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竟無職災保障
2017-12-03 06:00
推文到plurk
◎ 張凱翔
加入農保的農民,從事農務工作時遭遇雷擊、蛇咬、噴藥傷害、耕耘機絞傷,或往返農地途中車禍等直接間接工作傷害,農保本身竟然沒有職災保障,一百多萬的農民,若碰到職災死亡,遺屬可能只領到喪葬津貼約十五萬,應該是台灣最低的職業災害死亡金額,合理嗎?
勞保局說,農保的保費只有月繳七十八元,本身就是破產在經營,不可能再增加給付,也不能納入勞保給付,否則,會拖垮勞保財務,是嗎?
以現行勞保區分為普通事故跟職災事故,二者財務結構是獨立,職災事故再區分執行職務的職災費率,跟全行業統一的上下班通勤災害事故費率。如果,開放自營農保農民,單獨加入勞保職災事故保險,現階段先求保障範圍,先以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暫行準用農保農民,保額,以基本工資計算,暫行參考勞保農林牧業費率百分之○.二三,月繳保費約四十八元,由農會併入農保保費收繳,除非農民自己選擇以書面向農會表示不加職保,否則一律納保,施行之日起農保農民即刻就有如勞工的基本職災保障,職災醫療,職災傷病給付,職災失能給付,職災死亡給付,擴大對農民的實質照顧,這是德政。
勞保局擔心財務問題,放心啦!所謂的職災,在勞保局嚴格審查下,多數是屬於意外才給付,而這發生機率,其實勞保局都有資料可查,因為目前農保的喪葬津貼也是由勞保局承辦,只要統計最近十年的農保喪葬津貼,附上的死亡證明中,有幾張是相驗屍體證明書,其中再深入調查是否跟執行農務有關,這就有意外死亡實際發生機率,何來無法精算?
(作者為中華民國勞務士協會首屆理事長)
念研究所拿到碩士,能增加多少薪水?
tw.news.yahoo.com查看原始檔
作者:關鍵評論網編輯 林奕甫
每年寒假過後,各大學開始舉辦研究所入學考試。在這個大學學歷快變成基本學歷的時代,有不少大學畢業生,會選擇繼續攻讀研究所。
畢業生選擇攻讀研究所的原因,可能是對研究有興趣、或是對未來沒規劃、或是想轉換專長領域等等。除了上述的理由之外,還有一個常見原因,是希望藉著讀取碩士學位,幫助未來找到薪資待遇更好的工作職位。
一般來說,攻讀碩士學位至少需要2年的時間。而這2年的時間,對後來的工作薪資,可能帶來多少的成長呢?
教育部曾調查民國100學年度畢業的大學生與碩士生,他們畢業三年後的平均薪資。這份資料的平均薪資計算,包含經常性薪資以及非固定薪資,如加班費、年終獎金等。以下分析皆為日間學制,不包含進修學制與在職專班。
以全部學類平均比較,民國100學年度的碩士畢業生,工作三年後的平均薪資,比大學畢業生多53.28%。
不同學類的增加程度不同,大多數的學類增幅在30%-59%之間,佔了138個學類中的68個。有11個學類的增幅超過100%,增幅最高是網路學類,達170.89%,其次是公共衛生學類(147.42%)跟軟體發展學類(140.77%)。增幅最少的是民族學類,僅2.81%。
除此之外,還有3個學類,沒有增加,反而下降。分別是醫學學類(-25.70%)、其他法律學類(-16.68%)跟航海學類(-0.16%)。
再從絕對值來看。所有學類平均計算,同樣都是工作三年,碩士學歷平均薪資比大學學歷多出1萬6583元。將增加的薪資,分級距比較,138個學類中,碩士學歷薪資比大學平均多出多1萬到1萬5000元的有40個學類;多出1萬5000到2萬元的則有29個學類。
增加最多的是網路學類,碩士學歷薪資比大學學歷多4萬9225元;其次是公共衛生學類,碩士學歷薪資比大學學歷多4萬3870元。而增加最少的民族學類,碩士僅比大學多964元,次少的圖文傳播學類,碩士比大學多3765元。
綜上所述,民國100學年度畢業的碩士,比同學年度的學士,至少多讀2年,出社會工作3年後的工作薪資確實高於學士,平均可以增加1萬6583元,但依據不同學科,卻落差極大。而研究所學費,2年4個學期下來,至少需10-20萬,甚至更多。那麼,若是攻讀碩士的目的,僅是為了提升工作薪資,追求這樣的提升,是否值得呢?
許勝雄:食安與低薪 民族性出問題
全國工業總會理事長許勝雄出席座談會。(photo by 彭書穎/台灣醒報)
針對近來民眾關心的食品危安和最低薪資問題,全國工業總會理事長許勝雄在25日工業團體與政府首長座談會中語重心長地說,這表示我們的國家、民族性出了問題。大家都在說「文化創意產業」,其實「文化」本來就應該存在每一個產業當中,應該「產業文化化」,而不是「文化產業化。」有好的產業價值觀,才能發揮產業的社會責任。
許勝雄在座談會致詞時指出,台灣產業面臨的問題,首先是國內對技職教育的忽視,讓許多產業缺少足夠的專業人士。其次,外勞的引進和管理的問題越來越嚴重,造成生產力和競爭力的缺乏。這些問題都需要「工會」和「公家」(政府機關)互相協調、溝通,形成相同的想法和價值觀。
「企業也好、台灣也好,沒有所謂勞方和資方的分別,」許勝雄認為,只要有獲利,企業就應該改善經營環境和提高薪資待遇,讓公司同仁都可以擁有更好發揮的平台,才不會讓勞方認為自己是受打壓的群體。他也建議,不宜把最低薪議題與其他社會福利等問題掛勾,會導致企業在最低薪資提高之時有所顧慮,更會影響未來薪資調幅的速度,形成惡性循環。
勞委會副主委郭芳煜也與產業代表分享,勞委會不只關注勞工的權益,也注重所有資方的想法,目標是營造勞資和諧、互惠互利的環境。因此希望各產業以朋友的心態看待勞委會,而不是敵對。
座談會當中,職業訓練局等相關單位回覆了18項工業團體的提案,其中,新北市工業會提出目前雇主負擔勞工全部的職業災害保費,以及70%勞保費和60%健保費,負擔極大,希望政府檢討雇主保費的負擔比例。
勞保處回應說,世界各國在社會保險方面都沒有補助,政府已在保費當中分擔10%,並非雇主全額負擔。此外,102年度政府在勞、健保方面補助預算達總預算6%,勞保處的96%,鑑於財政困難,短時間內若重新分配比例,將影響其他社會福利獲重要經濟建設費用。
此外,有提案指出,目前傳統產業招募員工已不容易,加班時數的限制是雪上加霜,因此建議放寬勞工每月加班46小時之規定。對此,勞動條件處回覆,依勞基法規定,勞工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84小時,除非雇主經工會同意,可以實施2-8週的彈性工時。不過,仍然不得超過勞基法一天不得超過12小時上班時間,以及一個月上班超過46小時的規定。勞動條件處提醒,工作超時容易引發職業病,造成勞資對立、增加企業成本,需多斟酌。
--------------------------------------------------------------
公務員黑箱獎金24億 立委促訂法源
張瀞文 發佈於 6 天前 248 個人看過
立委邱志偉痛批,在全民薪資倒退的同時,公務員卻有高額無法源依據的「黑箱獎金」可領。(photo by張瀞文/台灣醒報)
「沒有法源,就先凍結預算!」立委邱志偉22日召開記者會,指控行政院預算又依往例編列沒有法源依據的「黑箱獎金」超過24億。邱志偉指責公務員獎金發放不應成為慣例,須有客觀法源依據,不能僅透過立法院審議通過。人事總處簡任視察楊良彬辯稱,不是所有獎金都沒有法源依據,《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56條裡也有明定,目前已送立院審查。
中央政府各機關103年度所編列的獎金預算中,沒有法源依據的「其他業務獎金」就編列了22億1631萬,另外加上「業務費」及「工程管理費—工程獎金」,共編列超過24億元。
「很多本來就是分內職責的工作,我可以說我通過一個法案,就要領獎金嗎?」邱志偉批評,在全民薪資倒退的情形下,經濟成長率是否能保2都岌岌可危,公務員仍大發獎金,沒有考慮到合理性。他說,獎金應該是要看各部會的表現,並視國家財政狀況來發放,不能成為慣例,甚至常年編列預算。他進一步表示,希望盡快透過法制化,使獎金的發放確立客觀標準。
主計總處專門委員陳幸敏解釋說,當前的獎金發放制度並非黑箱作業,仍須立法院審議通過,各機關才能執行或發放。「22億是民脂民膏,難道不需要有母法嗎?」邱志偉痛批這是便宜行事,相關單位不該把責任推給立法院,說立法院審議通過就算合法。他表示將提案凍結獎金預算,直到有法源依據再解凍。
「不是全都沒有法源依據!」人事總處簡任視察楊良彬解釋,如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等,都有關於獎金發放的法源。他指出,獎金是提高行政績效的管理工具,當然也希望儘快完成全面性的立法。楊良彬表示,《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56條有明定獎金法源,目前已送立院進入審查階段。
郵務士告贏 勞團:績效獎金應列工資
2024-02-02 01:09 聯合報/ 記者
葉冠妤/台北報導
勞團昨在行政院前抗議,要求政府遵循法院判決,將績效獎金等薪資項目列為工資,且國公營事業單位都應一體適用。記者葉冠妤/攝影
郵務士告贏 勞團:績效獎金應列工資 | 職場觀測 | 生活 | 聯合新聞網 https://bit.ly/3HKNbFg
因績效獎金未納薪資,中華郵政郵務士王耀慶告贏中華郵政,討回九點三萬元勞退金,也讓中華郵政恐面臨上萬名「王耀慶們」員工追討潮。台灣郵政產業工會、工鬥、中華電信工會等勞工團體昨赴行政院陳情,要求政府應遵循法院判決,將績效獎金等薪資項目列入工資,且國公營事業單位都應一體適用。
行政院昨為此邀集相關單位開會,交通部次長陳彥伯表示,昨僅討論中華郵政公司的部分,未談及其他國營事業,其他員工是否比照處理未有結論;中華郵政則說,已蒐集相關單位意見,將研議後續處理方式,希望在相關單位的意見及員工權益中達到平衡。
中華郵政發放績效獎金、考核獎金,過往未納勞健保投保、勞退提撥薪資計算,遭勞保局開罰,二○二○年起補正納入薪資計算,但因不溯及既往,使王耀慶提告中華郵政追討納入後的提撥勞退;近日二審判決出爐,王耀慶告贏中華郵政,也讓內部不少員工有意跟進比照追討。
台灣郵政產業工會理事長廖迺辰表示,包含績效獎金、夜點費、壽險甲佣等,都已被法院認定有勞務對價性,是勞工勞務付出的報酬,應列為工資計算退休金,政府作為雇主應該守法,而非當慣老闆,呼籲行政院盡速處理,做出對勞工最好的決定。若不全面適用,難道要每位郵工都去打訴訟嗎?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顧問葉瑾瑜強調,過去也有中油員工爭取夜點費列入工資計算,好幾百名勞工提起民事訴訟才確定,無疑是浪費司法資源,中華郵政這筆錢不還給勞工,等於國家帶頭踐踏法律,做出錯誤示範,且績效獎金列入平均工資不該僅中華郵政適用,相關國公營事業單位都應該跟進,呼籲政府欠錢不要欠過年。
中華電信工會顧問蘇弘廷也提到,績效獎金列入平均工資爭取了十幾年,公司至今不願意,主張國公營事業單位適用辦法應一致。
中華郵政公司表示,行政院昨有邀集各單位交換意見,郵政公司會把這些意見帶回、彙整,並研議後續處理方式,預計還要一段時間,工會的聲音及員工的權益都會納入考量
郵務士告贏 勞團:績效獎金應列工資 | 職場觀測 | 生活 | 聯合新聞網 https://bit.ly/3HKNbFg
--------------------------------------------
近日有判決認定郵局的績效獎金及考核獎金應納入勞退提繳計算。(報系資料照)
已將目前網頁的網址複製到您的剪貼簿!「夜點費」爭論10多年 勞團:績效獎金納薪資應一體適用 - 生活 - 工商時報 https://bit.ly/3Skr65f
「夜點費」爭論10多年 勞團:績效獎金納薪資應一體適用 - 天天要聞 https://bit.ly/49k8Rn4
受僱勞工領的所得全部都是薪資?依勞基法規定「工資」為勞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有部分公司為節省勞健職保費用、勞退提撥等因此把薪資拆成本薪及獎金等,僅用本薪投保薪資及提繳勞退,但近日有判決認定郵局的績效獎金及考核獎金應納入勞退提繳計算,行政院近日擬開會解套,但有勞團就直言,過去夜點費爭論10多年、多場訴訟後才被認定為工資,行政院不應跟過去一樣再苛扣勞工退休金,更應一體適用。
中華郵政發放績效獎金、考核獎金,過往未納勞健保投保、勞退提撥薪資計算,遭勞保局開罰,中華郵政2020年起補正,但不溯及既往,郵局員工王耀慶提告中華郵政,追討2005年轉勞退新制後至2019年獎金應納薪資計算提撥勞退,日前判決出爐試定王耀慶勝訴郵局應予提繳。
全國產業總工會秘書長戴國榮表示,如果行政院要再透過函釋或行政命令把績效獎金排除在勞退計算之外,勢必影影響勞工原本權益,且函釋或行政規則不能凌駕於法律,呼籲相關部會應尊重法院判決。
戴國榮提及,過去國營事業的「夜點費」是否納入工資計算也吵了10多年,更要靠勞工一案一案的打官司爭取才納入工資計算中,不要再重蹈覆轍。他憂心,如果行政院認定績效獎金不屬工資範疇,那勢必會有許多民營企業跟進,呼籲勞動部應從善如流,把所有勞動所得納入工資計算範疇,或是乾脆比照國稅局認定標準也較合理。
郵政產工、工鬥團體及眾多工會和勞工團體今天將赴行政院前呼籲,行政院應該依照法院判決,將績效獎金等薪資項目列為工資,以保障勞工權益。依據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勞簡上字第6號判決見解,法官不但認為績效獎金應列為工資,甚至夜點費、壽險甲佣、全勤獎金等均被法院認定有勞務對價性,亦應列為工資計算退休金,而且在判決當中,也都有明確解釋,呼籲行政院,現在應該做的就是從善如流,直接認定是工資,應該補償就補償,未來也應全面納入工資計算,以避免過多訴訟造成司法資源浪費。
「夜點費」爭論10多年 勞團:績效獎金納薪資應一體適用 - 生活 - 工商時報 https://bit.ly/3Skr65f
-------------------------
台灣郵政產業工會、2024工鬥團體、中華電信工會等13個勞工團體今(2/1)前往行政院前召開記者會,要求行政院應遵循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勞簡上字第6號判決,將績效獎金等薪資項目列為工資,以保障勞工權益。國公營事業績效獎金未納薪資爆爭議 勞團怒轟:行政院請照法院判決走 https://bit.ly/3uhjisS
台灣郵政產業工會、2024工鬥團體、中華電信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中華快遞企業工會以及聲援團體臺大醫院企業工會、北區捷運電聯車駕駛產業工會、臺中捷運企業工會、中華民國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台灣書記官工作權益促進會、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台灣鐵路產業工會至行政前召開記者會要求行政院從善如流,遵循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勞簡上字第6號判決,將績效獎金等薪資項目列為工資,以保障勞工權益。
2024工鬥團體等13個勞團今(2/1)赴行政院陳情抗議,要求政院應將績效獎金列入薪資,以保障勞工權益。台灣郵政產業工會提供
2024工鬥團體等13個勞團今(2/1)赴行政院陳情抗議,要求政院應將績效獎金列入薪資,以保障勞工權益。台灣郵政產業工會提供
勞工團體指出,近日郵務士王耀慶提告中華郵政公司,績效獎金未納薪資,法院二審判決王勝,中華郵政須補撥9.3萬元退休金,且不得上訴,然交通部長王國材於受訪時表示,因為政府看法與判決不同,將於2/1召開會議討論。
台灣郵政產業工會理事長廖迺辰表示,政府作為雇主更應該遵守勞基法而不是當一個慣老闆,要讓郵政的員工去透過訴訟才能拿回應有的退休金,並呼籲政府欠錢不要欠過年,應盡速照判決補發。
中華電信工會顧問蘇弘廷提及中華電信的例子,「中華電信工會好幾年來都透過各種方式持續爭取『將績效獎金列入平均工資』,但至今都未果,國公營勞工一家親,行政院應全面將績效獎金納入平均工資」。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顧問葉瑾瑜也呼籲行政院應針對國公營事業勞工全面補發勞工退休金、績效獎金應列入平均工資「政府應做最好的企業榜樣,而不是做一個最壞的示範」。
最後中華快遞工會秘書林昶志強調依據判決之見解,法官不但認為績效獎金應列為工資,甚至夜點費、壽險甲佣、全勤獎金等均被法院認定有勞務對價性,亦應列為工資計算退休金,這些費用本來就是勞工因付出勞務工作而所得,應該直接認定是工資,應該補償就補償,未來也應全面納入工資計算」。
2024工鬥團體等13個勞團今(2/1)赴行政院陳情抗議,要求政院應將績效獎金列入薪資,以保障勞工權益。台灣郵政產業工會提供
2024工鬥團體等13個勞團今(2/1)赴行政院陳情抗議,要求政院應將績效獎金列入薪資,以保障勞工權益。台灣郵政產業工會提供
勞工團體指出,除了交通部外,過去經濟部旗下中油夜點費爭議,最後就是大批勞工訴訟要求夜點費納入平均工資。有關薪資項目是否列入平均工資,不僅影響舊制退休金,也關乎勞退新制提撥、勞保投保級距等等,政府不該帶頭透過薪資名目規避工資定義,只要勞務對價性明確,就應該全數列入,保障勞工權益。因此今日勞工團體至行政
院前陳情抗議,要求行政院把勞工付出的血汗還給勞工,不要再浪費司法資源。
記者會中行政院綜合業務科代表出面接受陳情,但針對績效獎金是否列入工資、是否全面補發退休金完全沒有回應,僅表示下午會再研議。在場所有團體與勞工,最後強調執政黨新的一年要知錯能改,要真正照顧勞工,依照判決走,績效獎金應列入工資、以及全面補發退休金,否則爭議將會不斷擴大,抗爭就會持續下去。
國公營事業績效獎金未納薪資爆爭議 勞團怒轟:行政院請照法院判決走 https://bit.ly/3uhji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