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你的孩子、我們的孩子──從電影《親愛的外人》看離婚父母的家庭維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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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離婚率逐年增加,民國105年有53,850對夫妻離婚,也有近6萬名兒少因父母離婚變更親權登記
兒童與青少年因父母離婚,面臨生活的變動,如與單方父母居住、與非同住方父母定期會面的兩個家的形式,如日本電影《親愛的外人》中,男主角信與前段婚姻的女兒沙織定期親子會面,這是最理想的狀態,也是我們極力倡議的「離異父母共親職」的理念──孩子不該因父母的婚姻變動,從此失去一方父母。
重組家庭也是現今常見的家庭型態。離婚後有新伴侶是很常見的,有一些孩子隨著父母另尋新伴侶,生活中有了繼父母,形成一個重組家庭;也有些狀況中,伴侶各自或由其中一方帶著前段婚姻的孩子進入現在的家庭,後來兩人也有了現在這段婚姻的孩子。《親愛的外人》談的就是這樣的家庭結構。
再婚的信、現任妻子奈苗、奈苗前段婚姻的兩個女兒小薰與惠里子、前妻友佳、親生女兒沙織,透過信與奈苗即將有自己的孩子一事,原本婚姻中的孩子出現各種不同行為反應及感受,電影寫實的描寫重組家庭的每個成員,在自己的角色上,各有其複雜的情緒。
圖片來源:IMDb
我的孩子:親生父母的虧欠
影片一開始是信與沙織的定期親子會面。現任妻子奈苗其實並不喜歡這樣,她自己在離婚後,也沒讓小薰與曾對妻女施暴的生父見面。當信質疑這樣做好嗎?奈苗則對信說:「你不去見沙織,我會更開心。」
這樣的情緒是我們在實務工作中常見到的。新伴侶對於現任配偶與前段婚姻的孩子定期會面、或者前夫前妻因孩子事務需要持續聯繫接觸,容易感到心裡不是滋味,甚至會阻礙孩子與生父母的親子會面。有時候是生父生生母為了討好新伴侶、或讓孩子更快接受新爸媽,所以不願孩子與離婚的另一方再見面,或者想縮減見面頻率,甚至在法院提起家事案件,例如改定監護、酌定子女會面等。我們非常心疼這樣的孩子。當初面對父母離異時,也許經過些時日,漸漸適應來回兩個家的生活,現在卻又隨著父母出現新的親密關係,而生活再起波瀾。
離婚後未與孩子同住的一方,心裡常有對孩子的虧欠,例如未能共同生活與照料孩子,而透過定期給付扶養費、與孩子會面等方式支持關注孩子成長。扶養孩子的義務並不因大人婚姻變動而消滅。但還是有可能不幸遇到一方父母在離婚後從此消失,如影片中奈苗的前夫過往是個施暴者、現在又窮途潦倒,不相信孩子會想再見到他,他也愧對前妻與孩子,而採取關係阻斷的方式一人獨自生活。
父母離婚的孩子能否再見到另一方父母,會受到多重因素的影響,但我們期待主要照顧者至少做到「不阻止」,如奈苗幫要去與生父見面的小薰做好心理預備,要小薰告訴爸爸:「媽媽跟妹妹都很好,也請他保重身體。」這是一個好的示範。離婚後再見,可以不必是仇人、敵人,不要讓孩子對父母其中一方懷著一輩子的憎恨。我們工作上常見到,孩子越是見不到非同住方父母,就越容易美化對方,青春期與現任父母有衝突時,就幻想與對同住該有多好,造成孩子與現任主要照顧者的緊張關係。
所以,不管大人的婚姻變化如何,都該讓孩子能自在與生父生母會面。如果對方曾經對不起你,那是他與你之間兩個大人的事,主要照顧者是無權剝奪兒童與他方會面權利的。
你的孩子:繼父繼母的難為
影片中,信與奈苗前段婚姻中的大女兒小薰有很多衝突。小薰用不屑的口吻對信說「你又不是我爸爸,爸爸一個就好了,你有資格命令我嗎?搞得像我爸一樣。」這對一個努力了4年要討好兩個繼女的信來說非常挫折。
這也是我們工作中常見的情況:繼父母面對與青少年孩子的衝突時,孩子時常會脫口而出:「你又不是我爸我媽,你憑什麼管我?」在陸劇《我的前半生》中,繼母也對先生大吼:「你知道繼母有多難為嗎?做少了,人家說你刻薄,做多了,人家說你矯情……」
的確,對孩子來說,繼父母就是外來者、後到的,孩子也擔心新伴侶取代了生父生母,或著實際上主要照顧方就是希望用新伴侶取代孩子的生父生母。要孩子很快接受自己得新伴侶,完全是大人用自己的情感思考,忽略了孩子與生父母維繫關係的親情渴求。
圖片來源:IMDb
我的孩子、你的孩子、我們的孩子:孩子愛的失落與恐懼
再婚的伴侶要再孕育現任關係中的孩子,絕對要考量前段婚姻中孩子的感受。信與前妻所生的女兒沙織在遊樂園會面,互動愉快,信試探性的問沙織:假如他與現任妻子有了孩子的話怎麼樣?沙織回答:「那我就變得多餘。」
他回家後試著寫信,想讓沙織理解,對於在這樣東拼西湊的家庭中又要有一個新的成員,其實自己也很迷惘。但這封信反覆思量,並未寄出。沙織在無意間得知生父要與新伴侶生孩子,當下震驚而忍住哭泣,抱怨父親「都不告訴我,把我當外人」;小薰得知繼父與母親有了自己的孩子後,則對妹妹惠里子說:我們要被遺棄了。小薰要求見自己的生父,說「畢竟是我爸,我肯定會想見,比起不相干的大叔,我更想跟我爸在一起」,信反詰小薰:「小時候你爸把你的牙都打掉,你媽要是沒跟他離婚,你們可能會被殺了!」小薰則生氣地拿枕頭丟信,大罵信怎可以這樣說她的爸爸?
信努力了4年,照顧奈苗的兩個女兒,小薰雖仍有童年目睹父親對母親施暴的記憶,但仍然想見生父一面,這是我們工作經驗中也常看見的孩子心情轉折:離開施暴的爸爸,但又擔憂爸爸一個人過得好嗎?影片中小薰渴求見6年未見的父親一面,一方面也是忌妒沙織與信可以定期見面。
孩子在大人的親密關係變動中隨著心情起伏,爸爸媽媽談戀愛了,孩子可能擔憂父母為了談戀愛忽略他們;爸爸媽媽與新伴侶有了自己的孩子,孩子可能擔心在父母心中的地位、關注被取代;甚至我們看見大人們因為有了再婚的家庭,就將前段婚姻的孩子交給祖父母照顧,於是孩子被遺棄、不被愛的感受油然而生,若又阻斷與非同住方父母見面,孩子將面臨雙重遺棄的心理困境。
建立兼顧多方關係的新家庭
這部電影寫實呈現多重混合家庭中大人、孩子的無奈與挫折。離婚後要再進入另一段關係的父母,或者要與一個離婚帶著孩子的伴侶共同生活,必須要有足夠的心理準備。血緣親情是一輩子的,你的伴侶定期去見前段婚姻中的孩子,是兒童應有的權利,也是他/她為人父母的責任,你做為新的伴侶,必須接受這個事實,鼓勵對方做好一個父母,持續關愛前段婚姻中的孩子,相信你的伴侶會更珍惜你,而不是與孩子計較得到伴侶的關注與愛孰多孰少。
身為主要照顧者的爸爸媽媽,也不該企圖以新伴侶取代孩子的生父生母,或者縮減孩子與生父母的會面,當與前夫前妻因孩子而互動時,是以父母角色或親職夥伴角色來往,已不再是夫妻角色,這也是新伴侶需要理解的。
離婚後的生父、生母各自有新的親密關係後,雙方都有責任照料孩子的心理發展、預防孩子適應不良(如退化行為、偏差行為),覺知並允許孩子表達失落情緒,並與孩子討論這些情緒背後真正的想法。另外,在孩子尚未接納新伴侶時,請不要將管教權交給新伴侶,允許孩子以自己的步調接納新的家庭成員、決定如何稱呼,這是個不容易也辛苦的歷程。也請讓孩子自在來回兩個家,讓孩子擁有更多大人的愛,而不是透過孩子再起紛爭。
你準備好進入一個重組家庭了嗎?你準備好面對伴侶前段婚姻孩子帶給你的挑戰了嗎?需要諮詢協助,可以洽各地方相關社福單位(如花蓮兒家協會)、各縣市政府駐法院家事服務中心(如花蓮地院家事服務中心03-8242139)。
(作者為花蓮縣政府駐台灣花蓮地方法院家事服務中心督導/諮商心理師/社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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