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王祭融合客家三獻禮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祠堂是家的延續,「家」能永續經營下去,是以祭祖做為核心價值。朱熹將祠堂定為供奉祖先的地方,成為家中最神聖的中心

《朱子家禮》祠堂四時祭祖禮,將原三獻禮加以簡化,後世的三獻禮即是在《家禮》三獻禮的架構下所衍化發展,然因祭祀對象與性質的不同,會將三獻禮的各項儀節加以斟酌損益,故三獻禮的儀節並非一成不變,惟其「初獻」、「亞獻」、「終獻」等三次獻祭的基本架構,則是始終不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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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主」或「神主」早在春秋戰國時已有之,在為死者安置靈魂之意。而司馬光,以「祠版」做為祭祀的主體;朱熹在《家禮》中則以「神主」做為祖先依附的主體,用這樣的方式來延續祖先的生命,而牌立只是一種象徵。神主牌代表著先人的身體,藉由「氣」與後世子孫有所感,宋代以後神主成為供奉的對象,且為了讓一些旁親無後者也能被祭祀,採用班祔的方式,《家禮》:「旁親之無後者以其班祔。」

往生位前薦食(祭祖) 儀軌掃描

祔祭:時未到暫附於其下
文獻內提到袝祭,多講述卒哭完成後的明日即舉行之,新亡的緣故,必須暫附於祖廟才能享用祭祀之物,以下,將由小寶編來替各位粗淺地說明~
〈祔祭:時未到暫附於其下〉
(一)《說文解字》:「祔,後死者合食於先祖。」
(二)《儀禮·士虞禮》:「死三日而殯,三月而葬,遂卒哭。將旦而祔,則薦……明日,以班其祔。」
(三) 鄭玄注:「班,次也。祔,卒哭之明日,祭名。祔猶屬也。祭昭穆之次而屬之。」
(四)《通典·禮四十七‧祔祭》:「周制,卒哭而祔。士喪,既卒哭之明日,沐浴,櫛,搔翦,彌自飾也。用專膚為折俎,取諸脰膉。」
      「祔」字義為「奉新死者的神主入廟,與先祖合祭」,卒哭的次日便舉行祔祭,當日夕陽西下之前舉行薦祭,由於新亡並未擁有屬於自己的位置,因此暫安頓於祖廟內以享同祭。
班祔。祔祭:時未到暫附於其下 https://bit.ly/3pr4R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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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宗祠與祭祖 ---從六桂堂春、秋祭祖談起(上)
  壹、 宗祠的緣起與意義:
  傳統祭祀活動主要有祭宗廟、祭社稷、祭天地等。宗廟,古稱太廟、祖廟、家廟或宗祠、祠堂。宗祠是各姓氏奉祀其祖先神位的神聖建築。《尚書‧太甲篇》有云:「社稷宗廟,罔不祗肅」;《易經》震卦:「出可以守宗廟社稷以為祭主也。」 孔穎達疏:「出謂君主出巡狩等事也。君出則長子留守宗廟社稷,攝祭主之禮事也。」《儀禮‧喪服》:「《傳》曰:無主者,謂其無祭主故也。何以期也?為其無祭主故也。」《禮記‧曲禮下》則曰:「君子將營宮室,宗廟為先,廄庫為次,居室為後。」根據商周時代的文字記載,已概略知其宗祠之由來。
  祠堂本身具有神聖性,以現在的概念係是祭祀先人及紀念的場所,帶有濃厚的宗教意義。然而,在宋代以前,祠堂與家中祭祖的關聯性並不強,唐以前的祠堂與日後所稱宗祠、家祠其意義亦有所不同。
  戰國時,祠堂的名稱已出現在文獻上,《楚辭》中寫到,屈原流放至漢北,見到「楚先王之廟及公卿祠堂。」漢代祭祀祖先的場所,是採用墓旁立廟的方式,上自天子,下至庶民均是如此。墓上建築稱「堂」,而「祠」,是對祖先的一種祭祀名稱。《詩經‧小雅‧天保》:「禴祠烝嘗,於公先王。」漢人毛亨傳曰:「春曰礿,夏曰禴,秋曰嘗,冬曰烝」,「祠堂」之所以稱「祠」,一是因為祭祀祖先,二是在於著重春祭。司馬光在《文潞公家廟碑》中也認為漢代祭祖的地方是在墓旁,他說:「先王之制,自天子至於官師皆有廟制,君子將營宮室宗廟為先,居室為後。及秦,非笑聖人,蕩滅典禮,務尊君卑臣,於是天子之外無敢營宗廟者。漢世公卿、貴人多建祠堂於墓所,都邑則鮮焉。」
  照司馬光的說法,秦以前,天子官員都有祭祖的宗廟,蓋宮室,必先蓋宗廟,然後才是蓋居所。至秦,為了尊君,除了天子以外,沒有人敢蓋宗廟祭祖。漢代時,公卿、貴人將祠堂蓋在墓旁,做為祭祖的場所,都邑則少有祠堂。祠堂是墓廟的一種,與宗廟不同。秦代以後,宗廟成為天子祭祖的場所,但祠堂和宗廟在意義上均是祭祀祖先,如《太平禦覽》言:「鄧晨,南陽人,與上起兵新野,吏乃燒晨先祖祠堂,汙池、室宅,焚其塚墓,宗族皆怒。」
  祠堂是供奉祖先的場所,無論天子、諸侯都立有宗廟,惟依禮制地位高下,廟數多少不一。《禮記.王制》篇規定:「天子七廟,諸侯五廟,大夫三廟,士一廟,庶人則祭於寢。」
  西漢桓寬《鹽鐵論》:「古者,庶人魚菽之祭,春秋脩其祖祠。士一廟,大夫三,以時有事於五祀,蓋無出門之祭。」照《鹽鐵論》的講法,祠堂是庶人的祭祀場所。
  在漢代以前,祠堂的社會意義為:1.為親人立祠供奉(私領域),2.人民與政府共同參與,為有德之人立祠(公領域),3.紀念賢人及有功蹟之人(公領域),4.祠堂有無展現社會地位。
  迨至魏晉南北朝時,其祠堂,依身份不同,有祖廟和祭於寢的差別,允許士大夫及庶人在家中祭祀。此時祠堂稱為家廟。祠堂具有消災祈福的作用,如北魏高祖孝文帝修祠堂來祈福,保佑國泰民安,在詔書言: 「其敕天下,祀山川群神時能興雨者,修飾祠堂,薦以牲璧。」此時期祠堂是一個神聖的場所,它具備了教化風俗、消災解厄、穩定人心,以及祭祀祖先、紀念性質、祈禱功能、信仰功能。
  在唐代的祠堂,則為個人立祠供後人追念,或為國家祈福的場所,較傾向公領域。另藉祠堂祭祀,感受祖先恩德,展現中國人慎終追遠的觀念。唯「家廟」一詞大量沿用,是從唐代開始。在唐代係依官品立廟,《新唐書》:「一品、二品四廟,三品三廟,五品二廟,嫡士一廟,庶人祭於寢。」庶人仍不可立廟。此時期祠堂與家廟同屬祭祀場所,祠堂以個人祭祀為主,家廟則為站在家的角度,用祭祀來延續一家一姓的生命,但均需政府認可,不可隨意設立。家廟的建立,代表一家一姓在政治身分上的不同,並藉由家廟將祖先的「德」繼續傳延下去。但不是所有人都能祭祖,能夠入廟被供奉祭祀的只有嫡子,是採「宗廟」式的祭祀法,只有「宗子」才有主祭及入廟受祀的權利。
  「影堂」,係放置祖先或紀念者畫像的場所,藉畫像的祭祀感念其恩德。盛行於宋代,為祭祀祖先的場所,亦為祠堂的前身,如黃仲元(宋)《四如集》:「堂以祠名即古家廟或曰影堂」。(明)丘濬的《家禮儀節》引用程伊川的話:「伊川先生曰:古者庶人祭於寢,士大夫祭於廟,庶人無廟可立影堂。文公曰:祠堂者,以伊川言不可用影堂,故改之。」
  程伊川認為庶人在家中大廳祭祀祖先,是古禮的延續,為了區別出一個神聖的場所祭祀祖先,庶人可以設立影堂,而朱熹為了讓祭祀的方式回到古禮的意涵,又能夠符合歷史的變化,建議用祠堂來替代影堂。因此,從祠堂名稱的轉換,透露出了某種資訊,朱熹藉用古代的語詞,將影堂改為祠堂,這說明祠堂本身就是祭祀的場所,所謂「祠」就具有祭祀的意涵,如《春秋公羊傳》言:「春曰祠」,何休注釋為:「薦尚韭卵,猶食也,猶繼嗣也。春物始生,孝子思親,繼嗣而食之,故曰祠,因以別死生。」
  為追思祖先及膜拜,國人家中之祖龕或宗祠內均立有「神主」,按「神主」由來,依宋代儒家張載言:「古人亦不為影像,繪畫不真,世遠則棄,不免於褻慢也,故不如用主。」然《春秋穀梁傳‧文公二年》:「作僖公主。」注:「主,蓋神之所憑依,其狀方正。」《公羊傳‧文公二年》說:「主者曷用?虞主用桑。」虞主,即古代死者葬後虞祭時所立的神主。唐代賈公彥為《儀禮,即夕禮》「三虞」鄭玄注作夠疏說:「主人孝子,葬之時,送形而返,恐魂神不安,故設三虞以安之。」可知「木主」或「神主」早在春秋戰國時已有之,在為死者安置靈魂之意。而司馬光,以「祠版」做為祭祀的主體;朱熹在《家禮》中則以「神主」做為祖先依附的主體,用這樣的方式來延續祖先的生命,而牌立只是一種象徵。神主牌代表著先人的身體,藉由「氣」與後世子孫有所感,宋代以後神主成為供奉的對象,且為了讓一些旁親無後者也能被祭祀,採用班祔的方式,《家禮》:「旁親之無後者以其班祔。」
  祠堂在宋代大量出現,其中有一部分是為有德者立祠,故宋代在人物的紀念上,並不侷限於位高權重者或是功勳彪炳之人,只要在地方教化人民有功者,即應立祠祭祀。其立祠係以德而不以位。祠堂具有「厚風俗」的社會教化功能,藉由祭祀行為,感受先人的德行,並也由地方政府營造出一種無形的氛圍,提倡某些人物的行為 ,藉以教育人民。祠堂為人們心中一種安定的力量。
  宋人祭祀祖先的場所,有許多名稱,如祠堂、宗廟、家廟、影堂等。漢代時,祠堂是立於墓旁;宋代,祠堂為人民家中祭祀祖先的場所。《家禮》:「君子將營宮室,先立祠堂於正寢之東,為四龕以奉先世新主。」祗要有家,就要有祠堂,而祭祖更是一種日常之禮,如《家禮》:「正至朔望則參。」程頤、程顥言:「士大夫必建家廟,廟必東向,其位取地潔不喧處。」
  祠堂建制有一定的規制,《家禮》注言:「祠堂之制三間,外為中門,中門外為兩階皆三級,東曰阼階,西曰西階,階下隨地廣狹以屋覆之,令可容家眾敘立,又為遺書、衣物、祭器庫及神廚於其東,繚以周垣別為外門,常加扃(音ㄐㄩㄥ)閉。若家貧地狹則止為一間,不立廚庫,而東西壁下置兩櫃,西藏遺書、衣物,東藏祭器亦可。正寢謂前堂也,地狹則於廳事之東亦可。」
  貳、祭祖與祭禮
  祭祖用以慎終追遠是中國文化的一大特色,從「人者,鬼神之會」來理解,藉由祭祀之禮與鬼神溝通感應,來達到緬懷先人的目的,更有凝聚家庭共識、敬宗收族的實質意涵。宗族用祭祀表達請求祖宗神靈庇佑、降福、禳災的願望。從古至今,中國人慎終追遠的態度,並不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改變,雖然儀式有所更動,但追念祖先的感情卻是存在於每個人的心靈之中,先秦時祭祀為國之大事,《左傳‧成公十三年》:「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禮記‧禮器》:「故作大事,必順天時」,鄭玄注:「大事,祭祀也。」元人蘇伯衡雲:「 禮莫大於祭,祭莫大於敬。」均道出祭禮的重要性,也點出了禮背後應有「敬」的意涵,才能使禮不流於形式。
  祠堂是家的延續,「家」能永續經營下去,是以祭祖做為核心價值。朱熹將祠堂定為供奉祖先的地方,成為家中最神聖的中心。
  《禮記.王制》:「天子諸侯宗廟之祭,凡祭有四時:春曰礿,夏曰禘,秋曰嘗,冬曰烝」。這是夏、殷兩代的祭名,到了周代就改為「春曰祠,夏曰礿」了。《春秋繁露‧四祭》云:「古者歲四祭,四祭者,因四時之生孰而祭其先祖父母也。故春曰祠,夏曰礿,秋曰嘗,冬曰烝,此言不失其時以奉祭先祖也,過時不祭,則失為人子之道也。祠者,以正月始食韭也,礿者,以四月食麥也,嘗者,以七月嘗黍稷也,烝者,以十月進初稻也,此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春秋繁露.祭義》:「奉四時所受於天者而上之,為上祭,尊天賜且尊宗廟也……一年之中,天賜四至,至則上之,此宗廟所以歲四祭也。」又《通典.禮九》:「先王制禮,依四時而祭者,時移節變,孝子感而思親,故奉薦味以申孝敬之心,慎終追遠之意。」丘濬:「天道三月一小變而為一時,一歲有四時,故君子之祭取法於天道,而一時一祭也。」
  所謂四時祭,就是每逢歲時之首,用時令蔬果祭祖。班固解釋宗廟歲四祭何?曰:「春曰祠者,物微故祠名之,夏曰禴者,麥熟進之,秋曰嘗者,新穀熟嘗之,冬曰烝者,烝之為言眾也,冬之物成者眾。」清‧張汝誠《家禮會通》的解釋為:「春曰祠,養也,繼嗣也,春物始出,孝子思親,繼嗣,而食之。夏曰禴,薄祭也,以麥始熟,可禴之。秋曰嘗,先辭也,歲成非,黍先熟可薦而嘗新。冬曰烝,烝,眾也,萬物畢成,芬芳俱備而可薦。」
  《家禮》:「冬至祭始祖、立春祭先祖、季秋祭禰。」程頤亦有:「冬至祭始祖、立春祭先祖、季秋祭禰、忌日遷主祭於正寢。」
  揆上歷史典籍,宗廟四時祭祀自古有之,其祭祀時日為何?明洪武二年《明會典》稱:「春以清明,夏以端午,秋以中元,冬以冬至,惟除夕如舊。」在四時祭祀中,又以春、秋二祭最為常見且重要,自古即有「春祈秋報」之說:於春耕時祈求豐收,春天萬物順其而生,就像孝子思念父母,藉由祭祀感念父母恩德,因此「春祠」便有返本報始,溝通死與生的象徵意義。秋收時為答謝神明與祖先庇祐而薦嘗新米。本宗祭祖年有二祭,一為農曆正月十八日,二為八月十五日中秋,而翁氏宗祠(大祖)則於九月初九日舉行秋祭,別於上述四時祭祀之時日。
  《金門縣志.人民志》:「民間祭祀祖先之祭為最,宗祠之祭為主。」「金門各氏宗祠,春冬有祭,春祭用清明,冬祭用冬至,冬祭在祠,春祭在墓。其不用清明者,用三月三日,不用冬至者,用八月十五日,亦有用始祖之忌辰者。」考金門各宗姓宗祠之祭祖,其時日、次數、類型皆有不同,但極少有依四時祭者。
  《禮記.中庸》:「春秋修其祖廟,陳其宗器,設其裳衣,薦其時食。」《大戴禮記.盛德》:「喪祭之禮,所以教仁愛也。致愛,故能致喪祭,春秋祭祀之不絕,致思慕之心也。」《孝經.喪親章》:「孝子之喪親也……哀以送之、蔔其宅兆,而安措之,為之宗廟,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時思之。生事愛敬,死事哀慼,生民之本盡矣,死生之義備矣,孝子之事親終矣。」鄭玄注:「四時變易,物有成孰,將欲食之,故薦先祖,念之若生,不忘親也。」《墨子.尚同》:「其事鬼神也,……春秋祭祀,不敢失時機。」西漢桓寬《鹽鐵論》:「古者,庶人魚菽之祭,春秋脩其祖祠。士一廟,大夫三,以時有事於五祀,蓋無出門之祭。」等均論春秋祭祀,未見四時祭者,當以古人習慣以「春秋」作為一年四季(時)的代稱。
  《禮記.祭義》:「祭不欲數,數則煩,煩則不敬。祭不欲疏,疏則怠,怠則忘。是故君子合諸天道:春禘、秋嘗。秋,霜露既降,君子履之,必有悽愴之心,非其寒之謂也。春,雨露既濡,君子履之,必有怵惕之心,如將見之。」春秋是寒暑變異顯著時節,益加增感,人們在霜露既降與雨露既濡的時節,心生悽愴之心、怵惕之心,因而感時薦饈祭祖,乃是思念祖先情感的自然發紓。
  在古代農業社會中,有很多習俗都和農業有關,「春祈秋報」為典型農業社會活動之一。「春祈秋報」是祭祀土地公的活動,土地公是主宰土地或農業之神,想要收成好,有賴其庇佑。故在農曆二月二日土地公生日那天,農民們均需拜祭土地公,祈求農作物下種後,風調雨順,此為「春祈」。農曆八月十五日,相傳為土地公得道升天之日,在這一天,農民們也要祭拜土地公,在這之前,還要到田中去插「土地公枴杖」,以秋報土神,插到稻穀收成後才取走,這叫「秋報」,感謝土地公一年來的福佑。此均係基於對土地的感念,有土斯有財,人們在春秋二季舉行社祭,春社以祈豊收,秋社以報神功,稱之為「春祈秋報」。
  《詩經.周頌譜》:「既謀事求助,致敬民神,春祈秋報,故次載芟、良耜也。」《白虎通義》〈社稷.論歲再祭〉:「歲再祭之何?春求秋報之義也。故月令仲春之月,擇元日命民社,《援神契》曰:仲春祈穀,仲秋獲禾,報社祭稷。」陳立疏證引《公羊傳,莊公二十三年》注:「社者土地之主,祭者報德也,生萬物,居人民,德至厚,功至大,故感春秋而祭之。……歷代皆一歲再祭也,《周頌.序載芟》:春藉田而祈社稷也,又〈良耜〉:秋報社稷也,亦再祭之明證也。」此外也在春、冬固定的日期舉行郊祀,春以祈穀,冬以報本,馬端臨《文獻通考》:「按古者一歲郊祀凡再,正月之郊為祈穀,……十一月之郊為報本。」至清道同年間的《金門志》:「中秋,村市各祀土地神,與二月同,春祈而秋報也。」可見祭土地「春祈而秋報」傳承久遠。
  《孝經》和《大戴禮記》「春秋祭祀」之說有關,或延續詩經時代「春祈秋報」的社祭傳統,但金門之「春秋二祭」並非做為「四時祭」的代稱,而係指一年二次的祭祖,清馬樹華:〈祠堂記〉:「通禮:家祭之期,歲以春夏秋冬仲月擇吉致祭,蓋祭四親廟也。今祠始祖以下,謹定春秋二仲朔日,恪遵典禮而敬行之。」其春秋二祭皆固定以「春秋二仲朔日」舉行,與本宗之春秋二祭日期並不相同。
  祭、祀兩者有別,古殷代宗族已區分大、小宗,其祭祀亦有舊、新兩派之分,舊派對大宗的祭典稱「祀」禮,對小宗的祭典稱「祭」禮。唯據《周禮‧地官‧鼓人》疏解:「天神稱祀,地祇稱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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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公拐祭土地公-春祈秋報-祈求上蒼庇佑五穀豐/土地公是財神/一根竹子或竹片或蘆葦,剖半之後夾放金紙及3枝香(南部才有,北部只有金紙沒有香)插在田邊/了中秋節,農民會在「田頭」插上土地公枴、祭拜土地公,祈求土地公幫忙巡田,護佑農作物豐收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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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宗祠與祭祖
   叁、三獻禮
   禮的儀式起源於人們對自然、鬼神的崇拜,隨著社會型態的複雜化、國家制度的產生,禮的儀節也越來越繁複,除了用來表達對天地山川、祖先鬼神的崇拜外,還多了對人的制約力量。《禮記‧曲禮》曰:「鸚鵡能言,不離飛鳥;猩猩能言,不離禽獸。今人而無禮,雖能言,不亦禽獸之心乎?……是故聖人作,為禮以教人,使人以有禮,知自別於禽獸。」
 中華文化以儒家文化為主軸,而儒家文化以仁為本,以禮為用,內發乎仁,外止乎禮。依《周禮.大宗伯》記載,禮分吉禮、凶禮、賓禮、軍禮、嘉禮五種,稱五禮。以吉禮事邦國之鬼神祇,所以吉禮就是祭祀神祇之禮。《禮記.祭統》)亦稱「禮有五經,莫重於祭」,吉禮為五禮之首,最為重要。另外,《周禮》亦載述,凶禮分為喪禮、荒禮、弔禮、襘禮、恤禮五種,故知喪禮屬凶禮之一種。祭指祭禮,祭禮為祭祀之禮即是吉禮。
 六桂堂每年春、秋兩次祭祖其祭禮均採用「三獻禮」,三獻禮以初獻、亞獻、終獻三次進獻為主要儀節結構之禮式。史籍有關三獻禮的記載,首見《宋書.禮志》,當時南朝宋皇帝親祀南郊,由皇帝行初獻禮,太常行亞獻禮,光祿行終獻禮。古代皇帝非常重視祭禮,尤其祭祀天地的「郊祀」,帝王皆親自主祭行三獻,即由皇帝初獻、亞獻及終獻,或由皇帝初獻,另派屬臣擔任亞獻及終獻。
 「三獻」一詞,最早出現於《禮記.禮器篇》:「郊血,大饗腥,三獻爓(ㄧㄢˋ),一獻孰。」及「一獻質,三獻文,五獻察,七獻神」。「三獻爓」的意思,是指三獻時,要用半生不熟的肉。「三獻文」乃指祭祀祭群小祀;三獻,是祭社稷五祀;五獻,是祭四望山川;七獻,是祭先公《禮記》。古代的祭祀活動,是依祭祀的對象劃分等級,祭祀「社稷五祀」,宜用「三獻」之禮,因此這裡所謂的「三獻」,是指祭祀的規模,暨實際進獻的次數而言。此外,在《儀禮.特牲饋食篇》中所述士和卿大夫的祭祖儀式,亦提及「三獻」之禮,當祭祀儀節進行到「飯屍」之後,「主人洗角,升酌,酳(ㄧㄣˋ,獻也)屍。」是為初獻;其次,「主婦洗爵于房,酌,亞獻屍」;最後由「賓三獻,如初(獻)。」這裡的三獻,是指三次進獻的意思。根據上述,特牲饋食禮由主人初獻、主婦亞獻、賓客三獻,可以看出三獻之禮隱約成形,只是當時尚未有「三獻禮」的名稱罷。
 而「三獻禮」一詞最初見於《隋書.禮儀志》:「終隋代,祀五方上帝,止於明堂,恒以季秋在雩壇上而祀。其用幣各於其方。人帝各在天帝之左。太祖武元皇帝在太昊南,西向。五官在庭,亦各依其方。牲用犢十二。皇帝、太尉、司農行「三獻禮」於青帝及太祖。自餘有司助奠,祀五官於堂下,行一獻禮。有燎。其省牲進熟,如南郊儀。」
 又《舊唐書.禮志》記載:唐開元十三年(725)十一月,皇帝至泰山行封禪之禮,玄宗以靈山潔淨,不欲多人上山,欲初獻於山上行事,亞、終獻於山下行事。因召禮官學士賀知章問之,賀知章等認為不妥,並稱「禮成于三,初獻、亞、終,合於一處。」於是三獻仍皆於山上行事。三獻禮跟眾多禮儀一樣,儼然成為當代社會的典章制度的一部分,為朝野所共同遵循,這是傳統禮儀所隱含的重要意義。
 綜上之論,可知「三獻」之名出自禮經,其意義乃指祭祀的規模,暨行禮進獻的次數而言。所謂三獻禮,是以「初獻」、「亞獻」、「終獻」三次進獻為主要儀節結構之祭拜禮式。傳統三獻禮尚需配合音樂、舞蹈一起使用。三獻禮它是隨著歷史演變逐漸發展出來的。三獻禮為歷朝所遵循襲用,以至千古流傳延續不絕。
 隨著歷史的演變逐漸發展,三獻禮為歷朝官民應用在各種祭祀活動。宋代,《朱子家禮》祠堂四時祭祖禮,將原三獻禮加以簡化,後世的三獻禮即是在《家禮》三獻禮的架構下所衍化發展,然因祭祀對象與性質的不同,會將三獻禮的各項儀節加以斟酌損益,故三獻禮的儀節並非一成不變,惟其「初獻」、「亞獻」、「終獻」等三次獻祭的基本架構,則是始終不變的。
 然自夏、商、周三代以降,所謂「禮」,只是帝王之家與士大夫基於其本身的社會地位及文化素養而享有的生活方式,因此「三獻禮」的儀式通常只見於官方各式儀典中。一般而言,古代庶人因財力有所未逮,更由於身分地位的限制,根本無從備禮。如《禮記.王制》所述: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大祖之廟而七。諸侯五廟,二昭二穆,與大祖之廟而五。大夫三廟,一昭一穆,與大祖之廟而三。士一廟。庶人祭於寢。又云:天子社稷皆大牢,諸侯社稷皆少牢。大夫士宗廟之祭,有田則祭,無田則薦。庶人春薦韭,夏薦麥,秋薦黍,冬薦稻。
 宗祠祭祖的包括三個部分:一為祭文昌帝君,二為福德正神,三為祭祖,祭祀前二者採「小三獻」行之,祭祖則採「大三獻」行之,但亦有宗氏採簡單方式,或用「小三獻」者。三獻禮的祭祖儀節,大略包含就位、奏樂、盥洗、省牲、視饌、奉主出亭、參神、初獻、讀祝文、亞獻、參獻、飲福、受胙、焚祝化帛、辭神、撤饌等等儀節,三次的獻禮中會進獻毛血、牲儀、饌、茶、金帛等等,但在實際操作時,各宗族各有差異,各有各的傳統,並非皆包含上列各項儀節。
 凡祭祀之禮多屬吉禮,傳統祭祀活動其祭禮儀式主要有祭郊社、祭宗廟、釋奠禮等。祭祀的對象可分為三類:天神、地祇、人鬼。自古以來,三獻禮普遍被使用於各種祭祀場合中的。例如:歷代官方極重視的郊社(祭天地)、時享(四時祭祖廟)必由皇帝親祀,行三獻禮方稱隆重,從歷代史料古籍中均可印證。祭祀儀節據《新唐書.禮志》卷十一記載,共分六項:凡祭祀之節有六,一曰蔔日,二曰齋戒,三曰陳設,四曰省牲器,五曰奠玉帛,六曰進熟。
 以《大唐開元禮》卷四之「皇帝冬至祀圜丘」為例:禮儀的過程分前置作業,如祭祀前需先以占卜確定祭祀日期的吉凶,以決定祭祀的日期(蔔日)、參與祭祀的人員(包括皇帝)要齋戒、祭祀場所的佈置與審察祭祀用的牲畜、器具(省牲器),祭祀相關官員均須事先詳加檢查。從「鑾駕出宮」開始,主祭者之皇帝進入祭祀所,亦即圜丘,祭祀之禮於焉展開。第一個儀式是「奠玉幣」。此儀式是皇帝向受祭祀者,亦即昊天上帝與配帝(唐高祖)獻上玉、幣為「禮物」。第二個儀式為「進熟」,即祭祀者向受祭祀者獻上犧牲與酒,並獻上「祝文」。「三獻禮」便是在「進熟」這個環節開始,由皇帝初獻,太尉亞獻,光祿卿終獻。皇帝先對昊天上帝等諸神獻上犧牲與酒之後,祠官再將些諸神享用過的酒、肉分置另一容器中,呈獻給皇帝,皇帝再飲食。官員在眾神座前先「設饌」,即將各種盛食物之禮器置妥。皇帝先向昊天上帝獻酒,再向配帝之高祖獻酒。然後皇帝與昊天上帝行獻酬之禮,即飲「福酒」。
 《元史‧祭祀志》中所錄之郊祀儀注郊祀項目有十:一曰齋戒,二曰告配,三曰車駕出宮,四曰陳設,五曰省牲器,六曰習儀,七曰奠玉帛,八曰進饌,九曰望燎,十曰車駕還宮。於「進饌」一節,由皇帝初獻、亞獻和終獻;若攝祀,則由太尉初獻。時享儀之目有八,三獻禮於「酌獻」一節進行。清代所行三獻禮祭天儀節,據《清史稿‧禮志》卷八十三記載:奉神牌置壇所,司祝奉祝版,帝出宮乘輦,……訖盥,詣二成拜位前,分獻官各就位。典儀贊「迎神燔柴」,司樂官贊「舉迎神樂」,贊引奏「升壇」,帝升一成。上詣香案前,跪上炷香,又三上香,復位,行三跪九叩禮。典儀贊「奠玉帛」,司樂贊「舉樂」,帝詣神位前,跪搢玉帛奠案,復位。典儀贊「進俎」,司樂贊「舉樂」,詣神位前,跪受俎拱舉,復位。典儀贊「行初獻禮」,司樂贊「舉初獻樂」,樂作,舞干戚舞,帝詣神位前,跪奠爵,俯伏。讀祝官捧祝跪讀訖,行三叩禮。自上香至獻爵,配位前儀同。復位,易文舞。亞獻、終獻舞羽籥,儀如初獻,不用祝,分獻官、陪祀官隨行禮。三獻畢,飲福受胙,帝升壇至飲福位,跪,奉爵官酌福酒,奉胙官奉胙,跪進,受爵、胙,三叩,興,復位。率羣臣行三跪九叩禮,徹饌送神,司樂、典儀贊訖,率羣臣行禮如初。有司奉祝,次帛,次饌,次香,各詣燎所,唱「望燎」。帝詣望燎位,半燎,禮成,還大次,解嚴。太常官安設神牌,如請神儀。
 歸納古時其三獻禮的儀節,略為迎神燔柴、升壇、上香、三跪九叩禮、奠玉帛、進俎、行初獻禮、讀祝、行亞獻禮、行終獻禮、飲福受胙、三跪九叩禮、徹饌、送神、望燎、禮成。
 不同的祭祀,有不同的儀式,不過各種祭祀活動,有其共通之處,即祭祀之前都要進行齋戒,齋戒前沐浴更衣,靜心養性。齋戒時間為十天,即所謂「七日戒,三日齋」,隨同時代演進,齋戒時間逐漸減至五天或三天,甚至更短時間《禮記.祭法》
 行三獻禮則須分置有「禮生」,行禮時宣唱節目或執行禮儀程式者,通稱「禮生」,禮生意指知書達禮的先生,依其任務的不同,可分成「通」、「引」、「贊」、「執事」、「讀祝官」等五類。「通」亦稱「通贊」或「鳴贊」,一如現時行禮的「司儀」,主要負責行禮節目的宣唱,設置人數通常為一至二人;「引」亦稱「贊引」或「引贊」,主要任務是引領祭獻者行禮,設置人數視祭典規模而定;「執事」,除通、引外,於場上襄助禮儀進行者,皆為「執事」人員,其設置人數亦視祭典規模訂定。「讀祝文官」,即宣讀祝文者。
 通贊,即總贊禮者,或全場贊禮者。贊禮,謂行禮時宣唱節目。
 執事者的工作有:點燭、燒香、遞香、遞帛、酌酒、勺水、進巾、讀祝、提爐、提燈、舉繖、舉扇、舉鉞、舉斧、瘞毛血、燎帛、焚祝等等。民間舉行傳統祭禮或喪禮時,也用禮生主持行禮,其人數亦視典禮規模大小而定,最少的起碼有「通」一人、「引」一人、「執事」二人或四人,「讀祝文官」一位。在喪祭禮或寺廟祭典,禮生可找外姓人氏擔任,但祭祖儀節之禮生皆由族人來擔任。
 祭祀時必須有「犧牲」作為供品。犧是指毛色純正的牲畜,牲是指牛、羊、豬等。《禮記.曲禮下》:「天子以犧牛,諸侯以肥牛,大夫以索牛,士以羊豕。」祭祀因對象不同,其供品也不一樣,如《禮記.王制》所述:「天子社稷皆大牢,諸侯社稷皆少牢。大夫士宗廟之祭,有田則祭,無田則薦。庶人春薦韭,夏薦麥,秋薦黍,冬薦稻。韭以卵,麥以魚,黍以豚,稻以雁。」另外,牲血、內臟也用為祭祀供品,如「郊祀」祭天用牲血《禮記.禮器》,夏朝祭心,殷商祭肝,周朝祭肺等《禮記.明堂位》。祭祀用毛血,是告神以祭牲體內及全身之物,重視其內外皆完好的意思。祭祀用鮮血,也有生氣旺盛的涵意。用牲之肺、肝、心來供神,乃注重其為生氣所憑藉的主要器官《禮記.郊特牲》。
 歷朝官方固沿襲三獻禮式,民間遇重大節慶亦皆以三獻為禮祭之。《家禮大成》卷八〈時祭儀禮〉指出,祠堂時祭,其程式儀注略謂:齋戒、設位、陳器、省牲、滌器、具饌、習儀、盥洗、參神、上香、酬酒、進饌、行初獻禮、讀祝文、行亞獻禮、行三獻禮、飲福受胙、利成、焚祝、化紙、撤饌、禮畢。另有祭家廟用三獻禮儀注略為:盥洗、主祭者就位、與祭者皆就位、開門、燔柴、奠帛、行初獻禮、讀祝文、行亞獻禮、行終獻禮、進湯飯、飲福受胙、送神、撤饌、望燎、禮成、闔門。又《新唐書.禮志》在「祔廟」一節載述,遷神主於廟,由主人初獻、亞獻、終獻奠爵,再納於坎室。《清史.禮志》亦記載:品官士庶家「歲祭」,由主人主祭,讀祝、贊禮、執爵皆子弟為之,子孫年及冠皆會祭;初獻匕箸醯(ㄒㄧ)醬,亞獻羹飯肉胾(ㄗˋ),三獻餅餌果蔬。又在「令節薦新」儀同時薦,由主人薦熟,子弟薦祔位,畢,讀祭文;再獻,由主婦薦飯羹;三獻,薦餅餌時蔬。庶人家祭禮,如庶士而稍約。
 綜上所述,傳統祭禮實際上是一連串的活動,以盛唐祭禮為例,其祭祀節目就分成六個階段:蔔日、齋戒、陳設、省牲器、奠玉帛(若宗廟,曰晨祼)和進熟(若宗廟,曰饋食),而祭祀當日所進行的,只有奠玉帛和進熟兩項,其餘都是事前的準備工作。祭祀儀式末節「進熟」時,方進行初獻、亞獻、終獻之進獻儀式。祭儀中因具初、亞、終三獻之特徵而有「三獻禮」之名稱,語雲「禮成於三,無三不成禮」,「三獻禮」也因其特色而成為世代遵循、永續不絕的禮儀範本。其次,還可瞭解三獻禮在古代,無論朝野官民皆遵循奉行,不但國家祭典、家廟時享,連庶民歲祭節令,皆遵行三獻禮,皆以行三獻禮為表示崇高之敬意。在傳統禮儀中,三獻禮式可謂無處不在,無祭不用。三獻禮是傳統祭儀的主要部分,亦是傳統禮儀的精華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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