陳秀惠「把我們的母語妖魔化,對我們的母語不尊重」。

李芳儒昨日並在議會質詢柯文哲,要求柯文哲表態,要怎麼「處置」陳秀惠?柯文哲一時語塞,沈默一下子才說:「要回去討論看看。」國民黨議員郭昭巖也問:「要不要趕快決定?」柯回答說:「做任何事要有個程序,程序正義。」

陳秀惠昨日在議會備詢時,向議員及議會三度鞠躬道歉。但她已陷入政治風暴,依照國民黨對翁啟惠案的操作慣例,恐怕有可能被拉下台。

這一事件是標準的鬥爭手段。平心而論,陳秀惠在課堂講述泰雅族的「同裘制」時,解釋為「陪睡」,確實不當,因為在學術上並不成立。但這有可能是人人難免的臨場口誤;何況這是課堂(學術場合),不是議會,本就可以自由討論,講錯話是學術問題,不是政治問題;更何況,陳秀惠現場已跟學員做了澄清,事後又向議員和耆老做了解釋,也完全展現她的負責態度。

然而國民黨籍議員要把民進黨主委鬥倒,動機不難理解;連部分原住民也不明究裡加入批鬥,對奉獻30多年在原住民婦女人權工作的陳秀惠而言,不僅有失公道,也顯示自己容易成為鬥爭工具。如何把台灣的政治看懂、搞懂?這是原住民自己要面對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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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雅婦女會陪睡」原民主委挨轟
2016年06月01日 04:10 黃意涵、張潼/台北報導

繼議會質詢以族語爆粗口後,台北市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主委陳秀惠又被爆料,指她於去年一場原住民婦女課程上,公然稱泰雅族婦女有陪睡習俗;原住民北市議員李傅中武昨率領不同原住民族族民召開記者會,痛批陳汙衊泰雅族婦女,無施政能力,已不適任主委一職。

昨天的記者會上,除了原住民議員李傅中武、李芳儒,另有陳重文、葉林傳及陳彥伯等市議員出面聲援;李芳儒也在下午市政總質詢時,要台北市長柯文哲表態對陳去留的態度。

柯文哲一時語塞,隨後表示回去討論看看,還說做任何事要有程序正義。不過,國民黨議員秦慧珠痛批,日前跟柯文哲便當會,當時柯直接說「那就把她換掉」,現在又說要蒐集證據與雙方說法,根本是柯自己在說謊。陳秀惠則苦笑說,「尊重市長人事權」。

李傅中武指控,陳秀惠去年8月在台北市原住民婦女種子人才培訓課程上,指過去泰雅族家庭若遇貴賓來訪,先生會讓妻子陪睡以表禮遇,事後還稱這是詢問過部落長老的說法,也是記載於台灣史記上的事實。

泰雅族族語文化推動者王永雄不滿指出,陳秀惠的「陪睡說」,讓他感到悲哀;另一位族人也說,泰雅族已婚婦女絕不可能為禮遇客人而陪睡,這是嚴重汙衊。

陳秀惠解釋,她於田野調查時聽聞部落老人家說,在過去物質匱乏的時代,先生會讓妻子與賓客公開同床取暖,是高貴且善意的待客方式,屬「同裘制度」,意即同蓋一個棉被但什麼事都沒做,並非外界所扭曲的「陪睡」,況且這也非她個人論點。

她說,在課堂上談到這個,是告訴學員在未全面了解原住民傳統文化前,勿任意解讀,提醒學員必須認知各族的傳統性別文化差異,以免未來提供服務時,二度傷害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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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原民會主委陳秀惠繼以阿美族語嗆議員後,再爆失言風波。國民黨台北市泰雅族議員李傅中武31日召開記者會表示,陳秀惠公然污衊泰雅族婦女有陪睡習俗,引起族群分裂,更指陳秀惠「傲慢、囂張、無知」,應該下台。
李傅中武在記者會上表示,去年8月陳秀惠在「台北市原住民婦女種子人才培訓課程」的課堂上,稱「泰雅族婦女有陪睡習俗」,甚至說台灣史記都有記載,也以自己田野調查為證,指出1名已過世的泰雅族婦女陳述「泰雅族人招待貴賓,就會請自己的老婆陪那個人睡一晚。」
不過,李傅中武駁斥陳秀惠所謂的史記記載,僅是1本小說「山野笛聲」,且事後找原民文化工作者、耆老長輩求證,確定沒這回事,李傅中武強調「泰雅族民風保守,男女授受不親。」痛批陳秀惠侮辱全國13萬的泛泰雅族(包括泰雅、賽德克、太魯閣族等)人。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台北市議員陳重文表示,陳秀惠本身是阿美族人,卻搞族群歧視、撕裂族群,已經不適任當主委,希望市長柯文哲趕快讓陳秀惠下台。而身為泰雅族的吳廷宏則表示,泰雅族人招待客人的方式是用醃肉、酒、歌聲,陳秀惠所指的婦人可能是個案,不能認為所有泰雅人都這樣。
去年已說明 陳秀惠:被這樣解讀很遺憾
不過,陳秀惠則對此回應,去年8月已和議員說明,當時在課堂介紹女性主義派別,順帶提到原住民傳統性別的文化框架,指出泰雅族的「同裘制度」,雖然白話文翻譯是陪睡的意思,但並非那種帶有色情、不當行為的解讀,被議員這樣解讀她感到很遺憾。
陳秀惠再次重申自己並沒有歧視或不敬泰雅族婦女,課堂僅以各種舉例像是阿美族的母系社會、排灣族的長嗣繼承(女性長嗣可擔任頭目)以及泰雅族的同裘(即日籍文獻所稱「同衿」)習俗,透過這樣特殊文化及習俗來思考文化多元性及相對性,希望能破除對原住民的誤解。
根據南華大學傳播管理研究所學生黃品瑜、王品昇所撰寫的《台灣風月導讀》,所謂「同裘制度」,是指泰雅族未婚青年在社中集會時舉行,由中年婦人照料其事,年輕人由婦女介紹結伴,不管認識與否,男女以一男一女的排列方式集體同床過夜,這種嚴格的同裘並無性交或任何不軌行為,這是泰雅族人對於大自然和生活相結合的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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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原民辭典 法籍神父潘世光獲獎
聯合新聞網聯合新聞網
2016年2月4日 上午 06:51 GMT
八十四歲的法國籍神父潘世光,來台傳教超過半世紀。為宣揚教義方便,鑽研阿美族話,與另一位神父博利亞合編阿美語、法語辭典。昨獲教育部長吳思華頒發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

潘世光因身體不適,由秘書王菊蘭代領。被問到得獎感想,王菊蘭說,「潘神父說沒什麼,這是他應該做的。」她還說,潘已將台灣當成自己的家,不回法國,未來打算葬在花蓮。

教育部昨表揚今年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得獎者,包括推廣本土布袋戲、音樂文化、戲曲創作、教育等領域,有八名個人及兩組團體獲獎。個人獎還包括昇平五洲園團長林政興、聲樂家簡文秀。

潘世光廿七歲來台傳教,秉持傳教使命,幫助當地原住民同胞經濟及醫療需求,成立幼稚園供學生讀書。他還成立玉里鎮及富里鄉部落老人日間關懷站,開闢教友朝聖所在地聖母樂園苦路園。

王菊蘭擔任潘世光秘書四十年,她表示,在她心中,潘是個「超有愛心的人」。

林政興以傳統與創新多元方式推展布袋戲文化,巡迴四十多所中小學,用布袋戲傳達環保概念。簡文秀以聲樂唱閩南語歌謠,並錄成CD送到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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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選:「原住民」的聲音
BBC中文網記者劉子維

台灣原住民Image copyrightBBC Chinese
Image caption
原住民團體拜訪總統參選人黨部,希望「未來的總統」能夠以總統身分響應要求
台灣原住民團體周二 (1月12日)從東台灣北上,至三位總統參選人黨部要求台灣未來的總統簽署承諾書,尊重部落的土地權與自治權。
台灣原住民守護領域聯盟秘書長Sutej Hugu與召集人Kavas牧師代表遞交「落實原住民部落主權與固有權利承諾書」,希望三位總統參選人都能夠簽署,承諾就任總統後,願意代表中華民國政府向過去對原住民的「高壓殖民同化政策」道歉,推動轉型正義與部落自治,並接受聯合國原住民人權組織的檢核。
三位總統候選人皆因有其他選舉行程而未親自與原住民團體會面。黨部代表聽完要求後,皆表示政府應該在原住民權益議題上持續推進。不過簽署與否,仍待候選人決定。截至發稿都還未有候選人回應。
身為泰雅族原住民的台灣國立政治大學民族學系副教授官大偉(Daya Dakasi)接受BBC中文網採訪時表示,推動原住民自治不僅是尊重佔台灣人口少數的原住民,而且透過「尊重不同文化間的差異,用好的協商制度來實現公平、正義、合作與互惠」,是一個社會更成熟、更民主的表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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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官大偉認為應該以「國家的高度」處理與原住民族的土地問題
原住民是台灣最早的居住者,遠早於17世紀漢人移民台灣。在距今8000年前,台灣就有原住民生活的考古紀錄。在清朝政府、日本殖民政府治理期間,原住民從原本在「隔離政策」下的高度自治,漸漸被統治者分類,強迫離開傳統領域。國民黨政府1949年從中國大陸撤退來台灣後,採取的「山地平地化」政策、「原住民新生活運動」等等,讓原住民的土地權與自我文化認同繼續流失。1980年,世界追求「民主化」的浪潮讓台灣反對國民黨威權統治的「黨外運動」蓬勃發展,原住民運動也在此時開始運作。
聯合國宣言
世界各地原住民團體歷經二十多年倡議,聯合國在2007年通過《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United Nations Declaration on the Rights of Indigenous Peoples),全球3億7000萬原住民族的多元文化、人權保障、民族自決得到認同。
三黨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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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來自Bunun (慣稱布農族)利稻部落的Kavas牧師先用族語後用國語,講解承諾書的要求
台灣原住民守護領域聯盟周二首先前往親民黨總統參選人宋楚瑜競選總部。志工代表接受承諾書後,表示會轉交給宋楚瑜。
國民黨參選人朱立倫黨部接下承諾書後,與原住民團體進行約半小時的座談。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顧問詹澈表示,認同原民團體要求拿回自治權、土地權的要求,表示「要有法律的依據」,日後會提出更多基本法律之下施行細則的建議。
民進黨蔡英文黨部由原住民族事務部專員Iban Nokan代表收下承諾書。Iban Nokan說,蔡英文的原住民政策已經包含要求中的前兩項,而接受國際性原住民人權組織檢核的承諾,他也表示高度贊同。
原住民土地權
官大偉認為,現今原住民遭遇到的問題有許多面向,包括教育、文化流失、經濟弱勢等等,但「沒有土地」可以說是最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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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泰雅族青年學生 Yawi Yukex談原住民土地及青年認同問題
原住民的文化與土地息息相關,從傳統的耕種、狩獵方式,到祭祀、部落間的人際關係,都和土地有強烈的連結。因此官大偉認為「沒有土地的自治就不能算真正的自治」。目前要推動改變的方向,應該朝著讓原住民在土地使用上有自己決定的空間,而非受制於統治當局制定的法令。
根據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2015年做的全國抽樣調查,有86.6%的受訪者贊成維持 「原住民保留地不得轉讓給非原住民」的規定。官大偉解讀這是原住民對「土地不能流失」的認同。但實際上因為經濟上的弱勢,土地流失的狀況越來越嚴重。
在Sutej Hugu、Kavas等人的觀點中,原住民的土地是被政府「剝奪」、「強佔」,因此他們要求政府要正視過往忽視原住民聲音的「殖民」統治政策,以總統的身分向原住民正式道歉。
台灣原住民族屬於南島語族,是最早定居於台灣的族群,彼此的語言與文化慣習不盡相同。原住民族總人口約54萬人,佔台灣總人口數的2.3%。
目前官方認定的原住民族有十六族,另外因為政治與行政因素未被官方認定,卻仍有豐富語言與文化實踐的原住民族群還有七個以上。
(本篇文章何如寧亦有貢獻)

原民16族祭祖大典 花蓮熱鬧登場

【大紀元2015年11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詹亦菱台灣花蓮報導)來自全台16族群的原住民,14日齊聚在花蓮舉行聯合祭祖大典,個個都盛裝傳統族服飾,依各族傳統祭儀式,在撒奇萊雅族廣場展開,期盼來年順利平安,喚起族人文化傳承與保存。

 

花蓮市公所與台灣原住民族文化經貿協會,共同舉辦16族聯合祭祖活動,其族群包括撒奇萊雅、鄒、賽德克、邵、泰雅、魯凱、阿美、賽夏、卑南、達悟、拉阿魯哇、卡那卡那富、太魯閣、布農、排灣、噶瑪蘭等族群,提供不同的供品祭拜神靈;並由撒奇萊雅耆老唱祭典古調,引領各族群頭目、耆老,進行祭祖儀式。

卡那卡那富族專員翁博學表示,高雄市那瑪夏區的卡那卡那富族,有米貢祭、河祭,與鄒族語言不通,組織、宗教祭儀也不盡相同,被歸類成南鄒族,歷經艱難的多年爭取,終於在去年6月恢復原本的卡那卡那富族,目前聚落有有五百多人,正名是為了族人及後代子孫延續傳統文化。

台灣原住民族文化經貿協會理事長根誌優表示,推動文化保存與傳承的工作,信仰傳統是不可拋棄的,讓孩子們能感受到多族群祖靈祭儀,不要因時代的潮流而遺失掉原有的根本,文化的傳承對族群的凝聚力與歸屬感更為重要。

違反律師倫理+公益律師竟要女陪睡抵律師費/泰雅族婦女「陪睡說

來自屏東魯凱族人祭祖祈福。(詹亦菱/大紀元)

來自阿里山的鄒族人祭祖祈福。(詹亦菱/大紀元)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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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律師倫理+公益律師竟要女陪睡抵律師費/泰雅族婦女「陪睡說  

高金素梅該吃瀉藥!
2015-09-08 09:04

蔡信德
詩人,專欄作家。新聞資歷豐富,歷任報社主筆、總編輯,並長期參與社會改革運動。他曾戲言自己是「一個百無一用的書生」,生活方式「既現代又古典」,服膺的是「自由、理性、人道、社會責任等人生價值。」曾任高雄醫學大學校長秘書暨杜聰明名人講座執行長。
高金素梅該吃瀉藥!
倘如高金素梅的文化自我認同是泰雅族而不是中國血統,那麼她應該幡然醒悟,趕快從政治投機中找回自己。(圖取材自高金素梅臉書)
北京九三大閱兵,原住民立委高金素梅也湊上一腳,隨連戰出團招搖。回來後慘遭原住民族各大團體撻伐,痛斥中國大閱兵與台灣原住民族何干?她既不懂歷史,又不懂傳統,更沒有資格代表原住民去丟人現眼的輸誠、交心!

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秘書長歐蜜.偉浪擲地有聲的一席話,正好代表原住民共同的嚴正立場。他瞧不起高金自稱反日帝、反美帝的急先鋒,卻無視中國對維吾爾族、圖博等少數民族的不人道迫害。而自馬英九執政以來,更為中資廣開大門,睜眼閉眼的讓其自由進出,乃至一條龍的剝奪原住民工作及山地觀光產業,這難道就是高金所羨稱的「朋友」之道?難怪他揶揄高金,二戰後國府並沒有把土地還給原住民,她出席閱兵大典,難道是想藉中國的飛彈來幫忙要回原住民族的傳統領地?

攤開高金的歷史背景,她早年側身演藝圈時,絕口不提她原住民的血統。2001為投入原住民立委選舉,才刻意冠上她泰雅族母親的姓氏,改稱為高金素梅。但在許多有關原住民的權益法案,她甚少著力捍衛。倒是熱中奔走於海峽對岸,

成為老共積極拉攏的原住民樣板。2005年她還和連方瑀一起獲頒2005年十大中國婦女時代人物,這是統戰下的殊榮,她的原住民身分完全被稀釋殆盡,只剩下她老榮民父親安徽籍的中國血統。然而前者豐厚利多的原住民樣板籌碼,凌駕她認祖歸宗的想望,畢竟牽一髮而動全身,現實上此舉將使她的國會議員身分隨之泡湯。

善於鑽營的高金素梅,成了穿梭於海峽兩岸的花蝴蝶。2008年她帶著百人的原住民藝術表演團,以「我們都是一家人」的劇目,遠赴北京奧運開幕式獻藝﹔2010年復帶團到上海世博亮相。她喜孜孜的表示,作為一名中華兒女,這兩場盛會都能親身感受並參與其中,備感驕傲和榮幸。嗚呼,一個既自稱是台灣泰雅族的原住民,竟然會淪為不倫不類的「中華兒女」?這就更坐實了高金哪有資格代表南島語族血統的「台灣原住民」在中國發聲了。

2009年八月八日她率領「還我祖靈隊」,在東京出席一場名為「在日殉難中國勞工慰靈祭」的儀式,並衝撞靖國神社,鬧得沸沸揚揚。當天中國駐日大使崔天凱也到場,以致被日本媒體指斥是一場台海人民聯手的抗日鬧劇高金始終積極為中國効命,於此可見。在此同時,當天台灣發生半世紀以來最嚴重的「莫拉克」風災,高雄縣小林村橫遭重創,462人罹難的滅村慘劇。高金後來爭取到中共國台辦捐贈賑災款人民幣兩千萬元。但相關款項的運用卻引起諸多質疑,至今她到底為災後重建付出多少心力,也只有她自己心裡有數。

在出席閱兵大典後,高金反擊表示,台灣原住民從來沒有跟大陸分裂過,也沒有打過仗,所以沒有統一的問題。又引用賽德克族前輩瓦歷斯貝林的說法,限制台灣原住民族交朋友,就是限制他們的發展,就是要把他們永遠困守在貧窮落後之中。問題是,老共對準台灣的一千五百枚飛彈該怎麼解釋?這只是藍綠兩黨的廉價遮羞布?飛彈可不長眼睛,不分藍綠、族群皆將遭殃。至於交朋友,千萬不能濫交。她和李鴻源的轟動誹聞,搞得李鴻源的老弟李鴻鈞出面道歉,還公開揚言只要高金進到李家,他就會放狗咬人,這就是交友不慎的可怕後果。

其實,高金素梅不必擔心台灣的原住民交不到朋友。台灣既是南島語族的原鄉,卻不知善用南島關聯性(Austronesian connection),從事廣大太平洋南島國家的友誼外交。高金身為原住民族立委,能歌善舞,乃是扮演南島國家民間外交大使的不二人選。這項事體,總比卑躬屈膝的和老共打交道來得輕鬆愉快,而且不致斲喪顏面和尊嚴。南島語族分布廣泛,東抵復活節島,西達非洲馬達加斯加島,南至紐西蘭,北到台灣與夏威夷,隨時等待我們積極去開發播種。

高金素梅一直在國共的政治漩渦中打滾一一或是說投懷送抱也並不為過。倘如她的文化自我認同(cultural self-identification)是泰雅族而不是中國血統,那麼她應該幡然醒悟,趕快從齷齪的政治投機中找回自己。因此她需要一劑瀉藥,把她迷思中顯性的中國醬缸文化排泄乾淨,進而回歸祖靈的原初信仰以及南島原住民族樂天知命的自在與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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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泰雅的心 不配代表原住民

推文到plurk
2015-09-04 06:00
◎ 烏杜夫.勒巴克
高金素梅與連戰一同赴中國參加九三「抗戰勝利七十週年」閱兵活動,報載她是台灣原住民代表,身為原住民,且為高金所聲稱的泰雅族人身分,筆者認為必須站出來,加以嚴正駁斥、切割,清楚聲明,高金此舉,其相關言行,不代表台灣原住民族。
高金當年為取得原住民立委參選資格,將自己名字冠上泰雅族籍母親的漢姓,族人多以接納態度看待。然而,她當選立委後,許多言行與原住民的價值觀,與泰雅族的gaga(規範文化)不相符合。例如,未經與家屬溝通,逕自去日本「靖國神社」,將高砂義勇軍戰歿者名牌,當做是「亡靈」,帶回台灣,宣稱是「迎靈回台」,把紀念牌當做是逝者之靈,嚴重違背原住民信仰文化與習俗。另一件,烏來的泰雅族高砂義勇軍遺族,為了紀念這段歷史及戰歿族人所設立的「高砂義勇隊紀念碑」,居然遭到高金污衊是歌頌日本軍國主義,挑動當時的台北縣政府及自己的爪牙,非法橫暴地破壞拆毀,出手打傷在場欲加以阻止的族人。此案雖然經族人提告台北縣政府獲得勝訴,但是對參與其中的原住民耆老們而言,傷害已經造成,他們不同於漢族社會的歷史記憶,不但不受尊重,還被羞辱,留下心中永遠地痛。
一位泰雅族耆老,曾在與她見面懇談後,發現她沒有誠意學做泰雅族人,批評她是假原住民,說了一句重話:「ungat lugan Tayal(沒有泰雅的心)」問題不在血統,問題是在她沒有那一顆(愛泰雅族的)心。
高金素梅如果只是普通個人,代表自己的政治立場,那只能任她而行,自己負責。但是她顯然是利用,也被利用以台灣原住民及國會議員兩種身分,成為連戰所率領「台灣各界代表」中的一員,與習近平會見,參加旨在宣揚其使用武力正當性的閱兵活動,向各方面傳達台灣原住民支持此一政治宣傳活動的錯誤訊息,那麼,作為台灣原住民的一份子,就必須負起責任,站出來加以駁斥,與她劃清界線。台灣原住民怎麼能被高金綁架,成為公義、人權與和平之破壞與迫害者的幫凶?
高金附和中共扯抗日,扯維護世界和平,其實是支持其武力犯台的正當性,鼓勵中國更朝向軍國、法西斯及帝國主義發展。而無視其對中國少數民族及中國人民的控制壓迫,要做他們的統戰工具,說他們是「秉持公平正義對待我們的朋友」,這樣的諂媚與詐騙,必然會為世人所恥笑,這絕非是台灣原住民會說的話!
(作者為泰雅爾族民族議會秘書長)

 

Qutux niqan

2015-08-14 06:00

◎ 歐蜜.偉浪

蘇迪勒風災重創烏來地區,造成生命財產及道路嚴重損害。烏來地區原是泰雅族世代居住之地,當該區域一夕變成孤島之際,內部五個泰雅部落自動形成Qutux niqan(共食團)的組織,因應突然造成部落巨大災難。Qutux niqan是什麼?在泰雅語詞裡Qutux是「一」的意思,Niqan是「爐灶」,整句是「一起吃飯」的意思共食組織是泰雅族傳統社會組織最能夠凝聚組織團體在這個團體中,不限於單一親屬組織,他的成員包括所有認同這部落、土地及組織團體者。

 違反律師倫理+公益律師竟要女陪睡抵律師費/泰雅族婦女「陪睡說蘇迪勒風災重創烏來地區。(資料照,記者姜翔攝)

理解泰雅族的Qutux niqan的意義後,我們才可以理解,為何本次烏來部落自動在教會或活動中心設立共食站,也讓我們見證到部落族人紛紛將各住戶收藏的食糧及外部捐獻的食物集中在一起,共同分享。而在這段期間內,部落男士們則協助部落用水、便道及接應外部資源等工作,充分呈現一個部落自我管理的能力。

本次烏來受災期間,有長老教會泰雅中會三波用人力運送物資的行動,在這行動中,有來自新竹、桃園及宜蘭山區部落青年及族人們支援,這精神也是來自於泰雅Pinhaban(攻守同盟)的精神。

千百年來,泰雅族人屢遭來自天災及人禍的侵略,因各部落散居於中央山脈各河系,只要任何族人部落遭難,鄰近聚落知道便會主動支援,這精神形成巨大護衛整體泰雅族人家園及世代先人遺留的傳統領域。

台灣在國內外遭逢巨大困境時,我們是不是也一起學習泰雅千百年來立下的「課綱」,一起用無私的愛心與生命,共同護衛我們共同的家園──台灣呢?

(作者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泰雅族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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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tux niqan,泰雅族共食組織,又稱為共食部落,包含族人共同聚集一起吃飯的意思。共食組織為泰雅族傳統社會組織中最具凝聚力的組織團體。qutux是「一個」或「單一」的意思,而niqan是「爐灶」的意思。
  qutux niqan意近於部落族人一同吃飯,但並非只有一起吃飯之意,其內在意涵指的是一個透過共同飲食所形成的組織,就像是血親骨肉的團契與聚會;泰雅族的共食組織並非單由親屬結構所組成,也包括了親屬以外的族人所參與的組織。「共食組織」是由一個家族或一個部落、二個部落以上所組成的,這樣的團體組織並沒有硬性規定。因此,在傳統概念中,「共食組織」沒有特定對象,凡屬於部落人或其他部落皆可以參與在一個「共食組織」裡,並沒有必須要具有血親關係才能參與的規定。
  然而,「共食組織」成員彼此間當然難免具有親屬關係,其中也可能包括有堂兄弟、表兄弟,或是姊夫、妹夫、女婿等親屬關係,有時甚至還有養子或義兄義弟或親家等關係。這些親屬關係都有可能同時一起前往開闢新領土,就會很自然地形成一個小小的「共食組織」。而當他們到了新的土地區塊時,基於保護新領土的心態,大家雖然一起遷移,但並不會集中在一個地方群居結社,而是分散在他們自己所認定的領土上開墾居住,並在自己的領域內起火升煙,以警示他族人不可擅自侵入開墾;即使分散於不同的居地,這些親屬仍是屬於同一個「共食組織」。

參考文獻一:
臺灣總督府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原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編譯,1996,《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第一卷] 泰雅族》。臺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
參考文獻二:
廖守臣,1998,《泰雅族的社會組織》。花蓮:慈濟大學人文社會學院。
我要針對本辭條 (共食團體) 進行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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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雅族

傳統泰雅族社會的分工是依性別及年齡的分工,男女及各年齡階層有一定的工作分擔與範圍,但沒有職業上分工。泰雅族僅有依身心發育階段之長幼分級,分為幼年期(七歲以下)、青年期、老年期(六、七十以上),並無年齡階級之制度。幼年時期,男女並無分別,主要幫忙大人作一些零星工作,約在六、七歲時就開始生活技能的訓練,可約略看出其學習工作的傾向。到了青少年時期,男女開始有清楚的分工,男子開始參加出草出獵隊伍以及較粗重的工作;女子開始協助家事、農耕及紡織工作,直到中壯年甚至於老年時期都有嚴格的男女分工。

大體而言,泰雅族的社會組織可以分成下列幾個團體:
1.部落組織:泰雅族是個平權的社會,其部落的形成以血緣基礎,以父系中心,由諸兄弟形成聯合家族,財產與房舍共同擁有。由具聰明才智,有領導能力的人擔任部落領袖。遇到部落有重大事情時,則由頭目召集長老會議以決策之。(泰雅社會中原來沒有頭目,是日治時期日本人為其治理之便而產生的。
2.祭祀組織:有共同祭祀對象的家庭組合,如為了祖靈祭之進行而組成的團體(全部落的男性)。凡農事祭典及農事活動都充分表現男女分工的態式男性負責祭儀過程,女性則負責遵行祭儀的禁忌及準備祭品(早期祭祖祭女性是不能參與的)。
3.共負罪責團體(gaga):是共同遵守誡律和規範的團體。泰雅人稱之為gaga,泰雅族中的gaga意思為祖訓或遺言,指泰雅社會是應遵守祖訓的社會群體,而是以血緣、共約、共祭、共勞為基礎發展而成,深深存在於泰雅族人的生命之中。gaga是一種社會規範,是泰雅人日常生活、風俗習慣的誡律,也是最具有約束力與公權力的團體,可以算是泰雅社會中行為道德與社會律法的最高維護與審判者。又因泰雅族的分布地區遼闊,gaga之意各有偏重不同,但仍不出以下四個範圍:血族及地緣團體、祭祀團體、共食團體和制約團體。
4.狩獵團體:同一個獵團,集體狩獵時大家分工合作共勞共食共享。

參考資料:
‧《台灣的原住民族》,宮本延人著,魏桂邦譯,台北:晨星出版:知己總經銷,1992。
‧祖靈之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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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雅文化 | 社團法人原住民深耕德瑪汶協會 - http://goo.gl/pSdlTy

共食niqan文化
niqan(尼案),其性質是具有共同解決重大事件的義務盟約,及共分享歡樂的共盟契合,在尼幹的結構裡面沒有階級制度的編製,除了頭目(Mrhw)以外一律平等,沒有所謂的大、小頭目之分(黑帶巴彥,2002:29-31)。

請參見下表:泰雅族的Niqan與現代民主社會組織體系的對照表,即可說明泰雅族的平權社會組織。

共食團體與分享

共食團體已深化成為互助和分享的機制,在部落長輩的眼中,一起吃飯不只是形式上的共食,而是互相照顧、支持甚至是心理療癒的共同行動:
Utux niqan,以前是一個部落嘛,全部結婚的時候一起大家一起參與,大家都一起參與,然後,我嫁女兒,然後部落全部參加,現在還是一樣,我們這裡,現在也是一樣,不管什麼教派沒有分教派,要告別禮拜,或是守靈的時候,我們一起守靈,一樣阿,(研究者:守夜),如果他守靈有七天八天或是半個月阿,我們,白天,我們去工作,晚上去跟他在一起阿,跟他,鼓勵他們,去增加他們,(安撫)心靈的那個悲傷阿。

在部落裡換工是很普遍和自然的生活機制,泰雅語叫做S’bayu,換工的機制在部落各種勞動中更彰顯出集體互助和分享的中心價值
互相幫忙的時候,就分享這個工作嘛,你的家庭可能是五六個人,今天我菜全部都來阿,然後不一定就是一家,好幾家都來,他知道了,來幫忙,然後下一次,就我們這裡你說你來五個,我一定要去五個,沒有,來五個,我們很多人阿,跟小孩子的話大概十幾個嘛,我通通去,通通去一樣,但是他一個人而已,一樣,是這樣子,去幫他,做完為止。所以他的工作應該是兩天三天,不用啦,兩個小時三個小時,就做完了,這一個是一個生活的規範,然後工作的Gaga。
在部落的互助或是我們助人工作強調的愛心,在部落很真實也很自然的透過互助體系在進行著,值得我們反省的是以前的部落用勞動力和很大的愛心在幫忙,現在的助人工作往往精簡到只剩下錢:
大部分都是說,現在我們的生活啦都是錢嘛,以前的話就沒有說…錢啦,是說…力量,你才能是說有愛心別人,愛心別人是看是…現在的愛心吼…會用到很小,沒有…沒有說像以前說會用到很大的愛心。
是愛心(G’malu)嘛。那你說以前不是用錢是用力量嘛,就是大家…就…一起去幫他做一件事情這樣是不是,就不是說給錢這樣

 

認識臺灣原住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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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美族(Amis)
多數分佈在臺灣東緣的太平洋沿岸及花東縱谷,台灣西部及南部亦有族人,目前人口數約為17萬人。
阿美族為一個母系社會的社會結構,女性掌有家族的經濟財產及繼嗣的權利,但是部落的公共事務仍
為男子所主導。男子的年齡階級為嚴密的社會組織,每個階級有專屬的名稱、歌謠及工作,連結成一
個完整的部落組織。阿美族最初以存在於大自然中之泛靈信仰為主,並隨著農事及生活所衍生之歲時
祭儀與生命祭儀。惟因時代變遷,各樣祭儀亦漸漸消失。目前僅於每年七、八月間所舉辦之豐年祭最
為人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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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雅族 (Atayal)
分佈在臺灣中北部山區,包括臺北縣烏來鄉、桃園縣復興鄉、新竹縣尖石鄉及五峰鄉、苗栗縣泰安鄉
、臺中縣和平鄉、南投縣仁愛鄉、宜蘭縣大同鄉及南澳鄉,是台灣原住民中分佈面積最廣的一族,目
前人數約有8萬1千餘人。
泰雅族以紋面及精湛的織布技術聞名,傳統的泰雅族社會以狩獵及山田燒墾為生,聚落以集居式的村
落為主。男子需善獵,女子需善織,才可在其臉上紋面,而此也是其過世後得以與祖靈相會的識別。
泰雅族在宗教信仰上為祖靈崇拜,認為由於祖靈的庇佑,族人得以豐收、豐獵和平安。因過去以狩獵
、山田農業為主,因此與其相關之各類歲時祭儀便形重要。其社會組織以Gaga為主,此為一共祭團體
,也同時為共食、共獵的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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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灣族 (Paiwan) 
以臺灣南部及東南部的屏東、臺東二縣為主要分佈區域,目前人數約8萬5千餘人。
頭目貴族乃是依據神話所賦予的特權階級,而此也形成排灣族特有的頭目制度,在部落內的所有人民
與財產皆屬頭目所有。在傳統祭儀裡,最為重要者為五年祭,又稱人神盟約祭,祭典中除歌舞祈福,
刺藤球活動,更是五年祭的重要儀式,刺到藤球者意味將會帶來終年好運。另外,仍有一些關於天候
的祭祀,包括祈雨、祈晴、鎮風、除雷;有關於土地及部落的祭祀,包括土地、聚落、水源;有關於
農作的祭祀,如豐收祭是一連串的祭祀,包括粟播種儀式、粟入倉儀式、粟收穫祭;另有關於獵首、
狩獵、文身、疫厲、家畜、居所、財物、器具以及捕魚等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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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農族 (Bunun) 
分佈在南投縣仁愛鄉、信義鄉、花蓮縣萬榮鄉、瑞穗鄉、卓溪鄉、台東縣海端鄉、延平鄉以及高雄縣
那瑪夏鄉(三民鄉)、桃源鄉等地區,目前人數約5萬人。
布農族分為巒社群、郡社群、丹社群、卡社群、卓社群。
布農族人一年中的祭儀行事曆以小米之播種、除草乃至於收割等生長過程為主要依據,其中以除草之
後祭儀中所吟唱的「祈禱小米豐收歌pasibutbut」,以人聲與大自然間所溝通共鳴的聲音最為驚奇。
布農族聚落每年於農閒時舉行打耳祭,以肯定男人在部落社會的地位,並祈求獵獲豐富,家族興旺,
為布農族人一年中相當重要的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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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南族 (Puyuma) 
分佈於臺東縱谷南部之臺東平原周沿地帶,目前人數約1萬1千餘人。
卑南族全族分居八個部落,各部落間因起源傳說的不同,可分為:由「竹子而生」起源的卑南群和由
「石頭而生」起源的知本群。傳統社會組織以長女承家以及男性年齡階段組織為主。男子會所為政治
中心及教育場所,未婚男性必須居住在會所接受軍事訓練以防衛部落,並依照年齡分為數個年齡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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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凱族 (Rukai) 
主要分佈在屏東縣霧台鄉、高雄縣茂林鄉、及臺東縣東興村等地,目前人數約1萬2千餘人。
魯凱族的語言狀況多樣,可分為霧台、萬山、多納、茂林、大武、東魯凱語等。
魯凱社會組織也分為頭目、貴族、平民三個階級,為世襲制度由長子繼承位階、頭目享有神話上血緣
之優越性及土地所有權之經濟特權;平民則以發展個人領導能力,農產豐儲以及通婚等方法來提昇地
位。百合花是魯凱族人女子貞潔的象徵,男人是勇士的標記;魯凱族人的豐年祭約每年的八月十五日
舉行,是族人最重要的農耕禮儀祭典。主要的意義為每年農作物收成後,各部落的居民所舉行的連串
祭祀活動,為感謝一年來神明給予族人帶來農作物的豐收,並祈求上天賜與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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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族(Tsou)
鄒族人口有6,580人,其中設籍臺北市的鄒族人有109人(內政部戶政司,2009年第7週統計資料)。
鄒族主要分佈在嘉義縣阿里山鄉及南投縣信義鄉,稱為「北鄒」。還有零星分佈於高雄縣三民鄉,稱
之為「南鄒」,三個系統的文化特質及服飾非常接近,語言也有半數以上相似。
社會組織以嚴格的父系氏族組織及大、小社分脈聯合之政治性組織為主,部落事務及祭儀都以男子會
所為中心稱為"庫巴"(KUBA),未婚的青少年必須居住於此,同時接受訓練,而女性則禁止進入。部
落的祭儀以「戰祭」最為重要,其中整修會所、修砍神樹、迎靈、娛靈、送靈之祭儀過程繁複最為人
稱道,尤以歌舞的階段性、節奏性配合頗值得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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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夏族(SaySiyat)
分佈在新竹縣五峰鄉、苗栗縣南庄鄉、獅潭鄉等。目前人數約5千6百餘人。
社會組織以父系氏族組織為主,各式族團體傳統亦各有其圖騰象徵物。清國時期紛改漢姓,逐以原圖
騰譯為其姓氏之名,如「風」、「日」、「夏」等姓,祭儀活動以矮靈祭為其中最重要者。
南、北賽夏族各有主祭一名,各家族的長老地位崇高。賽夏族的姓氏非常特殊,大抵以動物、植物、
自然現象作為氏族的名號,每一姓氏又負責主持不同的祭儀。賽夏有紋面,女子紋在前額,男子紋在
前額、下巴、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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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美族 (Yami) 
居住於臺東外海蘭嶼島上,目前人數約3千5百餘人。早期與菲律賓巴丹島關係密切,部份語言可以相
通。
半穴居是雅美族住屋特色,排水系統精良、冬暖夏涼,也能適應夏季多颱風的氣候。
拼板舟更是雅美族的精神象徵,依船身大小由21或27塊木板拼湊而成。每年的飛魚季節,是雅美族人
在生產方面重要的時段,關係著全年的糧食,因此他們在飛魚季有著多項祭典活動,祈求漁獲豐收,
人民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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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族(Thao)
邵族人口有647人,其中設籍臺北市的邵族人有8人(內政部戶政司,2009年第7週統計資料)。
邵族於在民國90年8月正名成為臺灣原住民族的第十族。相傳邵族的祖先因追逐白鹿而遷至日月潭定居
,其部落社會組織是以父系外婚氏族為其文化特徵,受漢文化影響頗深,但其固有的成分依舊存在,
每戶之客室內側之左牆腳所懸掛之祖靈籃,為不見於其他各族的文化特質,頭目平時是部落祭儀的決
定者與社會事務的仲裁者,職位通常由長子世襲,而傳統的音樂流傳的很少,最具代表性的音樂是杵
歌和杵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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噶瑪蘭族 (Kavalan) 
祖居地在宜蘭縣,惟目前具有原住民身份的族人居住在花蓮縣豐濱鄉一帶以及零星分佈在臺東縣境內
,人口數為1千1百餘人。行政院於民國91年12月認定噶瑪蘭族為台灣原住民族第11族。
噶瑪蘭族人原居宜蘭,因清國時期噶瑪蘭事件而有部分族人逃至花蓮縣豐濱鄉一帶,而成為現在之噶
瑪蘭族人。聚落型態為近河的小型集村,以捕魚維生。傳統的手工藝已不多見,保留較為完整的為香
蕉絲織布。祭祖儀式palilin為噶瑪蘭人在新年前夕全家祭祖的儀式,而海祭(Spaw do Lazin)則主
要是噶瑪蘭人在出海前獻祭海神等精靈,祈求平安與豐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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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魯閣族 (Truku) 
北起花蓮縣秀林鄉的和平溪南至卓溪鄉的太平溪,即現在的花蓮縣秀林鄉、萬榮鄉、卓溪鄉的立山村
及花蓮市吉安鄉的吉安村、福興村慶豐等地,目前人數約2萬4千餘人。行政院於民國93年1月14日認定
太魯閣族為臺灣原住民族第12族。
除了擅長的狩獵、編織以外,目前還保有傳統的製刀匠和巫術,每年也都會舉辦祖靈祭,太魯閣族傳
統歲時祭儀的各種祭祀活動之展開,係依靠共祭團體Gaya來運作的,不論甚麼樣祭儀,均以對祖靈或
神靈的感恩為主要目的。「紋面」是同樣最具代表性的傳統文化特色,男女紋面的條件與泰雅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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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奇萊雅族 (Sakizaya) 
居住在花蓮縣境內的北埔、美崙、德興、主布、月眉、山興、水璉、磯崎、馬立雲等部落,目前登記
為撒奇萊雅族的人數約3百餘人。
行政院於民國96年認定撒奇萊雅族為臺灣原住民族第13族。
Sakizaya一詞意義傾向「真正之人」,是特定的一群人,使用的語言亦稱為「Sakizaya」。撒奇萊雅
族的語言與周圍的其他阿美族部落有許多相同的,主要原因是在1878年加禮灣(kalyawan)事件發生,
清兵火攻撒奇萊雅部落,部落夷為平地,殘存的族人逃散隱居在阿美族部落,怕被清兵認出是撒奇萊
雅族,因此快速的學會阿美族語,不敢再說自己的族語,因此撒奇萊雅族的語言就快速消失。撒奇萊
雅族屬於母系社會,採入贅婚,從妻居,與阿美族相似的年齡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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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德克族(Seediq)
賽德克族人口約有9,700人(參考資料來源:南投縣仁愛鄉公所),於民國97年4月正名獲准,成為臺
灣第14族。
賽德克族主要分佈在南投縣仁愛鄉、花蓮縣萬榮鄉與卓溪鄉一帶,是臺灣原住民族中最後一支正名的
族群。賽德克族的傳統社會制度是一個平權的社會,族人以家庭為重,而遇到需團結之事,部落才會
推派領袖,領袖是由有領導能力的強人擔任,狩獵、出草也是會有英勇的領袖。不過對於重要的事情
就會由長老會議產生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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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夏族施行大家族制,家中人口眾多,被視為光榮。而賽夏族人覺得自己與周遭泰雅族最大的區別在於他們擁有姓氏,而泰雅族卻沒有。每個賽夏族人從父親那裡繼承了姓氏,同氏族彼此認為出自同一祖先,而且同屬一祭團,嚴禁同姓通婚。賽夏族的全部氏族可以分成四類:神氏族、化人氏族、外來氏族、神話不列氏族。目前整個賽夏族有十五個姓氏,各姓氏的人零星散布在南北兩群的各個部落中。因此,賽夏族親屬組織系統是典型的父系氏族社會,以圖騰為名號的氏族成為部落組織的基本單位。而氏族的功能之一便是作為外婚單位的基礎,不僅是同一氏族的族人,不論住居遠近一律禁止通婚;屬於同盟氏族間同樣禁止通婚,這樣的一種禁婚制度不但適用於父族,同樣也適用於母族、姑族的直系五代範圍,至於叔伯母的二世代範圍則是以氏族為辨識基礎。
可以呈現出賽夏社會文化中氏族組織特質的還有獵頭團體,做為戰爭人員徵集單位的獵頭團體與祖靈儀式團體的範圍相一致。當某一祖靈儀式團體,亦即同姓、共食團體決定從事遠征之舉,即與部落裡面其他同姓或異姓的共食團體斷絕往來。賽夏族氏族組織在功能上所具備的宗教性質成為社會整合基本因素的情形,也見之於其他儀式掌有權和氏族的結合關係上。賽夏族各部落或部落同盟間,若干重要祭儀的司祭權,經由世襲的方式分屬於各主要氏族。比方說,巴斯達隘(矮靈祭)由朱姓負責;軍神祭或敵首祭由趙、豆姓負責;祈雨祭為潘姓所掌;靜風祭由風姓負責等。由此看來,其氏族組織與功能,呈現出超部落並具備「會社(association)」的性質。在每年一次的陸稻播種儀式中,則由各部落的主要氏族長老輪流擔任司祭角色。
賽夏族施行大家族制,家中人口眾多,被視為光榮
賽夏族施行大家族制,家中人口眾多,被視為光榮
圖片來源:悠游竹風文史工作室福哥提供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2.5版台灣(將開啟新視窗)
姓氏在賽夏族社會雖具有重要的文化意義,但所有同一個姓氏的人,並沒有在整個族群內組成一個運作團體,只在各自所在的部落內,組成一個共有土地、一起耕作打獵的互助團體,這個團體也是每年舉行兩次祖靈祭的祭團。至於部落的認定,則由於父系氏族社會所組成的賽夏族人婚姻為一夫一妻制,而其地域社會與親族社會互相錯綜而無單位一致的情形,同族的各氏族分子分散住在相仳連山區的溪流沿岸,形成若干個零星村落,最小單位為三、五家至十家,最多不超過二十戶,因此一個部落可能只有一個姓氏,也可能有幾個不同的姓氏,其規模並不大。所以賽夏族稱部落為asang也就是相鄰幾戶的意思,稱其地域為Kinatsangan,其與各氏族分出之祭祀團體相一致,但部落裡每個同姓氏的家戶組成的姓氏團體彼此之間完全獨立,沒有互相統轄的關係。
部落的事務雖由各姓長老商議,但這也不是一個正式常設的組織。雖然在日治時代,日本人將數個部落合為一社,並從各族長中選出有能力者擔任該社的頭目,不過基本上賽夏族的社會並沒有正式的領袖。由於氏族是從同一祖先傳下來的男系血親團,其特徵為共同擁有土地,同一部落的宗家組成一團形成社會勢力,且經常共同對抗異宗的本族以及異族的情況下,形成數個沿河而居的部落會組成aha wara的團體,最後跨越流域也會組成一個「攻守同盟」的團體,即如現在的南群與北群,而巴斯達隘(矮靈祭)時的南祭團與北祭團就是兩個攻守同盟組織;這些組織一如部落內的姓氏團體,並沒有一個互相統轄的機構。換言之,賽夏族的部落,乃由幾個「儀式團體」所組成,通過儀式的聯結使得親屬的範圍與地域的範圍,共同形成部落組織的主要基礎。一個部落內的共同首長,其產生由主要氏族之首長任之,即由此氏族之中選一人擔任,並經常形成家族世襲(由於較能熟悉公共事務)的現象。共同首長的主要任務,在於執行長老會議所決定的事情,而部落中實際上的領導機構,則是氏族長老會議,負責公共事務的決策。
社會單元
賽夏族的社會組織,依實際生活及宗教活動的需要,可區分為:
家戶
家族
祖靈祭團
姓氏祭團
其中家戶是舉行播種祭時的活動單位 ,家族則為各部落內掃墓和祭祖時的活動單位,祖靈祭團則是各姓氏部落性的祖靈祭活動團體,姓氏祭團則是指少數掌有全族性祭儀司祭權的姓氏所組成之超部落的活動團體,如朱姓所主持的巴斯達隘(矮靈祭)和潘姓所主持的祈天祭。
探討賽夏族社會組織的文獻,有衛惠林(1956)討論臺灣原住民中的繼嗣結構原則與血親關係範疇,指出賽夏族的繼嗣制度類型屬於單系繼嗣制中,氏族社會的父系氏族社會制度,而黃應貴(1986)將臺灣九大原住民的社會組織分類為具有階級性社會階層的社會,及強調平權與個人能力的社會,並指出賽夏族在政治、宗教、經濟、親屬四制度中,介於二種社會類型之間。
賽夏族被視為父系氏族社會。這種有共同名號之氏族,為部落組織之基本單位,零散分布在各村落中。賽夏族的住居形態往往是以家居二、三家成一聚落,為散居村落。由於賽夏族具備氏族組織形態,故同姓之間不通婚為最應尊重的禁忌,行從夫居制。在繼承方面多半是長子、次子逐次外分,而由幼子繼承家屋。而賽夏族的氏族組織,是以祖靈儀式為根基,因此家屋中的內部設備,最主要且具有神聖意義者,便是祖靈袋。這個祖靈袋,只限於氏族中地位最高的宗家才有,懸掛於屋內中柱附近。共行祖靈祭的團體,由宗家的家長當司祭。
可以呈現出賽夏社會文化中氏族組織特質的還有獵頭團體。做為戰爭人員徵集單位的獵頭團體與祖靈儀式團體的範圍相一致。當某一祖靈儀式團體,亦即同姓、共食團體決定從事遠征之舉,即與部落裡面其他同姓或異姓的共食團體斷絕往來。但首先在該村社內豆姓頭目家先行商議,豆姓人為賽夏族軍事行動前之當然司祭,而其村社之豆姓頭目為該村社之獵頭司祭。賽夏族氏族組織在功能上所具備的宗教性質成為社會整合基本因素的情形,也見之於其他儀式掌有權和氏族的結合關係上。
賽夏族各部落或部落同盟間,若干重要祭儀的司祭權,經由世襲的方式分屬於各主要氏族。比方說,巴斯達隘(矮靈祭)由朱姓負責;軍神祭或敵首祭由趙、豆姓負責;祈雨祭為潘姓所掌;靜風祭由風姓負責等。由此看來,其氏族組織與功能,呈現出超部落並具備「會社(association)」的性質。在每年一次的陸稻播種儀式中,則由各部落的主要氏族長老輪流擔任司祭角色。
部落的事務雖由各姓長老商議,但這也不是一個正式常設的組織。雖然在日治時代,日本人將數個部落合為一社,並從各族長中選出有能力者擔任該社的頭目,不過基本上賽夏族的社會並沒有正式的領袖。由於氏族是從同一祖先傳下來的男系血親團,其特徵為共同擁有土地,同一部落的宗家組成一團形成社會勢力,且經常共同對抗異宗的本族以及異族的情況下,形成數個沿河而居的部落會組成aha wara的團體,最後跨越流域也會組成一個「攻守同盟」的團體,即如現在的南群與北群,而巴斯達隘(矮靈祭)時的南祭團與北祭團就是兩個攻守同盟組織。這些組織一如部落內的姓氏團體,並沒有一個互相統轄的機構。換言之,賽夏族的部落,乃由幾個「儀式團體」所組成,通過儀式的聯結使得親屬的範圍與地域的範圍,共同形成部落組織的主要基礎。一個部落內的共同首長,其產生由主要氏族之首長任之,即由此氏族之中選一人擔任,並經常形成家族世襲(由於較能熟悉公共事務)的現象。共同首長的主要任務,在於執行長老會議所決定的事情,而部落中實際上的領導機構,則是氏族長老會議,負責公共事務的決策(賴盈秀,2003)。
賽夏族的部落,乃由幾個「儀式團體」所組成,通過儀式的聯結使得親屬的範圍與地域的範圍,共同形成部落組織的主要基礎
賽夏族的部落,乃由幾個「儀式團體」所組成,通過儀式的聯結使得親屬的範圍與地域的範圍,共同形成部落組織的主要基礎
圖片來源:悠游竹風文史工作室福哥提供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2.5版台灣(將開啟新視窗)
命名文化
由於賽夏族的人口稀少,所以賽夏族人喜歡多產,在以往重男輕女的觀念下,認為生一子則多一弓,生女則為塵土。對於非婚生子則視為親族之恥,同時也認為雙胞胎是不吉的徵兆。而為了讓胎兒平能夠順利平安出生,從母親懷孕開始,孕婦本人與丈夫必須遵守許多禁忌,包括:
不得參加祭儀以及碰觸到祭祀物品。
不得參加出草。
參加狩獵時不能走在前頭。
不吃動物的心臟以及鰻魚頭。
不能碰觸弓矢以及獵具。
此外,在新生兒滿月時有回母親娘家的習俗,並用芹菜「貼草」表示生殖力強、生長茂盛的儀式,來祝福新生兒成長。至於嬰兒的姓名則是由家長來為其命名,每個氏族有其承襲使用的名譜,原則上是以連父名制為主,也就是父子連名,並沿襲祖名,但是避免與父兄同名。另外,由於承嗣的習俗,所以無子嗣者多半會收養義子。
賽夏族的命名文化,根據阿美影展策展小組(2002)《請問蕃名-臺灣原住民族還我姓名運動回顧紀錄片影展專刊》引述,如下說明:
賽夏族是唯一氏族名與漢姓間有音義對照的族群,例如「改擺刨」原意是「住在高處的人」,200 年前就以「高」為漢姓。Babai 氏族原意是風,漢姓就是風。Tanohera 氏族原意是太陽,漢姓就是日。
賽夏族長子襲祖父名,長女襲祖母名,後面連接父親名字和氏族名,問一問就知道是哪一家的、誰的孩子。
常見名字:
「男」Kaleh(嘎歷)、Umau(伍茂)。「女」A-pi(阿碧)、Maya(瑪雅)。
賽夏族常見姓名結構範例
舉例 打赫史 . 達 印 . 改擺刨
自己的名字.父親的名字.氏族的名字

賽夏族各姓氏肩旗
肩旗是賽夏族各氏族的代表。南、北群的造型不同,通常由族裡的男子負責扛旗,獨立繞行於祭場。肩旗上面寫有家族的姓氏。
單位:東河社區發展協會
地點:2006年巴斯達隘十年大祭影片(2008年秋天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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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原住民數位博物館 - http://goo.gl/cEWXIS

臺灣原住民族文化知識網 ─ 氏族與命名 - http://goo.gl/f6Uo8M

賽夏族

各族傳統文化 - 社會結構 - 社會組織 - 賽夏族
賽夏族人是以地域和親屬關係的圖騰氏族做為社會組織的基本構成單位,同一圖騰的家族聚居為一聚落並形成一個基本的地域團體,同時也是與氏族祭團單位相同,若干比鄰的聚落則聯合成一個村落,村落中的的同姓家族則組成各姓的氏族祭團,是為各姓共有耕地、漁區互助的單位;其次,則若干單位個同區域的部落聯合成一部落聯盟,也就是現在所稱的南北賽夏群。氏族為社會組織之最基本單位,賽夏族為一典型的父系社會,有很清楚的姓氏,姓氏集團是土地共有、生產及勞動的互助單位。依據宮本延人賽夏族以部落結社可區分為-夏依‧馬古哈優Shai-Maghabyu、夏依‧雅庫賀魯Shai-Yaghoru、夏依‧基拉巴Shai-Kirapa、夏依‧休戚Shai-Shawe等四大族群。(田哲益2001 )

一、親屬關係 
對賽夏族人而言,在同一個廚房吃飯的人即是家人。「aehae sinraho」是指同姓的血親而不包含異姓的血親,其相當重視同姓親屬,但如同母親的父母、兄弟姊妹等雖非同姓但也非外人;所以,家屬是指同住在一住屋內的親屬而言。對於統轄一家宗族的管理權來說,其主要有:統轄家屬、管理家產、對外代表其家等權利。而本家以外由宗族內的兄弟叔侄所分立稱為「分家」,由原本同居一家的宗族成員離開而獨立的稱為「別家」。其次,女人一但結婚住進不同姓氏的夫家,吃同一個廚房煮出來的食物,就成為家中的一分子,但是夫妻並不是這個家庭的中心。父親在世時,兄弟娶妻並不會分家,即使父親去世,也儘量不要分家,在賽夏族的社會裡,很少有新婚的夫妻,在沒有生育子女的狀況下即分出建新家。

由於賽夏族男子地位高於女子,在兩性分工上,男子主要從事農耕,婦女則主要從事操持家務為主,家庭中以及社會中均以男子為中心,因此,一個賽夏族新家是以父子為中心而開始的。如果要分家,通常由長子提出,平分財產,兄長依序外出建新家,留下最小的孩子守在舊家。分家的第一步驟就是另建一個廚房,分開來吃飯。不過,基於不分家的傳統觀念,有些兄弟雖分了家,但仍住在同一屋簷下,於是出現了一個家屋裡有幾個不同的廚房,也就是一個家屋內有數個經濟獨立的伙食團體,他們總是堅持到最後空間不足,或者彼此間出現無法解決的糾紛時,才真正的分開居住。雖然分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一旦分了家,並沒有所謂本家與分家之別,在賽夏族的用語裡,當一家分成二戶時說ain-rusa,ain-kakina-taroan則表示一家分成三戶,顯然不管一分成二或三,這些新成立的家都可以獨立自主的存在賽夏族的社會裡 。

所以家的性質與特性有-

1.家沒有表示家的姓,但有表示男系血緣的姓。
2.家完全沒有家長繼承的觀念,家中最為尊長的男性領導處理家政,在其死亡或離開家的時候,居次位的男尊長取而代之。
3.在組織上較泰雅族複雜,但是父親在世之時,兄弟娶了妻子也不分居(偶有例外),且慣例上,父親死亡之後也儘可能同居,直至感到住屋狹窄,或兄弟不和而不堪同居之時才分居。是故在本族各社常可看見數對夫妻同住一屋的情形。
4.當兄弟或叔姪分家住,各家之間不會產生本家和分家的關係,其情形如支那法的各房分立,各成立一家。
5.組成家之人員分為家長和家屬,還不曾有奴婢。
6.廢家:當本家因故不能維持時,則廢除本家而進入宗教家。此時廢家的家族成員就進入該家長將進入的家或被其他宗族家領養。廢家的家產可以讓廢家者當做自己的私產帶走。
7.絕家:一家到了完全沒有可擔任家長的男子時則廢家。其家產由原先家長的兄弟或其他進親的宗族領取,而女性家屬則由各近親的宗族家領養。

 

二、氏族社會 
賽夏族時施行大家族制,家中人口眾多則視為光榮。而賽夏族人覺得自己與周遭泰雅族最大的區別就是他們擁有姓氏(sinrayhou),而泰雅族卻沒有。每個賽夏族人從父親那裡繼承了姓氏,同氏族彼此認為出自同一祖先,而且同屬一祭團,嚴禁同姓通婚。賽夏族的全部氏族可以分成四類:神氏族、化人氏族、外來氏族、神話不列氏族。目前整個賽夏族有十五個姓氏,各姓氏的人零星散布在南北兩群的各個部落中。因此,賽夏族親屬組織系統是典型的父系氏族社會,以圖騰為名號的氏族成為部落組織的基本單位。而氏族的功能之一便是作為外婚單位的基礎,不僅是同一氏族的族人,不論住居遠近一律禁止通婚;屬於同盟氏族間同樣禁止通婚,這樣的一種禁婚制度不但適用於父族,同樣也適用於母族、姑族的直系五代範圍,至於叔伯母的二世代範圍則是以氏族為辨識基礎。

可以呈現出賽夏社會文化中氏族組織特質的還有獵頭團體,做為戰爭人員徵集單位的獵頭團體與祖靈儀式團體的範圍相一致。當某一祖靈儀式團體,亦即同姓、共食團體決定從事遠征之舉,即與部落裡面其他同姓或異姓的共食團體斷絕往來。賽夏族氏族組織在功能上所具備的宗教性質成為社會整合基本因素的情形,也見之於其他儀式掌有權和氏族的結合關係上。賽夏族各部落或部落同盟間,若干重要祭儀的司祭權,經由世襲的方式分屬於各主要氏族。比方說,矮靈祭由朱姓負責;軍神祭或敵首祭由趙、豆姓負責;祈雨祭為潘姓所掌;靜風祭由風姓負責等。由此看來,其氏族組織與功能,呈現出超部落並具備「會社」(association)的性質。在每年一次的陸稻播種儀式中,則由各部落的主要氏族長老輪流擔任司祭角色。

姓氏在賽夏族社會雖具有如此重要的文化意義,但所有同一個姓氏的人,並沒有在整個族群內組成一個運作團體,只在各自所在的部落內,組成一個共有土地,一起耕作打獵的互助團體,這個姓氏團體也是每年舉行兩次祖靈祭祭拜祖先的一個祭團。至於部落的認定,則由於父系氏族社會所組成的賽夏族人婚姻為一夫一妻制,而其地域社會與親族社會互相錯縱而無單位一致的情形,同族的各氏族分子分散住在相仳連山區的溪流沿岸,形成若干個零星村落,最小單位為三、五家至十家,最多不超過二十戶,因此一個部落可能只有一個姓氏,也可能有幾個不同的姓氏,其規模並不大,所以賽夏族稱部落為asang也就是相鄰幾戶的意思,稱其地域為Kinatsangan,其與各氏族分出之祭祀團體Aha kasialang相一致,但部落裡每個同姓氏的家戶組成的姓氏團體彼此之間完全獨立,沒有互相統轄的關係。

賽夏族的社會組織,依實際生活及宗教活動的需要,而分為家戶(dau-an)-家族(aha vake)-祖靈祭團 (aha pas-vake)-姓氏祭團,其中家戶是舉行播種祭時的活動單位 ,家族則為各部落內掃墓和祭祖時的活動單位,祖靈祭團則是各姓氏部落性的祖靈祭活動團體,姓氏祭團則是指少數掌有全族性祭儀司祭權的姓氏所組成之超部落的活動團體。賽夏族的繼嗣制度類型屬於單系繼嗣制中,氏族社會的父系氏族社會制度,而黃應貴(1986)將台灣九大原住民的社會組織分類為具有階級性社會階層的社會,及強調平權與個人能力的社會,並指出賽夏族在政治、宗教、經濟、親屬四制度中,介於二種社會類型之間。

 

賽夏族是典型父系氏族社會,有很清楚的姓氏制度。他們的姓氏制度很特殊,以動物、植物、自然現象做為氏族的圖騰,並加以運用在漢姓上面。

如「風」姓代表風之子;「根」姓為樹根之意;「夏」姓為鍛鍊、訓練之意;「章」姓是以樟樹為標誌;「日」姓指太陽,是射日英雄的後裔;「解」姓指螃蟹;而『芎』姓表示他們的祖先來自長滿九芎樹林的地方。

這些姓氏說明了賽夏族人的圖騰觀念,也符合了氏族的需要,由於傳統姓氏轉換至漢姓的成功,使賽夏族成為台灣原住民族當中,唯一能夠直接由漢姓看出氏族關係的族群。每一姓氏又經由世襲的方式擁有若干重要祭儀的司祭權──例如:

矮靈祭由Titirong氏族(朱家)負責;祈雨祭由潘姓主持;靜風祭由風姓負責;祈晴祭由夏、蟹兩氏族主持;軍神祭或敵首祭由趙、豆姓負責。

由此看來,其氏族組織與功能,呈現出超部落並具備「會社」(association)的性質。在每年一次的陸稻播種儀式中,則由各部落的主要氏族長老輪流擔任司祭角色。由於賽夏族具備氏族組織形態,故同姓之間不通婚為最應尊重的禁忌,行從夫居制。在繼承方面多半是長子、次子逐次外分,而由幼子繼承家屋。由於是以祖靈儀式為根基,因此家屋中的內部設備,最主要且具有神聖意義者,便是祖靈袋。而祖靈袋,只限於氏族中地位最高的宗家才有,懸掛於屋內中柱附近。

此外,可以呈現出賽夏社會文化中氏族組織特質的還有獵頭團體。做為戰爭人員徵集單位的獵頭團體與祖靈儀式團體的範圍相一致

當某一祖靈儀式團體,亦即同姓、共食團體決定從事遠征之舉,即與部落裡面異姓的共食團體斷絕往來。但會先在該村社內豆姓頭目家先行商議,豆姓人為賽夏族軍事行動前之當然司祭,而其村社之豆姓頭目為該村社之獵頭司祭。

賽夏族氏族組織在功能上所具備的宗教性質成為社會整合基本因素的情形,也見之於其他儀式掌有權和氏族的結合關係上。

換言之,賽夏族的部落,乃由幾個「儀式團體」所組成,通過儀式的聯結使得親屬的範圍與地域的範圍,共同形成部落組織的主要基礎。一個部落內的共同首長,其產生由主要氏族之首長任之,即由此氏族之中選一人擔任,並經常形成家族世襲(由於較能熟悉公共事務)的現象。共同首長的主要任務,在於執行長老會議所決定的事情,而部落中實際上的領導機構,則是氏族長老會議,負責公共事務的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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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食是日本的一種流行時尚。所謂共食就是不認識的人“相招”在餐廳內坐同一桌吃飯現代人講究“和”,一桌人共進美食,是人與人之間增進了解和溝通的重要途徑,這也是為什麼大多數人喜歡在宴席上談事兒的原因吧。而唯美的美食家對分餐製的顧慮則會涉及到對烹飪美學的維護,試想,一條完整的清蒸魚,色香味俱佳,怎麼分?頭給誰?尾給誰?的確令人頭疼。難怪有些美 ​​食家擔心,若由共餐製改為分餐製,會衝擊烹調術的優良傳統,令其失掉一些特有的優勢。

新樂?水田?Atayal?淺談國家力量與泰雅部落的土地資源使用

你看過2011年《我們的島》關於新竹縣尖石鄉水田部落的環境破壞報導嗎?四年後,是什麼取代了生薑田呢?
作者:地理眼GeogDaily2015-08-21 16:57

林巧媃(台大生傳系學生)、溫康迪(台大政治系學生)、王郁傑(台大生態演化所碩士生)

違反律師倫理+公益律師竟要女陪睡抵律師費/泰雅族婦女「陪睡說荒廢梯田和果樹(作者提供)

今年四月,我們三人結伴初次照訪位於新竹尖石鄉的水田部落,抵達目的地前對部落的想像奠基在公視節目「我們的島」於2011年一月關乎環境破壞的報導:由於薑田開闢在部落山坡地上,為了種植生薑而大量砍伐原有竹林,也使用大量農藥與肥料,伴隨大面積薑田而來的環境汙染成與「土地開發」成了部落居民擔憂的源頭。這些生薑田屬於原保地的範圍,但是開發者並非當地原住民,多來自外地的農人或資本,收益也多由平地人所掌握。但當我們在在報導播出的四年後,實地考察發現水田部落的生薑田已經比較少了,取而代之的是高麗菜田和大大小小的露營區、民宿和景觀餐廳...。

違反律師倫理+公益律師竟要女陪睡抵律師費/泰雅族婦女「陪睡說1925年到1935年間實行的森林計畫事業(圖片來源:中研院)

新竹縣尖石鄉是泰雅族的原鄉之一,位於新樂村的「水田」部落,在日治時期種有大規模的水梯田,部落族人以「slaq」來稱呼自己部落,所指之意為「水源豐沛的地方」,這裡明顯是以產業地景所命名。日治之初為了開發山林資源,殖民政府將統治管理原住民地區視為要務,仿效清末「開山撫番」設立「撫墾署」,於是利誘脅迫原住民集結居於特定範圍,並教授其農耕技術以協助總督府充分開發。 國家政策使生態環境產生明顯的變化,也影響環境資源的使用方式與分配,以水田部落為例,日本人為了開闢田地,強迫原定居於後山玉峰馬美部落的族人遷至前山,圍繞在客家人開闢的層層梯田裡,族人從狩獵改以種稻為生。在警察的安撫與鎮壓管治,設置駐在所,再令附近轄區內的部落移置駐在所附近以便治理,前山也成為教育、經濟交換的重心。由於這樣的國家政策,眾人便開挖水圳、引水種植水稻,為此也砍伐原始林。

然而,土地使用權從原住民手上逐漸流向非原住民的情況,自荷蘭殖民與漢人移入就開始了,不過當時漢人人口和活動範圍有限,直到清領時期,伴隨著漢人移民不斷湧入,原住民能掌控的土地面積不斷退縮。到了清領後期,平埔族的土地泰半已經為漢人開墾,而沈葆楨推動的「開山撫番」政策,使山地原住民也受到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清朝對「生番」採取隔離政策並劃定「番界」禁止漢人越界開墾,所以多數山地原住民還能保留傳統的生活領域。日治時代殖民政府雖然延續清領時代的「原漢隔離政策」,但國家的力量仍使原住民的生活領域有重大變動與影響。日本人將原本的「番地」納為國有,並進行「森林計畫事業」,將土地劃分成不同用途。原住民僅被允許待在「準要存置林野」的區域,這也是台灣原保地的起源。總之,山地原住民的土地在日治時期受到大幅的限縮。

違反律師倫理+公益律師竟要女陪睡抵律師費/泰雅族婦女「陪睡說一出內灣車站,就能看見旁邊的廣告與觀光景點告示(作者提供)

戰後國民政府遷台為了實施地方自治,打破舊有的蕃地制度,依其地理特性與政治、經濟、社會環境的發展重新規劃行政區域,為求社會均質與一致,忽視族群之間的屬性與互動,硬性劃入同樣行政區統治。攸關資源的國家政策,基本上延續了日治時代的「準要存置林野」,並將其改稱為「原住民保留地」。此時「原漢隔離政策」被廢除,所以除了一些特定區域有入山管制之外,漢人已經能比較自由的進入原住民保留地。

戰後第一波非原住民進入原住民鄉鎮定居的包括:漢人警丁後代、和原住民通婚的外省榮民、1950年代礦場的礦工和伐木工、雜貨店商人、派任此地的外地老師及其家人等。這批人基本上是基於生計或公務等各種理由才進來原住民鄉鎮定居,規模也有限。但是1980年代開始,伴隨著政府「近山開發」、「農業上山」等政策的引導,許多平地人便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湧入。到了1990年代,有觀光潛力的地區,則開始出現各種平地人所開設的觀光設施。也就是在這個平地人上山開發的過程中,原保地逐漸流失到非原住民的平地人手中。

違反律師倫理+公益律師竟要女陪睡抵律師費/泰雅族婦女「陪睡說

因為共同修習政治生態學,我們開始關注原住民土地與國家力量的關係,為了收集報告所需的資料當我們實地到水田考察時,除了生薑、高麗菜等農田,一路上充斥露營區、景觀餐廳和民宿的廣告招牌。此外隨處可見被鐵柵欄圍起來的地,或是竹林倒落在地上和被挖土機整理過的地貌以及租售土地的告示牌。當觀光事業的發展,溫泉、旅館、餐廳等大規模事業進入,我們不禁思考原鄉的土地如何成為外來觀光設施的新樂土?依據訪談結果與相關議題的文獻資料,我們透過不同尺度來檢視原住民保留地的「流失」。

原保地的所有權屬於國家,但是原住民達到一些法定條件時,也可以獲得原保地所有權,只不過是以個人私有的方式,而不是傳統的集體權。無論如何,原保地的所有權依法不得轉讓給非原住民。但是非原住民即便不能在法律上取得名義上的原保地所有權,也能夠透過各種方式取得原保地實質上的使用權。以下列出兩種非原住民獲得原保地使用權的主要方式:高額抵押與合法租用,但是實際上方式五花八門。

高額抵押自1960年代開始,就有原住民抵押土地向漢人借貸的情形出現,而民法保障債權,並未否定這種抵押的成立。最初漢人取得這些土地的使用權只是為了自住自用,但是1980年代後,在政府「近山開發」、「農業上山」等政策的引導之下,大批的外地漢人湧入以類似的方式交易土地。這種交易土地的方式是由漢人支付原住民一筆錢,和原住民簽訂契約,由原住民將土地抵押給漢人。而且為避免原住民反悔,常常設置比實際支付金額還要高的抵押價。

違反律師倫理+公益律師竟要女陪睡抵律師費/泰雅族婦女「陪睡說新竹尖石鄉司馬庫斯部落。(維基共享)

合法租用有種兩種管道,直接與擁有保留地所有權的原住民洽談或是向鄉公所租用公有保留地。就第一種方式而言,只要租約到期,原住民地主便可以收回土地。但是合法租用的土地不一定會被合法的使用,時而會發生違反水土保持相關法律的情形。2011年水田部落的生薑田爭議就是一例,當時許多生薑田已經違反水土保池法關於中耕除草的規定,開挖超過30公分,並且相當程度地改變了地貌。此外,我們在部落進行訪查時,也時常聽聞部落居民因為處在資訊不對等的地位,在平地人的欺瞞、利誘、甚至用黑道威逼的情況下,被迫賤租土地,或是簽下很長的租期。 其次,透過公部門的行政程序租借公有原保地,必須經過當地鄉公所設置的「土地審查委員會」審查。「土地審查委員會」是原住民鄉為了管理原保地依法設置的單位,負責審查地上權、所有權的授予及出租原保地給非原住民等事宜,但由於委員都是鄉長指派,因此委員會很容易成為地方政治人物和外地開發者勾結舞弊的場所。

伴隨著土地交易的盛行,近年來已經出現了不動產仲介商,一方面透過前述的地方政治人物取得土地與地主的訊息,進而進行「購地」,二方面也透過部落居民的人際網絡,散播出租土地的訊息,以租金利益吸引原住民主動出租土地,再將土地轉給有意的開發者。甚至有的情況是,在還沒有特定買主的情況下,部分投資者就開始囤積土地,再透過仲介尋找可能的買家。我們在田野調查的過程中,經常在路邊看到租售土地的告示牌,就是上述情形的具象化。

過去原保地制度的沿革,目的實為國家欲掌握自然資源、方便管理、以及殖民主義的思維,為侵害原民文化權的工具;當今原保地制度,使漢人得以挾帶資本方式占用原保地,已威脅部落文化權的實踐。綜觀歷史,國家力量的介入深深影響原住民與土地之間的關係。

參考資料》

1. 孫稚堤,2007,〈原住民地區共用資源保育與利用之分析─以新竹縣尖石鄉後山的泰雅族部落為例〉,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碩士在職專班論文

2. 鄧松亭,2004,〈社區組織, 在地知識與部落發展--以新竹縣尖石鄉新樂村上水田部落為例〉,臺灣大學森林學研究所學位論文

3. 官大偉,2014,〈原住民族土地權的挑戰: 從一個當代保留地交易的區域研究談起〉, Journal of Archaeology and Anthropology, 807(52) 

4. 施勝文,2013,〈劃界的政治:山地治理下的傳統領域,1895-2005〉,東海大學社會學研究所博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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