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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清泉/正修科技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看過「海角七號」的觀眾一定記得片中代表會主席洪國榮的經典台詞:「山也BOT、海也BOT,啥米攏乎恁BOT」;真實生活中,影片裡的台詞正在日月潭向山上演。

多 年來,上天賞賜給福爾摩沙的湖光山色和海岸美景,在粗暴的BOT之下,屬於原住民族的傳統領域不斷被政府與財團,以經濟發展的大義名分,進行不當開發,不 僅剝奪原住民財產權,也摧殘原住民族的土地認同,激化原住民的不滿和反彈,但政府卻視若無睹,繼續放任財團把怪手開進傳統部落,假建設文明之名,行破壞原 住民土地之實。

威脅向山邵族生存

向山BOT案是另一起政府 與財團攜手圈地,淪陷台灣美地的文明暴力。全案已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初審,預計在南投縣魚池鄉開發約二.七公頃,興建觀光旅館。邵族人以傳統領域土地被謀取 圖利,已威脅到邵族人的生存與延續,且未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要求停止開發,並推動「邵族文化生活復育園區」。

國家應保障憲法賦與人民的 生存權利,政府除了應立即撤銷或更正上揭違反法意的行政裁示外,在尊重原住民意願前提下,重啟文化園區計畫。並積極回應邵族人的訴求,包括增編原住民保留 地、依《原民法》開發原住民土地、停止執行向山BOT案、建立與邵族共管、共享機制、邵族文化園區改由內政部營建署執行等,避免不斷將傳統領域的開發任由 財團予取予求。

政府不同意將土地和權力,歸還原住民,是原住民族傳統土地一再被撥用或占用的主因,加上財團覬覦觀光商機與開發利益。整體向 山開發案雖依《促參法》進行建設,但都只是著眼於「觀光飯店」、「觀光纜車」,完全忽略邵族人生活照顧與文化傳承的需要,行政院更以行政裁量向山BOT案 不適用《原民法》第廿一條,罔顧民意反彈通過環評,莫怪會群起抗爭。

政府和財團聯手與原住民爭地,點出以BOT方式開發產業的政策盲點與缺 失。在民不堪命下,「搶救邵族聯盟」果真號召族人以「公民不服從」大義名分,占領日月潭的拉魯島,屆時政府只有兩種選項,在民意壓力下撤銷開發案或是動用 公權力排除占領行動。前者是可以在爭議初起之時,廣納意見審酌輿情,做出利民決策平息爭端,獲致政府與人民雙贏的結果,為何不為?後者則更凸顯政府「橫柴 入灶」的蠻橫,徒增民怨加深對立,伊于胡底。

好山好水是成就這片土地成為美麗之島的基底,自然景觀是公共財,屬於世代定居於此的子民。多元 文化的尊重與包容,必須從還地原住民族為開端,不容政府與財團以文化霸權之姿,藉開發和建設,以文明的藉口抹除族人的集體記憶。美麗的地土是上帝賞賜台灣 的恩典,向山是邵族人的文化資產,停止向山觀光飯店開發案,還給邵族人一塊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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