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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不曉死後的世界,總把目光放在眼前,持續享樂人生,卻不知禍已種下,等待失去人身而陷地獄之時,都為時已晚。《玉曆寶鈔》此書便是說明地府與十殿職責、各項陰律的書,讓您方便知曉死後該要面對的真實世界。
請看過此書,並且多多弘揚此書。您可透過本部落格文章轉載,或是轉發《玉曆寶鈔》一書,讓大家對這個世界的全貌有正確的了解,功德無量。阿彌陀佛。(以下取自網路與《玉曆寶鈔》相關書籍)
三、《玉曆》流傳的經過
1.《玉曆》如何傳下世間
     《玉曆》的流傳,出自一位貧窮修持,卻極有道行的修行者,名叫淡癡。以下是他所經歷的真實故事:
    時間是在太平年間,庚午年秋天,九月重陽節戊辰日。
    淡癡獨自一個人登高山,到處遊覽。在恍恍惚惚,不知不覺間,見到一座石碑,碑上刻有五十六個大字:
大道無為,清淨一真。
六道眾生,皆因妄成。
緣妄造業,善惡攸分。
因果不爽,毫釐分明。
心念纔動,業相已形。
人雖不見,神鬼早明。
勿謂暗室,果報難遁。
    以上用篆書書寫,古樸警醒。
    正驚疑間,忽然又見到一座金碧輝煌的宮殿。在朱紅色的大門上,用黃金的釘子,掛著一塊扁額,上面寫著:「出生入死」四個大字。
    他正在觀看瞻仰,裏面走出一位青衣使者,將他從角門拉進去,到朱紅色的台階上參拜。拜後退立階下。殿內華燈金燭,一派喜樂,原來眾神在慶祝酆都大帝的聖誕。地府中的十殿閻君,從外頭帶著各鬼判,來到殿庭中向大帝祝賀。
    賀畢,酆都大帝說:「地藏王菩薩想超渡所有陰間的鬼魂,令世人不再行惡,墮入陰間地獄受苦。於是恩准所有鬼魂,在世雖曾犯過錯,因為真誠懺悔、改過,則所做罪業,可以從寬抵罪,免於受諸苦刑。此項恩典,諸神已經彙集,奏達玉皇大帝。帝降旨纂集記載於《玉曆》寶鈔之中。施恩通行下界,恪遵奉行。但是,此《玉曆》自從頒發本殿以來,未遇到有德行的人,可以托付回到陽間,公諸世人。現在階下的淡癡修行者,完全可以託咐他,弘傳於世人。既然已找到人,判吏請快將《玉曆》並同諸神的語錄,繕寫成書。
    繕寫前奉
    玉皇大帝玉旨指示:各奏摺中的前後繁文,以及諸神的履歷、姓名,一概都刪去。只寫:某帝、某菩薩、某殿某王、某判吏,或吾等字樣,下加一個曰字,立即接著敘述所議論的各項字句。每句都逗點清楚,不用在斷句。可以使世間的男女,容易了解。希望能遵照奉行。我另外有辯明陽間以訛傳訛的文章,曾於壬午年季春三月甲辰日,上奏玉皇大帝,並編於《玉曆》之中。」十殿閻王立即很高興地拿起筆,將辯明的部份,補列進去:
2.辯明世間誤傳的部份
-1.枉死城的因緣
酆都大帝說:枉死城,圍繞在本殿的右側。世人總誤認為凡是受傷、冤枉死亡的鬼魂,都歸入此城。這種謠傳,遍傳成實,積非成是。其實,冤屈而死的人,那裏能再加以無辜的苦刑?事實上是:冤屈而死的鬼魂,各等到害死他的兇手,死亡拘拿到案之時,親眼看到兇手受到苦刑,心中的忿恨方可消除。而此被害冤死的鬼魂,重新投生為人之日,方將兇手提出,解發各殿的地獄,按其罪惡,收禁去受刑。並非所有被害冤死的鬼魂,一概收入枉死城受苦。
    假若是忠孝節義的人,以及為國犧牲的軍人,這些人有的已因其節操之英烈,早已成神。最少也面貌莊嚴、四肢完美地發往福地投生去了。那有進入枉死城中受苦的道理呢?
-2.血污池的因緣
血污池設在本殿後面的左側。世間的人,誤聽道姑胡說,以為:凡是婦人生產,就是有罪;死後即發入血污池受苦。這真是大錯特錯!婦女生產,是天經地義的事。即使難產而突然死亡;絕不會因她的屍鬼污穢,而發入此池。
    發入此池的罪過有:
(一)生產後未超過二十天,就接近井、灶、洗滌衣服。將血污之衣,曬晾在高處,污穢了神明。此罪應歸一家之長的有三分;婦人則有七分之罪。
(二)無論男女,凡是不顧忌地在神之前,或是佛之後,苟行房事。或者不忌諱日辰,例如:五月十四、十五;八月初三、十三;十月初十。這五天,男女犯禁行房。
    以上二種情形之人,於神明降下惡疾,突然死亡後,並在陰間遍受諸地獄的苦刑。此外,還得永遠浸在血污池中,不得出頭。
(三)無論男女,在世時喜好宰殺生靈、動物。污血濺染了廚灶;神佛的廟堂(家設佛堂而殺生);經典、書籍、文章、有字的紙;以及祭祀的器皿。
    此種人在受過各種惡刑,地獄諸苦後,再解到血污池,浸入其中,不能輕易地出頭。
    如果陽世的親屬,能夠有人立下大願,代為戒殺;買生靈放生。放生的數目足夠之時,再茹素、供養神、佛;並且禮拜曾經遭血污穢的經懺,方能超脫他在地獄的苦刑。
-3.山精水怪的因緣
世間男女,有以下的罪過,則投生山精水怪:
(一)見聞眾生的急難,力量足夠去救助,卻不救。
(二)受人恩惠卻故意忘記,反而記怨而想加害恩人。
    此二種人,雖然屢積功德,誦經持咒,佈施貧苦,希望成就仙道、佛道。死後雖然因功德,免入各地獄受苦;但是卻罰為魑魅、魍魎(魑魅:深山中能害人的妖怪。魍魎:山川中的精怪。)、山妖,樹神、水怪、殭屍、遊魂;或者附靈性在狐狸、熊羆(熊的一種,體大毛色褐黑。)蛟蛇之類身上。有的上百年,有的數十年不等。
    假如能夠醒悟以前的過錯,盡力助人急難;知恩報德,藉此修養之德,就能回到本地,並投生福地。
    反之,假若罰為山精水怪之後,不好好地收歛形跡;反為運用神力迷惑世人,或驚嚇世人,在作祟的罪惡滿盈之日,必遭雷電擊斃,化為聻(ㄐㄧㄢˋ,鬼死為聻),永世不得超生。
-4.鬼神顯靈的因緣
    世間的人總是誤認常顯靈的鬼神為某正神,因其名號而尊敬至極,實在是大錯特錯。其實,那大都是在世埋藏錢財於地的男人女人,死後仍然迷戀不捨;魂魄附守在埋錢之地。由於憂愁被挖掘,所以常常現出鬼形來驚嚇人,以致被誤認為顯神跡。有些福報較薄,陽氣衰微的人,往往受驚成病;或者竟因此死亡。其實,這些陰魂,都是前朝當官之人。由於生生世世愚癡、不悟世間無常之理,才執迷如此。
    陰間的神明、鬼卒,因為念在他在世時沒什麼罪過;所以仍然聽任他管守生前的錢財。這是名符其實的財癆鬼。必須一直等到他得聞佛理之點破、教化後,悟知:不只身體非我所有,連一切有形色的東西:所有苦樂的感受;善惡的思慮;一切的造作與意識分別,都將幻滅不存。方才猛省「身體尚且不是我所可以擁有之物,何況是財帛?」於是放棄生前的財物,方能投生到福地。
    也有一些長久迷戀的鬼,一直守到死,變成鍄後,才無可奈何地放棄捨去。等待有積善,有福氣的人出現,自然取走財物。
    世間上的人,假若聞見鬼怪出現的處所,能向鬼神立下重誓,並加禱告:「願意將取得的財物,十分之三替你作功德,積冥福;再將十分之三代為買生靈放生。十分之一贈送貧苦之人;十分之三歸自己享用。」如此發願之後,再予取用,便有正神相助,可以保證受用而無妨礙。
-5.當兵與當賊戰死的不同報應
    凡是陽世時,官餉當兵的人,自從奉令出發剿除叛亂的當日開始,假若能實心努力作戰,從未行犯姦淫、縱火,有害民間的罪事。這種人雖然戰死,身首分開,屍骨拋棄零散,即使以前曾犯過錯,陰司一概免於受苦刑。仍然准許完全恢復原體。從第一殿點名完,立即交給第十殿,發往福地,投生為男、為女,一輩子平安吉祥,得到善終。
    假如是械鬥打架,互相兇殺而死;或者作賊行凶時,因作亂而死。此等人死後皆罪加一等,各照生前所犯罪事,進入各地獄去受苦。
-6.十八層地獄之誤
    世間上的人都說:陰司共有十八層地獄,這是錯誤的。其實是八重地獄。名為:第二殿的活大地獄;第三殿的黑繩大地獄;第四殿的合大地獄;第五殿的叫喚大地獄;第六殿的大叫喚大地獄;第七殿的熱惱大地獄;第八殿的大熱惱大地獄;第九殿的阿鼻大地獄。
    八重大地獄之外,各另有十六小地獄,及本殿的血污池、枉死城。大小地獄總共有一百三十八地獄。之外又有銅柱、火焚、分別施加刑罰的地方。
    凡是分發到一處受苦,雖然刑罰到皮焦肉爛,筋斷骨碎,臟血毛髮皆枯乾;假若解到另一地獄用刑,完全照初死的魂樣,又恢復其披髮裸體的身體,再受痛苦。每一殿,每一地獄皆如此。切勿誤以為只有十八層地獄。
    人生百年,很容易地就過去了;若是造作淫詞,黃色小說;描繪印製春宮、色情圖畫、照片;拍攝黃色電影;或傳寫墮胎、迷幻藥的配方。只要以上的紙版不消滅,雖然經過千萬劫,也難以脫離陰司逐一地獄輪流承受的痛苦。
    以上的資料,十殿閻王補列完畢後,發給判吏,分別繕寫成冊。
3.《玉曆》之輯集與傳播
    十殿閻君及血污池使司,枉死城的巡城判官,各呈一冊,匯集成《玉曆》。自頒發《玉曆》以來,百餘地獄內的鬼犯。細查過去世中,有人僅曾在街市的人群間,談說因果報應的事,雖非真傳說教化;可是借因化導,有時遇上根器厚的人,聽聞之下,從此知所警惕,改正一件、二件、或三件、四件的過錯。有此大功德,仍然應照勸人悔改的善功,量減罪名。
    這樣的鬼魂,總共五萬零四百八十名。分別投生為男女、貧賤、下劣、病夭之身。派定生至人方極苦,作惡之家為子女。而後,一概發交醧忘臺,立即飲醧忘湯準備去投生。並且同時繕寫所有的名單,呈給酆都大帝慈覽。
    覽後,命文武各判官召集所有的鬼犯。並請帶隊的鬼卒散立八方,捧著《玉曆》朗誦一遍,令記聞主要內容。鬼犯聽了之後,醒悟往昔所造諸惡,才有今天的苦報。同時感恩於酆都大帝的慈悲開赦,令知曉《玉曆》內容,傳聞世人,以帶罪立功。
每位鬼犯都誓稱:「此後到了陽間,只要不聾、不瞎;稍微有知識得見《玉曆》的話,發誓必定遵照《玉曆》所禁戒的去實行,澈底改過。同時奉行傳播之責任。」
4.觀世音菩薩開示奉行傳播《玉曆》之功德
    鬼犯誓畢,頓時彩霞遍地,觀世音菩薩下降,大帝率同十殿閻王出殿,恭立丹階,叩首頂禮。菩薩現出焦面鬼王的丈六金身,法相莊嚴,諭示說:「酆都大帝及十殿閻王,陰間諸神所奏,是奉地藏王菩薩大慈大悲的願力與意旨。乃加恩頒發《玉曆》,使世間的男女曾犯惡行的,能知過懺悔,不再犯。則准予贖去前罪,減免諸苦。所謂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正合此旨意。能如此做,我非常的欣慰。
    聞說要托付淡癡回到陽間傳播《玉曆》。須知:
(一)種如是,得如是果;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果報應的定律,就是諸佛如來也不能迷昧。
(二)復次,因果的報應,並非種一收一;種十收十。而是如同農夫的耕種:春天播下一斗的種子;秋天收成一百斗的穀子(十斛)。因果的報償是這樣的。
(三)因果的報應要成熟,還須藉緣的力量。就如同種子必須藉日光、風雨、土壤、季節等條件因緣成熟後,方能抽芽、開花、結果。
(四)順從惡習不改,就如同稻子成熟,穀粒下種,再生新稻。循環牽連,緣緣相攀,滋生出來的苦果,必定千百倍於一斗種子,生一百斗穀子的情形。其產生的苦報,實非譬喻與一切算數所能盡數的。
(五)假若回心向善,誠懇改過;雖然曾經種下惡種子,但是必然因為缺乏成熟的因緣條件,而無法成熟惡果。其實,就是善的因果以及其他世間因緣果的成熟,也是這樣的。
(六)淡癡須知:現在你所記的地獄惡處,不過是實情的萬分之一而已。無非是要令世人舉一反三,知所警惕。其實,世間上的人,有多少種惡行,地獄便有多少種惡處。而報應的快慢,祗看緣成熟與否。種種惡處,完全隨著世人的惡念、惡行而增減,以償還所造的善惡數值。
(七)世上,善惡形成的禍福,往往是循環相因的。世人造善得福,福生每又造惡,惡行則招禍,如此變化不停,永無休止。因此,若不求出離生死,終究無了期。希望勸導世間的男女,發菩提覺悟的心,堅定信心,奉行佛理正道。慇勤地普傳《玉曆》的道理;進一步追求無上的佛道,自利利他,使地獄漸空。則此人必定得到無上正等正覺。」
    大帝及十殿閻王、諸神明,聞菩薩教諭,都合掌皈依說:「必定成佛。」
    菩薩又開示說:「世間如有善男子,善女人,見聞《玉曆》之後,能在行住坐臥之間,恒常攝住妄念;而且發菩提心,勸化未來的眾心,令都知道懺悔向道;心地一切平等,以廣度眾生,則此人必定成就一切種智。」
    大眾合掌皈依說:「必定成佛。」
5.最後的叮嚀
    觀世音菩薩開示圓滿後,復還慈悲的原相,三灑甘露,駕雲上昇。十殿閻君,也各辭歸地府。大帝退殿。
    判吏又在《玉曆》之後,將以上菩薩的金言,諸神的答語,記錄進去。同時令跪在判吏桌旁的淡癡道人,親手抄寫起來。總計從「太平年間」起,記到「慶祝酆都大帝聖誕完畢」為止,又再補進了一百三十一字,共三十一張。由判吏點交給淡癡道人,端奉著要傳播陽世。
    臨行之時,判吏說:「陰間的鬼魂、神明,有很多是近代方死不久的人,也有不少是你所認識的。你此次回到陽間,不可以洩露了我們的真實姓名。因恐世間的男女,知道祖先、親戚,現在正於陰間為神。如逢疾病,本來應該做善事,來彌補罪業的,不但不肯去做;反而殺生來祭拜亂燒疏文,祈求保護。如此,諸殿必定增加不少無益的麻煩與冒犯。而且,前已奉玉皇大帝的玉旨,令將本殿的大帝及諸神的履歷、姓名,一概刪去;更何況我們這些判吏的姓名呢?因為近代的世人,居心不可測度。倘若我們的姓名被利用來招搖撞騙,滋生事端;那麼你和我們,必定難逃天譴。千萬吩咐,不要疏忽。」
    淡癡道人十分恭敬地誓言遵守,並刺血謹記。
6.勿迷道人後記
    淡癡道人的弟子勿迷道人,曾在刊印《玉曆》時,記下一段淡癡道人的話與自己的感想。他說:「貧道在戊申年夏天六月,雲遊四川成都時,在雙流縣的郊外,路逢我的師父淡癡尊者。他開示說:「我曾親自從六道輪迴,由生而死,由人而鬼的陰間,出關回來。你可以傳知世間人:在陽間,年老的、幼小的、殘廢的、重病的、以及婦女,這些人犯了罪,都有法律規定可以贖罪。有時遇到皇帝特別的恩典或大赦、特赦之時,更可以減少或免除罪刑。甚至於,只要人事背景足夠,或法官仁慈,可以隱瞞少數罪事,推卸或逃脫部份刑責。這種事例,古今很多。在陰司,則所有罪刑,絲毫不能漏去;同時,並無赦免與贖罪的可能。只有悔過,做善事,可以消罪、抵罪。
    奈何世間人無此正知正見,以致一念念的惡念,起起滅滅,人與獸類的輪迴自此分道揚鑣,永遠淪落於畜生道中。以往曾犯過的人當中,婦女一百人中,醒悟悔改的,還有一、二人。男人則一千個人中,沒有一位會悔悟、改過的。更可憐的是:有的已死到臨頭了,終究不肯改過,甘心等待陰司的刑罰。
    幸好現在菩薩慈悲,玉皇大帝賜恩,准許弘傳《玉曆》,以贖罪惡。可以說是陰間大開方便之門。我現在勸告世間的人:須知:生為人身,是十分難得的。正當活著的時候,能悔改向善,才算是最切實際的事。因為你向來有勸人行善的心意。宜將《玉曆》盡速傳抄行世。」
    貧道聽聞師訓後,跪接此書,不久吾師即成道而去。我照著《玉曆》,不斷地抄錄贈人,以勸世人悔改罪業,回心向善。每逢地藏王菩薩、觀世音菩薩的聖誕日期,即發誓悔改罪過,力行向善;並將此書印刊分別傳播,以期輾轉廣泛地勸化世人。只要勸化一個人改過行善,他能免除罪過,你也有功德。
    惟願世間的男女,觀看、聽聞此言後,若曾有罪過的,立即改正;沒有的,則自我嘉勉,更行善功。不要等到墮入地獄之後,心想悔改,已是來不及了。想再求回到人身,更是不可能了。
    在七月十五日,佛的歡喜日,勿迷道人恭記以上內容。
    在戊寅年夏天六月,勿迷道人將《玉曆》傳授給東阜去刊印。庚戌年,勿迷道人到三竹進香,在中元節時,將《玉曆》刻本的全書,連同諸聖的誕辰,通共三十二張與工錢,交給武林去印刷流傳。他希望善男信女,隨緣樂捐印刷,不論萬本、千本、或百本、數十本,各地流傳,提醒人懺悔,真是功德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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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何有玉曆
 2.十殿閻王刑罰因由詳情的介紹—第一殿 秦廣王
3.十殿閻王刑罰因由詳情的介紹—第二殿 楚江王
4.十殿閻王刑罰因由詳情的介紹—第三殿 宋帝王
5.十殿閻王刑罰因由詳情的介紹—第四殿五官王
6.十殿閻王刑罰因由詳情的介紹—第五殿 閻羅天子
7.十殿閻王刑罰因由詳情的介紹—第六殿 卞城王
8.十殿閻王刑罰因由詳情的介紹—第七殿 泰山王
9.十殿閻王刑罰因由詳情的介紹第八殿 都市王
10.十殿閻王刑罰因由詳情的介紹第九殿 平等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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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王圖(李豐楙收藏) http://tinyw.in/PYpJ
「十王圖」是以「十王」為主題之畫作。所謂「十王」,指的是冥土十王:一秦廣王,二初江王,三宋帝王,四五官王,五閻羅王,六卞城王,七泰山王,八平等王,九都市王,十轉輪王,  也就是冥府裁斷亡者罪業之十判官,又作十殿閻王。
地藏十王的信仰廣傳東亞,與觀音信仰俱為東亞世界最受民間歡迎的佛教信仰文化。佛教地獄思想於中古時期傳入中國,東漢末年到六朝時期,佛經大量被翻譯為中國的文字,佛經所描述的火烤、凍裂、車壓、獸囓、刀山、劍樹等慘絕人寰的苦況,開始出現在中國的冥界傳說中,而傳統的冥界主神泰山王,還有道教當中司命、司祿、天神檢齋、記人善惡等概念,也融入了佛教的地獄說。這些融合而產生的新觀念,取代了中土原有的人鬼信仰,然而,先秦祭祖、祭鬼的習俗,卻始終保留在人們的心中,兩者並行不悖。 
唐代,藏川所述的《佛說十王經》將印度佛教中的閻羅王和中土冥界的泰山王重新整合,把閻羅王當作地藏的化身,組成了以「十王」為主的新地獄說。藏川還將匯合了中印習俗,將印度的中陰說(七七日),及儒家三年喪之卒哭(百日忌)、小祥(周年忌)、大祥(三年忌)等,集合為十個特殊的日子,可與地獄十王搭配,舉行薦拔亡魂的儀式。例如:《預修十王生七經》就記載了:人死後趣冥途時,初七日過秦廣王,二七日過初江王,三七日過宋帝王,四七日過五官王,五七日過閻羅王,六七日過卞城王,七七日過泰山王,百日過平等王,一周年過都市王,三周年過五道轉輪王,如斯次第受十王裁斷。  我們可以說,十王信仰就是在地獄觀和淨土觀的長期作用下應運而生,它的文化遺跡「十王圖」不但反應時人面對死亡的態度,也是人們信仰態度的具體呈現。 
依據《釋門正統》卷四記載,描繪十王的畫作,始於唐代張果老,後來敦煌、朝鮮、日本等地,也開始創作十王圖,遺品不少。現存較早的地藏十王圖像可以追溯至唐末至宋代時期,並集中於五代,北宋初年。其造像、繪畫遍存於敦煌和四川地區,唐宋的淨土信仰進一步對「地藏十王信仰」產生影響,進而發展出具有中國特色的「地藏十王圖像」,從而流傳至今。敦煌遺跡中,保留了許多珍貴的「十王圖」作品。敦煌遺書《十王經變》共有五卷存於世,法國伯希和收集有三卷,英國斯坦因收集兩卷。斯坦因所收集的其中一卷,只有圖無文無贊,也許當時《地獄十王經》內容已廣為人知,僅看繪畫足以讓人解意明瞭。除了莫高窟、榆林窟的壁畫之外,出土於第十七窟的藏經洞的帛畫和經卷畫軸,現多藏於海外的博物館,其中包括:法國巴黎的羅浮宮、集美博物館(Musée Guimet),英國倫敦大英博物館,印度德里中亞博物館(Museum of Central Asian Antiquities),日本和泉市久保惣紀念美術館等,目前已有多種圖錄出版。
依繪圖性質與內容,可將「十王圖」作品分為兩類:一類是以地藏為主尊的「十王圖」,常出現於帛畫、壁畫之中;另一類是帶有敘述性質的「十王經卷畫軸」,是抄寫《十王經》的產物。  《十王經》融合了中國民間信仰、道教與佛教的內涵,是冥府信仰與地藏信仰之結合。它描述了死後的世界,並且指出,只要生前造罪,死後就要受到十王的制裁。《十王經》有多種版本流傳,例如:《閻羅王授記四眾逆修生七往生淨土經》、《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等。 《十王經》的抄寫形式可分為卷、冊兩種,卷有長、中、短三類,長卷又可分為有插圖的和無插圖的。
臺灣目前十王圖多是神明掛軸的形式,用於拔度齋科的喪葬儀式場合之中,多半是午夜、一朝以上的功德法會。其形式上有各殿單幅呈現與數殿一幅呈現等不同模式,後者是將原本十張的十王圖濃縮於四張或兩張,主要用於一夜功德靈前繳庫的功德法會之上。而圖像掛軸的排列因應儀式場地與法會規模又有左右對立排列與一字形排列兩種形式。
【撰寫者】
謝世維(政治大學宗教研究所教授)
吳宜桔(政治大學宗教研究所碩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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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王圖(李豐楙收藏)
【參考文獻】
1. 蕭登福,《道佛十王地獄說》,臺北市:新文豐,1996。
2. 王鍾承,《地藏十王圖像之研究》,國立藝術學院美術史研究所中國美術組碩士論文,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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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南宋著名佛教史家、天台宗僧人志磐所撰的一部紀傳體佛教通史《佛祖統紀》把紀傳體、編年體成功地融於一爐,還采用了宋代袁樞新創的紀事本末體這一修史法撰寫《歷代會要志》,將佛教的制度及歷代興廢故實逐項詳述,以補救紀傳、編年二體的不足。 博客來-佛祖統紀校注(上中下) http://bit.ly/2DBuPFL

佛祖統紀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bit.ly/2DBFIHV
佛祖統記(Mandarin Pinyin: FoZuTongJi)是一部佛教通史,由宋朝志磬大師於(1269年)撰成,凡五十四卷。以「釋迦牟尼佛本紀」寫起,至於中國佛教的歷代祖師傳記。文載歷代「佛祖」事蹟,故曰佛祖統記。佛祖統記上起周昭王廿六年(公元前1027年),下迄宋度宗咸淳五年(1269年),時間橫跨兩千二百多年,詳細記述了標榜天台宗為正宗觀點的傳法世系,並兼涉到其它漢傳各宗,引中外典籍近二百種,資料詳實,文采斐然。
體裁
本書仿漢朝司馬遷《史記》體裁,是在《宗源錄》和《釋門正統》的基礎上編成的一部紀傳體通史。以正史紀傳體編寫,分〈本紀〉、〈世家〉、〈列傳〉、〈表〉、〈志〉等5篇19科,有〈本紀〉、〈世家〉、〈列傳〉、〈表〉等類科。
「本紀」部分凡八卷,「以諸佛諸祖為本紀」,初為「釋迦牟尼佛本紀」,次為「西土二十四祖紀」,最後為「興道下八祖紀」。
「世家」有二卷,「起自南嶽旁出照禪師,下至慈雲諸師」,凡十三世家,205人。
「列傳」部分凡十二卷,有專傳、合傳、寄傳和雜傳等,在篇首或在文中,或在卷後,都有「述曰」。
九「志」置於書末,是依《魏書》體例,《山家教典志》仿《藝文志》,《諸宗立教志》記敘禪宗、華嚴宗、法相宗、密宗、律宗諸宗歷史,「雖共明此道,而各專一門」[1],《三世出興志》記敘了佛教過去、現在、未來三世,《世界名體志》載佛教地理「南洲五竺,東華震旦,若名若體,有說有圖,雖自廣以至狹,實舉別而會總。 既明三世,須辨方界,此學者所宜知也」。其中《法運通塞志》又是史學傳統中的一個創例,「志」中有編年,體例上結合了紀傳體與編年體的優點,「紀、傳、世家,法太史公(司馬遷)」,「志,法司馬公(司馬光」)。
評價
《四庫全書總目》稱其「全仿正史之例,大旨以教門為正脈」。
陳寅恪曾指出,「宋代史家之著述, 於宗教往往疏略,此不獨由於意執之偏蔽,亦其知見之狹陋有以致之」[2]。
《佛祖統紀》卷54所載的「三教出興」、「三教厄運」、「三教訞偽」、「三教談論」,是對當時的儒釋道「三教合一」做一次評論。
目錄
本紀(8卷)
釋迦佛紀(卷1-4)
西土二十四祖(卷5)
東土九祖(卷6,7)
興道下八祖(卷8)
世家(2卷)
天台宗旁出諸師略傳(卷9,10)
列傳(12卷)
天台宗諸師法嗣略傳(卷11-22)
表(2卷)
歴代傳教表(卷23)
佛祖世繋表(卷24)
志(30卷)
山家教典志(卷25)
浄土立教志(卷26-28)
諸宗立教志(卷29)
三世出興志(卷30)
世界名體志(卷31,32)
法門光顕志(卷33)
法運通塞志(卷34-48)
名文光教志(卷49,50)
歴代會要志(卷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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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曆之緣起
幽冥教主地藏王菩薩誕辰;十殿閻君諸神,合掌拜祝。菩薩大發慈悲曰:「我以悲願。來度此道眾生。奈何世人行善者少、作惡者多;此去彼來,無有盡期!當假何方便,使世人深信因果、懺悔諸惡、力行諸善、迴心向道、漸離生死。一者、使遮地獄諸因;二者、使此道眾生,藉其子孫嗣續所作功德,疾得超昇。」時,十殿閻君,恭敬合掌,同聲啓答曰:「查世人所以善少惡多者,祇緣邪、惡二見。邪見者,若不以為人死後一切斷滅,執『斷見』外;便執以為人永為人、畜永為畜之『常見』。故,或者盡情自私自利、或者視其他有情為犧牲,造成弱肉強食,殘殺爭奪,之種種惡因惡果。惡見者,更為隨順其一己欺心昧理之私,倡諸邪說,或誨盜誨淫,或撥無因果鬼神,引人入非,遮人入善,造成『共業浩劫』。今擬將地獄道中,種種惡趣,借有德行之人,令其入冥目睹,記述《玉曆》,還陽普傳世間,廣勸世人。如有知過懺悔,永不復犯,力行向善者,准予從寬量減抵免。其有兼善廣化者,所已犯惡行,更優予量減抵免。所餘善業,自疾獲福報。若更能皈依三寶,精勸修持者,二六時中,常為諸佛菩薩之所護念、吉神之所守護。生時一切禍害不侵。壽終往生極樂。」地藏王菩薩曰:「如是,如是,善哉!善哉!」八月初三日,十王諸佛。復將所擬議,奏呈 玉皇大帝, 帝曰:「善哉!善哉!嗣後,諸神鑒察,如有世人誓願向善,在生悔改一事,能不再犯,准贖二罪。如改過力行五件,餘罪概赦。男子就生福地,婦女即轉男身。善事如能過五件者,並准替修冥福,超度眷屬亡靈脫離苦惱。速將所奏各條,纂載《玉曆》。通行下界城隍、土地、門灶神鬼知之。恪遵此旨。均宜謹凜奉行。」
一殿 秦廣王
一殿秦廣王:專司人間壽夭生死冊籍,統管幽冥吉凶;鬼判殿,居大海沃燋石外,正西黃泉黑路。凡善人壽終之日,是有接引往生。凡勾到功過兩平之男婦,送交第十殿發放仍投人世,或男轉為女、或女轉為男,依『業緣』,分別受報。凡惡多善少者,使入殿右高臺,名為孽鏡臺;臺高一丈,鏡大十圍,向東懸掛,上橫七字,曰:孽鏡臺前無好人。押赴多惡之魂,自見在世之心之險,死赴地獄之險,那時方知,萬兩黃金帶不來,一生惟有孽隨身。入臺照過之後,批解第二殿。用刑發獄受苦。
如有世人,不思天地生人、父母養身,非同容易,四恩未報,不奉勾帖,擅自輕生,自刎、自縊、服毒、投水等類尋死者,除忠、孝、節、義,殉難為神之外。若因細小之忿恨,或因犯事發覺。其罪不到於死;或欲延害他人,而弄假成真,輕生氣絕;門灶諸神,即解本殿收入餓渴各廠,每逢戍亥,悉如臨死痛苦,照樣現形,或七十日,或一二年之後。押魂歸附尋死之處,毋許受享羹飯紙帛。
如知悔歛藏,不現形影驚人、妄尋替代,俟其遭累人等各無牽涉之日,門灶諸神,仍將鬼犯解到本殿。轉發第二殿,查校功過,從重加刑。另再遞交各殿,發獄受苦。如有起此等心意,或將此等言語嚇詐,雖未至死,即在世往日曾行善事,其諸獄亦概不准減免。犯輕生已死之後,若不歛形致驚斃人者,即差青臉獠牙鬼役,勾到各獄受苦,滿日發入『阿鼻大地獄』。永遠鎖弔,不許超生。
凡僧道得錢,代人拜誦經懺,遺失字句頁卷者,至本殿發進『補經所』。各入黑暗鬥室,內藏經懺,其遺失字句之處,概皆簽明補誦。設有燈盞,貯油數十斤,只用細線一根燃火,或時明亮、或時黑暗。不能一氣即速補足。或係清修僧道,貪求供養者。亦皆不免。如若在家男婦,自心自口,拜念一切經咒佛號,即有舛錯遺失,重在誠心,而不重在字句。尼姑亦然。 佛旨免補,每月初一載錄善籍。 世人若於每二月初一日,向西至誠禮拜,將平素念佛及誦經咒暨持戒功德,發願往生極樂,並立誓精進修持,弘法利生。壽終即蒙佛接引,往生極樂。
二殿 楚江王
二殿楚江王:司掌大海之底,正南沃燋石下『活大地獄』。此重縱廣五百由旬。另設十六小地獄。
一名黑雲沙小地獄、 二名糞尿泥小地獄、 三名五叉小地獄、 四名饑餓小地獄、 五名燋渴小地獄、    六名膿血小地獄、 七名銅斧小地獄、    八名多銅斧小地獄、 九名鐵鎧小地獄、    十名豳量小地獄、 十一名雞小地獄、    十二名灰河小地獄、 十三名斫截小地獄、 十四名劍葉小地獄、 十五名狐狼小地獄、 十六名寒冰小地獄、
陽世如犯:拐騙少年男女。欺佔他人財物。損壞人耳目手足。指下不明,醫藥取利。不放贖壯年婢女。凡議姻親,貪圖財勢,隱匿年歲。他家說合未定之先,確知或男或女,實有惡疾、姦、盜等項,含糊不以實告,誤人終身者。查核事犯多寡,年分深淺,有無延害變端,即令猙獰赤髮等鬼推入大獄;另發應到何小獄受苦。滿期,轉解第三殿,加刑發獄。 世間男、婦:常將《玉曆》說與世人知警;或《玉曆》鈔流傳。及見人有病者,醫藥相助。貧難者饘粥,或施錢救濟多人者。並悔前非。准照功過兩平之例,餘罪勿論。勾到之日,即交第十殿,發放投生人道。如能愛惜眾生,不妄殺害,訓勸兒童,勿傷昆蟲。於三月初一日,誓願戒殺放生者,命終免入諸獄,亦即交第十殿發放往生福地。
三殿 宋帝王
三殿宋帝王:司掌大海之底,東南沃燋石下『黑繩大地獄』。此重縱廣亦五百由旬。亦另設十六小地獄。
一名鹹鹵小地獄、 二名麻繯枷紐小地獄、 三名穿肋小地獄、 四名銅鐵刮臉小地獄、 五名刮脂小地獄、    六名鉗擠心肝小地獄、 七名挖眼小地獄、 八名剷皮小地獄、 九名刖足小地獄、 十名拔手腳甲小地獄、 十一名吸血小地獄、 十二名倒弔小地獄、 十三名分腢小地獄、 十四名蛆蛀小地獄、 十五名擊膝小地獄、 十六名割心小地獄、
陽世為人:不思君德最大、民生為重;膺位享祿者,不堅臣節,不顧民命;士庶見利妄義;夫不義、妻不順;應受繼與人為子嗣,曾受恩惠,及過得財產,負良歸宗歸支者;奴僕負家主、書役兵隸負本官管長,夥伴負財東業主;或犯罪越獄,及軍流逃遁,因管押求人具保,負累官差親屬等事者,久途而不懺悔;雖作善,發入各重,受苦不免。如犯講究風水,阻止殯葬;造墳掘見棺槨,不即罷墾換穴,有損骨殖;倫漏錢糧;遺失宗親墳塚:誘人犯法,教唆興訟;寫作匿名揭帖,退婚字據,捏造契議書札,收回錢債券據,不註不掣,套描花押圖記,添改帳目,遺害後人等事件者。查對事犯輕重,使大力鬼役推入大獄。另發應至何重小獄受苦,受滿轉解第四殿,加刑收獄。世人若於二月初八日,誓願戒而不犯,即准轉發,免進各獄受苦。
四殿 五官王
四殿五官王:司掌大海之底,正東沃燋石下『合大地獄』。此重亦廣五百由旬,亦另有十六小地獄。
一名沯池小地獄、 二名躄鍊竹籤小地獄、 三名沸湯澆手小地獄、 四名掌□流液小地獄、 五名斷筋剔骨小地獄、 六名□肩刷皮小地獄、 七名鍴膚小地獄、 八名蹲峰小地獄、 九名鐵衣小地獄、 十名木石土瓦壓小地獄、 十一名戮眼小地獄、 十二名飛灰塞口小地獄、 十三名灌藥小地獄、 十四名油荳滑跌小地獄、 十五名刺嘴小地獄、 十六名碎石埋身小地獄、
世人漏稅,抗糧,賴租,用重秤,合假藥,賣著水米,用假銀,久數錢,賣油粉紬綾,刮漿布疋衣褲。路遇蹩廢老幼,不即讓行;暗佔鄉民及老幼肩販便宜;受託寄帶家書,不速交付;竊取街路砌就磚石,及晚夜燈內油燭;窮不安分守已,富不憐老恤貧;加有告貸,先已允借,至期空覆,致令誤事;見人有病,家藏藥食,吝不付給;良方秘不傳授;煎過藥渣,或碎碗料器等物,潑置街路:無故養驢馬諸獸,尿糞妨礙行人;故意荒蕪田地:損壞他人牆壁;咒詛魘魅,造言驚嚇等事者。查核事犯之大小。令鬼卒推入各大地獄受苦。另再判發何小地獄受苦;滿日,送解第五殿察核。 世人若於二月十八日,誓悔不再犯者,免入本殿諸獄。如鈔《玉曆》全卷,或續加古今因果報應事件於各殿章句之後,化人為善,遺傳後世,使觀見者從此改悔,他能免過,汝亦暗裡有功。
五殿 閻羅王
五殿閻羅天子曰:「吾本前居第一殿,因憐屈死,屢放還陽伸雪;降調司掌大海之底東北沃燋石下『叫喚大地獄』、並十六誅心小地獄。」凡一切鬼犯。發至本殿者,已經諸獄受罪多年。即有在前四殿,查核無甚大過,每各按期七日,解到本殿,亦查毫不作惡,屍至五七日,未有不腐者也。鬼犯皆說:「在世尚有未了善願。或稱,修蓋寺院橋樑街路,開河淘井;或,集勸善書章未成;或,放生之數未滿;或,父母尊親生養死葬之事未備;或,受恩而未報答。…」種種等說,哀求准放還陽,無不誓願:「必做好人」吾聞之曰:「汝等昔時作惡昭彰,神鬼知你;今船到江心補漏遲。」可見,陰司無怨鬼,陽間少怨人。真修德行之人,世間難得。今來本殿鬼犯,照過『孽鏡』,悉係惡類,毋許多言;牛頭、馬面,押赴高臺,一望可也!所設之臺,名曰『望鄉臺』。面如弓背,朝東西南三向,彎直八十一里,後如弓絃,坐北劍樹為城,臺高四十九丈,刀山為坡,砌就六十三級。善良之人,此臺不登。功過兩半,已發往生。只有惡鬼,望鄉甚近。男婦均各能見、能聞,觀聽老少語言動靜;遺囑不遵,教令不行;凡事變換,逐件改過;苦掙財物,搬運無存;男思再娶,婦想重婚;田產抽匿,分派難勻;向來帳目,清揭復溷;死欠活的,難少分文;活欠死的,奈失據證;彼此胡賴,搪塞不遜;一概舛錯,盡推死人;三黨親戚,懷怨評論;兒女存私,朋友失信;略有幾個,想念前情,撫棺一哭,冷笑兩聲;更有惡報;男受官刑,婦生怪病。子被人嬲,女被人淫;業皆消散,房屋火焚,大小家事,條忽罄盡;作惡相報,非獨陰魂。凡鬼犯聞見之後,押入『叫喚大地獄』內,細查曾犯何惡?再發入『誅心十六小地獄』受苦。小地獄內,各埋木樁,銅蛇為鍊,銕犬作墩。綑壓手腳,用一小刀。開膛破腹,鉤出其心,細細割下。心,使蛇食;腸,給狗吞。受苦滿日,止痛完膚,另發別殿。
一名割取不敬鬼神、猜疑有無因果報應等心小地獄。 二名割取殺害生命等心小地獄。 三名割取善願未完、諸惡先行等心小地獄。 四名割取近邪悖豂、習術妄想長生等心小地獄。 五名割取欺善怕惡、恨他人不速死亡等心小地獄。 六名割取計較移禍等心小地獄。 七名割取男子行強、圖謀姦淫、婦女喪貞、引誘曲從、貪戀有無謀害等心小地獄。 八名割取損人利己等心小地獄。 九名割取慳吝、勿顧生死緩急等心小地獄。 十名割取偷盜昧賴等心小地獄。 十一名割取忘恩報怨等心小地獄。 十二名割取好鬥賭勝牽連延累等心小地獄。 十三名割取騙誘惑眾等心小地獄。 十四名割取狠毒教唆、已未能害等心小地獄。 十五名割取嫉善妒賢等心小地獄。 十六名割取執迷不改、誹謗等心小地獄。
凡世人:不信因果,阻行善事;借名往廟拈香,論談人非,燒燬勸善書章,拜拜食葷,厭惡人念佛誦咒,作佛事不齋戒,謗誹釋道;識字人不肯將古今報應勸世等文,唸誦婦幼人等聽知;刨掘他人墳塚,填平滅跡;縱火延燒山林,疏防家丁,失火延燒居鄰;攀弓射箭放彈;誘逼疾病瘦弱人賭力;隔牆壁拋擲瓦石傷人;河蕩藥魚,放鳥銃,做造絲網、黏竿、蹈籠、鹽鹵灑草地;死貓毒蛇等物不深埋,害人起掘,犯土喪命;冬凍春寒,墾掘地土,折牆更灶;私僭官銜,勢佔民地;填井塞溝。如犯前項等事者,赴過『望鄉臺』,發入『叫喚大地獄』,受苦之後,應該割碎其心者,押交各層小獄判發。受滿轉解第六殿,查對有無他罪。 如世人在生,不犯前項等事;或曾犯過,於正月初八日,齋戒誓不再犯者,不獨本殿各獄之刑可免,並准咨第六殿輕減刑罰。除殺生害命,近邪悖豂,男子淫毒婦女,婦人貪淫悍妒,損他人名節者;偷盜昧賴,忘恩報怨,及在生執迷,見聞勸善章句,不即改悔者,概不輕減。
六殿 卞城王
六殿卞城王:司掌大海之底,正北沃燋石下『大叫喚大地獄』,廣大五百由旬。四圍另設十六小地獄。
一名常跪鐵砂小地獄、 二名屎泥浸身小地獄、 三名磨摧流血小地獄、 四名鉗嘴含針小地獄、 五名割腎鼠咬小地獄、 六名刺網蝗鑽小地獄、 七名碓搗肉漿小地獄、    八名裂皮亟擂小地獄、 九名銜火閉喉小地獄、 十名桑火□烘小地獄、 十一名糞汙小地獄、 十二名牛雕馬躁小地獄、 十三名鍼竅小地獄、 十四名擊頭脫殼小地獄、 十五名腰斬小地獄、 十六名剝皮揎草小地獄、
世人怨天尤地,憎惡風雷冷熱睛雨,對北溺便涕泣;偷竊神佛裝塑法身內藏,刮取神聖佛金;妄呼神諱;不敬惜字紙經書;寺塔庵觀前後,潑積穢物;供奉神像,廚灶不潔;不戒食牛、犬肉;藏貯悖豂淫書;燬塗勸善書章;器皿雕刻太極圖、日月、七星、及和合二聖、王母、壽星、各上仙佛形相,繡織卍字花樣,在於一切衣服器用;僭服龍鳳衣裙;作踐五轂;囤米望昂者。俱發入『大呼喚大地獄』。查出所犯事件。應發何小地獄受苦;滿日,轉解第七殿,再查有無別惡。 凡人在陽間,於三月初八日,持齋誓願:「今後,不敢再犯。」,並能每逢五月十四、十五、十六日、十月初十日,戒不交媾,立願輾轉勸戒者,准免以上諸小地獄受苦。
七殿 泰山王
七殿泰山王:司掌大海之底,西北沃燋石下『熱惱大地獄』,週圍廣五百由旬,並另設十六小地獄。
一名搥衄自吞小地獄、 二名剖胸小地獄、 三名笘腿火逼坑小地獄、 四名枒杈抗髮小地獄、 五名犬咬脛骨小地獄、 六名燠痛哭狗墩小地獄、 七名剆頂開額小地獄、 八名頂石蹲身小地獄、 九名貒鴇上下啄咬小地獄、 十名剓皮豬拖小地獄、 十一名吊笚足小地獄、 十二名拔舌穿腮小地獄、 十三名抽腸小地獄、 十四名騾踏獾嚼小地獄、 十五名烙手指小地獄、 十六名油釜滾烹小地獄、
凡在陽世,煉食紅鉛、陰棗、人胞;酗酒悖亂;浪費無度;搶奪略誘略賣;盜取棺內衣飾,取死屍骨殖為藥;離散他人至戚;將養媳賣與他人為婢妾;任妻溺女;悶死私孩;朋睹分財掉帛;師長教導不嚴,誤人子弟;不顧輕重上下,拷打門徒婢僕,致令暗傷得病;魚肉鄉里;裝醉,違悖尊長;枉口嚼舌,尖酸搬鬥,變生事端者。逐細查明,在此『熱惱大地獄』內提出,發交何重小獄受苦。滿日,轉解第八殿,收獄查治。人間服藥,何物不可取用?將禽、獸、蟲、魚,活活殺死而治病,已大壞其心矣。迺服紅鉛、及婦人陰中之棗、胞臍之類,豈不更壞其心?但食此等穢物,則口舌與婦女之陰戶無異。雖在世多般行善,若誦經咒,非獨無功,且有大罪,冥主斷難寬貸。凡聞此勸者,速宜戒之。只有買放生靈百萬,或從今戒殺,每早漱口,念誦佛號。臨終,必有淨孽使者以燈照除臭穢,得消前愆。人間有竊取被火燒死人骨,及私孩皮肉全身,製配合藥;並竊死屍髑髏骨殖,買賣為藥。更有遍偷成擔,堅實者買賣為器具,枯鬆者擂粉燒窯等用。如是之人,在於陽世,即曾行有功於世之事,勾入陰司,其功別抵他過,本過冥王決不輕減。發入『熱惱大地獄』,或再發入何小獄受苦之後。應知照第十殿,發往為人之時,割去耳、眼、手、足、嘴唇、鼻孔之類,使其殘缺一二件報之。如世人有犯過此等惡事者,即肯懺悔,永不再犯。若遇貧難死亡者,購買棺木。或勸助收殮多屍;其家灶神,在於勾使鬼役牌票之上,點一黑點,到時准免此報。人間偶有荒歉之處,失食倒斃,且有尚未氣絕者,乃割其肉以作饅頭糕餅之餡,而賣與人食,心狠若是!凡割買賣人肉者,解到之時,冥王將犯發交各獄添受諸刑,痛苦四十九日,應請加刑之後,知照第十殿冥王註冊,轉知第一殿冥王,添列《生死薄》內,發生人道者,使為餓殍;畜生道者,使見餕棄之食,難得入嘴,而餓死報之。除將此等罪魂,不准抵免、下世受報之外;凡有誤食之人,過後復食者,亦應報受下世為人,或為畜類,使其咽喉作腫,腹雖餓極,飲食皆不能進而死。凡知覺而不復食者,情有可原。如遇歉歲,捐資賑濟;或煮粥施食;或將升合之米給貧;或設薑豆濃湯,在於要路,以救片時。若能令人得此種種實惠者,非惟此過全消,暗增今世現在之善報,更增來生之福壽。以上三條,係本殿文武各判會議二條,大獄使同亦擬一條。各奏核入本殿議內。吾仍另錄係各判司獄之所擬,附奏 天帝批准、照擬,並載《玉曆》,通行各判司獄,記名陞賞。復論:人間作孽之事,諸神固已逐件議擬,但尚有如軍政公務儀禮,私造各違禁等情,其未能盡悉者,概遵陽世帝王國法所定律例。治罪之外,倘有逃躲、移累他人者,並諭糾察速報等司,准訴顯應。欽遵 欽此。 世間男婦,若於三月二十七日,持齋北向,立誓懺悔,鈔傳全卷,勸化人間者,准免本殿諸苦。
八殿 都市王
八殿都市王,司掌大海之底正西沃燋石下『大熱惱大地獄』,此獄縱廣五百由旬,另設十六小地獄。
一名車崩小地獄、 二名悶鍋小地獄、 三名碎剮小地獄、 四名閉孔小地獄、 五名翦舌小地獄、 六名常圊小地獄、 七名斷肢小地獄、 八名煎臟小地獄、 九名炙髓小地獄、 十名爬腸小地獄、 十一名焚膲小地獄、 十二名開膛小地獄、 十三名剮胸小地獄、 十四名破頂撬齒小地獄、 十五名斫割小地獄、    十六名鋼叉小地獄、
世人若不知孝,親存不養,親歿不葬,使父母翁姑,有驚懼、愁悶、煩惱等心者。若不速悔前非,懵懂日久,灶神先將此等男女,記名上奏,減除衣祿、聽任邪鬼隨身作祟,死後受過前殿各獄諸刑。解到本殿,牛頭馬面,各卒倒拖鬼犯,擲入大獄受苦。再交各小獄分別加刑,受盡痛苦。解交第十殿『轉劫所』內,改頭換面,永為畜類。 如有世間男女,遵信《玉曆》,輒悔前非。於四月初一日,誓改不犯,並可無論日月早晚,對向灶神立誓『從今知改』者;臨死,本宅灶神,分作三等,或在額上簽一遵字。或一順字。或一改字。交勾使鬼卒,帶至第一殿起至第七殿,即犯他罪,悉皆減半。免解本殿受苦。即交第九殿,經查無放火陰毒等事者,隨交第十殿分別發生人道。
天帝加恩批諭:「再若鈔傳《玉曆》,能使世間男婦人等知警者,自第一殿至第八殿,各苦悉免;九殿再查,如無過犯。即交第十殿,發往福地投生人道。」
九殿 平等王
九殿平等王:司掌大海之底,西南沃燋石下『阿鼻大地獄』,圜疊繞廣八百由旬,密設鐵網之內。另設十六小地獄。 一名敲骨灼身小地獄、 二名抽筋擂骨小地獄、 三名鴉食心肝小地獄、 四名狗食腸肺小地獄、 五名身濺熱油小地獄、 六名腦箍拔舌拔齒小地獄、 七名取腦蝟填小地獄、    八名蒸頭刮腦小地獄、 九名羊搐成醢小地獄、 十名木夾頂搓小地獄、 十一名磨心小地獄、 十二名沸湯淋身小地獄、 十三名黃蜂小地獄、 十四名蠍鉤小地獄、 十五名蟻蛀熬□小地獄、 十六名紫赤毒蛇鑽孔小地獄、
人間凡犯陽世法者,帝王制定刑法律例,如十惡中之極惡,應得凌遲、斬絞、處決,死後受過前各殿諸苦,解到本殿者。及放火焚燒房屋,製蠱毒、揉度胎、吸臍氣、耗童精、畫春宮、作淫書、合煉悶香迷啞墮孕等藥。如犯此等事件之人,自聞此《玉曆》章句,若即劈版燬稿,焚方息念,不傳邪術者,准免各苦。即交第十殿發放往生人道。如聞見此《玉曆》章句,仍作此等事件者,自第二殿受苦起,至本殿加刑,添設極刑,用空心銅柱,鍊其手足相抱,搧火焚燒燙燼心肝,遍受小獄諸刑之後,落足發入『阿鼻大獄』。刀穿肺腑,自口含心,漸漸陷下獄底,受痛無休。直要到那,被害者家家原業復舊,個個另投人身;所存畫作及鈔方,凡鬼犯親手置遺。及輾轉臨描鈔刻等物盡絕之後,方准提出此獄,解交第十殿,發生六道。 世人如若未犯此等惡端,且肯於四月十五日,或於朔望齋戒立願,收買淫書春宮邪術等集焚燬者,或鈔傳此《玉曆》,輾轉勸化。至命終時,灶神於額端寫『奉行』兩字,自第二殿至本殿,凡有別件各罪,考功輕減。如富貴者,肯能嚴拿放火兇徒,並搜淫書刻板,示禁招貼,及遺害人間等物者,准廕現世子孫科甲綿綿。凡貧難孤老之人,若肯勉力央請鈔傳《玉曆》勸化者,准即送交第十殿,發往福地投生。
十殿 轉輪王
十殿轉輪王:殿居幽冥沃燋石外,正東直對世界五濁之處。設有金、銀、玉、石、木板、奈何等橋六座。專司各殿解到鬼魂,分別核定,發往四大部州何處、該為男女、壽殀、富貴貧賤之家投生者,逐名詳細開載。每月彙知第一殿,註冊送呈酆都。陰律:凡胎卵濕化,無足兩足四足多足等類。死就為聻,輪推磨轉。或年季生死,或朝生暮死,翻覆變換,為不定殺、為必定殺之類。概令轉劫所內,查較過犯。分發各方受報,歲終彙解酆都。凡陽世讀易儒士、誦經僧道,勾至陰司,念誦聖經咒語,致諸獄不能用刑使受苦報者;解到本殿,逐名註載,並繪本來面目,名曰『墮落生冊』。押交孟婆尊神『醧忘臺』下,灌飲迷湯,派投人胎,轉世死於腹中,或生一二日,或生百十日,或一二年猝死,使忘三教真言之後,第一殿加差厲卒,勾到各獄,查察前惡,補受苦報。凡解到功過兩平,及已受苦滿,功少過多等魂,酌定為男女姘醜安勞,發往何方富貴貧賤之家者。即交『醧忘臺』下。本殿點名發放,往生人道之中,屢有婦女哀求,供稱尚有切齒之冤讎未報,甘為餓鬼,不願做人。經詢情由,多係閨女,或素係貞潔之婦女,因被讀書中之惡少,或貪姿色,或圖財物,裝盡風騷,諸般投好,計誘成姦。誑云:『未有妻妾。誓必央媒聘娶。』或有甜騙婢女,娶納為妾,或有謊許養老其婦,或允撫養伊前夫之子女等情者不等。誤被計騙,癡心順從,失節相贈之後,耽延日久,反出惡言提醜,致令父兄知覺,親鄰鄙賤,冤無可伸,羞忿尋死,或得鬱症而亡者。聞知負心賊子,今科該中,此恨難消,號泣求准索命等情。細查事果真實。但該生陽壽,尚未該終,並伊有祖父之餘德未滅。本殿姑准婦女齎票,魂入科場,阻惑違式,更換榜上之名。再俟應絕之日,准同勾死鬼進門索命,仍在第一殿查核判斷。 世人若於四月十七日。誓立信心,遵奉《玉曆》知警行事,常將以上諸語,向人談說者,來生發往陽世為人,不受鄙薄。不遭官刑、水火傷體等項之災。
轉劫所
轉劫所:地廣七百由旬,週圍上下,俱是鐵柵,內分八十一處,逐處皆有亭臺,判吏設案記事。柵外另有羊腸細路十萬八千條,盤曲彎通四大部州。其內暗如煤漆,使聻道死生進出此路;外則望入亮如水晶,絲毫畢露。判派吏役,輪班把守。進出均各仍照初生本來面目,分辨無差。凡司此所之判吏,悉係在世孝友,並戒殺放生之善人,送入此所,查辦輪迴轉劫等事。辦過五載,如無舛錯,加級調陞。如有怠情,或擅專主,不同合所判吏妥議辦理發放,或失察漏逃隱匿者,奏請降貶。凡有在世不孝,及多殺物命之兇魂,受過諸獄苦訖,發交所內者,將桃條抽死為聻。改頭換面,發進羊腸小路為畜類。凡有禽獸魚蟲,受過萬千百十等劫已滿,如胎生各獸,卵生蛟龍龜蛇飛鳥、濕化相生、蜂蝶蛆蟲之類,使其轉變輪迴受報,復投為胎生等類。劫數已滿,若能三世不傷物命,可使復為人者,敘明冊籍,奏呈第一殿,批判發往弗於逮、瞿耶尼、閻浮提、鬱單越四大部州之中為男女者,即交至『醧忘臺』下。
孟婆神
孟婆神:生於前漢。幼讀儒書,壯誦佛經。凡有過去之事不思,未來之事不想。在世惟勸人戒殺、吃素。年至八十一歲,鶴髮童顏,終是處女。只知自己姓孟。人故皆稱之曰『孟婆阿奶』。入山修真,直至後漢。世人有能知前世因者,妄認前世眷屬,好行智術,露洩陰機。是以 上天敕命孟氏女為幽冥之神,造築醧忘一臺。准選鬼吏使喚。將十殿擬定,發往何地為人之鬼魂,用採取俗世藥物,合成似酒非酒之湯,分為甘苦辛酸鹹五味。諸魂轉世,派飲此湯,使忘前先各事。帶往陽間,或思涎,或笑汗,或慮涕,或泣怒,或唾恐,分別常帶一二三分之病。為善者,使其眼耳鼻舌四肢,較於往昔,愈精愈明愈強愈健。作惡者,使其消耗音智神魄魂血精志,漸來疲憊之軀,而預報知,令人懺悔為善。臺居第十殿,冥王殿前六橋之外。高大如方丈,四圍廊房一百零八間。向東甬道一條,僅闊一尺四寸。凡奉交到男女等魂,廚房各設盞具,招飲此湯,多飲少吃不論。如有刁狡鬼魂,不肯飲吞此湯者,腳下現出鉤刀絆住,上以銅管刺喉,受痛灌吞。諸魂飲畢,各使役卒攙扶從甬道而出,推上麻紮苦竹浮橋,下有紅水橫流之澗。橋心一望,對岸赤石巖前上,有斗大粉字四行,曰:為人容易做人難,再要為人恐更難;欲生福地無難處,口與心同卻不難。鬼魂看讀之時,對岸跳出長大二鬼分開撲至水面,兩徬站立不穩。一個是頭蓋烏紗,體服錦襖,手執紙筆,肩插利刀,腰褂刑具,撐圓二目,哈哈大笑,其名『活無常』。一個是垢面流血,身穿白衫,手捧算盤,肩背米袋,胸懸紙錠,愁緊雙眉,聲聲長嘆,其名『死有分』。催促推魂,落於紅水橫流之內。根行淺薄者,歡呼幸得人身。根行深厚者。悲泣自恨在生未修出世功德,苦根難斷。男婦等魂,如醉如癡,紛紛各投房舍,陰陽更變,氣悶昏昏,顛倒不能自由。雙足蹬破紫河車,奔出娘胎,哇的一聲落地。日久口貪滋味,勿顧物命。迷失如來佛性,有負佛恩以及天帝神恩。不慮善終惡死何樣結局,而復又作拖屍之鬼矣!以上二十二行,係醧忘臺下書吏,謹附奏 玉皇大帝,並纂載《玉曆》,通行下界知之。
枉死城
酆都大帝曰:「枉死城,係環繞本殿之右。世人誤以為,凡受傷冤枉死鬼,悉皆歸入此城之說,遍傳為實。」須知,屈死者,豈再加以無辜之苦乎?向准冤魂,各俟兇手到日,眼見受苦,使遭害者以消忿恨,直至被害之魂,得有投生之日,提出解發諸殿各獄。收禁受罪者。並非被害遭屈之魂,概入此城受苦。若是忠、孝、節、義之人,及捐軀報國之軍兵,或有死節成神,或即完膚發往福地投生。豈亦有入枉死城中受苦之理乎?
血污池
血污池,置設殿後之左。陽世誤聞道姑所說,皆因婦女生產有罪,死後入此污池。謬之甚矣!凡坤道生育,係屬應有之事。即難產而暴亡者,均不罪其屍鬼污穢,發入此池。如有生產未過二十日,輒即身近井灶,洗滌衣襖,曬晾高處者,其罪應歸家長三分,本婦罪坐七分。設此污池,無論男女,凡在陽世,不顧神前佛後,不忌日辰,如五月十四、十五,八月初三、十三,十月初十,此五日,男婦犯禁交媾。除神降惡疾暴亡,受過諸獄苦後,永浸其池,不得出頭。及,男婦而好宰殺,血濺廚灶、神佛廟堂、經典、書章、字紙、一切祭祀器皿之上者,受過別惡諸獄苦後,解到,浸入此池,亦不得輕易出頭。陽世能有親屬立願,代為戒殺、買命、放生,數足之日,齋供佛神,禮拜血污經懺,方可超脫其苦。
山妖水怪
世間男婦,見聞眾生急難,力可能救而不為;受人恩惠而忘,記怨而必欲加害。雖屢積功,誦經施捨,望成仙道者,死後免入諸獄受苦,罰為魑、魅、魍、魎、山妖、木客、水怪、殭屍、遊魂,或附靈性於狐、狸、熊、罷、蛟、蛇之類,在百十年之不等。如能修醒,返本糾察,使歸福地。若不善為斂形,迷惑驚嚇人者,作祟罪惡滿盈之日,雷擊為聻,永世不得超生。
財癆鬼
陽世誤尊『藏神』之名,亦謬之極矣。因係男婦在生埋藏錢財,死後仍迷而不捨,魂魄附守此處之故,慮被起掘,現形驚嚇。凡福薄陽微者,受驚成病,或竟死亡。殊不知此等陰魂,悉是前朝官宦,歷代癡愚,至死不肯醒悟之輩。神鬼因念其在生無甚罪過,仍聽管守,此之謂財癆鬼是也。直到得聞佛經點化『身非我有』、『五蘊皆空』之句;方始猛省:『身尚非我所有之物,況財帛乎?』遂即棄捨,投生福地。或有久戀之鬼,至死為聻。無奈棄捨,以待積善有福者取之。世人如若見聞鬼怪出現處所,向立重誓禱告:『願將十分之三,替作冥福;再將三分,代為買放生靈;一分,歸貧;三分,歸己。』如是發願起取,便有正神相助,可以保受用而無妨礙也。
當兵戰死
凡有陽世食糧充當軍兵者,自奉令出剿除叛之日為始,若實心努力,及未犯姦縱火有害民間。雖死於身首異處,屍骨拋零者,即有往昔過犯,陰司慨免受苦,仍准完全原體,自第一殿點名,即交第十殿,發往福地,投生為男女,安吉善終。如若械鬥,互相殺死,及從賊之叛犯,各皆罪加一等,仍照生前所犯諸獄受苦。
十八層地獄
世人皆雲,陰司只有『十八層地獄』之說,非也!係是入『八重地獄』,如:第二殿之『活大地獄』、第三殿之『黑繩大地獄』、第四殿之『合大地獄』、第五殿之『叫喚大地獄』、第六殿之『大叫喚大地獄』、第七殿之『熱惱大地獄』、第八殿之『大熱惱大地獄』、第九殿『阿鼻大地獄』、『八重大地獄』之外,各另有十六小地獄,及本殿之『血污池』、『枉死城』。大小計共一百三十八獄。且又有銅柱火焚,各施刑罰之處。凡發至一處受苦,雖皮焦肉爛,筋斷骨碎,臟血毛髮皆無。若解別獄用刑,悉照初死之魂,復完披髮裸體之本身,再受痛苦。逐殿,逐獄,如此。勿誤以為,只有十八層之地獄;像人生百年。容易可過。若是造作淫詞,描畫春宮,寫傳墮胎迷藥諸方;紙、版不滅,雖千萬劫,亦難脫離陰司之逐獄輪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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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曆寶鈔》,又作玉歷寶鈔,據說[來源請求]為宋朝淡痴道人所著,最流行的版本是清朝時據宋本增廣,是在清朝廣為流傳的著名民間宗教善書,對中國民間的地獄、因果報應觀念影響頗大。有人懷疑該書為偽托,但經清朝人李宗敏考證,淡痴道人為遼國人,該書成與遼聖宗太平十年庚午(1030年),宋神宗熙寧元年戊申(1068年)由淡痴道人傳給弟子勿迷道人並在宋哲宗紹聖五年(1098年)刊行。
玉歷寶鈔圖像之一
內容
此書混雜三教思想,主要是宣傳閻羅十殿為執行因果報應而明定「陰律」,對死者大大小小的善惡作分工別類的賞罰,並詳列各罪會於何處地獄實施肉刑[1][2]。如放火焚燒房屋,毀人家財、生命會在第九殿受刑;在衣裙上繡上龍鳳圖會入第六殿受刑。假如有知道過錯,誠心懺悔,永不再犯,力行向善的人,准予從寬量罪、減少刑罰;或功過相抵,免予罪行。
李宗敏自言曾於乾隆辛巳(1737年)見到宋版舊本,並且引用道釋經典,竭力論證其為宋代傳本。據書中載,曾於乾隆甲寅(1794年)、嘉靖庚午(1810年)、嘉靖二十年(1816年)、道光甲辰年(1844年)、咸豐乙卯(1855年)、光緒三年(1877年)、光緒十六年(1890年)等均有刊本,可見本書流傳之廣、影響之遠。《藏外道書》將光緒十六年刊本編入第十二冊的戒律善書類[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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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歷寶鈔 http://bit.ly/2DFm6Tg



《佛說十王經》-全圖.jpg (19163×800) http://bit.ly/2DNdWs7
名稱:佛說十王經/Sutra of the Ten Kings of Hell 敦煌文物珍品(7):《佛说十王经》 http://bit.ly/2DA09oE
年代:晚唐、五代
尺寸:29.5 x 760 cm
材質: 紙質
原始保存地:敦煌莫高窟藏經洞
現存地:法國國家圖書館
晚唐兩種《十王經》的出現,是佛教傳入後中國新的冥報思想形成、十王信仰發展成熟及形成的標誌。 第一種《十王經》,全稱為《佛說閻羅王授記四眾預修生七往生淨土經》(簡稱《十王經》或《閻羅王授記經》),經題有「成都府大聖慈寺沙門藏川述」;第二種《十王經》,全稱為《佛說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簡稱為《地藏十王經》), 經題為「成都麻(府)慈恩寺沙門藏川述」。 此二種《十王經》,題名均為藏川所述,均以地獄十王為主要內容,但二者論述重點有別。 《地藏十王經》偏重三長月、十直齋的修齋功德,經中專有名詞及術語較多,不易大眾化,且據日本學者研究,其為日人據《閻羅王授記經》偽撰 ,是偽經的偽經。 而《閻羅王授記經》則偏重為中陰亡靈設齋救贖,不僅可拔除已亡親人之罪業,亦可為自己作生七齋以得功德自救,所以流行甚廣,影響既深且遠。 標誌十王信仰的形成主要指第一種經,十王信仰之抄經活動以抄此《十王經》為主。
十王信仰,指崇信和設齋供養冥間十王,祈求死後免受地獄之苦,轉生極樂好處的信仰觀念和修持活動。 十王,也稱十殿閻王、十殿冥王、十殿閻君等,即指秦廣王、初江王、宋帝王、五官王、閻羅王、變成王、泰山王、平等王、都市王、五道轉輪王。 十王信仰,興起于晚唐、五代,一直持續到今天,成為我國民間信仰的主要部分,其六道輪回、因果報應的說法深刻影響著國人,為亡人作「七七齋」及周年齋、三年齋直至今日還在我國民間流傳,成為民間一種風俗習慣。 晚唐五代宋初的敦煌,就流行插繪有十王,為生、死者皆可祈福的《佛說十王經》,顯示了此時期敦煌十王信仰的盛行。
《佛說十王經》約撰成于晚唐五代 ,主要講佛在鳩屍那城阿維跋提河邊娑羅雙樹間,臨涅槃時,為諸菩薩、摩訶薩、天龍神王、四大天王、閻羅天子、太山府君、司命司錄、五道大神、地獄典官等授記說法。 佛告大眾閻羅天子于未來世作佛,多生習善為犯戒故,退落琰摩天中,作大魔王,管攝諸鬼,科斷閻浮提內十惡五逆一切罪人。 勸眾生造此經及諸尊像以薦拔亡魂、七七修齋造像以報父母恩,令得升天。 人死後從頭七、二七直至七七,百日、一年、三年,亡魂將逐一經過十王殿,亡人家屬須祈請十王作齋修福,寫經造像,便可拔除亡魂罪業,使之「不生三惡塗(途),不入一切諸大地獄」,而往生天道。 過十王若闕一齋,則滯在一王,留連受苦一年。 若生人為己預修七齋,于每月十五、三十日兩天持齋,「供養三寶,祈設十王,修名納狀,奏上六曹」,如此則死後可「配生快樂之處,不住中陰四十九日,不待男女追救命。 」經中給眾生指出了造此經者可「往生豪貴家,善神常守護」、「天王恒引接菩薩捧花迎,隨心往淨土」,給信眾描繪了美好的未來。
目前我們見到的敦煌文獻中漢文純文字《佛說閻羅王受記經》共38件,綴合為32件。 杜鬥城先生對21件漢文寫本中的19個編號作了詳細著錄,並將之分為甲(圖贊文齊全)乙(僅有文)兩類。 38件漢文寫本中,有紀年的卷子有13件,約從晚唐五代至北宋初年,即敦煌歸義軍時期。 加上8件圖本《佛說十王經》(綴合為5件),敦煌文獻中《佛說閻羅王受記令四眾逆修生七齋功德往生淨土經》共46件,綴合後為37件。
圖本《十王經》有8件,經松本榮一、太始文、張總諸位先生先後拼合,最後綴補為P.2003、P.2870、Ch.00414+Ch.00212+S.3961、日本和泉市久保惣紀念美術館藏董文員繪卷、P.4523+ Ch.cii.001等5件完整經卷。 其中P.4523+Ch.cii.001為無經、贊的純圖本。 另還有日本天理圖書館藏回鶻本殘片。 此類圖本內容包括經文、讚頌及14幅插圖,每幅圖前有「贊」。 其中卷首圖為釋迦牟尼說法圖的經卷,共有卷首、六菩薩、持幡使者、十王每王一幅、赦免解脫圖共14幅,此類卷有P.2003、P.2870及日本和泉市久保惣紀念美術館藏董文員繪卷。 而Ch.00414+Ch.00212 +S.3961與P.4523+Ch.cii.001兩件首圖主尊為地藏菩薩,無六菩薩圖,為13個基本畫面。
圖本《佛說十王經》以法國國家圖書館藏P. 2003為代表,是圖文並茂、首尾完整的紙質彩繪長卷。 此畫完整地保存了古代彩繪插圖經文的原貌,為彩色連環畫之早期樣本,在繪畫史上有一定的價值意義。 首題《佛說閻羅王授記四眾預修生七往生淨土經》,尾題《佛說十王經》,文圖結合,彩繪14圖:1.卷首釋迦牟尼說法圖;2.地藏菩薩、觀音菩薩、龍樹菩薩、常悲菩薩、陀羅尼菩薩、金剛藏菩薩六菩薩圖 ;3.持黑幡乘黑馬著黑衣使者;4.第一七日過秦廣王;5.第二七日過初江王;6.第三七日過宋帝王;7.第四七日過五官王;8.第五七日閻羅王;9.第六七日過變成王;10.第七七日過太山王;11.第八百日過平等王;12.第九一年過都市王;13.第十 三年過五道轉輪王;14. 赦免解脫圖,十齋具足,免十惡罪,放其生天。
第五圖繪第二七日過初江王殿,圖中亡人在度「奈河」,圖後為「贊」。 初江王坐于王案之後,身著寬袍大袖官服,頭戴折巾冠,右手上抬張開五指,案上卷宗展開,王案兩側為善惡童子。 橋頭一戴襆頭穿長袍手持幡官員,具「善業」之有德婦人神定氣閑地從橋上走過。 五位有罪業之亡人正在渡河,其中一人戴枷鎖,一鬼卒舉叉催趕,河對面畫出兩個已過河戴枷罪人,表現出贊曰「二七亡人渡奈河,千群萬隊涉江波,引路牛頭肩挾棒,催行鬼卒手擎叉」的情景,顯示出有「善」業、「惡」業亡人之不同待遇。 因為事關亡人渡河,故第二王稱作「初江王」,字面意思就是「第一條江之王」 。
2-第二七日过初江王.jpg
第二七日過初江王殿
第八圖繪第五七日過閻羅王殿。 畫中案後端坐的是最嚴厲的冥間管理者閻羅王,頭戴十二旒冠冕,身著寬袍大袖官服,右手上抬張開五指,案上卷宗展開。 王案兩側立善惡童子,左側梳雙髻童子手捧卷宗。 案右前方一戴襆頭身穿長袍官員屈膝拱手報告。 官員後方畫一「業鏡」準確反映亡人生前的行為,圖中鏡子上正照出罪人生前在虐待牛。 說明亡人在生的行為均被記錄在案,想僥倖逃過冥王審判是不可能的,這一點可能給民眾極大的震撼力。 鏡前畫出四個罪人,三人身穿長衫,一人赤身戴枷。 圖後贊曰:「五七閻羅息諍聲,罪人心恨未甘情,筞發仰頭看業鏡,始知先世事分明。 」
3-第五七日阎罗王.jpg 
第五七日閻羅王
插圖本《十王經》繪出了亡人通過中陰的情景,渲染性很強,即可用於設齋等法事活動時供奉,又可用於宣講《十王經》,傳播十王信仰,勸導眾生造經修齋祈福。 在營齋薦福等法事活動時,經、圖、贊齊全的《十王經》被供奉起來,信眾觀其圖、唱其贊文、誦其經文,敦煌文書中就有俗家請和尚做法事的請帖。
純文字《十王經》卷子,張總先生將30件綴合為28件,包括P.3761、P.3304v、P5580b、散799、散535、散262、S.5531h、S.2489、S.3147、S.4530、S.4805、S.4890、 S.5450b、S.5585、S.6230、S.5544b、S7598+唐69+S.2815、北8254(咸75)、北8255(服37)、北8256(字66)、北8257(字45)、北8258(列26)、 北8259(岡44)、北圖1537、上博48、Дx.00803、Дx.00931、Дx.00143,另外在P.2249v《康保住契約》前,也有一條此經之題 。 其中的P.3304v,實則是十王變的壁畫榜題書稿,將之定為《閻羅王授記經》寫經,不妥。 在十王變榜書後還有觀無量壽經變、藥師經變榜書,施萍婷先生《敦煌遺書總目索引新編》中定名為《十王經、藥師經變壁畫榜書底稿等》 。 壁畫榜題是寫在畫面旁解釋說明畫面內容的文字,來源於佛經,十王變榜題即來源於《佛說十王經》。 這一榜題為我們理解十王變畫面提供了第一手的可靠資料,也是研究敦煌地區十王信仰的第一手資料,但不能將其歸為寫經。 俄藏敦煌文獻中還有9件寫經,綴合為6件:Дх.03862、Дх.03906、Дх.04560+Дх.05269+Дх.5277、Дх.06099+Дх.143、Дх.06611+Дх.6612、Дх.11034。
這些經卷中的題記向我們顯示了十王信仰在民間流傳之深入、影響之廣泛。 如北8259(岡44)卷子有敦煌著名曆學家翟奉達為亡妻馬氏十齋寫經之五七齋寫經,題記為:「四月五日五七齋寫此經,以阿娘馬氏追福,閻羅王子以作證明,領受寫經功德,生於快樂之處也。 」S.3147、北8254(咸750)後題記皆為:「(界)比丘道真受持」,S.2489、北8257(字45)後題記均為:「安國寺患尼妙福發心敬寫此經一七卷,盡(一)心供養」,北圖1537題記:「行者張王杵發心敬寫此經一部 」,S.4530題記:「戊辰年(908)二月廿四日,八十五(後殘)」,散535題記:「戊辰年八月一日,八十五老人手寫流傳,依教不修,生入地獄。 」S.5944《金剛經》與《閻羅王授記經》合為一冊,題記:「奉為耕牛一頭,敬寫《金剛》一卷,《授記》一卷,願此牛身領受功德,往生淨土,再莫受畜生身,天曹地府,分明分付,莫令更有仇訟,辛未年正月。 」日本和泉市久保惣紀念美術館藏董文員繪卷題記:「辛未年(911)十二月十日書畫畢,年六十八,弟子董文員供養」,S.6230題記:「奉為慈母痛患,速得詮嗟,免授地獄,壹為在生父母作福,二為自身及全家內外親因等,無知□長, 病患不侵,常保安樂,書寫此經,免其□□業報。 同光肆年(926)丙戌六月六日寫記之耳。 」
以上題記中有敦煌世族、曆法家翟奉達、畫家董文員、名僧道真、比丘尼妙福、普通民眾張王杵及八十五歲老人寫經,可見抄寫《十王經》之人不僅有佛教徒,也有世俗民眾;不僅有名門大族,也有普通民眾;不僅為人做功德而抄寫, 也有為畜生作功德而抄寫。 由此可知十王信仰已滲入敦煌各個階層,寫經作功德已是民眾的共識。 這類純文字卷子無圖、無贊,書法也大多一般,只是為作功德而抄,與圖本有作宣講「畫本」及圖像作供奉的作用不同。 敦煌民眾如此熱衷於抄寫《十王經》,皆因經中已明確給出了寫經的好處:「若複有人修造此經,受持讀誦,捨命之後,不生三途,不入一切諸大地獄。 」「一切重罪應入地獄,十劫五劫,若造此經及諸尊像,記在冥案,身到之日,閻王歡喜,判放其人生富貴家,免其罪過。 」「造經讀誦人,忽而無常至,天王恒引接,菩薩捧花迎。 願心往淨土,八百億千生。 修行滿正入,金剛三昧成。 」
P.3761比較特殊,介於圖本和純文字之間,無圖有贊有經文,又是冊子裝,行4或5字,十分便於攜帶,當是用於隨身攜帶讀誦的經卷。 Дх.06099+Дх.143 經文內容與其它《佛說閻羅王授記經》文字不同,是另一個版本。 這一別本與其他諸本最大的不同之處在于經末十幾行,佛講說經名的物件已不再是阿難,而是四部眾。 最為重要的是,這裡專門解釋了「逆修」的涵義及具體內容。 經中明確指出,逆修即「在生之日,請佛延僧設齋」,其「功德無量無邊」,齋會時要請十王、請僧七七四十九人,飲食供養及佈施所愛財物者,命終之日,十方諸佛、四十九僧為作證明。 逆修齋可以滅罪生福,善惡童子悉皆歡喜,便得以轉生三十三天。
造像与写经同样具有预修或追福的功德,是敦煌民众信仰冥间十王的表现形式之一。《十王经》中赞曰:“破斋毁戒杀猪鸡,业镜照然报不虚。若造此经兼画像,阎王判放罪消除。”敦煌共遗存约36铺十王地藏像,其中绢画20幅,石窟中壁画16铺 。另外莫高窟321前室西壁门南、榆林窟19前甬道北壁东侧、榆林窟33东壁门上均绘有地狱变,也与十王信仰息息相关。
这些十王地藏图可分为两类,一种为说法图式,地藏居中,两侧从上至下分绘十王,每面五王,有的还绘有判官、道明和尚、善恶童子、金毛狮子等;另一种则将十王、判官等画像置于地藏菩萨像的下部,受密宗曼荼罗式影响。绢画题记中称“傅氏女弟子为自身画十王地藏一幅一心供养”“奉为亡过女弟子郭氏永充供养十王地藏菩萨一铺”,可见虽然地藏菩萨在十王信仰中有重要位置,但十王经画仍以十王为主。绢画中还有一些地藏十王与其它图像的组合图,如与观音菩萨、与净土说法图的配置,显示了十王信仰与观音信仰、净土信仰的密切关系。而《十王经》的经名——《阎罗王预修生七往生净土经》,以及经首“誓劝有缘以五会启经入赞念阿弥陀佛”也说明了十王信仰与净土信仰密不可分的关系。
榆林窟38窟前室北、东二壁五代所绘十王变,值得一提。北壁上部绘垂幔,下部为地藏十王殿,中央地藏被清代塑像的土红背光覆盖,仅存上部华盖和两侧分绘六道,东侧下部有一胡跪像,面向地藏,为道明和尚。两侧自上而下分绘十王殿,一侧五王,十王按一左一右的顺序往下排列。每一王前面置案,后面有一树。侧有榜题,现仅存个别榜题。如第七王榜题为“七七冥途中阴身”。东壁上部左侧绘骑黑马持黑幡的黑衣使者,右侧画男女五亡人。画面中部画奈河,下部为“赦罪解脱”图。整铺经变依《十王经》而绘,只是将画卷中的画面作了重新组合:北壁的地藏十王殿画面,由图本《十王经》卷首图与十王殿组合而成。而东壁画面是骑黑马持黑幡黑衣使者、二七日过初江王中的亡人度奈河及最后的赦免解脱图 。
榆林窟第38窟-地藏与十王厅-五代.jpg
榆林窟第38窟-地藏與十王廳-五代
《十王經》勸導信眾營齋修福,故在敦煌設七七齋(十王齋)追福尤為盛行,成為社會的一種普遍民俗活動。 在為亡者舉行某七齋會、百日、小祥(一周年)及大祥(三周年)時,要專門帖請某寺僧人赴齋會,說明何時於何處設齋及須備事宜。 天4532+北8259+P.2055卷子就是營十齋抄經的最好例證。 此件是敦煌曆法家翟奉達為亡妻馬氏所寫十齋功德經,分藏于三地。 翟奉達為亡妻馬氏「開七齋」,「每七至三周年,每齋寫經一卷追福」,說明當時的喪葬習俗完全遵從《佛說十王經》,設齋薦福,並抄經以充供養,願已逝親人「神游淨土,莫落三途(即畜生、餓鬼、地獄三惡道)」。 這也正是《十王經》所宣揚的「十齋具足,往生淨土」。 亡人第五七日過閻羅王殿,而翟奉達抄經中第五七齋抄經正是《佛說閻羅王授記經》;亡人最後在五道轉輪王殿,根據前生的善業惡業轉生,而翟奉達抄經中最後一齋——三年齋所抄經是《佛說善惡因果經》,也不無寓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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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略稱地藏十王經、十王經。 -華人百科 http://bit.ly/2DCvpU1

地藏菩薩與地藏十王[佛教之說] @ 松齋的部落格 :: 隨意窩 Xuite日誌 http://bit.ly/2DBNB02


"十王"一詞最早出現于初唐藏川《佛說十王經》中。今傳世二種《十王經》:一為《佛說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一為《佛說預修十王生七經》,兩本皆題為"成都府大聖慈恩寺沙門藏川述"。前者簡稱《地藏十王經》,其內容偏重度亡;後者簡稱《佛說十王經》,其內容偏重生人預修。至北宋有淡痴道士,即據此而撰《玉歷至寶鈔》,論述地獄十殿閻王及所轄地獄情形。
中文名稱
十王
定    義
地獄十殿閻王
出    處
《佛說十王經》
出現時間
初唐
簡介
在《佛說十王經》中假托"佛說",勾勒出一個較為完整的地獄構造。這是一部以散、韻夾雜,圖像配合文字的經書,它對佛道兩教的影響十分深遠,也是後來產生"變文"、 "變相"的重要依據。經中首次提出了完整的十王名號,依次為:一殿秦廣王,二殿初江王,三殿宋帝王,四殿五官王,五殿閻羅王,六殿卞成王,七殿泰山王,八殿平正王,九殿都市王,十殿五道轉輪王。其名號的來源有的可尋,有的則為藏川所創。
對于十王的職司,《佛說十王經》明確指出:人死之後,其"中陰身"于頭七之時到秦廣王處,點檢其生前造業以及家屬修齋功德。至二七之時,渡過奈河橋,有翁婆二鬼刑虐亡魂,驅策至第二殿初江王處。第三七時,被驅趕至第三殿宋帝王處,感受冥途幽長,被惡貓、大蛇所嚙咬。至四七之時,進入第四殿五官王處,此處有秤量舍和勘錄舍,秤量舍有業秤,稱量亡人善惡輕重,而勘錄舍則有冥官、善惡童子,將生前造業記錄在業簿上。至五七之時,進入第五殿為閻羅王國,國中有檀茶幢,上有人頭形,能見人間所行一切,而善惡童于系與人同生的具生神,也稱為左右雙童,左記惡,右記善,共同向閻王稟奏。國中又有業鏡,鑒照亡魂生前所行一切事跡。閻羅王對照業鏡評判死者,使其知罪及明白生前善惡早已分明。至六七之時,進到第六殿卞成王處,亡者親屬若為亡者修齋追薦,寫經造像,亡者靈魂便可脫離苦海,進入天堂。至七七之時,至第七殿泰山王處,為亡者中陰身回到陽世見親屬,交代為其寫經造像,于是便有了七七四十九天還魂托夢之說。百日時,經過第八殿平等王。死後一年經過第九都市王。死後的第三年,經過第十殿五道轉輪王。三年受審完畢,依據其修造功德轉入六道投胎。在經歷五殿閻羅王以後,即審判其業罪之後的六殿起,一直都強調陽世親屬為其修功德,以助超度。這表達了此經之目的不僅為拯救亡魂出離地獄,並借由此來宣傳在世時應多行善,來減輕地獄酷刑之苦。
自藏川述《十王經》以來,十王的信仰在民間日益普及。延及宋元,道教吸收了十王的信仰,並加以演衍,出現了《玉歷至寶鈔》、《元始天尊說酆都滅罪經》、《地府十王拔度儀》等道教經典,以表現道教懲惡揚善、救贖地獄的文化。在《玉歷至寶鈔》〔2〕中,淡痴以親身入冥界的方式,來敘述地獄十殿的情形。書中將地藏菩薩說成是"幽冥教主"。其雲:"幽冥教主地藏王菩薩誕辰,諸神恭祝。菩薩大發慈悲曰:我欲超度眾生,將諸鬼犯各罪分別赦宥,或減等放,令往生六道。奈為善者少,作惡者多,陰司刑酷難逃,當另細細較核。如有犯過能悔,或于陽世曾轉勸作一二善事者,從寬量減抵免。"〔3〕其中所言的天堂地獄架構,依次為玉皇大帝、酆都大帝、地藏菩薩、十殿閻王、城隍、土地、判官、日夜遊神、門神、灶神、鬼卒等。于是大量的道教神隻及民間信仰神隻,融入十王信仰之中。
實際上,從晚唐五代以來,四川地區的十王信仰就已相當盛行。"唐末以來,在四川地區廣泛流行的冥界十王信仰的形態……可直接追溯到成都大聖慈寺的僧侶譯經活動。"〔4〕而且在繪畫方面也已經出現了這類題材:"以《閻羅王授經記》為內容的《地藏十王經變》和以《道明還魂記》為內容的《地藏菩薩六道輪回》,以及行道高僧、引路菩薩、天神、地隻、岳瀆、神仙等類道釋形象,顯示出佛、道合流的新趨勢。"〔5〕此際,對十王的信仰開始以寶卷和水陸畫的形式表現出來。寶卷以說唱文學的形式雜採民間故事,宣揚十王、地獄思想。而作為祭祀的佛道水陸畫,更以生動形象的藝術方式來表現十王信仰。于是,今天我們能夠看到明清時代出現的大量《十王圖》。
【佛教】
在冥府裁斷亡者罪業之十判官。又作十殿閻王。依預修十王生七經載,人死後趣冥途時,初七日過秦廣王,二七日過初江王,三七日過宋帝王,四七日過五官王,五七日過閻羅王,六七日過變成王,七七日過太山王,百日過平等王,一周年過都市王,三周年過五道轉輪王,如斯次第受十王裁斷。十王之信仰起于唐末五代頃,有關十王說之起源,釋門正統卷四、佛祖統紀卷三十三皆以唐代道明為十王之始唱者。有謂十王中除閻羅王外,其餘九王皆為中、日佛道二教界之傳說,並非印度所傳。然其他另有多種異說。 描繪十王之畫,釋門正統卷四謂始于唐代張果老,其後敦煌、朝鮮、日本等地亦相次圖繪,遺品不少。斯坦因自敦煌千佛洞發現之地藏十王圖有兩種,系宋代之作品。[灌頂經卷十二葯師琉璃光經、凈度三昧經、佛祖統紀卷四十五、釋氏六帖卷十六](參閱'閻羅十殿'6339)
【中醫】
十王, ⑴經外穴名。《肘後備急方》:"救卒死而張目反舌者,灸手足兩爪後十四壯……。"《針灸經外奇穴治療訣》列作經外穴。在手足十指背側,指甲根後正中赤白肉際處。左右計20穴。主治卒死,痧症,中暑,霍亂等。向上淺刺0.1寸,或點刺出血。⑵推拿穴位名。出《小兒推拿廣意》。位置有三: ①位于每個手指指甲兩角的稍外側處。掐此穴有退熱作用。②位于十指指尖(《釐正按摩要術》)。 ③位于十指背側指甲根正中的稍後方。
《佛學常見辭彙》
①指陰間十王,即秦廣王、楚江王、宋帝王、伍官王、閻羅王、變成王、泰山府君、平等王、都市王、轉輪王。②指人間十王。即金輪王、銀輪王、銅輪王、鐵輪王、及粟散王等治理一洲一國的小國王。自輪王以下都叫粟散王,言小王多如散粟,不限于十個也。仁王經雲:"中下品善粟散王,上品十善鐵輪王"。
陰間十王
所謂十王
地獄有十殿閻羅。閻羅,即閻羅(魔)王,原為印度吠陀時代之夜摩神(梵Yama),被一般人視為死神或掌管冥界之主神;其後此一思想混入佛教,並傳入中國,而與道教信仰相結合,衍生出冥界十王之說。又廣義而言,'閻羅'除指閻羅王外,尚泛指整個幽冥世界(地獄);閻羅十殿,即指冥界之十王。
冥界十王之信仰,約起于唐末五代,然關于十王之起源,則有諸多異說。據釋門正統卷四、佛祖統紀卷三十三等載,唐代道明和尚神遊地府時,見十殿之冥王分別審判亡者之罪業,寤後遂一一敘述之,此信仰因而流傳于世間。然據地藏菩薩像靈驗記所載'清泰寺沙門知(智)佑感應地藏記'之事跡,謂于後晉天福年中(936~944),有西印度人知佑來華,攜來地藏菩薩之圖相及本願功德經,圖相上中央畫有地藏菩薩像,左右兩旁即為十王之像。依此而言,十王恐系印度所傳;但文中所用十王之名稱多為中國之稱呼,且其形像亦多穿著中國古代之道服,由此推測,印度所傳之說似不足採信。此外,唐末以後所流傳之'預修十王生七經'中,亦載有十王審判之情形。另據佛祖統紀卷四十五載,歐陽修早年多病苦,曾于夢中見到冥府十王,並問知有關齋僧造經可得利益一事,醒後病愈,遂益加敬佛。
在中國一般民間信仰中,地獄思想深受佛教影響,尤其受'地藏菩薩本願經'之影響最深,故視地藏菩薩為地獄之最高主宰,稱之為幽冥教主,其下管轄十殿閻羅王,即:一殿秦廣王、二殿初(楚)江王、三殿宋帝王、四殿五官王、五殿閻(森)羅王、六殿變(卞)城王、七殿太(泰)山王、八殿平等王、九殿都市王、十殿轉輪王。此十王各有不同之職司,分別審判亡者于陽世間所犯之罪業,而施以刑罰。
此一混合佛道二教之十王信仰,傳入日本後亦頗盛行,現今日本各寺院所收藏十王之繪畫及雕刻,其形像多為中國式,有許多被指定為日本國寶。又日本大德寺、法然寺中所藏之十王繪畫,系中國元代初期南方佛像畫家陸信忠所繪。
關于十王在地之說,據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所舉,十王皆由在地之佛菩薩應化轉變而來,如一殿秦廣王之在地為不動明王,二殿初江王之在地為釋迦如來,其他三殿至十殿之在地,依次為文殊菩薩、普賢菩薩、地藏菩薩、彌勒菩薩、葯師如來、觀世音菩薩、阿■如來、阿彌陀佛。
另就十王之名稱而論,據佛祖統紀卷三十三'十王供'條所舉,十王之名稱,在經典傳記中可考者有六,即于提謂經中可見閻羅、五官二王之名,于華嚴感應傳中可見平等王,于夷堅志中有初江、秦廣二王之記載,于古今譯經圖紀卷二中則有太山王之記載。此外,五官王亦見于灌頂經卷十二、凈度三昧經、經律異相卷四十九等中,閻羅王更廣見于諸經論中。又據法苑珠林卷二十六所引之冥報記、以金貢太山贖罪經等所舉,太山王原稱為太山府君。另善導之法事贊中,舉出五道、太山二神,其中,五道神即相當于五道轉輪王。
蓋閻羅十殿之信仰,雖系佛教信仰與中國民間信仰之混合,然此一信仰自古以來已深植民間,除將佛教中之'因果輪回、善惡報應'等道理加以宏揚外,更發揮警世勸善之功用。
十殿閻王
一殿秦廣王。秦廣王主要職務,主管人間生死,幽冥吉凶。
凡屬善人壽終時候,便由陰差帶引,或者登天堂,或者轉生富貴家庭。如果功過兩半的世人,死後送十殿閻王,仍投人世,再做普通凡人。
對于惡多善少,死後須到孽鏡台,孽鏡台殿的右側,台高約有一丈,鏡大十圍,向東懸掛,上有一塊橫匾,寫了七個大字 : 孽鏡台前無好人,特別是在陽世作惡多端的鬼魂,可以自己看得出在陽世的一切罪惡,好像一部無聲電影片活現銀幕上,然後按照他犯的罪惡,由鬼差帶到第二殿的地獄去受刑,當時知道萬兩黃金帶不來,一生有罪孽在身,後悔已經來不及了。
這種作惡多端的人,範圍非常廣泛,例如 : 損人利己、欺凌弱小、殘害善良、忘恩負義、大逆不孝、生性好殺、虐待畜牲、謀財害命、挑撥是非、製造血案,以及一切喪心害人的行為,集罪孽于一身,當根據實際的資料,然後押到第二殿,接受應得的刑罰。
另外有一事須註意,就是不顧父母養育的恩德,為了很少的事情,竟然隨便輕生自殺,除了因為忠孝殉難死後為神之外,都入地獄受罪。這些隨便輕生的世人,或受到忿恨和刺激自殺,都一樣要到第二殿查明過去的功過,入到地獄仍須按罪施刑,但有些自殺輕生的世人,陰魂不散,心有不甘,常于半夜現出死時的樣子,使世人看見驚嚇至死,當由一殿閻王,派遣青面獠牙鬼差,押到各獄受刑,永不超生。
世人若于每年農歷二月初一日,向西誠心跪拜,並發自內心宏揚佛法,普渡眾生,慈悲為懷,救濟貧苦,必定能夠延年益壽,享受永恆清福。
二殿楚江王。司掌大海之底。正南沃石下活大地獄。此重縱廣五百由旬,另設以下十六小地獄:一、黑雲沙小地獄;二、糞尿泥小地獄;三、五叉小地獄;四、飢餓小地獄;五、渴小地獄;六、膿血小地獄;七、銅斧小地獄;八、多銅斧小地獄;九、鐵鎧小地獄;十、幽量小地獄;十一、雞小地獄;十二、灰河小地獄;十三、斫截小地獄;十四、劍葉小地獄;十五、狐狼小地獄;十六、寒冰小地獄。
三殿宋帝王。陽世為人。不思君德最大。民命為重。膺位享祿者。不堅臣節。不顧民命。士庶見利忘義。夫不義。妻不順。應愛繼與人為子嗣。曾受恩惠。及得過財產。負良歸宗歸支者。奴僕負家主。書役兵隸負本官管長。夥伴負財東業主。或犯罪越獄及軍流逃遁。因管押求人具保。負累官差親 屬等事者。久途而不懺悔。雖作善。發入各重受苦不免,如犯講究風水,阻止殯葬,造墳掘見棺。不即罷墾換穴。有損骨殖,倫漏錢糧。遺失 宗親墳冢。誘人犯法。教唆興訟。寫作匿名揭帖退婚字據。捏造契議書札。收回錢債券據。不註不掣套描花押圖記。添改帳目。遺害後人等事 件者,查對事犯輕重。使大力鬼役進入大獄,另發應至何重小獄受苦。受滿轉解第四毆。加刑收獄。
四殿五官王。司掌大海之底。正東沃石下合大地獄。此重亦廣五百由 旬,亦另有十六小地獄:一、池小地獄;二、蝥鏈竹簽小地獄;三、沸湯澆手小地獄;四、掌畔流液小地獄;五、斷筋剔骨小地獄;六、堰肩刷皮小地獄;七、鎖膚小地獄;八、蹲峰小地獄;九、鐵衣小地獄;十、木石土瓦壓小地獄;十一、劍眼小地獄;十二、飛灰塞口小地獄;十三、灌葯小地獄;十四、油滑跌小地獄;十五、刺嘴小地獄;十六、碎石埋身小地獄。
五殿閻羅天子曰。吾本前居第一殿,因憐屈死。屢放還陽伸雪。降調司掌大海之底東北沃石下。叫喚大地獄。並十六誅心小地獄。凡一切鬼 犯,發至本殿者,已經諸獄受罪多年,即有在前四殿,查核無甚大過。每各按期七日。解到本殿;亦查毫不作惡。屍至五七日,未有不腐者也 ,鬼犯皆說在世尚有未了善願,或稱修蓋寺院橋梁街路。開河淘井。或集勸善書章未成。或放生之數未滿。或父母尊親生養死葬之事未備。或 受恩而未報答。種種等說。哀求準放還陽。無不誓願。必做好人,吾聞之曰。汝等。昔時作惡昭彰。神鬼知你。今船到江心補漏遲。可見陰司 無怨鬼。陽間少怨人。真修德行之人。世間難得。今來本殿鬼犯。照過孽鏡,悉系惡類,毋許多言,牛頭馬面。押赴高台一望可也。所設之台。名曰望鄉台。面如弓背。朝東西南三向。灣直八十一裏。後如弓弦,坐北劍樹為城。台高四十九丈。刀山為坡。砌就六十三級,善良之人。此台不 登。功過兩平。已發往生。隻有惡鬼。望鄉甚近,男婦均各能見能聞。觀聽老少語言動靜。遺囑不遵,教令不行。凡事變換。逐件改過,苦掙 財物。搬運無存。男思再娶。婦想重婚,田產抽匿。分派難勻,向來帳目,清揭復濁。死欠活的難少分文。活欠死的奈失據證,彼此胡賴,搪 塞不遜,一概舛錯,盡推死人。三黨親戚,懷怨評論,兒女存私。朋友失信。略有幾個,想念前情,撫棺一哭,冷笑兩聲,更有惡報。男受官 刑,婦生怪病。子被人嬲。女被人淫。業皆消散,房屋火焚。大小家事,倏忽罄盡。作惡相報。非獨陰魂,凡鬼犯聞見之後。押入叫喚大地獄 內。細查曾犯何惡。再發入誅心十六小地獄受苦。小地獄內。各埋木樁。銅蛇為鏈。鐵犬作墩。捆壓手腳。用一小刀。開瞠破腹。鉤出其心。細細割下。心使蛇食,腸給狗吞。受苦滿日。止痛完膚。另發別殿。
六殿卞城王。司掌大海之底。正北沃石下。大叫喚大地獄。廣大五百 由旬。四圍另設十六小地獄:一、常跪鐵砂小地獄;二、屎泥浸身小地獄;三、磨摧流血小地獄;四、鉗嘴含小地獄;五、割腎鼠咬小地獄;六、棘網蝗鑽小地獄;七、碓搗肉漿小地獄;八、裂皮暨擂小地獄;九、銜火閉喉小地獄;十、桑火烘小地獄;十一、糞污小地獄;十二、牛雕馬躁小地獄;十三、緋竅小地獄;十四、頭脫殼小地獄;十五、腰斬小地獄;十六、剝皮揎草小地獄。
七殿泰山王司掌大海之底。西北沃石下,熱惱大地獄。周圍廣五百由 旬,並另設十六小地獄:一、恤自吞小地獄;二、冽胸小地獄;三、笛腿火逼坑小地獄;四、權抗發小地獄;五、犬咬脛骨小地獄;六、燠痛哭狗墩小地獄;七、則頂開額小地獄;八、頂石蹲身小地獄;九、端鴇上下啄咬小地獄;十、務皮豬拖小地獄;十一、吊甲足小地獄;十二、拔舌穿腮小地獄;十三、抽腸小地獄;十四、騾踏貓嚼小地獄;十五、烙手指小地獄;十六、油釜滾烹小地獄。
八殿都市王。司掌大海之底正西沃石下,大熱惱大地獄,此獄縱廣五 百由旬。另設十六小地獄:一、車崩小地獄;二、悶鍋小地獄;三、碎剮小地獄;四、孔小地獄;五、翦朱小地獄;六、常圊小地獄;七、斷肢小地獄;八、煎髒小地獄;九、炙髓小地獄;十、爬腸小地獄;十一、焚小地獄;十二、開瞠小地獄;十三、剮胸小地獄;十四、破頂撬齒小地獄;十五、割小地獄;十六、鋼叉小地獄。
九殿平等王。司掌大海之底。西南沃石下,阿鼻大地獄。圜疊繞廣八 百由旬。密設鐵網之內。另設十六小地獄:一、敲骨灼身小地獄;二、抽筋擂骨小地獄;三、鴉食心肝小地獄;四、狗食腸肺小地獄;五、身濺熱油小地獄;六、腦箍拔舌拔齒小地獄;七、取腦填小地獄;八、蒸頭刮腦小地獄;九、羊搐成鹽小地獄;十、木夾頂小地獄;十一、磨心小地獄;十二、沸湯淋身小地獄;十三、黃蜂小地獄;十四、蠍鉤小地獄;十五、蟻蛀熬眈小地獄;十六、紫赤毒蛇鑽孔小地獄。
十殿轉輪王
十殿轉輪王。殿居幽冥沃石外,正東直對世界五濁之處。設有金銀玉石木板奈何等橋六座。專司各殿解到鬼魂。分別核定,發往四大部 洲何處,該為男女壽夭富貴貧賤之家投生者。逐名詳細開載。每月匯知第一殿,註冊送呈酆都,陰律凡胎卵濕化。無足兩足四足多足等類 ,死就為;輪推磨轉。或年季生死。或朝生暮死。翻覆變換。為不定殺。為必定殺之類。概令轉劫所內。查較過犯。分發各方受報,歲 終匯解酆都。
凡陽世讀易儒士。誦經僧道,勾至陰司。念誦聖經咒語。致諸獄不能用刑。使受苦報者。解到本殿。逐名註載。並繪本來面目。名曰墮落 生冊。押交孟婆尊神(酉區忘台)下。灌飲迷湯。派投人胎。轉世死于腹中,或生一二日,或生百十日。或一二年促死。使忘三教真言之 後。第一殿。加差厲卒,勾到各獄查察前惡。補受苦報。凡解到功過兩平,及已受苦滿。功少過多等魂。酌定為男女妍醜安勞。發往何方 富貴貧賤之家者。即交(酉區忘台)下本殿點名發放。往生人道中。
屢有婦女哀求,供稱有切齒之仇未報。甘為餓鬼。不願做人。妍詢情由。多系閨女,或系貞潔之婦女,因被讀書中之惡少,或貪姿色,或 圖財物。裝盡風騷諸般投好,計誘成奸,誑雲未有妻妾,誓必央媒聘娶。或有甜騙婢女。娶納為妾,或有謊許養老其婦。或允撫養伊前夫 之子女等情事不等。誤被計騙。痴心順從。失節相贈之後。耽延日久。反出惡言揚醜。致令父兄知覺。親鄰鄙賤。冤無可伸。羞忿尋死。或得鬱症而亡者,聞知負心賊子。今科該中。此恨難消。號泣求準索命等情。細查事果真實。但該生陽壽,尚未該終。並伊有祖父之餘德 未滅。本殿姑準婦女搴票,魂入科場。阻惑違式。更換榜上之名。再俟應絕之日。準同勾死鬼進門索命。仍在第一殿查核判斷。
世人若于四月十七日,誓立信心,遵奉玉歷知警行事。常將以上諸語 向人談說者。來生發往陽世為人。不受鄙薄。不遭官刑水火傷體等項之災。
地藏
地藏,梵名 Ks!itigarbha,音譯作乞叉底檗婆。地,住處之義;藏,含藏之義。即受釋尊之付囑,于釋尊圓寂後至彌勒菩薩成道間之無佛時代,自誓度盡六道眾生始願成佛之菩薩。關于地藏菩薩之名義,地藏十輪經卷一以(大一三·七二二上)"安忍不動,猶如大地;靜慮深密,猶如秘藏",故稱地藏。大方廣十輪經卷一以地藏為伏藏(埋藏在地中之寶藏)之義;究竟一乘寶性論卷四以地中之伏藏喻顯"如來藏"。
據大方廣十輪經卷一序品、佔察善惡業報經卷上等載,地藏菩薩由過去之大悲誓願力,示現大梵王身、帝釋身、聲聞身、閻羅王身、獅象虎狼牛馬身,乃至羅剎身、地獄身等無量無數異類之身,以教化眾生,並特別愍念五濁惡世受苦眾生,應眾生所求而消災增福,以成熟眾生之善根。地藏菩薩常變現如是無數之化身濟度眾生,故又稱為千體地藏。
地藏菩薩之本緣故事,有多種說法。據地藏菩薩本願經卷上仞利天宮神通品載,地藏菩薩于過去久遠劫前,為大長者之子,因見師子奮迅具足萬行如來之相好庄嚴,而產生恭敬景仰之心,為證得此庄嚴之相,而發願盡未來際不可計劫,度脫六道罪苦眾生。同經同品又謂,地藏菩薩為過去不可思議阿僧隻劫時之一婆羅門女,為救度其母出離地獄,而為母設供修福,並發願盡未來劫廣度罪苦眾生。又同經閻浮眾生業感品亦舉出二說:(一)地藏菩薩于過去久遠劫時為一國之王,其國內人民多造眾惡,遂發願度盡罪苦眾生皆至菩提,否則不願成佛。(二)地藏菩薩于過去久遠劫時為一女子,名為光目,其母墮于地獄受苦,光目為救度之,而發願救拔一切罪苦眾生,待眾生盡成佛後,方成正覺。上記諸說皆隨地藏信仰而廣傳人間,故佛教中常以"眾生度盡,方證菩提;地獄未空,誓不成佛"、"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等語來形容地藏菩薩慈悲憐愍之廣大誓願。
地藏菩薩之形像有多種,大日經卷三等以之為菩薩形,並飾以寶冠、瓔珞等。大方廣十輪經卷一等則以之為沙門形。一般廣為流傳之形像,為內秘菩薩行,外現沙門形,左手持寶珠,右手執錫杖,或坐或立于蓮花上。
在密教中,地藏菩薩為胎藏界曼荼羅地藏院之主尊,呈菩薩形,左手持蓮花,花上有如意寶幢,右手持寶珠,坐于蓮花上。密號為悲願金剛、與願金剛。三昧耶形為寶珠或蓮花上之幢。種子為[fan(i)](i,伊),或[fan(ha)](ha,訶)。真言有二種,一般多用"南麽三曼多勃馱喃訶訶訶微娑麽曳莎訶"。印相為旗印;陀羅尼集經卷六則以印相為法身印及法印。又金剛界曼荼羅中,南方寶生如來四親近中之金剛幢菩薩,與地藏菩薩同體異名。此外,據八大菩薩曼荼羅經所舉,地藏菩薩為八大菩薩之一。或謂地藏菩薩與觀音、勢至、龍樹等菩薩皆為阿彌陀佛之脅侍,稱為阿彌陀五佛。亦有謂阿彌陀佛于因位時之法藏菩薩,與地藏菩薩為同體。
十王信仰
中國自隋唐之後,崇尚地藏菩薩之信仰極為興盛,例如隋代之信行依地藏十輪經而高倡"普佛普法"之說與地藏菩薩禮懺法,當時稱為三階教。此外,宋代之常謹撰有地藏菩薩靈驗記一書,書中即收錄梁代至宋代有關地藏菩薩之三十二種靈驗事跡。由于此信仰之普遍,故時人每輾轉模畫地藏菩薩像,置于寺院或私人佛堂以禮拜供養之,其較著名者有梁代漢州德陽縣善寂寺東廊壁上之地藏菩薩像。
又中國佛教界視地藏菩薩為四大菩薩之一,相傳其應化說法之道場在安徽省九華山。據宋高僧傳卷二十等載,地藏菩薩降誕為新羅國王族,姓金,名喬覺,出家後于唐玄宗時來華,入九華山修道,居數十年示寂,肉身不壞,以全身入塔。九華山之肉身殿,相傳即為地藏菩薩成道處。
地藏菩薩以悲願力救度一切眾生,尤其對地獄中之罪苦眾生特別悲愍,而示現閻羅王身、地獄身等廣為罪苦眾生說法,以教化救度之,故一般又以閻羅王為地藏菩薩之化身。如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中,即舉出閻羅王之在地為地藏菩薩之說。又如中國民間信仰中,地獄思想受"地藏菩薩本願經"之影響甚深,而視地藏菩薩為地獄之最高主宰,稱之為幽冥教主,其下管轄十殿閻王。近時于敦煌千佛洞發現之地藏十王圖,即繪有地藏菩薩及十王等之像,並附有宋代太平興國八年(983)造立之銘文。
據地藏十輪經卷一載,地藏菩薩具有無量數不可思議之殊勝功德,為一切世間聲聞、獨覺所不能測。地藏菩薩本願經卷上謂,地藏菩薩本已證入十地之果位,然為教化眾生,故仍在聲聞、闢支佛地,而不願成佛。同經並舉出,至心稱念地藏菩薩之名號,或禮拜供養地藏菩薩之畫像、雕像等,必能離諸憂苦,不墮惡道,並能獲得十種或二十八種利益。
在日本,地藏菩薩之信仰始自平安中期,興盛至今。此一信仰于鐮倉時代以後,滲入民間信仰。如以示現于塞河原之地藏菩薩為兒童之救護者,並有和贊歌頌之。又如育子地藏、子安地藏專事救護育子之事。此外,參禮六地藏(教化六道之地藏菩薩)、延命地藏、勝軍地藏者亦頗多。(金剛三昧經、大方等大集經卷五十七、舊譯華嚴經卷四十四、大寶積經卷一、地藏菩薩陀羅尼經、大日經卷一至卷四、地藏菩薩儀軌、預修十王生七經、不空罥索神變真言經卷九、大日經疏卷五、卷十、卷十三、法苑珠林卷十四、景德傳燈錄卷十一)((參見:六地藏)1259、"延命地藏"2878、"閻魔王"6340)p2318


隋朝大將離世後做了閻王
隋朝大將離世後做了閻王 | 韓擒虎 | 輪迴 | 大紀元 https://bit.ly/3mi0wYa
佛教認為人生死皆是命中注定,人死並非如燈滅,而是在六道中輪迴轉生,至於決定人在哪個「道」中轉生、何時轉生,則是由其生前造下的善業、惡業決定。行惡業者,進入地獄接受懲罰;作善業者,投生於天界;修行者,則可脫離輪迴。地獄或冥界、冥府、陰曹的主宰者被稱為「閻王」或「閻羅王」。
「閻王」的稱謂源自印度,其後隨著佛教傳入中國,並與中國本土信仰融合,演變出了具有漢化色彩的「十殿閻羅王」之說。傳說閻王手中有本生死簿,上面記錄著每一個人的壽命長短。當一個人生命已盡時,閻王就會派遣黑白無常或者牛頭馬面,將其魂魄押解到陰曹地府接受審判,然後決定其去處。因此中國民間有這樣的說法:「閻王註定三更死,決不留人到五更。」
不過,作為低層境界的神,工作繁重的閻王也會定期更換的,由生前被選中的人在死後接替。清代小說《聊齋誌異》中的《上仙》等篇目中就隱晦提及,而且閻王有事或者要休息放假,就需要找人代班。如果找陽間的人代班,這人必定是剛毅正直的,而且配得上相應的神位。如宋代有「包青天」包拯入地府代班當閻王的故事,就是因為包拯的生命來歷不凡,據說是文曲星下凡。包拯離世後接替閻王之位也就絲毫不奇怪了。
有意思的是,唐代魏徵等官修的正史《隋書》中居然記載了隋文帝時的大將軍韓擒虎死後作閻王之事。
高麗繪畫,十殿閻王中之第五殿閻羅王。韓擒虎死後作閻王(公有領域)
韓擒虎,字子通,河南東垣人,後來居住在新安。他的本名是擒豹,據說他在十三歲時生擒過一頭猛虎,遂改名為擒虎。
其父韓雄,在北周官至大將軍、洛虞等八州刺史,以武功卓絕而知名。作為虎將之子,韓擒虎不僅容貌魁偉、頗有英雄氣概,而且性格也是豪爽大度,且以有膽識謀略見稱。他還喜好讀書,經史百家都均有涉獵。周太祖見其非尋常之人,就讓他常與自己的兒子交遊。
後來,韓擒虎憑藉著軍功被拜為都督、新安太守,稍後又升為儀同三司,承襲了父親的爵位新義郡公。
在周武帝討伐北齊時,韓擒虎活捉了鎮守金墉城的齊將獨孤永業,並說服其投降。其後,他率軍北上平定范陽,並因此被加封上儀同,被授予永州刺史之職。同樣,對於南邊的陳朝,勇猛的韓擒虎亦多次挫敗其先鋒部隊,使陳軍喪失鬥志。
581年,北周靜帝以楊堅眾望所歸下詔宣布禪讓,楊堅三讓而受天命,定國號為「隋」,改元開皇,是為隋文帝。開皇初年,隋文帝打算吞併江南的陳朝,因為韓擒虎文武雙全、頗有聲名,因此任命他為廬州總管,並把平定陳朝的任務交給了他,這讓陳朝非常害怕。
在隋朝大軍南進之時,韓擒虎為先鋒,他率領五百人連夜渡河,襲擊採石城。在其進攻時,守門兵卒還都沉醉不醒,韓擒虎非常順利地攻下了採石。隨後進軍姑孰,半日就攻下,並駐紮在新林。江南父老素聞其威名,紛紛來駐地拜謁韓擒虎,晝夜不絕。陳人大駭,其將樊巡、魯世真、田瑞等相繼投降。晉王楊廣上奏,文帝看後大悅,設宴賞賜大臣。
為迎戰隋軍,陳朝末代皇帝陳叔寶派領軍蔡徵鎮守朱雀航,當守軍聽說韓擒虎將至時,紛紛潰散而逃。其後,隋軍推進到秦淮河南岸,陳將任忠投降,並開北岸朱雀門迎接韓擒虎入城,陳後主被俘,陳朝滅亡。韓擒虎與另一員大將賀若弼皆因此功勳被封為上柱國。
陳朝滅亡前,江東有民謠道:「黃斑青驄馬,發自壽陽涘。來時冬氣末,去日春風始。」眾人都不知所謂。直到韓擒虎平定陳地,人們才恍然大悟。原來「黃斑青驄馬」指的是韓擒虎,他本名「豹」,豹子身上有黃斑,平定陳地的時候,騎的是青驄馬,而他往返的季節也正好與民謠相對應。
後來,突厥來隋朝進貢,隋文帝對他們說:「你們聽說過江南的陳朝天子嗎?」他們回答說:「聽說過。」於是皇上讓侍從領突厥使臣到韓擒虎面前,說:「這就是捉獲陳朝天子之人。」韓擒虎厲然看了他們一眼,他們頓感恐懼,再不敢抬頭看他。其威風凜凜若此。
不久後,隋文帝又封韓擒虎為壽光縣公,食邑一千戶,以行軍總管的身分屯兵駐守金城,防備胡寇來犯,隨之又授其涼州總管之職。又過了一陣兒,韓擒虎被隋文帝徵召回京城。
清《古聖賢像傳略》之韓擒虎像。(公有領域)
一天,韓擒虎鄰居的母親看到他家門前有盛大的儀仗隊,好似君王出行般,便好奇地詢問儀仗隊中的一個人是何原因。那人說:「我們是來迎接我們的大王的。」說完,其人和整個儀仗隊就都消失不見了。
沒過多長時間,一個病得很重的人突然驚慌失措地跑到韓擒虎家說:「我要拜見大王。」門人不解地問:「什麼大王?」答曰:「閻羅王。」韓擒虎的家人聽說後,很生氣,想要鞭打他,韓擒虎阻攔道:「生為上柱國,死作閻羅王,已然足矣。」
在睡了一覺後,韓擒虎忽染重病,幾天後就去世了,終年五十五歲。大概地府已經迫不及待等待他的上任了。
作為正史,「二十四史」中很少記有陰陽界的故事,而韓擒虎死後做閻羅王的傳說竟被納入,說明這並不僅僅是傳說。
另據晚唐敦煌變文《韓擒虎話本》中的描述,說韓擒虎滅陳後,五道將軍持天符請他出任陰司之主。韓應允並請假三天,告知了文帝。隋文帝為他舉行了告別宴會。第三日,有一紫衣人、一緋衣人乘烏雲前來迎接,自稱「某二人緣是天曹地府,來請大王,更無別事」。於是,他辭別朝廷君臣和家小,赴陰間當閻王去了。@*#隋朝大將離世後做了閻王 | 韓擒虎 | 輪迴 | 大紀元 https://bit.ly/3mi0w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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