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價155萬買341萬車轉賣 會計經理二審加碼判賠83萬
2022年2月8日 週二 下午1:43·1 分鐘 (閱讀時間)
陳姓男子在奧迪福斯汽車公司擔任財務部會計經理、月薪高達14萬,他先以員工價155萬購入市價341萬的奧迪A7,再以員工價84萬購買市價99萬的福斯汽車,之後分別轉賣他人,被公司以違反員購規定提告求償違約金,一審判賠66萬,二審則加碼判賠83萬定讞。
二審認定員購規定載明員工不得於購車後9個月內賣車,違反者應給付市價20%違約金,因此加碼判陳男須賠83萬定讞。(圖片翻攝Google地圖)
據《聯合》報導,奧迪福斯控訴陳男在2019年12月與2020年2月接連購入2車,分別不到1個月和4天就轉賣,因此以違反員購規定提告求償違約金,但陳男聲稱只是向友人借款購車,並以借名登記作為擔保,絕非變賣車輛牟利。
一審不採信陳男說詞,判賠66萬1200元,他不服判賠奧迪A7部分提起上訴,二審認定員購規定載明員工不得於購車後9個月內賣車,違反者應給付市價20%違約金,因此加碼判賠83萬定讞。另陳男亦因違規遭公司降職,他拒絕報到而被解雇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一審獲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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