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地租住逾60載 住戶盼讓售

〔記者陳維仁/竹市報導〕新竹市老鄰長吳昌明向政府租住超過六十年的公有地,近來傳出市府有意採標售方式處分,吳昌明昨向前往實勘的市長許明財、財政官員大喊不公平,陳情要求市府先行讓售,他價購不成再由市府進行標售處理。

吳昌明向市府承租的土地、房舍位於武昌街,他兩度向市府申請讓售,市長許明財與財政官員昨天上午專程前往實勘。

財政處表示,吳家土地、房舍都登記在市府財產名下,依現有規定,「房子私有、土地公有」才能進行讓售,否則應該以標售辦理財產處分,而吳家與市府辦有租約,享有優先標購權。不過,這一起公有財產處分案還要經市務會議、市議會同意才能定案。

對市府計畫採標售處置的吳昌明則大喊不公,他表示,今年六十歲的他在該處出生,父母親則從日治時期就住在那裡,日人撤台後房子被劃為公有財產,從此他們向政府承租居住至今。

吳昌明說,民國七十一年房子腐蝕嚴重,向政府申請改建不准,經寄出存證信函才獲准改建,不過,自己出錢改建後沒有辦理房子產權移轉,但他向官員強調,檢視房屋現況就能證明絕不是日治時期留存到現在的。

吳昌明擔憂市府辦理標售時,會有人故意抬高價錢競標,他雖然有權利依最高標價優先價購,卻會付出更高代價,因此請求市府先行讓售,如他價購不成再由市府進行標售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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