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府社工師偷查5同事個資 遭判刑
竹市府社會處社工師偷查五同事個資,遭新竹地院判刑。(記者蔡彰盛攝)
竹市府社工師偷查5同事個資 遭判刑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ZfKIMK
2024/09/09 06:14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前新竹市政府社會處黃姓社工師為調查五名同事隱私,竟以公務電腦透過衛福部系統查詢五人出生年月日以及婚姻狀況、家庭成員全戶戶籍資料,事發後黃女聲稱有精神疾病,怕同事不理她才會如此,新竹地院依個資法非法蒐集個資罪將她判刑。
法官調查,有碩士學歷的黃女前為新竹市政府社會處社會工作師,負責辦理獨居老人與社會救助等業務,竟意圖損害其五名同事利益,從前年10月5日起,在社會處使用公務電腦,以衛生福利部授權其使用之公務帳號登入衛生福利部全國社福津貼給付資料比對資訊系統,於「戶政資料/資料查詢/全戶人口查詢作業」姓名欄位分別輸入五名同事的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查詢事由並隨機帶入「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業務」或「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業務」而查詢,由此獲知五人出生年月日,以及包含婚姻狀況、家庭成員全戶戶籍資料。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得知此事後展開初步調查,並函請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後起訴。
黃女於偵查中自述,非法蒐集他人個人資料的目的,乃因罹有憂鬱症、恐慌症,並因此引發錯誤聯想,深怕同事不理會自己,而希望與同事之間有所連結。
然而法官認為,黃女辯詞顯屬私人因素,與依法行使公權力完全無涉,且非以公務機關地位蒐集、利用被害同事的個人資料,犯行足可認定。
法官調查,黃女利用職務上獲配公務帳號機會,以及利用職務上得以查詢他人個資的權力,將其身為公職社工師的業務權限,轉換成為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的手段,被查詢人事後知悉時,感到不滿,並深覺隱私遭侵犯,顯然有損國家權力的尊嚴與信用。黃女所為自係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而犯。
法官審酌黃女利用其公務員身分,憑其職務上權力與機會,先後非法查詢五名同事個人資料,所為固有不該;惟考量黃女始終坦承之犯後態度,且取得被害五名同事諒解,表明不再追究,事後已調任公所課長,最後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犯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非公務機關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罪判刑一年、緩刑五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不得接觸或聯繫五名被害同事,亦不得非法處理或利用五人的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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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縣警追債 竟違法查債務人夫妻個資判刑2年
竹縣警追債竟違法查債務人夫妻個資,遭新竹地院判刑。(記者蔡彰盛攝)
竹縣警追債 竟違法查債務人夫妻個資判刑2年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ztzw4m
2024/07/03 20:08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警局竹東分局富興派出所黃姓警員為向林男追討債務,竟違法查詢林男夫妻戶籍等個資,事後甚至兩度幫不同朋友查他人車籍,新竹地院依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將他判刑2年。
法官調查,黃員去年5月起擔任竹東分局富興派出所警員,為向林男追討債務,竟於去年9月27日晚間,在辦公處所使用其所配發之警政知識聯網帳號,登錄公務電腦,以登載用途欄為車禍過失傷害等不實用途,查詢林男夫妻的戶政資料及全戶戶籍等個人資料。
黃員明知民眾車籍資料,為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消息,不得洩漏,竟於今年4月間,兩度違法幫人查車籍,並將車籍資料洩露給友人陳男與另名男子(另行審理中)。
法官審酌黃員身為警察,相較於一般人民,理更應遵守法律規定,身為執法人員,應知公私分明,竟假借職務上得以查詢他人個人資料之機會,登載不實之電磁紀錄,查詢告訴人、被害人個人資料,且其就職務上持有他人個資,應予保密不得洩漏,然其不思恪守保密義務、廉潔自守,竟利用職務上機會,將被害人個資透露他人,侵害民眾個人隱私
此外陳男僅為個人私利,要求黃員濫用職權,查詢民眾個資,所為亦屬不當,考量黃員已和一人和解並賠償完畢,其他被害人均表明不願追究,願原諒黃員,最後依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將黃員判刑2年、陳男依違法蒐集個資罪判刑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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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又涉及毀損他人物品罪、傷害罪,應執行拘役35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嘉縣國小師質疑代理教師舞弊拍個資 被判刑4月 https://bit.ly/4b6aB4E


公布網紅陳沂的電話號碼,被控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最高法院今天(22日)將雞排妹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定讞。洩露個資遭判刑3個月確定  https://bit.ly/4allF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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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汽機車共享服務的iRent和雲行動服務公司爆發個資外洩風險事件,交通部公路總局今(9)日認定業者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重罰20萬元。台北市、新北市交通局據此認定iRent公司未善盡維護管理之責,且情節重大,各處以最高9萬元罰鍰。
 新北交通局:管理失當處以最高9萬元罰鍰
新北市交通局綜合規劃科科長吳政諺表示,1月31日第一時間得知事件發生,隔天上午就立刻通知並續發文給iRent要求說明,並於2月4日派員前往督導,認為iRent於新北市投放車輛提供市民共享運具服務,應負起完善保護用戶個人資料責任。
 經交通部公路總局今日認定iRent違反個資法,並予開罰20萬元。新北交通局據此認定iRent未善盡維護管理疏失之責,影響民眾權益甚鉅,且外洩個資潛在風險達40萬筆,情節重大,故依「新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者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及第12條規定,裁處業者9萬元罰鍰。
 台北交通局:處以最高9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
台北市交通局也認為iRent未善盡管理之責,情節重大,將依違反台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第1項第10款及第14條規定,處以最高9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
 台北市交通局呼籲,民眾如因該事件受到相關損害,除了可洽iRent了解相關情形,也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章損害賠償及團體訴訟規定主張,交通局可協助轉請公路總局協助處理。另外,如因消費關係所衍生個資洩漏之損害賠償請求,則可透過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之消費爭議申訴、調解程序途徑處理。
iRent爆40萬筆個資外洩 雙北交通局各開罰最高9萬元 https://bit.ly/3ltcbJ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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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ent洩40萬筆個資 北市府開罰最高9萬元
2023-02-09 18:43 聯合報/ 記者鍾維軒/台北即時報導
iRent洩40萬筆個資 北市府開罰最高9萬元 | 強化資安 | 產經 | 聯合新聞網 https://bit.ly/3Xvqcn1
iRent公司爆發個資外洩風險事件,北市交通局認定業者違台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開罰最高9萬元。記者杜建重/攝影
 iRent租車(和雲行動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近日爆出40萬筆個資外洩,交通部公路總局認定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並開罰20萬元。北市交通局今下午也做出裁處,認定iRent違反「台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最高處9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
 北市交通局指出,1月31日接獲個資外洩消息後,第一時間即洽iRent說明緣由,並於2月2日發文要求說明後續處理情形,及2月4日至該公司實地訪查。
 交通局發現,暫存資料庫因未適當阻擋外部連線,導致該資料庫遭外部專業資訊人員使用特定工具及技巧進入查詢近3個月的會員異動資料,所有曾涉潛在風險用戶約40萬名。
 交通局說,iRent未採行適當安全措施致個人資料洩漏,經交通部公路總局2月9日認定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開罰20萬。北市府認為iRent未善盡管理之責,情節重大,將依違反「台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處以最高9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
 交通局表示,民眾如認有因該事件受有相關損害,除可洽iRent了解相關情形,亦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章損害賠償及團體訴訟規定主張,市交通局可協助轉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協處。如因消費關係所衍生個資洩漏之損害賠償請求,可透過消保法規定之消費爭議申訴、調解程序途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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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ent 40萬筆個資外洩 北市府重罰9萬元:未善盡管理之責
 iRent 40萬筆個資外洩 北市府重罰9萬元:未善盡管理之責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ImdGBT
iRent公司爆發個資外洩事件,受影響約40萬名用戶,台北市交通局認定iRent未善盡管理之責,處以最高9萬元罰鍰,交通局科長廖苑伶指出,明日將開立裁處書,擇日複查未改善再罰處9萬元。(資料照)
 2023/02/09 18:59
〔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iRent公司爆發個資外洩事件,受影響約40萬名用戶,交通部公路總局今日祭出裁罰,台北市交通局認定iRent未善盡管理之責,情節重大,依違反《台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處以最高9萬元罰鍰,交通局科長廖苑伶指出,明日將開立裁處書,擇日複查未改善再罰處9萬元。
 交通局指出,1月31日接獲消息第一時間即洽iRent說明緣由,2月2日發文要求說明後續處理情形、2月4日派員該公司實地訪查。經iRent查復,該公司暫存資料庫因未適當阻擋外部連線,導致該資料庫可能遭外部專業資訊人員使用特定工具及技巧進入查詢近3個月的會員異動資料,所有曾涉潛在風險之用戶約40.01萬名。
 交通局進一步指出,iRent未採行適當安全措施致個人資料洩漏,經交通部公路總局2月9日認定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7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交通局認iRent未善盡管理之責,情節重大,依違反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第1項第10款及第14條規定,處以最高9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
 交通局表示,民眾如認有因該事件受有相關損害,除可洽iRent了解相關情形,亦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章損害賠償及團體訴訟規定主張,北市交通局亦可協助轉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協處。另外,如因消費關係所衍生個資洩漏之損害賠償請求,亦可透過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的消費爭議申訴、調解程序途徑處理。
iRent 40萬筆個資外洩 北市府重罰9萬元:未善盡管理之責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ImdG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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