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13 字型:
牛郎店25%營業稅 下月上路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營業稅法」第12條修正條文,明訂「有陪侍服務」的餐飲店一律課徵25%營業稅,行政院已核定自3月1日起施行;換句話說,包括牛郎店、第三性公關等,下月起營業稅稅率將由5%提高至25%。

原本「營業稅法」第12條規定,「酒家及有女性陪侍之茶室、咖啡廳、酒吧等之營業稅稅率為25%」,因此,男性或第三性陪侍的牛郎店等,仍可適用一般商店的5%營業稅,被質疑性別歧視。立法院去年底修法通過,將「有女性陪侍」修正為「有陪侍服務」,因此牛郎店也要適用25%營業稅。

不過,特種行業逃漏稅手法相當多,包括小吃店掛帳、分開計稅、漏開發票、人頭掛名等。根據賦稅署資料,去年被國稅局查到有女陪侍的餐飲店僅476家,課稅4600萬餘元;加計有娛樂節目的餐飲店(營業稅稅率15%),被課稅的特種飲食業共946家,稅額9200萬餘元,平均每家繳稅不到10萬元,根本不符合現況。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許慈美表示,過去國稅局查核特種行業逃漏稅,僅針對有女性坐檯的餐飲店,未來將加強查核有男性坐檯的牛郎店,要求依規定報繳營業稅。

對於常有特種行業主張坐檯小姐是客人或傳播公司帶來,與該店無關,要求「分開計稅」(餐飲費適用5%營業稅),許慈美表示,原本一併提案修正營業稅法第22條,規定特種飲食業的銷售額應全部按特種營業稅計算,但立法院未通過,因此考慮在營業稅法施行細則增訂「不能分開計稅」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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