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提告指稱老公趁她不在家時,帶一名女子回家中過夜、性交,要求賠償150萬元,法院認定,妻子也因與他人有侵害配偶權的案件遭判賠老公30萬元,且她長期與老公互相攻擊指謫,判決老公須賠償妻子精神慰撫金10萬元確定。(示意圖,達志影像)2024/2/19 
夫妻各自偷吃被捉包告上法院 法官這樣判 https://bit.ly/48v6z44
一名妻子提告指稱老公趁她不在家時,帶一名女子回家中過夜、性交,要求賠償150萬元,法院認定,妻子也因與他人有侵害配偶權的案件遭判賠老公30萬元,且她長期與老公互相攻擊指謫,判決老公須賠償妻子精神慰撫金10萬元確定。
妻子提起求償訴訟主張,2008年結婚後,2019年她隨同子女長居於台中就學,僅於週末時往返雲林家中但卻發現老公行跡有異,但2021年她才發現老公與小三有多次性交、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分際之行為,須賠償她150萬元。
老公則反控,妻子與別的男子因侵害配偶權案件遭判賠確定,婚姻名存無實,他與該名女子是商業性質交友,以服務之對價為目的,僅止於「條件關係」,而不具「相當性」,不須賠償妻子。
法院認定老公已侵害妻子的配偶權,但妻子也有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與他人為越普通男女朋友之一般社交舉止分際之行為,考量一切情狀,判決老公只須賠償妻子10萬元確定。
夫妻各自偷吃被捉包告上法院 法官這樣判 https://bit.ly/48v6z44


老公情人節買花送別人…… 「試車」密語曝姦情
人妻意外發現老公情人節買花送別人,追出老公偷吃女同事。(情境照)
老公情人節買花送別人…… 「試車」密語曝姦情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SjmqMU
2024/02/05 07:15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結婚16年的藍姓人妻,去年意外發現老公情人節買花及訂房記錄,還進一步發現老公與公司女同事傳「不試車怎知道合不合適」、及「交往前試車就是想騙砲?」等對話內容及文章,曝露外遇姦情,對莊姓女子提告求償百萬元,法院判莊女賠償3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原告藍女去年2月15日發現老公臉書對話有情人節訂購花束及訂房紀錄之後起疑,進一步留意他的line通訊內容,竟發現與其公司女同事有「互道思念」親密對話,兩人還互稱「老公」、「老婆」並祝情人節快樂,藍女受嚴重打擊一度想不開意圖尋短,認莊姓女子侵害其配偶權,求償100萬元。
莊女否認藍女指控,並辯稱,不知對方是已婚之人。但藍女丈夫到庭則坦承確曾與莊女交往,並多次單獨出遊、開房發生關係。承審法官發現莊女與藍女丈夫的一段「試車」對白,莊女稱:「不試車怎知道合不合適」,她還傳了一篇「交往前試車就是想騙砲?」男人真心話的文章,人夫回她「那我們合適嗎?」認兩人親密交往堪以認定。
法院參酌兩造學歷、身分、地位、收入、財產狀況及所受痛苦、損害之程度等一切情狀,認為原告請求被告賠償之精神慰撫金,以30萬元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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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億電池廠千金不倫已婚男下屬 法院判需賠她40萬元
2023-10-11 09:49 聯合報/ 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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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櫃大廠加百裕董事長黃世明(左)的獨生女黃靖容(右),遭控不倫已婚男下屬。圖/取自桃園青年會官網
上櫃大廠加百裕董事長黃世明的獨生女黃靖容,遭控不倫已婚林姓男下屬。新竹地院判決指出,林男因經常徹夜未歸,林妻找來徵信社跟監才發現林男竟和黃女到汽車旅館幽會,次數還高達8次。開庭時黃女辯稱是提供對方關於離婚訴訟及子女就學諮詢,但法官發現床舖凌亂,顯有使用過痕跡,不採信黃女說詞,判她需賠元配40萬元。
判決書指出,林男和妻結婚12年育有2名子女,林妻日前發覺丈夫半夜離家未歸次數頻繁且異常,於是委託徵信業者調查,竟發現丈夫和同公司的已婚女主管黃靖容利用職務之便,至少8次前往汽車旅館開房間。
黃女也反擊林妻長年外遇,經法院認定侵害配偶權在先,與林男間已無夫妻之實,根本無配偶權遭侵害情事。林男元配與小王通姦後,遭林男提出離婚訴訟,林男因無法在家整理訴訟資料,且跟她是多年朋友,出於共同商量離婚訴訟內容及討論子女就學安排教養等問題,才會跟她約在汽車旅館,影像畫面也無法證明2人有何等逾越分際行為。
法官認為,黃女既明知林男是有婦之夫,本應與其保持一般異性朋友交往之通常範圍,而其多次在深夜與人夫單獨會面,地點又均在汽車旅館,且依其退房後房間照片,可見床舖凌亂,顯有使用過痕跡,依一般經驗法則,已足以證明兩人顯有逾越一般異性朋友交往之通常範圍。
法官同時也指出,林妻的配偶權有無遭侵害,與林男夫妻婚姻狀況無關,縱兩人婚姻關係早已名存實亡,也不能合理化黃女即可發展親密關係,更不能成為不正當男女交往關係的藉口,黃女就此部分所辯,難認有理,不足採信。最後判黃女應賠償林妻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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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通姦違憲「配偶權」不存在-向小三求償80萬元,但台北地院


警偷吃人妻還玩網愛 鹹濕對話「塞滿滿」成鐵證判賠20萬
 柯姓警員與黃姓人妻出遊偷情,不僅真實肉體「啪啪啪」,還大玩「網路性愛」而被告。(情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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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5/16 11:2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柯姓警員與黃姓人妻出遊偷情,不僅真實肉體「啪啪啪」,還大玩「網路性愛」,黃女丈夫發現後氣憤提告,並提出2人鹹濕對話等證據,對話中,柯男向黃女露骨訴愛:「我就是像動物一樣只想跟妳一直做愛一直做愛到天荒地老,這不是愛是什麼」,黃女則說:「喜歡你把我填得滿滿的」,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柯男侵害黃夫賠償20萬元。
 黃女丈夫提訴指出,柯男明知黃女已婚,竟於2021年3月至6月間,約黃女至花蓮兆豐農場過夜遊玩、多次發生性行為,更傳遞多張全身赤裸、裸露生殖器的照片給黃女。
 黃女丈夫並提出2人出遊照、柯男私密照、2人之間鹹濕對話作為證據,對話中,柯男瘋狂示愛:「我就是像動物一樣只想跟妳一直做愛一值做愛到天荒地老,這不是愛是什麼」、「想讓妳懷孕」;黃女則回應:「你好好吃喔,下次還要吃你」等。
 不僅如此,2人還大玩「網愛」,柯男先傳生殖器照片給對方,黃女則鹹濕地回說:「我好餓」、「我好喜歡你在我的裡面,感受你塞著我滿滿的感覺」、「可以都射給我嗎」。
 黃女丈夫指出,柯男身為警察理應知悉婚姻相當保障,卻侵害他的配偶權,導致他精神上受有極大痛苦,求償100萬元。
 柯男則主張,他與黃女以前是男女朋友關係,黃女自己表示她在台灣沒有婚姻、沒有登記,他雖與黃女有去花蓮但未發生性行為、只有曖昧,私密照片則是以前交往時所拍;法官依據黃夫所提證據及黃女證述,判定2人確實有過夜遊玩、多次發生性關係,柯男並傳遞多張全身赤裸、裸露生殖器照片給黃女,侵害配偶權。警偷吃人妻還玩網愛 鹹濕對話「塞滿滿」成鐵證判賠20萬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BqBxfw


小三傳簡訊大讚謝姓人夫「非常好,一晚好幾次」,法官判決兩人應賠償原配20萬元。(情境照)
 2023/03/17 15:31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呂姓女子向台中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訴訟,指她與謝姓男子是夫妻,謝男卻與女客人有曖昧,發生性關係並互傳鹹濕的訊息,丈夫與小三(女客人)應賠償100萬元。法官認為,謝男傳訊息給女客人「我愛妳,不好意思昨天把妳X太累」,女客人也大讚「非常好,一晚好幾次」,認定兩人侵害呂女的配偶權,判決應賠償2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原配呂女指控,她與謝男結褵約10年,兩人投資服飾店,謝男卻於2021年間與女客人有染,她與謝男無奈走上離婚的末路,她向謝男與小三(女客人)提出損害賠償的民事訴訟,索賠100萬元。
 謝男與女客人都否認有曖昧,不過,呂女向台中地方法院提出的證物,亦即兩人的LINE對話記錄,卻有下列的內容,謝男傳訊息給女客人「我愛妳,不好意思昨天把妳X太累」、「我沒做愛沒關係,只要有妳陪我就好」等,女客人也回傳訊息,並大讚人夫「你快樂都會翹起來」、「非常好,一晚好幾次」。
 法官並認為,女客人於訊息中,還稱呼人夫謝男「老公」,「且後續對話間,充滿對彼此生理慾望之渴望及相思愛慕之情」,顯然2人間互動,已超越普通異性朋友正常交往的程度,應賠償呂女20萬元,可上訴。小三大讚人夫「非常好,一晚好幾次」 法官判賠原配20萬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JliwPb


小王和人妻啪啪12次「想妳坐上來搖」 鹹濕對話成鐵證GG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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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男子發現李姓妻子與許姓男子偷情,12度上摩鐵「啪啪啪」,甚至有鹹濕對話,氣憤求償。(情境照)
 2023/03/15 07:44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林姓男子發現李姓妻子(後來已離婚)與許姓男子偷情,12度上摩鐵「啪啪啪」,甚至有「昨晚洗澡時有點裂,暖機要長一點」、「以後衝太快,提醒我慢一點」、「只是有一點發炎」等鹹濕對話,氣憤求償,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判定許男侵害林男配偶權,判決賠償60萬元,可上訴。
 林男控訴許男介入他的家庭,與李女12度上摩鐵「啪啪啪」,不僅如此,李女在與許男「激情」後,還傳訊抱怨:「昨晚洗澡時有點裂,暖機要長一點」、「沒有常用所以自動回縮」,許男則回說:「以後衝太快,提醒我慢一點」、「想妳坐上來搖。想吻妳雙峰」等鹹濕對話,另外,許男還5度傳送私密照給李女,因此求償100萬元。
 對此,許男主張,林男與李女早有離婚跡象,並非因他介入而出現離婚念頭,林男非受有的真正精神上痛苦,請求的慰撫金也過高,應予酌減;法官綜合對話記錄等證據後判定許男侵害林男配偶權,判賠60萬元。小王和人妻啪啪12次「想妳坐上來搖」 鹹濕對話成鐵證GG了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42b3K6b


林姓男子被妻控告與張姓女同事FB互傳「愛妳」曖昧訊息,還提及摩鐵房型、價格,懷疑丈夫出軌,認為2人交往侵害到她配偶權,氣得提告求償100萬元,2人否認,法官調閱2人通聯紀錄,發現各自收到的廣告簡訊,基地台位置正好覆蓋摩鐵範圍,認定「足跡重疊」,判賠林妻20萬元。
法官並依張女的FB頁面暱稱,比對她LINE的暱稱相同,況且臉書上還有她與女兒的照片;林男的Messenger對話框內大頭照、英文名字,跟Messenger均相同,認定2人當天下午「足跡重疊」,且林妻所舉證的FB是2人所有無誤,認定2人曾互傳曖昧訊息,也曾一起到過摩鐵,由於摩鐵並非已婚男女正常交往的場所,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分際,判決林男、張女應連帶賠償林妻20萬元,仍可上訴。人夫和女同事摩鐵開房 法官發現2人簡訊「足跡重疊」判賠妻20萬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Qm7o6g


宣告通姦違憲「配偶權」不存在-向小三求償80萬元,但台北地院

陸軍官校前校長、退役中將與人妻勾勾纏 工程師人夫興訟獲賠
 陸軍官校前校長、退役中將與人妻勾勾纏 工程師人夫興訟獲賠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SinAIg
陸軍官校前校長、退役中將全子瑞被控與人妻往來親密,人妻丈夫提告求償,高等法院判全子瑞和人妻須連帶賠償工程師人夫15萬元確定。(記者楊國文攝、資料照;本報合成)
 2023/02/20 18:3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陸軍官校前校長、陸軍退役中將全子瑞被控2019年與人妻有婚外情,人妻的工程師丈夫李男控訴全子瑞害他身心俱疲,不僅因此離婚,更是夜夜難以入眠,暴瘦15公斤,對全男、廖女求償200萬元,2人均否認不倫戀,但一審認定2人見面時正面依偎、關係親密、舉止互動已逾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許的男女正常交往,判2人須連帶賠15萬元,上訴後,高等法院駁回確定。
 現年63歲的全子瑞背景顯赫,於2010年間擔任陸官校長,2年後卸任,又歷練軍團副指揮官、花東防衛部指揮官、陸軍司令部參謀長等要職,以中將軍階退役。人妻在一家法律事務所擔任高層,年薪600萬元,丈夫李男是軟體工程師。
 李男提告主張,2013年起和妻子相戀,2017年底步入禮堂,全男跟他們夫妻是朋友,不料,婚後1年多,他就察覺妻子跟全男互動親暱,包括妻子在住處附近整個身體依偎著全男,且上街散步或同逛賣場,十指緊扣,廖女總是勾著全男的手,或是全男搭著廖女的肩,就像夫妻一般,侵害其配偶權,妻子為了和他離婚,竟誣告他家暴,最後導致他在2020年與妻子離婚,要求2人賠償200萬元及道歉。
 李妻和全男否認不倫戀,辯稱2人從小認識,情同手足,沒有必要因為結婚就放棄交友的自由。李妻還稱全男有紳士風度,偶而因天雨路滑,或稍有酒意而勾手行走,往來絕無逾越一般男女交往界線。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依李男蒐證照片等資料,顯示全男和李妻身體正面依偎、同遊、併肩勾手步行,互相為對方整理服的親密行為,且李男出示錄音資料已可證明全男、李妻為2人交往關係非比尋常,其舉止互動已逾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男女正常交往的範圍,綜合認定全男2人已有親密交往的男女關係,共同侵害李男配偶權的情節重大,判應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15萬元。全男2人不服,上訴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審理認定一審判決無誤,全男2人已侵害李男的配偶權及婚姻幸福,且情節重大,判須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15萬元確定。
 陸軍官校前校長、退役中將全子瑞被控與人妻往來親密,人妻丈夫提告求償,高等法院判全子瑞和人妻須連帶賠償工程師人夫15萬元確定。(記者楊國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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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副院長劈腿女博士學生 白色巨塔上演大老婆的反擊
醫院副院長劈腿女博士學生 白色巨塔上演大老婆的反擊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CVY31J
吳姓人妻控訴許姓女教授與她的醫院副院長丈夫發生婚外情,台南地院判許女要賠吳女70萬元。(資料照)
2022/09/02 01:33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南部某醫院副院長與吳姓妻子任職同一家醫院,他曾指導一名許姓女博士生,3人後來也都是醫院醫倫會委員。副院長與許女疑日久生情,曾同遊花東共宿,許女還多次到副院長租住處夜間同處一室,元配吳女怒控許女侵害配偶權,台南地院判許女須賠吳女70萬元,還可上訴。
吳女控訴,她與副院長在1997年結婚、育有子女。許女取得博士學位後,到大學任教,許女與她及副院長3人都是這家醫院的醫學倫理委員會委員,許女明知副院長是她丈夫,仍與副院長有超友誼關係。
吳女說,2020年3月某日,許女以LINE傳送「我的寶貝老師」等曖昧訊息給副院長;同年4月20日起,每天與副院長熱線通話2至3小時;兩人同年10月22日至25日搭火車到花蓮、台東同遊同宿,在火車上互動親密、相擁入睡。2020年6月底,丈夫搬到外面租屋,對她與子女隱瞞居所,同年12月初到隔年1月初,許女頻繁出入副院長租住處,形同同居。
吳女說,因為許女介入婚姻,使得丈夫搬出住處、在外租屋,副院長還對她提離婚訴訟,家庭婚姻破裂,她提許女,並求償400萬元。
許女全盤否認與副院長有不當交往關係,到花東沒有跟男方同遊同住,她也否認火車上親密互動照中的人物是她。至於到男方租屋處,是協助副院長做研究計畫,並未留宿。許反指吳女曾與異性密友同遊台東3天2夜,吳女與副院長婚姻早已名存實亡,並非她介入導致。
一審法官審認,許女傳給男方略嫌親密的訊息,只是互相鼓勵、祝福,難認定有重大侵害吳女的配偶權;兩人每天電話熱線2、3個小時,但吳女沒有證據。
法官查出,許女與副院長同時間到花東遊住,副院長買兩張火車票;許女花蓮訂房入住人數兩人,許女在花東入住飯店所寫的車號是副院長租車的車號,據此研判兩人是一起搭火車到花東,之後租車同遊共宿4天3夜。另外,兩人頻繁於夜間在副院長租住處孤男寡女共處一室,還有摸頭、碰觸身體等親密舉動,已逾一般男女正常交友分際,許女所為的確侵害吳女的配偶權,依雙方社會地位、經濟與吳女受害等情狀,判許女應賠70萬元。醫院副院長劈腿女博士學生 白色巨塔上演大老婆的反擊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CVY31J


小三有「性自主權」 法官判正宮敗訴
小三有「性自主權」 法官判正宮敗訴 https://bit.ly/3Ewnupp
周刊王CTWANT |中國時報蔣永佑
2022年4月19日 小三有「性自主權」 法官判正宮敗訴 https://bit.ly/3Ewnupp
大法官吳陳鐶(見圖)的法官女兒吳佳樺認為,憲法優先保障的是配偶性自主權而非婚姻幸福。(圖/本報資料照)
[周刊王CTWANT] 林姓婦人丈夫外遇王姓女子,兩人多次發生性行為,林婦怒而提告要求王女賠償100萬元,對於婚姻關係有著特殊見解的台北地院法官吳佳樺,在判決中明確指出,憲法優先保障的是人民的性自主權,而非對婚姻家庭制度的保障,以此為由判決林婦敗訴。可上訴。
吳佳樺是大法官吳陳鐶之女,2021年11月30日她審理另一起侵害配偶權案件時,就依大法官釋字791號解釋,認為憲法不再保障婚姻制度,轉為重視配偶「個人性自主決定權」,不應承認配偶獨占式的「配偶權」概念,判元配敗訴。而她的父親吳陳鐶則是在上述釋字第791號解釋中,唯一提出不同意見書、認為通姦罪合憲的大法官。
吳佳樺認為,依照上述釋字791號解釋,配偶不因婚姻關係而有支配對方意志、性親密關係自主的權利,且婚姻核心價值非「忠誠義務」,而是情感上的溝通、互信和承諾。
因此不能外遇,實際上是控制配偶內在思想、表意行為、性親密關係自主決定,也就是憲法保障的思想、言論自由及性自主權。至於本案中王女與林婦丈夫相姦,並無破壞林婦配偶身分,林婦沒有理由向王女求償,因此判她敗訴。小三有「性自主權」 法官判正宮敗訴 https://bit.ly/3Ewnupp


竹科男崩潰!人妻同事逼「上班前先交作業」帶回家榨乾
竹科男崩潰!人妻同事逼「上班前先交作業」帶回家榨乾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新聞雲 https://bit.ly/3Jif5Xt
▲廖男婚後仍被已婚女同事要求發生關係。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李佳蓉攝)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新竹旺宏電子公司一名廖姓男子指控,已婚的謝姓女同事不斷逼迫他去謝女家中進行性行為,還要求他不能跟妻子正常互動,事後提告謝女侵害廖妻的配偶權。新竹地院表示,廖男及謝女的對話訊息充滿激情,雙方也坦承發生關係,因此認定謝女侵害廖妻的配偶權,判賠20萬元。
廖男指控,他和謝女為同事,兩人某次聊到車子相關話題而熱絡起來,進而互有好感發生關係;事後,謝女知道他要結婚,竟因嫉妒而不斷逼迫,甚至偷用他手機存下妻子的電話、地址等,威脅會將兩人的關係曝光,逼迫他上班前要到謝女家發生關係,讓他苦不堪言。
沒想到,廖男於2020年5月12日登記結婚後,謝女事後真的傳訊息、打電話給妻子,謝女的先生也將他跟謝女的對話記錄傳給廖妻,破壞他們一家的生活。謝女甚至嗆聲,「爭執與報復我會慢慢還給你」、「她媽叫什麼名字我都知道,全家人都知道」、「我會展開報復…這不是威脅!是報復,徹底報復」等,讓廖男夫妻憤而提告,求償80萬元精神撫慰金。
法官勘驗兩人對話記錄,發現廖男、謝女維持關係長達近4年,Line的訊息充滿情色對話,「那也是我第一次幫你口交到射,雖然不完美,因為還是有靠你的手,但至少你要射,我是含在口中讓你射,舒服嗎?喜歡那種感覺嗎?」「剛剛你射完,我舔了一下。嘴裡都是那味道」、「上面下面兩個我都要親吸、舔的(得)你不要不要的」等。
據《自由時報》報導,法官表示, 從上述對話可看出兩人確有調情,內容多為討論性行為的過程、感覺,且發生關係次數難以計算,因此認為謝女侵害廖男的配偶權,且情節重大,應賠廖姓夫妻2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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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通姦違憲「配偶權」不存在-向小三求償80萬元,但台北地院

銀行副總裁床戰多女引爆法律戰 元配竟要倒賠小三10萬元
獨家》銀行副總裁床戰多女引爆法律戰 元配竟要倒賠小三10萬元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fLpbDQ
某銀行前副總裁小三反控元配將私領域事件散布於眾,於新北地院提告求償161萬元;最後元配、小三各被判賠償對方40萬、30萬元,等於被出軌的元配反倒要賠小三10萬元。(情境照;本報合成)
2022/01/21 18:24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有「銀行界劉德華」稱號的外商銀行前副總裁,遭許姓妻子指控劈腿小三、小四,還收藏與多名女子的性愛影片,容量達15.8GB;許女向台北地院提告,對丈夫及小三、小四求償1500萬元;小三則反控許女向媒體爆料,將私領域事件散布於眾,於新北地院提告求償161萬元;最後許女、小三各被判賠償對方40萬、30萬元,等於被出軌的許女反倒要賠小三10萬元,引發議論。
2019年7月,許女察覺丈夫疑似出軌,卻苦無沒有鐵證,直到2020年4月,許女因武漢肺炎疫情爆發後,想上網報稅及預購口罩,她打開丈夫的電腦竟發現,桌面存有丈夫與多名女子偷歡的性愛影片資料夾,且還以女性的名字命名分類,包含她自己的名字也在其中,最早拍攝時間則是2009年,容量多達15.8GB。
許女看到不雅影片後不敢置信,她擔心私密影片被外流,也擔心恐有其他女子受害,除了向丈夫及小三、小四提告求償之外,還分別向「蘋果新聞網」、「鏡週刊」爆料,提供她與曾姓閨密一同前去小三任職的銀行,向小三討說法時,小三在洽談室內低頭、戴口罩的1張照片,後來媒體即刊出許女所提供的小三照片。
事後雙方對簿公堂,許女於北院提告,對丈夫、小三及小四連帶求償1500萬元;小三不滿許女帶曾姓閨密到其工作地點踢館,並向媒體爆料涉及其私人情感的私事,以及外流其私人照片,也向新北地院提告,以許女所為造成她損失半年薪資收入81萬元,另請求精神慰撫金80萬元,合計向許女求償161萬元。
針對許女求償的部分,北院勘查許女所提出的丈夫外遇出軌的性愛影片後,認為丈夫分別與小三發生42次性行為、與小四發生2次性行為,考量小四不知男方已婚,判小四免賠,男方及小三則應分別賠償許女100萬元及30萬元。不過許女提出上千萬元民事求償,她因而另需根據求償金額的比例,繳交民事裁判費15萬元。
而小三反向許女求償的部分,新北地院則認為,許女帶閨密前往小三工作場所談判,提及「妳需不需要任何解釋?你們都已經在一起多久了,妳老公不知道你們去唸EMBA嗎?唸到出國、上床...」等言論,之後許女另提供與小三談判時的照片及內容給媒體,以大眾傳播的方式公開揭露小三的私人事務,審酌糾紛起因等一切情狀後,判許女向媒體爆料的部分應賠償小三40萬元、許女與閨密前往談判時所衍生的糾紛,這部分2女則應連帶賠償3萬元。據了解,許女不服自己的配偶權遭侵犯,反被新北院判應賠償小三,已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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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界劉德華」激戰多女!15.8G影片曝光 妻怒告結果出爐
「銀行界劉德華」激戰多女!15.8G影片曝光 妻怒告結果出爐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KtrTvO
林姓副總裁與多名女子偷腥還留下15.8G性愛影片,遭林妻(見圖)提告;法院判林男賠償100萬元、不知林男已婚的小三則賠30萬元。(資料照)
2022/01/21 08:29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有「銀行界劉德華」之稱的前外商銀行林姓副總裁,被林妻抓包他與多名女子發生關係並拍性愛影片,多達15.8G,林妻事後怒提民事告訴。台北地院審結,近日判林男須賠償100萬元,小三則因不知林男已婚只須賠償30萬元;可上訴。
林妻過去曾向媒體爆料稱,她曾找過小三,也打電話給小三2、3次,小三卻嗆她沒有證據不要來告,之後就不理不睬。
2019年7月間,林妻見丈夫包包內有旅館牙刷,質疑外遇,林男因而簽下協議書,承諾如果再度外遇就賠錢,然而,林妻隔年用丈夫筆電報稅時,赫見隨身碟中有多達15.8G的性愛影片。
林妻事後提起刑、民事告訴,林男雖獲檢察官不起訴,但北院民庭經勘驗林妻提出的性愛影片,認定林男確實與小三侵害配偶權,判林男賠償100萬元,小三則因不知林男已婚,只須賠償30萬元。「銀行界劉德華」激戰多女!15.8G影片曝光 妻怒告結果出爐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KtrTvO


法官不承認配偶權 正宮求償吞敗
 法官不承認配偶權 正宮求償吞敗 https://bit.ly/3FzzExs
法官吳佳樺認為去年大法官會議宣告通姦罪違憲後,法院不應承認配偶權,判小三免賠。圖為釋憲後婦女團體在司法院外舉行記者會。(本報資料照片)© 由 中時新聞網 提供 法官吳佳樺認為去年大法官會議宣告通姦罪違憲後,法院不應承認配偶權,判小三免賠。圖為釋憲後婦女團體在司法院外舉行記者會。(本報資料照片)
 去年《刑法》通姦罪遭司法院大法官宣告違憲、立即失效後,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審結陳姓女子向老公外遇對象求償的民事官司,法官吳佳樺以釋憲後,法院不應承認「配偶權」,認定陳女不能主張受侵害而請求賠償,判其敗訴。可上訴。
 本案是通姦除罪化後,罕見的元配求償敗訴案例。婦女團體對此感到震驚,擔憂未來婚姻更沒有保障。
 吳佳樺是大法官吳陳鐶的女兒,吳陳鐶在通姦罪釋憲案,是唯一提出不同意見書,主張通姦罪合憲的大法官;他女兒卻否認配偶權的存在,父女法律見解天壤之別。
 法律上的配偶權,是指包括同婚的同性伴侶,在夫妻間可對外主張「夫」或「妻」的專屬身分權,有婚姻關係的2人可要求配偶一方履行自己義務,其他人不得侵害配偶之間享有的權利。
 以往婚姻關係出軌的求償訴訟,被戴綠帽的老公或是老婆對小三的反擊,都是用配偶權受侵害,請求損害賠償,且實務判決,大部分都贊同這樣的法律見解。吳佳樺審結的這件判決,無疑顛覆法界過往經驗。
 陳女提告主張,丈夫從2019年4至6月常和洪女深夜通話,且在同年8月與洪女在外牽手,2人有婚外情,陳女主張「配偶權」受損,要求洪女賠80萬元;洪女經通知未到庭,也沒提出書狀答辯。
 吳佳樺審理後認為,通姦罪經司法院大法官以釋字第791號解釋,從2020年5月29日失效後,我國不再強調婚姻的制度性保障。
 吳的判決指出,配偶彼此間為相互獨立自主的個體,不因婚姻關係所負的忠誠義務,而有支配他方意志或自主決定的特定權利,通姦罪違憲後,法院不應承認隱含配偶為一方客體,受一方獨占、使用的「配偶權」概念。
 吳表示,她不認為現在法律有「配偶權」概念,陳女以洪女侵害其「配偶權」為由求償,沒有法律上理由,應駁回;洪女免賠。全案可上訴。法官不承認配偶權 正宮求償吞敗 https://bit.ly/3FzzExs


顛覆!北院法官認「配偶權」不存在 判元配求償敗訴
北院法官吳佳樺認為,大法官已宣告通姦違憲,故不應該承認隱含配偶為一方客體,受一方獨占、使用的「配偶權」概念,判元配敗訴。(本報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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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7 11:18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罕見!一名元配認為丈夫與友人深夜通電話並在外牽手已有婚外情,「配偶權」遭侵害,她向友人求償80萬元。承審本案的台北地院法官、大法官吳陳鐶之女吳佳樺認為,既然司法院大法官已宣告通姦違憲,因此,不應該承認隱含配偶為一方客體,受一方獨占、使用的「配偶權」概念,判元配敗訴;可上訴。
吳佳樺透過判決指,刑法通姦罪規定,經司法院大法官以釋字第791號解釋闡明限制人民憲法第22條所保障的性自主權,違反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從去年5月29日公布日起失去效力,代表我國憲法對於以婚姻約束配偶雙方忠誠義務,也不再強調婚姻的制度性保障。
吳佳樺認為,配偶彼此間為相互獨立自主的個體,不因婚姻關係所負忠誠義務,而有支配他方意志或自主決定的特定權利,因此,在前述憲法典範變遷的脈絡下,自然不應承認隱含配偶為一方客體,受一方獨占、使用的「配偶權」概念。
吳佳樺在判決指出,在她認為不應肯認「配偶權」的概念下,元配以「配偶權」遭侵害為由求償80萬元屬無據,判元配敗訴。
而此一判決結果曝光後,記者今透過管道試圖訪問吳佳樺法官,但她不願受訪。(12:11更新)
北院法官吳佳樺認為,大法官已宣告通姦違憲,故不應該承認隱含配偶為一方客體,受一方獨占、使用的「配偶權」概念,判元配敗訴。(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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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除罪後配偶權不存在?婦團驚:怎麼保障婚姻
1名元配認為丈夫與友人有婚外情,「配偶權」遭侵害,因而向小三求償80萬元,但台北地院法官認為通姦已除罪,以「配偶權」不存在,判決元配敗訴。示意圖。(本報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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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7 14:27
顛覆!北院法官認「配偶權」不存在 判元配求償敗訴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一名元配認為丈夫與友人深夜通電話並在外牽手已有婚外情,「配偶權」遭侵害,因而向小三求償80萬元。但台北地院法官認為通姦已除罪,以「配偶權」不存在,判決元配敗訴,顛覆了外界印象,也讓婦女團體感到震驚,憂心這一判決會開先例,未來婚姻沒有保障,會提高民眾對婚姻的焦慮跟質疑。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表示過去認為感情問題用刑法把小三抓去關,對於處理事情無助於事,因此改以民法來保障婚姻裡的約束關係,避免配偶權受到侵害
但這次法官的判決令她感到擔憂,「如果連民法都無法處理配偶權受到侵害,婚姻沒有保障,民眾可能會對婚姻產生很大的焦慮跟質疑」。
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德臻法律事務所律師郭怡青表示,近來法律圈一直在討論什麼叫「配偶權」,因為台灣法律裡面沒有配偶權,但婚姻是雙方基於契約承諾成立家庭,應有要求對方履行義務的權利,至於「維護家庭的圓滿和樂要叫什麼權」,目前法律上仍沒有定論。
至於小三該不該賠償?郭怡青認為,破壞婚姻契約的人是原告的配偶,當初雙方基於契約承諾成立家庭,後來一方打破約定,原告權利確實受到侵害,「可以比照債權債務不履行的狀況」,但法源依據仍待研究。
在這起案件中,法官認為通姦已除罪,所以沒有配偶權,但郭怡青不贊成這一說法,她指出,通姦在法律用語上,姦指的是交合,因此沒有處罰交合的行為,但不代表配偶就沒有權利、受到的損害也不用賠償,「因為通姦除罪就判元配敗訴,有點太武斷」,她認為元配應可上訴請求賠償。
王玥好也說,為了讓配偶權有更實質的依據,婦女團體會再好好檢視相關法律,不排除呼籲後續的修法。
一名元配認為丈夫與友人有婚外情,「配偶權」遭侵害,因而向小三求償80萬元,但台北地院法官認為通姦已除罪,以「配偶權」不存在,判決元配敗訴。(情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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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射完居然還能2次上陣」刑事局形象大使淪小三判賠35萬
曾擔任刑事警察局2020年公益寫真月曆形象大使的陳姓女警官,被控與已婚施姓男子偷情。(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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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9 14:29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曾擔任刑事警察局2020年公益寫真月曆形象大使的陳姓女警官,被控與已婚施姓男子偷情;施妻提出2人互稱「腦公、腦婆」、性愛照及鹹濕對話記錄為證,向2人提訴求償250萬元,陳女辯稱不知對方已婚,新北地院法官不採信,判定2人多次出遊並發生性行為,還互傳曖昧、露骨性暗示訊息,判賠35萬元。
施妻指控,陳女從2019年間介入她的婚姻,與施男多次出遊,至苗栗泰安某溫泉會館、台北W飯店等處發生多次性行為,向2人求償250萬元;對此,陳女辯稱她不知施男已婚,施男則坦承有交往但否認發生性行為,且2人均認為陳女是非法取得對話記錄等資料,不具證據能力。
法官判定這些證據有證據能力,且從對話記錄中可知,陳女早知施男有配偶與未成年子女,仍繼續交往、出遊、互稱「腦公、腦婆」,加上施男有向其妻坦言發生性行為,又有拍攝性愛照及傳送「射完我居然還能2次上陣」等鹹濕對話,判定2人有發生性行為,已侵害施妻配偶權
此外,陳女亦不甘示弱反控施妻透過施男電腦非法取得她的照片、相關個資及對話紀錄,並提供給媒體大幅報導侵害其隱私權及名譽權,對施妻求償200萬元。
法官審理認為,陳女未能舉證證明施妻是非法取得這些資料,亦無法證明報導部份內容消息來源是施妻,施妻雖有提出證據指控2人偷情,但她已看過相關證據,亦向施男求證,有盡合理查證義務,所述本於一定事實,應予以保障。 公益合作∣微風慈善基金會
法官並認為,陳女曾是刑事局「形象大使」,肩負警察任務執行及形象維護當時刑法通姦罪尚未除罪化,陳女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她卻在上班時間,頻繁與已婚施男傳送曖昧訊息,甚至要求施男透過外送平台,在上班時間外送各式餐點到她的工作地點,其私領域已占用她的上班時間與警察任務的執行,施妻所提供的資訊及媒體報導內容,具一定程度公益性,與公共事務相關,將陳女反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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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大學教授四處獵豔,專挑離婚美魔女下手,2個月連劈9女,還把戰功向學校副教務長等人炫耀,籌組「渣男俱樂部」。示意圖,非新聞事件人物。(本報合成)
淫亂大學教授2個月連劈9女 聯手副教務長組「渣男俱樂部」幫甩妹子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pepLP7
2022/08/12 11:23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在中部某大學任教的吳姓教授,外形帥氣,又開著賓士名車,年紀才40多歲,正值人生高峰,他竟不顧妻小,四處獵豔,專挑離婚美魔女下手,2個月連劈9女,還把戰功向學校副教務長等人炫耀,甚至籌組「渣男俱樂部」讓副教務長等人幫他出謀劃策甩掉妹子,妻子得知此事後氣炸,向吳姓教授及2名已知身分的小三、小四求償200萬元,法官判3人應賠200萬元。
判決指出,吳姓教授早年苦讀出身,跟妻子也是交往10幾年才修得正果生下兩個孩子,取得博士學位的他,應聘到南部某科技大學教職,一路爬到該校某院長職位,去年更獲得中部知某名大學教授職,跟妻子原本是人人稱羨的一對佳偶,沒想到婚姻卻在去年1月發生變故。
妻子指控,吳姓教授突然向她提離婚,還斷金流、避不見面,她一人獨自撫養2名幼子,生活苦不堪言,沒想到偶然的機會下看到丈夫手機裡的對話內容,才知道丈夫在外頭竟是過得如此「多彩多姿」。
吳妻發現,丈夫於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2月13日間,同時與陳姓、朱姓及「蜜雪兒」、「維妮(ring)」、「YCChou」、「MIMI」、「Gennie(ring)」、「Kerry」、「怡安(tan)」等共9名女子發生性行為或婚外情,並將多段婚外情當成戰績向葉姓、王姓及科大何姓副教務長等人炫耀及討論,甚至邀請有家庭的男性朋友一起加入「渣男俱樂部」。
吳妻指出,丈夫利用外遇女子對其感情而謀取事業上的利益,再與「渣男俱樂部」友人共同密謀甩人戲碼、製造衝突後,再歸因是外遇女子的錯誤才造成分手,透過明確的目的與計畫讓外遇女子自責和認為是自身犯錯才導致分手。
而吳姓教授跟9名女子的對話內容也相當「精彩」,吳不吝誇講她們「親愛的又濕又緊。我好喜歡。而且私處好粉嫩」、「好哦。還有你超正。95分。如果腿型在雕塑一下。你就是99分的超級正妹」、「插很深你應該很舒服吧」等多段鹹溼對話。
吳姓教授更把戰果分享給「渣男俱樂部」成員,告訴他們「她小我們兩歲…157/42,小隻馬,腿超美炸,奶又大」、「今天已完成幹她的任務,爽翻…她就是醫美的業務」、「請你趕快開竅,加入渣男協會…昨晚幹她兩次,好爽,內設…幹,我覺得我們的身分背景學歷要把這種的很EASY,我已經抓到SOP了,下次你試試看」、「目前差一個就有10個情婦了,成就解鎖…你可以走同志分會、東東巨乳非會,我是理事長,哈哈…她說她現在在做陰道雷射手術,她要弄很緊,要夾我,幹」、「沒有這些情婦,我早就崩潰了…我都找離婚的美魔女,風險最低…40歲」。
當吳男想把這些妹子甩掉時,何姓副教務長還出主意教他:「這兩三天你營造跟她感情不錯的氣氛見面時,還是說你過不了這一關卡,時間你可以拉長到下星期再提分手沒關係,總之讓她這幾天不要煩你不要胡思亂想」、「你現在不要讓她覺得你就是打算跟他分手,你要讓她感覺你有努力挽回這段感情但最後還是過不了」。
高雄地院審理時,吳姓教授否認婚外情,直指這些對話截圖都是妻子變造而來,還反控妻子不善處理家務,且未曾分擔家用,兩人在大兒子出生後幾乎已無肢體上親密關係,他一直隱忍到去年才提離婚,沒想到竟遭無情報復。
但法官檢視相關事證,認定對話紀錄並無變造,且吳姓教授在審理期間,為謀求合理化自己的出軌行為,一再指謫攻擊妻子的種種不是,造成妻子痛苦難耐,因此判他和陳女、朱女應賠200萬元,可上訴。
淫亂大學教授2個月連劈9女 聯手副教務長組「渣男俱樂部」幫甩妹子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pepLP7


發生婚外情,但無法證明呂女死因與生病後發生多次性行為有關,因此認定林男侵害配偶權,判他應賠20萬元
愛妻子宮癌過世 綠帽夫怒告小王:明知她有病還多次嘿咻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zSrcrI


人妻提告黎女破壞她的婚姻、侵害她的配偶權,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苗栗地方法院判黎女應賠償20萬元
養生館老闆娘偷情人夫 嗆聲元配「2人是真愛」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oa51Lh


發生20次性行為,怒告求償100萬元,李男則反駁稱夫妻二人感情不好早已形同陌路,不知痛苦在哪,但法官仍認定李男侵害配偶權判賠20萬元。 https://bit.ly/41lr0Nw


人妻否認同睡小王 女兒「大義滅親」揭母外遇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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