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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市中路區段徵收 地主不滿條件苛
【聯合報╱記者游文寶/桃園報導】
    
2013.11.08 04:06 am
 

桃園市區段徵收開發工程,明年即將配地,桃園市大興西路兩旁的地,必須要有2500平方公尺的建地才有資格配地。
記者游文寶/攝影
桃園市中路區段徵收開發工程,明年即將配地作業,部分地主不滿桃園縣政府限定配發大興西路兩旁,必須要有2500平方公尺(756坪)才有資格配地,條件太嚴苛,要求比照經國特區降低門檻為1000平方公尺(303坪)。

桃園縣政府地政局表示,中路區段徵收,面臨大興西路兩側街廓最小分配面積為2500平方公尺(臨計畫道路面寬也要40公尺以上),是依照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規定,主要目的是為避免過於細分建築規模造成都市意象混亂,同時可以促進整體開發,才會指定建築基地之最小開發規模。

地主楊中威等人指出,區段徵收農地變更建地地主領回4成建地,可是桃園縣政府在中路區域,限定想配發在桃園市大興西路兩旁的地,條件比桃園市現行的經國特區更嚴苛。

他們認為,經國特區與藝文特區,都只限定地主配回的只要有1000平方公尺就可選在經國路與中正路。目前如果地主想配大興西路上,就要和其他地主合併,讓建商撿好康。

地政局澄清,藝文園區和經國園區均為面積較小的開發案。中路地區案臨國際路、文中路等30公尺道路及永安路20公尺道路,也有規畫住宅區供選配,建築基地最小開發規模為臨計畫道路面寬7公尺以上即可,並非全區均為大面積之整體開發街廓。

【2013/11/08 聯合報】

全文網址: 桃市中路區段徵收 地主不滿條件苛 | 桃竹苗 | 地方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3/8281396.shtml#ixzz2k49b5D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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