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職員 4年A走1500萬元

政治大學秘書處行政助理方榆柔97年起,負責掌管政大學術發展基金會帳戶、印章,竟把基金會帳戶當成私人提款機,政大被矇騙4年,損失近1500萬元,直到前年中事情才曝光。

台北地院開庭時,她與政大和解,法官依偽造文書、業務侵占等罪判2年、緩刑5年,緩刑附帶條件是方女須分期付給政大300萬元,緩刑期間,房子的出售、出租利益將歸政大,可上訴。

方女97年起陸續盜領款項,99年間她買下新北市一間4樓房產,竟盜領近500萬元付款,案件爆發前,她已領走近1500萬元。政大學術發展基金會執行長徐聯恩表示,基金會仍會繼續追償其餘700多萬元款項。

(記者侯柏青、林曉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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