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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尾效應最經典的例子是攀越冰峰(Touching the Void)和顛峰(Into the Air)這兩本寫山難的書。前者在1988年出書後慢慢地淹沒在群書之中,甚至在書店的架上也找不到它的蹤跡,甚至在後者於1999年出版時,世人早就忘了攀越冰峰這本書。
長尾理論 - Google 搜尋 http://bit.ly/2PXjwNa
奇怪的事就這樣發生了。一開始,是幾位顛峰的讀者在Amazon的讀者回應中提到了攀越冰峰,吸引了一些人去購買攀越冰峰;後來,Amazon的自動推薦功能開始把這兩本書連在一起,於是攀越冰峰逐漸鹹魚翻身,除了在2003年改編成電影之外,2004年的銷售量甚至是顛峰的二倍以上。
長尾效應,就是讓鹹魚翻身的效應
長尾效應是80/20法則的顛覆者。80/20法則是由義大利經濟學家、社會學家Vilfredo Pareto於1897年提出此一現象,他在研究十九世紀英國社會財富和收入的模式發現:大部分的財富握於少數人的手裡,此一法則又稱為「重要少數法則」(Law of the Vital Few)。數據顯示有許多都符合80/20法則,例如:
百分之二十的產品,涵蓋了百分之八十的營業額
百分之二十的客戶,佔企業組織體百分之八十的獲利率
百分之二十的罪犯,佔了所有罪行的百分之八十
百分之二十的圖書館藏書,佔了所有藏書借書量的百分之八十
百分之二十的圖書館讀者,佔了圖書館流通交易量的百分之八十
………
長尾所顛覆的80/20法則就是「百分之八十的營收來自最熱門暢銷的百分之二十商品」。
The long tail, colored in yellow.
(Long Tail, color in Red. From http://en.wikipedia.org/wiki/The_Long_Tail)
在傳統經濟市場裡,因著一些限制,使得80/20法則具有顯著性:
地區限制:在一區域內很難找到足夠的消費者。舉書店來說了,一間實體書店的客源大多是在書店附近來來去去的人,書店勢必要考量這些客人的喜好;例如在一間客源是傾向軟性讀物的書店來說,擺了長尾理論這本書等於是跟書店自己過不去。
存貨成本考量:傳統經濟市場裡,庫存等於成本。
實體本身的限制:實體本身(例如:書店/電台/電視)所能容納的空間有限,因此所能展示或播放的商品就有數量上的限制了。
而在80/20法則的作祟下,書店內只放置暢銷的書、電影院只放映暢銷的電影,換句話說,在上面的那張圖中,商店只會注意到綠色的短頭而忽略了黃色的長尾。一切以暢銷導向的經濟造成了以暢銷導向的文化,把我們訓練成以「暢銷」這副有色眼鏡來看世界;而一味吹捧暢銷文化的結果,只會強化暢銷文化。
但是,網際網路成了顛覆80/20法則的利器,因為網際網路是一種強大的媒體力量、商品在網路上陳列的成本幾乎為零(一本書的資訊在網路上只需要幾十K的硬碟空間),而資訊科技進步所帶動的搜尋器/推薦器/Web 2.0風潮也使商品的取得成本大幅降低。現在,Amazon約有57%的銷售量來自長尾(實體商店沒有賣的商品)、Netfix約有20%的銷售量來自長尾、Rhapsody約有22%來自長尾。
Rhapsody_20042006_1
(From http://www.longtail.com/the_long_tail/2006/06/latest_rhapsody.html)
作者提出了長尾時代的六大主軸:
幾乎在所有市場中,利基(Niche)產品(簡單說就是那些位於長尾的商品)的數量都遠遠超過熱門產品
接觸這些利基市場的成本現在正大幅下降
僅僅提供更多種類的產品並不能改變需求,消費者還要有辦法(篩選器)找到適合他們個別需求和興趣的利基產品
一旦有了極為廣泛的產品選擇,又有篩選器去過濾這些選擇,需求曲線便變為平緩
所有的利基市場加總,可成為大市場
一旦這些因素湊齊了,需求曲線的形狀會自然顯現,不受配銷瓶頸、資訊缺乏和貨架空間不足的扭曲。需求曲線會呈現五花八門
在網際網路的世界中,要形成長尾,必須要靠三股力量:
生產大眾化:因為數位相機、D8等各式產生多媒體內容的器材與軟體越來越便宜,使得每個人都可以自由自在地製作內容。生產大眾化導致大量的內容產生,使得長尾越變越長。
配銷大眾化:只要有"內容",在網際網路上就有無窮多的大眾化傳銷管道為內容宣傳,讓人們更容易接觸利基商品,使長尾變粗。網際網路降低了接觸更多顧客的成本,也就有效增加了尾巴部分市場的流動性,進而促進消費,有效提高銷售量,增加曲線底下的面積。
連結供給與需求:搜尋引擎讓你可以找到想要的東西、各式各樣的網站或部落格、社群讓你知道各種你前所未知但有需要的商品,其結果是讓生意從熱門商品轉到利基商品,換句話說就是讓銷售量從短頭轉向長尾。
最後,作者提出了九項長尾原則:
降低你的成本
原則1:把存貨搬進來(在網路商店上不管短頭或長尾商品都要銷售)…或搬出去(像Amazon有許多小合作廠商,他們可以在Amazon做生意,但庫存壓力是在這些小合作廠商)
原則2:讓顧客自己動手(顧客喜歡自己加Tag、寫書評、打評分)
尋找利基
原則3:單一配銷方式不適用於所有人(有人愛網路購物,有人愛逛街,有人愛逛完街後再上網購物...,不一而足)
原則4:單一商品不適合所有人(單曲/精選,烹飪書/一道菜的Recipe,乾脆來個POD,外加kkbox自己作專輯)
原則5:單一價格不適合所有人(Pay as you Go / All you can eat...青菜豆腐各有所愛)
釋出控制權
原則6:分享資訊
原則7:兼得(and),而非擇一(or)
原則8:放心讓市場替你做事(前篩選器可能幹掉不少未經琢磨的鑽石,到不如用後處理器給大眾決定誰是鑽石誰是爛石頭)
原則9:了解免費的威力(這年頭誰說便宜沒好貨?)長尾理論:打破80/20法則的新經濟學 @ 腦衰弱工作室 :: 痞客邦 :: http://bit.ly/2PUH1q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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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來被商業界視為鐵律「二八定律」,其內涵認為企業界80%的業績來自20%的產品,就此看法,商業經營看重的是銷售曲線左端的少數暢銷商品,曲線右端的多數冷門商品,被該定律定義為不具銷售力且無法獲利的區塊。但長尾定論卻認為,網際網路的崛起已打破這項鐵律,廣泛的銷售層面,讓99%的產品都有機會銷售,而這些具有長尾特性商品將具有增長企業營利空間的價值。不但如此,長尾商品的規模還大得驚人,其商品的總值甚至可與暢銷商品抗衡。
長尾理論可以追尋到Brynjolfsson, Hu, and Smith的研究。他們首先用指數曲線研究了亞馬遜書本銷售量和銷售排名的關係,並發現亞馬遜40%的書本銷售來自於本地書店裡不賣的書本。
長尾的理論數學基礎,十分簡單。就是將龐大長尾利基商品量乘以相當小的單項長尾商品的銷售量,其獲利仍極為可觀。就觀察,除了舉例用的亞馬遜、Netflix 及 Real.com/Rhapsody 網路音樂服務外,Google 引擎及 eBay 網拍等等網路型企業;甚至多銷售點多商品的便利商店也依據其理論,在獲利上有其一定程度成長。
在統計圖上,這樣的部分長度(橫坐標)長,高度(縱坐標)低,看上去就像長長的尾巴。如果想利用長尾效應取得顯著效果,企業就必須積極注意那些消費者的個性化需求。舉例來說,亞馬遜公司的圖書銷售,谷歌公司的廣告投放,都是運用長尾效應的代表。
在亞馬遜這個案例上面,我們應用「長尾」概念可以解釋:它一半左右的銷售來自於比較熱門的商品,而另一半卻來自相對不那麼熱門的商品。這跟傳統的「二八定律」完全相反,所以這個概念的提出在 Web 2.0 的時代顯得格外引人注目。
圖表分析
就長尾理論示意圖來看,圖表縱軸為人氣(popularity),圖表橫軸為產品(products)。該理論分析讀出,商業經營者應該反向思考,不再只是集中精神於前百分之二十的主要產品內容,而是應該注意百分之八十的「長尾巴」。簡言之,企業應思考怎提供一個將不同種類商品集合成大市場的平台,而這解決方法最好方式就是提供 Web 2.0 相關的網路平台。該分析也指出滿足開發中國家與未開發國眾多人口的商品需求,亦也可能創造巨大利潤與商業規模。
教育百科 http://bit.ly/2Q6JI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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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長尾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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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有一段時間許多SEO工作者在做SEO時,不會僅把全部的心思放在目標關鍵字,還會利用到長尾關鍵字,也得到不錯的網站流量提升等效果。而就是應用到所謂的長尾理論,而什麼是長尾理論呢?在此簡單說明:
2004年10月,《連線》雜誌主編Chris Anderson在一篇文章中,首次提出了一個 長尾理論(The long tail) :只要通路夠大,非主流的、需求量小的商品「總銷量」也能夠和主流的、需求量大的商品銷量抗衡。長尾就是80%的過去不值得一賣的東西,長尾實現的是許許多多小市場的總和,長尾是熱賣品向niches的轉變。由此可見,The Long Tail的適用對象,是瞄準「大型通路」,例如:Internet、量販店、大型書店、超商連鎖店,有點像是用亂槍打鳥的方式,平衡收益。通路大提供的商品就多,因此可以在熱賣商品以外,創造出次暢銷品的銷售數字。
企業界向來奉80/20法則為鐵律,認為80%的業績來自20%的產品;從「長尾」曲線圖來看,企業看重的是曲線左端的少數暢銷商品,曲線右端的多數商品,則被認為不具銷售力。但本書指出,網際網路的崛起已打破這項鐵律,99% 的產品都有機會銷售,「長尾」商品將鹹魚翻身。
不僅如此,長尾市場的規模還大得驚人;把冷門商品的市場規模加總,甚至可與暢銷商品抗衡。背後的數學很簡單:將一個非常龐大的數字(長尾中的利基商品量)乘以一個相當小的數字(單項長尾商品的銷售量),仍能得到超級大的數字。
長尾理論已是許多企業成功的秘訣。舉例來說,Google的主要利潤不是來自大型企業的廣告,而是小公司(廣告的長尾)的廣告;eBay的獲利主要也來自長尾的利基商品。而亞馬遜網路書店的書籍銷售額中,有四分之一來自排名十萬以後的書籍。且這些「冷門」書籍的銷售比例正以高速成長。
長尾理論的來臨,將帶動另一波商業勢力的消長。未來,暢銷商品帶來的利潤越來越薄;願意給長尾商品機會的人,則可能積少成多。長尾理論不只影響企業的策略,也將左右人們的品味與價值判斷。大眾文化不再萬夫莫敵,小眾文化也將有越來越多的擁護者。唯有充分利用長尾理論的人,才能在未來呼風喚雨。
因此,長尾理論應用在SEO工作上,除了有效提高網站流量等外,也再度印證長尾理論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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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尾(英語:The Long Tail),或譯長尾效應,最初由《連線》的總編輯克里斯·安德森(Chris Anderson)於2004年發表於自家的雜誌中[1],用來描述諸如亞馬遜公司、Netflix和Real.com/Rhapsody之類的網站之商業和經濟模式。是指那些原來不受到重視的銷量小但種類多的產品或服務由於總量巨大,累積起來的總收益超過主流產品的現象。在網際網路領域,長尾效應尤為顯著。長尾這一術語也在統計學中被使用,通常應用在財產的分布和詞彙。
簡介
帕雷托法則向來被商業界視為鐵律,其內涵認為企業界80%的業績來自20%的產品。就此看法,商業經營看重的是銷售曲線左端的少數暢銷商品。曲線右端的多數冷門商品,被該定律定義為不具銷售力且無法獲利的區塊。但長尾定論卻認為網際網路的崛起已打破這項鐵律,廣泛的銷售層面讓98%的產品都有機會銷售,而不再只依賴20%的主力產品,而這些具有長尾特性商品將具有增長企業營利空間的價值,對大公司來說最明顯的是客製化,其次對於中小企業還有獨特的設計、風格、思路等零散的產品線等。不但如此,長尾商品的規模還大得驚人,其商品的總值甚至可與暢銷商品抗衡。然而同樣的也是相當高風險的,因為各產品的市場都很小,儘管總量很大但是不一定某產品能創造利潤,成功產生的流行也會很快退去。
長尾理論在之前已有類似的學家提出研究[2],他們首先用指數曲線研究了亞馬遜網站的書本銷售量和銷售排名的關係,並發現亞馬遜40%的書本銷售來自於本地書店裡不賣的書本。音樂影視串流市場、智慧手機應用市場、線上遊戲市場陸續發生這種現象,網路選擇客製化的興起也讓實體市場產品逐漸零碎化,例如名不見經傳的餐廳在網路市場下爆紅。
長尾理論的理論數學基礎十分簡單,就是將龐大的長尾利基商品量乘以相當小的單項長尾商品銷售量,其獲利仍極為可觀。就其觀察,除了舉例用的亞馬遜、Netflix及Real.com/Rhapsody的網路音樂服務外,Google引擎及eBay網路拍賣等網路型企業,甚至多售點多商品的便利超商也可依據其理論,在獲利上有其一定程度的成長。
在統計圖上,這樣的部分長度(橫坐標)長,高度(縱坐標)低,看上去就像長長的尾巴。如果想利用長尾效應取得顯著效果,企業就必須積極注意那些消費者的個性化需求。舉例來說,亞馬遜公司的圖書銷售和Google的廣告投放都是運用長尾效應的代表。
在亞馬遜這個案例上,可應用「長尾」概念解釋:它一半左右的銷售來自於比較熱門的商品,而另一半卻來自相對不那麼熱門的商品。這跟傳統的「二八定律」完全相反,所以這個概念的提出在Web2.0的時代顯得格外引人矚目。
圖表分析
就長尾理論示意圖來看,圖表縱軸為「人氣」,圖表橫軸為「產品」。該理論分析讀出,商業經營者應該反向思考,不再只是集中精神於前百分之20的主要產品內容,而是應該注意百分之80的「長尾巴」。簡言之,企業應思考怎樣提供一個將不同種類商品集合成大市場的平台,而這解決方法最好方式就是提供Web2.0相關的網路平台。該分析也指出滿足開發中國家與未開發國家眾多人口的商品需求亦也可能創造巨大利潤與商業規模,但關鍵在於是否能夠利用網路科技來營造幾乎無庫存成本的世界,否則實際執行仍有利基市場過小,商品過多種類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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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說明長尾理論之前,必須先知道何謂「80/20法則」,所謂的80/20法則,有許多不同層面的定義,例如:「世界有80%的財富掌握在20%人手上」、「創業的人有20%是成功的,而80%是失敗的」、「在一個商店,有80%的營收來自20%的商品」。上述20%商品,我們稱之為「暢銷商品」,也就是「熱門商品」、「主流商品」,這是存在於「實體商店」的條件下。實體商店就是有限的貨架空間以及有倉儲的成本,因此會把暢銷的20%商品放在顯而易見的貨架上,使消費者容易注意到;而80%商品放在其他不起眼的地方,消費者往往容易忽略。如此循環下去,當然暢銷商品會一路長紅下去,也創造了大部分的營收。
長尾理論,正是要打破上述80/20的經濟法則。
什麼叫做「長尾理論(The Long Tail)」呢?如果我們把有80%的營收來自20%的商品、剩下20%的銷售則由另外80%的產品分掉,繪製成圖,X軸是產品,Y軸是銷售量,就會呈現一個L型,左邊是陡峭的高峰,然後集轉直下,向右拉出長長的長尾。
倘若先把橫座標(熱門程度)趨近於零的無限延伸下去,再把暢銷商品與非暢銷商品為分割點,便會形成前段是看似是佔大部分的一塊,後段是一條很長的尾巴。當我們把這兩塊面積(即營收)比較之後,竟發現這兩塊是不相上下的,這是積少成多的結果。而當中最重要的關鍵,就是上述假設橫座標(熱門程度)趨近於零的無限延伸下去。
把他翻為現實面來講,就是把大部分的冷門商品聚集在一起,也可以創造與熱門商品相當的銷售數量。而這個關鍵,取決於冷門商品的種類多寡,即數量多、貢獻少的商品。這就是長尾理論最重要的內涵。
因實體商店在於有限的貨架空間,無法創造長尾。那麼,長尾到底存在在哪裡?促成長尾最重要的動力是什麼?答案是,近十年迅速蓬勃發展,甚至近幾爆炸程度的「網際網路」(World Wide Web)。
網路化時代延伸出許多前所未有的現象,他們都是長尾現象的推手之一。
2004年十月,《連線》雜誌主編Chris Anderson在一篇文章中,首次提出了 長尾理論(The long tail):只要通路夠大,非主流的、需求量小的商品「總銷量」也能夠和主流的、需求量大的商品銷量抗衡。長尾就是80%的過去不值得一賣的東西,長尾實現的是許許多多小市場的總和,長尾是熱賣品向niches的轉變。The Long Tail的適用對象,是瞄準「大型通路」,例如:Internet、量販店、大型書店、超商連鎖店,有點像是用亂槍打鳥的方式,平衡收益。通路大提供的商品就多,因此可以在熱賣商品以外,創造出次暢銷品的銷售數字。
企業界向來奉80/20法則為鐵律,認為80%的業績來自20%的產品;企業看重的是曲線左端的少數暢銷商品,曲線右端的多數商品,則被認為不具銷售力。網際網路的崛起已打破這項鐵律,99% 的產品都有機會銷售,「長尾」商品將鹹魚翻身。
不僅如此,長尾市場的規模還大得驚人;把冷門商品的市場規模加總,甚至可與暢銷商品抗衡。背後的數學很簡單:將一個非常龐大的數字(長尾中的利基商品量)乘以一個相當小的數字(單項長尾商品的銷售量),仍能得到超級大的數字。
過去,人們僅能在實體商店購物,商家為了讓收益最大化,只能在有限的貨架空間上擺設最熱門、最知名的商品;街頭巷尾大家會說,別人有,我也要有,比如電視只有三台,但朋友討論的是三台其中一台最流行的節目(比如楚留香60%的收視率),聽的則是流行頻道所選金曲龍虎榜上的專輯。這時,大部分的消費都集中在左邊,而右邊則乏人聽聞。
當網路出現了,人的選擇也暴增,尤其電子商務的出現,使人不再局限於左邊的熱門商品,開始忠於自我,選擇自己真正喜歡的電影、音樂、書籍和節目,注意力開始轉向右邊的尾巴,商人也開始發現,能賺錢的不只是熱門的東西,這些小眾市場,積沙成塔也有很可觀的效益。舉例來說,Google的主要利潤不是來自大型企業的廣告,而是小公司的廣告;eBay的獲利主要也來自長尾的利基商品,例如典藏款汽車、高價精美的高爾夫球桿等。此外,一家大型書店通常可擺放十萬本書,但亞馬遜網路書店的書籍銷售額中,有四分之一來自排名十萬以後的書籍。這些「冷門」書籍的銷售比例正高速成長,預估未來可占整體書市的一半。
長尾理論的提出,改變企業行銷與生產的思維,帶動另一波商業勢力的消長。執著於培植暢銷商品的人會發現,暢銷商品帶來的利潤越來越薄;願意給長尾商品機會的人,則可能積少成多,累積龐大商機。
 
長尾理論不只影響企業的策略,也將左右人們的品味與價值判斷。大眾文化不再萬夫莫敵,小眾文化也將有越來越多的擁護者。唯有充分利用長尾理論的人,才能在未來呼風喚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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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維基百科,長尾(The Long Tail)這一概念是由“連線”雜誌主編克裡斯·安德森(Chris Anderson)在2004年十月的“長尾” 一文中最早提出,用來描述諸如亞馬遜和Netflix之類網站的商業和經濟模式。
  “長尾”實際上是統計學中冪律(Power Laws)和帕累托分佈(Pareto)特征的一個口語化表達。
舉例來說,我們常用的漢字實際上不多,但因出現頻次高,所以這些為數不多的漢字占據了上圖紅色區域;絕大部分的漢字難得一用,它們就屬於那長長的藍尾。 Chris認為,只要存儲和流通的渠道足夠大,需求不旺或銷量不佳的產品共同占據的市場份額就可以和那些數量不多的熱賣品所占據的市場份額相匹敵甚至更大。
長尾市場也稱之為“利基市場”。 "利基 ” 一詞是英文 “Niche” 的音譯,意譯為 “ 壁龕 ” ,有拾遺補缺或見縫插針的意思。菲利普·科特勒在《營銷管理》中給利基下的定義為:利基是更窄地確定某些群體,這是一個小市場並且它的需要沒有被服務好,或者說 “ 有獲取利益的基礎 ” 。
通過對市場的細分,企業集中力量於某個特定的目標市場,或嚴格針對一個細分市場,或重點經營一個產品和服務,創造出產品和服務優勢。
長尾理論 - MBA智库百科 http://bit.ly/2PWaf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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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界向來奉80/20法則為鐵律,認為80%的業績來自20%的產品;企業看重的是曲線左端的少數暢銷商品,曲線右端的多數商品,則被認為不具銷售力。但本書指出,網際網路的崛起已打破這項鐵律,99% 的產品都有機會銷售,「長尾」商品將鹹魚翻身。
不僅如此,長尾市場的規模還大得驚人;把冷門商品的市場規模加總,甚至可與暢銷商品抗衡。背後的數學很簡單:將一個非常龐大的數字(長尾中的利基商品量)乘以一個相當小的數字(單項長尾商品的銷售量),仍能得到超級大的數字。
長尾理論已是許多企業成功的秘訣。舉例來說,Google的主要利潤不是來自大型企業的廣告,而是小公司(廣告的長尾)的廣告;eBay的獲利主要也來自長尾的利基商品,例如典藏款汽車、高價精美的高爾夫球桿等。此外,一家大型書店通常可擺放十萬本書,但亞馬遜網路書店的書籍銷售額中,有四分之一來自排名十萬以後的書籍。這些「冷門」書籍的銷售比例正以高速成長,預估未來可占整體書市的一半。
長尾理論的來臨,將改變企業行銷與生產的思維,帶動另一波商業勢力的消長。執著於培植暢銷商品的人會發現,暢銷商品帶來的利潤越來越薄;願意給長尾商品機會的人,則可能積少成多,累積龐大商機。
長尾理論不只影響企業的策略,也將左右人們的品味與價值判斷。大眾文化不再萬夫莫敵,小眾文化也將有越來越多的擁護者。唯有充分利用長尾理論的人,才能在未來呼風喚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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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受矚目的「長尾理論」說,在數位世界裡,利基型的商品,比暢銷商品來得有利,實際上,從一些銷售數據看來,結果並非如此:暢銷商品不僅比以前攻下更多市場,就連銷售曲線尾部的消費者,也不見得只喜歡利基型商品。
前身是華納書局(Warner Books)的大中出版(Grand Central Publishing),通常一年會推出秋、冬兩季書單,涵蓋約275到300本書。在每份書單中,大中會挑一些具銷售潛力的書籍大肆宣傳,再從中選出一本文學類、一本非文學類的書作為主打。大中在2007年秋季的兩本主打書,分別是大衛.鮑爾達奇(David Baldacci)的《冷酷斯通》(Stone Cold),以及史帝文.柯柏(Stephen Colbert)的《我就是美國(你也可以!)》(I Am America〔and So Can You〕)。實施這種策略的效果,會顯現在銷售數字與獲利上。大中在2006年強力行銷的61本精裝書,平均銷售成本是65萬美元,毛利近十萬,但每本書的個別差異頗大。而大中最賣力主打的書,成本是七百萬美元,淨銷售額近1,200萬,毛利約五百萬,是其他強銷書平均值的五十倍。
大中的行銷手段,是所謂的暢銷策略(blockbuster strategy),這種歷久不衰的方法,在媒體與娛樂業特別常見。商店貨物架和傳統配銷通路的空間有限,零售商與經銷商又要追求最大利潤,製造商通常會把行銷資源用在一小部分可能的明日之星上。雖然這種方法的風險頗大,但它們預期只要賭到幾本暢銷書,就可以彌補其他許多拖油瓶的虧損,並帶進比例很高的收入與利潤。2006年,大中80%的銷售額來自20%的書籍,而這20%所占的利潤百分比更高。
數位化vs.暢銷策略
然而,暢銷策略站穩腳步後的這幾十年,商業環境發生了重大的變化。如今,我們處在一個資訊與通訊科技發達的世界,零售商幾乎擁有無限的貨架,而消費者也有無數的選擇途徑。當書籍、電影及音樂開始數位化,複製費用也變得低廉時,問題就出現了:暢銷策略還管用嗎?
有一個學派認為仍然管用。從經濟學家羅伯.法蘭克(Robert Frank)與菲利浦.庫克(Philip Cook)1995年《贏家通吃的社會 : 當前就業與市場的現實面》(The Winner-Takes-All Society;繁體中文版由智庫公司出版)一書的論點看來,這個學派認為,通訊更廣泛、更快速,以及複製更容易,讓暢銷商品供應商的獲利更是高得離譜,而顧客的品味與購買習慣則可能變得更為集中。為了佐證自己的觀點,兩位作者提出三個理由。首先,最重要的是,很難用較差的替代較好的。舉例來說,如果可以輕易取得全球最好的「蕩婦卡門」音樂劇,你會屈就次好的嗎?因此,只要比對手稍占優勢,就可以搶下市場大餅。其次,本質上,人是社會的動物,重視與別人聽相同的音樂,看相同的電影。第三,當重製與經銷的邊際成本變低時(可數位化的商品一定會這樣),賣家愈活躍,成本優勢就會變得愈大。法蘭克與庫克深入闡述的,是經濟學家舍溫.羅森(Sherwin Rosen)之前在著作中提到的「超級巨星」效應,也就是某個領域少數頂尖人士「強者愈強」的效應。根據這種思維,暢銷商品仍會持續問世,而銷量較差的商品,受到的損害也會愈來愈大。
除了這個市場的主流論點,近年來也出現另一項見解,也很有說服力,立場卻南轅北轍。這個見解,就是「長尾理論」,由《連線》(Wired)雜誌總編輯克里斯.安德森(Chris Anderson)在他的一篇文章中首度提出,後來擴充成2006年的《長尾理論 : 打破80/20法則的新經濟學》(The Long Tail: Why the Future of Business Is Selling Less of More;繁體中文版由天下文化出版)一書。這本書的副標題,言簡意賅地帶出作者的策略意涵:既然消費者能找到並買得起貼近自己品味的商品,安德森相信,這些消費者不會再追求同質的暢銷商品。因此,腦筋動得快的公司不會再依賴暢銷商品,而是鎖定長尾區的獲利,但在傳統實體通路上,這些獲利是無法實現的(見邊欄「長話短說長尾理論」)。
長尾理論vs.市場實況
究竟哪一種才是當前的市場現象?為解答這個問題,我調查了音樂與家庭錄影帶產業的銷售量,這兩個市場,是安德森與其他人常用來闡釋長尾理論的例子。我還特別審視了由下列市調機構取得的銷售數據:透過網路與非網路零售商來監看每週影帶與音樂帶銷售的Nielsen VideoScan及Nielsen SoundScan、澳洲郵租DVD的Quickflix、允許訂戶按固定月費選歌的 Rhapsody;這些都是安德森在《長尾理論》一書中經常提到的。
求知慾強的讀者,會對我的發現很感興趣,這些讀者會把這兩項理論跟自己的消費經驗聯繫起來,並體會兩者的緊張關係。但對於要在數位市場中領航的經理人來說,這種興趣就不僅限於學術方面了。如果你是生產商,必須急著作出產品開發與行銷投資的決定;如果你是零售商,必須決定產品庫存的種類數量,並決定要不要引導顧客,選擇反而能產生高利潤的冷門商品。不管是哪種情況,只要你相信的理論不同,決定就會大相逕庭。而且,除非你了解網路通路如何改變市場,否則無法做出正確的決定。
消費形態vs.利基產品
當選擇變多且容易搜尋時,如何累積銷貨量?是偏向分配曲線的頭或尾?Rhapsody的交易紀錄,就是很好的調查起點。像表1的曲線圖,顯示可選歌曲超過一百萬首的六萬位訂戶,他們的總選擇組合有多少。在2006年的三個月中,這些客戶進行了超過3,200萬筆交易。因此,我們會從圖上看見什麼?很明顯地,是高度集中的現象。曲線下方的數據,顯示賣座前10%的歌曲,占全部交易的78%;前1%的歌曲,則占所有交易的32%。不過,暫時先別想這些數字。一百萬的1%還是有一萬,遠超過大多數美國廣播電台一年播放歌曲的總量;如果換算成唱片,相當於一家沃爾瑪(Wal-Mart)一般分店全部音樂產品的存量。
表2的曲線圖,顯示Quickflix在2006年半年期間的銷售分配,Quickflix可供選取的影片數稍低於16,000片。在這裡,銷售前10%的DVD,占總租片量的48%;銷售前1%的DVD,則占總租片量的18%。換句話說,大約150部片,相當於好萊塢大片廠每年的發片量,就占了所有租片數量的五分之一;雖說集中度比不過Rhapsody,但也相當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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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7 亞馬遜貝佐斯規定湖南養女 每星期要花光140萬零用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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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馬遜的創辦人貝佐斯(Jeff Bezos)在7月5日退休了,他花了27年的時間,打造亞馬遜這個全球最大的購物網站。1994年他創辦亞馬遜,如今亞馬遜市值已經超過1.7兆美元,貝佐斯的淨資產高達1970億美元。先前他曾是世界首富,直到最近才被特斯拉創辦人馬斯克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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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佐斯一家人。(圖/翻攝自貝佐斯IG)
根據英國《鏡報》報導,貝佐斯的童年非常不好,父親是個酒鬼,拋家棄子留下貝佐斯與母親艱苦過日,貝佐斯小時候窮怕了,吃不飽飯是他童年的常態。
貝佐斯的母親後來改嫁,繼父米蓋爾的出現影響了貝佐斯,也影響了現在的亞馬遜。米蓋爾對貝佐斯疼愛有加,貝佐斯喜愛科學實驗,米艾爾就陪著他,貝佐斯在創業時陷入困境,米蓋爾砸鍋賣鐵的也要支持這個兒子。
現在貝佐斯繼承了米蓋爾的良善,在2006年收養了被拋棄在公園的中國湖南省小女孩。貝佐斯已經有了3個兒子,對於女兒的出現,貝佐斯非常開心。貝佐斯對兒子十分嚴厲,卻對這個女孩寵愛有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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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佐斯現在身家有1970億美元,這個湖南女孩跟她3個哥哥將有著同樣的繼承權,至少可以繼承480億美元(約新台幣1.33兆)。
這個公主跟貝佐斯小時候一樣窮怕了,現在是備受寵愛的公主,卻是勤儉持家不敢花錢。貝佐斯為了治好女兒的這個「毛病」,直接對她下了一個規定,每個星期必須花光5萬美元(約新台幣140萬元)的零用錢,來培養女兒正確的消費觀。除此之外,貝佐斯還為了女兒能夠渡假,直接買下一個島嶼讓女兒能去渡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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