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何相信》:上帝真的存在嗎?有神論者、無神論者、不可知論者及證明的責任歸屬如何劃分?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https://bit.ly/3Ju5iQm
我們的信仰或迷信,是如何根深蒂固的?人們不僅相信奇怪的事物,更會相信任何事物,是什麼助長了我們對於科學不予採信的事情,深信不疑。在《我們為何相信》這本綜合了三十年研究的著作中,心理學家、科學史家和世界上最著名的懷疑論者麥可・謝爾默(Michael Shermer),顛覆了關於人類如何形成(對世界)信念的傳統思維。
文:麥可.謝爾默(Michael Shermer)
上帝真的存在嗎?
儘管有壓倒性的證據指出,上帝根植於我們的大腦中,信徒們仍然可以合理地爭辯:(1)「為什麼人們相信上帝?」這個問題與「上帝存在嗎?」是不同的問題。(2)上帝將自己植入我們的大腦中,以便我們可以認識祂。換句話說,信念的生物學與信念的目標是不同的事。無論對上帝的信念是否根植於我們的大腦中,問題依然存在:上帝真的存在嗎?
上帝是什麼?
宗教學者的研究揭示,在工業西方世界,絕大多數相信上帝的人,都將自己與某種形式的一神教聯繫在一起,其中上帝被理解為一個存在,祂:無所不能(全能)、無所不知(全知)且無所不善(全善);祂從無到有創造了宇宙和其中的一切;祂是非受造的、永恆的,是一種無形的精神,祂創造了人類,愛著人類,並且能夠賦予人類永恆的生命
同義詞包括全能者、至高無上者、至善、至高、神聖存在、神聖、神性、天父、聖父、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創造者、萬物的創造者、天地的創造者、第一原因、原動力、世界之光和宇宙的主宰。
你相信這位上帝存在嗎?你否認這位上帝的存在嗎?還是你對這位上帝的存在不予置評?這是洛杉磯聖經學院塔爾伯特神學院(Talbot School of_eology at the Bible Institute of Los Angeles)教授、神學家吉維特(Doug Geivett)在我們關於上帝存在的公開辯論中提出的三個問題,他要求我和聽眾從中選擇一個。我的回答分為兩方面:
證明上帝存在的責任在於信徒,而不是該由非信徒反駁上帝的存在。雖然我們不能證明答案是否定的,但我同樣可以爭辯說,我也不能證明伊希斯、宙斯、阿波羅、梵天、甘尼薩、密特拉、安拉、耶和華,甚至飛天麵條怪不存在。但無法反駁這些神祇的存在,不代表就該相信它們(更不用說崇拜了)。
基於心理學、人類學、歷史學、比較神話學和社會學的研究,證據指出上帝和宗教是人類和社會的產物。
讓我們進一步檢視這兩方面。
有神論者、無神論者、不可知論者及證明上帝存在與否的責任歸屬
我曾經看過一個保險桿貼紙,上面寫著「好戰的不可知論者:我不知道,你也不知道」。這就是我對上帝存在的立場:我不知道,你也不知道。但身為不可知論者意味著什麼?不就是在收集到更多證據之前不做出判斷的人嗎?我在前面說過我不相信上帝,那我不該是無神論者嗎?這完全取決於這些術語的定義,為此我們應該查閱《牛津英語詞典》,這是關於詞語使用歷史的最佳來源:有神論是「對一位或多位神靈的信仰」以及「相信有一位上帝是宇宙的創造者和最高統治者」。無神論是「不相信或否認神的存在」。不可知論是「不知道、未知、不可知」。
不可知論這一詞是由赫胥黎(Thomas Henry Huxley)——達爾文的朋友和演化論最熱心的公開解釋者——於1869年創造的,用來描述他自己的信念:「當我達到智力成熟,並開始自問自己是無神論者、有神論者還是泛神論者時……我發現當我瞭解和反思得越多,就越是難以回答。他們(信徒)非常確信自己已經獲得了某種『靈知』(gnosis)——或多或少成功解決了存在問題;而我很確定我沒有,並且非常堅信這個問題無法解決。」我也堅信上帝的問題是無法解決的。
當然,沒有人在行為上是不可知論的。當我們在世界上行動時,我們的行為就好像有上帝一樣,或者好像沒有上帝一樣,所以從預設上我們就必須做出選擇,如果不是理智上的,至少是行為上的。從這個意義上說,我認為沒有上帝,我據此過著我的生活,這使我成為一個無神論者。
換句話說,不可知論是一種思考立場,是關於上帝存在或不存在,以及我們是否能確定地知道這一點的聲明;而無神論是一種行為立場,是關於我們對所在的世界做出什麼假設並據之行動的聲明。
儘管幾乎所有人都將我貼上無神論者的標籤,但我比較喜歡稱自己為懷疑論者。為什麼?因為文字很重要,而標籤帶有包袱。當大多數人使用無神論者這個詞時,他們想到的是強無神論,即斷言上帝不存在,這不是一個站得住腳的立場(你無法證明否定立場)。弱無神論只是因為缺乏證據而不願相信上帝,而我們對歷史上曾受人信奉的神幾乎都是這麼做。
同樣地,人們傾向於將無神論與某些政治、經濟和社會意識型態劃上等號,例如共產主義、社會主義、極端自由主義、道德相對主義等。
由於我是一個財政上保守的公民自由主義者,而且絕不是一個道德相對主義者,所以這種關聯並不適用。是的,我們可以嘗試往更正面的方向重新定義無神論——我經常這樣做——但由於我出版了一本名為《懷疑》的雜誌,並為《科學美國人》(Scientific American)撰寫了名為〈懷疑論者〉的每月專欄,所以我更喜歡用它作為我的標籤。
懷疑論者不相信一項知識主張,除非有足夠的證據能拒絕虛無假設(即一項知識主張不是真實的,除非另有證明)。我不知道沒有上帝這件事是否為真,但我不相信上帝,並且有充分的理由認為上帝的概念是由社會和心理建構的。
我們在上帝問題上面臨的難題是,當遇到如「時間開始之前有什麼?」或「如果大爆炸標誌著所有時間、空間和物質的開始,那麼是什麼引發了這最初的創造行為?」這類的終極問題時,是不可能有確定性的。科學在這些問題上打上問號這一事實,並沒有讓科學家驚慌失措,因為神學家也撞上了同樣的認識論壁障。你只需要逼他們再往前一步。在我與神學家、有神論者和信徒的辯論和對話中,關於是什麼引發了大爆炸或最初的創造行為的問題,交流通常是這樣的:
是上帝。
是誰創造了上帝?
上帝不需要被創造。
為什麼宇宙不能是「不需要被創造的東西」?
宇宙是一個東西或一個事件,而上帝是一個主體(agent)或存在(being),東西和事件必須被創造,但主體或存在則不然。
如果上帝是宇宙的一部分,那麼他不是一個東西嗎?
上帝不是一個東西。 上帝是一個主體或存在。
主體和存在不是也必須被創造嗎?我們是主體,也是存在——事實上我們是人類(human being)。我們同意人類的起源需要一個解釋,那麼為什麼這個因果推理不適用於身為主體和存在的上帝?
上帝存在於時間、空間和物質之外,因此不需要解釋。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任何人都不可能知道上帝是否存在,因為根據定義,作為僅在世界內運行的有限存在,我們只能認識其他自然和有限的存在和物體。自然的有限存在,不可能認識超自然的無限存在。
每次辯論到了這種時候,我那些神學對手通常會轉而援引上帝存在的輔助論據,例如個人啟示,然而根據定義,這是個人的,因此不能作為證據說服其他沒有同樣啟示經驗的人。或者,有神論者會引用他們的信仰所特有的事實和奇蹟,例如穆斯林是發展最快的宗教,猶太教是最古老的宗教,在數千年來的鏟除打壓中倖存下來;或者基督徒相信,如果復活這樣的奇蹟不是真的話,門徒們不會以死捍衛自己的信仰。這三種情況下的假設都是,數以百萬計的追隨者不可能全都錯了。
好吧,我對此反駁說,數百萬的摩門教徒,相信他們的神聖文本出自天使莫羅尼,用一種古老的語言刻在金板上後被埋起,後來才由史密斯在紐約州帕爾米拉(Palmyra)附近挖掘出來,他透過將臉埋在裝有魔法石的帽子中將文本翻譯成英語。
數百萬的山達基教徒相信,億萬年前,一位名叫澤努(Xenu)的銀河軍閥,將外星人從另一個太陽系帶到了地球,將他們安置在世界各地選出的火山中,然後用氫彈將他們蒸發,使他們的thetan(靈魂)散落在風中,現今仍依附於人們身上。因為有他們的存在,所以吸毒和酗酒、成癮、抑鬱以及其他心理和社會疾病,只有山達基教才能治癒。顯然,一個命題的真實性與相信它的人數無關。
證明上帝存在的責任在於信徒——而不是由非信徒來證明——而迄今為止,有神論者未能證明上帝的存在,至少依科學和理性的高證據標準是如此。於是我們又回到了信念的本質和相信上帝的起源,而我已經建立了一個強有力的論據,即相信有意圖的超自然主體,是我們大腦的本能反應,而被稱為上帝的主體是由人類創造的,而不是上帝創造了人。
謝爾默的最後定律與科學對上帝的追尋
對於大多數有神論者來說,上帝的存在不是盲目信仰、地理環境或文化建構的問題。他們知道上帝是真實的,並且對這種知識充滿信心,如同對許多其他知識的主張一樣——而且往往更有信心。無神論者也肯定上帝的存在是可認識的這一信念。透過提出沒有足夠證據證明上帝存在的論點,他們將上帝納入了實證科學的認識論領域。
如果確實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上帝是真實的,無神論者應該——至少在原則上——同意祂的存在。他們會嗎?什麼證據才叫足夠充分,足以讓有神論者和無神論者都能同意徹底地解決這個問題?我認為沒有(這是我更喜歡稱自己為不可知論者或懷疑論者的另一個原因)。原因如下。
大多數有神論者相信上帝創造了宇宙和其中的一切,包括恆星、行星和生命。 我的問題是:我們如何區分全能、全知的上帝或智慧設計師(Intelligent Designer,ID),與極其強大且真正聰明的外星智慧(extraterrestrial intelligence,ETI)?也就是說,如果我們去尋找這樣的存在——如同有神論者和無神論者聲稱自己在做的事——我們就會遇到一個我稱之為(抱歉了,克拉克〔Arthur C. Clarke〕)謝爾默最後定律的問題:任何足夠先進的外星智慧生物都與上帝無所分別。
我這套理論(ET = ID = God)整合了演化論、智慧設計神創論和SETI(搜尋外星智慧)計畫,並且可以從以下觀察和推論中得出。
觀察1:與技術演變相比,生物演化極其緩慢。原因在於生物演化是達爾文式的,需要幾個世代的差異繁殖成功,而技術演變是拉馬克式的,可在一代內實現。
觀察2:宇宙很大,太空又很空曠,所以與外星智慧接觸的可能性很小。舉例來說,曾航行最遠的太空船航海家一號(Voyager I),相對於太陽的速度為每秒17.246公里。如果航海家一號正前往距離我們最近的恆星系(其實沒有)——距離我們四.三光年的半人馬座阿爾法星系——至少需要74,912年才能到達。
推論1:與只比我們先進一點的外星智慧接觸的可能性幾乎為零。我們遇到的任何外星生物要麼是遠遠落後於我們(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只能通過登陸他們的星球才會遇到他們),要麼是遠遠領先於我們(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將透過電子通訊或他們登陸我們的星球才會遇到他們)。外星智慧可能領先我們多遠?
觀察3:科學技術在過去的一個世紀中對世界的改變,比前一百個世紀還要大——從馬車到飛機花了一萬年的時間,但從動力飛行到登月只用了六十六年。摩爾定律說計算性能每十八個月就翻倍一次,這一定律依舊勢頭強勁,現在翻倍時間已縮短至一年左右。電腦科學家計算出,自二戰以來已經翻倍了三十二次,而最快可能是2030年,我們將遇到奇點——到那時,總計算能力將上升到遠遠超出我們想像的程度,幾近無限,這麼一來,相對而言,也與無所不知沒有什麼區別了。當這種情況發生時,世界在十年內發生的變化將遠超過之前的一萬年。
推論2:按照這些趨勢線推斷數萬年、數十萬年甚至數百萬年後——在演化時間尺度上不過是眨眼之間——我們就能對外星智慧的先進程度做出現實的估計。就拿DNA這樣相對簡單的東西來說,基因科學僅經過五十年的發展,就已經可以設計基因了。一個比我們領先五萬年的外星智慧肯定能夠構建整個基因組、細胞、多細胞生命和複雜的生態系統(我寫到這裡時,遺傳學家凡特〔J. Craig Venter〕已製作出第一個人工基因組,並構建了一種受此人工基因組化學控制的合成細菌)。 畢竟,生命的設計只是分子操縱的技術問題。對於我們不遠的後代,或者對於我們可能遇到的外星智慧來說,創造生命的能力將只是一個科技技術上的問題。
推論3:如果今天我們可以用過去半個世紀內發展出來的科學技術,來改造基因、複製哺乳動物和操縱幹細胞,那麼想像一下,外星智慧如果擁有五萬年同等的科學技術進步力量,他們能做到什麼呢?對於比我們先進一百萬年的ETI 來說,設計創造行星和恆星也許完全是可能的。如果宇宙是從塌縮的黑洞裡創造出來的——有些宇宙學家認為這是可能的——那麼不難想像,足夠先進的外星智慧甚至可以透過引發恆星塌縮成黑洞來創造宇宙。
我們如何稱呼能夠設計生命、行星、恆星甚至宇宙的智慧存在?如果我們知道這些設計的基礎科學和技術,我們會稱之為外星智慧;如果我們不知道那些基礎的科學技術,我們就會稱之為上帝。
愛因基坦的上帝
在關於科學和上帝的討論中,總是不可避免地會提到愛因斯坦的宗教信仰問題,各種有神論者和新時代靈性論者,都搶著要承認這位偉大的物理學家是他們的一員。仔細挖掘他曾說過的話,總能找到愛因斯坦多少是位信徒的證據。隨便舉幾句:「上帝很狡猾,但他沒有惡意」、「上帝不玩骰子」、「我想知道上帝是如何創造世界的。我對這個現象、那個現象不感興趣,也對這個那個元素的光譜不感興趣。我想知道祂的想法,剩下的都是細節。」
在生命的最後幾週,愛因斯坦得知他的物理學家老友貝索(Michele Besso)去世的消息時,他寫信給貝索一家:「他比我早一步離開了這個奇怪的世界。這不代表什麼。對我們這些虔誠的物理學家來說,過去、現在和未來之間的區別只是一種頑固的幻想。」愛因斯坦所說的「上帝」擲骰子或「我們這些虔誠的物理學家」是什麼意思? 他是在字面上還是隱喻上談論神靈?他的意思是相信有不區分過去、現在和未來的理論物理模型嗎?他的意思是相信有某種超越時間限制的非人力量嗎?他只是出於禮貌安慰貝索的家人嗎?
這些就是這位歷史上最著名的科學家令人費解之處,他的名氣太大,所以他所寫或所說的每一句話,都被反覆查驗是否有什麼意義和重要性。人們很容易將他的話斷章取義,並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向闡釋。關於愛因斯坦的著作已經有許多,但因為他的遺作管理人非常小心地保護他複雜且具爭議的個人生活,以至於我們現在仍對愛因斯坦在科學思想和社交圈之外的事情所知甚少。
不過,多虧了在加州帕沙第納(Pasadena)加州理工學院的科莫斯-布赫瓦爾德(Diana Kormos-Buchwald)主導下的愛因斯坦論文計畫(Einstein Papers Project),檔案材料終於可以公開取得,讓人得以講述完整的故事,而艾薩克森(WalterIsaacson)也在其權威性的愛因斯坦傳記中做到了這一點。
不可否認,愛因斯坦的猶太身分對他生活的各個方面都很重要,尤其是政治。在婉拒擔任以色列總統後,愛因斯坦寫道:「我與猶太人民的關係已成為我最牢固的人際羈絆。」他童年時的虔誠信仰,在中年依舊驅使著他:「嘗試用我們有限的手段去刺探自然的祕密,你會發現,在一切看得見的規律和聯繫背後,總是有些什麼,微妙無形又無法解釋。崇敬超越我們理解的力量,就是我的宗教。事實上,從這個角度來說,我是有宗教信仰的。」
將對宇宙感到敬畏驚奇,說成有宗教信仰是一回事,但對於上帝,特別是耶和華,亞伯拉罕的上帝,愛因斯坦自己的祖先的上帝,他的想法呢?五十歲時,愛因斯坦接受了一次採訪,他被直截了當地問到你相信上帝嗎?「我不是無神論者,」他開口說道。
對於我們有限的心智來說,這涉及的問題太廣大了。我們就像進了一座巨大圖書館的小孩,而圖書館裡裝滿了以多種語言寫成的書籍。小孩知道這些書一定是有人寫的,但不知道是怎麼寫的,他不懂書裡的語言。小孩隱約懷疑書本的排列有某種神祕的順序,但又不知道是什麼。在我看來,這就是即使是最聰明的人對上帝的態度。我們看到宇宙奇妙地排列並遵守某些定律,但對這些定律只有隱約的瞭解。
這聽起來幾乎就像愛因斯坦將宇宙法則歸因於上帝。但是,是什麼類型的神,人格神還是某種無形的力量?科羅拉多州的一位銀行家寫信問他關於上帝的問題,愛因斯坦回應道:
我無法想像有一位人格神會直接影響個人的行為,或者會審判他自己創造的生物。我的宗教信仰是對無限至高精神的謙卑欽佩,這種精神流露在我們對可知世界少得可憐的理解中。宇宙的奧妙難解,透露了一種至高推理能力的存在,讓我深深感動且相信,這就是我對上帝的看法。
愛因斯坦關於上帝最著名的聲明是以電報的形式寫下的,因為電報限制,他必須在五十個字以內回答這個問題。結果他只用了三十二個字(英文原文):「我相信史賓諾莎的上帝,祂在一切存在的依律和諧中顯現自己,但我不相信一個掛心人類命運和行為的上帝。」
最後,如果對愛因斯坦的信仰還有任何疑問,在1997年期的《懷疑》雜誌上,刊載了一篇由我們的編輯吉拉默(Michael Gilmore)撰寫的文章,他不久前遇到了一位名叫拉納(Guy H. Raner)的二戰美國海軍老兵,拉納曾就這個問題與愛因斯坦進行了通信。
我們首次全文轉載了這些信件。第一封信的日期標示為1945年6月14日,從太平洋上的布干維爾號航空母艦(USS Bougainville)寄出,拉納重述了他在船上與一位受過耶穌會教育的天主教軍官的談話,這位軍官聲稱一位耶穌會神父用無可辯駁的三段論法,讓愛因斯坦從無神論轉變為有神論。
「這個三段論是:設計需要設計師;宇宙是一個設計;因此一定有一位設計師。」拉納反駁這位天主教徒,他指出宇宙學和演化論恰當地解釋了世界上最明顯的設計,「但即使真有一個『設計者』,那也只能說是一個重新安排者,而不是一個創造者;再說,如果假設有一個設計者,那又回到了原點,你不得不承認還有設計師的設計師,沒完沒了。就像大地是馱在大象背上的描述一樣——大象站在一隻巨龜身上;巨龜下又有巨龜……」
這個時候的愛因斯坦已經聞名世界,經常收到數百封這樣的信件,其中有許多還來自著名的學者和科學家。他回信給這位在太平洋一艘船上名不見經傳的少尉——拉納,透露了這個故事讓他有多惱火。1945年7月2日,愛因斯坦回擊了:
我收到你6月10日的來信。我這輩子從沒和耶穌會神父交談過,我很震驚居然有人敢編造這樣的謊言。從耶穌會神父的角度來看,我當然是並且一直是無神論者。在我看來,你的反駁非常正確,而且很難有更好的闡述了。用擬人化的概念來處理人類領域之外的事物總是會產生誤導——幼稚的類比。我們必須以謙卑的態度,來欣賞這個世界結構的美麗和諧——在我們能理解的範圍內。僅此而已。
四年後,即1949年,拉納再次寫信給愛因斯坦,請他進一步澄清:「有些人可能會認為您信中所指的意思是,對耶穌會神父而言,任何不是羅馬天主教徒的人都是無神論者,而你實際上是正統教徒猶太人,或自然神論者,或其他的什麼。您是否刻意為這樣的解釋留下空間,或者您是依字典定義的無神論者?即『不相信有上帝或至高存在的人』?」愛因斯坦於1949年9月28日回應道:
我說過很多次,在我看來,人格神的觀念是一種幼稚的觀念。你可以稱我為不可知論者,但我不認同專業無神論者的十字軍精神,他們的狂熱大多是源自從年少起就接受宗教灌輸的束縛中解放出來的痛苦行為。我更喜歡一種謙卑的態度,對應我們對自然和自身存在的知識理解的薄弱。
有哪一位傑出人物像愛因斯坦這樣,對自己的信念表達得如此清晰,卻又被如此嚴重地誤解?這是信仰盲目性的又一例子。
書籍介紹
本文摘錄自《我們為何相信:從鬼魂、神和《我們為何相信》:上帝真的存在嗎?有神論者、無神論者、不可知論者及證明的責任歸屬如何劃分?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https://bit.ly/3Ju5iQm外星人,到陰謀、經濟和政治,大腦如何打造信念並鞏固為真理》,鷹出版
《我們為何相信》:上帝真的存在嗎?有神論者、無神論者、不可知論者及證明的責任歸屬如何劃分?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https://bit.ly/3Ju5iQ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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