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死刑制度是否違憲,仍由憲法法庭審理中,故李鴻淵死刑部分將待憲法法庭宣判死刑是否違憲,再行審結判決,其餘均駁回上訴定讞  南投血案行刑式槍殺4人 凶手李鴻淵暫時逃死理由曝光 https://bit.ly/3Iiwf9p

《我的兒子是死刑犯》,從父母的角度出發希望大家理解「死刑犯也


影片名為《我的兒子是死刑犯》,從父母的角度出發,李家驊表示用意只有一個,希望大家理解「死刑犯也是人生父母養」。
採訪:陳佳妤、陳幼雯、陳俊光、鍾庭宜|撰文:陳幼雯|側拍:陳佳妤【TIDF專訪】《我的兒子是死刑犯》導演李家驊:當鄭捷的父母必須跪著道歉,我希望觀眾分享那個羞恥感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https://bit.ly/3xAGa3h
2020年3月20日,新店隨機殺人案
2020年4月1日,死囚翁仁賢伏法
2020年5月2日,嘉義殺警案一審判無罪
成文當下[1],台灣社會事件頻傳,誠如5月2日殺警案判無罪後興起的「裝病逃死」爭論,死刑與殺人罪引起一波又一波的眾聲喧嘩。在普遍信奉「殺人償命」的社會中,《我的兒子是死刑犯》發出了截然不同的聲音。該片以三名死刑犯的案件為軸──死囚A害命謀財、死囚陳昱安弒父、死囚鄭捷在捷運上隨機殺人──透過家人、律師和廢死聯盟工作者等人的視角,試圖以更多面向拼湊出死刑犯的全貌。
採訪李家驊導演時,他的健談開朗令人印象深刻,和影片的調性成為對比。「我不認為創作要提供標準答案,應該是要喚起關心。」他坦言自己以前其實是信任死刑制度的,因緣際會下改變立場,開始觸碰這燙手議題後,甚至曾遇過有人叫他把死刑犯領回家養。深知作品的爭議性,李家驊拍這部片的目標很明確,也不諱言希望接受觀眾的挑戰,「必須先承認所有呈現都是主觀的。我不會說這部片的觀點沒有任何問題,我就是希望你挑戰我......我只是在告訴你世界上有這件事,如果你還不夠理解,那要不要再花一點時間理解它?可以做到這樣,我就功德圓滿了。」
拍攝緣起與社會背景
2008年,公視請《島國殺人紀事》系列的導演蔡崇隆拍攝蘇建和案的續集,找上李家驊擔任副導演。原本對死刑制度一知半解的他,在拍攝過程中越是深入理解,就越發現制度有問題,拍完後已無法再支持死刑。這對他造成相當大的衝擊,也因此動念想拍攝一部關於台灣死刑現況的紀錄片。
2009年,《兩公約施行法》[2]通過。隔年,立委質詢法務部長王清峰的砲火猛烈,讓四年未執行死刑的台灣社會再次甦醒,搬出塵封已久的虎頭鍘。王清峰堅持任內不執行死刑,引發「不適任、不懂法律 、頭腦不太好」等各方議論與抗議,最後王清峰請辭、曾勇夫上台,一口氣槍決了四個死刑犯。直到馬英九總統於2016年卸任前,台灣一共又換了兩位法務部長,期間每年都還是會處決四到六名死刑犯。
馬政府重新執行死刑後,本片的拍攝就暫停了好幾年。2016年政權輪替,民進黨執政後,李家驊才覺得好像可以重新開始了,畢竟民進黨將獨立建國與「研議廢止死刑的可行性」同樣明列為黨綱。他回想當年,說自己一直「對民進黨的人權立國有一種浪漫的想像」。
除了司法界的動盪外,對於台灣媒體的憤怒,也是促使李家驊拍攝本片的動機之一。有人透過通靈感應辦案 ,有人繪聲繪影形容鄭捷伏法前打麻醉時在發抖,許多媒體講得煞有介事,其實都是抓著二、三手訊息在穿鑿附會。於是李家驊決定,要找真正了解死刑的人,來談論死刑。片中所有被攝者,都在第一線接觸過死刑,他認為唯有這樣,才能夠講出真正的故事。
人生父母養
影片名為《我的兒子是死刑犯》,從父母的角度出發,李家驊表示用意只有一個,希望大家理解「死刑犯也是人生父母養」,試圖撕下標籤,不要只看斷面,而是用生命的整體來看待這個議題。「對我來說,如果我們不能冷靜下來理解死刑犯也是人,就永遠沒辦法理性地談死刑存廢。」
片中三對父母的態度完全不同:A的父母時常來探監,非常希望救自己的孩子;陳昱安的母親希望弒父的兒子死;鄭捷父母則完全不知如何是好。他認為這似乎也說明了三種我們對死刑的想像:有些人想救死刑犯、有些人希望他死掉、有些人根本不知道要怎麼處理他們。
在田調過程中,李家驊嘗試接觸過很多案例,大部分都予以回絕。多數當事人抗拒談論這件事,見了四、五十個人,接受拍攝的對象大約有三十位,最後只採用了十位。片中陳昱安母親和鄭捷父母沒有入鏡,但「即便他們沒有現身,也希望能透過律師和其他人的說法,理解這三對父母當時的狀況」。
共同體的想像
律師王寶蒞在片中提及陳昱安之死,說陳昱安換律師之後,自己便不再持續探視,並為此感到自責,甚至說出「我有罪」。這個鏡頭在拍攝當下是意料之外的發展,當時所有人聽到這句話都很驚愕,只是身為導演,李家驊知道將來他一定會使用這段素材,於是近乎直覺地迴避了王寶蒞的眼神。「如果你還看他,他會跟你求救、想跟你互動,那你就會miss掉一個很棒的時刻。」讓被攝者孤單留在現場,成為留下這一刻的方法。
不過,他也開門見山地坦承:「我不會唱高調,說『沒有!我拍這個鏡頭的時候有超強烈的道德意識,秉持著紀錄片倫理的最高指導原則』,這太噁心了。我當然是見獵心喜,但這是因為我知道自己想跟你們講什麼。」
鄭捷雙親道歉的段落,同樣具有非常飽滿的情緒,李家驊沒有擷取片段,而是選擇從頭到尾完整放進三分鐘的道歉影片,因為他第一次看到這段素材時覺得既痛苦、尷尬又羞恥。「當鄭捷的爸媽必須在那邊跪著道歉,是誰讓他們那麼難堪的?真的是媒體嗎?是我們每個人啊。所以我希望每個人看完那三分鐘之後,同時分享那個羞恥感。」
與觀眾分享羞恥感,是因為沒有人能置身事外,所有人都應該要有一種共同體的想像,想像媒體和司法都與自己有關。片中執行死刑的刑場與場內的地藏王菩薩,同樣也試圖帶領觀眾回到現場,讓觀眾想像「有人死在這邊,並且是我們容許國家的手行刑的」。
正義的反面
講到死刑議題,李家驊也聽過有人質疑:難道被害人的人權不是人權,加害人的人權才是人權?但他認為這是兩個獨立的問題。被害人與被害人家屬的「人權」指的應該是生命權、財產權和工作權,若支持死刑的人想保障受害者家屬的人權,李家驊建議可以朝給予經濟支援、精神撫慰和法律扶助等方面努力,畢竟槍斃犯人與保障受害人的人權之間,似乎還有些距離。
李家驊也補充道:「當你說『死刑不能解決問題,但可以解決製造問題的人』,就是在告訴我,你沒有要解決問題。」那麼,把罪犯丟進監獄能解決問題嗎?他接著對監獄的功能提出叩問,認為懲罰型的司法制度若只是打完手心、罰完站,就把這群大多社會階級較低的受刑人送回社會,他們依然沒有魚竿也不會釣魚,只能用相同的方式活下去。李家驊引述美國人權律師布萊恩.史蒂文森(Bryan Stevenson)所言,「貧窮的反面不是富有,而是正義」,認為「真正的罪惡叫貧窮」。
在該死與處死之間
《我的兒子是死刑犯》結尾處,可以看到馬英九與蔡英文總統任內的法務官員,針對死刑執行所發表的言論。對此,李家驊毫不諱言:「我想讓大家看到,這些批准執行死刑的人根本就是法匠。他們不理解鄭捷,也不願意理解李宏基,是以這樣的態度在處理死刑。如果殺人是錯的,那國家要殺人就需要一個合理的理由。」
「我覺得鄭捷超該死,李宏基也超該死,但問題是,他們該死跟我們要不要處死他們是兩件事情。」他認為,有些說法在法理上站得住腳,卻缺乏對於一個「人」的理解,「他們(鄭捷與李宏基)應該要受到最嚴厲的懲罰,但這個懲罰是什麼,我們應該一起來討論。」
相較之下,告解「我有罪」的王寶蒞呢?李家驊有感而發:「我不覺得王寶蒞律師有罪,也不認為任何觀眾看完以後會覺得他有罪。但我們不就是希望所有台灣法律的第一線的工作者,都要抱持著這樣的心情在崗位上嗎?」
自認懦弱膚淺的創作者
訪問至此,彷彿能感覺《我的兒子是死刑犯》所承載的社會使命。李家驊直言,希望蔡英文能看到這部片,也認為台灣的公民社會是該鼓起勇氣處理死刑議題了。
不過,談到拍攝者與被攝者的關係,對答如流的李家驊也躊躇了起來。以往拍攝其他作品時,他曾遇過想借錢的被攝者,只要在能力範圍內他都會借,卻不知道怎麼做才是對的。「對方拿他的命給你拍,所以我覺得……我也不知道借他們錢、給他們錢是對還是錯。」儘管有些導演很堅強,可以回絕被攝者的要求,但他坦言,自己就是一個懦弱的人。「一方面很麻煩,一方面卻也感到榮幸,彷彿彼此的關係不是在鏡頭蓋蓋上後就結束了。」
舍房
講到這裡,他的語氣又苦澀了起來。有些被攝者在十年前拍攝時是一個樣子,影片完成了,導演可能得到一些回饋與肯定,十年後再見到對方時,卻發現情況絲毫沒有獲得改善,這讓他感到相當無力。「在那個狀況下你會覺得,啊,幹,我不應該再拍片了,我真的一點用都沒有。」他苦笑,自己能對社會做的事情實在太有限了。
整場訪問李家驊自言「懦弱」兩次、「膚淺」三次,更七度提及拍攝與看素材的「痛苦」。他說,影片拍完就拍完了,實在無暇顧及後續的影響或貢獻。作品自會長成它的模樣,觀眾能有不同解讀或進一步想多了解都很好,痛苦就留給自己,自認懦弱膚淺的創作者,甘受公評和討論。
備註
[1]本文採訪於2020年4月8日。
[2]《兩公約》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之合稱,為國際人權保障體系的根本法源,內容闡明人類之基本人權,並敦促各國在公民、政治、經濟、社會及文化各方面積極落實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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