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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錢的東流對日本錢幣文化的影響
明錢的東流對日本錢幣文化的影響 - 民初思韻 https://bit.ly/3s6nZQj
  華夏文明的光輝廣被西太平洋地區,中國文化流澤日本尤為深厚,其錢幣文化亦受中國深刻影響。日本古代貨幣史上,除依籍中國銅錢流通的漫長歲月外,僅有前后兩次由本國官方自鑄錢幣的階段,分別開始于唐代和明代銅錢大量流入日本之后。
  以往學術界在中國錢幣文化東傳及其對日本之影響的研究中,多著重于唐、宋兩代有關課題,尚未對明代錢幣輸入日本的情況及相關問題作探討。本文專此作簡論,拋磚引玉,以求正于方家。
      一、明錢外流大潮和主要流向
  洪武二十七年,禁用銅錢以維護寶鈔流通。永樂、宣德兩朝,雖仍繼洪武禁用錢之政策,但未停鑄錢,年鑄額大略維持在十萬貫左右,用于給賜“外番”和對外“采辦”的大宗支出中。因此,永宣兩朝形成了明錢外流的最高潮。及至正統初,弛用錢之禁后,隨國內流通錢幣總額的不斷增長,景泰、成化時期,官方逐漸緊縮銅錢外流。嘉靖前后,銅錢走私已成為中國銅錢外流的主要途徑,隆慶以降,銅錢外流漸趨止歇
  明錢外流的重要流向是日本、朝鮮、琉球以及越南和“西洋”一些國家這些國家在與明朝的經濟交往中,皆以金、銀及土特產換取中國銅錢與貨物,如錫藍對“中國麝香、寧絲、色絹、青瓷盤碗、銅錢、樟腦甚喜,則將寶石珍珠換易”。[①]
  明代對西北域外雖亦有部分銅錢流出,但數量不大。
  明代銅錢外流大潮中分流雖多,但其中最主要的流向是日本。明朝洪武至隆慶、萬歷之交,正是日本足利氏流治的室町幕府時代,其地方各藩“大名”多賴商業為重要經濟支柱,沿海諸藩尤重海商。全國商業發達,通貨需求量很大,但其對“倭不自鑄,但用中國古錢而已”[②]日本天皇在呈明國書中亦云:“書籍銅錢,仰之上國,其來外牟”[③]。日本國內銅錢價甚高,“每一千文價銀四兩,其福建新鑄錢(私鑄劣錢),每千價銀一兩二錢”[④],自中國輸入銅錢,可獲利三、四倍。故日本赴華貢使、隨貢人員及海商人等,皆曾求獲銅錢返日。
  遣使臣赴異域采辦方物和外國來華朝貢是明王朝官方外貿的基本方式。明朝廷在這類貿易中,多兼具“懷柔遠人,示中國之富強”的目的,不僅采辦給價優厚,在朝貢這種特殊貿易方式中,對入貢國的貢物、附進物都以“賞賜”名義給付遠超實值的高價,并對貢使隨進諸物亦予厚賞,還許其及隨從、商賈人等以所帶商貨,于明貢領賞結束后,在會同館開市二至五日。對日本隨貢人員攜貨貿易,亦頗優渥,即使為違禁品,仍許其市賣。如永樂元年,日本貢使人等至寧波候命入京之時,以私運之兵器鬻予當地百姓。禮官奏報請有司依“番使入中國不得私攜兵器”之故事治違禁日本人員之罪,成祖詔云:“外夷修貢,履險蹈危來遠,所費實多,有所齏以助資斧,亦人情”,令“其兵器亦準市值市之,毋阻”[⑤]。在上述朝貢及會同館開市等對外貿易中,銅錢作為重要的支付手段。“永樂中屢用以頒賜外夷,宣德因之”[⑥],銅錢不僅作為對朝貢的答賜而大量外流,同時,在朝廷準許的正、附貢外附帶貨物的開市買賣中,“蕃夷”諸商亦以貨物、白銀之類易取民間銅錢,隨載而返。
  此外,經朝廷外遣使臣采辦方物或赍詔幣封賞而流出的銅錢,數額亦甚巨。如永樂十九年四月,侍講鄒輯言:“朝廷歲令天下有司織錦、鑄銅錢,遣內宦赍往外番及西北買馬收貨,所出常數千萬,而所取曾不及其一二”[⑦]。鄭和于永樂年間及宣德中,七下西洋,寶船“多費金幣”,載大量金銀、銅錢用于對沿途各國的賞賜與貿易支付[⑧]。
  經朝廷對朝貢國諸種賞賜情形給付中的銅錢外流,數量亦甚巨大。永樂時期,賜日本、朝鮮等東、西洋朝貢國的賞赍中常有銅錢一項,如永樂三年,成祖賜日本“其王九章冕服及鈔、錢、錦綺,加等而還”[⑨]。其中的銅錢賞賜額很大,如永樂五年,“賜(日本)王白金一千兩,銅錢一萬五千緡……并賜王妃白金二百五十金(兩),銅錢五十緡”[⑩]。
  明朝對貢物遠逾市值數倍的“給賞”,致使日本等國正貢、附進物和貢使自進物、隨貢人員所帶貨物的數額不斷增加。日本由于對銅錢的迫切需要和販運銅錢的獲利巨大,輸華貢品和物貨的增加尤為突出,逐漸成為明朝財政開支的沉重負担和府庫與民間銅錢巨額外流的主要流向。如日本貢船帶來之刀劍,在日本國內每把市價八百至一千文,而明朝卻給付每把五千文,差價高達五倍[①①]。此后,日本貢船所帶刀劍數量激增,在第二期勘合貿易中第一、第二次勘合船所進刀劍不過三千把,第三次,即達九千九百八把,第四次躍為三萬余把,第六次竟達三萬七千余把。據日本學者木宮泰彥統計,于此前后十一次勘合中,日本輸華刀劍不下二十萬把[①②]。僅此刀劍一項,永樂、宣德期間明朝以給價方式流出的銅錢至少達一百萬貫之巨,合當時明朝十年鑄錢之總額。景泰四年十二月,禮部奏宮中反映了日本國這一突出情況,奏云:“日本國有附進物,……比舊時(永宣朝)俱增數十倍,蓋緣舊日獲利而去,今日數倍而來”[①③],已難依永、宣時舊例支應[①④]。
  日本是中國明朝前期銅錢外流大潮中的最主要流向
      二、明中期緊縮銅錢外流和對日本的政策傾斜
  宣德以后,朝廷對朝貢給賜有所“撙節”,其中銅錢付給一項,更因英宗弛用錢之禁后,國內流通需用之增加而漸見緊縮,自正統至正德時期,銅錢外流的數額與速度都逐步下降,對朝貢所進正貢外附進諸物的賞付漸向市價靠近。如景泰四年十二月,日本貢船攜來之附進物若按宣德八年例賞付,“除折絹布外,其銅錢總二十一萬七千七百三十二貫一百文,時直銀二十一萬七千七百三十二兩有奇”,但“計其貢物,時值甚廉”。得旨,依有司之議,“估時值給之”,應合“錢三萬四千七百九十兩,直銅錢三萬四千七百九十貫”[①⑤],最終則定為“除銀、絹布外,給線五萬貫”[①⑥]付賞后,日貢使允澎于次年正月上奏爭乞云:“蒙賜附進物價值比宣德間十分之一。乞照舊給賞”。奉詔“命加銅錢一萬貫”。但“允澎猶以為少”,遂令“更加絹布給之”[①⑦]。實際上宣德后諸朝,對貢國賞付中漸不用錢,如景泰五年,“琉球國王尚泰久奏請將附搭物貨照永樂、宣德間例,給賜銅錢”,禮部奏:“銅錢系中國所用,難以準給,宜照舊折支絹布等物”。帝從之,不予銅錢[①⑧]。天順、成化時期,朝廷對銅錢支付貢賞之費已緊縮頗嚴,如成化十年四月,琉球使臣沈滿志等來華朝貢,“乞如舊制給銅錢。不許”[①⑨]。這一政策,對西太平洋地區依籍或主要依籍中國銅錢流通的日本、琉球、朝鮮等國影響很大,形成國內通貨緊缺的局面日本所受影響尤大。成化五年,日本室町幕府派貢船三艘來華,所呈國書中乞求給賞銅錢以濟急,國書曰:“今求二物(書籍與銅錢),伏希奏達,以滿所欲,……,永樂間多給銅錢,近無此舉,故今庫索然,何以利民?欽待周急”[②⑩]。是年三月,日貢船三號船土官元樹以“途中遭風,喪失方物”為由,“奏乞賜銅錢五千貫。禮部執奏不與,帝特準與五百貫”[②①]。明憲宗的這一舉措,表明明朝廷在銅錢外流問題上對日本實行傾斜政策,不僅如此,還對日本繼續有大宗額外賞賜銅錢之事。如成化十三年九月,日貢使又“述其王意,請于常例外增賜。命賜錢五萬貫”[②②]。正統、景泰、天順、成化、正德數朝皆未鑄錢,此增賜額按永樂、宣德時期年鑄額計,已達半年鑄錢總量,數額仍不小。但從明朝官方銅錢外流的大額流向看,已僅余日本一國;從銅錢外流的數額考察,則較永、宣二朝已顯著減縮。
  明朝在緊縮銅錢外流的政策實施過程中,雖對日本格外“施恩”,采取與其它國家有別的傾斜待遇。但除本國白銀外,長期領先中國銅錢流通的日本,卻面臨通貨不足流通阻竭的困境。為繼續從中國取得相當數量的銅錢,日本加強了在中國東南沿海的銅錢走私活動。如史述日本“惟用中國古錢,每錢一文,價銀四厘。向者福建龍溪私自鑄錢市之。彼重中國之錢,不計龍溪之偽”[②③]又如廣東新寧蠔岡之民以其私鑄錢,“時與新會民交通,載往交趾、廣西,或下海售之”[②④]。而在隆慶開放海上貿易之前,經“倭夷、貢寇必經之路”的浙江“倭巢雙嶼港”及“東連日本”,其民習于“載貨通番”的福建月港走私出洋,運往日本的銅錢亦很多。
  由于明代在萬歷中期以前,制錢鑄行少,錢值居高不下,為民所寶用,走私流出之銅錢大多為南方沿海地區所鑄之輕劣私錢,售價甚廉。故在此期間走私日本的銅錢雖多,但在總體上對明朝政府緊縮銅錢外流的政策實效,不發生多大的實質性影響。同時,中國民間私鑄錢的大量流入日本,卻填補了日本在明朝特許其繼續獲得部分中國銅錢后仍存在通貨不足的巨大缺口。
      三、明朝隆慶以降銅錢東流的逐步止歇
  明朝隆慶年間開放海上貿易后,東來的葡萄牙、西班牙、荷蘭等西方海上殖民國家,先后成為東亞中、日等國的海上貿易對象,貿易商品的主體構成和西太平洋區域的國際貿易價格都發生了與歐洲市場相聯系的重要變動。明朝依靠生絲、絲織、棉織品及瓷器等商品輸出所具有的巨大出超優勢,獲得大量白銀的持續流入。日本對中國的商品需求也有相應變動,“彼中百貨,取資于我。最多無若絲,次則瓷;最急者無如藥。通國所用,展轉灌輸,不厭多也”[②⑤]由于日本對中國生絲、絲綿、棉布、紅絲及瓷器等商品需要量的增長和國際市場價格的變化,中日的差價擴大。海商走私銅錢的獲利率已漸不及上述諸種商品的販賣,販運銅錢的行業遂趨低落,漸被中日海商所放棄。于是,繼明朝政府緊縮銅錢外流之后,中國民間的銅錢外流亦趨低落。至萬歷中期日本開始自鑄錢后,終漸止歇。明萬歷本《日本考》記云:“(日本)今用之銅錢,乃鑄,……另用以三文抵白銀一分,總錢一千稱為一貫,值銀三兩,由琉球、高麗以得中國之錢為樣,本國照樣鑄之”[②⑥]。
  中日之間絲、棉諸類商品的差價,雖在宣德、正統年間已很明顯,亦有海商專事這類商品的販運。但至嘉靖、隆慶時期,諸種記載中所錄中日間差價,幾乎皆云:“利可十倍”[②⑦],“其利十倍”[②⑧],“通番獲利十倍”[②⑨]。如其時絲價,朱紈《甓余雜著》記有寧波客人“哄稱有湖絲”六担,賣于日本商人,“騙去銀三百兩”,合每担五十兩。而史述當時日本“每百斤(絲)值銀五、六百兩”[③⑩],中日之間的差價確為十倍或十余倍。以絲販日之獲利已遠高于銅錢走私,商人求利,自然擇優厚者為之。
  隆慶以降,即使中國海商赴日之船,亦少見附載銅錢為貨者。如萬歷三十七年,海尚陳振宇、陳德運赴日本坊津澳的貨物為緞、綾、青綢、光素、素綾、絲綢、綢帽料、素綢、藍綢以及大量天鵝絨、湖絲、毛氈、扣線等紡織物和紡織原料[③①]。又如明末崇禎十四年六至七月,鄭芝龍有三艘商船先后到達日本長崎港,共載白生絲二萬五千七百斤,黃生絲一萬五千五百五十斤,各種紡織品十四萬另七百六十尺。三船皆未運販銅錢。其中七月四日抵達長崎的第三艘船所載貨物總計白生絲一萬四千斤、黃生絲一萬三千五百斤,紅綢一萬匹,白麻布二千匹,白綢四千三百匹,緞二千七百匹,生麻布一千五百匹,天鵝絨四百七十五匹,白紗綾二萬一千三百匹,絹絲二百五十斤,素綢四十匹[③②]此時,日本自鑄錢數量增加較快,鑄錢技術亦已嫻熟,在其流通界完全取代中國銅錢之大勢已十分明顯,中國銅錢東流日本之歷史遂告終結。
      四、明錢對日本錢幣文化發展的影響
  元末,日本已有向中國求取銅錢供其國用實有損國體的看法。1334年,日本后醍醐天皇就曾于建元元年(相當于元朝元統二年)籌劃自鑄銅錢。事雖未就,但反映了日本統治層中確已出現擺脫依籍中國銅錢流通局面的意向。明中后期,日本通貨之需求又受制于中國朝廷的銅錢外流統制政策,隆慶以降,又因海上貿易形勢的新發展而使中國銅錢經商人之手輸入日本的數量不斷減縮,終使日本當權階層進一步傾向于自鑄銅錢以取代對中國錢幣的依賴。1590年,豐臣秀吉統一日本(相當于明萬歷十八年),著手于實行先取朝鮮后侵中國的擴張計劃,以取代中國在西太平洋地區的地位。1592年(明萬歷二十年),終于爆發了中國援朝對日之戰,日本自鑄錢幣之事遂成迫切之務。1596年,日本后陽成天皇慶長元年(明萬歷二十四年),在豐臣秀吉主持下,日本開鑄慶長通寶錢,正式開始了日本第二次自鑄銅錢階段。
  在日本開鑄慶長通寶錢之前,日本自室町中葉已開始仿中國洪武通寶錢鑄寶錢,錢皆鑄有記地文字,有背文作“加”、“治”、“木”三種,日本《東亞錢志》記其鑄地為島津氏領內加治木,用作對外貿易,俗稱“加治木錢”。永樂通寶錢大量流入日本后,日本又仿鑄之,對永樂通寶的仿鑄量大大超過“加治木錢”,日本考古資料為此提供了實證。如宮崎縣臼杵郡曾出土古錢7719枚,其中有洪武錢273枚,日本仿鑄洪武錢123枚;永樂錢200枚,日本仿鑄永樂錢2592枚,越南仿鑄永樂錢3枚[③③]。由于都是為填補當時日本流通中所依賴的中國銅錢的不足而仿造之明代年號錢,所以不是日本第二次自鑄錢幣的正式起點。
  日本在1596年開始,止于1871年的第二次自鑄錢幣過程中(相當于明神宗萬歷二十四年至清穆宗同治十年),經歷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自慶長元年至1783年光格天皇天明三年(清乾隆四十八年)止,計八十七年。從后陽成天皇于慶長元年開鑄慶長通寶錢起,歷慶長十一年,德川家康于關東復鑄慶長通寶;1619年,后水尾天皇元和五年(明萬歷四十七年)鑄元和通寶錢;1625年,后水尾天皇寬永二年(明天啟五年)德川家康開鑄寬永通寶錢,此后,在1708年東山天皇寶永五年改鑄寶永通寶錢以前,各代天皇皆鑄寬永錢,故寬永通寶錢品類繁雜,背文有記地、記年、記數之分,亦有不少背鑄各種水波紋或其它圖形,計有千余種。
  這一階段日本所鑄慶長、元和、寬永、寶永城,皆屬承效中國明錢之品,形制、文字、輪廓布局及徑量等反映錢幣文化內涵的各方面,所蘊明永樂通寶錢風格尤為突出,在慶長通寶和元和通寶錢上更其明顯。因此,在日本第二次自鑄錢幣時期的前一階段,基本上仍繼其第一次自鑄錢幣時期全盤承取中國錢幣文化的方式,僅變承效中國唐開元錢為明永樂等錢,日本尚未形成具有鮮明的本民族特色的成熟的錢幣文化。但在其所鑄寬永通寶和寶永通寶錢之背文中,出現的水波紋和背輪上打有“永世久永”文字等,為中國唐、宋、明、清朝銅錢所未見,卻顯示了日本錢幣文化開始探尋擺脫單純模仿中國的舊模式的歷史動向
  第二階段,自1784年日本光格天皇天明四年(清乾隆四十九年)至1871年日本明治天皇四年開鑄仙臺通寶錢起,經1835年仁孝天皇天保六年鑄天保通寶錢與萬年通寶錢;1857年孝明天皇安政四年鑄箱館通寶;1861年孝明天皇文久元年鑄琉球通寶、文久二年鑄筑前通寶、文久三年鑄文久永寶,又于其慶應三年鑄盛岡銅山錢,是年,明治天皇繼位,此后未聞新鑄明治銅錢
  這一階段日本所鑄各種銅錢雖幣文仍用漢字,仍取中孔錢式,除盛岡銅錢外仍皆遵寶文錢制,但其余如錢幣外形、孔式等形制、背文或圖紋及面背布局等組成錢幣文化之要素,皆出現了與前諸神承仿中國銅錢的日本自鑄錢明顯相異的變革,形成具有鮮明特點的兩類日本錢。
  其一是方形方孔式或圓形異式孔的縱橫軸等長式錢。前者如仙臺通寶,因此特式而被稱為“角錢”;后者如箱館通寶,有圓形圓孔與圓形八角孔兩式。
  其二是龜形(即橢圓形)方孔的長縱軸式錢。天保通寶、萬年通寶、琉球通寶、筑前通寶、盛岡銅山等錢皆是。這種顯示日本錢幣獨有特色的橢圓的方孔銅錢都是當百錢,其面文一概沿長縱軸直到穿孔上下各兩字,與傳統的錢面文字分列穿孔上、下、左、右的布面迥異。背皆鑄記值文字,大多為背穿上鑄“當百”二字,穿下鑄金工花押圖形,亦有背穿上下分鑄“當·百”字樣或背穿上下分鑄“百文·通用”者。橢圓形錢凡需記年、記地者,亦不再效法中國銅錢多用背文鑄記年、記地文字之法。而新創日本錢幣特有的標式方法。即用錢廓寬狹“埋物”與否,背穿下金工花押圖案的差異來標識鑄期;用錢側所打不同的花紋印記以分別鑄地。日本《天保錢譜凡例》記曰:“天保六年初鑄之天保通寶當百錢,為細廓者。弘化四年繼鑄之天保當百錢,為廓內有埋物,成為廣廓,其痕跡可見者。文久三年繼鑄之天保當百錢,為未見埋物痕跡之廣廓者”。又記曰:“天保百文錢之外側所打之印,雖有多少小異,普通皆系用桐葉。由所鑄造之各錢爐之不同,故所打之印亦異。例如秋田鑄之天保錢,于桐葉之外用模仿桐葉之竹葉狀龍膽;鹿兒島之天保錢、琉球通寶之一‘廿’字印,系薩摩之廿字(鹿兒島、琉球等處屬薩摩州)”。
  從上舉的兩類日本自鑄錢考察,可知日本在本階段鑄錢中,已把對中國錢幣文化的接受方式從以前的完全取法推進到與本民族文化相融合的新階段,形成既飽蘊中國錢幣文化影響又具本民族鮮明特點的日本錢幣文化,其方形方孔(角錢)和龜形方孔錢尤具日本風格,不需只讀錢文內容,一望可知為日本錢。可以說這二類錢是日本錢幣文化正式定型的標志
  在日本第二次自鑄錢幣的全過程中,其錢幣文化的發展、定型雖主要在后半期,但卻是以前半期明永樂通寶錢為主的中國時代錢幣文化為廣泛流澤為基礎的,而且其鑄錢工藝的成熟和鑄錢量的迅速提高,也都是在晚明至明末期間達到的。1651年(清順治七年),日本已在長崎代中國南明王朝的鄭成功鑄造永歷通寶錢有行書與篆書兩種,此后繼續為據臺灣抗清的鄭氏后人鑄造永歷錢[③④],證實從明末至清初時期起,日本鑄錢工藝已不遜于中國,鑄錢量不僅足供國內通貨之需且有余力。事實上從清初開始,日本所鑄寬永通寶錢已不斷流入中國,至今在中國猶常見之。1670年(清康熙九年),日本靈元天皇詔禁中國錢流通,此后二百年間,是日本以自鑄錢構成其流通錢幣結構的時期。1868年,明治天皇治二年實行維新變法,效法歐美,明治五年,開始采用西方印制。經此,近代中國在光緒年間開始的幣制改革,反過來受到日本的影響。
  據日本考古資料證實,中國流入其國最多的銅錢是宋錢,明錢居第二位,但在日本第二次自鑄錢幣過程的前半期,顯示出以永樂通寶錢為代表的中國明代錢幣文化的重大和深刻的影響,其主要原因有二。
  一、明代前、中期,中國錢幣文化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一掃宋錢版別,分等繁多、背文復雜、大小不一、錢文書體歧異之風。在明洪武以后,自永樂至隆慶時期各朝鑄行之錢皆僅平錢一等[③⑤],錢制簡明劃一,輪廓錢式明潔,錢文書皆為真書,較宋錢更利于流通而獲得日本流通界的歡迎。其中,版式統一、鑄作精整、錢文秀逸的永樂通寶錢更為社會上下所采用,其流入日本的數量又多,影響尤大。在東方錢幣文化中,中孔錢式、文字書法、面背布局等藝術性要素固然重要,但其鑄式、分等、輕重大小與錢制等涉及流通特性的要素,但其鑄式、分等、輕重大小與錢制等涉及流通特性的要素,卻是錢幣作為通貨首先必須利于使用的法則所在。永樂通寶錢不僅兩者皆備,且其流通特性優于宋錢,是明代中國錢幣文化較宋元時代發展的具體標志,必然成為這一時期日本最仰慕的藍本。
  二、明錢既具較宋元等錢更方便流通的優點,又在日本商業日趨發達之時大量流入其國,布及日本流通界,在其“當代”社會經濟周轉中發揮重要作用。自1336年至1573年(元末順帝至元二年至明神宗萬歷元年),日本南北朝至室町時代的政府皆規定必須以中國銅錢繳納稅項,以劃一政府經稅款收入之銅錢的單位價值和總額實值,以永樂通寶為代表的洪武以后諸種明前中期錢,包括明后期初的嘉靖、隆慶錢,以其錢制劃一而成為社會上下稅課和各種支付的標準計數單位,成為日本社會經濟生活中“須臾不可缺少的東西”[③⑥]。自永樂以降日本繼續使用中國銅錢的一百數十年間,日本流通錢幣結構中雖包括宋元錢和其它諸種中國古錢,但構成其時標準錢的卻是以永樂通寶為代表的是明錢。正因為如此,所以日本在慶長元年開始自鑄錢時,其慶長通寶錢就是以永樂通寶錢為楷模的。取法于本國流通界公認的標準錢鑄新錢,以維持原有的正常流通秩序,這也是必然的。
  明錢大量流入日本,并在流通中國錢幣的當時的日本取得其它諸朝中國銅錢的優勢地位的本身,不僅證明中國錢幣文化在明代的新發展,而且證明中國錢幣自秦漢時代流繹日本起,經一千五百余年而至明代,繼續對日本發生深刻的影響,并為日本錢幣文化的發展與最終定型提供了更高的起點。所以在對中國錢幣文化東流日本及其影響的研究中,應把與日本第二次自鑄錢幣直接銜接的明代相關問題適時列入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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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日本貨幣”系列 第 四 部分
日本貨幣史:德川家族如何實現日本幣制大一統?
格物者說:從1601年到1636年,在德川家族的主政下,日本逐漸形成一套完整的、統一的、獨立的、極具本土特色的貨幣制度,被后世稱為“德川三貨制度”。
16世紀中后期,日本貨幣史進入“金、銀、銅三種材質鑄幣混合流通的三貨時代”,并開始擺脫古中國印記,走向本土化和獨立化。不過,由于當時日本社會正處于戰國時期(1467- 1615年),各封建領主(大名)割據并立、相互混戰,并各自鑄造貨幣,導致各種金銀鑄幣和銅錢(古中國銅錢,各種私鑄劣質銅錢)都混雜流通,且帶有明顯的地域割據性,毫無統一性,貨幣流通秩序十分混亂。由此,日本的貨幣史歷程,迎來了一個重大的歷史任務:幣制統一。
國家政權的統一
幣制統一的前提是國家政權的統一,日本的幣制統一歷程是伴隨著國家政權的統一而實現的。
到日本戰國晚期時,出現了三個杰出的大名(織田信長、豐臣秀吉、德川家康,即“戰國三英杰”),他們是推動日本國家政權及版圖統一的歷史主角。
1568年,織田信長占領京都、控制了天皇和室町幕府,成為了日本正統政權(天皇-幕府)的實際掌權者。1573年,織田信長廢黜足利義昭的幕府將軍職位,室町幕府正式倒臺,同時,織田信長也正式成為了日本正統政權的繼承者,形成織田政權。
在織田政權時期,作為當時威望最高和實力最強的大名,織田信長統一日本全國本是指日可待之事,可一場突發的政變——“本能寺之變”(1582年6月,織田信長的部下明智光秀在本能寺起兵反叛,迫使織田信長自盡身亡)打斷了其統一大業進程,日本政局繼續處于分裂狀態。
▼圖: 1580年時,日本的八個武將(大名)控制的勢力范圍內,將日本分割為八個割據區。圖片來源:hizen.nagoya
日本貨幣史:德川家族如何實現日本幣制大一統?
織田信長死后,其家臣內斗爭權,其中,作為織田家臣之一的豐臣秀吉,以討伐逆臣的旗號,打敗了明智光秀,并清除異己,成為了織田政權的繼承人,并取而代之形成了豐臣政權。
豐臣秀吉掌權后,繼續完成織田信長未完成的統一大業。經過近十年的四方征戰,豐臣秀吉最終于1591年統一了整個日本。至此,日本結束了自1467年應仁之亂以來的政局分裂局面,實現了國家政權和版圖的統一。
▼圖:1591年,豐臣秀吉完成了日本全國統一。圖片來源:culturebean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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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臣秀吉統一全國后,其統一政權并不穩固,中央集權比較弱化,當時地方大名雖名義上臣服于豐臣秀吉,但實際上仍是割據一方,其中以德川家康實力尤為強勁。
1598年豐臣秀吉去世后,因繼位的兒子豐臣秀賴年紀太小,無力親政,豐臣家族內部快速分裂,形成不同的派系,而德川家康也不再聽命于豐臣家族,開始顯露出爭奪全國政權的野心。
1600年,德川家康在關原之戰中勝出,日本的絕大部分地區都被置于德川家族控制之下。從此,德川家康取代了豐臣政權,成為日本實際最高統治者。
▼圖:1600年經關原之戰后,德川家康控制了日本的絕大部分地區,而豐臣家族的領地只剩很小一部分。圖片來源:culturebean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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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接著1603年,德川家康被天皇任命為“征夷大將軍”,同年,他在江戶開設幕府,正式建立江戶德川幕府政權,從此,日本歷史進入了長達260多年的德川幕府統治時期。
1615年,德川家康出兵攻占了豐臣家族的一小塊領地,結束了豐臣秀吉死后再度分裂的政局,最終完成了日本全國統一大業,日本的戰國時期也正式終結。
織田-豐臣的貨幣舉措
織田信長和豐臣秀吉在掌權時期,為了解決當時貨幣流通混亂的問題,均采取了一些措施,試圖改善貨幣流通秩序。
在織田信長控制天皇和室町幕府的次年(1569年),其頒布了“撰錢令”,規定大額交易必須用金銀(包括對外貿易,如對中國的貿易,從中國進口生絲及絲織品等),同時制定了金、銀、銅錢之間的官方兌換比率,并制定了優質銅錢與劣質銅錢在使用時的兌換比率(優質銅錢按照傳統,依然是1枚當1文錢使用,而一些私鑄、磨損、破損的劣質銅錢,則將其法定價值打折使用,如以2枚/5枚/10枚當1文錢使用)。
不過,織田信長頒布的“撰錢令”并未起到什么實際效果,因當時政局依舊處于分裂狀態,戰事頻繁,政令無法有效執行。
豐臣秀吉掌權后,為了鞏固自己的政權,進行了一系列的政治、經濟方面的改革,其中,對貨幣領域也采用了一些新措施,包括:
一,為了獲取財源,直接管轄自己勢力范圍內的重要金銀礦山,對于非直接管轄的金銀礦山,則對其征收高額的“運上金”(相當于礦產資源稅),以此控制鑄幣的原材料;
二,任用后藤家族(后藤家族是當時日本著名的金匠家族,在室町幕府時期為幕府御用金匠)為負責人,為其專門鑄造“天正大判”金幣(“天正”是年號, “大判”才是正式名稱,加上“天正”二字作前綴是為了和其他大判金幣相區分);
三,任用湯淺作兵衛(后改名為大黑常是,當時著名的銀匠商人)為負責人,并設立“常是所”作為鑄幣機構,專門為其鑄造“大黑極印” 丁銀 (丁銀是指一種長條狀的銀鑄幣,當時日本社會上流通的長條狀丁銀有好幾種,“大黑極印”只是其中之一);
四,還下令鑄造了其他幾種金銀鑄幣,如“天正通寶”金錢和銀錢、文祿通寶銀錢、博多御公用銀等。
▼圖:豐臣秀吉掌權時期,由后藤家族鑄造的 “天正大判”金幣和由大黑常是鑄造的“大黑極印”丁銀。“天正大判”金幣,在當時一般不作為日常流通貨幣使用,因其價值過大,而是多用于賞賜、獻貢或武士階層之間的贈送。“大黑極印”丁銀,無固定的大小和重量,交易時按重量大小計其價值大小。圖片來源:日本銀行貨幣博物館。
日本貨幣史:德川家族如何實現日本幣制大一統?
盡管豐臣秀吉完成了日本的全國政權及版圖統一,但其采取的與貨幣相關的舉措,在當時并沒有起到統一幣制的作用,因為他并沒有對貨幣的鑄造、發行、流通制定統一化的政令,而僅僅只是控制了金銀礦原材料,以及鑄造了幾種新貨幣,而且這幾種新貨幣一般都是用于賞賜將士或軍費支出,鑄造量也很少,其最初目的并不是為了作為貨幣通行于市面。或者說,豐臣秀吉以上的這些措施,并不是一次以統一幣制為目的的貨幣改革。
雖然豐臣秀吉沒有承擔起統一幣制的歷史任務,但其以上的幾項貨幣舉措,對后來德川政權統一幣制產生了直接且深刻影響:第一,控制金銀礦山,設立專門的鑄幣機構,均體現了對鑄幣權的壟斷控制(政府壟斷鑄幣權,是一個極為重要的貨幣思想,在各國都適用,至今也是如此),這都被后來的德川政權所承襲,這是統一幣制建立的前提;第二,豐臣秀吉死后,后藤家族和大黑常是,也被德川家康任用為官方鑄幣師,這項人事任命,直接影響到后來慶長金銀幣的鑄造(后文會介紹)。
獨立統一幣制的構建
日本獨立統一幣制的建立,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個逐步形成的過程,從初步構建到最終成型,以1601年開鑄慶長金銀鑄幣為起點,到1636年開鑄“寬永通寶”銅錢為終點。
在1600年關原之戰之前,德川家康就已在自己的領地內鑄造過三種金鑄幣:武藏墨書小判、駿河墨書小判、額一分金。
▼圖:德川家康在取得全國統治地位之前,在自己的領地內鑄造的三種金鑄幣。其中,“武藏墨書小判”和“額一分金”分別成為了后來“慶長小判金”和“慶長一分金“的參照樣板。圖片來源:日本銀行貨幣博物館。
日本貨幣史:德川家族如何實現日本幣制大一統?
關原之戰后,德川家康控制了日本絕大部分地區,成為日本實際最高統治者。次年(1601年),德川家康就開始著手實施以統一幣制為目的的貨幣大改革,以鞏固德川氏新生政權(強化中央集權式統一政權)。德川家康的貨幣改革舉措主要有:任用后藤家族和大黑常是為官方鑄幣師,設立金座和銀座,開鑄慶長金銀幣,控制礦山資源。
1601年,德川家康下令設立專門的金幣鑄造機構“金座”(分為“小判座”和“大判座”兩種),并任命后藤家族負責管理金座;同時還設立專門的銀幣鑄造機構“銀座”(由“常是所”轉變而來),并任命大黑常是負責管理銀座。當時,金座和銀座均是半官半商性質的,后藤家族和大黑常是,本是私營金銀匠商人,但受德川家康指派和委托,為其鑄造官方貨幣(相當于私商承包了官方鑄幣工作)。此后,后藤家族和常是家族成為德川政權的世襲鑄幣家族,直到1868年德川時代終結。
▼圖:德川時期“金座”的內部工作場景。圖片來源:日本浮世繪風俗畫中的《金座繪卷》。
日本貨幣史:德川家族如何實現日本幣制大一統?
日本貨幣史:德川家族如何實現日本幣制大一統?
1601年5月,在德川家康的指令下, 由剛剛設立不久的金座和銀座鑄造出的五種新鑄幣正式面世,分別是:慶長大判金,慶長小判金,慶長一分金,慶長丁銀,慶長豆板銀。因當時的天皇年號為“慶長”,所以都加上了“慶長”二字作前綴,以區別于其他金銀鑄幣。這五種新鑄幣也被統稱為:慶長金銀幣。
▼圖:德川家康于1601年開鑄的五種慶長金銀幣(橫屏觀看)。下方為五種慶長金銀幣,上方為對應的參照仿鑄對象。慶長金銀幣在形制、幣面設計上,高度沿襲了以往的鑄幣。其中,“慶長大判”是模仿之前的 “天正大判”所鑄,“慶長小判”是參照“武藏墨書小判”所鑄,“慶長一分金”是參照“額一分金”所鑄,,“慶長丁銀”完全沿襲了 “大黑極印丁銀”鑄造風格,“慶長豆板銀”也是根據以往豆板銀形制所鑄。圖片來源:日本銀行貨幣博物館《常設展示圖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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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長金銀幣的鑄造和使用,有統一的標準和規則:慶長大判金,重量44匁1分(約165克),成色66-68%,法定價值(面值)為“10兩”; 慶長小判金,重量4匁7分6厘(約17.85克),成色84-86%,法定面值“1兩”;慶長一分金,重量1匁1分9厘,成色84-86%,法定面值“1分”;慶長丁銀和豆板銀,均無固定的大小、重量,成色80%,其中丁銀一般重約30至40匁不等,法定價值不定(隨其重量而定)。
在使用時,慶長大判金由于其價值過大,一般不進入貨幣流通,僅用于賞賜、獻貢、禮儀、武士之間贈送等場合;慶長小判金和丁銀一般用于大額交易(如土地買賣)或對外貿易(對外通商);慶長一分和豆板銀一般用于日常小額交易。
(注意:三種慶長金鑄幣都是計數貨幣,每一枚都有其固定的法定面值,如“拾兩”“壹兩”“壹分”,都會刻在或以墨書寫在幣面上;而兩種慶長銀鑄幣則是秤量貨幣、稱重使用。后文會詳細介紹)
在開鑄慶長金銀幣的前后,德川家康也效仿豐臣秀吉,對全國的礦山資源進行控制,以實現對鑄幣權的壟斷(這是統一幣制的前提)。德川家康相繼將主要的金銀銅礦山(佐渡相川金山、駿河金山、但馬生野銀山、石見大森銀山,半田銀山,足尾銅礦山)納入到自己的直轄管理之內;另外,對于非直轄管理的礦山,要求各藩領主上繳高額的“運上金”(礦產資源稅),并派遣官吏到各地礦山進行管理、監督,實現間接控制。當時正值日本采礦業高速發展期,大量的礦產開采為德川政權鑄造官方鑄幣提供了源源不斷的原材料。
慶長金銀幣開始鑄行后,漸漸取代了其他各種金銀鑄幣,實現了全國金銀鑄幣的統一。不過,要實現整個日本貨幣體系的統一,還有兩個重大“漏洞”需要解決:一,如何整頓和統一流通中的各種銅錢?二,金、銀、銅三種鑄幣之間如何兌換?所以,接下來的貨幣改革主要是圍繞這兩個“漏洞”進行的。
在1603年德川幕府建立之初,日本民間流通的銅錢種類繁多,非常混雜,大致分為優質銅錢(以明朝“永樂通寶”銅錢為主的古中國銅錢)和劣質銅錢(各種私鑄、仿鑄、磨損、殘破的銅錢)兩大類。為了整頓混亂的銅錢流通市場,1604-1634年間,德川幕府多次頒布撰錢令,嚴禁以古中國“永樂通寶”銅錢為主優質銅錢流通,強制推動劣質銅錢進入流通。另外,幕府還于1606年鑄造了“慶長通寶”銅錢,1617年鑄造了“元和通寶”銅錢,讓其與其他劣錢一起流通。在1604-1636年間,古中國銅錢逐漸退出了日本的貨幣流通,讓位于日本的各種劣質銅錢。
▼圖:17世紀初期在日本流通的古中國“永樂通寶”銅錢(1608-1609年間基本停用),以及德川幕府鑄造的“慶長通寶”和“元和通寶” 銅錢。圖片來源于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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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6年,為了徹底解決各種劣質銅錢混雜流通的問題,德川幕府設立了專門鑄造官方銅錢的鑄幣機構——“錢座”(和之前的金座、銀座,合稱為“三座”);同年,幕府下令開鑄“寬永通寶”銅錢,與慶長金銀幣一起,作為官方法定貨幣流通;同時還下令禁止民間私鑄銅錢,違者嚴懲,強化對鑄幣權的壟斷。
在1636-1639年期間,為了滿足市場對銅錢的需求,德川幕府在多地開設“錢座”(共11處,包括江戶、版本、水戶等地),大量鑄造“寬永通寶”,使得其快速普及全國。在使用時,一枚“寬永通寶”銅錢法定價值(面值)為“1文”,一千枚銅錢即“1000文”,或稱“1貫文”。
“寬永通寶”鑄行后,逐漸取代了流通中的各種劣質銅錢;到1670年時,幕府下令禁止使用“寬永通寶”以外的其他銅錢,日本的銅錢流通市場正式實現統一,同時,日本的貨幣流通(金銀銅三貨)也徹底脫離了古中國銅錢,徹底實現了獨立化。
▼圖:“寬永通寶”銅錢,及其對應的鑄造地。形制外圓內方,沿襲了以往的銅錢風格。不過由于不同鑄造地的鑄造水平和工藝不一致,導致各地鑄出的“寬永通寶”存在一些差異。圖片來源:日本銀行貨幣博物館。
日本貨幣史:德川家族如何實現日本幣制大一統?
在統一銅錢流通的過程中,德川幕府也制定了金、銀、銅三種材質鑄幣的兌換比率。1609年,在當時各種銅錢還是混雜流通的狀態下,幕府下令規定:金1兩=銀50匁=京錢4貫文=“永樂通寶”1貫文,這就是著名的 “金銀銅三貨的公定相場” (官方兌換比率)。(京錢是當時一種劣質銅錢,而“永樂通寶”為優質銅錢)
1636年“寬永通寶”鑄行后,“三貨的公定相場”演變成了:金1兩=銀50匁=“寬永通寶”4貫文。(當時“永樂通寶”已退出流通,其他劣質銅錢和“寬永通寶”等值,而且,五種慶長金銀幣也基本統一了流通中的金銀鑄幣)。
▼圖:江戶德川幕府初期確立的“三貨的公定相場”。 1枚小判金幣的法定價值(面值)為“1兩”,等值于重量為50匁的銀鑄幣(丁銀和豆板銀),且等值于4貫文銅錢(4000文,即4000枚銅錢)。另外,下圖中的小判金和一分金,最早鑄于1601年,即“慶長小判金”和“慶長一分金”,其他的三種(二分金、二朱金和一朱金)均是1695年以后鑄造的。圖片來源:『企畫展』貨幣天下統一:家康がつくったお金のしくみ―,見參考資料。
日本貨幣史:德川家族如何實現日本幣制大一統?
從1601年到1636年,在德川家康及其繼任者持續的貨幣改革努力下,德川政權壟斷了鑄幣權,且對金、銀、銅三種材質鑄幣的鑄造、發行、流通使用做出了統一規定,并確立了三貨之間的官方兌換比率,由此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統一的、獨立的、極具本土特色的貨幣制度,被后世稱為“德川三貨制度”。
在德川三貨制度下,金鑄幣和銅錢均有固定的形制和重量,也有固定的法定價值(面值),在使用時,均按其法定面值計數使用(計數貨幣);金鑄幣的貨幣單位為三級制:兩、分、朱(1兩=4分=16朱,沿襲了之前“甲州金”的貨幣單位);銅錢的貨幣單位為二級制:貫文、文(1貫文=1000文,1枚銅錢法定價值是“1文”)。銀鑄幣(丁銀和豆板銀)沒有固定的大小和重量,在使用時,根據其重量大小確定價值大小、進行稱重使用(秤量貨幣),銀鑄幣的基本重量單位為:匁(約3.75克),還有貫、分、厘,1貫=1000匁,1匁=10分=100厘。
還有需注意:以上提到的“匁、貫、分、厘”四種重量單位,僅適用于銀鑄幣,不可用于金鑄幣或銅錢。尤其是要注意區分“貫”和“分”, “貫”用于銅錢時是貨幣單位(貫文),而用于銀鑄幣時是重量單位,“分”用于金鑄幣時是貨幣單位,而用于銀鑄幣是重量單位。
德川三貨制度的構建,在日本貨幣史上具有里程碑式意義。首先,它不僅結束了日本戰國分裂以來貨幣流通混亂的局面,實現貨幣流通統一化,而且,德川幕府還將古中國銅錢驅逐出貨幣流通,實現日本貨幣體系的完全獨立化,開歷史之新局。其次,它極具本土化特色,它充分尊重了日本傳統的貨幣使用習慣(東部使金,西部使銀),保留了金銀銅三貨并行流通的特點,而且金銀鑄幣風格均是本土原創(獨特的形制和設計、“甲州金”貨幣單位沿襲)。最后,它對促進日本全國統一商品市場的形成、刺激商品和貨幣經濟的發展也有非常重要作用。日本貨幣史:德川家族如何實現日本幣制大一統? - 9900 歷史頻道 https://bit.ly/2Lyx6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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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這些都是日本錢,不要再認錯了
下面這些都是日本錢,不要再認錯了 - 每日頭條 https://bit.ly/3s87weo
在銅錢的眾多分類中又一個奇特的錢幣,那就是日本銅錢,同樣是圓形方孔,同樣是漢字你能分辨出哪些是日本錢嗎?咱們就一起來認識認識吧。
日本擁有自己的文字,為什麼要在自己的貨幣上使用漢字呢?
這不得不說說日本與中國歷代的從屬關係。
在歷史的很長一段時間內,日本都是中國的附屬小國,官方文字,正經制度都是照搬中國的,日本一切的官方文件一律用漢字書寫,這個傳統保留到了今天。這就是為什麼日本錢幣上的文字是漢字了。不得不說日本這個民族還是很愛學習的,但做了2000年中國的附屬國,這份優越感是哪來的。閒話不多說了。
說到日本錢,就不得不說一個重要的錢幣,那就是永樂通寶。日本一支考古隊曾經在埼玉縣蓮田市的一處戰國遺址中,發現了超過26萬枚古錢幣。這些古錢幣中,就有鑄造於15世紀的明代「永樂通寶」。
日本鑄造的永樂通寶
永樂通寶在日本的流行程度超乎想像,當時日本局勢動盪,無法造出高質量的銅錢,所以乾脆就直接用永樂通寶。日本一些領地上甚至出現了採用永高制,年供以永樂錢為主。永樂通寶鑄工精湛,整齊劃一,質量上乘,所以永樂通寶在日本比較多。
江戶初期又製造了慶長通寶和元和通寶。1636年以後,製造了寬永通寶。 寬永通寶 銅一文錢是最普遍的,寬永通寶可以說是藏友手中最多的日本錢了。除銅一文錢以外,還有黃銅,精鐵的四文錢,鐵的一文錢。
寬永通寶
天保通寶 仁孝天皇天保6年(1835年),在江戶淺草橋場村金座鑄造。橢圓形,輪廓內孔與普通錢相同,幣面天保通寶四字直書,背孔上有當百二字,孔下鑄金工花押。有四文通用的文久天寶,也有十文通用的寶永通保。但在1835(天寶6年)製造了一百文通用的天保通寶。
天寶通寶
江戶時代的大判江戶時代的大判:慶長大判。是後藤四郎兵衛用大判座製造的,才慶長大判到萬延大判五種。在帶著錘眼的表面,寫上水墨字樣「拾兩後藤」和花押。因為大判是贈答和禮儀上用的,所以畫著水墨畫。所謂十兩是重量有十兩,也就是四十四匁左右,而不是價格,但是實際是只有七到八兩左右。
慶長大判金幣
從左開始是慶長、元祿、寶永、享保、元文、萬延等各種小判。
慶長、元祿金幣
除了以上,還有一些皇朝銭,比如和同開珎。
和同開爾
長年大寶 仁明
長年大寶
饒益神寶 清和
饒益神寶
琉球通寶
此外還有日本大正、昭和、明治時期發行的機制幣、銀幣,以及日偽時期在我國發行的貨幣。
要謹記一點,外國貨幣不屬於我國貨幣體系,除了幾個別品種外,在中國這些外幣是根本不值錢的,如果你碰到了不認識的書上也沒有的文字或年號,不要竊喜以為碰到了大珍,先搞清楚是不是外國的再說。
以上這些都是日本錢,自然是「借鑑」了不少咱們老祖宗的東西。你都了解了嗎?
原文網址:https://kknews.cc/history/mqnlvb9.html


明朝銅錢的東流對日本錢幣文化的影響-開始于唐代和明代銅錢大量流入日本-明錢外流的重要流向是日本、朝鮮、琉球以及越南和“西洋”一些國家/日本足利氏流治的室町幕府時代,其地方各藩“大名”多賴商業為重要經濟支柱,沿海諸藩尤重海商。全國商業發達,通貨需求量很大,但其對“倭不自鑄,但用中國古錢而已”-日本國內銅錢價甚高,“每一千文價銀四兩,其福建新鑄錢(私鑄劣錢),每千價銀一兩二錢”,自中國輸入銅錢,可獲利三、四倍/明朝廷在這類貿易中,多兼具“懷柔遠人,示中國之富強”的目的/日本貢船帶來之刀劍,在日本國內每把市價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小判(小判/こばん koban ?),是日本江戶時代的金幣。金座,江戶時代的鑑鑄公設單位和『三貨図彙』一書以「小判」明記、「金銀図録[1]」和「大日本貨幣史」等古銭書以小判金(こばんきん)一名收錄、貨幣收集界中以小判金稱之。數量有一定限制。採用純金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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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判(日語:おおばん ō ban,又稱「大判金」)是日本古時的一種金幣,廣義上是指16世紀以後製造的「延金[註 1]」中所有呈橢圓形且面積較大者,較小者則為「小判」。天正16年(1588年)豐臣秀吉命京都金匠後藤家製造大判,尺寸及重量開始有了官定的規格,直到文久2年(1862年)都是由後藤家擔任此一工作。量目(重量)方面除了萬延(1860年)以後製造的之外,均規定以10兩(44匁,約165公克)兌換一貫,但事實上品位(純金含有量)則依時代不同有異。幣值方面不像小判一樣有公定價格,而是以品位為參考值,在市場上決定兌換比率。不過江戶時代有一段時間曾規定過公定價格。
種類
讓葉金(又稱無銘大板金)
天正大判金
天正菱大判金
天正長大判金
大佛大判
慶長大判金
慶長笹書大判金
明曆大判
元祿大判金
享保大判金
天保大判金
萬延大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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