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鹿皮幣/白金三品/以末致財,用本守之-到商海中盡情大把賺錢,然後回頭買房子和田地,用房子和田地把賺來的錢牢牢守住/繡文倚市-從事農業不如從事手工業,從事手工業不如從事商業,刺繡花紋不如倚靠市門招攬顧客做買賣能賺錢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http://bit.ly/2vyvRhs


張湯審判老鼠的斷案神童- 【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官】   張湯是從底層爬上來的官員,待人接物十分老到,即使面對自己不喜歡的人,也能笑臉相對。在工作上,張湯也從不馬虎,他用心揣摩武帝的心意,力爭讓上下全都滿意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腹誹罪
張湯也是被司馬遷寫入《酷吏列傳》的。實事求是地說,在那十位「酷吏」之中,此公還算清廉。「湯死,家產值不過五百金,皆為所得奉賜,無他業。」但對於公正執法而言,清廉只是必要前提,並不是充要條件。在張湯的事跡中,使我最不以為然的是對大司農顏異一案的處置。顏異是管經濟的,「以廉直」而位「至九卿」,他得的「腹誹罪」。這個「腹誹」罪就是張湯發明的,比宋高宗時岳飛所得的「莫須有」罪,明英宗時于謙所得的「意欲」罪,都早了一千幾百年。
關於顏異的「腹誹」罪,《綱鑑易知錄》有簡要介紹:「上既造白鹿幣,問異,異曰:『今王侯朝賀以蒼壁,直數千,而其皮蔫反四十萬,本末不相稱。』上不悅。人有告異他事,下張湯治。異與客語初令下有不便者,異不應,微反唇。湯奏當:『異見令(緡錢等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誹,論死。』自是之後,有腹誹之法比(按:同例),而公卿大夫多諂諛取容矣。」
從這段引文可以看出,張湯有兩個特長。其一,他有很高的「政治覺悟」,在政治上與漢武帝保持高度一致,在整治別人的時候,絕對以漢武帝的是非為是非,且如司馬遷所言:其所治「即上意所欲罪,予監史深禍者;即上意所欲釋,與監史輕平者」,而且,在他看來,對漢武帝的任何不敬,都是大逆不道的,其罪當死:其二,他有很靈的「政治嗅覺」,或者叫做「政治敏感性」,「上不悅」,他就聞到了味道;「異不應,微反唇」,他又聞到了味道,這兩種味道湊合在一起,顏異的「腹誹」罪就被他構陷出來了。
然而,「腹誹」而成之為罪,畢竟是很具諷刺意味的。
什麼叫「誹」?「誹」與「謗」連用,合稱誹謗。「謗」是公開指責,「誹」則是背地非議。誹謗有罪,乃是因為捏造事實,並對別人構成了實際上的傷害。舉一個例子說,「人或毀(直)不疑,以為盜嫂」,直不疑(漢景帝時的御史大夫)只說「我乃無兄」。無兄自然無嫂,既無嫂可盜,又何以「盜嫂」?直不疑本來是可以告他們一個誹謗罪的,因為說他「盜嫂」的無中生有,很可能會使他討不到老婆升不了官。反過來說,倘若直不疑有兄有嫂並且確實有過「盜嫂」的劣跡,人家當面指責或背後非議,卻又何罪之有。無論對事對人,都應好處說好,壞處說壞。如果僅僅是當面指責,或背後非議就有罪,恐怕本身就說不通。且不說唐堯時「朝有進善之旌,誹謗之木」,就是在漢文帝的時代,也還廢除過所謂的「誹謗」、「妖言」之法呢!
口「誹」未必有罪,卻又何論「腹誹」?所謂「腹誹」,無非是對某人某事有不以為然之看法,或是礙於情面,或是礙於權勢,或是出於某種利害關係的考慮而沒有說出來。所以,即使真有「腹誹」,也是不得已而為之的。縱觀中國歷史,以言獲罪的比比皆是。尤其是在皇上面前,他高興時,可讓你「但說無妨」,他不高興了,你再去觸龍麟,就要考慮一下自己有幾個腦袋。但人有話總是要說的,當面不說背後說,當時不說以後說,嘴巴不說心裡說。這最後一條,也就是「腹誹」。何況,是否「腹誹」,其實也只有自己明白,別人無從得知。文人墨客說「那時不免有些腹誹」,往往是在時過境遷之後。而且,既是「腹誹」,也就沒有捏造事實之必要,更無傷害別人之可能,「腹誹」罪之荒謬,由此可見矣。
「腹誹」罪之能出現,當然需要異乎尋常的政治環境。婦姑勃谿,勾心鬥角,同僚相處,互有不滿,互相攻訐當眾罵街並不罕見,誰會把對方的「腹誹」當成一碼事,誰能把對方的「腹誹」當作一種罪名?顏異的對手就不同了,作為臣子,他面對的是漢武帝劉徹;作為因「他事」而被人告發的嫌犯,他面對的是「酷吏」張湯,此二者都掌有他的生殺之權,他面對的是一種居高臨下的絕對的權力。漢武帝掌有他的生殺之權,「腹誹」別人或許構不成罪,「腹誹」至高無上的皇帝,也就罪在不赦;張湯掌有他的生殺之權,別人構陷他的「腹誹」罪,他還可申辯,出於張湯之口,哪還有他申辯的餘地?可見,這種「腹誹」之罪,只有在絕對的權力之下,才會釀成的極端冤案。
張湯構陷顏異之「腹誹」罪,是一個相當惡劣的先例。自此之後,「公卿大夫多諂諛取容矣。」怎麼「諂諛取容」雖然沒有寫出來,但我估計,不管皇上說什麼話,做什麼事,那些「公卿大夫」十有八九的都會爭相表態,說是「陛下聖明」的。這樣一來,在官場之上,不但講真話不行,要保持沉默以求不說違心話都不可得,因為沉默就有「腹誹「之嫌。當然,在爭相表態的「公卿大夫」之中,是否也有人良心未泯,心犯嘀咕,腹誹心謗,也就只有天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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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誹罪(碎碎念腹語)張湯也是被司馬遷寫入《酷吏列傳》的。實事腹誹罪(碎碎念腹語)張湯也是被司馬遷寫入《酷吏列傳》的。實事腹誹罪(碎碎念腹語)張湯也是被司馬遷寫入《酷吏列傳》的。實事
張湯(前155年-前115年),西漢杜縣(在今陝西省西安市東南)人,是留侯張良的同宗遠親。漢武帝時期著名酷吏。曾任長安吏、內史掾和茂陵尉。
張湯墓於長安區郭杜一帶西北政法大學南校區的基建工地被發現,墓中有一枚銅印印文為「張湯 臣湯」,一枚印文為「張湯 張君信印」,證明此墓為張湯之墓。[1]
生平
張湯幼時貪玩,他的父親出外,叫張湯看家。父親回來發現家中的肉被老鼠偷吃,父親大怒、鞭笞張湯。張湯掘開老鼠洞,抓住老鼠,找到了吃剩下的肉,立案審訊老鼠,「傳爰書,訊鞫論報」,文辭如老獄吏。讓父親感到驚訝。父親死後,張湯繼承父職。為長安吏。
張湯年輕時喜歡研讀法律,後來任長安吏和茂陵尉,在審理陳皇后巫蠱案和淮南王、衡山王、江都王等謀反事件中辦事得力,受到武帝器重。他和趙禹編定《越宮律》、《朝律》和「見知故縱」等法律。還參與了幣制改革、鹽鐵官營、算緡、告緡等事務。當時有「天下事皆決湯」的說法。權勢一時威震朝野。
但是,張湯在執行法律的時候過於嚴酷,甚至發明了「腹誹罪」。漢武帝與張湯研商發行「白鹿皮幣」,變相勒索王公貴族。武帝徵求大農令顏異意見,顏異提出異議:「今王侯朝賀以蒼璧,直數千,而其皮薦反四十萬,本末不相稱。」武帝大不高興。張湯本與顏異有讎隙,後來有人告發顏異,於是武帝命令張湯審理顏異一案。據《史記·平準書》載「(顏)異與客語,客語初令下有不便者,異不應,微反脣。湯奏當異九卿見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誹,論死。自是之後,有腹誹之法,而公卿大夫多諂諛取容矣。」
武帝元鼎二年,有人盜走了孝文帝陵園的下葬錢,武帝下令張湯徹查,張湯打算將丞相莊青翟治罪。莊青翟聯合長史朱買臣、王朝與邊通等人誣陷張湯和商人田信暗地來往,謀取暴利。武帝將信將疑。後另一酷吏減宣又誣告張湯和御史魯謁居合謀害死御史中丞李文。武帝派御史中丞趙禹審訊,趙禹向張湯嚴厲詰責:「君何不知分也。君所治夷滅者幾何人矣?」。張湯被迫自殺,並留下遺書說是丞相府的三位長史陷害他。張湯死後,抄沒的財產只五百金,大多來自俸祿和賞賜。張湯的兄弟子侄想要厚葬他,他母親說:「張湯身為天子重臣,竟然被污言穢語中傷而死,何必要厚葬呢!」於是將張湯放在牛車上運到墓地,只有一口棺材,沒有外槨。漢武帝知道後,說:「非此母不生此子」(沒有這樣的母親,不能生下這樣的兒子),因此將三位長史朱買臣等人誅殺。不久丞相莊青翟在獄中自殺
家族

張賀:衛太子劉據的門客,為太子家令。巫蠱之禍起,太子賓客皆被處死。弟張安世為之求情才得已免死。不過卻被處以宮刑。後來出任掖庭令。漢宣帝出獄後歸掖庭撫養,張賀感於衛太子死的冤枉,而他的孫子又孤苦無依,因此對漢宣帝照顧地無微不至。漢宣帝長大後,張賀親自教他識字,學習《詩經》、《尚書》。張賀曾在弟弟張安世面前稱道時為皇曾孫的漢宣帝。張安世認為現在的皇帝年輕有為不宜稱道皇曾孫。漢宣帝成年,張賀為其聘部下許廣漢之女許平君為妻,聘禮全部是由張賀自掏腰包。許廣漢是當時的一個暴發戶,家財豐饒。為此漢宣帝不僅有張賀及祖母史良娣娘家人照顧,而且還有許家雄厚財力的支持,得以遊俠於三秦之地。張賀去世於漢昭帝時期。張賀有一子,早死,僅有一個孫子,叫張霸。漢宣帝當上皇帝後,曾對張安世說:「掖廷令平生稱我,將軍止之,是也。」,並追念張賀對他的恩情,賜張安世的小兒子張彭祖為關內侯以承繼張賀,後進封為陽都侯,追諡張賀為陽都哀侯。張彭祖年齡與漢宣帝相當,曾與漢宣帝是同窗。張賀的孫子張霸賜爵為關內侯,拜為散騎、中郎將。
張安世:性謹慎,以父蔭任為郎。漢武帝時,因其記憶力強,擢為尚書令,遷光祿大夫。漢昭帝即位,拜右將軍,以輔佐有功,封富平侯。昭帝死後,他與大將軍霍光謀立宣帝有功,拜大司馬。漢宣帝時麟閣功臣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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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誹」罪的始作俑者
2017-11-01 由 安廣祿 發表于歷史
腹誹,亦作「腹非」,意思是說口裡雖不說什麼,但卻在內心誹謗別人。這個罪名的始作俑是西漢漢武帝時期著名的酷吏張湯。
張湯是西漢杜陵(今陝西西安東南)人,少年時代即是個法律天才,早年曾任長安吏和茂陵尉,後由丞相田蚡推薦,補侍御史。因在審理陳皇后巫蠱獄和淮南王、衡山王、江都王謀反事件中窮治根本,受到漢武帝賞識,累遷太中大夫、廷尉、御史大夫。
漢武帝劉徹為了強化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在政治、經濟上推行了一系列改革。張湯是制訂和實施這些改革的重要人物之一。張湯用法苛刻嚴峻,又迎合漢武帝所好,以《春秋》古義治獄,審理案件完全以皇帝意旨為準繩。並把武帝對於疑難案件的批示制定為律令程式,作為以後辦案的依據。他還協助武帝改革幣制,實施鹽鐵官營,算緡告緡,打擊富商大賈,誅鋤豪強兼并之家。
當時,市場上流行的貨幣是漢文帝時開始製造的「四銖錢」。到漢武帝時,地方官府「往往即多銅山而鑄錢,民亦閒盜鑄錢,不可勝數」,而中央政府存儲的貨幣卻極其有限,結果造成了「錢益多而輕,物益少而貴」的局面。
在這種情況下,漢武帝和張湯商議,採納了有司的建言,有一尺見方的白鹿皮作為貨幣,價值40萬。並規定,「王侯宗室朝覲聘享,必以皮幣」。
當時,主管經濟的大司農名叫顏異。顏異初為濟南亭長,因為清正廉潔官至大司農。漢武帝與張湯決定行白鹿皮幣後徵求顏異的意見。顏異如實回答說:「現在王侯朝賀用的黃金白銀價值才數千,而一張白鹿皮就價值40萬,本末不相稱。」
漢武帝聽罷,心裡很不高興。也活該顏異倒霉,原來張湯與顏異一直面和心不和,張湯早有除掉顏異的打算。恰在此時,有人因其它事在漢武帝面前狀告顏異,漢武帝便讓張湯調查處理這件事。
張湯調查的結果是顏異並沒有做什麼出格的事,但他絕不會放棄除掉政敵的有利時機。他向漢武帝報告說:「顏異不入言而腹誹,論死。」得到了漢武帝的恩准。可憐顏異身居朝廷九卿要職,最後竟然稀里糊塗的以「腹誹」之罪掉了腦袋。
哀哉,悲哉!更為可悲的是從此以後,「後世有腹誹之法比」,也就是說,後世從此有了以腹誹之罪置人於死地的法律依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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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古代專制政體之下,任何違背君主意旨的言行,都可能被處以重罪。 臣子即便是出於社稷大計的考慮,對君主的過失給以善意的批評和勸諫,也有可能觸怒君主,招致殺身之禍。
臣子即便是出於社稷大計的考慮,對君主的過失給以善意的批評和勸諫,也有可能觸怒君主,招致殺身之禍。 因此,就有「伴君如伴虎」之說。 從秦朝開始出現的「誹謗」罪名,是典型的言論罪。 它是維護思想專制的利器,也是冤獄叢生的淵藪。 而「誹謗」之罪,特指對於君主的惡意批評,至於某一批評是善意的進諫,還是惡意的誹謗,判斷全在君主的一念之間。 漢初的思想家就把「忠諫者謂之誹謗,深計者謂之妖言」(《漢書·賈誼傳》),這是秦朝速亡的原因之一。 為國家籌畫長遠大計的人,敢於對朝廷決策失誤挺身進諫的人,均被裁定為「誹謗」,智者只好三緘其口,坐視國家覆亡了。
歷史編輯
漢文帝明令廢止「誹謗」法,這與「去肉刑」一道,成為漢文帝實行仁政的主要標誌。 但在漢武帝時期,「誹謗」之法不僅得以復活,而且較之秦始皇時代更為變本加厲,其標誌就是「腹誹」之罪的出現。 「腹誹」(也作「腹非」、「腹議」),意為在肚腹之中「誹謗」皇帝,儘管批評性的話語尚未出口,統治者僅憑自己的臆斷,就可以給予嚴厲的制裁。 這一立法比「誹謗」更為嚴苛,不確定性和隨意性,構成了它最根本的弊端。
漢武帝時代,與「腹誹」罪相關的大案有兩起,名臣竇嬰、顏異因此被殺。 魏其侯竇嬰曾經以平定「吳楚七國叛亂」和正直立朝而名動朝野,後來在與武安侯田蚡相爭之時,田蚡加給竇嬰的罪名就是:「魏其、灌夫日夜招聚天下豪傑壯士與論議,腹誹而心謗,視天,俯畫地,辟睨兩宮間,幸天下有變」。 (《漢書》卷五二《竇嬰傳》)「腹誹而心謗」,是嚴重的政治犯罪,最終導致竇嬰被殺。
漢代以後的立法之中,不見得有「腹誹」的具體罪名,但是,歷代統治者借此以殺人的不在少數。
南朝蕭齊時期的大臣謝超宗,是大文學家謝靈運的孫子,史稱「為人仗才使酒,多所陵忽。 」曾經因為口出怨望之言而被免官、禁錮。 後來,齊武帝惱怒謝超宗的輕慢無禮,決意除掉這個侍才自傲的人物,指使他人彈劾謝超宗,其中就有這樣的罪狀:「訕貶朝政,必聲凶言。 腹誹口諦,莫此之甚;不敬不諱,罕與為二。 」最終將富有才氣靈性的謝超宗賜死于流放途中(《南齊書·謝超宗傳》)。 「腹誹口謗」,在當時就是殺頭之罪。
引申編輯
從歷史上看,在政治開明的時候,真正有作為的統治者,往往鼓勵臣民批評時政、針砭時弊,藉以用作施政的鏡鑒。 春秋亂世之中的鄭國執政子產,以「不毀鄉校」而名垂青史;唐太宗以「導人使言」的雅量,創造了著名的貞觀盛世。 與之形成對照的是,「誹謗」、「腹誹」之類罪名的存在,直接造成了群臣不敢直言進諫的思想壓力,導致上下懸隔的局面。 以禁錮思想、控制輿論,作為治國之道,表面上似乎是鐵腕統治,而實際上流露出統治者因缺乏自信而趨於自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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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發明的「腹誹罪」?
2016/04/08 來源:理財訊
因為一個「腹誹」罪,官場文化上便多了滿臉笑容的諂媚之風
司馬遷在《酷吏列傳》里,重點記載了漢武帝時酷吏張湯的種種劣跡。張湯出身於一個小官家庭,小時候,父親讓他看門,結果家中的肉被老鼠偷吃了,父親回來很生氣,鞭打了他。張湯於是挖鼠洞,逮住了偷肉的老鼠,自己像法官一樣坐堂審老鼠,庭審過程全部記錄在案,最後把老鼠分屍處死。父親回來看到他寫的判案文辭老練,非常吃驚,以後就專門培養他寫判獄文書。可惜,他父親只看到他司法方面的才能,卻忽略了他殘忍的人格缺陷,家庭教育的偏廢,加之以後權欲的惡性膨脹,歷史上一個最可怕的恐怖大亨終於橫空出世了!
張湯長大後,經過周陽候田勝、丞相田蚡等人的引薦,很快在朝廷上獲得了一席之地。漢武帝自從得到美人衛子夫後,就把皇后陳阿嬌晾在了一旁,皇后不甘心自己的失寵,於是就召女巫楚服為其祈禱,希望皇帝能繼續履行當年金屋藏嬌的動人諾言。沒想到,這卻引起了漢武帝的懷疑,於是,漢武帝命令張湯調查。這本是後宮司空見慣的嬪妃爭風吃醋的鬧劇,但是,在張湯的嚴刑逼供下,迅速演變成了一件詛咒皇帝的謀逆大案,結果有三百多宮女嬪妃成了刀下冤鬼,張湯這種又快又狠的辦案風格受到了漢武帝的賞識,踏著美人們的屍體,張湯終於登上了權力的高峰。
淮南王劉安曾和幾個心腹商討過造反計劃,不料機密泄露。漢武帝命令張湯審理劉安謀反案,張湯認定這是一個邀功請賞的絕佳時機,因為任何一個皇帝最痛恨,最不能容忍的就是犯上作亂。於是,張湯猙獰恐怖的惡魔嘴臉立刻暴露無遺,他審犯人,或簽扎或刀割;或火烙或煙燻,無所不用其極。在各種酷刑的逼供下,謀反的人數如滾雪球一般越滾越大,這本是幾個人策劃於密室的流產陰謀,尚未曝光就被扼殺於搖籃之中,但是,經過張湯的加工製造,最後形成了有二萬多人涉案被殺的驚天大案,由於衡山王劉賜也參與了謀劃,張湯又以同樣的手法方式,捕殺了二萬多人。這兩件謀反大案處理完之後,張湯如願以償的站在了幾萬冤殺者屍骨壘成的權力金字塔上。史書記載:「丞相徒占其位,天下事皆由張湯決斷。」張湯官位之高,借法殺人之多,手段之狠,在歷朝歷代的酷吏之中,其恐怖指數和危害程度難有比肩者。
漢武帝為了鞏固自己的統治,除了依靠張湯之類的酷吏製造恐怖氣氛以震懾對手外,他還採用了董仲舒「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建議,把天下人統一成了一個腦袋,一張嘴,文人們也默默的接受了這個遠比秦始皇焚書坑儒要溫柔得多的鉗口術,善於看風使舵的張湯,立刻高舉起儒家大旗,為了彰顯自己對儒學的虔誠,他經常不辭勞苦地跑到鄉下去諮詢已退隱的大儒董仲舒。他夥同律令專家趙禹,以維護皇權為中心,以皇帝的喜怒好惡為出發點,編訂了各種嚴刑峻法,制定了見知不告的懲罰條令,讓人們互相監督檢舉。在張湯的一手操縱下,漢初廢除的連坐法,族誅法,妖言誹謗法又全部恢復了,天下人全都處於互相猜疑的驚恐之中。張湯為了迎合皇帝尊儒的心理,聘用了一批儒生博士,讓他們充當廷尉吏,平素讓他們學習研究儒家經典,從儒學的理論高度來分析案件呈上,皇帝認為對的,就以廷尉名義發布,向世人宣布皇上的聖明,上奏的案件被譴責了,張湯馬上認錯請罪,藉以反襯皇帝的英明。如果皇上想要加罪的,他就交給嚴酷的監史去處置,指使他們用酷刑逼出皇帝想要的結果,如果是皇上想要寬釋的,他就交給寬鬆的監史處理,暗中放此人一馬。因此,經張湯辦理的案件,沒有不符合皇帝心意的,而且皇帝的頭上永遠籠罩著聖明的光環。永遠緊跟皇帝不掉隊,這就是張湯官越做越大的訣竅,至於有多少人冤屈被殺,這從來不是他所考慮的問題。他到底向閻羅殿送去多少冤鬼,恐怕早已成了無法弄清的歷史之謎了。
張湯即使沒有以上那些罪行,僅憑他發明了腹誹罪名這一項創意,他就有了足夠的資格在歷史上遺臭萬年了。面對國內日益糟糕的經濟狀況,漢武帝突然異想天開地要製造鹿皮幣,沒想到遭到大司農顔異的強烈反對,面對顔異有理有據的批駁,漢武帝碰了一鼻子灰,心裡十分不高興。揣摩皇帝的心理活動向來是許多官員的工作重點,根據漢武帝不高興這一最新政治動態,馬上就有人給顔異找茬彈劾他。這正迎合漢武帝想煞一煞顔異傲氣的心思,於是,皇帝馬上派張湯負責調查顔異。張湯本來同顔異有舊怨,但是,顔異為人廉潔正直,一身清白,張湯一直感到無處下手。正在這時,有人提供了一條信息:「顔異有次與客人談到緡錢時,他表情不對,客人說這些法令制定得不符合國情,擾民無利,顔異當時沒說一句話,只是微微撅了撅嘴唇。」張湯獲悉這條信息後喜出望外,他立刻向漢武帝上奏說:顔異見到法令有不恰當的地方,不到朝廷陳述,反而在心裡加以非議誹謗,應判死刑,罪名就叫腹誹罪。讓人不可思議的是,顔異果真以腹誹罪處死了。幾百年後,司馬光在《資治通鑑》中,對張湯發明的這條腹誹罪的危害做了精準的點評:「有腹誹之法比,而公卿大夫多諂諛取容矣。」從秦始皇到漢武帝,統治階級對人們的思想禁錮越來越嚴酷,在封建極權的屠刀下,聰明正直的腦袋紛紛落地,漫長的犬儒時代自然而然地誕生了。阿諛諂媚的馬屁經成了保命的護身符,歌功頌德的假大空成了加官進爵的法寶。特別是張湯發明腹誹罪以後,面部表情也列入了對主子是否忠誠的考查範圍,因為面部任何一塊肌肉處理不當,就有可能成為定罪的證據。顔異撅了撅嘴唇就被砍掉腦袋就是前車之鑑。從此,對主子笑出新意,笑出花樣就成了升官發財的一條必備的本領。看一看權貴者們的身邊,您就會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地位越高,權勢越大,圍在他四周的笑臉越多,笑容也越燦爛。但是,當真誠的笑容都成為罕見的奢侈品的時候,這個病態社會還剩有多少奮勇向前的雄心壯志呢?張湯對中國歷史進程的負面影響實在不可輕視。
張湯的出現有著深刻的時代背景,當皇權出現麻煩時,皇帝急需一批心狠手辣的打手為其清除障礙,製造恐怖,震懾對手,酷吏們自然應運而生,這些披著人皮的惡狼,一定會藉助皇權,不斷將自己合法的傷害權升級換代,隨後又將這種日益擴大的傷害用來換取政績,以獲得提拔重用,殺人越多,手法越狠,升官的可能也越大。在這場用人血染紅頂戴的比賽中,一個個恐怖大亨爭相登台亮相。可是。一旦皇權得以穩定,「狡兔死,走狗烹」的時刻也就來臨了。此時,皇上就可以公開殺酷吏,平民憤,收人心,再次彰顯皇帝的聖明。張湯終久沒有逃脫歷史早就為他安排的宿命。惹得天怨人怒的張湯,終因一件小事下獄,最後被逼自殺,臨死前他曾大喊冤枉,審他的人只是冷冷的反問一句:「天下被你冤殺的有多少人啊!你為何還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呢?」值得一提的是,張湯死後家中只有五百金俸祿,張湯對漢武帝可謂一片赤誠,武帝知道後殺了告發他的三個長史,丞相受牽連也被逼自殺,這也算是漢武帝對這條忠心耿耿的走狗最後一點補償吧!
發明腹誹罪名的張湯,完全可以稱得上是中國歷史上最可怕的恐怖大亨——他的可怕之處在於,他犯下的所有罪行全都披上了法律的合法外衣,他的可怕之處也不僅僅因他殺人多,手段狠,對人們的肉體進行了無情地毀滅,他對中華民族精神的無形摧殘更是無法估量的,可以這樣說:每個犬儒笑容的背後都深藏著腹誹罪的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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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古代封建專制政體下,任何違背君主意志的言行,都有可能會被處以重罪。 臣子即便是為江山社稷考慮,對君主的過失給以善意的批評和勸諫,也有可能招致殺身之禍。 因此,自古以來就有「伴君如伴虎」之說。 
漢初的思想家曾經把「忠諫者謂之誹謗,深計者謂之妖言」(《漢書•賈誼傳》),當成秦朝速亡的原因之一。 所以漢文帝明令廢止「誹謗」法,這與「去肉刑」一道,成為漢文帝實行仁政的主要標誌。 但到了漢武帝時期,「誹謗」之法不僅得以復活,而且較之以前更為變本加厲,其標誌就是「腹誹」之罪的出現。 「腹誹」,指的是心懷譭謗,即嘴裡不說,心裡認為不對。 統治者僅憑自己的臆斷,就可以給予嚴厲的制裁。 「腹誹」之罪比「誹謗」更為嚴苛,更具有不確定性和隨意性,它不需言語或行為證據,只需推定心理活動,便可據以定罪。 
據《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記載:漢武帝時期,一向為人剛直的大將軍灌夫,因不肯趨炎附勢,得罪了丞相武安侯田?。 田?發怒,利用灌夫族人的過失,極力羅織罪名,要誅殺他及其家族。 前丞相魏其侯竇嬰曾經以平定「吳楚七國叛亂」和正直立朝而名動朝野,為了營救灌夫一家,在朝廷中替灌夫辯解,並揭發了田?以國戚身份為非作歹的一些醜行。 田?惱羞成怒,反誣說:「天下幸而安樂無事,使田?能成為皇帝的貼心大臣。 我所愛好的不過是音樂、狗馬、田宅;我所養的不過是倡優、巧匠之類人,不象竇嬰、灌夫那樣,日夜招聚天下豪傑壯士與論議,腹誹而心謗,不仰視天而俯畫地,在皇帝和太后之間挑撥是非,只盼天下有變亂,他們好立大功。 我可不知他們居心何在!」 「腹誹而心謗」,是嚴重的政治犯罪。 於是,不僅灌夫被誅滅九族,魏其侯竇嬰也因此獲罪,被斬首于街頭。 
15年後,到了武帝元狩年間,又出現了一例純因腹誹罪被殺頭的奇案,案犯是當時的大農令顏異。 顏異原是濟南亭長,後來以廉潔耿直,升遷為位至九卿的大農令。 而負責審理此案的御史大夫張湯,被司馬遷稱為「即上意所欲罪,予監史深禍者;即上意所欲釋,與監史輕平者」,是個專看皇帝的臉色行事的奸佞之徒,非常受漢武帝的寵信。 據《資治通鑒》卷十九記載,當時,張湯每次奏事,「天子忘食,丞相充位,天下事皆決于湯,百姓騷動,不安其生,咸指怨湯。 」
當時,朝廷財政困難,為了儘快搞到一筆錢彌補財政虧空,漢武帝與御史大夫張湯決定,以皇家花園中的稀有白鹿剝皮,製作白鹿皮幣。 每張皮幣不過一尺見方,四邊繡以五彩,價值卻定為40萬。 又下令天下凡有禮聘朝覲需送禮品者,一律要放在皮幣上才行,否則以違法論處。 一天,漢武帝與張湯正在興致勃勃地談論白鹿皮幣,顏異來奏請公事,漢武帝問顏異對造白鹿皮幣有何看法,顏異說:「如今王侯朝賀,不過以白玉為禮品,其價值也不過是數千錢,而放置禮品的皮幣,價值卻要四十萬,太不相稱了!」 漢武帝大為掃興。 
不久,有人因別的事情告發顏異,漢武帝就讓張湯辦理此案。 在審理中,有人作證時談到,顏異有一次會客時,客人談論新令的不便之處,顏異微動嘴唇而不應聲。 張湯一聽,如獲至寶,立即上奏:「顏異身為九卿,見法令有不適當之處,不入言而腹誹,應判處死刑!」 顏異與張湯早有矛盾,在這次白鹿皮幣的問題上,顏異直率地說出了自己的不同看法,惹得漢武帝很不高興,張湯便借題發揮,落井下石,漢武帝也濫施淫威,顏異竟因此被定為死罪。 元狩六年(西元前117年),顏異以「腹誹罪」被處以死刑。 「自是之後,有腹誹之法比,而公卿大夫多諂諛取容矣。 」
漢代以後的立法之中,不見得有「腹誹」的具體罪名,但是,歷代統治者借此以殺人的不在少數。 南朝蕭齊時期的大臣謝超宗,是大文學家謝靈運的孫子,史稱「為人仗才使酒,多所陵忽。 」曾經因為口出怨望之言而被免官、禁錮。 後來,齊武帝惱怒謝超宗的輕慢無禮,決意除掉這個恃才傲物的人物,指使他人彈劾謝超宗,其中就有這樣的罪狀:「訕貶朝政,必聲凶言。 腹誹口諦,莫此之甚;不敬不諱,罕與為二。 」最終將富有才氣靈性的謝超宗賜死于流放途中(《南齊書•謝超宗傳》)。 
腹誹罪並非為中國所獨有,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裡就提供了一個案例,轉引自普盧塔克的《狄歐尼西烏斯傳》。 古羅馬公民瑪律西亞斯做夢他割斷了狄歐尼西烏斯國王的咽喉,後來,瑪律西亞斯把這個夢講給別人聽,不知怎的就傳到了狄歐尼西烏斯國王的耳朵裡。 狄歐尼西烏斯因此把他處死,說他白天不這樣想,夜裡就不會做這樣的夢。 英格蘭的國王亨利八世在世的時候,宣佈凡預言國王死亡的人犯叛逆罪,在他最後一次患病時,醫生打死也不敢說他已病危,當然最後他也照樣走進了墳墓,不知道在這位國王生命的彌留之際,可憐的醫生是怎麼向他陳述病情的。 
凡是專制者,有兩件事是他們最熱心的,一是統一天下,一是統一思想,這兩件事都是「殺人如草不聞聲」。 鎮壓人民思想無非有「禁、教、殺」三種方式,周厲王止謗和秦始皇焚書坑儒都把重點放在「禁」和「殺」上,雖然可以取得立杆見影的效果,但後遺症也比較嚴重。 周厲王的出奔、秦始皇的暴君駡名以及秦國的二世而亡皆可為證。 漢武帝和後代的專制君主把重點放在「教」上,既然要說話,那就要大唱讚歌,唱讚歌的人多了,罵的人就少了。 如果有不願保持高度一致的,腹誹之罪就出現了,於是殺人的屠刀就再次舉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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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誹罪
腹誹罪,在我國古代專制政體之下,任何違背君主意旨的言行,都可能被處以重罪。臣子即便是出於社稷大計的考慮,對君主的過失給以善意的批評和勸諫,也有可能觸怒君主,招致殺身之禍。
在我國古代專制政體之下,任何違背君主意旨的言行,都可能被處以重罪。臣子即便是出於社稷大計的考慮,對君主的過失給以善意的批評和勸諫,也有可能觸怒君主,招致殺身之禍。因此,就有“伴君如伴虎”之說。從秦朝開始出現的“誹謗”罪名,是典型的言論罪。它是維護思想專制的利器,也是冤獄叢生的淵藪。而“誹謗”之罪,特指對於君主的惡意批評,至於某一批評是善意的進諫,還是惡意的誹謗,判斷全在君主的一念之間。漢初的思想家就把“忠諫者謂之誹謗,深計者謂之妖言”(《漢書・賈誼傳》),這是秦朝速亡的原因之一。為國家籌劃長遠大計的人,敢於對朝廷決策失誤挺身進諫的人,均被裁定為“誹謗”,智者只好三緘其口,坐視國家覆亡了。
漢文帝明令廢止“誹謗”法,這與“去肉刑”一道,成為漢文帝實行仁政的主要標誌。但在漢武帝時期,“誹謗”之法不僅得以復活,而且較之秦始皇時代更為變本加厲,其標誌就是“腹誹”之罪的出現。“腹誹”(也作“腹非”、“腹議”),意為在肚腹之中“誹謗”皇帝,儘管批評性的話語尚未出口,統治者僅憑自己的臆斷,就可以給予嚴厲的制裁。這一立法比“誹謗”更為嚴苛,不確定性和隨意性,構成了它最根本的弊端。
漢武帝時代,與“腹誹”罪相關的大案有兩起,名臣竇嬰、顏異因此被殺。魏其侯竇嬰曾經以平定“吳楚七國叛亂”和正直立朝而名動朝野,後來在與武安侯田蟲分相爭之時,田蟲分加給竇嬰的罪名就是:“魏其、灌夫日夜招聚天下豪傑壯士與論議,腹誹而心謗,視天,俯畫地,辟睨兩宮間,幸天下有變”。(《漢書》卷五二《竇嬰傳》)“腹誹而心謗”,是嚴重的政治犯罪,最終導致竇嬰被殺。
漢代以後的立法之中,不見得有“腹誹”的具體罪名,但是,歷代統治者藉此以殺人的不在少數。
南朝蕭齊時期的大臣謝超宗,是大文學家謝靈運的孫子,史稱“為人仗才使酒,多所陵忽。”曾經因為口出怨望之言而被免官、禁錮。後來,齊武帝惱怒謝超宗的輕慢無禮,決意除掉這個侍才自傲的人物,指使他人彈劾謝超宗,其中就有這樣的罪狀:“訕貶朝政,必聲凶言。腹誹口諦,莫此之甚;不敬不諱,罕與為二。”最終將富有才氣靈性的謝超宗賜死於流放途中(《南齊書・謝超宗傳》)。“腹誹口謗”,在當時就是殺頭之罪。
從歷史上看,在政治開明的時候,真正有作為的統治者,往往鼓勵臣民批評時政、針砭時弊,藉以用作施政的鏡鑒。春秋亂世之中的鄭國執政子產,以“不毀鄉校”而名垂青史;唐太宗以“導人使言”的雅量,創造了著名的貞觀盛世。與之形成對照的是,“誹謗”、“腹誹”之類罪名的存在,直接造成了群臣不敢直言進諫的思想壓力,導致上下懸隔的局面。以禁錮思想、控制輿論,作為治國之道,表面上似乎是鐵腕統治,而實際上流露出統治者因缺乏自信而趨於自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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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湯也是被司馬遷寫入《酷吏列傳》的.。 實事求是地說,在那十位「酷吏」之中,此公還算清廉。 「湯死,家產值不過五百金,皆為所得奉賜,無他業。 」但對於公正執法而言,清廉只是必要前提,並不是充要條件。 在張湯的事蹟中,使我最不以為然的是對大司農顏異一案的處置。 顏異是管經濟的,「以廉直」而位「至九卿」,他得的「腹誹罪」。 這個「腹誹」罪就是張湯發明的,比宋高宗時岳飛所得的「莫須有」罪,明英宗時于謙所得的「意欲」罪,都早了一千幾百年。
關於顏異的「腹誹」罪,《綱鑒易知錄》有簡要介紹:
上既造白鹿幣,問異,異曰:「今王侯朝賀以蒼壁,直數千,而其皮蔫反四十萬,本末不相稱。 」上不悅。 人有告異他事,下張湯治。 異與客語初令下有不便者,異不應,微反唇。 湯奏當:「異見令(緡錢等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誹,論死。 」自是之後,有腹誹之法比(按:同例),而公卿大夫多諂諛取容矣。
從這段引文可以看出,張湯有兩個特長。 其一,他有很高的「政治覺悟」,在政治上與漢武帝保持高度一致,在整治別人的時候,絕對以漢武帝的是非為是非,且如司馬遷所言:其所治「即上意所欲罪,予監史深禍者;即上意所欲釋,與監史輕平者」,而且,在他看來,對漢武帝的任何不敬 ,都是大逆不道的,其罪當死:其二,他有很靈的「政治嗅覺」,或者叫做「政治敏感性」,「上不悅」,他就聞到了味道;「異不應,微反唇」,他又聞到了味道,這兩種味道湊合在一起,顏異的「腹誹」罪就被他構陷出來了。
然而,「腹誹」而成之為罪,畢竟是很具諷刺意味的。
什麼叫「誹」? 「誹」與「謗」連用,合稱誹謗。 「謗」是公開指責,「誹」則是背地非議。 誹謗有罪,乃是因為捏造事實,並對別人構成了實際上的傷害。 舉一個例子說,「人或毀(直)不疑,以為盜嫂」,直不疑(漢景帝時的御史大夫)只說「我乃無兄」。 無兄自然無嫂,既無嫂可盜,又何以「盜嫂」? 直不疑本來是可以告他們一個誹謗罪的,因為說他「盜嫂」的無中生有,很可能會使他討不到老婆升不了官。 反過來說,倘若直不疑有兄有嫂並且確實有過「盜嫂」的劣跡,人家當面指責或背後非議,卻又何罪之有。 無論對事對人,都應好處說好,壞處說壞。 如果僅僅是當面指責,或背後非議就有罪,恐怕本身就說不通。 且不說唐堯時「朝有進善之旌,誹謗之木」,就是在漢文帝的時代,也還廢除過所謂的「誹謗」、「妖言」之法呢!
口「誹」未必有罪,卻又何論「腹誹」? 所謂「腹誹」,無非是對某人某事有不以為然之看法,或是礙于情面,或是礙于權勢,或是出於某種利害關係的考慮而沒有說出來。 所以,即使真有「腹誹」,也是不得已而為之的。 縱觀中國歷史,以言獲罪的比比皆是。 尤其是在皇上面前,他高興時,可讓你「但說無妨」,他不高興了,你再去觸「龍鱗」,就要考慮一下自己有幾個腦袋。 但人有話總是要說的,當面不說背後說,當時不說以後說,嘴巴不說心裡說。 這最後一條,也就是「腹誹」。 何況,是否「腹誹」,其實也只有自己明白,別人無從得知。 文人墨客說「那時不免有些腹誹」,往往是在時過境遷之後。 而且,既是「腹誹」,也就沒有捏造事實之必要,更無傷害別人之可能,「腹誹」罪之荒謬,由此可見矣。
「腹誹」罪之能出現,當然需要異乎尋常的政治環境。 婦姑勃溪,勾心鬥角,同僚相處,互有不滿,互相攻訐當眾駡街並不罕見,誰會把對方的「腹誹」當成一碼事,誰能把對方的「腹誹」當作一種罪名? 顏異的對手就不同了,作為臣子,他面對的是漢武帝劉徹;作為因「他事」而被人告發的嫌犯,他面對的是「酷吏」張湯,此二者都掌有他的生殺之權,他面對的是一種居高臨下的絕對的權力。 漢武帝掌有他的生殺之權,「腹誹」別人或許構不成罪,「腹誹」至高無上的皇帝,也就罪在不赦;張湯掌有他的生殺之權,別人構陷他的「腹誹」罪,他還可申辯,出於張湯之口,哪還有他申辯的餘地? 可見,這種「腹誹」之罪,只有在絕對的權力之下,才會釀成的極端冤案。
張湯構陷顏異之「腹誹」罪,是一個相當惡劣的先例。 自此之後,「公卿大夫多諂諛取容矣。 」怎麼「諂諛取容」雖然沒有寫出來,但我估計,不管皇上說什麼話,做什麼事,那些「公卿大夫」十有八九的都會爭相表態,說是「陛下聖明」的。 這樣一來,在官場之上,不但講真話不行,要保持沉默以求不說違心話都不可得,因為沉默就有「腹誹」之嫌。 當然,在爭相表態的「公卿大夫」之中,是否也有人良心未泯,心犯嘀咕,腹誹心謗,也就只有天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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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武帝劉徹:「腹誹」入罪的始作俑者
2015年12月30日 風雲人物 暫無評論 閱讀 329 次
  公元前141年,漢武帝上台時,他才15歲,三朝元老竇嬰擔任丞相,帝國實權由竇太后掌握。這時,有個叫田蚡的人,因是漢武帝的小舅子,也想當丞相。只是田蚡與竇嬰相比,資歷實在太淺,何況竇嬰也是外戚(竇太后家裡的人),後台也很堅硬。所以田蚡只能等。光等還不行,還要向竇嬰拍馬屁,經常到竇嬰家裡應酬討好,見了竇嬰作揖磕頭,完全是個晚輩。後來竇嬰自己工作不慎,觸怒了竇太后,被罷免丞相,漢武帝雖想拉田蚡上來做丞相,但大事由竇太后作主,田蚡只能繼續等。到公元前135年,竇太后死了,漢武帝也已經做了六年皇帝了,終於可以自己作主了,於是馬上任命田蚡為丞相。
  田蚡相貌醜陋,巧於文辭,但內心毒辣,他要報復陷害竇嬰。這時的竇嬰已經日薄西山,無權無勢,但田蚡也要整死他。正好竇嬰有個好友叫灌夫,因性格剛直,觸犯了田蚡,兩人相爭,鬧到了皇帝那兒,竇嬰眼看好友要被田蚡弄死,全力相救,三個人在武帝面前對質,相互揭短。田蚡使出了他的殺手鑭,他說:
  天下幸而安樂無事,蚡得為肺腑,所好音樂狗馬田宅。蚡所愛倡優巧匠之屬,不如竇嬰、灌夫日夜招聚天下豪傑壯士與論議,腹誹而心謗,不仰視天而俯畫地,辟倪兩宮間,幸天下有變,而欲有大功,臣乃不知竇嬰等所為。(見《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
  現在天下太平無事,我有幸作為皇上的親戚,我所好的無非是音樂狗馬田產房屋,我所愛的不過是唱歌跳舞以及能工巧匠之流,我不像竇嬰、灌夫他們招引一幫子豪傑壯士整天在那裡說長道短,詆毀朝廷,他們不是仰觀天象,就是俯察地理,他們斜著眼睛窺測東、西兩宮,就盼著天下出什麼變故,他們好趁機辦大事。我真不知道竇嬰等人到底是在幹什麼。
  這似乎就是中國歷史上有關「腹誹」的濫觴。雖然竇嬰後來被處死的罪名是「偽造詔書罪」,但田蚡發明的「腹誹」罪,其實是竇嬰被殺頭的主因。在漢武帝看來,作為高官,貪污受賄、搶奪民產、包幾房二奶都是小事,甚至可以「以腐敗換忠誠」,但心裡誹謗朝政是萬萬不可的,儘管誹謗在肚皮裡而沒有表面上的證據。田蚡能成功打倒竇嬰,其實是摸透的漢武帝的心思。
  田蚡成功陷害竇嬰十四年後,又發生了大司農顏異被殺的事件。這時漢武帝對外已經進入窮兵黷武的瘋狂時期。
  顏異被殺,主導者叫張湯,張湯這人,《史記.酷吏傳》榜上有名,心狠手辣,也是揣摸皇上心思的一個高手。顏異本來只是一個小官,沒有後台,硬憑個人能力,做到九卿一級的大司農,是個國家理財的行家。當時漢武帝與張湯商量發行「白鹿皮幣」,就一起徵詢顏異的意見。皇上和張湯對金融都是狗屁不通,顏異就根據自己工作經驗常識,認為「白鹿皮幣」不可行,也如實說了這個意見。漢武帝聽了不太高興。張湯本來就與顏異有矛盾,就暗中指使手下告發顏異,案子來了,狗賊漢武帝,居然指定張湯來審理此案。張湯找到顏異的門客下屬,很快就有了「證據」:
  (顏)異與客語,客語初令下有不便者,(顏)異不應,微反唇。(張)湯奏當異九卿見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誹,論死。(見《史記.平准書》)
  顏異和他的門客談話,門客提到了造「白鹿皮幣」的詔令有些不恰當,顏異沒有回答,只是嘴唇悄悄動了一下。於是張湯便舉奏顏異,說他身為九卿,看到法令有不妥當之處,不是真接對天子講,而是在肚子裡誹謗,其罪是死罪。
  顏異是「腹誹」罪正式啟用後,歷史上「名正言順」被這條法律處死的第一人。其始作俑者,當然是漢武帝劉徹。
  本來,漢武帝的爺爺漢文帝執政時,便與「去肉刑」一道,廢止了秦以來的「誹謗」惡法,這成為漢文帝實行仁政的主要標誌。但到了漢武帝劉徹,竟然開起了歷史倒車,「誹謗」之法不僅得以復活,而且較之秦始皇時代更為變本加厲,居然「腹誹」之罪也出現了。在肚子裡「誹謗」皇帝,儘管批評尚未出口,統治者僅憑自己的臆斷,就可以給予嚴厲的制裁。這比「誹謗」更為嚴苛,不確定性和隨意性極強,構成了它最根本的流氓行徑。
  「腹誹」罪的本質就是「思想罪」,兩千多年後,「腹誹」罪並沒有在中國完全消失。解放後,搞的「搶救失足者」、「斗私」、「人人過關」等這些鬼名堂,薄熙來在重慶搞「李莊」案,以「眨眼」定李莊有罪,其實都是漢武帝流氓行徑的現代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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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誹」罪的由來:始作俑者漢武帝劉徹
2016-11-24 由 趣歷史 發表于歷史
公元前141年,漢武帝上台時,他才15歲,三朝元老竇嬰擔任丞相,帝國實權由竇太后掌握。這時,有個叫田蚡的人,因是漢武帝的小舅子,也想當丞相。只是田蚡與竇嬰相比,資歷實在太淺,何況竇嬰也是外戚(竇太后家裡的人),後台也很堅硬。所以田蚡只能等。
光等還不行,還要向竇嬰拍馬屁,經常到竇嬰家裡應酬討好,見了竇嬰作揖磕頭,完全是個晚輩。後來竇嬰自己工作不慎,觸怒了竇太后,被罷免丞相,漢武帝雖想拉田蚡上來做丞相,但大事由竇太后作主,田蚡只能繼續等。到公元前135年,竇太后死了,漢武帝也已經做了六年皇帝了,終於可以自己作主了,於是馬上任命田蚡為丞相。
田蚡相貌醜陋,巧於文辭,但內心毒辣,他要報復陷害竇嬰。這時的竇嬰已經日薄西山,無權無勢,但田蚡也要整死他。正好竇嬰有個好友叫灌夫,因性格剛直,觸犯了田蚡,兩人相爭,鬧到了皇帝那兒,竇嬰眼看好友要被田蚡弄死,全力相救,三個人在武帝面前對質,相互揭短。田蚡使出了他的殺手鐧,他說:
天下幸而安樂無事,蚡得為肺腑,所好音樂狗馬田宅。蚡所愛倡優巧匠之屬,不如竇嬰、灌夫日夜招聚天下豪傑壯士與論議,腹誹而心謗,不仰視天而俯畫地,辟倪兩宮間,幸天下有變,而欲有大功,臣乃不知竇嬰等所為。
現在天下太平無事,我有幸作為皇上的親戚,我所好的無非是音樂狗馬田產房屋,我所愛的不過是唱歌跳舞以及能工巧匠之流,我不像竇嬰、灌夫他們招引一幫子豪傑壯士整天在那裡說長道短,詆毀朝廷,他們不是仰觀天象,就是俯察地理,他們斜著眼睛窺測東、西兩宮,就盼著天下出什麼變故,他們好趁機辦大事。我真不知道竇嬰等人到底是在幹什麼。
這似乎就是中國歷史上有關「腹誹」的濫觴。雖然竇嬰後來被處死的罪名是「偽造詔書罪」,但田蚡發明的「腹誹」罪,其實是竇嬰被殺頭的主因。在漢武帝看來,作為高官,貪污受賄、搶奪民產、包幾房二奶都是小事,甚至可以「以腐敗換忠誠」,但心裡誹謗朝政是萬萬不可的,儘管誹謗在肚皮里而沒有表面上的證據。田蚡能成功打倒竇嬰,其實是摸透的漢武帝的心思。
田蚡成功陷害竇嬰十四年後,又發生了大司農顏異被殺的事件。這時漢武帝對外已經進入窮兵黷武的瘋狂時期。
顏異被殺,主導者叫張湯,張湯這人,《史記.酷吏傳》榜上有名,心狠手辣,也是揣摸皇上心思的一個高手。顏異本來只是一個小官,沒有後台,硬憑個人能力,做到九卿一級的大司農,是個國家理財的行家。當時漢武帝與張湯商量發行「白鹿皮幣」,就一起徵詢顏異的意見。皇上和張湯對金融都是狗屁不通,顏異就根據自己工作經驗常識,認為「白鹿皮幣」不可行,也如實說了這個意見。漢武帝聽了不太高興。張湯本來就與顏異有矛盾,就暗中指使手下告發顏異,案子來了,狗賊漢武帝,居然指定張湯來審理此案。張湯找到顏異的門客下屬,很快就有了「證據」:(顏)異與客語,客語初令下有不便者,(顏)異不應,微反唇。(張)湯奏當異九卿見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誹,論死。(見《史記.平準書》)
本來,漢武帝的爺爺漢文帝執政時,便與「去肉刑」一道,廢止了秦以來的「誹謗」惡法,這成為漢文帝實行仁政的主要標誌。但到了漢武帝劉徹,竟然開起了歷史倒車,「誹謗」之法不僅得以復活,而且較之秦始皇時代更為變本加厲,居然「腹誹」之罪也出現了。在肚子裡「誹謗」皇帝,儘管批評尚未出口,統治者僅憑自己的臆斷,就可以給予嚴厲的制裁。這比「誹謗」更為嚴苛,不確定性和隨意性極強,構成了它最根本的流氓行徑。


國民黨張斯綱、凌濤、楊智伃誣指陳吉仲抄襲 3人都被判拘役
北院認定凌濤(左起)、張斯綱、楊智伃均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分別判拘役55日、50日、50日,均得易科罰金。(資料照)
國民黨張斯綱、凌濤、楊智伃誣指陳吉仲抄襲 3人都被判拘役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O3PYN0
2024/01/15 11:42
〔記者溫于德、楊媛婷/台北報導〕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張斯綱等3人,前年開記者會指前農委會主委(後更名為農業部長)陳吉仲以往的報告涉大幅度抄襲,陳吉仲為捍衛學術名譽提告。台北地院審結,今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張斯綱拘役50日、桃園市議員凌濤拘役55日、國民黨發言人楊智伃拘役50日,均得易科罰金。
國民黨張斯綱等3人是在前年9月29日召開「陳吉仲抄襲慣犯、騙錢達人,從研究人員抄到計畫主持人」記者會,質疑陳吉仲昔日科技部補助專題計畫內容,涵蓋「科學人」、「愛情公寓部落格」、碩博士論文網與期刊,實在有夠「懶」,簡直就是抄襲慣犯。
張斯綱認為,陳吉仲身為農委會主委,是國家大臣,比對陳過去承攬農委會的研究,與2003年的期刊有高達77.33%相似處,而他們都經嚴正查證並基於監督提出質疑,屬於公平社會對權力者的監督方式。
凌濤也說,無論在國民黨記者會及後續臉書評論,都有盡到客觀查證而做出評價,且農委會2005年由陳吉仲承攬的計畫與2003年的期刊不但高達77.33%相似,陳吉仲承攬科技部所發表的文章也有高達40%、50%相似度。
凌濤強調,陳吉仲身為農委會主委,這些陳過去承攬的東西都屬可受公評的事項,何況是出於國民納稅人的錢,所以自己有義務替國民做把關;楊智伃的答辯與張斯綱、凌濤相同。
北院審結,認定張斯綱、凌濤、楊智伃均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分別判拘役50日、55日、50日,分別得易科罰金5萬元、5萬5千元、5萬元,全案可上訴。
前農業部長陳吉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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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誹罪(碎碎念腹語)張湯也是被司馬遷寫入《酷吏列傳》的。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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