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12月19日,中華民國規定全臺日本時代公會堂一律改稱中山堂
公會堂是供地方居民集會、舉行藝文活動的場所。地方政府與民間團體等組織可以透過於公會堂舉行戲劇表演、演說、展覽等活動,達到政令宣導、啟迪民智的作用。
日本在近代化過程中學習西方的各種社會制度,而從傳統社會走向公民社會的轉變,公會堂便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
臺灣在日治時期受到日本影響,也在各地興建不少公會堂,其中大多數是在大正年間建造(1910到1920年代),地方政府以慶賀皇族成婚、太子即位、天皇壽慶等名義來興建,也反映1920年代日漸興盛的藝文活動
這些公會堂到了戰後1945年的12月,旋即規定全臺日本時代公會堂一慮改稱「中山堂」,而多數公會堂遭到拆除現已不存
上圖為1940年代李火增拍攝1936年落成的臺北公會堂,為日本時代建築師井手薰作品(原圖黑白+數位上色)
下圖為今中山堂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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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代釋憲!土地上有歷史建物拆不得 大法官:應給予補償
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與大法官書記處處長許辰舟宣讀末代解釋。(記者吳政峰攝)
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與大法官書記處處長許辰舟宣讀末代解釋。(記者吳政峰攝)
2021/12/24 18:04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知名的新北新莊慈祐宮在新北土城有一塊土地,上蓋有歷史建物「普安堂」,使得土地不易處分、價值變低。慈祐宮不滿權益受損,聲請釋憲,大法官24日對此做成第813號解釋,要求相關機關應修法給予地主補償,保障人民財產權。由於明年1月4日憲法訴訟法上路,大法官將全面法庭化,以判決取代解釋,故本號解釋為末代解釋。
普安堂1914年創建,屬於齋教寺廟,1915年間因台灣總督府宣布齋教非法,其堂產被劃給慈祐宮管理。1977年間,慈祐宮把土地登記在名下,並提告地上物普安堂侵占土地,勝訴後,2013年派人拆除。
普安堂強力抗爭,並向新北市申請登錄為歷史建築獲准,箝制慈祐宮無法拆除地上物。慈祐宮因而興訟,要求撤銷處分,惟歷審均敗訴,故改聲請釋憲。
第813號解釋指出,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9條與100條規定,歷史建築所定著之土地,減徵五成地價稅並免徵遺產稅,只是量能課稅原則或稅捐優惠的性質,但對地主而言不是「補償」。
大法官說明,地主如果因為地上物被登錄為歷史建築,導致財產權損失,出現「特別犧牲」狀況,國家應給予補償。
大法官表示,文資法沒有補償「特別犧牲」地主的規定,違反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的意旨,故宣告違憲,相關機關應自解釋公布起兩年內,依照813號解釋意旨修正文資法,給予地主金錢或其他相當支補償。
大法官從1939年開釋憲至今,已做成813件解釋,大法官書記處表示,從明年起,將以開庭形式取代大法官會議,因此本號解釋是末代解釋,也是釋憲史上一個階段的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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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八年新莊公會堂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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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09日 04:10 中國時報 李其樺/台南報導
新化郡公會堂為日據時期興建的歷史建物,台南市政府投入2500萬元進行修復工程,恢復造型立面和門廊,將轉型為青少年圖書館,最快今年8月對外開放,讓歷史建築重新活化再利用。
新化郡公會堂於1937年興建完工,為日據時期供民眾集會、婚宴喜慶和畢業典禮的社交場所,市府於2008年登錄為歷史建築,至今超過82年歷史。
市府文化局將新化郡公會堂收回市府後,發現部分建物結構遭破壞,前年8月進行修復工程,除了拆除先前增設的違建,並恢復門面山牆和門廊,今年5月已完工,目前進入竣工驗收階段。
台南市立圖書館表示,囿於新化圖書館空間不足、藏書有限,新化郡公會堂未來將轉型為青少年圖書館,會有青少年藏書閱讀區、上網區和討論室,並建置廊道與相鄰的圖書館相通。
最特別的是,內部採樓中樓設計,在不破壞原有建築的前提下,提供額外的讀書空間,讓民眾上樓俯瞰整座圖書館,並近距離觀察日據時期保留下來的頂部梁柱,最快將在8月對外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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