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逾期繼承登記今起公告 超過5400筆不動產恐遭標售
2025/04/01 14:16文/記者朱語蕎
新竹縣1日公告逾期未辦繼承登記的不動產,總計土地總價值達46億元。(新竹縣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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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114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的不動產將今起進行公告,公告期至6月30日止,為期3個月,今年度公告案件包括576位被繼承人、5461筆土地與129棟建物,根據114年度公告土地現值計算,土地總價值已達新台幣46億元。公告資料將張貼於新竹縣各地政事務所、不動產所在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及村里辦事處。
地政處提醒,根據規定,繼承登記應於被繼承人過世後6個月內完成。如未在1年內辦理,地政事務所將於每年3月底開始逐一通知繼承人,並於4月1日起進行公告。公告期屆滿後仍未辦理登記的,將由縣府進行列冊管理,列管15年期滿後交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進行公開標售。
為協助繼承人了解繼承登記流程及後續處理事項,縣府與各地政事務所將於4月和5月舉辦5場次的繼承登記宣導說明會,幫助民眾在收到通知後能更清楚該如何處理。
如果收到逾期未辦繼承登記通知,切勿驚慌,可以立即撥打縣府地政處或各地政事務所的電話進行諮詢,或親自參加說明會,面對面解決疑慮。
地政處也提醒,根據民法規定,繼承人必須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始能行使處分權利,及時完成繼承登記不僅可以避免罰鍰,也能避免不動產被列管並最終標售。
今年共舉辦5場未辦繼承登記宣導說明會,竹東地政事務所將於4月17日、4月25日上午10時在寶山雙溪村辦公大樓及五峰鄉公所辦理、5月1日上午10時分別在新湖地政事務所、竹東地政事務所及竹北地政事務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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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囉!新竹縣4000多筆土地和80棟建物即將列管

子女對於父母的財產繼承權利並無性別差異。土地須經登記,始得處分,如果繼承人因為人數眾多或協議未果,避免逾期需繳納登記罰鍰以及列管期滿標售等問題,建議可由一人向地政事務所先申請繼承登記為「公同共有」,之後全體繼承達成協議後,再向地政事務所申請遺產分割事宜。
注意囉!新竹縣4000多筆土地和80棟建物即將列管 https://bit.ly/3zXeNEh


記者孫曜樟/新北報導
祖先遺產竟無人要!新北市三重地政事務所日前清查該所轄區內公告未辦繼承登記的不動產,竟有多達290筆土地及83棟建物尚未辦理繼承登記,依公告現值計算總金額高達85億元新台幣,市價則是超過百億元,其中一筆位在蘆洲區內近9千平方公尺的土地,公告現值就達4.5億元到現在無人繼承。

▲新北市三重、蘆洲地區竟有公告現值達85億餘元的土地、建物無後人辦理繼承登記。(示意圖/資料照與本文無關)
三重地政事務所表示,經清查該所轄區內公告未辦繼承登記的不動產,共有土地290筆、建物83 棟尚未辦理繼承登記,這些土地和建物的公告現值總計達到85億餘元,如果扣除這幾日出面辦理繼承的件數後,也還有307筆的土地、建物無人繼承,公告現值也有75億餘元,若換算成市價則都超百億元新台幣。
三重地政所表示,這些目前尚無主繼承的不動產,有許多都位於三重蘆洲的繁榮地區,如蘆洲區內某今年列管的一筆尚未辦理繼承的土地,面積達近9千平方公尺,換算公告現值達新台幣4.5億元,相當驚人。
地政所表示,無主繼承的原因有些是因手續過於複雜專業,讓許多繼承人卻步,有些是因家族人數過多意見喬不攏,還有些則是因無法繳交巨額稅金或正在辦理中。
三重地政莊月桂主任表示,不論何種原因尚未辦理繼承,有權利的民眾都應盡速申辦繼承以保權益,如果是因人多意見分歧,為了避免公告期滿土地被列冊管理,甚至被政府公開標售,其實無須全體繼承人會同申辦繼承登記,可由其中一人或數人申請將繼承土地登記為公同共有,日後還可再協議分割。如有任何相關疑難問題,該所也可提供諮詢服務予以協助。
原文網址: 祖先遺產沒人要! 新北三蘆區85億房地產無人繼承 | ETtoday地方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620/369905.htm#ixzz35BtgTu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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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人協議分割遺產 留意贈與稅問題
2022/12/29 08:30
 繼承人協議分割遺產 留意贈與稅問題 - 自由財經 https://bit.ly/3jvhbvP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不論繼承人間如何分割遺產,均不課贈與稅;但若免除其他繼承人應納遺產稅,可能被課贈與稅。(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繼承人之間協議分割遺產,會不會被課贈與稅?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繼承人繳清遺產稅後,持遺產稅繳清證明書辦理遺產繼承分割登記時,不論繼承人間如何分割遺產,均不課徵贈與稅;不過,若免除其他繼承人應繳納的遺產稅,須就墊繳的遺產稅扣除分割後繼承財產的差額,核課贈與稅。
 高雄國稅局說明,「民法」第1141條及第1144條有關應繼分的規定,目的是在繼承權發生糾紛時,可以此確定繼承人應得的權益;如果繼承人間自行協議分割遺產,於分割遺產時協議部分繼承人取得較應繼分多的遺產,「民法」並未予以限制。
 換言之,繼承人取得遺產的多寡,不用與應繼分相比較,也沒有繼承人間相互為贈與問題。因此,繼承人繳清遺產稅後,持遺產稅繳清證明書辦理遺產繼承分割登記時,不論繼承人間如何分割遺產,均不課徵贈與稅。
 舉例說明,李母於2022年辭世,遺有土地1筆公告現值5000萬元及銀行存款1000萬元,遺產合計6000萬元,繼承人有甲、乙、丙3人,經協議繳納遺產稅後,甲、乙取得現金遺產,土地由丙繼承,雖然3人協議分配的遺產價值不相當,但沒有繼承人相互贈與情事,所以不課徵贈與稅。
 高雄國稅局提醒,繼承人應先行繳清遺產稅後,才能取得遺產稅繳清證明書,並辦理遺產繼承登記;如果繼承人以自身固有財產墊繳遺產稅,應就遺產扣除墊繳的遺產稅後,再協議分割;若有免除其他繼承人應繳納遺產稅義務,則須就墊繳的遺產稅扣除分割後實際繼承財產的差額,核課贈與稅。繼承人協議分割遺產 留意贈與稅問題 - 自由財經 https://bit.ly/3jvhbv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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