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財產、債務不必均分」 《民法》修正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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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院會 民法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三讀敲槌。(圖/記者屠惠剛攝)
▲立法院長游錫堃敲槌三讀。(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30日三讀通過《民法》修正草案,未來夫妻離婚或變更法定財產制後,若平均分配有失公平或對婚姻期間沒有貢獻或協力,法院得視雙方經濟能力、子女照養等因素,調整財產分配或免除分配額,不必平均分配財產,若婚前債務也不必平均分配債,保障家中經濟弱勢一方,也讓離婚後財產分配更趨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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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的財產、慰撫金等不再此限。若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民進黨立委周春米於提案說明中指出,為避免法院對於具體個案認定標準不一,提案修法,增列「夫妻之一方對於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或有其他情事,致平均分配有失公平者」之要件,法院調整或免除分配額,讓分配達到實質公平。
三讀條文明定,法院裁判慰撫金分配時,應綜合衡酌夫妻婚姻存續期間對家事勞動、子女照顧養育等付出狀況,同時對共同生活與分居時間、婚後取得財產時間及雙方經濟能力等因素綜合評判。
周春米在三讀後發言表示,原本法規的原則是平均分配,並授予法官認為有失公允,裁量時可以調整分配,修法後將讓法官裁量時能更有具體依據,讓配偶離婚後財產分配更趨公平,以保障雙方權益。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也說,過去對於夫妻財產分為婚前、婚後,其中婚前財產衍生利息、利益沒有清楚定義,過往法院判決時,往往把這部分認為婚後,成為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一部分,導致很大不公平跟訴訟爭議,修法後對於夫妻婚前、婚後財產調和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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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的職業離婚證人,未必具有法律效力!新竹一對結婚八年的夫妻,因感情轉淡協議離婚,又不想讓親友知道,丈夫在網路找了職業離婚證人充當證人,兩名證人也在協議書上簽名作證,並拿到戶政事務所做離婚登記,兩人也恢復單身。不過事後妻子向法院提出離婚無效之訴,法官認為兩名證人不知道這對夫妻是否都同意離婚,也沒有親眼見到就簽名,在民法上不具法律效力,法官判決離婚無效。(彭清仁報導)
據了解,這對結婚八年的夫妻,由於彼此都覺得感情變淡,因此協議離婚,但兩人又不願張揚,因此並沒有找親友當離婚證人。丈夫在網路上搜尋離婚證人,還真的透過網路找到兩名證人,丈夫將空白協議書寄給兩名職業婚證人,在簽名後寄回。這對夫妻也在協議書上簽字,並到戶政事務所登記離婚,兩人也恢復單身。
不過事隔半年,前妻認為這樣的離婚方式很奇怪,朋友也認為找沒見過面的人充當離婚證人,有些不妥。前妻為了確認和前夫的關係,向法院提出確認離婚無效之訴。雖然前夫當庭向法官要求,希望駁回前妻之訴,但法官在調查後發現,兩名離婚證人並沒見過這對夫妻,也不知道兩人是否有離婚的合意,而且兩名證人到法庭做證時表示,簽署離婚協議書時,協議書上並沒有這對夫妻的簽名,也不認識這對夫妻,沒有確認過兩人離婚的意思。法官認為兩名證人顯然都沒有跟原告確認有無離婚的真意,因此與民法規定要件不符,難以認定兩造離婚已具備法定要件,法官最後判決離婚無效。網路上找職業離婚證人簽字沒用 法官認定離婚無效 - Yahoo奇摩新聞 https://bit.ly/2ZOC9cL


2015一整年離婚率最高的星座組合-處女座在前10名中就佔了5名,不只是搭配天秤座和射手座,就連跟雙子座、巨蟹座、魔羯座的組合都榜上有名,離婚率偏高 https://tinyurl.com/yypwab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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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愛尋求徵信社的星座
男生:第一名41%雙魚座、第二名14%處女座;第三名9%雙子座、獅子座、天秤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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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愛外遇的星座
真的不是慾女想毀謗雙魚座!在徵信社公布的「外遇星座」榜單中,恭喜雙魚再度奪冠!最愛外遇的星座女生前三名依序是雙魚座、處女座、獅子座。而男生榜單的部分則依序是天秤座、並列第二的雙子、天蠍,以及並列第三的水瓶、金牛、雙魚、獅子、射手、摩羯座。而榜單內「0%外遇」得主則由射手女獲得。不過也有粉絲替第一名的「天秤男」喊冤,其實天秤只是愛交朋友,但總是被誤會搞外遇啊~
最愛外遇的星座
男生:第一名15%天秤座、第二名11%雙子、天蠍;第三名8%水瓶、金牛、雙魚、獅子、射手、摩羯座
女生:第一名22%雙魚座、第二名18%處女座;第三名13%獅子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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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讓大家恨得牙癢癢的星座出爐啦!小三最多的星座依序是天蠍座、雙子座、雙魚座;而最多小王的星座依序是雙魚座、摩羯座,以及並列第三的處女、天蠍、獅子座。只能說天蠍在江湖上已是出了名的狠勁出名,喜歡一個人就是愛到誰都無法抵擋,但當他討厭起一個人狠勁可是也沒再跟你客氣。
小三、小王最多的星座
男生:第一名37%雙魚座、第二名18%摩羯座;第三名9%處女、天蠍、獅子座
女生:第一名50%天蠍座、第二名19%雙子座;第三名13%雙魚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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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愛設計離婚的星座
什麼是「最愛設計離婚」呢?在婚姻裡不管是受盡委屈或是膩了、累了,就是想結束這段婚姻,沒想到徵信社也有辦法!而最愛設計離婚的女生前三名依序是天秤座、雙魚座、水瓶座;男生則依序是雙魚座、處女座,以及並列第三的射手、雙子座。從頭到尾都能看到「雙魚」的蹤影,慾女真的替全天下雙魚的另一半拍拍肩膀說聲辛苦了!
最愛設計離婚的星座
男生:第一名57%雙魚座、第二名15%處女座;第三名12%射手、雙子座
女生:第一名38%天秤座、第二名25%雙魚座;第三名13%水瓶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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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我們走不下去了:淺談法定離婚事由
「兩個人的分開,或許是四個人幸福的開始」。祝福大家都能有足夠的智慧,好好面對、處理人生分和的課題。
法操FOLLAW
2017-03-02 17:09
兩個人的離婚分開,或許是四個人幸福的開始
賴佩霞律師
執業生涯中,不乏常聽見當事人聲淚俱下的表達無法跟另一半繼續共同生活的情形。而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當然也有很多,其中最常聽到的概括表述是因為價值觀和生活理念,有著極大的差異。但問題是,真的可以僅憑這樣的概念,在雙方無法坐下協商、好聚好散的情況下,而訴請法院解消彼此的婚姻關係嗎?
關於上述的情況,我國民法針對夫妻雙方無法透過協商而離婚的情形下,在民法第1052條第1項規定了10款的離婚事由,分別為:「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兩個人的分開,或許是四個人幸福的開始」。(翻攝自網路)
看完上述規定後,大家應該會發現從字面上似乎沒有一款規定是「價值觀或生活理念,有著極大的差異」的情形。但,別緊張,民法第1052條第2項還另外規範了「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其立法意旨在於民法所列舉之裁判離婚原因,若僅以例示事由為限(即民法第1052條第1項各款規定),不免過於嚴格,故就離婚事由兼採概括主義,以應實際需要,較富彈性。因此,立法者以較富彈性之「重大事由」為裁判離婚原因,是為了符合現代多元化社會生活需要,使裁判離婚之事由較富彈性。況且,當夫妻間已無共同生活之實質,足使婚姻達於難以維持之程度,即無不准依該條第2 項訴請離婚的道理。但是否已達難於維持婚姻之程度,應以婚姻是否已生破綻而無回復之希望,亦即客觀上一般人倘處於同一境況,均將喪失維持婚姻意欲之程度加以判斷。
所以,當大家以民法第1052條第2項向法院訴請裁判離婚時,別忘了針對婚姻已生破綻且「顯然無回復之望」加以舉證說明,才有可能說服法院同意解消雙方婚姻關係。
而另一點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向法院訴請離婚的一方,其主張的事由,必須不具可歸責性。倘具可歸責性,亦不得以本項規定訴請法院裁判離婚。但唯一一個例外情形是,假設夫妻雙方就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均須負責時,依照最高法院 95 年度第 5 次民事庭會議決議,此時則應比較衡量雙方之有責程度,僅責任較輕之一方得向責任較重之他方請求離婚,如雙方之有責程度相同,則雙方均得請求離婚。
兩個人的分開,或許是四個人幸福的開始」。祝福大家都能有足夠的智慧,好好面對、處理人生分和的課題。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舉例如下:甲男乙女於民國八十八結婚,婚前甲有工作收入一百萬元,乙結婚時娘家贈與嫁妝五十萬元,婚後甲乙均上班工作,惟二人因個性不合於九十二年七月十日兩願離婚,此時,甲連同結婚前之工作收入,共有財產計五百萬元,其中三十萬係婚後繼承其父遺產所得,二十萬元係因車禍受傷取得之慰撫金,乙婚後工作收入連同婚前嫁妝及婚後好友贈與生日禮金十萬元,共有二百萬元,另負債四十萬元,請問應如何分配剩餘財產? 解析: 甲應列入分配之財產為:全部財產(500萬)- 婚前財產(100萬)- 婚後繼承取得財產(30萬)- 慰撫金(20萬)= 350萬元
乙應列入分配之財產為:全部財產(200萬)- 婚前財產(50萬)- 婚後負債(40萬)- 贈與所得(10萬)= 100萬元
所以甲應給乙((350-100)/2=125) 一百二十五萬元。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 - http://goo.gl/L2ex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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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女律師:準確描述情緒,就能降低憤怒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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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提到女律師,多半會聯想到「犀利」,很少人會用「柔軟」、「寧靜」來形容。賴芳玉,是台灣最著名的家事案件律師,許多名人的離婚官司、家暴訴訟,舉凡與家庭有關的法律問題都可見她的身影,邀訪賴芳玉談律師二十多年職涯中的衝突處理經驗,她口中所描述的案件故事,聽者忍不住入戲、情緒起伏,而她全程語氣平穩、輕柔,沒有手勢帶入,整個人透著寧靜感。
問她怎麼在衝突不斷、腥風血雨的訴訟案件中,仍能保有這股寧靜?她說,因為自己受到心理學維琴尼亞.薩提爾(Virginia Satir)家族治療模式的影響。
她打一場官司,依靠的是團隊的力量,在團隊中有諮商心理師、家族治療師、社工,甚至是薩提爾模式諮商。因為一椿衝突事件的背後,有許多的立場,只靠法律這個立場和觀點,看不到「人」在事件中的困難。將社工、心理師帶進團隊,「除了在衝突中幫助我觀照自己的內在和情緒,也能帶我看見當事者衝突背後的行為困境。」賴芳玉說。
她說,打贏官司不是她訴訟成功與否的指標,協助當事者脫離困境才是。以下是她的剖析:
台灣人一遇到衝突,最容易脫口而出的口頭禪是:「我找律師告你!」但很多人不曉得,一旦走入官司,全部人都會被捲進了漩渦裡,尤其在整個官司的制度下、兩造律師的對立中,衝突都是「極大化」。
從小到大,沒有人教過我們處理衝突,所以我們應對衝突有情緒,也就容易採取不當的行為來應對。其實,衝突並非壞事,要先看得見「衝突」,才能解決彼此的衝突。先從改變「看待衝突」的眼光開始。當我們明白,因為有衝突,我們才能看見彼此的歧異,比較不會害怕衝突,並且學會從衝突中認識彼此的另一面。
我每年要處理上百件的案件,在二十多年的執業經驗裡,我並沒有看到自己擁有異於常人的「克制」,或者是特別「不跟人起衝突」的特質,比較多的時候,我採取「不一樣的角度」來看待衝突,所以才有機會看到不一樣的人性和故事。
例如,我曾經讓一對來找我辦離婚的夫妻復合。
有一次,一個已婚婦女到我事務所詢問離婚手續,決定回去後要跟先生提出離婚。隔天,我還沒到公司,就接到助理的電話,有位先生在事務所門口,揚言要砸了我的事務所。
我趕到辦公室了解後才明白,這位先生便是昨日來談離婚手續太太的另一半。他一見我就大罵我是「萬惡的律師」,唆使他太太離婚、藉此賺一筆。
聽完他一連串的飆罵後,我回問他:「你覺得你對太太付出很多,很怕失去她,沒想到她完全不懂你的辛苦,對嗎?」那位先生聽完後,拿起手機、取消了本來「烙人來」砸事務所的計劃。有趣的是,後來這位先生反而希望太太聘我當夫妻諮詢,幫忙他們夫妻倆溝通,最後是和平收場,當事人也繼續牽手、不分手了。
我只有幾句簡單的話,卻成功終結了他的憤怒,其實關鍵在於「我幫他描述情緒」的那一刻。我試過幾次,這一招出奇有效,情緒再高亢的人都能降下來,至少氣焰不再繼續燒。
描述對方情緒,就是同理
因為在描述對方情緒的同時,我們同理了對方,他「攻擊狀態的背後」是什麼?再從話語中,找出情緒的成因,不難發現,很多人之所以生氣得跳腳、開啟攻擊模式,是因為他很脆弱。
人脆弱的時候,會不自覺的自我防衛、對別人豎起劍來;但當你看見他的脆弱時,他反而能放鬆下來。我相信,透過同理心的語言,很多衝突可以更妥善的被解決,不會演變成肢體衝突。
有時候面對衝突,也要適時的讓情緒有出口。記得有一次跟朋友出遊,朋友的車速快了一些,在路上遇到另一輛趕路的車,兩輛車頗有尬車的意味,果然沒多久後,兩輛車的車主雙雙下車、在馬路上相互吼了起來。
同車的家人一看狀況不對,叫我趕快下車、幫忙調解,但我回答:「再讓他們吵五分鐘。」因為人的情緒如果沒有宣洩完,很難理性而冷靜的對話。
我看時間差不多了,便下車一看究竟,我發現對方車上載著一名小嬰兒,我開口不問發生什麼事,改而先問對方車主:「你趕時間對嗎?孩子生病嗎?是不是急著看醫生?」
本來眼前兩個吵得面紅耳赤的人,一下子冷卻下來,對方車主點點頭、表示急著帶孩子打預防針,我們這輛車的駕駛聽了之後也不再執意爭個對錯,連忙招呼對方先送孩子去醫院要緊。
練習先處理情緒再解決事情
或許是長期以來的工作,讓我無形中養成了「先處理別人的情緒,再處理自己」的習慣,但在遇到衝突時,「先處理情緒、再解決事情」這句老生常談,確實能化解不少生活中的紛爭,帶我們重新看見對方的需要。
很多人會問,我怎麼那麼理性?其實這也是一次次從個案裡去學習、一次次跟我孩子磨出來的修養。
我記得我兒子四歲的時候,有一天早上,他在吃早餐、我吃完了在一旁看報,我眼角瞥見他的杯子太靠外緣,請他把杯子往桌內推,我一講再講,他卻當耳邊風,結果一個不注意,他的飲料就灑了滿地,我一肚子火也跟著起來。
我想媽媽們應該都了解我的感覺,再加上我的個性對這種事情特別沒有辦法。對於我已經重複提醒了很多遍、卻眼睜睜看它發生的事情,我特別無法忍受。馬上就開始對著孩子霹靂啪啦的開罵。
生氣時,我也不是平常那個理性、溫柔的賴芳玉。雖然兒子道了歉、認了錯,也乖乖的去廚房拿了抹布來收拾殘局,但當時我還在氣頭上,我也只有停留在我的認知脈絡裡,怎麼也止不住,看他一邊擦地一邊哭,我還是繼續怒沖沖的教訓他:「哭也不能解決事情!」
直到我該罵的都罵完了、不高興的情緒都發洩完了,我冷靜下來後,這才看到,我兒子也是有情緒的。我問他,他有什麼好委屈?孩子的眼淚再也忍不住了,他一邊哭一邊反問我:「你說,哭不能解決事情,難道罵人就可以嗎?錯我也認了,地也是我擦的,你為什麼還要一直一直罵?」他講一個我啞口無言,後來我們兩個人一起面壁罰站。
從那之後,我也努力學習丟掉特權,練習用低沉、拉平的聲調,來開啟每一場好的溝通。做為一個律師,官司的勝訴或敗訴、衝突下的贏或輸,其實並不是真正的成功,現在對我來說,能夠在衝突裡解決人的困境,才是最令我有成就感的事。
小檔案|賴芳玉
東海大學法律學系畢業、擅長婚姻和家事案件,現為律州聯合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台灣女人年輕為夫、中年為子、老年為孫…呂秋遠:妳毀的不是婚姻,是人生

 

 

 

「律師,我想離婚。」她在電話裡說。

「為什麼?」我問,這是基本問題。

「我先生有外遇,他今年六十歲,竟然跟一個二十四歲的女人在一起。這女人跟我兒子同年紀,這種事他怎麼做得出來。」她聽起來口氣平穩,但是很哀怨。

「當然做得出來啊!男人向來很專一的,從二十歲到八十歲,都喜歡二十歲的。」我心裡暗暗這麼想,但是我還是保持了律師的專業,「那麼你不要提離婚啊!提離婚對你有什麼好處?你在意財產嗎?」

「我只是希望我有個保障,財產都在他名下。」她說。「萬一他把財產都過戶給這個女人怎麼辦?」

「這你放心,你老公在還沒跟這個女人結婚以前,以他這麼精明的人,怎麼可能過給她?萬一人財兩失怎麼辦?」我說。

「對!我曾經跟過那個女人,他在跟我先生約會後,就去跟另一個年輕男人約會!」她氣憤的說,「她太不要臉了。」

「不然呢?難道他愛的是你先生鬆弛的肚子、半禿的腦袋、肥胖的身軀與過人的年紀?」我悠悠的說,「她愛的當然是他,的錢。」

「所以我要離婚!」她似乎被我激怒了,「我要讓他付出代價!」

「什麼代價?中年離婚的代價?你要是想跟他離婚,他心情可好了,有男人可是把『中年喪妻時』當作人生三大樂事之一。況且離婚後,縱然你可以分得他一半的財產,但是這訴訟可能要很久,他的財產都在美國,臺灣司法單位也不容易查,到後面豈不是變成人財兩失?」

「沒關係,至少我有自由。」她說。

「你現在哪裡不自由?」我問,「你先生忙著外遇,你孩子也成年了,你本來就是自由的,是你不願意給自己自由罷了。」

她沈默了半响,「你知道我為什麼找你嗎?」

 

 

沙女:丈夫太矮 訴請離婚

1名沙烏地女子因丈夫太矮而訴請離婚獲准,圖為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每日郵報)

一名沙烏地阿拉伯年輕女子,因嫌丈夫太矮,已訴請離婚並獲准。

《海灣新聞》1日報導,這名20歲女子與丈夫結婚7個月,在訴請離婚文書上說明,自己每天居高臨下看著丈夫,因此聽到很多揶揄嘲笑,「不安且痛苦」、「難過又沮喪」。

報導中指出,本案發生在沙國東部沿海的蓋提年市,官方認為極不可思議。男女兩造的姓名依法不得透露。

社群媒體對本案反應不一,很多人指責,新娘一開始就不該同意嫁給該男子。

萊斯大學及德州大學曾聯合進研究,發現傳統性別定見裡,女人只願嫁給比自己高的男子,原因是有安全感,真的是佔大多數。(旺報即時)

桃園市民結婚 連3年穩定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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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舉辦集體結婚資料照(記者徐乃義/攝影)
(記者徐乃義/桃園報導)民國103年桃園市結婚登記對數1萬3,839對,自百年結婚潮後連3年穩定成長。10年來,除了民國98年因金融海嘯而影響結婚意願,每千位市民結婚對數降為5.56對,成為10年來唯一跌破6對者外,其餘各年皆逾6對。若與全國各縣市相較,103年桃園市每千人結婚對數6.75對,居第4位,略低於台北市7.10對、新北市7.02對及新竹市6.82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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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芳玉:爸爸,別來騷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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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有一個父母離婚後的探視子女案例,讓我至今難忘。
「我覺得我爸爸就是騷擾我。」一位父母離婚後隨著母親、正在念國中女孩閃著倔強雙眸對律師說。
律師說:「妳爸爸或許就是太思念妳了,他聲請探視子女,也是不得已啊。」
女孩撇著嘴說:「國中的學業有多沉重,難道他不知道嗎?這時候提出探視子女,不是找我麻煩嗎?」
律師解釋:「妳是否要跟他溝通看看?」
女孩不以為然地說:「沒用,我告訴他,他根本不信,以為是媽媽唆使,但關媽媽甚麼事?我必須應付課業,哪有時間陪他?法院竟然命令我陪他!」
「妳有把想法告訴法官嗎?」律師問。
「有啊,但法官出來的判決,就是現在妳看到的,一個月兩次過夜探視,寒假七天、暑假十四天。」女孩兩手一攤,認為她說的話,爸爸不聽、法官也不聽,一點都沒用。
「這個探視方案,在實務上很普遍,因為爸爸並沒有不適當行為,而且探視是基本的親子維繫,法院裁判並沒有不妥。」律師耐心解釋。

氣爸爸動不動報警

「我一天都不想看到他,更別說過夜了。難道他有權利探視我,我就有義務陪他嗎?我的權益在哪裡?」女孩很不滿的回應。
女孩的說法不是沒理,兒童表意權確實應該被尊重及維護,但親子人倫的基本維繫,也是兒童人權的一環,律師陷入兩難,她試圖找出解決方案,「那妳覺得爸爸該怎麼做?」
女孩說:「他應該尊重我的感受,而不是動不動就打官司,他已經報警很多次,只要我拒絕探視,他就報警,這就是騷擾我。」
律師沉思了許久,「也許我們透過抗告,讓司法協助妳爸爸了解妳的感受。」女孩用著超乎年齡的口吻說:「我希望律師幫我打贏官司,我一點都不想見到他,叫他別來騷擾我們母女了。」律師嘆口氣,沒再試圖說服她贏輸的定義。

其實,探視子女的議題,是個棘手、無法只用法律簡單處理的親子習題,必須透過司法引進親子專家協助這對親子改善實質的關係,那是一場近似「親子和解」的歷程,絕對不是法律上制式、技術性地安排探視時間程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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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家事及少年司法中心做的一項調查顯示,夫妻關係在丈夫平均年齡40歲、妻子平均年齡37歲時最易出問題,離婚率也相當高。十多年的共同生活,磨合期早就過了,為何還逃不了婚姻危機?我們今天可以探討一下。

 

在男人40、女人37歲這個年齡段中,夫妻貌合神離的現象很普遍。女人比男人更有條件出軌。有調查顯示,夫妻雙方因在瑣事上溝通不暢而最終離婚的佔離婚總人數的兩成。多年婚姻積累下的柴米油鹽問題,成了最傷人的利器。

 

40歲男人、37歲女人的婚齡普遍在10年左右,在最初的兩三年內大家處在磨合期,尚懷包容之心;六七年時都知道很危險,所以懷有謹慎之心;到了10年以後,大家都覺得對方就像自己的左右手,以為親情已經取代了愛情,所以以前不成問題的小事也會拿出來吵鬧一番,小爭吵多了,非常傷人。

 

再加上結婚10年,夫妻無論在外形上還是為人處世上,都變得與結婚時差別很大,兩人個性、人生觀、金錢觀、對待教育孩子的態度、處理壓力方式等各方面的差異均會在這一時期毫無保留地暴露出來,這其中任何一個問題都足以讓婚姻癱瘓。

 

朱教授說:「婚姻時間越長,對彼此越習慣,就越容易忽視相互理解的重要性,感情於是漸漸淡漠下來。」對此朱教授認為,無論有什麼問題,夫妻雙方都應坦誠溝通,迴避問題不是解決方法。

 

在平淡的朝夕相處中,彼此太熟悉了,戀愛時掩飾的缺點或雙方在理念上的不同此時都已經充分地暴露出來。於是,情感的「疲憊」或厭倦使婚姻進入了「瓶頸」,如果無法選擇有效的方法通過這一「瓶頸」,婚姻就會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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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芳玉 :好散,這麼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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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芳玉 《愛情臉書》
他氣餒地說,「律師,我不知道事情怎麼變成這樣。」
這個男人事業有成,從不認為婚姻有甚麼太大問題,然而在一次衝突後,老婆帶著孩子離家出走,他報警,要求她把孩子帶回家,不料不僅沒帶回孩子,還收到法院離婚開庭通知,他對這一切感到非常的錯愕與不解。

 

「你和老婆發生肢體衝突?」律師問。
「是的,不過就1、2次的衝突,她竟然就訴請離婚,這太誇張了。」他覺得人生完全失控,他是個精明的生意人,對於無法掌控的情形,感到嚴重焦慮。

 

「從這些錄音的證據來看,她應該已經想離婚很久了,看來不是這次衝突,才突然想帶著孩子離開。」律師認為他顯然不了解自己婚姻現狀,以至有被突襲的感受。
他咬牙切齒地說:「我認為她為達到離婚目的,故意挑釁引發這次衝突,我覺得自己被設局了。」
「那你願意離婚嗎?」律師看他的表情,猜想這段婚姻恐怕很難繼續了。
「她的書狀寫得都不是事實,這對我太不公平了!」他憤憤不平的說,卻迴避了律師的問題。
「因為台灣的裁判離婚,採取的是過失的破綻婚主義,也就是提出離婚的一方,對於婚姻破綻沒有責任、或者責任比較輕的一方。也許試著這麼想,你老婆的蒐證和書狀的說法,都只是為了告訴你,她想離婚而已。」律師試著解釋。

 

但處在極度憤怒的他,完全無法接受律師的解釋,「她不應該用這種方式,處心積慮的蒐證,一步一步的剝奪我的所有,離家、帶走小孩,然後訴請離婚,接下來還會發生甚麼事,我都不知道,她太可怕了,一定是那些律師教她的……」

 

離婚一定要歷經諜對諜的過程嗎?在蒐證過程,難道不會把殘留的一點信任關係全然破壞嗎?非得要這麼難堪嗎?確實,透過法院裁判離婚,必然要提出離婚理由並且舉證,更別說訴訟過程中攻防戰,更是讓夫妻宛如敵人般的廝殺。

 

能別走這一遭嗎?如能多一點理性、看見遠方的智慧,並學會放手的藝術,也許就能有好散的空間。重點是,兩個人都要有這種體認才行。

 

律師所廣告 強打「500元離婚」

 

2015-04-09

〔記者黃欣柏/台南報導〕什麼!離婚只要五百元?近來在台南市有多家律師事務所將大大的「500元離婚」字樣做成招牌,高掛在大門前攬客,讓不少民眾驚訝直說:「連離婚也有跳樓價喔?」不過記者實際求證,發現所謂的「500元離婚」,原來只是一紙離婚協議書的費用啦!

  • 台南市區有不少律師事務所推出「500元離婚」招牌攬客。(記者黃欣柏攝)

    台南市區有不少律師事務所推出「500元離婚」招牌攬客。(記者黃欣柏攝)

民眾︰便宜到看了想離婚

除了結婚有繁文縟節外,其實離婚也不簡單,法界人士透露,在坊間找律師事務所代辦離婚手續,大約也需要六千至一萬元左右的費用,若由事務所代找證人,每位證人還得加上約二千元費用,而萬一雙方還要討論如監護權、房產等細節,價碼更上看三萬元以上。

但最近民眾發現,台南市部分律師事務所竟主打「500元離婚」服務,有民眾看完打趣說:「便宜到都想離婚看看了!」「要離婚,請到台南!」但也有人認為,五百元的費用完全打壞行情,「這年頭法律專業有這麼不值錢嗎?」

業者︰五百元僅是買協議書

記者昨實際走訪「500元離婚」的事務所,業者澄清這五百元費用僅是買到一紙「離婚協議書」其餘費用仍得另計,並不是真的如字面上只要付五百元就可以搞定整個離婚手續。

不過資深律師指出,擬定協議書時需與對方談的細節、要求越多,收費也就越高,有時一紙協議書就值上萬元。懷疑五百元的協議書可能並非為顧客量身打造,「不然自己去書局買範本來用就好,一百元就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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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情傷 再愛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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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1
文/羅軒
被愛情傷害過一次,就害怕再次被傷害。往往新戀情都還沒開始,就想到上次被傷害的結果,開始覺得或許愛神從來沒站在自己這邊過。於是,過往的陰影一直糾結在妳的心,讓妳刻意地強迫武裝自己,對眼前再度鼓動的心房、泛起漣漪的那股好感和悸動的聲音,假裝聽不見和刻意忽略。
也不是前男友條件有多好,而是妳不甘心在他的身上所付出的多年青春歲月,被船過水無痕地抹去,因此,妳的內心築起了一道冷漠封閉的怨懟之牆,困住了自己救贖自己的機會,也蹉跎了再去追尋下一段戀曲的時光。
妳不該懷疑自己能不能再愛,也不用否定自己是不是還有資格再去擁抱愛情的美妙,妳需要的是告訴自己要學著放下和沉澱的勇氣,從上一段有缺角的失敗戀情中淬鍊和成長,擺脫負面情緒的循環制約,讓自己變得煥然一新,撕去要找那個負心漢報復的帶刺女王蜂標籤。
妳要讓自己過得更自在、更陽光,因為,如果自己夠好,就不用擔心遇不到真正對妳好的人,到時候,妳會很慶幸自己當時能夠走出來,才能夠在愛情驛站中遇見那個在乎妳、支持妳、給妳溫暖力量、愛妳一生一世的好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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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讓人心碎 女性心臟病風險增24%│即時新聞│20150416│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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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真的會讓人心碎,美國近日一項研究顯示,離婚女性患心臟病的風險,比婚姻美滿者多24%。
據英國《每日電訊報》報導,美國杜克大學的一項研究指出,失婚女性患心臟病的風險,比婚姻美滿的高24%。經歷兩次離婚,風險更飆至77%。就算再婚,對健康的損害也無法彌補,再婚女性患心臟病的風險高33%。撰寫研究報告的杜普利博士(Dr Matthew Dupre)就表示,離婚是重大壓力源頭,離過婚的人,健康會有較多問題。

該研究針對逾15000名45~80歲人士進行18年研究,發現男性除非離婚2次,否則心臟病風險沒有增加。(施旖婕/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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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問:已經有老婆了,又遇到更喜歡的人怎麼辦?佛說:馬上遇離婚娶外遇!理由讓大家都沈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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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這些故事,看懂再結婚!!

故事 1
妻子出國了,留下了男人一個人在家。妻子不在家,男人喝著啤酒,不停地換著電視頻道。這時,傾慕丈已久的小妹妹電話打來了,她說:「我閒著沒事,到你家坐坐吧!」男人說:「這……不行,我正要出去。」小妹妹其實已經在男人的樓下了。小妹妹是男人的部下,小妹妹很多次對他表示了好感,男人都巧妙地拒絕了。

小妹妹手裡提著很多東西,還有一瓶紅酒,站在了男人的家門口。男人說:「那我下廚吧!」小妹妹說:「不用。」便在廚房裡忙碌起來。
在另一間房子裡,他開始打電話約熟悉的朋友來家裡吃飯,可是朋友們都不在。

過一會,小妹妹已經在喊他了,他到廚房猛地愣了,小妹妹端給他的是一盤熱騰騰的餃子,他最愛吃餃子了,可是,平時他和妻子都太忙,沒有時間包餃子,兩盤餃子、幾碟小菜、一瓶紅酒,小妹妹的臉上柔柔的笑,攪動了他的心。

說不清為什麼,他在小妹妹不注意的時候,關掉了手機,拉上了陽台的窗簾,他能聽到自己心跳的聲音。

一瓶紅酒喝完了,小妹妹說頭暈,就軟綿綿地倒在了男人懷裡。男人承認小妹妹是美麗的,他緊緊地把她抱在懷裡,情不自禁地吻了她一下,也就在那一刻,他才感覺到自己已經失控了,連忙推開她。
小妹妹在他的床上睡去了,他輕輕地帶上了門。這時,客廳的電話響了,是妻子和孩子打來的。男人仍然喝著啤酒,不停地換著頻道,他分明聽到了小妹妹輕微的呼吸,但是,他努力地讓自己的心冷靜、再冷靜。


(圖片翻攝自人民網)

小妹妹醒來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早上,男人一夜未眠,男人為小妹妹準備了早餐。

吃飯的時候,小妹妹問:「你不喜歡我嗎?」
男人說:「喜歡。」
「那你不寂寞嗎?」小妹妹追問。
「有點!」
「可是……怕我糾纏你?」小妹妹扁著嘴失望地問道。

男人認真地說:「生活是一種責任,就像這碗稀飯和煎蛋,儘管老吃覺得沒有什麼味道,可是你每天還得做、還得吃,有時甚至覺得它難吃,可是不吃心裡空蕩蕩的。」小妹妹沉默了。
送走了小妹妹,男人覺得從未有過的輕鬆。愛是一種誠信,是需要付出代價的,如果不愛,或無法承受,那麼就別輕易地將自己的心打開。誘惑和寂寞,本就不是出軌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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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 2


他們相愛三年,準備結婚。結婚前一個月他消失了,留下一張紙條:對不起,等我足夠好的時候我再娶你。她悲痛地撕了紙條。
兩年後,他穿著西裝開著限量版跑車回來,卻發現她早已嫁給一個普普通通的工人並且已經有了孩子。他有些憤怒,你寧可嫁給一個這樣一個什麼都沒有的人都不願意等我麼。女人輕輕笑笑,我們不需要任何東西,有愛就夠了!男人突然間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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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 3

我正專心的看電視,他突然說:「我們離婚吧。」

他很嚴肅,不像是跟我開玩笑。浮上我腦海的第一個念頭是:他肯定炒股虧大了,或者是得了絕症,怕連累我。我堅決的搖頭,油然而生一股要跟他共患難的豪情。


他的第二句話將我打入地獄:「我愛上別人了,對不起。」

「什麼時候?」我努力沉住氣。

「半年了,是旅行認識的,她是導遊,很單純,人又熱情。」也許意識到自己讚美的詞語用的過多,他剎住了,愧疚的看著我。

「有多愛?」

「十分愛。」

我沒有再問下去,問的太細只會讓自己傷的更深,不如給自己留點顏。回憶跟他在一起的日子,我們很幸福。可是,既然人家已經喜新厭舊,我幹嘛死不放手呢?我長長吐了一口氣:「一切就按你的意思辦吧,有人能將你這個禍害從我身邊領走,我真是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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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驚訝的看著我,他知道我並不是一個心胸豁達的女人。

你把我看的輕如鴻毛,就別指望自己還是我心中的泰山。他深感愧疚,決定把家裡的一切留給我和孩子。

離婚前,他約我一起吃飯,幾杯酒下肚,他的話多了起來。他說,他希望得到我的祝福,他還主動說起那個女孩,她朝氣蓬勃,跟她在一起,他有被點燃的感覺。想起自己曾經也年輕漂亮,朝氣蓬勃,也曾經那樣吸引他。我與那個,只是隔了幾年的光陰,卻被明顯貼上了舊愛與新歡的標籤。

他陶醉在自己的幸福裡,滿眼的溫柔。而我,像所有的黃臉婆一樣,精打細算,過問他每一筆開銷。買雙襪子都要貨比三家,我不許他抽菸,禁止他喝酒,更反對他吆三喝四的賭博。

「和她在一起,我感覺心跳加速,幹什麼都充滿力量。」他顯然已有幾分醉意。

我打斷他。


(圖片翻攝自人民網)


「從此以後,我不再是你的黃臉婆,不再是你不用支付工資的傭人。」

「我可以節省下為你買衣物的錢,給自己挑幾件拿的出手的時裝。」

「想吃飯我就做,不想做飯,我可以去吃快餐,我可以不再擔心你抽菸傷了肺,喝酒傷了肝。」「我不再為你洗吐的一塌糊塗的被單,不用在你醉了酒,睡在街邊某個角落時,一邊哭一邊滿大街的找。」

「是啊,離婚,真是太好了。」

說完這些。我淚如泉湧。而他則楞楞的看著我,我一直都表現的很冷靜。可是,一點酒精就把我的內心出賣了。三十多歲的女人,誰不在乎自己經營多年的婚姻w18我又笑起來。

「走到一起後,一起生活幾年,看你還會不會見到她就心跳加速。」

「她現在能給你的都是十年前我給過你的,你就折騰去吧。」

「等你折騰夠了就會發現,你只是把我們走過的路又重複走了一遍而已。」

「你醉了。」他有些緊張的看著我。

「我沒有天真單純過嗎?我沒有年輕美麗過嗎?」

「我把你送的一隻銅戒指、一本書、一枚書籤視若珍寶,冒著嚴寒為你織手套。」

「我也十分愛過,可是走進婚姻,女人的角色就複雜了。」

「她要從這十分愛中分出一分愛公公婆婆,又要從中分出一分來愛自己的父母,還要從中分一分來愛孩子。」

「十分的愛經過婚姻的洗禮,就只剩下了七分。」

「當另一份十分的愛襲擊她的幸福時,她就無以抵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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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著小姐的手,一股暖流湧心頭。拉著情人的手,酸甜苦辣樣樣有。拉著老婆的手,等於左手摸右手。」

「左手右手都是自己的手,老婆畢竟是自己的左右手,用刀劃破自己的左臂右膀時,痛的不正是自己嗎?」

最終,他堅持不要離婚。我問原因了。他說:「你清醒的時候沒有醉酒的時候理智,也沒有醉酒的時候聰明,你把我罵醒了。」

「的確啊,這個家是來之不易的,不會有人比你更瞭解我,也不會有人能代替你在孩子心目中的位置的。」

「我努力打拚了這麼久換來的美滿家庭,我差點親手毀掉。」

「老婆,對不起,原來最愛我的人,一直都在我身邊。」

「原來不能沒有妳的人,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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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 4

古藤搖椅上,一對花甲老人。
老太太拉著老頭子的手說:老頭子啊,我現在都覺得對不住你,那年,我的初戀男友回來找我,說他還愛我,回來帶我走,我和他見了面,我還愛他,就回家來收拾行李,一進門,就看見你在廚房給我熬湯,說:這些時間你精神不好,我給你補補身子。我衝到臥室,就哭了,當時就決定,我不離開你了。

老頭子笑嘻嘻的說:老伴啊,這事我早就知道,當時,我偷看了你們的信件,那湯其實是我知道你要走,想著給你熬最後一次,喝完你再走,你不吃飯不行,你暈車厲害。

老太太老淚縱橫。她說,老頭子,這輩子我做的一件對事,就是當年沒離開你。

故事5

她在外面有了別的男人,她甚至不想和丈夫同床。她從櫃子裡拿了床被子,和丈夫分成兩個被窩。她凍得縮在被子裡瑟瑟發抖,丈夫將她拉到自己溫暖的被窩。丈夫說,傻瓜,我提前上床就是給你暖被窩的,你放心我不會卷被子的。她的心瞬間融化。再見到情人時,她問,你愛我嗎?情人說,愛!她說,那你會給我暖被窩嗎?情人愣了一下說:什麼?她拉開門對情人說,再見。
【愛就是我身上傳遞出的體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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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6

她常獨自開車去外地出差,路途中時常感到寂寞。她偶爾給丈夫打電話,丈夫從來都是一個字:嗯。後來她和老闆好上了,那個時常在電話裡給她講有趣段子的魅力男人。她越發的看不順眼憨實的丈夫,她覺得他們過不下去了。一日她出差,路途中和老闆聊的太入神分了心,竟出了車禍。醫院裡日夜陪伴她的只有老實的丈夫。丈夫握著她的手說,怎麼這麼不小心呢。每次和你打電話我都不敢多說一個字,就怕耽誤你開車啊...她緊閉雙眼裝熟睡,眼淚慢慢滑落。
【愛。不肯多說一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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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7

晚上臨睡前問老公:「如果是我得了絕症,你會給我治嗎?」
老公都快睡著了,迷迷糊糊說:「別瞎說……傾家蕩產也得治!」
我說:「如果你得了呢?」老公:「那就不治了。」
我問:「為什麼?」
老公:「剩下你一個人,掙錢不容易。」
【你永遠不知道你危險的時候,他會怎樣擔心的關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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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8

她喜歡上網時吃個蘋果,他每天都會削兩個蘋果,一人一個,她喜歡這溫馨浪漫的感覺。
只是她發現他總是先把兩個蘋果各咬一口,然後再遞給她一個,為此,她納悶了好久。終於有一天,趁他出去接電話的時候,她拿過他的蘋果咬了一口,感覺不如自己的脆甜可口。
瞬間淚水無聲滑過臉龐。
【總想把最好的留給你】

故事9

下午和朋友喝茶。他說自己挺沒用。當初他的妻子和只有幾百塊一月的他在一起了。同事親人都勸她,她卻鐵了心,不管誰勸,就一句話:我就要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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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失望至極,母親衝她嚷,你這是拿自己的幸福做賭注!她抬起頭,斬釘截鐵:就算賭一回,就算會輸,我認了!於是,她嫁他為妻!

他苦笑著說他人生首筆過萬的收入,是結婚收的紅包。婚後第一個新年,寫了張紙條給太太:十年後,我送你一輛賓士,新年快樂。他說,當時很難過,紙條就是給太太的新年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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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事實出人意料,婚後的他分外刻苦。斷了亂七八糟的朋友,去跑業務,因為是外行,費了心思還走彎路,大夏天頂著太陽走在馬路上, 汗都顧不得擦!一年後,工作走上正軌,業務提成多了,她卻被炒了。索性,他不讓她再出去工作,安心等著做母親。孩子出生的時候,他升了經理,配了車,按揭買了房。

這時的她因為生孩子胖了許多,又總不出門,穿衣服隨意起來,和他站在一起,竟有種不相配的感覺。此時,當初替她擔憂過的人又開始了新的擔憂,擔心長著一對桃花眼的他會在這個時候離她而去。但這次,大家又看錯了他。在他人生和事業不斷攀升的日子裡,對她的愛始終如一,比戀愛的時候更紮實,更貼心貼肺。從衣食住行的大事到心情喜好的小事,面面俱到,從不忽略。從她做月子起,每天都是他給她洗腳,這個習慣,一直被他保留。


(圖片翻攝自人民網)

他從來不隱瞞對她的感情,有時候朋友開玩笑說,什麼都換了,該換老婆了吧!他搖頭,認真的說:這輩子,就是她了!

每天晚上,他一如既往的給她洗腳,她偶爾笑著問,怎麼會對我這麼好?他依舊蹲在她面前,握著她的腳,認真的說:因為當初,你拿了自己一生的幸福做賭注,要跟著我,我怎麼捨得讓你輸!

說完這段過往,他起身跟我告別說,去取車,終於可以兌現那份禮物了。對重要的人好,就是玩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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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男人,不能讓一個能把自己終身幸福都押在你身上的女人輸,因為你輸不起,愛你的那個女人更輸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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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10

我懷疑太太偷看了我的部落格。最近我寫部落格的時候,抒發了一下所有中年男人都會有的對情人的幻想。我渴望有個情人已經不是一天兩天了,只是天時、地利、人和皆不具備,所以我的情人理想只能化為文字寫成部落格:我的情人,她要年輕漂亮,性感嫵媚,會討男人的歡心,當然,我也順便發洩了一通對黃臉婆的不滿。沒想到,第二天,太太便說要做我的情人。我被嚇倒,太太卻換了一臉溫柔的笑,說:「做老婆做久了也會厭煩的,不如試試做情人吧,做老婆不及格,也許當情人能得100分呢。」生活沉悶已久,倒不如試試太太的提議。我希望太太兼職,但太太堅決要求做全職情人,我懷著竊喜點頭。


當日下午,便接到太太電話,她嬌滴滴地說,廣場附近新開了一家西餐廳,去過的人都說好,又浪漫又有情調,是情人們最喜歡光顧的地方。說實話,每天回家吃太太做的那幾樣菜,早就吃得我反胃了,沒想到太太做了情人,立馬善解人意起來。我興沖沖赴約,發現太太從頭到腳改變形象,馬尾巴燙成葡萄紅的大波浪,臉上化著精緻的妝,穿著寶姿的裙子。太太見我目不轉晴地看她,莞爾一笑,在我耳邊聲音暖昧地說:「你看我,有沒有當情人的潛質?」我正心猿意馬,想像著此時應該如何與情人調情,服務生不合適宜地出現,「先生,你們的賬單。」我一看,有些發暈:5000元。慣性使然,我示意服務生太太才是付賬的人,太太立刻柳眉倒豎:「有男人讓情人付賬的嗎?」
出了西餐廳,太太不回家,要去五星級賓館開房。討價還價,太太恩准去四星級。少了一顆星,太太不悅,說我這個男人當情人太不地道。第二天早上在賓館的床上醒來,發現我睡在客房,哦,太太要做全職情人,而情人沒有天天守在一起的道理,所以她睡臥室,我睡客房。肚子餓得厲害,我起床坐到餐桌邊,拿起一張報紙看,等著太太送上每天早上的牛奶、煎蛋。我等得心都涼了,太太依然四平八穩地在臉上擦著粉。我瞪太太一眼:「怎麼還不做早飯?」太太冷哼一聲「那是老婆的事。」下一秒鐘,太太換了甜美的笑容,衝我攤開手掌,我問什麼意思,太太說:「情人裝修的費用不應該由男人來支付嗎,親愛的請掏腰包吧,一萬塊!」太太當情人的第二天,第三天,我都沒有晚飯吃。太太當了情人,我就沒有老婆做家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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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天早上起床,我發現了一個頓為嚴重的問題,我沒有襪子穿,沒有襯衣換了。太太捂著鼻子用兩隻手指拈著我的臭襪子說:「情人會給你洗臭襪子嗎?」
太太情人要去購物,和我撒了一會兒嬌,我乖乖地掏出了卡。我人在家裡,卻不時心驚肉跳。手機短信接二連三地發來:你在某某商場消費了2000元;你在某某櫃檯消費了5000元……這個情人有點狠啊,她是不是要刷爆我的卡,讓我破產啊?太太哼著歌兒提著大包小包回來,我怒目而視,太太也不是一盞省油的燈,她罵我:「你不是喜歡情人嗎?情人的情調、漂亮和情趣哪兒來的,不就是因為有閒又有錢嗎?當情人不用伺候男人吃喝拉撤,心情好自然就會溫柔;當情人又不是要和男人過一輩子,用得著心疼他的錢嗎?我做你老婆10年,你送我的禮物加起來不到1000塊,如今我做你的情人不過幾天就花了你十萬多,看來,還是當情人好啊,我現在覺得當情人的日子真是滋潤啊。」


太太當了一個月情人仍然意猶未盡,大有將情人進行到底的架勢,我卻再也無法忍受啦!太太當了情人,家裡亂成了一鍋粥,衣服髒了沒人洗,肚子餓了沒人做飯,客廳裡亂七八糟,惟一漂亮、整潔的地方便是太太的臥室。但是我只被恩准進去了三次。太太做情人一個月,刷了我二十萬塊的卡,銀行的賬單已經寄來,我臉色蒼白……我向太太做了極為沉痛的檢討,進行了一番觸及靈魂的批評與自我批評,那種身在福中不知福,吃著碗裡看著鍋裡的男人簡直就不是人,從此我要一心一意把自家老婆當成寶,再也不做情人的春秋大夢了。太太沉吟半晌,最後終於恩賜似的同意重新回到老婆的崗位上去。 吃著太太做的早餐,我流下了幸福的眼淚。太太說,花二十萬塊滅了一個男人的情人夢,值!

經不起誘惑的男人們,請仔細看看你家的「黃臉婆」都為你做了些什麼?為你付出了多少心血,吃了多少苦,還在默默的支持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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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你呢?

妻子雖然和你沒有一點血緣關係,但她為你操持家務,為你哺育兒女,為你洗衣做飯,為你端茶遞水,為你含辛茹苦;在你貧窮的時候,她不會嫌棄你,而是默默地陪著你,鼓勵你,支持你。當你生病時,是她整夜守護著你,直到你痊癒;她為家庭、為你所做的一切都是心甘情願、不需要回報的。所以,在這個世界上,妻子是最值得疼愛和呵護的女人。

你要知道,你的妻子她曾經也年輕漂亮,也嫵媚動人,也風情萬種。是因為你的喜愛,她才成了你的妻子。她為你的亮麗付出了一切,失去了青春美麗。 自己的老婆自己疼,如果在這個世界上,有一個人比你還疼你的老婆,那你就離麻煩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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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你一聲老公,你就要肩負起男人的責任,要像棵大樹,讓你的女人小鳥般的依偎。

叫你一聲老公,你要好好疼她、寵她,畢竟她為了你放棄整個天堂來追隨你。

叫你一聲老公,你要懂得謙和、順從,女生都多情、敏感,所以會無理取鬧只是想知道你有多麼的愛她,這時你一定要懂得順從、謙讓、容忍,卟要和她吵架,卟然她真的會好傷心。

叫你一聲老公,當親愛的她給你洗完臭衣服後,乖乖的說『老婆辛苦了,來抱一下』。

叫你一聲老公,當她流淚時,卟管是想媽媽了,生氣了,受委屈了或是觸景傷情了,你都要攬她入懷,任她哭個痛快,然後給她擦去臉上的淚痕,說『別哭了,知卟知道你哭起來多醜,好了,衣服借你擦擦鼻涕。

叫你一聲老公,包含了太多,兩個人在一起,再多再親的暱稱都抵卟上這簡簡單單大眾的『老公老婆』。


承諾有效 法院判男過戶房產予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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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7日電)台北市一名廖姓女子不滿潘姓前夫未依約將房產過戶給她,請求法院裁判。士林地院日前審結,認為潘男確實承諾買屋兩年、免徵奢侈稅後,要將房產過戶給前妻,判決潘男應過戶。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廖姓女子與潘姓男子民國85年結婚,適用法定財產制,兩人105年離婚。
廖女主張,101年間投入畢生積蓄支付頭期款,購入新北市淡水區一處房產,因前夫享有首購貸款優惠利率,才將房產登記在前夫名下,雙方屬借名登記關係,她才是真正所有權人。
廖姓女子另指出,前夫曾承諾購屋兩年、免徵奢侈稅後,要將房產過戶給她,但約定期限已到,前夫仍不肯將房產過戶。
潘姓男子則主張,淡水房產是夫妻婚後共同出資購買的財產,前妻雖支付頭期款,但每月貸款由他支付;當時因前妻沒有安全感而生病,才答應兩年後將房產登記前妻名下,雙方並非借名登記關係,應各享有一半的權利。
法官審理認為,潘姓男子每月確實支付新台幣2萬至7萬元不等貸款,認定該筆房產屬於夫妻在婚姻關係中共同累積的財產。房產登記於潘男名下,是夫妻對婚後財產的規劃,廖姓女子無法證明確實有借名登記的法律關係。
廖姓女子另提出與潘姓前夫的LINE對話內容,其中潘男曾表示:「房子沒在約定的兩年過戶給妳是有苦衷的。」潘男也向法官表示,當年確實承諾前妻要在兩年後將房屋過戶給她。
法官認為,雙方都承認兩年後過戶的約定存在,潘姓男子便應依約履行,判決潘男將淡水房產移轉登記給前妻。至於潘男主張享有一半房產權利,法官則指出,房產登記在前妻名下,並不影響潘男請求分配剩餘財產的權利,全案可上訴


名醫偷吃判賠正宮460萬元創下紀錄,律師李怡貞盛讚判的很棒很好。(圖/女人大律師李怡貞臉書)名醫偷吃生子判賠460萬破紀錄 女律師讚法官:真的好棒 https://bit.ly/3o5l4r1
腦神經外科名醫杜永光偷吃小他40多歲的女業務員,還生一女,杜妻怒告2人求償1000萬元,士林地方法院判杜永光與小三連帶賠償460萬,創下損害配偶權賠償金最高紀錄。對此,律師李怡貞盛讚「法官真的好棒」,460萬判的很棒很好,甚至從請求比例來看還偏少了;她曾有當事人請求100萬,法官就判賠100萬,達到百分之百全額賠。
李怡貞在臉書發文指出,除了名醫案,近期同個法院還有另一個案子,請求80萬、判賠45萬,雖然從金額來看,差了將近10倍多,其實如果從請求比例來看,判賠45萬的請求比例還高於判賠460萬的請求比例。
不過,「但是誰敢擔保你會不會請求1000萬,但是法官還是依照目前的實務判給妳30-50萬呢?不同法官對於這種案件還是有不同法官的各種心證吶!畢竟法律沒有規定原告請求那麼高金額我就要照比例判這麼高給你啊」。
因此李怡貞盛讚「真的覺得這個460萬的判決判的很棒很好,甚至依照比例相較之下來看還偏少了,法官真的好棒」。
李怡貞指出,通姦除罪了以後,現在的風氣真的好像當小三一直在囂張,可以理直氣壯的繼續秀身材、秀身家、秀所有從別人老公身上搶來的所有本不屬於自己的美好,不道歉不避諱不躲藏地繼續在社會上走跳,甚至各種明示暗示方法威脅正宮。
她表示當初通姦除罪化,就大聲疾呼希望民事法院在實務運作判決能把賠償金提高,「這個460萬真的是一個美好的進展,希望460萬這個案子未來上訴到二審不要被減低」。她說曾有當事人請求100萬法官判全賠100萬,她和當事人都嚇到,但到二審小三哭窮說有癌症說自己是小員工,金額就被減了。
網友也回應:「看到那個判賠460萬的的超解氣的!」、「460就解氣了嗎?我還是覺得通姦罪被抓去關才好。要不要提告其實重點在外遇者和小三的態度,囂張、嗆聲、不避諱、甚至大搖大擺的繼續出現在對方的生活...都是讓被外遇者決定提告的原因吧」、「當通姦罪除去時,前夫就大言不慚的說,妳去告啊,不就是賠30萬嗎,我替她出,公然離家出走」。名醫偷吃生子判賠460萬破紀錄 女律師讚法官:真的好棒 https://bit.ly/3o5l4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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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愛情逝去,愛的結晶該怎麼辦?談離婚後的監護權之爭 | 陳姝蓉 / 家園。風 | 獨立評論 https://bit.ly/3fvMB3k
親子關係
當愛情逝去,愛的結晶該怎麼辦?談離婚後的監護權之爭
作者 陳姝蓉
2022-09-30
「爭取監護權」常常為的是大人的需求,而不是孩子真正的需要。
「爭取監護權」常常為的是大人的需求,而不是孩子真正的需要。 圖片來源:Hananeko_Studio/Shutterstock
近日隨著英國查爾斯國王上任,往日與黛妃的婚姻衝突和離婚事件,再次被媒體重複報導。1992年,離婚或分居並不是如此日常的事件,尤其王室的一舉一動總是被放大檢視,但當時兩人提出「共同照顧小孩」的概念,而不是完全由有權力的一方(例如王室)決定孩子去留,並拒絕另一方探視的決定,卻是相當前衛的做法。
育兒事務對親密關係造成衝擊
在台灣,近30年來的結婚與離婚的狀況有明顯變化,依照下表可以發現,2021年的結婚率比起1991年約下降了30%,而離婚率卻增加了70%。以2021年為例,結婚的期間來看,結婚0~2年內離婚的比率,分別高達7.06%、8.05%、7.26%,之後會逐步下降,大約到婚後10~14年成為另一個離婚的高峰。這與過去研究中指出,有初生嬰兒家庭,伴侶關係滿意度會開始下降,而養育青少年的家庭,伴侶關係滿意度則是另一個低點,滿能呼應的。
養兒育女的負荷,牽涉到家務分工、男性與女性各自對於丈夫、父親角色,以及妻子和母親角色的想像有所落差,導致兩人的互動受到影響。尤其男性與女性對於家庭關係滿意度的參照指標並不同。男性多以自己有沒有盡力完成角色期待作為自我評斷的標準,大部分的男性若有規律上班、提供家庭經濟支持,並且部分參與家務及育兒,常會認為自己已經是個「夠好的」丈夫或父親。但女性則會以情感層面作為自己要不要繼續投入的參考,如果感受到較多的愛意、支持,即使需要負擔較多的育兒或家務,仍然能表示對家庭或伴侶關係感覺滿意。
講白了,伴侶之間在愛戀激情過後所製造出的「愛的結晶」,很多時候帶來的衝擊大過於滿足,生活步調的改變、生活重心得要轉移到照顧孩子身上,尤其是在親密關係中,若伴侶一方很需要對方關注以產生滿足感時,照顧孩子的需求,常常會讓大人感覺自己原有的愛被搶走了,更遑論要對孩子產生責任感,得要為這個只會哭鬧吃喝的娃兒付出照顧。
這是一種很常見的心理狀態,並非身為父母的人不知道自己有照顧孩子的責任,而是一邊照顧孩子時,會一邊覺得自己所獲得的關注與照顧不夠,因而產生對伴侶的怨懟和指責,進而引發兩人之間的衝突。而這樣的心情,常與父母本身的心理成熟度和安全感有關。
育兒常常不自覺地變成一種責任而在伴侶之間推託,而忘了當初想要有這個孩子可能還有愛的成分。圖片來源:Hananeko_Studio/Shutterstock
當育兒成為責任,夫妻之間容易互相「丟包」
許多育兒夫妻之間的吵架內容,大概都可以複製貼上。不管是全職媽媽或是職業婦女,通常還是承擔了較多育兒事務,於是當身心俱疲時,對丈夫發出這樣的抱怨:「我每天照顧小孩、打掃家裡、整理家務(職業婦女還得上班),已經夠累了,你下班後不能幫忙洗個碗、看一下小孩,讓我休息一下嗎?」這時候丈夫也常會有這樣的回應:「我又不是不幫忙,我也剛下班,滑個手機,你要做什麼跟我講,我等等就會去處理。」
多數的妻子在這時候會打住,但心裡可能覺得,繼續你來我往的爭執只是徒勞無功,不如自己做一做比較快。或者更渴望丈夫有讀心術,可以在自己還沒開口時,用心觀察,體會自己的辛勞,更能讓自己感覺到體貼。殊不知,當妻子打住的時候,多半的丈夫就是喘了一口氣,省去這些爭執,可以趕緊回到手機上,享受一個人寧靜的時光。
行文至此,我常感覺困惑,如果孩子是「愛的結晶」,為什麼夫妻之間表現得避之唯恐不及呢?大家不愛小孩嗎?這麼問的話通常會被踢館,多數的人會表示他們「很愛小孩」。那為何不想花時間照顧孩子呢?通常會有各式各樣的答案,像是不太知道怎麼跟孩子相處,孩子哭鬧的時候好像對方比較能安撫,或者是自己的事情真的很重要,所以希望伴侶能多擔待……聽過許多種說法,我認為都還是顯示出「育兒只是一種責任,並且常與自己的需求產生衝突」,而不是在親子互動中自發地感受到情感的滿足,而願意投入更多的時間和孩子相處。
當然,我並不是說不能抱怨,畢竟走過育兒路的人都知道,得要應付不知所以老是哭鬧的孩子,是相當耗費心力的,當大人處在極度疲勞的狀態時,要正向思考真的是強人所難。但我想要反映的是育兒常常不自覺地變成一種責任而在伴侶之間推託,而忘了當初想要有這個孩子可能還有愛的成分。
當關係終究破裂,為何孩子又成為爭奪的戰場?
在長期這樣推託、互相指責下,關係中的愛意終會被消磨殆盡,可是弔詭的是,許多離婚訴訟中,兩方都會為了孩子要歸誰而爭得面紅耳赤。好像忘記之前大家都曾因為育兒的疲乏而想要偷得一點喘息時間。離婚兩造到底想要爭什麼?
過去有一些經驗,與正在經歷監護權判決的父母接觸,我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當他們談到已離異的一方,都表示自己已經放下,想讓往事過去,努力邁向自己的新人生。但是談到共親職──指的是不管監護權歸誰,都能與對方共同合作,陪伴小孩至成年,多數人都指稱對方不適任,或者滿懷委屈地認為自己已經盡力,為何還不能探視小孩、跟小孩有相處的時間?
我覺得這反映著的是離婚兩造,其實正在處理自己結束婚姻、回到單身的失落感。但要在對方面前表現出自己的難過、沮喪,好像顯得自己太脆弱、承受不起失去對方,又會引發另一層防衛。不管離婚是不是自己的選擇,或是離婚後是否感覺輕鬆,但結束一段關係仍然是一種失去,並且需要時間適應。
如果要從這段看起來失敗的婚姻中,帶走一點什麼,以讓自己感覺這段婚姻不是白忙一場,使結束關係不那麼難受,或許孩子就是一個最理所當然的對象。不管過去是否夠投入在育兒事務中,這孩子都無可避免有自己的基因和血緣。
談到這裡,你是否隱約能感受到,「爭取監護權」常常為的是大人的需求,而不是孩子真正需要的是怎麼樣的照顧?
在長期這樣推託、互相指責下,關係中的愛意終會被消磨殆盡,可是弔詭的是,許多離婚訴訟中,兩方都會為了孩子要歸誰而爭得面紅耳赤。圖片來源:TORWAISTUDIO/Shutterstock
以兒童最佳利益思考最適合孩子成長的歸屬
兒童最佳利益在監護權判決中,有其評估之指標。我想藉由《我們的藍調時光》中,東昔和宣亞的故事,談談如何為孩子的最佳利益著想。
宣亞是個罹患憂鬱症的媽媽,離婚的時候兒子小烈5歲。家事調查官前往訪談時,問了宣亞為什麼想要爭取監護權,她說:「我需要他,沒有他,我活不下去。」而訪談小烈的片段,宣亞看了默默落淚,因為小烈說:「我知道媽媽生病了,所以沒有辦法陪我玩」。
從一個觀影者的角度,我能理解宣亞好需要有孩子陪在身邊,支撐著自己活下去,但這卻不符合兒童最佳利益,因為小烈需要被照顧。幼兒的親權判定經常是從母,因為多數的主要照顧者是母親。這樣的現象也逐漸顯示在近年的監護權判決中,以110年的離婚事件子女監護權歸屬統計中顯示,父親被判得監護權者僅佔23%,遠低於母親的77%,這還不包含單獨申請監護權訴訟,以及協議離婚的案件。
但在宣亞的故事裡,她因為疾病因素,過去雖是孩子的主要照顧者,卻無法滿足孩子被照顧的需求,致使她失去孩子的監護權。然而,她強烈渴望和孩子在一起的意念,使她在探視時,因為不想小烈離開自己身邊,失控與前夫爭奪孩子,導致小烈手臂被拉傷,宣亞自己也感覺很愧疚。
在這次衝突之後,宣亞在東昔的陪伴下,開始能好好照顧自己,面對自己憂鬱的症狀,重建自己的生活和工作。某次她又來探視小烈,前夫詢問:「妳會再上訴吧?」宣亞回答:「我會,但是我想等到,我能夠成為小烈的光,是他需要我,而我能成為他的支持時,我再申請上訴。」此時前夫意外溫和地表示:「到時候也不必上訴了,妳可以直接帶走他。」
這短短的對話,道盡了宣亞願意正視自己的需求,不能強加在小烈身上,選擇放手,雖然痛苦、需要承受對孩子的思念,但卻是當下比較適合孩子的做法。父母有自己的脆弱,當下分身乏術、無力照顧孩子的時候,選擇讓另一方陪伴孩子成長,並不是示弱的表現,而是面對現實的勇氣。
父母有自己的脆弱,當下分身乏術、無力照顧孩子的時候,選擇讓另一方陪伴孩子成長,並不是示弱的表現,而是面對現實的勇氣。圖片來源:《我們的藍調時光》劇照
將焦點放在「合作當父母」的共親職
很多沒有離婚的父母,到了中年過後,會倏然地發現彼此之間能談的話題只剩下小孩。但離婚的父母,角色不同,反而需要提醒自己,把彼此之間的話題侷限於孩子的事務就好。
共親職之所以困難,是離婚兩造談及孩子時,常常會帶入當年對伴侶的不滿,比如:女方會抱怨男方只顧自己,常常忽略孩子(其實是忽略當年的自己),或者男方可能會不滿女方管太多,連吃什麼餐點都要報告(其實是自己很不喜歡被管束的感覺)。
若回到孩子的教養上來思考,當下照顧與陪伴孩子的一方,是否已經善盡回應孩子需求的職責,才是重要的。有一些細節的爭執,是否反映了自己對另一方的不安與擔憂,或是投射了過去自己在關係中受委屈的情緒,真的需要好好檢視,以減少共親職時持續不斷的衝突,反而無法繼續合作。無法共親職的父母,常常想要阻擋另一方的探視,或是持續爭取親權,不斷要孩子選邊站,這對孩子而言,仍然是持續地產生傷害。
近年來隨著離婚率的攀升,關係的去留越來越不受到社會眼光或是家庭價值信念的束縛,但是孩子的存在並不會受到關係結束而消逝,仍然是為人父母所需要好好思考的議題。畢竟,親情不只是責任,但父母若能成熟的給予孩子關注、陪伴與照顧,對於孩子的成長仍然具有顯著的影響力。
當愛情逝去,愛的結晶該怎麼辦?談離婚後的監護權之爭 | 陳姝蓉 / 家園。風 | 獨立評論 https://bit.ly/3fvMB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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