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21警涉抽單助免罰!1偵查佐收押 其餘20警交保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W4328i
1人1律師陣仗驚人!竹市21警涉抽單聲押 警友會聘律師團辯護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zIiaRC
科技執法不排除不肖員警直接在監視器上開罰單,因此要總量(罰金上限)管制,並嚴格管制開單品質
台灣是全球開車最痛苦的國家/檢舉文化成氾濫現象/「我不是開車不守法,而是根本不知道這樣也會被罰!」更有人說:「在台灣,只要你開車,早晚會違規,不是你技術差,是環境太苛刻。」
台灣是全球開車最痛苦的國家?盤點16大易忽略法規 開到心累
2025/07/15 19: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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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交通法規密如天羅地網,檢舉亂象更是讓人開車開到心累!
在台灣,開車不只是技術問題,更是一場精神煎熬。不是因為油價太貴、車位難找,而是因為你永遠不知道哪個路口、哪一條紅線、哪一秒「沒有打方向燈」會讓你收到一張冷冰冰的罰單。更糟的是,開罰的可能不是警察,而是四處「獵捕違規」的檢舉魔人。
法規細如牛毛,駕駛稍有閃失就中標
台灣的交通法規之繁複,在全球幾乎屬一屬二。無論是臨停幾秒、紅線邊緣、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方向燈有無「全程使用」,還是轉彎時輪胎壓到斑馬線,都可能構成違規。看似合理,但許多規定模糊又難以即時判定,讓駕駛疲於奔命。開車不再是移動的工具,而是一場法規大考驗。
檢舉文化成氾濫現象,「檢舉王」橫行街頭
自從交通違規可供民眾檢舉以來,一股「全民抓違規」的風氣悄然興起。一些所謂的「檢舉魔人」天天拿著行車記錄器或手機四處蒐證,樂此不疲地舉發路上駕駛。有人甚至將檢舉當作興趣,當作自己社群平台的流量密碼,或是當成刷存在感的方式。
這樣的「民間執法」,雖說提升了用路人的守法意識,卻也讓許多駕駛感到被過度監控。有人戲稱:「在台灣開車,就像活在《黑鏡》裡。」
網友吐槽:在台灣開車,比考駕照還難
不少年輕駕駛在社群平台上抱怨,考駕照學的內容還不如上路一天被罰的內容多。有網友無奈表示:「我不是開車不守法,而是根本不知道這樣也會被罰!」更有人說:「在台灣,只要你開車,早晚會違規,不是你技術差,是環境太苛刻。」
雖然檢舉文化令人反感,但回歸現實層面,交通違規之所以會被開罰,是因為確實觸法。再怎麼不爽檢舉者,也無法改變自己違規的事實。就算是「魔人檢舉」,警察開單前還是得依據法規審核,並非看到檢舉就無腦開罰。
在一個法規密集、監控高度的環境裡,要開得安心,其實沒有捷徑。雖然心中難免對檢舉文化感到不滿,但唯有清楚了解規定、謹慎駕駛,才能真正免於被開罰單。畢竟,道路不是戰場,而是大家共享的空間。守法,也是一種對他人和自己的保護。只有清楚了解規定、謹慎駕駛,才能免於被開罰單。(圖/翻攝畫面)
盤點容易忽略的交通法規:
1.在下雨天開車,即使在白天,也必須開啟大燈;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也明文指出,汽車在行駛時,遇雨或天色昏暗,應開啟頭燈以確保行車安全。
2.變換車道未全程使用方向燈:
許多民眾都以為變換車道只要有打方向燈、閃一下就足夠了,但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在完成變換車道前必須全程打方向燈示警。所謂「全程」是指汽車行駛在原本的車道,以及變換車道途中,直到變換完成這整個過程。(曾有駕駛者在轉彎專用車道等待轉彎,因不想一直聽到汽車轉彎時發出的答答聲,暫時停了一下方向燈,等前行再打方燈,結果被檢舉魔人拍照,收到1200元罰鍰。)
3.逆向停車或隨意停放未靠邊:
一旦被舉報可開罰600~1,200元罰鍰並拖吊移置。
4.黃線臨停超過三分鐘:
黃線雖然每天上午7點至晚上8點之間開放讓駕駛臨時停車,但不代表只要人在車上就可以想停多就停多久,只要臨停超過3分鐘,同樣會吃上罰單。
5.無故開遠光燈或霧燈:
在沒有下雨、起霧的時候開啟霧燈或遠光燈,不僅會影響駕駛視野,更會讓對向來車容易因眩光而造成行車危險,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不依規定使用燈光的汽車駕駛可以處1,200 ~ 3,600元罰鍰。
6.進隧道、調撥車道不開大燈:
進調撥車道時要開頭燈是為了提醒對向來車,但白天上班時許多駕駛都容易忽略開燈而吃上罰單。
7.行經平交道時,沒有在警鈴響時就停車:
當平交道的警鈴聲與閃燈響起時車子就必須停下來,而不是等到柵欄開始放下後才停,如果被抓獲違規,可是必須付出15,000 ~ 90,000元的高額代價。
8.占用機慢車優先道:
聽到「機慢車優先道」,你是否也以為只要放慢車速、讓機車優先通過就沒問題了呢?但其實「優先」的意思就是只限機車、自行車,連大型重機都不能行駛,如果汽車駕駛違規占用可是會被處900 ~ 1,800元的罰鍰。
9.黃色網狀線不能停:
黃色網狀線用意是告訴駕駛們「畫線區域內要淨空」,通常會設置在沒有交通號誌的路口或是平交道附近,如果沒有保持好行車距離導致違規暫停,會因此吃上300~600元的罰單喔!
10.按鳴喇叭超過0.5秒:
交通堵塞時段,民眾常會聽到此起彼落、催促前方車輛的喇叭聲。但是根據交通法規,按鳴喇叭只能以「單響」為限,不能長按超過半秒鐘,也不能連續鳴響多次。
11.在左、右轉專用道直行:
有些駕駛會不小心切進地上沒有標示直行箭頭的左右轉專用道,為了不想浪費時間多繞一圈,就乾脆繼續直行。但這種做法已經造成違規,可處600 ~ 1,800元罰鍰。
12.太晚匯入匝道:
行駛高速公路時,駕駛應隨時注意車流狀況,提前變換車道以做好下交流道的準備,免得臨時應變不及,硬是插隊進匝道不僅危險,更必須因此付出最高6,000元的代價。
13.禮讓行人:
在行人穿越道上,汽車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即使是綠燈,也應注意是否有行人通過。
14.在禁止迴轉、禁止左轉路段迴轉:
這些路段都設有標誌或標線禁止迴轉,違規迴轉同樣會被開罰。
15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在交岔路口,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若未依規定,可能被開罰。
16紅線違停:
只要是紅線,不分時段、停車時間長短、駕駛是否在車上,一律禁止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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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清運業者,承租私人土地,假藉整地名義,將一大片的山坡保育窪地視為聚寶盆,非法回填事業廢棄物,幾乎將落差三層樓高之山谷填平,經估算不法利得高達1.5億元,經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後,已依違反事業廢棄物清理起訴。
竹縣寶山鄉驚見「聚寶盆」 無良業者造大山!獲利逾1.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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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沛森/新竹報導】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在新竹縣寶山鄉查獲以朱姓男子為首的朱氏家族環保清運業者,承租私人土地,假藉整地名義,將一大片的山坡保育窪地視為聚寶盆,非法回填事業廢棄物,幾乎將落差三層樓高之山谷填平,經估算不法利得高達1.5億元,經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後,已依違反事業廢棄物清理起訴。
保七總隊第三大隊表示,以朱姓男子為首的朱氏家族環保清運業者,涉犯多起廢棄物清理法案件,屢遭檢警環查緝在案,仍不思悔改,覬覦房市大熱帶動廢棄物清除商機,自111年7月起以其家族經營領有合法廢棄物清除許可環保公司,陸續承攬桃竹苗一帶事業廢棄物清除業務。
然朱男逕行將廢棄物清運至寶山鄉非法設立的分類處理場進行分類處理後,卻尋找偏僻鄉間的土地由朱氏兄弟出面與土地管理人簽訂承租契約,假借整地名義,實者以上述合法及非法清除車輛,將分類出的廢磚塊及營建剩餘土石方,載運到朱家承租的土地非法掩埋牟取暴利。
案經保七總隊歷經逾半年鍥而不捨跟監埋伏,掌握不肖業者非法棄置事證,由新竹地檢署檢察官翁貫育指揮保七總隊及新竹縣調站和新竹縣環保局等單位發動搜索,經現地開挖,除發現大量回填土石、磚瓦外,亦有廢塑膠、廢木材等營建事業廢棄物充斥其中。非法回填體積逾4萬立方公尺,幾乎將落差三層樓高之山谷填平,經估算不法利得高達1億5千萬元。
警詢後朱男遭聲押獲准,並由檢方將涉案車輛及機具共10部及朱男財產全數查扣,全案經新竹地檢偵查終結,將朱男等16人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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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七總隊也呼籲地主應善盡土地管理人責任,業者亦應遵守環保法規,一旦遭查獲非法棄置廢棄物,不但須負責將廢棄物妥善清除處理、將污染場址復原之責任外,恐面臨最重5年刑責,並得併科最高1,500萬元罰金,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因小失大。


桃市環保局訂定「砂石棧場管理暫行要點」 遭農業局打臉違規
環保局訂定「裝潢修繕廢棄物簡易分類貯存場輔導管理暫行要點」,並核准兩家占用農地業者申請輔導,農業局雖為農地主管機管,卻完全不知情。(記者謝武雄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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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3 19:24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環保局於去年8月1日發布「裝潢修繕廢棄物簡易分類貯存場輔導管理暫行要點」(簡稱暫行要點),並核准桃園、中壢兩場,其中桃園場農地面積1.2公頃,引發議員朱珍瑤質疑,農業局則認定,農地未核准變更,進行非農業使用已違反規定,將移請都市發展局裁處;形同打臉環保局。
環保局副局長呂明錡表示,砂石棧場既存多年未納入管理,考量有實際需求,故訂定暫行要點,輔導業者納管取得合法用地,違反農地農用部分會依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規定懲處,再輔導合法;事實上,台北市、新北市、台南市都有類似條例,環保署也建議各縣市比照辦理,桃園市政府才訂定暫行條例,以納管既有之「砂石棧場」,給予一定緩衝期,輔導其轉型走向合法化。
朱珍瑤表示,環保局依據暫行要點,分別於去年核准中壢區內壢段農地,面積約0.4公頃,今年3月再核准桃園區和平段農地,面積1.2公頃,事實上,這2家場長期占用農地,也不見環保局查處,如今卻以暫行要點讓業者合法,讓人懷疑是否有人謀不臧情形,且環保局應該以自治條例方式,送議會審查,如今只有暫行要點,根本是規避議會監督。
朱珍瑤說,「暫行要點」簡直就是偷渡,因為砂石棧場都是長期占用農地,農地主管機管是農業局,環保局施行暫行要點前完全未通知農業局開會;環保局核准兩場也未告知農業局,難怪農業局回文,未接獲相關通知,也沒有相關同意函文。
朱珍瑤說,農地興辦事業計畫,可變更為醫院、幼兒園、宗教場所,就是無法變更為「砂石棧場」,因此農業局公文特別提到,農地完成興辦事業計畫後還要繳交回饋金,至於「裝潢修繕廢棄物場所」非屬「農業發展條例」規定使用範疇,農業局無法同意環保局做法,而將廢棄物貯放於農地上,已違反農地農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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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德大道亡魂多 柯文哲動怒:就是擺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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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8 12:36
〔記者黃建豪/台北報導〕上週陽明山仰德大道一輛水泥泵浦加壓車失速,再度造成重大傷亡。台北市政府今天上午舉行交通會報,市長柯文哲質問,肇事水泥車是在管制時間開進仰德大道,「若沒出車禍會被抓到嗎?」警察局官員回稱,這是科技執法或監視器執法問題。柯因此不滿,直言「過去30年那條路上死去多少文化大學的學生,就是擺爛,這是問題就一定要解決,常常政府會做不好,是視而不見,明明那就是問題,然後不要再講屁話,我不要聽,我要的是解決問題!」
台北市政府上午舉行交通會報,對於日前仰德大道發生水泥泵浦加壓車違規進入仰德大道,卻失速造成死亡事故,要求警察局拿出解決之道。(記者黃建豪攝)
台北市政府上午舉行交通會報,對於日前仰德大道發生水泥泵浦加壓車違規進入仰德大道,卻失速造成死亡事故,要求警察局拿出解決之道。(記者黃建豪攝)
上午舉行交通會報期間。柯文哲多次質疑,仰德大道的水泥車剎車失靈是真的還是假的?另因仰德大道在平日上午7時至9時、下午5時至7時、例假日上午7時至9時、下午3時至7時等時段,都禁止6.5噸以上的大貨車進入。柯文哲也問,大貨車在管制時間開進仰德大道,沒出車禍會被抓到嗎?
警察局回覆,去年1年共取締120件大貨車違規案件,若大貨車在管制時間進入,被抓到的機率還是很大。
柯文哲接著說,他主張監視器可以開罰單,但現在的規劃若人沒在場,好像不能,只用監視器照相可以罰款嗎?
警察局表示,這分兩個層次,一個是科技執法,像是雪隧,若有車輛超速或變換車道就能照相,第二個是監視器執法,但以目前的法律來說,監視器設置目的是維護社會治安,如果專門建置一套科技執法,是針對大貨車,還是可以做的。
柯文哲則不耐回應,「我不想聽!什麼叫科技執法?哪有監視器分科技執法或不科技執法,那1台大貨車在不該開進去的時候,開進去,難道不能罰嗎?」
柯文哲又說,難道台北市政府一定要有個人站在那邊,才能開罰單嗎?文化大學這麼多年死人,這一定要解決,它就是個問題。
非法砂石場引公憤 新竹縣府將攔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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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6 07:56 聯合報 記者羅緗綸/新豐報導


新豐鄉雄強砂石場非法營業引公憤,竹縣各界昨天會勘,見土石堆置,土地遭破壞嚴重。 記者羅緗綸/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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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新豐鄉雄強砂石場非法營運,去年8月附近胡姓2兄弟進入玩耍溺死,業者持續營業,砂石車往來造成路面破壞,引發村民公憤,縣府相關單位昨天會勘,決定派員站崗攔查,有違規就罰。
新豐鄉雄強砂石場非法營業引公憤,竹縣各界昨天會勘,見土石堆置,土地遭破壞嚴重。 記者羅緗綸/攝影
分享會勘過程業者未出面,村民痛批「無良」,指業者無法無天,去年8月害人命,10月裁定停工,今年2月被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仍持續載運砂石。
雄強砂石場沒工廠登記,場區堆置砂石和不明廢土、汙泥,出入道旁挖個大窟窿。工務處稽查時,業者都說「只堆置、未開挖」;縣府秘書長楊文科請工務處一定要查個清楚。
「2兄弟溺死,僅給個2萬元慰問金」瑞興村長何寬森說,砂石場造成地方危害,砂石車進出破壞路面,還濫挖、運走砂石,並載回廢土、汙泥回填,他去年6月間起不斷陳情,但始終未解決,去年8月附近胡家2兄弟進入玩耍,溺死在洗砂池中。
何寬森說,每回看,地貌都不一樣,業者經常挖、填、載運,砂石車破壞道路、威脅國小上下學安全,他擔心業者埋棄土、汙泥,將造成土地汙染;業者囂張無良,引起公憤。
縣府各單位報告,指砂石場地有丁種工業用地、農地,迄今沒辦工廠登記,並在農牧用地上鋪柏油、堆土石,曾處罰兩次,分別是12萬、18萬元。
縣警察局交通隊長范增雄說,因砂石車違規行駛禁行路段,今年已查報33次,每次開罰9百元並記點;交旅處說,去年9月底曾核准三輛砂石車為期半年的臨時通行證,但業者並不是使用獲許可的砂石車,通行期限將在明天到期。
楊文科當場裁示,砂石場違法,不再核給通行證,至於業者違規堆置土石、接受棄土、汙泥及破壞道路、農地,請相關單位依規開罰,並要求恢復原地貌,28日起由警方和各單位排班站崗,攔車盤查,一有違規就罰。
看問題/民氣可用 除惡更須重手
【記者羅緗綸】新豐鄉雄強砂石場非法營運,去年8月胡姓2兄弟進入玩耍溺死,當時本報曾指業者未辦登記,不能有土石採取等行為;村民也認為鬧出2條人命,業者應收手了吧,不過,事情發展卻是變本加厲。
縣府也祭出砂石場停工、送地檢署偵辦,但業者無視法紀,村民反映,每天砂石車轟隆隆進出,農村道路遭破壞、砂石場內大肆挖埋,與砂石場交涉還有生命威脅。警方元月迄今,已開出33張罰單,「巡城一夜,賊偷一刻」,沒被查到的一定更多,說穿了,有利可圖,根本不怕罰。
政府存在的價值,就在於保障合法、打擊非法,提供庶民和工商朋友安居樂業。砂石車超重超速、路面泥濘、農地開挖、堆置土石、掩埋廢土,警方、環保、農業、地政、工商管理部門都有權管制開罰,但黑心業者卻仍活得好好的,讓人看傻眼。
甚至在鬧出人命後,仍獲得半年期的臨時通行證,供砂石車上路,縣府昨天會勘,已裁示停發,28日起站崗盤查,有違規就開罰,要求各單位追究,要火力全開打擊非法,但這也是平日就該做的,不是嗎?
業者囂張無良,終於引爆公憤成全民公敵,是咎由自取,但握公權力足以對付非法的公部門,早該防微杜漸,不必待民氣才下重手,如今有民氣可用,更應貫徹執行,除惡務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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