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巷弄文化保護主義 尚未醒覺

  • 2013-09-09 01:43
  •  
  • 中國時報
  •  
  • 白裕淇

 自2011年底風起雲湧的師大住商衝突,並非僅是單純的都市規畫法規問題。住商衝突背後,潛藏著對「巷弄文化」的認同。筆者於首次公聽會中反彈康青龍觀光行銷計畫與擅改公車站名,正立基於對文化認同的捍衛,隨後燃起社群共鳴與輿論迴響,大規模討論「師大商圈之死」乃在地租競逐,侵犯原生文化等論不絕於耳,才有一力主持師大社區安居專案的台北市副市長陳雄文直言不諱指出,「值得保留的店家都走了,本欲留存的巷弄文化,已成夜市文化。」身為巷弄文化研究者,文化局長劉維公呼應師大居民的訴求,認為租價炒作導致師大特色文化無法續存,形成巷弄文化保護主義的基調

 巷弄文化指涉庶民生活風格的各種細節,構成文化內涵,以此觀之,師大居民的抗爭何嘗不是一場對文化生態反撲的掙扎

 倘若官民上下一心,政府公權力介入後,應勤戮於運用《都市計畫法》第79條之力,優先處理商圈過度密集的違規行為。

 然則,都發局接手後,反其道而行,竟由店面密度低的師大路西側浦城街一帶優先進行裁罰,不慎觸及由在地居民開設,長期提供地方服務的花店、出版社、錶框店、影印店…,不僅主要抗爭的師大路東側龍泉街與泰順街的高商業密度與擾亂住宅區行為毫未緩解,並引發在地居民與文化工作者的反彈,認為執行者說一套、做一套,含糊行事,挑動空間專業工作者對《都市計畫法》的檢討,放大框架討論舊有法規如何符合現今市民生活樣態與需求以求解套,對法規的過度執著,混淆住商衝突難以消彌背後的根本問題,也無法回應居民訴求。

 巷弄文化與均質化的大眾觀光有別,文化保護主義者馮驥才先生曾說:「一種文化的魅力在於其個性化;而一種文化之所以乏味,正是因為與其他文化雷同。」

 巷弄文化強調在地生活風格與文化支撐所成的日常地景,透過一整套的例行實踐,如同家的歸屬,居民正是巷弄間的珍貴資產,巷弄文化原與庶民同一陣線,不應站在居民的對立面,一味維持商業密度,反將導致巷弄文化難存。

 巷弄文化保護主義的觀點,原能與現有法規配合,解決師大住商衝突的癥結,而今在文化局鼓吹的巷弄文化與都發局不知所謂的怠惰執法之中,看見一個政府的兩種邏輯價值,毫無行政節奏與對症下藥的決心,夾在當中的市民難以適從,維護巷弄文化與緩解住商衝突形同雙雙落空。(作者為教育研究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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