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積轉移就擺爛 古蹟淪為廢墟
陳悅記八年未修完
〔記者蕭婷方/台北報導〕位於北市大同區的國定三級古蹟「陳悅記」祖宅上演荒謬劇,郝市府時期通過修繕古蹟維護管理計畫,都發局也通過獎勵容積移轉案,但八年過去,古蹟仍宛如廢墟、殘破不堪。市議員簡舒培質疑《文資法》規定寬鬆,古蹟修繕只要計畫書通過就可進行容積轉移,等同管理方獲利了結就可擺爛,認為根本有問題。
文資法規定欠周延
陳家後代陳應宗向北市民進黨籍市議員簡舒培陳情,表示「祭祀公業陳悅記」未經所有陳家土地持有人同意,就委託徐裕健建築師事務所向北市文化局提出古蹟管理維護計畫書;北市文化局於二○○七年第十三次文資審議委員會通過該案,都發局也陸續依「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核准五件容積移轉案。陳應宗質疑,依照文資法「獎勵容積移轉」目的之一是為保存、維修具有歷史性的建築,但祖宅容積轉移至今八年還修不完,修繕方式也草率不堪,認為祭祀公業以古厝容積炒房。
面對陳應宗質疑,祭祀公業代表則回應「不清楚前任公業任內的情形,對過去計畫也不清楚」,表示需要時間釐清此案。參與會勘的文化局則回應,過去古蹟都有送審核備,且陸續在維修。都發局也雙手一攤表示,容積轉移程序「一切依法辦理」。
對此,簡舒培表示,北市未列國定古蹟的歷史建物,依照「台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建物需修復完畢後,申請人才能進行容積移轉;反觀依文資法規範的國定古蹟,並未規範古蹟完工後才能進行容積移轉,申請人提出計畫書後即可通過申請,明顯有漏洞。但她也認為,祭祀公業維修工作推託至今多年,古蹟傾頹,北市文化局也未盡監督之責。陳悅記古蹟容積移轉一案仍在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曾判決北市府須返還陳家容積、恢復原狀,但北市文化局仍持續上訴中。
薛氏古厝列古蹟 地主反彈
2014年07月17日 04:10
呂素麗/高雄報導
高雄市左營區薛氏古厝占地千餘坪,部分地主反對列為古蹟。(呂素麗攝)
高雄市左營區薛氏古厝占地千餘坪,部分地主反對列為古蹟。(呂素麗攝)
具百年歷史的左營區薛氏古厝,列為暫定古蹟即將滿1年,文化局將於17日召開文化資產審議會,決定是否將薛氏古厝列為市定古蹟;由於地主分兩派持不同意見,反對派地主說列為古蹟未來要做什麼?文化局配套措施沒解釋未說明,將強烈反對到底。
,占地1031坪,民國92年經市府登錄為歷史建築,去年8月14日文化局列為暫定古蹟;古厝目前由60多名薛家子孫共同繼承,各自擁有坪數從最大128坪到最小不到1坪。
由於基地完整,價值很高,當初因有地主想要分割,產權各自管理衍生後來淪為拍賣。去年8月30日法拍第一拍,連續拍賣5次均流標,未來將進行第6拍。
由於暫定古蹟最長期限為1年,到今年8月14日止,文化局必須決定薛氏古厝指定為市定古蹟或恢復為歷史建築;在暫定古蹟期間,文化局召開多次文化資產審議,今天將作最後定奪。
文化局文化資產中心主任林尚瑛說,薛氏古厝是左營現存傳統閩南式三進三落的建築形式,保存完整而獨特,當初考量到有文化資產價值才登錄為歷史建築,今天開會將討論是否列為市定古蹟及指定古蹟範圍。
薛氏文教基金會主張列為古蹟,但反對古厝變成古蹟地主也強烈表達意見,反對派地主說,古厝第1次法拍,土地市價1坪33萬,但指定古蹟後,依規定容積轉移補償地主損失,1坪按公告現值不到3萬元,變古蹟後,地主必須負擔修繕費用,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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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上環鄉公車上路,車體上貼著金城武的照片。(圖/台東縣府提供)
池上鄉天堂路及伯朗大道行車管制16日正式上路,池上環鄉公車也加入營運。執行單位池上鄉公所強調,第1天上路有點混亂,不過會漸入佳境,之後2條路將加強管制措施,排氣車輛會全面禁止駛入。
池上環鄉公車昨天首度上路,但知道乘客並不多,公車外貼著金城武到池上拍攝的照片,也讓公車特別吸睛,車輛行駛經過讓許多民眾爭相拍照。
池上鄉公所祕書陳皆興表示,環鄉公車倉促上路,包括車票、站牌還沒到位,有些混亂,不過昨天下午已全部完備,今天會更有秩序,遊客搭乘能更便捷。他說,環鄉公車上路後,來往池上各景點及伯朗大道、天堂路等將更便利,遊客車輛停滿197縣道將劃設紅線加強取締。
池上環鄉巴士將發行1日券供搭乘,每人50元可多次使用,不佔位小孩免費,發車時間從早上7時到下午6時,中午12時至2時停止發車,巴士從金色豐收館發車,停靠池上鄉公所、池上驛、大坡池、保安宮及天堂路口等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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