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產階級/社會階層的流動《再努力都沒用,從小就無法翻身的世代》/「諸色戶計」戶計制度阻斷了社會階層的流動性-階級世代/元朝是中國最具重商主義的朝代,是世界上最早把紙幣作為唯一法定貨幣的國家/中國歷史上沒有哪個時期的學校教育如此之普及。最先把「程朱理學」推向官學/元代是中國國際化程度最高的朝代之一。世界上所有的主要宗教在中國都有活動場所和信徒/蒙古人的統治迥異於漢人的傳統政治,元朝是中國歷史上最具爭議的朝代/蒙古帝國,容納了佛教、儒家文明、伊斯蘭文明和基督教文明。多元複合的帝國為不同地域的文明交流、貿易往來,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相互影響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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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等製是始於魏晉南北朝的一種戶籍制度以居民的資產(主要是土地)為依據劃分徵發賦役的等級。東漢末魏初,有按田畝及戶徵收的戶調。西晉由“九品相通”到“九品混通”。北魏、北齊有三等九品製與三梟。隋唐有九等戶制。唐武德六年(623年)按資產定戶為三等,九年改為九等。按戶等徵收的稅稱戶稅錢。宋以物力為標準劃分戶等。元世祖至元元年(1264年)分民戶為三等九甲,即上、中、下三等戶,每等中又分為上、中、下三種戶,故通常又稱九等戶
漢代已依據各戶財產多少﹐分等徵稅﹐但沒有戶等製的明文記載。自三國時曹魏至北齊﹑隋﹑唐,實行九品戶和九等戶制。唐朝將上上戶﹑上中戶﹑上下戶和中上戶四等作為”上戶”﹐中中戶﹑中下戶和下上戶三等作為“次戶”﹐下中戶和下下戶二等作為“下戶”。按戶等的差別﹐分攤戶稅﹑地稅等。大致在五代時﹐開始出現五等戶制。宋承五代遺制﹐將鄉村主戶﹐按財產多少﹐劃分為五等﹐一﹑二﹑三等戶為上戶﹐其中﹐二﹑三等戶也稱中戶﹐四﹑五等戶稱下戶。坊郭戶則分成十等。宋朝規定﹐每隔三年﹐各地鄉村要重造五等丁產簿。鄉村劃分戶等的財產標準﹐南北各地極不一致﹐大致依據:各戶家業錢的多少﹐家業錢額是將各戶的田地與浮財折算而成﹔各戶稅錢和稅物的多少﹔各戶田畝的數量﹔各戶播種種子的多少等﹐但歸根到底主要還是依土地多少和肥瘠以定高低。宋代戶等製遠比前代完備﹐在賦役制度上的重要性更為突出。兩稅的支移和折變﹐規定先富後貧﹐自近及遠的原則﹐往往上戶從重,下戶從輕。其它如和買﹑義倉﹑科配等等都有類似規定。在災年則往往按戶等高低﹐首先蠲免或減少下戶的賦稅﹐並對下戶實施賑濟。在差役方面﹐北宋前期和中期﹐第一﹑二等戶任耆長﹑戶長﹑裡正﹑衙前﹐第三等戶充弓手﹐第四﹑五等戶充壯丁﹐也體現了戶等愈低﹐差役愈輕的精神。攤派夫役﹐有時也按戶等規定各戶出夫多少。封建國家實行戶等製是從維護地主階級長遠利益出發的﹐目的在加強對廣大農民的控制﹐增加更多的賦役(見職役 )。但在實行的過程中﹐首先破壞戶等製的正是地主土豪。大家富戶勾結地方官吏﹐往往將賦役轉嫁給貧民下戶。 [2] 
金元兩代也繼承了這一制度。金世宗大定年間(1161~1189)﹐遣使驗各戶土地﹑牛具﹑奴婢之數﹐分戶為上﹑中﹑下三等。有些地方又析每等為三級﹐故又稱三等九甲戶﹐或九等戶。元世祖至元元年(1264)於北方行三等九甲之法。滅南宋後又推行於南方。科差﹑雜泛差役﹑和買﹑和僱等均按戶等承擔。簽充軍﹑站戶亦以戶等為依據。但元朝戶籍制度混亂﹐沒有定期的戶籍登記和調整戶等的規定。戶等名不副實。元朝末年﹐戶等製名存實亡。
歷史結局編輯
明朝﹐戶等仍是各地編髮徭役的依據﹐但明政府對戶等的劃分及調整始終沒有統一的規定。隨著徭役負擔逐漸向土地轉移﹐戶等製亦漸趨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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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所謂「戶計」,是指各種不同職業及戶籍的人口。元代戶計的劃分,依據民族階級、職業分工、管理機構及賦稅項目等四項作為標準。本文的主要目的,是就前三項之劃分,窺探元代諸色戶計在政治及社會方面的地位。本文的目的,不是要對元代某些戶計做孤立的個案研究,而是企圖就民族階級、職業分工與管理機構等三項探討元代諸色戶計劃分的標準,以及其因如此劃分而獲得不同之地位。過去的史學工作者雖做過局部性的討論,但對戶計制度全盤性的討論,似不曾見。中國歷代都有「戶計」存在,但像元代如此諸色戶計,並不多見。元代戶計除因襲中國所固有者外,原因有下列幾點:一、整個蒙古帝國由不同民族所形成之戶計,為數不少。二、元代實行宗教寬容政策,宗教戶計為數不鮮。三、蒙元帝國是一個征服王朝,有許多具有濃厚草原色彩的戶計。自民族階級的角度來看,元代的生產戶計或生產人口,大部份由被征服的漢人,南人組成。而蒙古人、色目人則控制政權的軍事、政治力量,遂產生諸色戶計不同的政治、社會地位。就職業分工的角度看,蒙元入主中國後,自然環境隨之改變,其原有的戶計大部份消失。以管理機構的角度,元代諸色戶計中,不少屬於「係官」戶計,直接由各種政府機構管理。本文因限於篇幅,僅自投下戶、怯憐戶兩種特殊的戶計觀察。元代戶計制度相當複雜,其管理機構更是冗濫。元代的戶計制度是政府直接控制人民的一種方怯。在這個制度裡,可以發現征服王朝的二元性格,亦可發現各種人口對國家所作的服務。戶計制度幾乎與元代整個社會、政治、經濟活動密切相合,不僅止於本文所探討者而已。
黃清連 ,
〈元代戶計的劃分及其政治社會地位〉,《臺大歷史學報》第02期(1975.6),頁11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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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戶籍制度的特點是“諸色戶計”,分類方式可以依照職業: 例如民戶、儒戶、軍戶、站戶、匠戶、僧、道等,分類方式可以依照民族: 如蒙古戶、畏吾兒戶、回回戶等。據地方志,在戶籍注明的民族或部族名,沒有蒙古、色目、漢人、南人的四個簡單劃分。基本上,收攏外來的戶(僑寓戶、北人戶)。雖然色目戶也能看到,但是除了分為漢人和非漢人的機能之外,什么機能都沒有。收攏外來的戶是為了確保賦稅和處理糾紛、犯罪。這種戶籍制度與叫“約會”的裁判制度也有關,也可以說又考慮各個集團的社會習俗又從他們征收賦役的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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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戶計」,就是一種戶籍制度,在元朝,指的是各種不同職業及戶籍的人口。
元朝的分類方式很多種:
1.依照職業: 例如民戶、儒戶、軍戶、站戶、匠戶、僧、道等
2.依照民族: 如蒙古戶、畏吾兒戶、回回戶等
從職業上來看,元朝對待匠戶的待遇比較高,這可能是因為蒙古起源於草原,工藝水平比較落後,但為了戰爭的需求,因此依賴這些匠戶的工作;從民族上來看,漢人在元代受到的待遇遠遠不如元人、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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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戶計的劃分及其政治社會地位
作者    黃清連
十二世紀後期,蒙古人崛起漠北,在經過一段統一部族的艱辛歷程後,他們憑著優越的戰技、戰術與軍事組織,鐵騎所向,歐、亞大陸極大部份為之震恐、臣服,中國本土也第一次全部淪入所謂「征服王朝」Dynasty of Conquest)的統治。從蒙古帝國本身來說,東亞、中亞、西亞、東歐及中歐一帶廣大領土,都逐漸納入版圖,中國只是帝國領土的一部份而已。為了要統治這樣酌廣土眾民,缺乏政治經驗的蒙古人,不得不因地制宜,遴選當地民族,參與中央或地方政府組織,並承襲當地部份的官僚政治。僅就漢地而論,蒙古人並沒有實行直接統治,而間接地任用大批西域人(即元代載籍中的色目人),協助統治中國,並及於其他地區。他們更依照征服次序和民族界限,將中國境內的統治人口劃分為四種在政治、法律、經濟等待遇逈然不同的階級--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南人。更奇特的是:蒙古征服王朝為了達成對中國本土內各種服務人口的實際控制,參酌農耕民族和草原民族的習慣,並視實際需要,而樹立一種「戶計制度」。在這個制度中,各種民族階級的服務人口,都被編納到各色各樣的「戶計」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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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制度
  元代戶籍制度非常特殊,相當複雜,將全國居民按照不同職業以及其他某些條件(如民族)劃分成若干種戶計,統稱諸色戶計。他們所承擔的封建義務有所不同,隸屬和管理系統也不盡相同,而且一經入籍,就不許隨意更動。諸色戶計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軍戶,出軍當役的人戶。站戶,在站赤系統服役的人戶。軍戶、站戶佔地四頃以內免稅,四頃以外依例課稅元代前期軍戶、站戶都可以豁免雜泛差役,中期、後期部分軍戶、站戶有時也要負擔雜泛差役匠戶,為封建國家從事各種工藝造作的人戶。他們須繳納地稅,中葉以後也要負擔雜泛差役灶戶,又稱鹽戶,以煎鹽為生的人戶,按國家規定的數量繳納額鹽,支取工本鈔或口糧,嚴禁私賣鹽貨。鹽戶的其他賦役經常得到寬免或優待僧、道、也裡可溫、答失蠻等宗教職業者,也各有專門戶籍。他們佔有的土地中,凡屬於皇帝賞賜和元初舊產都可以免稅,續置土田須驗地科徵。終元之世,他們基本上享受免役的優待儒戶,驗地繳稅,元代中期曾一度負擔雜泛差役。打捕戶及鷹房戶,專門為皇室獵獸以及捕養行獵時所用鷹隼等動物的人戶。按元政府規定,打捕戶必須送納皮貨以代替其他戶計繳納的絲料和包銀。民戶,一般的種田戶等。對北方民戶大體上徵收丁稅和科差,南方徵兩稅。民戶須負擔雜泛差役。
  此外還有醫戶、運糧船戶、舶商等項戶計。諸王、勳戚和功臣還各自擁有一部分私屬人戶,他們不承擔國家賦役,完全供其領主役使。這種私屬人戶中也包括一部分匠人、打捕鷹房、金銀鐵冶戶等。https://to.ly/1zf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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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就是諸色戶計製度好不好,這就是元朝留給明朝最大的政治遺產,中國古代之前雖有軍戶制度,那隻不過是少數時期,也只有一部分人。元朝將境內居民按職業劃為若干種戶,推行全民當差服役的“諸色戶計”制度將全體居民按職業劃為民戶、軍戶、站戶、匠戶、鹽戶、儒戶、醫戶、樂戶等等職業一經劃定,即不許更易,世代相承,並承擔相應的賦役。戶一經劃定,世代相承,不得隨意變動。其中軍、站、匠、鹽等戶是國家強制簽充的儒、僧、道等戶是通過國家考試或其他方式認可的[1]。每種戶都對國家承擔特定的義務,賦役負擔和待遇各不相同。而明朝就完全繼承了元朝的諸色戶計製度,將全國人口劃分為不同的戶種。這種諸色戶計製度實際上加強了人身依附關係,不利於人口的自由流動。有明一朝,其中要算軍戶和匠戶命運最為悲慘軍戶被衛所長官大量侵吞衛所田地,將衛所官兵變成自己私有的佃戶,肆意壓榨衛所軍戶,導致有明一朝衛所官兵經濟地位和社會地位極其低下。又因為諸色戶計製度,很難脫籍,造成大量衛所官兵逃亡,國家軍隊人數下降,戰鬥力下降。清朝建立以後,廢除了諸色戶計製度,還在雍正年廢除賤籍制度,也算清朝為數不多的幾個善政吧。還有一個就是紙幣制度,雖然宋朝最早開始使用紙幣的朝代,但是大規模應用是在元朝,而且明朝也繼承了元朝的貨幣制度,因為缺銅,於是明洪武七年頒布“鈔法”,設寶鈔提舉司。大量發行紙幣,並且嚴禁民間黃金白銀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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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生活在元朝,你的家庭還是儒戶,會有享受什麼待遇
2018-03-02 由 天長水秋 發表于歷史
說起元朝,好多人都覺得元朝統治者不重視漢人,不重視漢文化——這些觀點基本來自中學教材,觀點的最直接證據就是元代遺民鄭思肖的《鐵函心史》說的:
韃法:個官、二吏、三僧、四道、五醫、六工、七獵、八民、九儒、十丐,各有所轄。
另一個叫謝枋得的南宋遺民的他寫的《送方伯載歸山序》中寫道:
滑稽之雄,以儒為戲者曰:」我大元制典,人有十等,一官二吏,先之者,貴之者也;貴之者,謂有益於國也。七匠八娼、九儒十丐,後之者,戝之也;戝之者,謂無益於國也。「嗟乎,卑哉!介乎娼之下、丐之上,今之儒者也。
八娼九儒或是九儒十丐就是從這兒出來的。其實,倆位的說法基本上屬於資料里人孤證。所以儘管人們相信,卻未必是當時情況的寫真。
在元朝,有文化的讀書人究竟就什麼樣的待遇呢?真如鄭思肖所說那樣不堪嗎?
元代實行戶計制度,把各家各戶分成不同的類型,比如站戶,這是終身從事驛站工作的人家匠戶,這是家庭人員從事相關工藝軍戶,是家庭相關成員在軍隊等等。這種根據職業來劃分戶籍並界定其對國家的義務和權利,是元代的一種創製。這種創製,後來被明清部分繼承。
儒戶呢?儒戶是什麼?在元世祖窩闊台在位時期,聽到臣下說漢地的儒者都是告天祝壽者,於國有利,這樣耶律楚材提出讓儒士跟僧人道士享受一樣待遇的意見得到採納。當時確定了宋金時代的進士都被列為儒戶,並享受與基督教、伊斯蘭教、佛教、道教相同的待遇,也就是免徵各種稅賦,這在蒙古國擴張時期是一件非常難得的事情。後來,很多人看到儒戶有這麼多好處,就千方百計地想把自己變成儒戶,這是後話不提。
元朝廷在1238年時曾經舉辦過一次考試,來甄別哪些人是儒戶,好讓儒戶們也能跟僧道取得一樣的經濟優待佛教教徒們在窩闊台繼位之初,就已經全部優免賦役;至於道教道士們,在全真教的丘處機去朝見成吉思汗之後,就已經取得差免權,所以,全真教曾經煊赫一時。
...
儒者是什麼樣的人?
這個考試基本是按著耶律楚材的設計進行。《元史 耶律楚材傳》有過一段耶律楚材說的話:
制器必用良工,守成者必用儒臣;儒臣之事業,非積數十年,殆非易成也。
意思很明確:要想得到好器皿,必須用好工匠;要想保持前人打下的天下,必須任用儒臣。而培養儒臣這件事,沒有數十年的積累,大概很難成功。
這才有了1238年的甄別考試,又稱為戊戌考試。從此的元廷的戶計中,多了一種職業:儒戶。本來還想對僧道也來個甄別考,但當時的海雲——和尚,主管全國佛教事務的反對而流於形式。儒戶的考試順利。
元世祖一統江南之後,對南宋人文人學士們態度如何?滅南宋後,元朝廷屢次詔令徵募儒士他官贖為驅口的儒士。沒有考試,僅根據坊里正等人的攢報,凡是舊宋的登科、發解、真材、碩學、名卿、士大夫「皆可入籍。
假如,你生活的元朝,不管是宋金的進士還是戊戌考試取得的儒戶身份,那麼你能享受哪些待遇呢?
首先,儒戶享有答剌罕的優免賦稅權。也就是說,社會上林林總總的徭役不會徵發到你頭上,不管是驛站的特快專遞,還是徵收糧食、上繳貢品,幾乎在所有時間裡,你都可以「弛然而臥。」並且「甘食其土之有,以盡吾齒。」不管別人家因為武皇開邊「點行頻」有多煩惱,都不會影響到你跟家庭的日常生活。
其次,儒戶的義務:就學。以便在政府考選吏員時參加考試。這種就學的義務,和所有諸色戶計一樣,就世襲性的。每戶須有一名子弟入學,僅在無餘閒子弟的情況下才可以豁免。當然,讀書入學並非儒戶的專利,諸色戶計子弟入州縣學讀書者,也享有免除本身差役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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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個隨時準備奉獻的儒者
歸納起來,元代儒戶的義務是入學以備選用——就是你必須準備為政府工作奉獻。當然,元朝對儒戶文人的設計,原則上是為更好地為政權服務,只是由於戒備心理,有元一代,對儒戶的考試也不是很在意。開始正式科舉考試已經是元朝後期。儒戶們很難通過考試來為國家效力建功立業
儒戶的權利相對比較大,沒有僉軍刷馬之擾,又得稟餼(bǐng xì祿米)生料之資,的賦役方面,科差完全免除,而在元代大部分時間,雜泛差役也蠲免甚大,而其他戶計子弟入學卻僅能本身免役。
知道了元代儒戶的這些情況,你還會說八娼九儒或是九儒十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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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您不了解的元朝(2)「九儒十丐」
忽必烈尊儒,修繕孔廟,重振祭孔禮義。他即位以後,在大都、上都和孔子故里建廟,並通過不同途徑,推行儒家思想。圖為蒙古烏蘭巴托的蘇赫巴托廣場的忽必烈雕像。(Chinneeb/Wikimedia Commons)
「九儒十丐」之說,使很多人認為元朝時期,儒士的社會地位落魄悲慘,竟然位於娼妓之後、乞丐之前。關於這一點,歷史的真貌究竟是什麼樣的呢?
「九儒十丐」的由來
「九儒十丐」的說法出自兩部南宋遺民著作:《疊山集》的《送方伯載歸三山序》和《心史》中的《大義略敘》。
《疊山集》的作者謝枋得是南宋官員,曾經率軍抗擊元兵。宋朝滅亡後,元廷多次徵召謝枋得,他都堅持拒絕了。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謝枋得絕食殉節。在他的書中有提到,當時拿儒生取笑的人,有「七匠八娼,九儒十丐」的說法。
南宋鄭思肖《墨蘭圖》。(公有領域)
鄭思肖畫蘭花卻不畫土,說土地都被蒙古人奪走了。圖為南宋鄭思肖《墨蘭圖》。(公有領域)
《心史》被發現之時,是裝在蘇州承天寺的一口古井中的一個鐵盒子裡。按照書中記載,該書是在至元二十年(1283年)沉於井底的。明朝崇禎十一年(1638年)被人發現時,已歷經近400年,蹊蹺的是,書籍紙墨嶄新如故,引起很多學者質疑。
《心史》所記載之事被談遷、徐乾學、袁枚等人認為有違史實,難以取信。這幾位學者和《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的觀點一樣,認為《心史》是托宋末元初文人鄭思肖之名所做的明朝偽書。
南宋鄭思肖所著《心史》內頁。(公有領域)
《心史》。(公有領域)
儒戶優勢
按照職業和社會職能的不同,元廷將全國百姓劃為不同戶別,也稱為諸色戶計。比如軍、站、民、匠、儒、醫卜、陰陽、僧人、道士、也里可溫(基督教神職人員)、答失蠻(回教神職人員)、斡脫(高利貸經營商)、商賈、船夫、弓手等等。
不同戶計,享有不同的權利,承擔不同的義務。比如軍戶義務是服兵役,為國提供兵力和軍需;站戶維護國家驛站(站赤)交通,為使用驛站的人提供交通工具和飲食;屬於僧、道、基督教等戶計的神職人員,主要工作就是敬天祈福,為國為民祝禱平安。
儒戶階層,則要保障每戶至少要有一人讀書。在國家選拔官吏時,準備考試以備徵召。由於儒戶勞心不勞力,所以元朝儒戶不需要承擔各種徭役,這一權利有別於一般的百姓。
除此之外,儒戶還可豁免丁稅(人口稅),如果擁有四頃以內的土地,不需要繳納地稅。凡是在籍的儒士,都可以獲得官府提供的廩給,這相當於獎學金;在學校讀書的生員(學生),由學校提供每日兩餐飲食。儒戶享有的待遇超過其他的戶計。
根據《元史》、《新元史》和《蒙兀兒史記》的記載,三品以上的官員有864位,僅漢人就有409位,雖然他們並非都是科舉出身,卻都是儒士入吏,也就是從做地方小吏開始,為官府辦理文書和各種事務,不斷升遷,被選入廉訪司(監察百官的機構),升為掾吏(官署屬員),然後才出職為官,成為有品階的官員。
元仁宗時期,很多官府的胥吏由儒生擔任,出現朝廷以儒術治理天下的局面。
元仁宗時期,很多官府的胥吏由儒生擔任,出現朝廷以儒術治理天下的局面。圖為元仁宗畫像。(公有領域)
忽必烈尊儒學
元朝優待儒戶,尊崇漢家文化,對漢人學士的禮遇和厚待,不亞於歷史上的任何一個王朝。忽必烈以三顧之禮聘請漢人精英,所表現出的心胸和氣度,比之於任何一位聖主明君都毫不遜色。
元世祖以姚樞為太子太師、竇默為太子太傅、許衡為太子太保。圖為清 陳士倌《聖帝明王善端錄(宋元明).元世祖》。(公有領域)
從元代對待儒家的態度,也可以看出來儒士當時的地位。忽必烈的漢人智囊團,很多都是精通儒學的飽學之士。忽必烈還沒有即位之前,在潛邸就邀請四方文士,向他們請教治國之道,如果列出名單,那是一串非常閃爍耀眼的名單,比如劉秉忠、趙璧、王鶚、張德輝、姚樞、許衡、竇默等等。
宋金時期,姚樞、許衡、竇默都是很有名望的儒學家。理學家姚樞到達潛邸時,忽必烈高興地以賓客的禮儀招待他,並向他詢問治國之道。姚樞陳述了治國平天下的精華,分為八個方面,分別是:修身、力學、尊賢、親親、畏天、愛民、好善、遠佞。忽必烈都非常認可
忽必烈向理學家姚樞詢問治國之道。圖為姚樞(1201年~1278年),字公茂,號雪齋、敬齋,諡文獻。(公有領域)
另一位理學家許衡向忽必烈講述大禹王愛民如子與太康因為安逸喪德失去天下民心的故事。他還說:「夫賢者以公為心,以愛為心,不為利回,不為勢屈,置之周行,則庶事得其正,天下被其澤。」賢明的人以公為心,以仁愛為心,不受利益驅使,不為權勢所迫,一切依照章法有條不紊地進行,天下事就會處理得公正得當,天下百姓也會受惠。
夏禹在路上看見罪人,下車詢問並為罪犯的罪行自責哭泣。圖為清代《彩繪帝鑒圖說》之「下車泣罪」。(公有領域)
醫家竇默曾經隱居於大名府,他和姚樞、許衡早晚講學,以致廢寢忘食。忽必烈聽說他的名望,就派使者去請他。忽必烈問他治國之道,竇默回答說:「帝王之道,在誠意正心,心既正,則朝廷遠近莫敢不一於正。」
許衡(1209年5月8日─1281年3月23日), 字仲平,又稱魯齋先生。(公有領域)
忽必烈和竇默,一位是生長於草原的蒙古人,一位是土生土長的漢人。竇默所談的儒家觀點,忽必烈全都聽進去了,非常贊成,並敬重禮遇他,將其留在身邊。
忽必烈曾在一天內召見了竇默三次,竇默所答都很稱他的心意。忽必烈請竇默教育皇太子真金,並賜給他玉帶鉤,說:「這本是金國宮廷的故物,您是賢長的老人,非常適合佩戴,日後使我的孩子見到您,就像見到我一樣。」竇默返鄉時,忽必烈命大名、順德兩地的官府每年為他奉上衣服和器物,並賜給他田地和住宅。
元朝龍紋玉帶鉤環 。(公有領域)
忽必烈請竇默教育皇太子真金,並賜給他玉帶鉤。圖為元朝龍紋玉帶鉤環 。(公有領域)
元朝龍紋玉帶鉤環背面。(公有領域)
元朝龍紋玉帶鉤環背面。(公有領域)
修繕孔廟 重振祭孔禮義
有一天,忽必烈問張德輝:「孔子廟祭祀的禮義,現在怎麼樣?」
張德輝說:「孔子為萬代王者之師,治理國家的君王都很尊敬他,修繕孔廟,按時祭祀。是否崇儒,對聖人並沒有什麼影響,但可以使人們看到國君崇儒重道的心意。」忽必烈說:「從今以後,祭孔大典不要廢除。」
1252年,張德輝、元裕等人拜見忽必烈,尊忽必烈為儒教大宗師,忽必烈欣然接受。
忽必烈尊儒,修繕孔廟,重振祭孔禮義。忽必烈即位以後,在大都、上都和孔子故里建廟,並通過不同途徑,推行儒家思想。
從忽必烈開始,終其元朝一世,歷代皇帝對儒家對孔子都很推崇。
在元朝之前,歷朝皇帝稱孔子為「宣父」「文宣王」等尊號。至大元年七月,武宗皇帝海山即位不久,就下詔加封孔子為「大成至聖文宣王」。
在元朝,儒士在社會上享有很高的地位,沒有受到蒙古人的排擠,沒有受到社會歧視,也沒有落入悲慘的境際。「九儒十丐」本是一句戲言,卻被一些今人視為正論,扭曲了真正的歷史,貽笑大方。@*#
忽必烈尊儒,修繕孔廟,重振祭孔禮義。圖為台灣台南孔廟大成殿,供奉孔子及儒家諸子。(中央社)
參考資料:
《元史.姚樞傳》
《元史.竇默傳》
《元史.張德輝傳》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174,《心史》
《忽必烈汗思想研究》,巴圖巴干著;吉木斯,哈日赤譯;遼寧民族出版社,2007年。
《九儒十丐:一個至今仍被香港中學中史教科書廣泛引用的神話》,方駿(1996),《教育曙光》37,頁 1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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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色戶計是元代各種人戶的總稱。元代戶籍制度十分複雜,政府根據全國居民承擔的不同義務,以及職業,民族、宗教和社會地位的不同等情況,把人們劃分為各種人戶。稱為“諸色戶計”或“諸色人戶”。民戶是主要人戶,也是諸色戶計的基礎。元政府在民戶中實行戶等製,以三等九甲為序徵發賦役。九等之外又按照歸附的先後,籍戶和戶等的衡量等情況,劃分為元管戶、交參戶、漏籍戶、協濟戶、復業戶和漸成丁戶等。 [1] 
戶一經劃定,世代相承,不得隨意變動。其中軍、站、匠、鹽等戶是國家強制簽充的,儒、僧、道等戶是通過國家考試或其他方式認可的 [2]  。每種戶都對國家承擔特定的義務,賦役負擔和待遇各不相同。 [3]  一般民戶要負擔開河、築堤、運輸、修成等徭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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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士人的地位
已往有些學者認為,元代是士人地位特為低落的時代。元代士人受到歧視的說法,最初出於南宋遺民的著作,即所謂「九儒十丐」之說。謝枋得〈送方伯載歸三山序〉,曰:
滑稽之雄,以儒為戲者曰:「我大元制典,人有十等,一官二吏,先之者,貴之也;貴之者,謂有益於國也。七匠八娼、九儒十丐,後之者,賤之也;賤之者,謂無益於國也。」嗟乎!卑哉!介乎娼之下、丐之上者,今之儒者也。
鄭思肖《鐵函心史》,曰:
「韃法: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醫、六工、七獵、八民(亦有謂「八娼」者)、九儒、十丐,各有所統轄。」
宋遺民一方面哀故國的淪亡,另一方面悼衣冠的沉喪,話出過激,並不意外。但此說影響極大,後世學者多以「九儒十丐」一說來衡量元代社會,例如錢穆《國史大綱》指出,
「大體當時的社會階級,除去貴族、軍人外,做僧侶信教最高,其次是商人,再次是工匠,又次是獵戶和農民,而中國社會上自先秦以來甚占重要位置的士人,卻驟然失卻了他們的地位」。
可見學者多認為元代士人地位特別低落,是中國歷史上的一個特殊時代。
然而,近年來也有些學者認為,元代政權對士人頗為照顧,並未刻意壓抑士人。例如:蕭啟慶在研究元代「儒戶」時指出,「儒戶」是元代法定的「諸色戶計」的一種,和民、軍、站、匠、僧、道等戶一樣,依職業來畫分戶計,並界定人民對國家的義務和權利,是元代的一種創制。
「儒戶」的出現,原是為救濟在戰亂中流離失所的士人,一方面使他們與僧、道相等,取得優免賦役的地位;另一方面,也有為國儲存人才之意,並不是有益壓抑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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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戶,是元朝諸色戶計(戶籍制度)的一種。明朝保留了下來。
元朝政府強迫人民必須世襲其職業,匠戶由於有特殊技能,尤其受到重視。匠戶在戶籍上自成一類,必須在官府的手工業局、院中服務,接受官府管理,不許任意改變戶籍。有些富裕工匠成為匠官。
由於所分配到的工作與個人專長未必相符,又不能改變,許多匠戶常被迫自行出錢雇別人代工,沉重的負擔往往使匠戶家破人亡:如明太祖朱元璋的父、祖本為「淘金戶」,但因家鄉已無金可淘,被迫種田購買黃金交差,不久即破產,全家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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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戶是元代獨有的一種不分種族的戶籍。宋元交替之際,大量儒士死亡和轉而從事其他行業,於是元朝建立了這種制度來保護儒士。劃為儒戶要經過考選,並不是所有儒士都能獲得這種戶籍。儒戶可以參加歲貢儒吏考試,免除除商稅、地稅之外的雜稅。[1]
考選
次儒戶考試是1237年由耶律楚材主持,選入4030人。1252年、1276年3月亦選入3890儒戶。南方則由地方推舉,在宋朝科舉獲功名以及有名望的學人可直接選入。1289年,忽必烈下詔等級江南人口戶籍,次年正式施行,此次等級成為後來戶計的依據。[2]


《被統治的藝術》的主題是明朝軍事制度的社會影響。一代梟雄朱元璋打下天下之後,開始擘畫理想藍圖,包括世襲軍戶制度這個制度旨在讓軍隊體系自給自足。根據世襲軍戶制度,軍戶應出一人從軍。就從這個起點開始,微觀與宏觀的層面都開始出現變化。微觀的家族關係裡,應當推舉誰從軍?其他成員應否給他相當的報酬?如果從軍者逃兵,軍戶還得再出一人,在這種情形下,其他家族成員如何確保從軍者安心任職?宏觀的國家與社會的關係裡,這個制度到後來也出現有軍戶花錢請人當兵的現象。此外,更重要的是,為方便控制,避免地方勢力坐大,從軍者都是遠赴他地的軍營。部份到東南地區的從軍者,重新構築新的社會關係,後來甚至與當地官員一起走私。
這本書的重點在於,在軍戶制度下,軍戶們在抵抗與服從兩極當中遊走,找尋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由於這部作品是從族譜等民間資料著手,不但帶出截然不同於國家視角的歷史著作,也鮮活地帶出他們如何與朝廷博弈。「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是中國的著名的順口溜,也是《被統治的藝術》一書的註腳,這又是一則從舊時代沿襲到新時代的例證。 https://bit.ly/3HIR0Zy

2022-01-07_09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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