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書、明算
為什麼說科舉制度從來沒有公平過,原因其實很簡單
啟蒙運動的先賢們提到中國,總羨慕中國有統一考試選拔官員的科舉制度。萊布尼茨在《中國近事》中說:「有誰過去曾經想到,地球上還存在這麼一個民族,它比我們這個自以為在所有方面都教養有素的民族,更加具有道德修養?……在實踐哲學方面,即在生活與人類實際方面的倫理以及治國學說方面,我們實在是相形見絀了。」若是當時的進士舉人們能像現在的教授那樣出入於各種國際研討會,大概是要爭辯一番的:我們也有我們的苦惱,比如科舉的公平性問題。
開皇三年正月,隋文帝下詔舉「賢良」,開皇七年,又令京官五品以上,總管、刺史,以「志行修謹」「清平幹濟」二科舉人。這是科舉的開端。科舉正式形成制度,是在唐朝。唐朝時的考試大抵可以分為兩類——常科和制科,每年分期舉行的稱常科,由皇帝下詔臨時舉行的考試稱制科。常科的名目有秀才、明經、進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種。
這許多種考試得重要性並不相同,特別偏重「業務」的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並不為人重視。當堂試方略策五條,應試者要在九經中找到依據作答的秀才科,因為太難也逐漸被廢止。而比秀才科簡單,而又較少偏重實踐的明經、進士兩科便成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
這兩科考試的主要差別在考試內容上,唐玄宗在他所撰的《六典》中指出:「凡供舉人,有博識高才、強學待問,無失俊選者,為秀才。通二經已(以)上者,為明經。明閒(嫻)事務、精熟一經者,為進士。」這是考綱的差別;內容的另一種差別是,明經考時務策和闡釋經文大義,進士比明經少一本書,所以加了一項考察文采的詩賦考試。這一點細微的差別,引出了後來困擾科舉考試千年的重要問題——地區差異。
唐朝時,經學尚在北方,北方士子更重經義,輸於文采而厚於考據,這和南方士子的風格截然相反,南方士子更好文學而輕視經術,也就是拿經書中的道理來探討時務的公文寫作。其結果是明經科北方舉人考中的多,進士科則多是南方人。
五代時對唐朝的諸科取額做了調整,明經科取士人數遠超其他各科,馬端臨《文獻通考》中寫到「五代自晉、漢以來,明經諸科中選者,動以百人計。」 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馬端臨認為是「喪亂以來,文學廢墜,為士者往往從事乎帖誦之末習,而舉筆能文者故罕見之,國家亦故以是為士子進取之途,故其所取反數倍於盛唐之時也。」盛唐時明經科取士多於進士科,到了五代明經更數倍於盛唐之時,北方士子考試最容易的時代來臨了。
但好景不長,到了宋代,情況又、發生了變化。宋代中期,經濟和文化重心逐漸南移,對士子來說,最大的一項影響是蝴蝶裝的發明。蝴蝶裝是一種裝訂辦法,就是將印有文字的紙面朝里對摺,再以中縫為準,把所有頁碼對齊,用糨糊粘貼在另一包背紙上,然後裁齊成書。這意味著原來閱讀絹書,靠老師口傳心授、死記硬背學習經學的北方士子的記憶優勢,被拿著蝴蝶裝紙質書的南方士子追平了,因為紙質書便於檢索,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隨時翻閱,絹書就不行了,有遺漏之處,只能將捲軸打開一寸一寸尋找,所以當時的北方士子,頗以能從頭到尾將一本書背下來為榮。
這項優勢既然被追平,文采本就遜於人家,北方士子在科場上逐漸成了「弱勢群體」,到了宋英宗時期,南北取士數額差距已經慘不忍睹。司馬光於是在治平三年(1066年),針對京師和其他諸路及第人數「大段不均」的情況,上奏《乞貢院逐路取人狀》,希望「國家科第均及中外」,力主在考卷上「各以逐路糊名,委封彌官於試卷上題以在京師、逐路字,用印送考試官,其南畨所放合格進士乞於在京、逐路以分數裁定取人」,並提出逐路取人的具體比例。將試題本糊名的做法就是這麼來的。
司馬光的提案中包括了一項很重要的改革,在此之前,考試取士從不考慮地域因素,誰題答得好,就取誰,至於不同科目取士的南北差異,完全是因為地域文化的差別。但如今,經司馬光的提議,以考試表現取士,就變成了按地區分配名額,從追求考試公平轉變為追求地域公平,和如今的高考沒有本質不同。
當然,科舉改革的方案並不只有司馬光的這一種,歐陽修也有一個方案。他在《論逐路取人札子》中說:「言事之人,但見每次科場,東南進士得多,而西北進士得少,故欲改法,使多取兩北進士爾。殊不知天下至廣,四方風俗異宜,而人性各有利鈍。東南之俗好文,故進士多而經學少;兩北之人尚質,故進士少而經學多。所以科場取士,東南多取進士、西北多取經學者,各因其材性所長,而各隨其多少取之。今以進士經學合而較之,則其數均,若必論進士,則多少不等。」
他的意見是把明經科和進士科合併,變小綜合為大綜合,地區差異不就補齊了,誰分高就取誰,多好。當然真要這麼做,有些路(省)恐怕一個能上榜的都沒有嘍。所以他的意見最終因為官僚集團的反對而沒有施行。
到了元朝,考試不公平的問題又混入了新課題,那就是階級出身。元仁宗愛育黎拔力八達皇慶二年重開科舉,這次考試共分兩場,分別考明經和德行,蒙古、色目人一個考場,漢人、南人一個考場,雙方考試題目和難度都有差別。
蒙古、色目人第一場經問五條,在《大學》、《論語》、《孟子》、《中庸》內設問,用《朱氏章句集注》。其義理精明,文辭典雅者為中選。通過了第一場考試之後,接著考第二場:第二場第一道題以時務出題,限五百字以上。
而漢人、南人第一場明經、經疑二問,《大學》、《論語》、《孟子》、《中庸》內出題,並用《朱氏章句集注》,復以己意結之,限三百字以上;經義一道,各治一經,《詩》以朱氏為主,《尚書》以蔡氏為主,《周易》以程氏、朱氏為主,以上三經,兼用古註疏,《春秋》許用三傳及胡氏傳,《禮記》用古註疏,疏限五百字以上,不拘格律。第一場通過以後,考第二場:古賦、詔、誥、章、表內科一道,古賦、詔、誥用古體,章、表四六參用古體。接著是第三場:策一道,經史時務內出題,不矜浮藻,惟務直述,限一千字以上。
就不說難度,看看字數也知道哪邊更難吧?還不提考試用書的範圍那判若雲泥的差別。可能也是因為考試內容實在相差太多,所以考試成績沒有合榜公布,漢人、南人作一榜,蒙古、色目人另作一榜,一榜第一名「賜進士及第,從六品」,第二名以下稱為「及第二甲」,皆授給正七品的官職,第三名以下皆授正八品官職。同樣是六品官,蒙古人和色目人做得可就輕鬆多了。
這次考試最終取中了蒙古人護都答兒,漢人張起岩等56位士子按照最初蒙古、色目、漢、南人各取二十五的設想,已經是縮水很多了,沒辦法,文化水平低,就是連二十五個人也湊不夠。這次分榜公布的做法,開了一個很不好的先例,以致同樣的事情明清均有發生。
到了明朝,南方士子在科場上又再一次取得了壓倒性優勢,考試公平與區域公平的矛盾愈積愈深,以致爆發了充滿血腥味的「南北榜事件」。明洪武三十年,劉三吾主考會試,「榜發,泰和宋琮第一,北士無預者。於是諸生言三吾等南人私其鄉。帝怒,命侍講張信等覆閱,不稱旨。或言信等故以陋卷呈,三吾等實屬之。帝益怒,信蹈等論死,三吾以老戍邊,琮亦遣戍。帝親賜策問,更擢六十一人,皆北士。」
劉三吾按水平選拔的結果就是中舉的全是南方士子,北方則無一人,這其實是堅持「擇優錄取」和「考試公平」原則的結果,而朱元璋處死或發配考官和狀元、親自主考和閱卷且所取皆為北士,則明顯帶有地域籠絡的政治色彩。明仁宗則認為「科舉之士需南北兼取……比累科所選,北人僅得十一,非公天下之道」,遂令大臣討論具體名數。大學士楊士奇提出南北分卷的設想,南卷取60%,北卷取40%。兩年後, 南北卷制度正式實施。這就公平了嗎?人口總是時刻在變化的,教育水平也是,固定比例當然不完全公平。
這項改革延續到了清朝。清初,會試取中分為南卷、北卷和中卷,將每次考試預備取士數量分配到各個地區去,以保證考試的「地域公平」,比如順治九年的考試,會試取進士共400名,浙江、江西、福建等地取南卷233名,山東、山西、河南等地取北卷153名,四川、廣西、雲南等地取中卷14名。但這樣的劃分還是比較粗糙,省區之間的錄取機會仍有很大差距。所以到了康熙五十一年(1712),「以各省取中人數多少不均,邊省或致遺漏因廢南、北官、民等字號,分省取中。按應試人數多寡,欽定中額。」但這樣就公平了嗎?顯然不是。
縱觀科舉的整個歷史,可以這樣說,科舉就從來沒有實現過完全的公平,它顯然是地方勢力、政治觀念、皇權意志博弈的一個妥協的產物,和如今的高考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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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屋明經進士匾額
清光緒十六年(1890),歲次己丑年詹鵬材得明經進士獲頒匾額。
唐代科舉考試分為八科,即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書、明算、道舉、童子等。秀才科於唐高宗永徵以後停止。明法、明書、明算、道舉等四科,為專業科、童子科為十歲以下,不為世人所重視。惟有明經(通三經以上者),進士(精一經者),兩科為世所重。後因進士科應試者人數多,錄取標準高,縉紳多出身該科,地位雖不如明經,卻是為當時社會大眾重視。到明代科舉「八股取士」不再分科,鄉試中舉者亦稱「明經」或「鄉進士」,故明經進士在唐宋即應考該科及第者稱之,若在明清兩代則稱貢生曰明經。
位於芎林下山有座詹屋祖先紀念公園,明治四十五年(1912)竣工,佔地約 六百坪 ,光復後由於乏人管理,隱沒在一片荒煙蔓草之中,根據《霞山新建紀碑文》記載:
霞山新建紀念碑文
太高祖達鳳公,於大清乾隆十餘年間,父子來臺,建基於竹塹二十張犁。至 高祖瑞業公,丕承弓冶,大展鴻圖,創置良田,建造祖屋,美哉煥乎。承先啟後,蔑以加矣。不料胝胼過勞,艾年無祿,膝下三子,美公早殤,玉章二公幸 高祖妣陳氏,守節冰心,釐婦居然鐵僕。訓孤荻筆,慈母繼於嚴師,諡曰勤能。勤以持家,能以訓子,夫何憾焉。迨 曾祖俊秀公,棠棣挺秀,鴈翼齊飛,友愛天成,膏腴加建。及 祖國和公,天旌孝子,例授貢生,用力用勞,庭幃有餘。樂立愛立,敬宗族無異言,且重道崇文,束修必厚於西席。敦倫飭紀,訓子獨告於南陔。凡屬地方,義舉靡不勇為。於大清咸豐辛酉,築室下山,維新駿烈,古人云,積厚流光,良有以也。夢熊四,長諱立梖,少殤。諱鴻材,壯殞。諱鵬材,廩貢生,選任儒學。諱鵬材,國子監。磋呼!雲程未捷,滄桑既變,丙申之交,昆仲遇難。幸而祖德淵深,丁男繩繼,地方底定,產業無恙。孫家茂,念先人之肇造,克儉克勤,思祖訓之多方,是則是傚。讀書耕田,根柢中有必力。入孝出悌,倫常外無他圖。矧思物本乎天,人本乎祖。今日之昌熾,何非前人之留貽乎。倘世遠年煙,不能窮源,以竟委曷。若建坊立表,尚可觸目而警心。爰於壬子之秋,在下山之麓,擇一善地,既虎踞以龍蟠,亦竹修而林茂。乃將祖宗譜系,月永絡原由,請工金巂刻,作為紀念。俾孝子慈孫,知寶田之永在。時移代易,見磐石之猶存。此藏書名山之意,亦立碑岣嶁之心也。云爾
明治四十五年七月中浣
裔孫 家茂 並茂 德敏 德詩 萱茂 李茂 德恭仝建立[1]
   由上述資料可以看出詹鵬材「明經進士」與一般有官職的「進士」不同,乃係「貢生」替代詞,只是一種榮銜,以表示冀望祖先保佑後代子孫功成名就,光宗耀祖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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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取士主要途徑有三:一、禮部主持的各地士人的考試,曰鄉貢。二、中央官學畢業生的考試,曰生徒。三、天子下詔徵求,曰制舉。前兩種考試經常舉辦,制舉則依需要,無定期。所謂科舉,主要是指鄉貢。
  隋文帝取消九品中正制,改採薦舉辦法,命京官及地力官保舉人才。至煬帝,置進士科,改用以考試任官之法,唐代沿用。唐代的鄉貢,是專為不由學館出身的士人而設,應試者至所在州縣報名,甄試合格送禮部,與學館生徒一同考試(鄉貢考試初由吏部主辦,開元二十四年〔西元七三六〕移禮部辦理)。由於參與鄉貢的士人,不拘資格,遂成為平民進身之階。
  鄉貢的科目有: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字、明算、童子等項。秀才科最高,貞觀後因事廢絕。明法、明字、明算等科較專門,一般士人最感興趣者,唯明經、進士二科。高宗永徽(六五○~六五五)以後,形成進士科獨盛局面。
  明經科主要考試項目為經義,應試者須精熟文註,明辨義理。規定禮記、左傳為大經,毛詩、周禮、儀禮為中經,周易、尚書、公羊、穀粱為小經。凡通一大經及一小經,或兩中經,即可為明經。試法是初試為「帖經」,每經帖十條,能通五條以上者入取;二試為口試,稱「經問大義」,凡十條,通六條以上者入取,三試答時務策三題,取粗有文理者與以及第。有時尚須加試孝經、論語、爾雅等書。考試辦法,亦時有更動。
  明經錄取人較他科為多,平均每次約取百名。是科考試,多重記憶注疏,對經書義理旨趣反不注意,因此漸不為人所重視,加以政府提倡文學,進士科乃為士人所爭趨。
  唐代進士分甲乙兩科,考試項目,先試時務策,題五道,試帖一大經,另試雜文兩首。策須義理愜當,文須洞識文律。經策全通者為甲科;策通四題,帖經過四題以上者為乙科。玄宗時,進士考試始尚詩賦,其試雜文,最初用賦,後增以詩。應試者有策文俱佳而帖經成績差劣者,亦可以詩代替,謂之贖帖。試畢榜示,舉進士者,再經吏部試合格謂之及第,授以官職。
  進士科始盛於高宗時,玄宗開元以後,益為社會所尊崇。開元以前,朝中名士,雜出他途者尚多,開元以後,進士出身者占十之七、八。進士科取士較嚴,每年不過二、三十人,非有專精博學之才,無法膺選。士人每有屢試屢敗,垂老始中進士者,明經考試則較進士為易,有「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之諺。進士不及第者,稱白衣公卿、一品白衫,亦為人推重。
  科舉術語,進士及第有狀報於朝,名居首者,謂之狀頭(如授官稱?頭,授勳稱甲頭),亦稱狀元。各州申送?子赴京應進士試,稱解,名居首者謂之解頭或解元。(程光裕)


麥考萊報告--湯瑪士·麥考萊,第一代麥考萊男爵(英文:Thomas Babington Macaulay, 1st Baron Macaulay,1800年10月25號—1859年12月28號),係英國史學家、詩人、輝格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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