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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師孟查馬英九妨礙司法案 將約談王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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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6 00:01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監察委員陳師孟調查的首件「馬案」,15日已正式立案,是前總統馬英九妨礙司法公正,在總統任內夾怨報復,動用行政體系,要當時法務部長王清峰議處偵辦馬特別費的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陳師孟指出,總統雖不受監察權規範,他處理不到馬英九,但會約談王清峰與當時高檢署、檢審會人員,揭開馬黑手介入司法的真相
 監察委員陳師孟調查的首件「馬案」,15日已正式立案,是前總統馬英九妨礙司法公正,要求議處偵辦馬特別費的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將約談當時法務部長王清峰。(資料照)
監察委員陳師孟調查的首件「馬案」,15日已正式立案,是前總統馬英九妨礙司法公正,要求議處偵辦馬特別費的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將約談當時法務部長王清峰。(資料照)
 陳師孟認為,馬英九逾越總統職權,跳過行政院長,直接要求法務部議處侯寛仁,將約談王清峰(見圖)與當時高檢署、檢審會人員。(資料照)
陳師孟認為,馬英九逾越總統職權,跳過行政院長,直接要求法務部議處侯寛仁,將約談王清峰(見圖)與當時高檢署、檢審會人員。(資料照)
陳師孟表示,馬英九領銜、律師陳長文發起「反妨害司法公正公投」,他真的很怕這個公投案銷聲匿跡,希望公投能成案,若他們願意溯及既往,應先查侯寬仁案,此案是馬妨礙司法的最佳案例,「他們要提公投案前,應先照照鏡子」。若馬覺得不夠,他還準備另一個案子。
陳師孟解釋,馬英九把特別費放入自己口袋,連用都沒用,就直接匯給妻子周美青,侯寬仁偵辦馬特別費,在2007年2月13日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馬,當天馬英九就宣布參選2008年總統,當年8月,台北地院法官蔡守訓以陳長文提出的「大水庫理論」,判馬無罪。
他說,當時有一大批的國民黨立委,到高檢署向檢察總長陳聰明施壓,要求侯寬仁不要上訴 ,但侯不為所動 ,仍提上訴;當年12月,高院駁回上訴,維持馬英九無罪,因為大家都可以預測到馬是下屆總統。
陳師孟指出,為讓侯寬仁在駁回後,不要再繼續上訴,馬英九於是委託陳長文告侯筆錄不實、偽造文書、瀆職等,但侯確信馬有貪污,仍再上訴;法院最後判侯沒有筆錄不實等問題,而是馬的法律見解有違誤。
他強調,馬英九一直懷恨在心,就任總統後,動用行政體系報復侯寬仁,直接下條子給王清峰,要她議處侯。而王清峰也發過兩次公文給高檢署要求調查,高檢署考績會原給侯寬仁口頭警告,並沒有實際議處,王清峰不滿,駁回決議,要考績會重新討論,第二次考績會記侯警告,但王仍不滿,最後交由檢審會審議,改記侯寬仁申誡,使得侯連續3年考績乙等。
陳師孟認為,馬英九剛開始用總統候選人的強勢身分走訴訟路線,企圖以「反守為攻」、「以戰止戰」的方式對付侯寬仁,但侯的態度都沒有軟化;馬當上總統後,就逾越總統職權,跳過行政院長,直接要求法務部議處侯,這是非常惡劣的妨礙司法公正,尤其馬還是當事人
陳師孟透露,他13日已與侯寬仁談過,侯感嘆地說,「自己是同期的檢察官第一個升到高檢署的,但現在卻是唯一留在高檢署的」,侯因這個案子被整得很慘。


◎ 高英俊

侯寬仁終於說話了,砲火之強出乎大家的意料,他說:「馬英九欠我一個道歉」;更說:「如果馬英九的特別費案不是貪瀆,那甚麼叫做貪瀆?」

這件事再度勾起了大家的回憶,就是:特別費案怎麼會這樣判?這樣的判決到底合不合現代的法治標準?我只能說,當時的蔡守訓法官簡直是開了台灣司法界的一個大玩笑,為某位特殊人物脫罪的鑿痕處處可見。

台灣是法治的國家,是成文法施行的國家,犯罪的認定必須建築在既有的法律條文之上,法官可以有心證,但是心證的基礎要禁得起考驗。馬英九的特別費案判決的基礎,居然引用了所謂的宋朝的「公使錢」和馬英九律師團的「大水庫理論」,判案之荒謬簡直是法界的笑話。

中 國從來就不是一個成文法的國家,各個封建朝代的判案採的都是道德論和自由心證。引用宋朝的官例來判馬英九的特別費案,就如同文明國家援引不文明國家的法 律。試想義大利如果引用羅馬元老院的官例,或伊朗援引三千年前的古巴比倫的漢摩拉比法典來判決現代的訴訟案件,不可笑嗎?

蔡守訓法官所以會用宋代的「公使錢」和律師團的所謂「大水庫理論」斷案,真正的理由恐怕只有一個:他翻遍了台灣的法律,找不到能為馬英九脫罪的條文!

更好笑的是,為了掩飾判決的正當性,當時有一群人就開始翻大官的特支費,大打烏賊戰術。說甚麼呂秀蓮、蘇貞昌、吳伯雄、連戰特支費都有問題,說這是「歷史共業」,來避免人們的口舌。

侯寬仁的冤屈,其實不在於馬英九的道不道歉,而是在於自己深信的法律正義無法彰顯,還要挨一記當權者追殺的悶棍!

(作者曾任日本文摘雜誌社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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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憲同

親愛的全國軍民同胞們:

今天是中華民國一○二年的雙十國慶。英九膺任兩屆中華民國總統;治國無方,民怨拂天。「鍘王案」衍生九月政爭;鍘王未成,英九則已淪為北檢洩密刑案證人。撫往思今,英九謹以國慶文告方式,下詔罪己曰:

「九 月政爭」全部責任,應在英九一人。歸責理由厥在一點:英九錯亂國家政務與政黨事務。蓋因:「監聽關說案」原本純屬特偵組應依刑訴法制進行偵辦的單一刑事犯 罪案件而已。詎知:檢察總長夜奔官邸,越級洩密上報;此舉本屬總長個人搆怨法務部長的違法亂政行為。英九既不能查辨其奸,又不能謹守憲政法制分際,竟然立 刻夜召行政院長及其狎嫟近臣,當場做成兩項重大決策:一是由行政院長嚴飭法務部長立刻下台;二是由英九親自宣布黨紀處分,撤銷王金平院長黨籍與公職。國家 政務遂與政黨事務互相糾結夾纏;演成舉國民眾震驚的「九月政爭」!

英九枉為哈佛法學博士,見獵心喜,只為報復個人對王院長的私怨,一則不知體恤王院長正在出國嫁女的人倫大義之時;二則不知尊重黨內連戰、吳伯雄兩位榮譽主席的黨內倫理,剛愎自用,啟動黨務機器,肆意進行「鍘王計畫」,「九月政爭」於焉形成。

記 得一○二年前的十月天,榮命先烈們是用鮮血締建了中華民國。中山先生今天雖已睡躺在南京中山陵;蔣故總統及經國先生也經國民同胞安厝大溪陵寢。今天,英九 傾耳就可聽見:先烈們都很高興看到:中華民國的旗幟,繼續飛揚在青天白日下;今日海內外的中華兒女們,則不忍心見到:十月凱道上,竟然會變成一片腥雨政爭 的殺戮戰場。英九應該罪己思過,願意在先烈及全國軍民同胞的共同見證下,公開宣布:即日停止政爭。(作者為律師,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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