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3
賣屋限由縣府原價買回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縣府推動八德合宜住宅引爆前副縣長葉世文貪瀆醜聞,縣府昨天宣布與遠雄解約,將重新招標,原本規劃出售、出租比例為九比一,將重新調整成六成出售、四成出租,但限制屋主賣屋時,只能以購屋原價加計利息賣給縣府。
八德合宜住宅興建案的八德市豐德路基地,目前雜草長得比人還高,圖後方大樓為遠雄艾菲爾建案。(記者李容萍攝)
八德合宜住宅興建案的八德市豐德路基地,目前雜草長得比人還高,圖後方大樓為遠雄艾菲爾建案。(記者李容萍攝)
縣府並強調,不再推動合宜住宅,改推公營出租的社會住宅,第一個計畫在中路都市計畫進行,有七百戶,且百分之百出租。
八德合宜住宅推出後,出租比例太低讓外界詬病,縣府新的招標案將調整出售與出租比例,此外,原本限定合宜住宅五年或十年內不得轉售的規定也將取消,但限制屋主不得套利,只能以購屋原價加上利息補貼賣回給縣府。
中路都計區推公營租宅
例如,民眾用五百萬元買合宜住宅,五年後市價就算漲到八百萬元,民眾也不能用八百萬元出售,只能由政府以五百萬元買回,政府貼補民眾的利息損失。
縣府新聞處長朱康震表示,八德合宜住宅是既定政策無法更改,但這是桃園縣第一個也是最後一個合宜住宅標案,縣府不再推動合宜住宅,改推社會住宅,都是公營租宅,百分之百出租。
縣府推動的第一個公營出租住宅,位於桃園市中路都市計畫區,區內有很多縣府的抵費地,縣府將選擇適當的土地進行,此外,縣府協助軍方辦理中壢市陸光六村、建國一村改建,配合容積移轉等都更程序,縣府在每個眷村都可取得兩百多戶住宅,這些公營住宅未來都將做為出租住宅。
未來,公營出租住宅會以社會住宅或公益住宅命名,優先承租給特殊境遇、經濟及社會弱勢、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等,這部份會以提高租金補助方式,讓弱勢族群租得起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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