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等徵收 都計損權益可提告2020-0701
免等徵收 都計損權益可提告 https://bit.ly/2D1Txlt
苗栗大埔張藥房因被發布都市計畫後遭強拆,引發一連串爭議,1日起實施的行政訴訟法都市計畫審查程序只要人民發現土地恐被徵收,可立即提告,請法官主持公道。圖為張藥房2013年7月強制拆除情形。(本報資料照片)© 由 中時電子報 提供 苗栗大埔張藥房因被發布都市計畫後遭強拆,引發一連串爭議,1日起實施的行政訴訟法都市計畫審查程序,只要人民發現土地恐被徵收,可立即提告,請法官主持公道。圖為張藥房2013年7月強制拆…
 苗栗大埔反拆遷等一連串爭議後,《行政訴訟法》新增「都市計畫審查程序」並在1日起實施,民眾發現自己的土地被劃入都市計畫,如果認為違法且可能損害其權益,在「都市計畫」發布1年內,都可向行政法院提告,請法官主持公道,法官認定有理,可宣告都市計畫無效並撤銷土地徵收。
 法官認有理 可宣告無效
 營建署都市計畫組長廖耀東表示,營建署正面看待修法,因為人民本來就有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修法後,政府未來推動都市計畫變更就要更嚴謹,「以後面臨的挑戰更多」,「事前」及「過程中」的溝通變得更重要。台北市都更處主祕謝明同說,都更條例本來就有相關行政救濟程序,人民可提起訴願、行政訴訟等,新制上路後,對於都市計畫發布核定後進而要都更的案件,提早讓人民可提出行政救濟,但不影響推動都更。
 政府推動都更 須更嚴謹
 這項攸關人民權益的新制度,可避免過往大埔張藥房悲劇重演,也開啟我國行政訴訟上,「法規範審查」的先河,意義重大。司法院舉例,阿土伯辛苦存錢買了農地,阿水嬸蓋了房子要享天年,不料都市計畫實施後,農地及住家都被劃入了公園預定地,新制度施行前,因都市計畫屬於法規性質,阿土伯夫婦根本無法救濟。
 因都市計畫經縣市政府發布實施後,每3到5年要進行通盤檢討或變更,這不是一種行政處分,民眾不可以向政府提出訴願,或打官司告政府,要等到土地被徵收才有行政處分,地主才能向政府訴願後提行政訴訟。
 司法院表示,新制度實施後,阿土伯跟阿水嬸可以在都市計畫發布後1年內,向都市計畫區所在地的高等行政法院提告。法官如果認為該計畫違法可宣告無效;都市計畫實施後,如果阿土伯跟阿水嬸的土地被徵收,也可打行政官司請求撤銷徵收。
 可聲請保全程序 護財產
 此外,為了防止在行政訴訟期間發生重大損害及急迫危險,民眾提訴訟救濟時可同時聲請保全程序,請求法官在訴訟裁判出爐前,先暫時停止適用或執行爭執的都市計畫,保護人民的財產權。另為避免有人刻意阻撓都市計畫進行,新制也設計「防濫訴條款」,如訴訟時未載明權益可能受到什麼樣的重大侵害,或影響權益甚微時,法官可駁回。
 至於都市計畫審查程序訴訟,會不會因此導致影響縣市政府對都更作業的進行、阻礙城市發展,司法院解釋,修法過程中已與相關機關團體開會討論研商過,目前的新制度是兼顧人民權利保障與公共利益,減少政府與人民之間不必要的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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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子瑜

逼死兩條人命的大埔農地徵收案,劉政鴻與縣府一直以「依法行政」做為徵收與強拆之依據,最終演變成「依法殺人」的悲劇。其中關鍵,便在於這群官員無視或對於法治精神與立法目的無知,僅依照法律的表面文字便宜行事,形成玩法弄法的結果。以引發本次案件的土地徵收條例為例,立法宗旨為「確保土地合理利用,並保障私人財產,增進公共利益」,又該條例第三之二條亦明文「應評估公益性及必要性」。當官員選擇性跳過這些原則規範時,依法行政也不過只是有牌流氓的遮羞布罷了。

因此,法院的判決只是開始。後續的行動除了還給大埔四戶土地、房屋與補償之外,對於內政部、劉政鴻,甚至里長鄭文進等人所應負起的行政責任,監察院與檢察署等相關單位亦應究責到底,徹底落實民主政治的課責精神。唯有如此,才能在造成這麼多的慘劇之後稍稍彌補萬一,並告慰張森文與朱馮敏在天之靈。

(作者為大學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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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景欽

竹南大埔張藥房等四戶被強行徵收與拆除一案,經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審後,改判內政部區段徵收不合法、苗栗縣政府拆遷違法,致應歸還土地給張藥房等戶。此改判確實還給住戶一個公道,唯此果真是最後正義?

依據國家賠償法第二條第二項,只要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就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同時,根據同條第三項,若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國家機關還可向公務員求償。只是就大埔案來說,雖然更一審判住戶勝訴,但在判決尚未確定前,欲期待苗栗縣長承認錯誤,並為國家賠償,實為緣木求魚之想法。也因此,苗栗縣政府必會不計任何代價為上訴。

而由於目前都市更新條例等土地徵收之法律,規定不僅繁雜,更動輒以空泛的公益理由為徵收基礎,而讓地方政府有相當大的裁量空間為圈地,人民的財產權就有隨時受侵害之風險。而在法律不明確的情況下,影響所及者,亦包括法院針對同一案件、同一法條可能產生歧異的對待,大埔案於第一審與更一審判決的天差地別,正顯露出如此的現況。

而即便大法官對此等爭議不休的問題,有做過釋字第七○九號之解釋,但其語焉不詳之程度,是否能解決法院各行其是的解釋與判決,仍待時間觀察。若大埔案在更一審上訴後,又遭發回,則此案恐將陷入上訴與更審的惡性循環中,則被強制拆遷之住戶,是否能夠獲得賠償或回復原狀,就顯得遙遙無期。

而即便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上訴,而讓大埔案確定,但被強制徵收與拆屋,早已是既成事實,甚至在土地可能已經轉售或轉為他用下,住戶能否回到原土地繼續居住,實也屬未定之天,致最終僅能以有限的金額為賠償,則所謂正義的代價,竟是如此低廉。更糟的是,此等國賠的金額,若政府未能積極向最該究責的縣府官員為求償,最終仍是得由全民來買單,則如此的正義伸張,就更顯得荒謬。

(作者為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兼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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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志誠

大埔案已失去兩條不能復返的人命;苗栗大埔拆遷戶控告內政部徵收違法,原判拆遷戶二十八人敗訴,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宣判,張藥房四戶九人逆轉勝訴,其餘駁回。

對於苗栗土皇帝劉政鴻執政墮落的兩屆,口口聲聲說建設苗栗,讓地方繁榮都是謊言。什麼叫「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形容感受;恐怕只有身在異鄉台北的我最清楚。最近筆者的老家苗栗西湖,上新聞竟然內容是「鄉長要超商進駐,願自貼電費五千」,當我看到自己家鄉這般,實在難以掩蓋哀愁與疼惜!

對外人來說,有高鐵、中二高(西湖服務區)的呼嘯駛過,我們並沒有得到等值的回饋與該有的美麗!換來的是像更生人般的躊躇等待和希望。

筆者多年哀愁感嘆,主事者老要我們這些鮭魚學成洄游奉獻,但常常辦活動走過場了事,成了中央請客、地方買單,劉政鴻卻說是建設地方,這算哪門子行銷苗栗?就算大埔蓋回去,苗栗還是依然建設落後!劉政鴻難道一點責任也沒有嗎?(作者為苗栗子弟,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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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戶勝訴 大埔案成指標性案件
2014/01/03 14:34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014年1月3日電)苗栗大埔案起源於民國90年,苗栗縣府申請新訂都市計畫,99年苗栗縣府為執行土地徵收將怪手開進稻田,引發多年爭議。

苗栗縣政府因應竹科竹南基地產業用地趨近飽合,以及竹南、頭份地區整體都市發展,民國90年申請新訂都市計畫,93年獲內政部同意,同年11月公開展覽,苗栗縣長劉政鴻94年底上任後持續推動。

竹南科大埔都市計畫區總面積154公頃,其中約136公頃採區段徵收方式開發,影響土地所有權者近千人,逾98%地主申領抵價地。

民國99年6月9日凌晨,苗栗縣政府動用警力、怪手開進即將收成的稻田,引發地主反彈組成「大埔自救會」抗爭,台灣農村陣線等團體加入聲援,促使副總統吳敦義(時任行政院長)出面協調,作出「劃地還農」政策指示。

經長期溝通,彭秀春(張藥房)、朱樹、柯成福、黃福記等4戶提出「建物原地保留」爭議難解,民國101年7月都委會第784、785次會議決議,確認4戶「拆屋」決議,自救會提出行政訴訟。

大埔都市計畫推動多時,多數地主等著開發完成配地,苗栗縣政府也面臨為開發大埔都市計畫向中央貸款新台幣45億元地方建設基金的龐大還款壓力,去年7月18日依內政部決議執行強制拆除作業。

大埔風波並未因4戶拆除而落幕,反而越演越烈,各方聲援力量匯聚訴求「土地正義」。如今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判決4戶勝訴,給予聲援團體信心,大埔案將成推動反土地徵收制度弊病、浮濫徵收的指標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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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藥房妻泣訴劉政鴻還她夫命
2014/01/03 15:00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014年1月3日電)大埔案改判更審,需還拆除戶土地。張森文妻彭秀春要求苗栗縣長劉政鴻挨家挨戶跟受害者道歉,她還說,「劉縣長你還我先生一條命!」

大埔案涉苗栗縣府對私有土地強制徵收,被質疑炒地皮,期間被怪手摧毀農田的老農婦朱馮敏喝農藥自殺,另一戶張藥房張森文於中秋節前失蹤後被發現溺斃身亡;此案被稱為大埔4戶的,還有柯成福及黃福記2戶。

大埔案等各地土徵爭議案件自救會及大埔案被強拆民宅4戶,近午在台灣農村陣線陪同下召開記者會。

台灣農村陣線理事長、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指出,「張(森文)大哥生前不斷問我,老師我到底犯了什麼罪?他們根本沒有犯罪,就被用土地徵收跟都市計畫判死刑,而且生命都非常的短,像大埔案才3年。」

大埔案自救會委任律師詹順貴說,「他不會說這是遲來的正義,因為朱阿嬤、張森文他們的生命都換不回來。這只是回到2年前就該有的判決結果,因為遲來了2年,所以多喪失1條人命。」現場自救會成員並一起呼喊,「大埔4戶蓋回來!張藥房蓋回來!」

張森文妻彭秀春流著淚說,「謝謝各位跟我們受災戶奮鬥!我先生不幸因為土地徵收喪失他的生命,今天判決是我們贏了,但是我們還有再努力的空間;土地要歸還給我們!房子要蓋還給我們!。」

她並要求,「縣長(劉政鴻)及行政團隊要挨家挨戶向受災戶道歉!我希望你劉縣長還我先生一條命!你是怎麼逼死我先生的?」

朱馮敏長子朱炳坤說,「有的人的農地弄回來(劃地補償)以後正在整地;可是有些人的土地被徵收了,現在農地變建地;已經有5個人對我說,『你的農地可不可以來種一下?我們來合作一下?』」

朱炳坤並說,「他們內心裡面還是想要種農田,只是因為政府要強制徵收,他們不得不跟他(苗栗縣政府)換,但是他們現在很落寞,因為他們沒有地可以種。」

他還說,剛才來台北的火車上,「彭秀春跟我講一件事,她的先生托夢給他們,他還是念這個家,所以這個家對他們來說是一個依靠,所以我想說,希望政府把他們的家蓋回來。」

黃福記之女黃秋紅說,「我真的很感慨,這是遲來的正義。」她也說,她家的農田上被堆了一堆廢土,根本不能耕種,要求把農田弄回來,把他們的家的圍牆蓋回來,「因為這些年來真的非常、非常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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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拆遷4戶勝訴 內政部:尊重判決
中時即時 陳文信 2014年01月03日 15:02

苗栗大埔拆遷戶控告內政部區段徵收計畫違法,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今判決政府拆遷建築物違法。內政部次長蕭家淇今日下午3點舉行記者會表示,有關行政法院的判決,內政部予以尊重,但將等收到判決書後,進一步瞭解判決理由意旨,妥為研析,審慎研議後續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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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大埔案今天更一審宣判張藥房等4拆遷戶勝訴,張藥房張森文的遺孀彭秀春表示,苗栗縣長劉政鴻應該挨家挨戶向受災戶道歉,她越講越難過,講到激動處,她哽咽大喊,「劉縣長,還我先生一條命來!」

「雖然判決是我們贏了,但還有再努力的空間」,彭秀春說,苗栗縣政府應該做到「土地歸還、房子蓋回、縣長及行政團隊挨家挨戶向受災戶道歉」,想到先生死的不明不白,她一時情緒激動,哽咽的說,「我希望劉縣長,你還我先生一條命來!你怎麼去逼死我先生的!」。

「大埔4戶蓋回來,張藥房蓋回來」,張藥房委任律師詹順貴則說,盼苗栗縣政府能歸還土地,並將拆遷4戶蓋回來,「我不會說這是遲來的正義,因為已經犧牲掉的人命,包括朱馮敏阿嬤及張森文,但這些生命都已經回不來了」,他認為,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早在2年前,就該做出這樣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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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苗栗竹南大埔土地徵收案,今天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內政部敗訴,內政部今天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尊重司法,會等苗栗縣政府收到判決書並提出說明後,再商議下一步動作。

 內政部次長蕭家淇表示,93年至101年,苗栗縣共召開11次都市計畫委員會;內政部也召開了12次都委會和2次土地徵收委員會,「過程嚴謹且依法行事,法院有不同看法,內政部予以尊重。」

 內政部會等苗栗縣政府收到判決書後,提出說明,才會有下一步動作。

 不過內政部長李鴻源也表示,公部門對此案還有上訴的權利,會以對整體民眾最大利益做為考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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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苗栗縣大埔案今(3日)更一審宣判張藥房等4拆遷戶勝訴,曾參與多場大埔案抗爭事件的清大學生陳為廷,今早在臉書表示,「這是苗栗人用生命所換來的進步」,仍有20人土地被徵收被判敗訴,法院只給了「微正義」。

 陳為廷表示,「每次這種時刻,都不知道說什麼好。歷史會記得,這是苗栗人用生命所換來的進步。」

 大埔案仍有20人被判敗訴,陳為廷說,「四戶是贏,但另20人仍敗訴。整個大埔徵收案並未翻盤,已徵收的100多公頃,劉政鴻還是照炒。」、「遲來的正義?事實上,法院只給了我們『微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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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苗栗縣竹南大埔徵收案歷經3年訴訟,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上午9點改判內政部區段徵收違法。日前在網路上發起「十大惡人」票選活動的朱學恒在臉書發文,大嗆苗栗縣長劉政鴻:「是不是要給我一磚一瓦把房子蓋回來?」網友叫好聲連連。
 劉政鴻日前入選「十大惡人」心有不甘、揚言對朱學恆提告。苗栗大埔案今天判決結果出爐,改判內政部區段徵收違法,朱在臉書上留言:「可恨哪!現在劉政鴻是不是要給我一磚一瓦把房子蓋回來?」網友見狀留言說:「先賞他一雙鞋子再說!」網友揶揄:「十大惡人,實至名歸。」另有網友憤慨說,「還有人命,根本賠不起阿!」
 另外,協助訴訟案的律師詹順貴與張森文遺孀彭秀春聽聞判決結果,相繼在臉書上宣布這項好消息,網友紛紛上前祝賀說:「這是遲來的正義!」
 引發多次衝突的大埔案,被拆遷戶控告內政部區段徵收違法,原判拆遷戶敗訴,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今天大逆轉,改判內政部區段徵收不合法,張藥房、朱樹、黃福記、柯成福等4戶被拆遷戶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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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備受爭議的苗栗縣竹南大埔張藥房等4戶去年被強行拆除,居民認為內政部區段徵收違法,提起行政訴訟。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今天上午9點宣判,內政部違法判敗訴。

 張森文遺孀、兒子和其他被拆遷戶對於更審宣判,委任律師李明芝表示,他們很滿意判決結果,讓大家知道徵收真的是違法,也立下人權、土地正義的典範。稍後,大埔農村陣線也將召開記者會說明。

 去年苗栗縣縣長劉政鴻一句「天賜良機」,趁大埔居民北上陳情抗議時,強行拆除張藥房等4戶。被拆遷戶因而提起行政訴訟,控告內政部區段徵收案違法。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於100年6月判決被拆遷戶敗訴,被拆遷戶提起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在101年11月將全案發回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重新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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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4戶勝訴關鍵
苗栗大埔土地徵收案發回更審理由中指出,通過大埔徵收案的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第210次會議中,平均1件案件只審查4分鐘,連基本資料、需地機關之主張與理由等都不足以釐清,遑論「實質討論」與「具體審酌」,且未依規定到現場勘查,未對是否具公益性、必要性與符合比例原則作明確審議,成為敗訴的重要關鍵之一。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發言人王茂修指出,合議庭審視土地徵收協議價購與說明會的會議紀錄全文,縣府當天僅是「綜合答覆」參加者的提問,並「告知」補償金額的計算方式,並未與參加地主進行實質的價購協議,有違正當法律程序。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審判決指出,內政部所提徵收案「初審意見」中,辦理原因原記載為「為配合高速鐵路苗栗車站特定區用地取得需要」,與縣府報請徵收目的「為開發新社區及因應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周邊地區發展需要」不相符,是否有初步審查已有疑義。

此外,國科會在102年7月聲明澄清,該地並非竹南科學園區範圍,亦非竹科管理局所開發,且未將大埔納為竹南科學園區擴廠之計畫,徵收必要性令人質疑。

合議庭也認為,內政部做出徵收處分,並未權衡徵收範圍是否為需用土地人特定事業區所必需?是否盡量減少土地損失?是否盡量避免耕地?且所徵收的土地大部分是特定農業區等,因此審結判彭秀春、朱樹、柯成福、黃福記4戶勝訴,內政部應撤銷土地與建築物徵收,拆除建物的行為同樣違法。

不過,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表示,彭秀春等4戶請求返還土地部分,因他們的土地已供道路使用,或已因抵價地的分配而歸他人所有,客觀上已無法返還,且請求返還土地的對象應是縣政府,而非內政部,此部份判敗訴。

陳文彬等20人因已由縣府發給補償費存入保管專戶,完成補償程序,並已接受專案讓售,再要求撤銷徵收,有違誠信原則,合議庭予以駁回,但內政部、陳文彬等人仍可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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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光軒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給了大埔四戶一個公道,判決苗栗縣政府與內政部強拆違法,應立即將土地歸還給大埔四戶。我們認為,這才是正港的「土地正義」、這也是人民的勝利!不過,在看到苗栗縣長劉政鴻回應說:「看內政部怎麼處理」,令人搖頭!我們想問劉縣長:你的「霸氣」到哪裡去了呢?

讓我們提醒大家,當初大埔四戶從行政院長吳敦義的「原地、原屋」保留,到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變更,改為拆除大埔四戶以維持交通安全的決議,這個過程中,由地方人士(特別是當地的政治頭人)發動的拆屋連署,還有苗栗縣長在都市計畫委員會的強力背書,這些事情難道縣長可以裝作沒看到、沒做過?難道都可以推給內政部?還可以「看他們怎麼處理」?

整個「竹南科學園區擴大基地特定計畫」,是劉政鴻九十五年上任之後首要推動的「旗艦計畫」,而九十九年主張搗毀大埔農民的良田與強拆四戶民宅也「完完全全」是因縣長劉政鴻而起。現在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大埔四戶勝訴,大埔四戶理當可以依此提起國家賠償。而作為這個國家的納稅人民,同時也是苗栗縣民,不僅感到羞愧、更感到憤怒,「因為,有一天,我們的納稅錢居然要被這種『惡人縣長』拿來賠錢?」劉縣長居然可以四年任期一到,拍拍屁股就走,留下債務給政府,而他卻完全不用負起任何責任?

面對這種不公義、不正義的縣府首長,我們要問的是,劉政鴻你當初拆人房屋的霸氣到哪裡去了?你應該出來面對,你應該下台!

(作者為捍衛苗栗青年聯盟成員,頭份鎮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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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靖

筆者呼籲內政部放棄上訴,並追究以劉政鴻縣長為首的利益集團所應負的責任,以昭公理正義,並撫慰大埔爭議案中被逼死的五條人命(吳國光、朱馮敏、柯石城、賴紹本、張森文)在天之靈。

土皇帝劉政鴻假借都市計畫之名,強徵農地,強拆民宅,自家老家卻不動泰山,巧妙躲過徵收,與財團聯手炒地,毫不避諱地坐享土地增值的暴利,並在其夸言「霸道」的主政原則下,五條人命白白葬送。

遲來的正義判決雖已無法挽回五條人命,被拆民宅的國賠金額亦須由全民買單,但政府與司法檢調單位應該強力追究這位土皇帝的囂張作為與違法亂紀的事實,讓這位騎在人民頭上的公僕蹲在牢裡好好反省,殘度餘生,並將其蠻橫殘暴所歛得的財產全部充公。還給人世間一個公平正義,也還給被害者家屬一個撫平心靈傷痛的機會。

(作者為國中教師,台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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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池星菱

苗栗大埔徵地案遲來的正義只是救贖,但是過程中人民質疑的是,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的委員到底扮演甚麼角色?這些審議委員,約有半數的政府機關代表,加上所謂的教授、學者,為何沒有到現場勘查,甚至審議委員會曾經平均每案只花了四分鐘,人民怎會服氣?

這些委員為行政單位背書,甘願當橡皮圖章,請公布名單,讓大家了解他們的面目。(作者為會計,桃園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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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莊鈞甯

內政部對於大埔案上訴與否,表示將兼顧情法理處理。

於情,政府無視人民與土地世代依存的情感,強行切斷人民與家、與土地三者的連繫,大埔自救會的朱馮敏阿嬤、張藥房老闆張森文,皆因為無法保護一生相守的土地,發生無法挽回的憾事。

於法,《土地徵收條例》明文規定「應先與所有權人協議價購」,然而苗栗縣府並未進行實質協議價購,而是以說明會「綜合答覆」民眾提問,以及由縣府單方面「告知」補償金額計算方式,以形式的作為虛應,內政部核准通過等同於默認其不法。

於理,國科會曾聲明大埔徵收地並非竹南科學園區範圍,而苗栗縣府卻仍打著擴大竹南園區、促進經濟發展之名,徵地之「必要性」與「公益性」明顯不足,內政部卻未加以明確審查便核准徵收,使苗栗縣府更加有恃無恐。

內政部還要上訴嗎?

(作者就讀中央大學中文系,桃園縣民)

若上訴 政府將大失民心

◎ 廖昱涵

不管是食安風暴或是黑心企業。在二○一四的開端,終於看到了正義實踐的契機。因此,對於目前內政部還在討論大埔案是否要上訴,筆者認為,去年奉「天賜良機」而行動的苗栗縣府,不僅強拆了本來承諾原地保留的大埔四戶,也拆了搖搖欲墜的民心。現在若再提起上訴,判決結果事小,馬政府進一步喪失民心將是無法彌補的大事。

此外,後續對於土地徵收條例的修改,仍需繼續努力。

(作者就讀台灣大學中文系,新竹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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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台灣知名文學家、前總統府國策顧問李喬,昨天(4日)應「捍衛苗栗青年聯盟」之邀,在竹南出席「從《散靈堂傳奇》到〈創意「馬糞館」〉:我的小說與苗栗地方政治」座談會,現場除了分享小說寫作之外,身為土生土長苗栗人的他,提到縣長劉政鴻的爭議是非,痛批劉從一個地方上的小政客做到縣長後,「沒想到變得那麼囂張」。

 〈創意「馬糞館」〉是李喬於2008年於網路周刊上發表的文章,內容暗諷劉政鴻蓋「馬糞館」(馬英九奮鬥館)歌功頌德馬英九的奮鬥。

 李喬對於大埔拆遷案引發社會紛擾非常憤慨,痛批劉政鴻「缺德、失德、惡質、沒有人性,簡直沒有形容詞可以形容」。

 李喬於2006年榮獲第十屆國家文藝獎,當時劉政鴻還曾經前往拜訪道賀,但接下來劉連串的爭議事件,讓已80歲的李喬也看不下去,選擇將心中的不滿和感慨一吐為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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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同不上訴 要求徵收程序須公開

〔記者陳彥廷/台北報導〕對於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大埔案張藥房等四戶勝訴,朝野立委紛紛抨擊行政部門濫權,除認為內政部不應繼續上訴,也要求未來在徵收土地程序上必須公開、遵循法制,才能避免下一個大埔事件發生。

國民黨立委丁守中表示,內政部長李鴻源傾向不上訴,他表示贊同。丁強調,在大埔事件的過程中,政府連徵收目的都搞不清楚,直接強硬拆除、並造成兩條人命的死亡,政府必須負責,所以內政部不應上訴,該賠償就要賠償。

丁守中說,未來徵收程序都要完全透明、公開,徵收目的也要清楚、明確,且立法院應修法規定,未來所有強制拆除都須經過法院判決,政府才可以執行。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則痛罵政府是「獨裁集團」,徵收過程沒有依法進行議價程序,也沒有進行公益性與必要性評估,難怪法院會判決政府敗訴。林說,執政者抱著炒地皮的心態為所欲為,就是大埔悲劇的罪魁禍首。

立委︰行政獨裁 法律再完美也沒用

林淑芬表示,未來要避免更多大埔事件發生,關鍵其實不在修法,而是政府須放棄行政獨裁。林舉例說,高等行政法院曾判決撤銷中科三期環評,環保署竟批法官不專業,不理睬判決,可見法律就算完備,政府還是可能公然把法制踩在腳底下。

林淑芬說,她過去推動修改「土地徵收條例」,只是希望讓徵收的必要性與公益性評估更完備,並未廢除區段徵收。現在「台灣農村陣線」推動廢除區段徵收,就是因為忍無可忍;除非廢除,否則法律訂得再完美也沒用。如今,她也願意支持農陣的修法版本,因為政府根本不可信任,完全看不出行政部門有守法的誠意與依法行政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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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慧萍/台北報導〕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苗栗大埔張藥房等四戶勝訴,內政部是否上訴,引發社會矚目。內政部長李鴻源昨表示,內政部尚未收到判決書,做決定還太早,但將「積極創造空間」,朝不起訴方向規劃;並希望能兼顧情理法,創造雙贏。

內政部政次蕭家淇則說,內政部是否上訴,對整個土地徵收制度影響深遠,例如判決以審議委員沒有實地勘查為由認定違法,但實地勘查並非現行法定要件,且全國一年有一、兩千件,實務上要做到有困難;此外,若內政部違法定讞,後續也將牽涉到責任歸屬問題,這些都要審慎評估,內政部必須看到判決理由才能做最後決定。

李鴻源昨天受訪表示,內政部沒有立即決定上訴,就是希望能朝開放角度審慎考量;大埔案已耗費太多社會成本,也讓土地徵收被污名化,政府應藉此機會誠懇面對問題,檢討現行制度。

李鴻源說,大埔徵收案的問題不是「撤銷徵收」就能簡單解決,有些拆遷戶已被劃為公設保留地,若想要回原本土地,都市計畫一定要跟著改,後續是否引發骨牌效應,必須審慎考量。他已請地政司研議可行性,「不要光談法,一定要兼顧情和理」,努力找出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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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苗栗大埔案4拆遷戶勝訴,張森文遺孀彭秀春日前哭訴,副總統吳敦義應對此負起最大責任,對此,吳敦義回應,張藥房遭拆、張森文溺斃身亡,「我也心不安」。

 吳敦義時任行政院長時,曾對大埔自救會承諾「原地原屋保留」,但苗栗縣政府最後仍強拆拒遷戶,承諾跳票讓居民相當痛心,不少聲援團體也頻在公開場合對吳敦義嗆聲,要求他必需對大埔4戶道歉。

 吳敦義昨出席公開場合時,對於大埔案逆轉一事不願發表意見,媒體詢問他是否道歉,他卻連忙快閃離開,今他再度遭媒體追問時終於正面回應,稱大埔4戶不在他協調範圍內,苗栗縣政府拆掉張藥房,屋主張森文不久後還溺斃身亡,發生這種事,「我也心不安」。

 吳敦義說,苗栗縣政府應與拆遷戶好好談談,內政部收到判決書後,也應兼顧情理法回應,若有錯就該改進,若沒錯也要拿出道理,和住戶、社會溝通。媒體詢問他對於苗栗縣長劉政鴻處理大埔案的表現,吳敦義回應,劉縣長是民選首長,是非大家心中都有一把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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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認為吳敦義是違法拆屋共犯

〔記者林欣漢、張勳騰、佟振國/綜合報導〕爭議多時的苗栗大埔徵收案,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判決張藥房等四戶勝訴,張森文遺孀彭秀春直指副總統吳敦義應為此事負最大責任;也有住戶認為吳敦義是違法拆屋的共犯之一、要求道歉。吳敦義昨返回故鄉草屯,參加農會成立百年活動,面對媒體詢問對大埔案如何負責、是否道歉,他轉頭不發一語,快閃離去。

劉政鴻不正面回應︰會與內政部研議

苗栗縣長劉政鴻昨天沒有公開行程,家中幫傭進進出出,忙著大清掃。近中午時,他露面表示,將待收到判決書後,會與內政部研議如何處理大埔案;縣府行政處長何文德重申,尚未收到正式判決書,暫不回應。

「六坪的地而已,這是我的家,這是我應該要的!」張藥房老闆張森文遺孀彭秀春強調,一定要原地重建,「是我丈夫的心願!」對於內政部研議是否上訴,彭秀春說,如果對方最後決定上訴,就是自打嘴巴,與苗栗縣府同流合污;她希望官員多為老百姓想想,不要再提上訴。

彭秀春也要求吳敦義、行政院長江宜樺與劉政鴻等人負起相關責任。她說︰「百姓拿一塊錢都被判刑,政府偷人家東西卻無罪!」政府趁他們北上時,竟派六百個警察闖進家裡,拆掉房子、鋪上柏油就成了既成道路,跟搶劫沒兩樣。對於勝訴卻無法還地,「整個社會根本顛倒了,暴政!真的是暴政!」

拆遷戶︰賠錢沒意義 希望拿回土地

「賠錢沒有意義。」大埔四戶之一黃福記的兒子黃坤裕說,花錢打官司只是想爭回自己的家;另兩戶朱馮敏的媳婦鄭景蓮、柯成福的兒子柯智傳也希望拿回土地,回復房屋舊觀。四戶委任律師詹順貴指出,徵收撤銷後當然要返還土地,收到判決書後,若不能返還土地、只能請求國賠,將提出上訴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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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本全:吳敦義說謊 欺騙大埔四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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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廖本全表示,吳敦義現在改口,說大埔四戶不在協調結論範圍,顯示他根本就是說謊,欺騙大埔四戶。圖:莊豐嘉/攝影

新頭殼newtalk2014.01.05 莊豐嘉/台北報導

副總統吳敦義今(5)天回應有關大埔四戶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勝訴一事時表示,當初大埔四戶並不在協調結論範圍。對此,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廖本全直斥吳敦義「說謊」。廖本全說,當年結論包括28戶,白紙黑字寫著「原地保留、以地易地」,如今吳敦義卻改口,這明顯是說謊,欺騙大埔四戶。

針對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中說,大埔四戶「因各該原告之土地現供道路使用,或已因抵價地之分配而分歸他人所有,客觀上已無法返還。」的說法,廖本全也表示,內政部長李鴻源日前已經表示,「大埔四戶位於計畫區的邊邊角角,都市計畫也不是不能更改」他說,李鴻源這段話等於打了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一巴掌。

吳敦義今天首度回應大埔四戶被拆問題說,當時會談後做出「劃地還農」的決定,農地上原屋保存,而張藥房等4戶並非他當年協調結論的範圍,

廖本全說,2年前8月16日的最後一次的會議他本人雖然沒參加,但協商結論白紙黑字,不容抵賴。而且,就在這項會議之前的七月底,當時的行政院長吳敦義就已經找他們協調過一次,會議結論的原則,就是「原地保留、以地易地」,而且是28戶通通包括在內。

廖本全說,那次會議,當時的行政院秘書長林中森、內政部長江宜樺及營建署官員都在場,營建署官員還拿著圖說明,強調原地保留的原則。這些在協商記錄上都很清楚。

廖本全表示,吳敦義現在改口,說大埔四戶不在協調結論範圍,顯示他根本就是說謊,欺騙大埔四戶。

此外,由於最新判決,雖然大埔四戶獲得勝訴,但是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在判決中卻表示,客觀上無法予以返還。廖本全對此也表示,所謂的「客觀上」這句話很有問題。他認為客觀上當然可以返還,因為內政部長李鴻源就說過,大埔四戶位於計畫區的邊邊角角,且都市計畫並非不能更改。他說,李鴻源的說法就是打了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一巴掌。

廖本全也說,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這樣的判決叫作「情況判決」,但就算真的無法返還,之所以造成這個情況,台中高等法院本身就要負起這個結果最大責任;因為要不是去年六月判決大埔四戶敗訴,大埔四戶就不會被拆。廖本全說,這項判決其實只是政府的遮羞布而已,某種程度來說,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也是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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