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園發生教保員手持剪刀,疑似威脅恐嚇幼兒 https://bit.ly/3UtnvE7


兒盟還原社工與保母交流過程 男童去年11月還能溜滑梯
兒福聯盟董事長林志嘉(左)與執行長白麗芳(右)就保母虐死1歲嬰兒事件舉行記者會說明,會前並先鞠躬向社會大眾道歉。(記者田裕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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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 16:40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兒福聯盟接受新北市社會局及家屬委託,幫父母入監的1歲大男童找出養家庭,期間交給簽約的劉姓保母照顧,去年9月開始,不料男童竟在去年底疑遭虐死,該名劉姓保母與其妹妹遭檢警調查並收押,兒盟社工也在今天被約談;兒盟今(12日)還原社工與保母交流過程,包含每月訪視日期、詢問情況,更指出該名男童11月20日訪視時,還能在公園溜滑梯,未來將持續面對司法調查希望釐清真相。
兒盟董事長林志嘉、執行長白麗芳等人今向家屬與社會大眾鞠躬致歉,並還原事發過程;白麗芳說,該案是劉童的父母已無法照顧孩子,由新北市社會局轉介,家屬委託希望將劉童出養,但出養前須找人收托,因此由兒盟簽約的台北市劉姓保母從去年9月1日開始帶回安置照顧,並由兒盟社工立案協助,並補助家屬每月3萬元費用來托育孩子。
兒盟指出,該名社工從去年9月起,每個月都去劉姓保母家訪視,日期為9月25日、10月23日、11月20日,白麗芳說,11月該社工訪視時,該名劉姓男童還能到社區的公園玩溜滑梯,尚未發現異狀。兒盟資源發展處品牌經理王定正表示,該男童9月時曾因在公園跌倒致頭部有瘀傷,到11月訪視時,該傷勢已縮得非常小,並無外界所傳已有嚴重傷勢。
但白麗芳表示,後來社工回報,劉姓保母在11月告知劉童有磨牙情況,兒盟當下就開始幫忙預約牙醫,據保母出示的單據顯示,11月23日就去就醫,並轉述牙醫說劉童恐有心理狀況,後續到12月7日才有LINE對話紀錄顯示其牙齒掉了4顆等情況。
而社工12月中旬要跟保母約訪視時,該名保母卻說自己托育的另1名孩童生病,希望延期,不料到12月24日就傳出劉姓男童過世的消息;白麗芳說,有跟該名社工接觸,其非常內疚自責,睡不著、憂鬱,已提供諮商協助,目前兒盟也在回頭思考過程中漏了什麼或需加強什麼。
白麗芳指出,該名劉姓保母曾是幼稚園老師,2022年10月登記執照,去年曾與其首次合作,請她幫忙托育另1名等待出養的孩子約3個月,當時都沒有異狀,一切符合標準,劉姓男童是她收托的第2個合作案,並強調兒盟是幫助收出養過程,而非管理保母,目前兒盟旗下仍有10名合作保母,至於社工則每人約需承擔10多件以上個案,此案發生很不捨,會虛心檢討並概括承受。
白麗芳坦言,收出養過程,政府提供轉介服務後,後續就由家屬委託民間單位,兒盟會將相關名單通報給政府,但其間並無政府人員執行督導,而是由聯盟督導旗下社工人員協助,希望未來修法也將收出養過程中的短期托育也納入政府管理。兒盟還原社工與保母交流過程 男童去年11月還能溜滑梯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Tv70XK


疑造假資料? 兒福聯盟女社工涉過失致死、偽造文書列被告
兒福聯盟陳姓女社工涉過失致死、偽造文書列被告,移送北檢複訊。(記者陸運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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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 17:42
〔記者陸運鋒/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1歲男嬰,去年12月遭到保母劉姓姐妹虐待致死,檢警追查後發現,男嬰去年9月透過兒福聯盟轉介,才交由劉姓保母照後料,後續遭到一連串的殘忍對待,而家屬質疑兒盟造假資料,檢警於今天上午9時許,前往內湖兒福聯盟總部搜索,帶回陳姓女社工偵訊,陳女被列被告,稍後將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罪嫌,移送北檢複訊。
據了解,男嬰親友今天在臉書貼出社工與外婆的Line對話紀錄,親友質疑,陳姓女社工回報男嬰的照片,有許多並非實際探訪所拍,其中包含帶小孩去兒福聯盟確認狀態拍的照片,卻被拿來當作訪視回報照片。
親友質疑,男嬰的日常變化,以社工的專業度來說,不該看不出男嬰眼神呆滯、消瘦、恐懼、無辜求助感等變化;親友直指,男嬰坐搖搖馬開心的態度沒了、頭髮明顯禿了,社工回報牙齒因磨牙掉了4顆,卻都沒有回傳口腔照,卻回傳剃掉頭髮、溜滑梯照看起來就是交代照片,質疑社工是否真的實際訪視。
再者,法醫驗屍報告指出是長期受虐,認為社工如果真的有盡本分,今天也不會發生這個遺憾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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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罰-以愛為名的暴力-因為父母將子女視為所有物-受到體罰的孩


兒盟董事王育敏要求檢視社會安全網滅火 網噴:小孩都死幾個了?
國民黨極力栽培的不分區立委王育敏,也是兒福聯盟董事。(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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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 14:2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市1歲男嬰由社會局和兒福聯盟轉介給劉姓保母姊妹照顧,卻疑似慘遭暴力對待致死,消息曝光後引發社會憤怒,兒福聯盟董事、現任立委王育敏在臉書PO文表示,已要求全面檢視社會安全網並且嚴懲虐童兇手。網友們看到貼文後不領情,紛紛留言怒噴。
王育敏在臉書PO文表示,事件發生後她的國會辦公室已經著手針對這個事件中社會安全網的漏洞及補強措施研擬修法及檢討,對於兩歲以下的幼童沒有足夠能力表達自身狀況,我們應該加強社工訪視的密度及強度,並且嚴格掌控社工的訪視狀況、標準化訪視流程、提高對受托兒童狀況的判斷力訓練,更即時的採取行動,避免悲劇發生。
王育敏指出,她深知兒少保護的推動,仍然還有很漫長的道路,必須不斷反省與檢視,每一起案件的成因與缺漏,才能打造一個讓孩子安心成長的環境,下個星期也會在衛環委員會召開相關會議,面對社會重大悲劇事件一定要深切反省與檢討,捍衛孩子的權益。
網友們看到貼文後紛紛留言「心痛,但不檢討,第一時間兒福發那什麼狗幹聲明?去年就發生的事你們到現在才出來,你說沒包庇誰信?一群道貌岸然的社會敗類」、「來不及了,小孩都死幾個了」、「兒少保護的推動,仍還有漫長的道路?只有要不要重視跟執行而已,是要多漫長?是要犧牲多少個無辜小孩?」、「怎麼沒提到自己身為兒福聯盟董事,應該負什麼責任?」、「小孩12月底就死了,王大立委不知道都在忙什麼?吃雞排?」、「兒福聯盟的董事跟前執行長現在才知道這件事?」、「很明顯是為了滅火才發的文,呵呵」。兒盟董事王育敏要求檢視社會安全網滅火 網噴:小孩都死幾個了?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4aa4QlA

體罰-以愛為名的暴力-因為父母將子女視為所有物-受到體罰的孩


1歲男嬰疑遭虐死 呂秋遠點名兒福聯盟有責任
2024/03/12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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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歲大男嬰慘遭保母姊妹聯手虐死,圖為他生前生活照,經變色處理。 (民眾提供)
〔記者林南谷/台北報導〕北市一名1歲男嬰去年12月因噎奶送醫不治身亡,檢警相驗發現男嬰除左側骨盆變形及額頭骨凹陷外,全身還有大小身痕,牙齒也斷4顆,認為男嬰遭劉姓保母施暴,羈押後追查出劉女妹妹也涉案,2人依妨害幼童發育、過失致死、妨害自由罪嫌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送辦。
知名律師呂秋遠今(12)日凌晨在臉書發文表示,在這次可怕的虐童事件裡,比較難以理解的問題在於,兒童福利聯盟聲稱,他們每個月都有指派社工前往訪視,從9月開始,1個月至少1次,直到12月,才因為另一位托育兒童生病而改期,但是12月底就發生狀況。
呂秋遠表示,兒福聯盟在選擇保母時,或許因為先前與保母的合作經驗還行,對方有合格證照,也沒有虐童的紀錄,因此把這個孩子交給她,「但是每個月至少一次的訪視,訪視的流程是什麼?這麼長期且明顯的外傷,為何在訪視過程中完全沒有發現?這些問題,都是兒福聯盟必須要告知社會大眾的。」
他認為錢不夠,可以講;人不夠,可以檢討,「但是兒福聯盟已經是全國最大的兒童福利機構,如果連基本的訪視都可以如此,我們很難想像,其他更欠缺經費的訪視會出現多少問題。」
「孩子的爸媽都入獄服刑,阿嬤沒辦法照顧,才交給社會福利機構的中途之家準備出養」,呂秋遠不願推敲為何保母會下這樣的毒手,但絕對無法接受訪視機構竟然可以忽視這麼長期且殘酷的虐待。
儘管如此,呂秋遠仍呼籲外界不要因此就不再捐款給其他的社會福利機構,他堅信大多數社工,需要的是更多的支持,而不是抹殺所有社工為社會安全網所作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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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台灣校園霸凌狀況調查」,兒少霸凌仍普遍存在校園,


9月就知男童額頭有傷、12月得知掉牙 兒盟認了「沒有受傷應對SOP」
2024/03/12 16:22:00
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1歲男嬰遭虐亡!家屬見4顆斷牙提質疑 兒福聯盟還原就診牙科時序 | 生活焦點 | 要聞 | NOWnews今日新聞 https://bit.ly/3Izycyg
台北市一名54歲的劉姓保母狠心虐死男童,甚至傳出兩姊妹聯手,等男童被發現時全身傷痕累累,男童全身都有新舊傷勢,額頭骨凹陷、雙腿嚴重變形,手腳指甲疑遭硬拔不全,牙齒也斷了4根。事件曝光後引起社會譁然,民眾質疑兒福聯盟社工失職。兒福聯盟董事長林志嘉、執行長白麗芳今(12)日下午出面鞠躬道歉,白麗芳坦承9月得知男童額頭有瘀傷,12月進一步得知孩子掉牙,目前沒有孩子受傷的SOP緊急應對,未來將會增加。
不幸死亡男童的父母入獄無法照顧,原本交給其他長輩照顧,但因家裡經濟無法負荷,便經社會局及社福機構轉介給保母。怎料,自9月到12月底近4個月的時間,男童卻遭到劉姓保母及胞妹虐待,最後送醫搶救不治。
涉案劉姓保母原本是幼兒園老師,目前則是「兒福聯盟」簽約的合格保母,對於這場悲劇的發生,逾1.8萬名網友要求退捐、湧入兒福聯盟的臉書質疑。對此,兒福聯盟表示,此案於112年9月托育之後,9、10、11月社工都有進行當面訪視。12月時,因保母表示,另一位社區托育的孩子生病,當月社工家訪因而改期,不料卻在月底傳來噩耗。
兒盟今天針對此案再度出面說明,林志嘉、白麗芳首先鞠躬道歉,林志嘉在記者會開始30分鐘後先離席,由執行長白麗芳回答個案問題,她坦承9月就發現孩子額頭上有大片瘀傷,但是狀況是日漸好轉的,11月間透過保母轉告得知孩子有磨牙情況,替保母預約牙科後,保母回報稱孩子是因心理問題導致磨牙,直到12月7日得知孩子有掉牙狀況。
另記者追問,已經得知孩子掉牙、身體有問題,有無緊急應對孩子受傷的狀況?白麗芳坦承,目前只有生病應對,並無受傷緊急應對SOP。過去通常處理的是孩子生病,不是孩子受傷,如果要交出受傷SOP是沒有的,以往最多是孩子生病住院,第一時間是社工會去醫院,回報督導、家屬,這是一定會做到的,未來會加到受傷這件事,當然是嚴重的傷,孩子平常生病還是一樣的流程。
媒體再問兒虐狀況通常以受傷居多,為何僅有生病SOP?白麗芳說,所有的兒虐問題應該由家庭暴力防治中心處理,兒福聯盟做的是收、出養服務,當然可以用兒童虐待的標準來檢視,但是兒虐應該要通通回到家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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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歲男嬰遭虐亡!家屬見4顆斷牙提質疑 兒福聯盟還原就診牙科時序
▲兒福聯盟董事長林志嘉(左)、兒福聯盟執行長白麗芳(右)。(圖/記者嚴俊強攝,2024.03.12)
1歲男嬰遭虐亡!家屬見4顆斷牙提質疑 兒福聯盟還原就診牙科時序 | 生活焦點 | 要聞 | NOWnews今日新聞 https://bit.ly/3Izycyg
2024-03-12 16:22:11
台北市一名1歲10個月大男童遭保姆虐待致死,由於涉案保姆為長期推動兒童福利的兒福聯盟轉介,為了向社會大眾說明白,兒福聯盟董事長林志嘉今(12)日召開記者會,執行長白麗芳也在現場針對細節進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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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曝光的對話截圖,當時社工向家屬表示,男童到保母家後「磨牙磨的很用力」,導致牙齒鬆動而有4顆牙齒掉下來,保母也有帶男童去兒童牙科,醫生說要等大臼齒長出來才能做牙齒,並提到「會有如此劇烈的磨牙,可能之前曾經受到什麼刺激或不平等待遇」,更稱他和保姆看了都很心疼。
媒體詢問,當時社工發現有4顆牙齒掉下來,怎麼社工都沒有警覺,或是怎麼沒有注意口腔內的狀況?白麗芳還原其所知道的時間序表示,當時社工在9/25、10/23、11/20都有訪視,11月的時候知道有磨牙狀況就去預約兒童牙科,11/23由保姆帶孩子去就醫,而保母也轉述跟心理有關,當時有開始找輔導的資源,而看牙醫也有單據。
▲兒福聯盟執行長白麗芳。(圖/記者嚴俊強攝,2024.03.12)
▲兒福聯盟執行長白麗芳。(圖/記者嚴俊強攝,2024.03.12)
白麗芳說,這部分都是由保姆所轉述給社工,相關資料如看醫的單據,也已經都交給檢警、司法調查;另外社工在9月、10月、11月訪視時,是有見到男童的額頭瘀青越來越淡的,且當時孩子還有在公園溜滑梯,沒有指甲被拔掉、骨折等狀況,這部分是社工最後一次訪視的狀況。
白麗芳語帶哽咽指出「我也很想挽回,跟大家的心一樣的」,訪視的過程都有告訴委託家屬、照片都有存在,都是每次去每次拍,希望檢察官用科技證明,而兒盟在案件爆發後對於所有事件都如實呈現,包括第一時間到醫院檢察官就有留下來做搜集,一月主管也陸續被傳訊,把手機電腦、所有紀錄都繳了,該配合的東西都有講了,但礙於偵查不公開,案件也已進入司法過程,有被特別交代,所以在回答上不是規避,是擔心會涉法,才不知道怎麼回答。
對於敏感度不夠、誤信保母,白麗芳則稱,因該位保姆是合格的,加上前一個照顧的經驗不錯,是在原生家庭有探視,雙方都沒問題的狀況下進行的,但後續再工作上監督會加強,也會討論更完試的SOP。


宜蘭縣國小附幼特教班爆體罰!女師罰6萬 名列不適任教師系統
宜蘭縣國小附幼特教班爆體罰!女師罰6萬 名列不適任教師系統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4c8wNfI
宜蘭縣某公立國小附設幼兒園的學前特教班傳出體罰事件,宜蘭縣政府認定此案「情節重大」,進行裁處。(資料照)
2024/03/01 19:41
〔記者蔡昀容/宜蘭報導〕宜蘭縣某公立國小附設幼兒園的學前特教班傳出體罰事件,宜蘭縣政府說,縣府認定此案「情節重大」,裁處涉案老師6萬元罰鍰,同時公布名字於不適任教師系統,全案勿枉勿縱,秉公處理,絕無徇私包庇情事。
縣府教育處說,該名女老師是代理老師,在校服務不到2個月,校方得知案件之後,隨即向上通報,並要求該師不可接觸學生,該師則申請離職。
教育處指出,去年10月19日接到通報後,依法於同月27日召開審查小組會議,會議決議組成調查小組細查。調查小組於10月至11月到校訪談兩次,將調查報告提送縣府認定委員會。
認定委員會12月召開認定會議,認為該師體罰幼生屬實,事件發生頻率偏高,屬於「情節重大」的體罰行為,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教保服務機構應終止與其契約,教保機構負責人處6000元罰鍰,並限期改善。
至於該名老師除了面臨6萬元罰鍰,1年不得聘、任或進用為教保服務人員,名字也被公布於不適任教師系統3年,供各縣市查詢。
家長與立委主張「縣府調查後,認定非屬情節重大」,教育處卻稱「情節重大並進行裁處」?教育處表示,在兩次調查期間,確實有部分委員認為非屬情節重大,但整起案件的結論,仍以縣府認定委員會為準,委員會認為「情節重大」,依其違法行為、發生頻率、犯後態度、幼生受傷情形等面向綜合評估,並做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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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教學生遭丟東西嗆五字經 女老師強拉害摔傷賠32萬和解
 陳姓女老師強拉學生,過程中學生摔倒撞及桌腳受傷,老師被高雄高分院判緩刑。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管教學生遭丟東西嗆五字經 女老師強拉害摔傷賠32萬和解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45aiiUR
 2023/08/05 08:05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某國中陳姓女老師因學生不聽規勸,涉嫌強拉學生到教室外,造成他跌倒受傷,女老師被地院依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判刑4月要關,但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酌她賠償32萬元和解,宣告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2020年10月23日下午1點多,陳姓女老師在教室授課時,制止、斥責曾姓和黃姓同學玩麵粉,並口出「死小孩」等語(涉嫌公然侮辱部分不起訴處分),曾則以三字經、五字經(涉嫌公然侮辱部分經少家法院予以告誡)反擊,並朝桌面丟擲烤肉夾。
 陳女隨後叫2人到教室外訓誡,曾卻不服管教,自行返回教室內洗碗,並在轉身時水潑及陳女後,被強拉到教室外,雙方僵持6分鐘,直到其他教職員到場勸阻始鬆開,過程中曾摔倒撞及桌腳受傷。
 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判處陳女有期徒刑4月,不得易科罰金,她不服上訴要求從輕發落,檢方則認為量刑太輕,要求高雄高分院從重改判。
 合議庭認為原審量刑適當,審酌陳員坦承犯行,並賠償32萬元和解,宣告緩刑2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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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露營上百人遭罰跪 高市府深夜決定撤換校長 畢業露營,傳出有上百名學生在清晨5點多被委外廠商的「活動教官」叫起床,喝斥全體罰跪,甚至飆罵髒話,教育局昨(26)日重申嚴禁不當管教、維護學生權益,除了究責違失校外教學廠商外,深夜也做出決定,即日起更換校長,指派督學代理校長職務。 https://bit.ly/3TJFEM2


高職生上課睡覺被老師拿書觸頭掀互告 學生母女判賠6萬元
 高職生上課睡覺被老師拿書觸頭掀互告 學生母女判賠6萬元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Q0L6dz
 2023/07/21 11:04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台東某職校劉姓女學生上課時睡覺,被授課的楊姓女老師拿書本碰觸頭部,劉姓女學生聲稱頭部受創、腦震盪,控告楊師傷害罪,台東地院判無罪,楊師反控劉生誣告、妨害名譽,刑事尚在審理中,楊師另提民事訟訴名譽損害賠償,法官判劉生及劉母連帶賠償6萬元。
 楊師民事提告指稱,她在教授商業概論時,因劉生趴睡於桌子上,為提醒她不要在課堂上睡覺,持課本輕觸她頭部,並未導致她受傷。但劉生及其母竟向台東地檢署提出傷害刑事告訴,並經提起公訴後,經法院連二審均判決無罪,但劉生卻同學及其他老師說被老師打,有頭痛、頭暈之情形等語,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她的名譽權,受有精神上痛苦,劉生及其母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求償20萬元。
 劉生母女辯稱,楊師確實有持書本敲擊劉生頭部,劉生確實受有「頭部其他部位鈍傷」之傷害,只是刑事案件判決並未採酌,自有違證據法則。
 另外,她與同學間之LINE對話,及向其他老師陳述受傷之情形,雖最後為法院所不採,醫院急診室就診,醫生並沒有下腦震盪之診斷,也無記載有「腦出血」或「嘔吐」之情形,但劉生卻向同學及老師稱其有「腦震盪」、「腦出血」及「嘔吐」之情形,虛構其受有此等較嚴重之病症或傷害,使他人誤信楊師持書本對其造成嚴重之病症或傷害,足以貶損楊師之社會評價,是故意不法侵害楊師之名譽權,經審酌雙方主客觀條件,劉生母女應連帶賠償楊師6萬元。高職生上課睡覺被老師拿書觸頭掀互告 學生母女判賠6萬元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Q0L6dz


衛福部將修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內容,圖為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資料照)
不是打小孩就違法! 衛福部將修法規範「身心虐待」內容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yYEzq2
2023/03/22 17:05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民法修訂父母懲戒權,衛福部也將修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但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表示,此次修訂與民法修正無關,而是因為過去未具體訂定第49條的「身心虐待」內容,造成各縣市認定有出入,進而就決定重新檢視,達到一致作法。
 法務部公告民法第1085條「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修正草案,刪除原本的「懲戒」文字,修正為「父母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應考量子女之年齡及發展程度,尊重子女之人格,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
 張秀鴛指出,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中,已明確訂定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的行為,也就是不當對待的部分,但其中一項「身心虐待」範圍很廣,回歸兒童權利公約精神,包含身體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及疏忽照顧,然而各縣市認定有一些出入,有些從寬、有些從嚴,甚至增加長期、連續且導致受傷等條件,因此決定修訂一致作法,與民法調整無關。
 張秀鴛提到,在教養孩子的過程中,總是希望能夠用比較好的、比較正當的,或者是沒有負面學習的教育、養育方式,也就是避免以打屁股、打耳光這種方式,因為學習到打人有用、很快得到反應,一個巴掌打下去,接下來就可能打身體,其實是不好的教養模式。
 不過,張秀鴛指出,這種算不算違法?就要看看是否打人打成習慣?造成孩子怎麼樣的影響?不會因為打一個屁股就違法。萬一打了之後經過通報,且社工調查確實有不當對待,接下來就要對家長提供資源學習好的教養方式,不是一下子就違法,這樣太嚴重,而是透過親子課程、親子活動,重新給予一個學習機會,畢竟沒有人做過父母,不曉得怎麼樣才是好,都是邊做邊學習來養育孩子。
 張秀鴛也舉例,像是小孩寫功課拖拖拉拉,用愛的小手、用藤條打,或是小孩過動、有狀況特殊,但父母都不知道,還逼著乖乖坐椅子上,甚至綁起來;或者是幼兒園小朋友跑來跑去影響上課,老師希望坐下來好好上課、用心好好學習,但選擇在上課期間綁起來,都是不當對待。
不是打小孩就違法! 衛福部將修法規範「身心虐待」內容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yYEzq2


台灣父母愛體罰嗎?兒盟調查說出「家內體罰」的迷思與糾葛
作者 朱崇信
2022-12-02
在華人文化中,向有「不打不成器」、「棒下出孝子」等關於體罰正當性之論述。即便不贊同這種傳統的體罰論述,恐怕也不一定支持法律禁止體罰。
【投書】台灣父母愛體罰嗎?兒盟調查說出「家內體罰」的迷思與糾葛 | 朱崇信 / 多元發聲.讀者投書 | 獨立評論 https://bit.ly/3FpVDtb
日前新聞報導台南一個國小學童,被父親要求考試少一分打一下,母親為減少傷害為他包尿布、戴護膝,在家裡跪著等父親處罰。
事實上,查找媒體上的相關新聞,這類對兒童體罰的情事,仍經常在校園、補習班、家庭等各種場域上演。甫結束的第二次兒童權利公約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國際審查委員和政府、民間團體進行了許多兒童人權相關的重要對話,其中一項就是「保護兒童免受任何形式身心暴力對待」。依據兒童權利公約第8號和第13號一般性意見書,體罰不論多輕微,屬於身心暴力對待的一種形式,而立法禁止就是一種保護兒童免受該暴力的適當預防方法。
因此,國際審查委員在5年前第一次國際審查會議所提出的結論性意見第56、57點,即建議台灣立法禁止家內體罰。5年後的第二次審查會議中,國際審查委員依然關切台灣目前對兒童的體罰情形,和用法律保障兒童免受體罰的進展。
當然,目前台灣「禁止家內體罰」的推動上,仍幾乎是零進展,反觀鄰近的日本和韓國,已分別在2019年、2021年完成修法禁止家內體罰,成為目前全球在一切場域(all settings)禁止體罰的64個國家之一。
在華人文化中,向有「不打不成器」、「棒下出孝子」等關於體罰正當性之論述。即便不贊同這種傳統的體罰論述,恐怕也不一定支持法律禁止體罰。而討論到體罰的使用,似乎也總存在傾向反對和傾向支持的兩種態度。為初步了解民眾現今對家長體罰的經驗與態度、和對法律保障兒童免受體罰的看法,兒福聯盟今年特別進行了「台灣民眾對體罰管教之經驗和態度」的調查。調查結果顯示:
1.部分民眾有體罰無害、有效和必要的迷思
24.7%的民眾認為「體罰不會造成傷害」、16.4%的人認為「打小孩是相對效果較好的管教方式」、30.6%民眾認為「體罰是養育過程中必要手段」。這顯示部分民眾認為體罰是無害、有效和必要的
然而檢視近年大樣本、縱時性、回顧型和後設分析的研究,都一致的指出:體罰和兒童身心的正向結果沒有關聯(沒有效),對兒童身心健康和親子關係都有負向的影響(有害),且有許多正向、有效的替代管教方法可以取代(非必要)。再加上幾乎所有大型的兒科和心理健康專業組織,包括美國兒科學會、美國心理學會,也都在正式機構政策聲明中認可這些研究的結果,不認為體罰是有效的管教方式。因此,認為體罰無害、有效、必要的態度,可以說是一種偏離實際情形的迷思。
而兒盟的調查也顯示:若家長體罰迷思程度越高,家長實際使用體罰管教的頻率也越高,可見對體罰的態度和認知,會影響親職管教方式的實踐。當民眾越認識體罰的侷限性、對兒童身心健康、親子關係的不良後果、越熟習能夠替代體罰的正向教養方式,勢必能在生活中減少,甚至不再使用體罰管教孩子。
絕大多數的家長,都能感受到體罰對親子關係的破壞,且並不樂意採用體罰管教,但可能礙於不熟習其他的管教方式,只好無奈的使用體罰。圖片來源:MIA Studio/Shutterstock
2.體罰後的虧欠感和關係修復,顯示家長不樂意體罰
兒盟的調查發現:分別有高達9成家長在體罰後感到後悔或虧欠(90.9%)、希望和孩子和解(91.9%)。希望和孩子和好的家長中,幾乎全部(98.6%)都曾嘗試以實際行動來修復親子關係。這背後恐怕代表著絕大多數的家長,都能感受到體罰對親子關係的破壞,且並不樂意採用體罰管教,但可能礙於不熟習其他的管教方式,只好無奈的使用體罰。
因此兒盟呼籲家長,能夠嘗試不體罰的教養,練習採用其他正向、有效的管教方式,包括:離開現場、延後處理、轉移注意力、使用讚美、建立好的獎賞制度等方式增強正向行為、使用自然或邏輯後果的技巧、正確的使用暫停(time-out)、取消或延後孩子的特權、建立溫暖關係並設立規則架構……等。
這些方式的共通點都是建議家長能設立長期的教養目標,而非著眼於短期的立即效果,並且要了解兒童的發展階段,給予適合其年齡的回應。家長若能在親職教養的過程中持續練習使用這些正向教養方式,便越能掌握理解孩子、和孩子溝通的方法,擺脫其實自己也不樂意使用的體罰。
3.透過法律保障兒童免受體罰
最後,調查中有66.2%受訪民眾認同「應透過法律保障兒童免受體罰」。這個數據,對台灣未來立法保障兒童免受體罰透露出樂觀的前景。目前台灣在法律保護兒童免受體罰一事上,仍有許多缺乏,例如:在居家式托育服務、托嬰中心、安置機構、課後照顧班與補習班,都未有法規禁止對兒童體罰,更遑論本文開頭所提到的家庭中的體罰。
關於透過法律禁止家庭內的體罰,從兒童權利公約的視角,認為其目的是要預防兒虐、改變態度和習慣,並維護兒童在法律上的平等保護權利(即法律保障成人在家中免受暴力侵害的權利應同等適用於兒童),目的並非要懲罰家長,反而主要應提供家長支持性和教育性的介入。世界衛生組織也指出:立法禁止體罰是一個適當保護兒童免受任何暴力對待的策略,因為透過立法可明確告訴社會該行為是錯的,有助於消除容忍暴力的社會規範。
因此,兒盟也呼籲政府和立法機關,能邁步向前,積極推動在法律層面保護兒童免受體罰,並搭配推動各種支持性、教育性的親職服務並進,以達成政府在將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化時,所許下要踐行公約、保障兒童權利的承諾。
(作者為兒福聯盟研發處研究員。本文內容摘要自:兒福聯盟2022年台灣民眾對體罰管教之經驗和態度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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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父母愛體罰嗎?兒盟調查說出「家內體罰」的迷思與糾葛
作者 朱崇信
2022-12-02
在華人文化中,向有「不打不成器」、「棒下出孝子」等關於體罰正當性之論述。即便不贊同這種傳統的體罰論述,恐怕也不一定支持法律禁止體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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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新聞報導台南一個國小學童,被父親要求考試少一分打一下,母親為減少傷害為他包尿布、戴護膝,在家裡跪著等父親處罰。
事實上,查找媒體上的相關新聞,這類對兒童體罰的情事,仍經常在校園、補習班、家庭等各種場域上演。甫結束的第二次兒童權利公約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國際審查委員和政府、民間團體進行了許多兒童人權相關的重要對話,其中一項就是「保護兒童免受任何形式身心暴力對待」。依據兒童權利公約第8號和第13號一般性意見書,體罰不論多輕微,屬於身心暴力對待的一種形式,而立法禁止就是一種保護兒童免受該暴力的適當預防方法。
因此,國際審查委員在5年前第一次國際審查會議所提出的結論性意見第56、57點,即建議台灣立法禁止家內體罰。5年後的第二次審查會議中,國際審查委員依然關切台灣目前對兒童的體罰情形,和用法律保障兒童免受體罰的進展。
當然,目前台灣「禁止家內體罰」的推動上,仍幾乎是零進展,反觀鄰近的日本和韓國,已分別在2019年、2021年完成修法禁止家內體罰,成為目前全球在一切場域(all settings)禁止體罰的64個國家之一。
在華人文化中,向有「不打不成器」、「棒下出孝子」等關於體罰正當性之論述。即便不贊同這種傳統的體罰論述,恐怕也不一定支持法律禁止體罰。而討論到體罰的使用,似乎也總存在傾向反對和傾向支持的兩種態度。為初步了解民眾現今對家長體罰的經驗與態度、和對法律保障兒童免受體罰的看法,兒福聯盟今年特別進行了「台灣民眾對體罰管教之經驗和態度」的調查。調查結果顯示:
1.部分民眾有體罰無害、有效和必要的迷思
24.7%的民眾認為「體罰不會造成傷害」、16.4%的人認為「打小孩是相對效果較好的管教方式」、30.6%民眾認為「體罰是養育過程中必要手段」。這顯示部分民眾認為體罰是無害、有效和必要的
然而檢視近年大樣本、縱時性、回顧型和後設分析的研究,都一致的指出:體罰和兒童身心的正向結果沒有關聯(沒有效),對兒童身心健康和親子關係都有負向的影響(有害),且有許多正向、有效的替代管教方法可以取代(非必要)。再加上幾乎所有大型的兒科和心理健康專業組織,包括美國兒科學會、美國心理學會,也都在正式機構政策聲明中認可這些研究的結果,不認為體罰是有效的管教方式。因此,認為體罰無害、有效、必要的態度,可以說是一種偏離實際情形的迷思。
而兒盟的調查也顯示:若家長體罰迷思程度越高,家長實際使用體罰管教的頻率也越高,可見對體罰的態度和認知,會影響親職管教方式的實踐。當民眾越認識體罰的侷限性、對兒童身心健康、親子關係的不良後果、越熟習能夠替代體罰的正向教養方式,勢必能在生活中減少,甚至不再使用體罰管教孩子。
絕大多數的家長,都能感受到體罰對親子關係的破壞,且並不樂意採用體罰管教,但可能礙於不熟習其他的管教方式,只好無奈的使用體罰。圖片來源:MIA Studio/Shutterstock
2.體罰後的虧欠感和關係修復,顯示家長不樂意體罰
兒盟的調查發現:分別有高達9成家長在體罰後感到後悔或虧欠(90.9%)、希望和孩子和解(91.9%)。希望和孩子和好的家長中,幾乎全部(98.6%)都曾嘗試以實際行動來修復親子關係。這背後恐怕代表著絕大多數的家長,都能感受到體罰對親子關係的破壞,且並不樂意採用體罰管教,但可能礙於不熟習其他的管教方式,只好無奈的使用體罰。
因此兒盟呼籲家長,能夠嘗試不體罰的教養,練習採用其他正向、有效的管教方式,包括:離開現場、延後處理、轉移注意力、使用讚美、建立好的獎賞制度等方式增強正向行為、使用自然或邏輯後果的技巧、正確的使用暫停(time-out)、取消或延後孩子的特權、建立溫暖關係並設立規則架構……等。
這些方式的共通點都是建議家長能設立長期的教養目標,而非著眼於短期的立即效果,並且要了解兒童的發展階段,給予適合其年齡的回應。家長若能在親職教養的過程中持續練習使用這些正向教養方式,便越能掌握理解孩子、和孩子溝通的方法,擺脫其實自己也不樂意使用的體罰。
3.透過法律保障兒童免受體罰
最後,調查中有66.2%受訪民眾認同「應透過法律保障兒童免受體罰」。這個數據,對台灣未來立法保障兒童免受體罰透露出樂觀的前景。目前台灣在法律保護兒童免受體罰一事上,仍有許多缺乏,例如:在居家式托育服務、托嬰中心、安置機構、課後照顧班與補習班,都未有法規禁止對兒童體罰,更遑論本文開頭所提到的家庭中的體罰。
關於透過法律禁止家庭內的體罰,從兒童權利公約的視角,認為其目的是要預防兒虐、改變態度和習慣,並維護兒童在法律上的平等保護權利(即法律保障成人在家中免受暴力侵害的權利應同等適用於兒童),目的並非要懲罰家長,反而主要應提供家長支持性和教育性的介入。世界衛生組織也指出:立法禁止體罰是一個適當保護兒童免受任何暴力對待的策略,因為透過立法可明確告訴社會該行為是錯的,有助於消除容忍暴力的社會規範。
因此,兒盟也呼籲政府和立法機關,能邁步向前,積極推動在法律層面保護兒童免受體罰,並搭配推動各種支持性、教育性的親職服務並進,以達成政府在將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化時,所許下要踐行公約、保障兒童權利的承諾。
(作者為兒福聯盟研發處研究員。本文內容摘要自:兒福聯盟2022年台灣民眾對體罰管教之經驗和態度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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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抄課文、走樓梯10趟!國小師體罰過動生 學校判國賠
罰抄課文、走樓梯10趟!國小師體罰過動生 學校判國賠 https://bit.ly/3TNfJ5w
2022年9月7日 週三 上午8:54
罰抄課文、走樓梯10趟!國小師體罰過動生 學校判國賠 https://bit.ly/3TNfJ5w
新北市一名國小女老師,罰學生抄課文、走1到5樓樓梯10次。(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新北市某國小1名女老師,去(2021)年因學生上學前未量體溫、未交數學考卷、學導師說話,明知其有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等問題,仍處罰他寫課文,又要該生走1到5樓樓梯10趟;學生家長求償20萬提國賠。士林地院審結,認定該名女老師所為已構成不當管教,判學校國賠3萬元。全案可上訴。
學生家長表示,去年就已告知老師,孩子有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等狀況。(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學生家長表示,去年就已告知老師,孩子有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等狀況。(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該生父母指出,2020年9月11日親師懇談會上,已告知導師,小孩的一些身體健康狀況,但老師卻在2021年4月23日因孩子沒有量體溫,罰抄課文3遍,且被禁止下課,但孩子因無法在老師規定內時間完成罰抄,老師竟要他「罰走1至5樓樓梯來回10趟」,還命同學在一旁監督。
全案經校事會議調查小組認定,老師不法侵害該生身體權、健康權、自由權、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等,造成其精神上受有莫大痛苦,因此該生及其父母依《國家賠償法》第10第1項規定,以書面向女師請賠償歷經數月仍協商未果,父母不得已依國家賠償及侵權行為法律關係提起訴訟向學校求償20萬元。
校方抗辯,學生連續未繳交數學複習卷,基於導引學生發展,老師要求他抄課文3遍,但該生仍不想寫。學生主動提及以下課時間、打掃時間分批走樓梯10趟,替換罰抄課文3遍,但該師也不斷叮嚀他要注意安全並請同學陪伴,因此該師行為,並非不當管教。
法官經查,導師未慮及以此方式處罰該生前,應該先以口頭糾正、列入日常生活表現紀錄、通知家長協請處理以避免往後學生忘記測量體溫或攜帶作業,逕行以此方式處罰學生,導致該生未能在課堂與課堂中間下課時間,前往廁所、或飲水或自由走動、舒展身體,精神獲得足夠休息時間。
校方遭判3萬元賠償。(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且該師領有專業證照的教師,當學生提議用走樓梯代替罰抄,按理應發覺該方式並不適當,因此導師也不能就此免除責任。對此,簡易庭法官認定,該師處罰學生抄寫課文、走樓梯已構成不當管教,且造成其精神上受有相當痛苦,認校方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判3萬元為適當。全案可上訴。


政大教授「詠春拳」毆學生照片曝光 校方︰暫停課程進行調查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2xCCTpJ
政大一名教授被學生爆料,在課堂上公然毆打學生,據在場學生描述,這名教授左右開弓直接重拳毆打被害同學頭部,同學根本不敢還手,一路逃到講台下,教授竟然還繼續追打、以重拳直接打在同學的頭部要害上,打頭打了很多下,現場可以聽到拳頭打在頭上和臉上很大聲。教育部今天表示,政大校方指已展開調查,先暫停該名教授教這門課,改由其他老師授課,也針對被害學生和在場學生進行心理輔導,提供被害學生法律諮詢。
在場學生表示,上週五這名教授於「保險法」課堂上,公然毆打學生,只因為這名教授指電影《葉問》劇情有虛構部分,被害學生回了「詠春拳只能近距離打、打農夫。」就惹怒老師要求學生上台和他對打,學生哪裡是老師的對手,完全變成老師在打學生。對於政大校方竟要「慢慢調查」,讓一個暴力教授繼續在學校授課、繼續有機會威脅學生,學生們覺得非常荒謬,但學生們也都怕死這名教授,學校讓暴力教授在學校裡趴趴走、繼續教課,卻不馬上先勒令他停止所有授課,讓學生們到學校都會心生恐懼。 
政大教授「詠春拳」毆學生照片曝光 校方︰暫停課程進行調查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2xCCTpJ

體罰-以愛為名的暴力-因為父母將子女視為所有物-受到體罰的孩


體罰-以愛為名的暴力-因為父母將子女視為所有物-受到體罰的孩體罰-以愛為名的暴力-因為父母將子女視為所有物-受到體罰的孩體罰-以愛為名的暴力-因為父母將子女視為所有物-受到體罰的孩體罰-以愛為名的暴力-因為父母將子女視為所有物-受到體罰的孩體罰-以愛為名的暴力-因為父母將子女視為所有物-受到體罰的孩體罰-以愛為名的暴力-因為父母將子女視為所有物-受到體罰的孩體罰-以愛為名的暴力-因為父母將子女視為所有物-受到體罰的孩體罰-以愛為名的暴力-因為父母將子女視為所有物-受到體罰的孩

體罰有用嗎?撕破那些以愛為名的暴力
2019-05-08 00:00:00
就像大家將兒童虐待與體罰分開看一樣,大家也經常將孩童暴力與成人暴力區分開來。根據2016年,京畿道家庭女性研究院以1,500位當地民眾為對象所進行的「暴力允許態度」調查,有98%的成人認為「毆打並威脅對方的行為即為暴力」,可是在親子關係中就不同了。同意「為糾正子女的習慣,父母可以毆打、威脅子女」的比例為48.7%;同意「為教導子女禮儀,可以威脅孩子說要打他」的比例為35.3%;同意「指導孩子學習時,可以威脅孩子說要打他」的比例則為23.3%。
由此可見,父母可視情況對子女施暴的思考方式依然根深蒂固。這是因為父母將子女視為所有物,因此只要父母認為有必要,就可以對他們行使暴力。即便體罰儼然是一種對於人格主體的毆打與暴行,卻仍然存在於成人、父母的觀點之中。任何人都不會以愛為由,或為了糾正他人而出手,只有孩子,成了唯一能以管教之名毆打的群體。
體罰不會讓孩子反省,只會讓他們恐懼
支持體罰者主張:「就算是必須毆打不成熟的孩子,也要教導他們。」長期以來的論調一直如此,若是為了糾正比自己弱勢、低等之人,暴力就可以正當化。然而,有無數研究指責,體罰非但毫無教育效果,反倒會使暴力內化(internalization),造成人格扭曲,也只會引起孩子的恐懼,不會促使他們反省。
「內心受創、恐懼、傷心、膽怯、孤單、悲傷、生氣、感覺被拋棄、被忽視、發火、厭惡、恐怖、丟臉、悲慘、受到打擊。」這是2001年英國救助兒童會根據孩子挨打的經驗所整理出來,孩子們對於「體罰」的記憶。儘管孩子使用了超過40個形容詞表達對體罰的可怕感受,但沒有一個孩子說出感到抱歉或反省的字眼,這表示體罰不僅在教育上成效不彰,而且只會在情緒上對孩子造成莫大傷害。
人類學者金鉉京曾在《人,場所,環帶》一書中,針對「體罰教導孩子什麼?」做出以下分析:
體罰的理由百百種,上頭依附著各式各樣的訓誡,但當跳脫表面的那些說法,體罰始終反覆傳達出一個訊息:體罰隨時會故態復萌。你的身體完全不屬於你,而我隨時都能對你動手。一旦同意體罰,就代表接受這樣的教育方式,同時也接受了羞辱的悖論。羞辱不僅是否定他人的人格,還強迫對方必須同意這件事。在遭受羞辱之人同意的瞬間,羞辱不再只是羞辱,而是儀式的一部分、秩序的一部分。最後,羞辱成為以否定自身本質為最終目標的暴力。
「我隨時都能對你動手」的教育方式,和過去對女性施暴蘊含著相同的訊息。包含體罰在內,在親密關係中對他人反覆施暴的行為,都傳達出相同訊息:我隨時都可以控制你的權威主義思想。能夠決定你存在的權力不在於你,而是在毆打你的我身上,以及用蠻力使對方閉嘴、否定對方的話語,並試圖將自己的思想灌輸給對方。
如果不能忍受幼托機構打孩子,又為何覺得父母體罰沒關係?
「唯有用藤條打孩子,用嚴厲嚇人的方式管束,孩子才不會出現問題行為,乖乖長大。」這樣的普遍觀念並沒有任何科學根據,反倒有數不清的數據顯示出相反結果。
2016年,美國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的發展心理學者伊莉莎白.格爾沙霍夫(Elizabeth Gershoff)發表了幾乎是「令所有人都無話可說」的研究結果。她運用50年來與體罰相關的數據進行統合分析,結果顯示:受到體罰的孩子很可能出現反社會行為與攻擊性。
在這項包含16萬1千多名孩童的數據研究中,研究團隊將體罰定義為「用手心打孩子屁股或用手腳毆打孩子的行為」,並針對一般人不認為是虐待的體罰,分析其所帶來的影響。結果顯示,在反社會性、攻擊性、認知障礙等17項負面行為中,受到體罰的孩子就表現出13種相關行為。這項研究指出,體罰與身體虐待對孩子有害的程度是相同的。體罰會對孩子的行為和發展造成負面結果,另一方面,它與起初父母希望透過體罰所達成的目標不具任何相關性。
大家能夠容忍父母體罰子女,可是每當幼托機構發生體罰情況,媒體卻蜂擁而上、大加撻伐,我不禁百感交集。每每看到相關報導,總不免認為韓國社會對相同的暴力行為有著雙重標準。
社會認為幼托機構不得有任何體罰的態度屹立不搖。在不惜安裝監視器也要監視是否有虐童行為的主張面前,幼兒園教師的人權完全被拋至腦後。大家明明對托育者打小孩的行為如此敏感,為何會認為父母的體罰無傷大雅呢?其實幼托機構是被授權父母的資格,養育並教育入學前孩童的地方,在說出禁止幼托機構的教師有體罰行為的話之前,難道不該先討論禁止父母體罰的議題嗎?
當愛與暴力被連在一起
姑且先不論體罰既不具有管教效果,且對孩子有害,我之所以認為體罰是一種問題,更大的原因在於這會導致孩子將加害者的論點內化,認為暴力也是一種愛。
若是在我深知對方很愛我,或者非常依賴我的狀態下,對方對我拳腳相向的話,這不僅是一種身體傷害,更是踐踏對方心靈的一種惡質暴力。多數的家暴和約會暴力均屬此類。2015年,Twitter上很熱門的約會暴力證詞便是如此。加害者把「妳做了該打的事」當成施暴理由,將過錯推到被害者身上。「害怕失去對方勝過於挨揍」的被害者則責怪自己老是做了該打的事,下定決心要成為更好的戀人。
我在調查蔚山兒童受虐致死事件時,也聽到與此極為相似的故事。根據當時社區鄰居、教師和社工的證詞,加害者和孩子的關係和Twitter上看到的約會暴力加害者、被害者的關係相似。
即便在不為人知的暴行曝光後,加害者仍怪罪到孩子頭上,表示是孩子說了謊,做了該打的事。另一方面,即使這個孩子被打得頭破血流,卻仍以「很會做菜的漂亮媽媽」為題寫了一首詩,還畫了圖,努力想討好加害者。倘若約會暴力的受害者是因為害怕失去戀人,將加害者的話語內化,那麼在虐待中犧牲的孩子則是為了存活,才將加害者的論調加以內化。儘管成人與孩子面臨的處境不同,被害者對於加害者的依附心理,是在披著愛的外皮所行使的暴力中都會看到的悲涼樣貌。因為,加害者總會在施暴後,反覆訴說「往後一定會好好待你」。
連結暴力和愛是非常危險的,這無疑是教導孩子,只要愛著對方,身體上占有優勢者便可用蠻力壓制他人。即便在愛與照顧的關係中,力氣強大或是擁有權力者,均可用暴力來解決問題。體罰教導孩子,「為了獲得你想要的東西,打人也無所謂」「攻擊他人也沒關係」。
這種醜陋的暴力所留下的傷痕,在我所聽到的故事中最令人於心不忍的,莫過於2014年一位住在社福機構的孩子。他來到社福機構前,經常被父母體罰,而在輔導過程之中,當他聽到「我的身體很珍貴」這句話時,他如此說道:「書上是這樣說,可是我不懂,為什麼我的身體很珍貴,每天被打很可憐,有什麼好珍貴的……」
令人遺憾的是,這個孩子在機構內也身陷對其他孩子性騷擾的風波。要是不曾被好好對待,就不會認為自己和他人同樣都很珍貴
書名:異常的正常家庭
作者:金熹暻
譯者:簡郁璇
出版:時報出版
出版時間:2019/04


Elizabeth Gershoff - Wikipedia http://bit.ly/2PW7CDe

體罰-以愛為名的暴力-因為父母將子女視為所有物-受到體罰的孩


師鐸獎校長延宕通報性平案?王婉諭公布錄音
師鐸獎校長延宕通報性平案?王婉諭公布錄音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yIhIPf
立委王婉諭(左二)呼籲,屏東縣政府應重新檢視對林姓校長違反「性平法」的裁罰是否合法,儘速依法對該校長予以記過或申誡之懲處,教育部也應儘速廢止林姓校長的師鐸獎資格。(王婉諭國會辦公室提供)
 2023/03/16 12:57
〔記者黃靖媗/台北報導〕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今(16)日召開記者會,揭露屏東縣某公辦民營實驗小學2021年10月間發生性平事件,事後林姓校長不僅未依「性平法」處置,居然還安排雙方對質,且為規避罰則而偽稱知悉時間;同時,教師團體也接獲陳情,稱該校兩名主任不當管教學童,校長未依規定通報。
 王婉諭要求,屏東縣政府應重新檢視校長違反「性平法」的裁罰是否合法,儘速依法懲處該校長記過或申誡,嚴肅檢視是否仍適任,教育部也應儘速廢止校長的師鐸獎資格。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秘書長劉亞平及當事人「W老師」今天都出席王婉諭記者會。
 王婉諭指出,去年7月接獲當事老師陳情後,經檢視相關證據及當事老師為自我保護而錄製的錄音檔後,確認學校處理這起性平案件時有未依法通報、另設調查機制等違法行為,造成當事人二度傷害,去年9月邀集教育部、教育部國教署、屏東縣政府協調,在協調會中,國教署指出學校處置的諸多不當作為,林姓校長仍多次堅持處置無誤,會後,他們將相關錄音檔、逐字稿檢送教育部及屏東縣政府調查、檢討、究責,屏東縣政府卻態度消極,更有包庇林姓校長之嫌。
 王婉諭也於記者會公布錄音檔片段,內容明確呈現林姓校長於事發後,不僅未依法進行通報,甚至質問當事老師「那次之後還有嗎?」,更將是否要校安通報的決定權歸責於當事老師,之後林姓校長眼見事態擴大,卻仍試圖說服、教唆當事老師應配合學校偽稱知悉時間,使學校可以規避延遲通報的罰則,且校長不僅未依法將事件移由學校性平會處置,反而私自將行為人帶至校長室,當面質問該生「有沒有去摸人家老師的手臂」?並要求當事老師當面向學生陳述事發過程。
 王婉諭也強調,林姓校長去年才經屏東縣政府推薦獲頒教育部師鐸獎,然而林姓校長行為顯然違反「性平法」屬實,縣府仍認為其行為未損及教師專業尊嚴,函報教育部認定無須廢止師鐸獎資格。
 出席記者會的當事教師W老師以書面聲明陳述,指出林姓校長不僅未依法處置,更且教唆配合學校偽造通報資料。W老師指出,他甚至屢次遭校長質疑其因性平案件而教學不力,校方面對事件曝光,始終對外謊稱他是因服務成績遭評定不優良才蓄意檢舉報復。
 劉亞平批評,屏東縣府把該校當作實驗教育指標,工會卻曾接獲學生家長陳情與離職教師反映,林姓校長不僅治校手段強硬,還縱容該校主任對學生霸凌與對同事性騷擾,致使師資流動率極高,教學現場極其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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