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原王氏家規家訓


王十朋為興建泉州學宮,把自己兩年的俸祿全捐了,沒錢把靈柩及時運回家鄉,結果靈柩在泉州停放了兩年。 王十朋為官十餘年,兩袖清風,一塵不染,
南宋大賢王十朋(1112—1171),字龜齡,號梅溪,生於北宋政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南宋紹興二十七年(1157)中狀元,乾道 七年(1171)以龍圖閣大學士退休,是年七月初二在家鄉浙江樂清左原(今屬樂清市淡溪鎮)逝世,享年60歲,封樂清開國男,谥号"忠文"。 王十朋是著名的政治家、學者、文學家和教育家,王十朋詩文人格為歷代看重,2012年中共溫州市委、溫州市政府、中共樂清市委、樂清市政府紀念王十朋誕辰九百周年,尊稱這位溫州市歷史文化名人、樂清鄉賢為南宋大賢。
紹興十三年(1143),王十朋32歲,創建左原梅溪書院,寫了《家政集》。 《家政集》除《自序》外,分為《本祖篇》《繼志篇》《奉母篇》《夫婦篇》和《兄弟篇》五部分。 王十朋將讀書人的生活分成公私兩個領域,引用《孝經》《大學》《論語》來說明私家之政和公家之政的關係。 在《家政集》中,王十朋批評了世俗之人,他認為最重要的,並不是維持一家生計或家聲,而是"植德積善",建立和諧的家庭人倫關係。 從《家政集》中,我們可以看到,王十朋如何將自己的世俗生活和堅持耕讀生涯結合在一起;如何將當時的家庭倫理和參加科舉考試結合在一起;我們還可以感受到王十朋作為長子所承受的巨大心理壓力。
紹興二十年(1150),王十朋39歲,由內舍生升為上舍生。 這一年,他的母親萬氏亡故,家裡連續兩年收成不好,窮得連紙和筆都買不起,但是王十朋和其子王聞詩、王聞禮仍忍饑挨餓苦讀。 貧困之中,為堅持耕讀生涯,為激勵學生苦學,王十朋寫了《題卓》一文:"吾貧,好作文,苦於無書可閱;好寫字,苦於無紙可書。 遂於貧中撰出一術,以卓為紙,以肺腑為書。 凈幾無塵,日書數百字,吾之無盡藏紙也;心之精微,日出數百言,吾之無盡藏書也。 從予遊者,有童子數人,勞之以研墨之職,授之以所書之言,日從吾為無盡藏游也。 "
寒門出高士,耕讀何艱辛。 王十朋39歲人到中年,痛喪雙親,功名未就,衣食無著,慘酷的現實生活,沒有改變王十朋奮發進取的心志。 文章自我激勵並教誨童子,至大至剛的浩然正氣充溢天地之間。 文章中"吾老矣,無盡者有時而盡,汝能記吾言,使不如幾上字滅沒否乎"一句,表面看是囑託後人,但隱隱中也流露出艱辛耕讀毫無著落的心緒,讀起來頗有"英雄氣短"之慨。
紹興二十七年(1157),王十朋46歲中狀元。 王十朋歷任紹興簽判、秘書省校書郎兼建王府小學教授、起居舍人、侍講、侍禦史、饒州(今江西省鄱陽縣)知州、夔州(今重慶市奉節縣)知州、湖州知州、泉州知州。 在四郡知州任上,王十朋重視農田水利建設,重視地方教育和人才培養,每到一郡就籌資辦學,重建或修建府學貢院,每逢初一、十五都到學宮視學誨導。 王十朋用生命的最後七年,鑄就了清廉愛民的豐碑。
在福建泉州,王十朋一到任,就設私宴招待屬下七縣的縣令,即席賦詩《七邑宰》:"九重宵旰愛民深,令尹宜懷撫字心。 今日黃堂一杯酒,殷勤端為庶民斟。 "王十朋與下屬約定,要為老百姓多做好事,不得貪贓枉法害民。 王十朋把泉州的教育當成自己的事,捐出自己兩年的俸祿修建學宮。 乾道五年(1169), 王十朋58歲,在泉州肅清門內建屋126間,從此,泉州有了科舉考試專用場所貢院。 朱熹《朱子語類》卷三十二記載,王十朋泉州任滿,"去之日,父老兒童攀轅者不計其數,公亦為之垂涕,至今泉人猶懷之如父母"。 泉州老百姓為他建生祠,王十朋的《承天寺十奇詩》碑刻,至今仍立在泉州承天寺詩廊上。
紹興八年(1138),王十朋27歲在家鄉讀書時,娶賈如規侄女賈尤鳳為妻。 王家、賈家三代聯姻,王十朋夫人勤勞賢淑,品德高尚,在王家忍受饑寒之苦也從不嘆窮,三十年來與丈夫患難與共,相濡以沫,相敬如賓。 王十朋為官四方,夫人始終相隨。 乾道四年(1168),王十朋夫人在泉州亡故,王十朋為此寫下了深切悼念髮妻的詩《哭令人》:"三十年間共苦辛,忽然驚斷夢中因。 鍾情正是我輩事,鼓缶忍同方外人。 熊膽未酬平昔志,牛衣猶是向來貧。 閩山滿眼同來路,木落風號淚滿巾。 "這首詩悼念結髮之妻,如訴如泣,情深意切,感人至深。 頷聯憶情,說夫妻情深,怎麼忍心如世俗之人一樣聽音樂呢。 頸聯抒發生活清貧,平生壯志未酬,結髮之妻已經亡故的感慨。 尾聯扣"哭"字泣訴無限哀痛,讀來令人淚下。 真是言為心聲,痛自肺腑,讚自心田,可惜我們樂清千百年來,這一類詩實在少見。
王十朋為興建泉州學宮,把自己兩年的俸祿全捐了,沒錢把靈柩及時運回家鄉,結果靈柩在泉州停放了兩年。 王十朋為官十餘年,兩袖清風,一塵不染,得力於賈尤鳳這位賢內助。
乾道七年(1171)三月,任太子詹事,從三品。 王十朋以龍圖閣大學士退休,正三品。 是年七月初二在家鄉左原逝世,封爵號樂清開國男,谥号"忠文"。南宋大贤清廉爱民故事 王志成_世界王氏网 https://bit.ly/2H5W4xs


(1) 達觀情懷繫北台

王十朋 王十朋(1112-1171),字龜齡,號梅溪,南宋著名的政治家和詩人,偉大的愛國主義者。出生於樂清四都左原(今浙江省樂清市)梅溪村。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他以“攬權”中興為對,中進士第一,被擢為狀元,先授承事郎,兼建王府小學教授。王十朋以名節聞名於世,剛直不阿,批評朝政,直言不諱

王十朋(1112年-1171年),字龜齡,號梅溪,溫州樂清(浙江樂清)人,南宋作家。北宋徽宗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十月二十八日生於樂清左原(今浙江省樂清市梅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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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背景
左原地處樂清縣城之左(東)三十有五里山中。王十朋《左原詩序》云:「樂清之東三十五里,群山環繞,地名左原,以其居邑之左也。中有左嶺、左湖、左口,皆以『左』名之。」因村在北面山腳下,當地人亦稱「後*」。村前有一條明淨的溪水,叫梅溪。村四周峰巒環繞,山青水秀,風光秀麗。村裡有一口古井,泉清味甘,井畔有修竹數百竿,這口井就在王十朋家的東南面,人稱「王家大井頭」。
左原王氏祖先,據《梅溪王氏宗譜》載,始祖王澤東漢末由川南郡守遷中都尉,居晉陽(今山西省太原市南)。至十九世仲華由晉陽徙居錢塘(今杭州市)。至二十五世慶嗣於五代末由錢塘徙居樂清左原,為左原王氏始祖。二世聰、三世文閒、四世信、五世格、六世輔,至七世為王十朋。[1]王家務農,世代貧寒。至五世王十朋的祖父王格時,家業始興,在左原西疇和東皋兩處置田地二百畝。至六世王十朋父親輔始業儒。王輔兄弟姐妹六人,王十朋《祭六姑文》中云:「嗟我先子,同氣六人,殘月孤星,僅存者三,白髮蒼顏,姑為最尊。」王輔為人儒雅正直,在當地很有威望。他農閒時讀書學文,吟詩作對,農忙時與家人下地勞動,是個小康的耕讀家庭。父因王十朋贈左朝散郎。十朋母親萬氏,同邑萬橋人,贈碩人。生有三女三子,十朋居第三。長姐適孫氏,為十朋長子聞詩的妻母。十朋在《哭亡姐》詩中云:『先人六兒女, 姐長孝且慈。」又在祭文中云:「聞詩天屬為侄,門闌為婿。」十朋夫人賈氏,同邑賈岙人。二個弟弟:長壽朋字夢齡,次百朋字昌齡。
傳說
十朋生時有異兆。祖父王格在十朋出生當年正月曾夢見「嚴闍梨」來,手集眾花,結成一大球送給他,忽然不見。嚴闍梨就在這個月圓寂,十朋母親萬氏恰於這個月有娠。「嚴闍梨」是法華宗的高僧,俗名賈伯威,是王十朋祖母賈靈的兄長,即年少出家,法名處嚴,善詩文,與蘇東坡有詩文往來,人稱「處嚴阿闍梨」,簡稱「嚴闍梨」。十朋小時眉毛濃重,目深神藏、不僅相貌與嚴闍梨相似,穎悟強記亦類小時的舅公嚴闍梨,於是便有王十朋是嚴闍梨轉世的說法。[2]
生平
先祖是錢塘人[3]。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年)生於樂清左原(今浙江省樂清市梅溪村),從小日誦數千言,是個神童,先後在鹿岩鄉塾、金溪邑館、樂清縣學讀書。建炎四年(1130年),高宗避難,十朋有詩「北斗城池增王氣,東甌山水發清輝」。紹興十年(1140年),開館梅溪,教授四十人。翌年入太學。由於秦檜把持著科舉的取捨大權,十朋因直言而被排斥。直到秦檜死後兩年的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三月,高宗親自面試進士,進言「陛下正身以為本,任賢以為助,博採兼聽以收其效」,四十七歲一舉奪魁,授承事郎,特遣紹興府簽判,歷任秘書省校書郎兼建王府小學教授。力主北伐,遭主和派排斥歸里。孝宗時,任侍御史,一月內連上十六札,上疏論史浩八罪。孝宗卻執意議和,七月,十朋遂辭官歸鄉。
次年夏天,以集英殿修撰起知饒州,乾道元年(1165年)七月,移知夔州,八月起知泉州,任內重視農田水利,愛民如子,乾道六年閏五月,泉州任滿之日,「父老兒童攀轅者不計其數,公亦為之垂涕,至今最人猶懷之如父母。」[4],泉人為立生祠。一生清廉,三餐常不飽。夫人賈氏出身樂清望族,死於泉州,竟無力歸葬,靈柩停放二年。[5]
乾道七年(1171年)三月陳太子詹事,病重,以龍圖閣學士致仕,七月卒於左原。賜諡號忠文。泉州人在東街建「王忠文祠」(又名梅溪祠)以紀念[6]。
戲曲《荊釵記》借用了他的名字,劇中情節關於「荊釵定盟」、「妻投甌江」卻與他的生平事蹟不符。著有《梅溪王先生文集》、《杜陵詩史》、《尚書解》、《春秋解》、《論語解》、《周禮詳說》、《唐書詳節》和《梅溪奏議》等。《梅溪王先生文集》(前集詩,後集文),計有詩一千七百多首、賦七篇、奏議四十六篇。
評價
朱熹論其奏議「氣象大」,稱其文「規模宏闊,骨骼開展,出入變化俊偉神速。」又極稱許其人說:「海內有志之士聞其名,誦其言,觀其行,而得其人,無不斂衽心服。」[7]
葉適說他「素負大節」「士類常推公第一」。
宋孝宗稱其「南國無雙士,東都第一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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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十朋(南宋著名政治家、诗人)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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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十朋(南宋著名政治家、诗人)_百度百科


名臣王十朋前世今生 夢裡夢外解輪迴 | 托生 | 大紀元 https://bit.ly/3dCKGoj
范仲淹的千古名句「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不僅刻於岳陽樓石屏之上,亦鐫為宋士大夫座右之銘,更使後世君子曠百世而相感。(古瑞珍/大紀元製圖)
《宋史》記載,王十朋自幼聰穎慧悟,記憶力強,頃刻就能寫出數千言來。他的名氣在家鄉廣傳,在梅溪開館授徒,學生來了幾百人。入了太學,師長都對他的文章刮目相看。
南宋紹興二十七年(公元1157年),王十朋和諸生對策庭中,建議朝政,一日數萬言,被宋高宗親自拔擢為狀元。《梅溪集劉珙序》記述,皇上(宋高宗)登極之初即召王十朋為侍御史,採納他的建言。惟王十朋力主北伐抗金恢復社稷領土,與當朝主和派不同流,為此他不惜辭官歸里
離開廟堂,王十朋又被啟用做地方的長官。他愛民如己、重視農田水利的經濟建設。他從泉州任滿離任時,人民非常不捨,痛哭流涕「思之如父母」,還為他建立生祠--梅溪祠;而他除了兩袖清風之外什麼也沒有帶走。
當官餓肚子可能難得幾人,王十朋一家人飢懷餓肚不以為苦。甚至妻子死後,他泉州任上,都無法安葬,因為無錢返葬鄉里,只能留在棺襯中,兩年後方得以歸葬家鄉白岩庵。(見《梅溪集卷二十》〈挽令人〉)
王十朋的「來歷」和尚托生
「當代偉人」王十朋的「來歷」也令人稱奇,他曾在夢中回到過去,邂逅了自己的前生。《浙江通志卷二百一》記載一段樂清的明慶院僧人宗覺處嚴,乃是王十朋前身的故實:
「王十朋將產,其母夢嚴來惠以金環,夢覺而嚴適坐化,遂產十朋。紹興間十朋道經石橋寺,寺僧先夢迎嚴和尚,詰旦而十朋至,故其詩云人喚我為嚴首座,前身曾寫石橋碑。」
王十朋的母親夢「嚴」送金環。後來,嚴剛剛坐化時,王十朋就生下來了。記載中的「嚴」就是溫州樂清明慶院僧人宗覺處嚴,擅長文章和翰墨,守戒甚嚴。處嚴和尚和王十朋也有親緣,是他祖母賈氏的兄長。宣和間曾被盜寇所追,墜落層崖之下,振衣而起了無傷損。
記人說自己前生事
王十朋一篇《記人說前生事》(《梅溪前集卷十九》)也留下前身托生轉世的因緣記事,在他小時候,家鄉的和尚見到他就說他是嚴伯威(處嚴和尚,字闍黎,人敬稱「嚴首座」)轉生的,但是,當時他本人並不以為真。他問了自己很親近的表叔,也是一個和尚,到底是怎麼回事?
表叔的師父就是嚴伯威。表叔告訴他,他和「嚴首座」長得很像,「我師父眉毛又黑又密,微微下垂,深深的眼窩藏著炯炯有神的雙眼。他聰明過人,早在童年就能誦讀上千字的文章,而且很喜歡作詩。也因為你的長相和趣好很像我師父,所以說你是他的後身呀。」
他的母親萬氏曾經作過一個夢,夢見宗覺處嚴帶著一束花環(和浙江志記載的金環略有出入)來送給她,並告訴她「你家求這個很久了,我就來!」後來萬氏果然生了十朋。
但是當時王十朋還是抱持懷疑的態度,並未真當真,他說嚴首座小楷書法筆札非常擅長,自己卻最不善於此。
夢裡夢外解輪迴
在抱疑之下,後來紹興年間某一天,他自己作夢進入未來,醒來後親歷其境,終於了解了前世今生的輪迴真有其事。
在夢裡,王十朋來到一個地方,前方煙霞處有一座石橋,感覺橋隔著仙、凡兩界。有很多僧人在橋邊遊走,但是都沒能登石橋。
石橋示意圖。圖:洪東標《石橋下的瀑布》(中華亞太水彩藝術協會提供)
後來,王十朋經過了石橋寺,還沒看到石橋,他就感覺自己來過這裡,一看到石橋,端然和夢裡一模一樣。僧人喚他「嚴首座」,因為前一晚夢見了迎接處嚴和尚歸來,處嚴已經坐化了呀,怎麼回事?結果翌日,王十朋就到了。這就是《浙江通志》的記事:「紹興間十朋道經石橋寺,寺僧先夢迎嚴和尚,詰旦而十朋至」。庵僧告訴王十朋說,天台石橋碑就是他前生寫的。
此時,王十朋才相信自己確實是處嚴轉世再來,因此,他就寫了《石橋記》詩二首,紀念此事:
路隔仙凡意可通,石橋容我踏長虹。橋旁方廣人游久,不在登臨杖屨中。
(《題石橋二絕 其一》)
石橋未到已先知,入眼端如入夢時;僧喚我為嚴首座,前身曾寫此橋碑。
(《題石橋二絕 其二》)
王十朋有詩:「高談窮古今,滿坐風生秋;令我名利心,一聽渾欲休」(《寄僧覺無象》)表達他聽聞佛理後不求名利的感悟。宋代高風清廉名臣王十朋的一生中,見證了前世今生輪迴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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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有個法治名人叫王十朋,他愛戴老百姓,百姓有多擁護他呢?
作者:趙心放
王十朋是南宋著名詩人,堅定的抗金派人士,前大半生務農、求學和授業,46歲中狀元後,為官雖僅十餘年,但勤政謀政,為國為民,愛憎分明,做了不少好事,有關他的遺聞傳說多多。筆者認為值得向讀者朋友介紹。
(一)博學多才之人
王十朋幼時聰明伶俐,記憶力超強,七歲入私塾發蒙,十四歲後到鹿岩鄉塾、金溪邑館、樂清縣學讀書。他在縣城讀書時,已是滿腹經綸,寫得一手好字,名聲傳遍了全縣
縣城有條小巷裡住著個叫錢百享的官兒,本人肚裡沒啥貨且「官德」差,卻喜歡結交名士為自己裝門面,好幾次請王十朋赴宴題詩,卻都被王十朋婉言謝絕,但他一直不死心。有人給錢百享出主意:書院的老先生出門探親訪友時,尊敬師長的王十朋總是陪行照顧。擇吉日請老先生來,王十朋不是就隨著來了嗎?當面求字總不好拒絕的。
錢百享認為是個好主意,就依計而行。擇個吉日把老先生請來了,王十朋果真隨同而行。剛到錢家門口,王十朋就想轉身離開,門房立馬將其攔住。王十朋沒法脫身,只得硬著頭皮進去。寒暄一會,陪老先生喝了兩杯酒後,錢百享雙手遞上早已準備好的紙筆,請求王十朋題首詩留作紀念。
此時此刻王十朋不便拒絕,只好應允,就問其題啥內容。
錢百享說,將「錢百享升」四個字分別嵌在每句詩的開頭,我想討個彩。
王十朋皺皺眉頭,提筆就寫了一首打油詩:
錢家魚肉滿籮筐,百姓糠菜填飢腸。
享福毋忘造眾福,升官莫作殃民郎
老先生稱讚是好詩,錢百享眯縫著眼嘿嘿假笑,是啞巴吃黃蓮,有苦說不出口哦。
王十朋在這裡被攔著寫詩的龍門陣,不多時傳遍了遠近,大家便把這條小巷稱為「攔詩巷」。
王十朋有次到臨安(杭州)趕考途中,某日傍晚到位於甌江江心嶼上的中川寺投宿。肚裡有點墨水且嫌貧愛富的方丈見到王十朋衣衫破舊,心裡瞧不起但又不便直接拒絕,就有意刁難他,說請寫詩四句,每句都要同一偏旁。寫得好方能留宿,寫得差勁恕不接待。
才高八斗的王十朋呵呵一笑,不假思索,提筆就寫:
浙海江深波浪流,心思恚想怨悲愁;
客官宵定寒窗宿,達道逍遙遠近游。
方丈瞧了瞧,不僅沒啥可挑剔之處,若講水平還遠在自己之上,只好邊咕嘟「阿彌陀佛」邊側身讓王十朋進客房。
(二)入仕途勤政為民
33歲時,王十朋在家鄉創辦梅溪書院授徒,十餘年間六赴太學,由於當時南宋政治腐敗,奸臣秦檜專權,科舉考場黑暗,每次都名落孫山。秦檜病死後,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46歲的王十朋再次參加科考,應試的主題是「攬權」中興,被宋高宗趙構親擢為頭名進士(即狀元)。因為他力主抗戰,並竭力薦用老將張浚、劉錡,遭主和派排斥回歸故里。宋孝宗即位後,他先後任對除司員外郎、國子司業、起居舍人、侍御史等職,還曾為孝宗、光宗兩朝帝師。他力排和議,並以懷奸、誤國等八大罪狀彈劾主和派代表、宰相史浩,使之罷職。
由於王十朋勤政謀政,雖然從政只有十餘年,卻聲名鵲起遺聞頻傳,乾道五年(1169年)冬,王十朋卸任泉州。他離開時男女老幼涕泣擋道苦苦挽留,後來乾脆仿效饒州百姓挽留王十朋的做法,把他必經的橋樑拆斷。王十朋只好繞道離開,大家跟隨出境送到仙遊縣楓亭驛。泉州百姓將橋修復後,用王十朋之號「梅溪」命名為「梅溪橋」
浙江會稽山下有戶王姓人家,家中有兄弟兩人。哥王宣子在外當官,弟王公袞在外經商。某年老母去世了。他們辦完老母后事離開家鄉。
過了段時間傳來老母墳墓被盜掘的消息。兩兄弟趕回來一看果真如此。墳中隨葬財物蕩然無存,老母的屍骨敞露荒野。兩兄弟報案後,沒過多久盜墓賊被抓住投入了大牢。可是不知何故,盜墓賊沒被判死罪,只判為流放。
根據當時的律令,犯這種罪應當被判死罪。
弟弟王公袞氣不過,背著哥哥王宣子,悄悄來到盜墓賊的流放地,將盜墓賊殺了,然後到官府自首。官府將王公袞收監,準備問罪。
王宣子覺得自己身為兄長,感到心中不安,就寫了封長長的書信呈報皇上,請求朝廷革去自己的官職為民,替弟弟頂罪。
此事轟動了朝野,王十朋等大臣都認為王家兄弟的孝心感天動地,奏請從輕發落。時任皇帝接受了朝野的意見,下詔釋放王公袞,並賜予「王孝子」美名。王十朋特地為王家兄弟寫了一首《王孝子詩》:
君今枕戈志已伸,更需移孝為忠臣。
他年當作傅介子,誓斬樓蘭雪國恥。
詩中所述的傅介子是西漢昭帝朝時期的人。那時期樓蘭等西域國家倒向匈奴,殺害漢朝使者還掠奪財物。傅介子以駿馬監的身份出使樓蘭、龜茲等國,設計斬殺了樓蘭王,為大漢王朝挽回了顏面。本詩的大意是:你們為母親報仇的心愿已經實現了,現在你們應當好好地考慮像傅介子一樣為國盡忠立功!
(三)伉儷情深美名傳
元代末年柯丹丘創作的南戲《荊釵記》,演繹了王十朋與夫人「錢玉蓮」的愛情故事,但其情節與女主角「錢玉蓮」卻是虛構的。據樂清《鹿岩賈氏宗譜》王十朋所撰之序,綜合確鑿的史料,王十朋夫人是賈尤鳳,當時的樂清鹿岩村人,樂清先賢賈如訥之女,宋徽宗政和四年(1114年)出生,卒於宋孝宗乾道四年(1168年),享年55歲。
王十朋的家鄉人賈如訥重人才而輕錢財,不嫌王家貧寒,早就把王十朋瞧上眼,委託弟弟賈如規做媒,將女兒賈尤鳳許配給尚未出仕、品學兼優的學子王十朋。紹興八年(1138年),27歲的王十朋與25歲的賈尤鳳完婚。
王十朋家境清貧,婚後生活十分窘迫,特別是每逢災荒年,「妻孥有號寒之患」。可喜的是賈尤鳳賢惠孝悌,溫良勤儉,與丈夫共同耕織,同甘共苦。王十朋讀書是學霸但謀生卻本領平平,且還需常外出求學,使得家庭經濟越來越困難。賈尤鳳毫無怨言,鼓勵丈夫專心讀書,自己辛勤勞作,種麻養蠶織布,維持全家生計。王十朋曾寫過一首《三十述懷》詩,其中雲「回頭場屋心幾折,混跡泥塗分固甘。賴有東皋遺業在,剩栽桑柘教妻蠶」,從中可窺見夫妻倆辛勞耕織、相濡以沫的情景。
王十朋入仕後,就讓兩個弟弟陪同夫人及兒子來京同赴任所。此後,不管調任何地,王十朋始終攜夫人相隨,過著「水陸同艱險,糟糠共苦甘」的生活,三十年後,疾病纏身的賈尤鳳在王十朋的福建泉南任上逝世。
王十朋悲痛不已,肝腸寸斷。他斷斷續續先後寫下了《哭令人》《悼亡》等詩10多首,沉痛悼念賈尤鳳,亡妻生日那天,王十朋感時傷懷,潸然淚下,寫了《令人生日哭以小詩》:「生日今重見,細君嗟不會。竟孤偕老願,忍看舊時梅。去歲一杯酒,遽然生死分。兒孫為壽地,慟哭不堪聞。」
時任皇帝宋孝宗獲悉賈尤鳳安貧樂道、抱病襄夫的事跡後,深受感動,追封賈尤鳳為「溫國夫人」
乾道六年(1170年),王十朋扶亡妻靈柩歸鄉,葬在母親萬氏之墓右側。王十朋含淚撰寫了《令人壙志》,同時還寫了一篇情真意切的《祭令人文》:嗚呼!子歸我家,今三十年。逮事舅姑,既孝且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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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有個法治名人叫王十朋,他愛戴老百姓,百姓有多擁護他呢? - 每日頭條 https://bit.ly/2T453l9


http://faculty.ndhu.edu.tw/~dhjcs/text/textvol10/vol1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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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十朋 王十朋(1112-1171),字龜齡,號梅溪,南宋著名的政治家和詩人,偉大的愛國主義者。出生於樂清四都左原(今浙江省樂清市)梅溪村。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他以“攬權”中興為對,中進士第一,被擢為狀元,先授承事郎,兼建王府小學教授。王十朋以名節聞名於世,剛直不阿,批評朝政,直言不諱。


王十朋《家政集》研究
祝平次
台灣國立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助理教授
王十朋《家政集》研究 https://bit.ly/34dOh9D
一、前言
本文以南宋王十朋的《家政集》為研究對象。《家政集》為王十朋在其父親過世後不久,所寫的一部作品。內容一方面包含了類似於墓誌銘的記事,一方面又帶有家訓的性質,是頗為獨特的一部作品。由於《家政集》並未被收入王十朋各種版本的文集當中,所以流傳不廣,據筆者的查詢尚無學者對之加以研究。所以本文首先對其內容加以析解,將之介紹給學界;然後進一步從歷史脈絡,去了解這樣一部性質特異之作品的意義。尤其王十朋所居的樂清縣,也是後來南宋著名的家訓作者袁采為官的州縣,所以對於兩者的比較,也可能發現有趣的學術問題。進一步來看,學界一般認為宋代是「家訓」這種文體的成熟期,著名的代表作有司馬光(1019-1086)的《家範》、〈居家雜儀〉,及袁采(南宋)的《世範》,南宋的劉清之甚至編有《戒子通錄》,因此本文在結論部分也會將王十朋的《家政集》與上述作品做一簡略對比;至於較詳審的比較則留待他日。至於行文的順序,本文首先概述王十朋的生平,再進而論述《家政集》的內容,再討論關於《家政集》的周邊問題,最後再進行與其他類似文體的比較研究;期冀能對學界對宋代家訓、家規的理解,可以有些助益與貢獻。
二、本祖篇
王十朋,字龜齡,號梅溪,溫州樂清左原人,生於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於四十六歲南宋高宗紹興二十七年(1157)舉進士第一,卒於南宋孝宗乾道七年(1171),年六十歲。於十五年的仕宦生涯當中,在地方政府,曾任紹興府僉判、饒州、夔州、湖州、泉州四州知府;在中央政府,曾任秘書省校書郎、司封員外郎、國子司業、起居舍人、侍御史等職。其為地方官,頗有政聲,「每罷郡,士民涕泣,遮擁不容去。」1而於朝廷任職時,屢有建言,而且這些建言常被皇帝接納施行,為言官時也表現出其「剛毅正直」的個性對權臣有所糾彈。2王十朋的生平政事頗得到南宋知名士人的讚賞,如汪應辰為其撰墓誌,朱熹代劉拱為其文集寫序,葉適、真德秀為其祠堂作記,葉適甚至言「自紹興至乾道,公(王十朋)名節為世第一」。3可見王十朋在當時後世皆頗有仕宦之聲。4
王十朋的〈家政集〉,除〈自序〉外,共分為五部分。從這五部分,可以見出王十朋對一個「家」的組成成分的想法。這五部分依序為〈本祖篇〉、〈繼志篇〉、〈奉母篇〉、〈夫婦篇〉、〈兄弟篇〉。這五篇的篇目明顯地受到傳統五倫,也就是父子、君臣、夫婦、兄弟、朋友的影響。5五篇之中,除了〈本祖篇〉之外,〈繼志篇〉、〈奉母篇〉涉及的,即是父子一倫。傳統的五倫可能因為只是強調社會人倫的現實實踐,所以並未特別突出祖先的概念。但王十朋特別強調祖先的概念;關於這一點,我們除了在家政集中可以見到,還可以在王十朋其他的著作中得到驗證。6另外,王十朋將父子一倫分為「繼志」與「奉母」,將父母分論也是一種特色。以下即就這五篇分別剖析評介其內容,自序部分則留待討論《家政集》的意義時再加以敘述。
在〈本祖篇〉的序中,王十朋先引用古典經文「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來說明為人子孫不可不知「報本返始之道」。7接著他簡述王氏遷到樂清左原的始祖,並言及王氏左原始祖墳墓尚在,而王氏原來支派很多,但因為遭遇戰亂,只剩下二十餘房。而這二十餘房當中,皆未有人能夠「奮然起家」,亦即沒有人能夠藉著科考來改變王氏家族的地位。然後王十朋談到自己這一家,因其祖父開始「以詩書教其子二」,而改變了這種狀況。8而這種狀況的改變,使得王十朋認為他的兄弟及後世子孫對待自己的先祖,應該要有儒者的自覺
儒者讀聖賢之書,學仁義之道,知孝悌之義,異乎農商皂隸之流也,其可不知奉先之道乎!9
然而王十朋卻認為自己的祖父,「幼雖不學,而天性純孝」,所以這種奉先之道,從其祖父即開始力行實踐,每歲的祭祀都以祖先為重,而清明祭墳則從始祖之墓開始。而王十朋的父親也遵行不廢,變成了一種家庭傳統。10
〈本祖篇〉的內文則包括了下面幾個節目:祭祀、世系、墳墓、祖諱、祖忌、支派。其中又以祭祀的分項最多,其中包括了一年常時祭祀與非時之祭。常時祭祀依時間地點擺設的不同,分為「歲旦獻祭菓」、「清明祭墳」、及一般的「四時節臘之祭」。歲旦之祭,為一年之始,王十朋提及王家的家庭祭祀主要的祭拜的是祖先、平水大王及土地神;另外也要祭拜北極紫微大帝,而「其他佛與真君,止就讖堂供養」。11可見王家的祭祀比較接近於一般的民間信仰,祭拜的對象雖以儒家、道教為主,也不排除佛教;事實上,王十朋就有一個叔父剃度出家,而其叔父之師,即王十朋之舅公。12
在「清明祭墳」一節裡,王十朋記錄祭墳應該準備的物品、祭拜新舊墳的不同方式、祭拜進行的程序及祭文。13王十朋也指出兩個有趣的事實:一是年代久遠之後,要祭拜的親人墳墓增多,無法一日而遍,則清明祭墳就要分作兩三日來祭拜,而原則就是不能離清明太遠,太近前不行,太近後也不行;一是親人墳墓太多後不容易記得清楚,王十朋提到他的祖父就曾帶著較親近的僮僕,讓他們專門記住墳墓的地點,以便將來能藉由這些僮僕告訴後世子孫先人墳墓之所在。14對於這兩個事實的記載與處理,多少顯示出儒家關於禮的理想在現實會引起的一起困難;及王十朋注重在實際上如何解決這些問題。
「四時節臘之祭」的時節則包括端午、七月嘗新、冬至、春諾冬還、以及歲除分歲。「歲除分歲」和「歲旦獻祭菓」在時間上是連續的,其實甚有重疊之嫌,王十朋將之分為兩種祭,也許是想強調一年的終始都和祖先之祭相關。至於非時之祭,主要為有疾病、患難時,向祖先求禱諾許,之後賽還許諾的祭祀。似乎非時之祭的原因,類似於春諾冬還,只是因為春諾冬還,是比較一般性的向祖先請求一年的平安;而非時之祭,則是因為有疾病、患難等特殊的原因。15
在關於祭祀的條目最後,王十朋有一些對祭祀原則性的總論。這些總論顯示出王十朋在一個以士易農過程家庭中的自覺與焦慮。這幾條原則性的總論,內容包括:隨俗不合禮、祭祀之禮隨著子孫的官位而改變、以及「祭祀務在至誠精潔」。而在形式上,王十朋會引用經典來證成自己的意見。就隨俗不合禮的問題,王十朋指出這是大多收私家祭祀會有的問題,但是接著他說:
祖先以來,遞相傳授,以為家法,不可遽革輕廢。《記》曰:「有其舉之不可廢也。
這裡,王十朋以隨俗不合禮的祭祀若已成為一個家庭的傳統,就有它們存在的合理性,不可以輕易廢棄。但是,他緊接著又指出有所謂的「淫祀」;而對於淫祀,他主張「隨時改革,不必循習」,同樣地,這也有經典上的依據─「淫祀無福」。16第二點王十朋關心的,則是祭祀之禮應符合爵位,他所引的經典則是〈中庸〉,他希望將來王家的地位若改變,則「與今日事體不同」,能改變祭祀的禮儀。最後,他還是認為,祭祀最重要的,是「至誠精潔」的態度,並引了《易》、《詩》及《論語》中孔子的話,做為證據。
王十朋這裡的討論,顯現出作為一個新興士人家庭的兩難。一方面,他希望家裡舊有的習俗,既成傳統,依照儒家尊重祖先的精神,祖先的傳統應被遵守。另一方面,他明顯地自覺既然整個家庭要追求成為士人家庭,能儘量符合儒家的禮儀規範,在作為一個士人的自覺和別人對王家子弟士人身分的客觀肯定上,都較有助益。祖先的傳統既然是在還未成為士人家庭時就立下的,自然就有許多和儒家士人講究的儀節不同,而較接近一般的習俗。面對遵守較隨俗的家庭傳統和符合儒家經典所記載的禮法之間,王十朋採取的解決方法較為折衷,他主張將家裡原有的傳統視為家法,但也對所謂的「淫祀」則採取明確的否定態度。而對於整個家庭的祭禮能更符合儒家經典的記載,王十朋則寄望於將來王家子弟或他自己「能興起改變門戶」;亦即在王家在以士易農過程,最終能有所成就,有子弟能夠進入政府系統。17這在〈家政集.先祖篇〉的「世系」條目中,也能看出這種無奈與盼望:
先祖既無官位可稱,又不可史傳例止書名也,當且狥俗書之曰:第幾郎,第幾娘。候子孫榮顯有封贈之時,則以爵號易之。18
得到政府官稱之前,對於祖先的名諱不得不隨俗,這種自覺與尷尬在王十朋通過科考前,大概都沒辦法消除,也顯示出了新興的士人家庭的心理狀態和客觀處境。
在「墳墓」一節中,王十朋討論了兩個主題:丘墓之木與因風水之說而改葬之事。對於丘墓之木,王十朋認為為人子孫,應保守先人的墳墓,除禁絕樵牧之外,自己絕不可斬伐丘墓之木以為「屋宇器材之用」,或出賣「求錢財以利益其家」,或捨於佛寺以「求福田利益」。同理,一個人也不應該「殘人丘墓之木,以利一己之用。」關於風水改葬,王十朋持反對態度,認為改葬時難免暴露祖先之「枯骨朽骸」,將祖先醜惡的一面彰顯出來,為人子孫應不忍讓這種事發生。王十朋進一步舉例說明古人有改葬事宜,皆有特殊原因,如「墳墓棺槨或為時水所漂,或為山石所壓,毀壞頹損」、「或緣兵戈,或緣家難,草埋權葬未及如禮」,這些狀況都使人子之心不安,所以有改葬的事,絕非要求後世利益才改葬。19王十朋並以郭璞為例,說明風水之說不可靠;因為郭璞善風水,但其「身且不得其死,而子孫竟寂寥無聞」。這兩件事,也是王十朋不願王家後世子孫去做的,所以他特別將之寫入〈家政集〉。
至於「祖諱」,王十朋則批駁〈曲禮〉「禮不諱嫌名,二名不偏諱」的說法,同時也批評〈曲禮〉「逮事父母,則諱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則不諱王父母」的說法,認為「此則漢儒之禮,陋也」。王十朋引用鄭玄的注,來駁斥〈曲禮〉的記載。其他關於特殊場合不應該避自己祖先的名諱,王十朋則認為應當依照經說,「不必曲而避諱,以從其私也。」這條項目,可以看出王十朋對於古代的經說,並不是一概接受。像在祭祀的部分,他其實也引用過〈曲禮〉的資料當做自己主張的依據。同樣的來源,有的條文接受,有的條文則否。這種情形,同樣表現在王十朋對於「忌日」的看法。
王十朋引用了三段經文,來說明為人子孫應有「終身之喪」,所以「忌日不樂」、「忌日必哀」。然而對於王家祖忌之日的儀式,王十朋如此記載:
吾家祖忌之日,常於僧舍修設粥供,以薦悼之先祖先人。凡遇忌日,必於祖先牌位之前,焚香再拜,有哀戚之容,蔬食一日,或披誦佛書,以示追遠之意也。20
於忌日時,於僧舍薦悼祖先,或閱誦佛書以示追遠,等等儒家經典不可能記載的作法,王十朋顯然並不忌諱,與上文討論的王家「歲旦獻祭菓」相符
至於「支派」所論述的主題,則是祖先所留下之後人支脈,王十朋將之置於〈先祖篇〉之末,顯然有以之作結的意思。在「支派」一節中,王十朋首論,王氏家族「始本乎一祖而已」,然而經過時間宗傳代接,各個支脈境遇不同,有富、貧、士、農、工、商、學佛、臺輿皂隸、絶而無後、無子而以宗子繼之、鰥寡孤獨而無告等等差別。雖然有這種種的差別,但王十朋認為王家做為一個家族要興起,則在這種種差別較佔優勢的一方不應藉著其優勢輕視或凌慢弱勢的一方;相反地,佔優勢的一方應盡力輔佐弱勢的支脈:
賢者當申孝悌之義以教之,富者當推有餘之財以濟之,老者、長者當蘊寬厚之德以容之,少者、壯者當執子弟之禮以事之。21
王十朋認為這樣,王家做為一個家族必能興起繁盛。最後,王十朋引用〈易傳〉「積善之家,必有餘慶」,認為王氏子孫「他日必有高車駟馬,錦衣故里,以光吾祖宗者,姑待之」。將子孫當官,當成家庭累世積善的報應,也顯示出了宋代科舉文化的背景;而科舉的結果,被當做是積善的回報
三、繼志篇
〈繼志篇〉篇名,來自於〈中庸〉。〈中庸〉原文說:「武王、周公,其達孝矣乎!夫孝者,善繼人之志,善述人之事也。」王十朋自然意識到〈中庸〉所言武王、周公的繼志述事,是「天下國家之事」,而自己的情況,使用繼志述事一詞,只能適用於「一家之事」。這種情況類似於他使用「家政」一詞。所以王十朋接著以「事之大小雖不同,其為孝則一而已矣。」而孝則具體地表現在繼志與述事兩樣相關連的事上,而這兩件事也是〈繼志篇〉的兩大重點,兩者的交織,也使得〈繼志篇〉的文體形式顯得特別。
一方面,王十朋將「述事」理解成對於自己父親生平行事的記述;一方面,則將「繼志」詮釋為對父親生平行事後面精神的維持、遵行與追求。所以就記述生平行事而言,〈繼志篇〉有不少部分可以視為是墓誌銘的寫法與材料,如在〈繼志篇〉中對於十朋父親王輔讀書、居息、所為詩文、子女、治生產等都有記載。而在討論完王輔所作詩文的後面,王十朋也說「此後當寫所作於先人家傳」,可見十朋在創作〈繼志篇〉時,已有寫家傳的念頭。而「繼志」的部分,則帶有家訓的意味;可以說是以王輔為例,一種比較具體的表現方法。例如,王十朋在記敘王輔常抄寫古人文章以訓勉諸子之後,接著說:
先人至行,在於孝慈、友愛、篤志、好學,老不廢書,死猶語及《孝經》。則諸子孫,自今繼志觀行當何如耶!22
可以說,是以王輔作為德行的具體化,而勉勵自己和其兄弟、子孫以為法則。又如提到王輔的酒量,王十朋說王輔「愈醉愈恭,…人推其有酒德」;而自己則是「每醉則猖狂失德甚多」,於是更進一步推出「十朋今日奉先人之政,當終身不飲涓滴」的結論。23在「述事」的部分,表示出的是王十朋對於他父親的緬懷,而「繼志」則是對自己和兄弟的督促,整篇的〈繼志篇〉就交織著這兩種作者的情緒。以下的討論則較偏重在「繼志」的部分。
在〈繼志篇〉的小序之後,王十朋第一件提到的繼志之事就是他在〈本祖篇〉最末提到的一件事─科舉。在對祖先、祖父、父親的追思當中,都提到這件事,可見中舉對王十朋的重要性,也可見出對整個王家的重要性。十朋首先敘述他的父親讓他的三個兒子都從學,不希望家裡治生的事,影響到他們三個兄弟的學習。而父親的惟一願望,就是「諸子讀書成名,以變白屋」、「親見諸子有成,以慰其意」。24結果在他父親年老病危時,前前後後,王十朋到這個時候已經試過四次應考都沒成功,而他父親在這個過程中,也由老衰而死亡。25而他父親死前的一些事情,更加深了王十朋因為科舉失利而對父親感到歉疚的情愫:
先人病亟之日,執十朋手語,甚悲,嘆十朋福命之薄,以不得試為恨。既而病復蘇,會鄉人劉君政孫(劉祖向),以新第來謁。是日,先有術僧在家,先人命更祖墓之水,及聞劉君來,笑謂十朋曰:「汝今改水,而有新第人來,甚可喜也。」後十五日,而先人竟以不起聞。鳴呼!天不少假吾先人之年,使見後舉,未知其何如也?命止於斯,可痛也哉!26
在這裡,可以看到科舉這件事如何涉入了父子關係,甚至於家庭的一些儀式及民間信仰。當王輔病重時,所悲嘆的是王十朋不能中舉。而讓王十朋心理負擔加重的是,當術僧因為剛中舉的劉祖向來訪,而帶給王家新的希望的時候,父親卻在十五日之後就過世了。而王十朋對於科舉的結果,其實也沒有必然成功的把握。
接著上述的引文,王十朋更把這樣情緒做了非常曲折的表達:
十朋等不孝之罪,固不容於天地間,常自思之,先人既不及見矣,諸子又何必讀書,以懷進取之心耶!縱使他日為卿為相,適足為恨,不足為榮也。然又念聖人立身行道,揚名顯親之教,為孝之終,雖不及榮之於生前,亦足以慰之於九泉之下也。是則繼先人之志,未有大於此,諸子可不勉焉。27
這裡將通過科舉的榮耀和儒家的重要傳統家庭德性─孝─連接在一起,但這還牽涉到儒家其他的德性─不能懷進取之心。既然不能懷進取之心,則通過科舉的正面意義就在於榮親。中第既然和對父親的孝連接在一起,那父親死後,似乎中第的意義就消失了。然而,王十朋又暗引《孝經》揚名顯親的觀念,而總結中第其實是「繼先人之志,未有大於此」。自然,王十朋這一段話,把投身於不必然成功的科考當中的反反覆覆之士人心情,表達得非常淋漓。28
王十朋在〈繼志篇〉也提到了他逝去父親的家人。他自己身為長男,已婚;兩個弟弟則未婚;另外有三個姊妹,除了自己的姊姊,另外兩個妹妹也皆未婚。王十朋自誓會負責幫他們成家。至於自己的母親,王輔平時就時常告誡王十朋兄弟:
汝母性嚴,不可觸犯,凡怒汝罵汝時,不得辨爭,但閉口不應,出外避之,則平靜矣。
而王輔過世之前,也一再交代,王十朋也再〈家政集〉中,特地寫了〈奉母篇〉來彰明奉親之道。王輔並告戒王十朋要「戒氣性」、「戒飲酒」,對於父親死前的告誡,王十朋也認為應將之視為自己的「終身之戒」。至於其他父親的同輩或晚輩,如王十朋的兩個叔父、一個活著的姑姑、一個亡故的姑姑的三個兒子、和自己已嫁的姊姊,王輔在生前也時常掛念,所以王十朋也覺得應該要「終身念之,如先人之在也」。29但是在敘述的時候,王十朋顯然有一個明顯的順序;首先提出自己未嫁的弟妹、再提起自己的母親、叔父、未亡的姑姑、自己已嫁的姊姊、已亡姑姑的兒子;他顯然把「未嫁弟妹」的婚事視為父親的責任,所以先提起,以讓王輔可以「瞑目泉下,不必遺恨」,這顯示出了儒家對家庭責任特別重視的特色。
如上文所言,在〈繼志篇〉裡,王十朋是以其父親王輔的行為為具體的模範,來作為勉勵自己和二個弟弟的標準。除了前文所言善待家人親族、戒賭博、戒性氣、戒酒外,王十朋還舉出了王輔閱史教子以忠孝;而他自己在父親死後的感受,則是立志要使自己和兄弟做到:
修身謹行,以尊先人之教;學忠與孝,以顯先人之名。30
然而,所謂的「忠」,其實指得是出仕的一種品節。所以在上面這段引文之前,王十朋引用《左傳》記載狐突的話,說:「子之能仕,父教之忠,古之制也。」在稍後的地方,他又說:
當與諸弟修身謹行,不辱其親。立身揚名,以終孝道。所以繼志述事者,莫大於此。至於窮達得失,則有命焉!…《經》曰「立身揚名」,正在忠孝二事。若為子不孝,為臣不忠,雖貴為將相,祿享萬鍾,天下後世,謂之奸臣賊子,適足以貽親之惡名,而謂之孝,可乎!31
這種將忠、孝合併而言,又符合他將這整部作品取名為「家政集」的用意。而在另外一件和「繼志」相關的討論上,王十朋也採取了同樣比附家庭倫理與國家倫理之間的關係。
兒子繼承父親的志意來表現出為人子的孝道,其中一個問題,就是父親的志意是不是都是善的、都是值得繼承的。王十朋引用了《論語》孔子的兩段話,對這個問題加以討論:
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
孟莊子之孝,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與父之政,是難能也。
然而,王十朋並沒有迴避掉,為人父者之道,不一定都值得取法。遇到這種情形,他主張「為子者,雖有孝思之心,其可成父之惡而遂不改乎!」32他並且引用了歐陽修的話,來為自己的主張做證明:
國家之利,社稷之大計,有不俟三年而改者矣。…凡為人子者,幸而伯、禹、武王為其父,雖過三年,忍改之乎?不幸而瞽瞍為其父者,雖生焉,猶將正之;死,可以遂而不改乎?33
所以王十朋同意歐陽修,認為重要的錯誤,即使自己的父親仍然在世,也要匡正錯誤,而這種情形也不應該因為父親的死亡而有所改變。王十朋也意識到歐陽修其實講得是「帝王、國家、社稷之事」,然而他也認為「匹夫一家之事,則亦如此而已」。34再次地,可以看出王十朋如何比附家和國之間的關係,而認為兩者之間對個人行為規範、道德意識的要求有類似的地方。
如前所言,〈繼志篇〉是一篇從記述王輔生平,來找到為人子者生活準則的訓德文章。至於為人子者如何具體來進行對父母的奉養,王十朋則將之放在〈奉母篇〉裡。
四、奉母篇
王輔死於紹興十二年(1142),時年六十二;當隔年(1143),王十朋寫〈奉母篇〉時,王十朋的母親萬氏已經六十一歲,萬氏最後逝於紹興二十二年(1152)。35在〈繼志篇〉已提過,王十朋的父親時常告誡他們兄弟要善事萬氏;所以〈奉母篇〉雖然以「奉母」為名,而實則關於奉養母親的只有「睦於父母之黨」一部分,其他容其實還是以「奉親」為主,並不是真得有所區別於父母。所以在〈奉母篇〉的序裡,王十朋也是父母雙提,他首先引《詩.蓼莪》,而說:「生吾者已亡,鞠吾者猶存,痛往事居,不敢不勉。」36就如上節所言,在〈繼志篇〉裡,王十朋所重其實是在父親的行事上,並非就一般家庭倫理來討論,而〈奉母篇〉就比較偏重於父母與兒子之間的關係來討論。所以就算是「睦於父母之黨」這部分的討論,他雖然特別提出「外姓之親」的問題,然而其實還是放在「父母之黨」的概念下加以討論,就如他所說「同姓之親,吾固於〈本祖篇〉論之矣」,可見此條單獨討論外姓之親,其實是因為父族這邊,他之前已討論過,所指應即是〈本祖篇.支派〉一條;而其實在〈繼志篇〉有更詳細具體的討論,如前文所言。37除了「父母之黨」外,〈奉母篇〉還包括對養親、父母之過、貽親之憂、父母之年、親疾等問題的討論。以下依序評述。
關於養親,王十朋認為是事親之中最重要的事:
事親之道,以養為先;養親之道,以敬為主。
簡單明確地指明事親之道在於養親能敬的原則。王十朋進一步將養親分為兩種:
養親之道,養志為上,養體為下。養志者,士君子之養親也;養口體者,庶人之養親也。38
對王十朋而言,養親的方式也標誌著社會文化階層的不同;所以一個士君子不但要遵守一般的事親原則養親能敬之外,還要注重養志而不只是養體
關於敬,王十朋討論了揚雄「父懷敬也,母懷愛也」與《孝經》「母取其愛,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的說法。王十朋反對這樣的說法。他認為事奉母親就應當如同事奉父親,愛敬要兼行並重。他並且批評一般世俗之人,「往往牽於情愛,有不知禮敬之道者多矣」。他接著以詳細地解釋晨興、昏定之禮應該要怎麼進行,如何侍奉父母一日三餐,乃至於個人的日常行為都要留心,以免表現出不敬不恭的樣態。這些行為的規定包括:
坐不可箕踞,不可搔癢,不可搖膝。…盥漱不可吐,床棹不可污漫,器皿不可毀傷,匕箸不可墜地,不可咳唾,不可叱狗。39
上述引文討論的是對父母的恭敬,然而這裡似乎有將這種外向性的恭敬,轉而集中在個人行為的表現上。40而在討論敬的末尾,王十朋提出別人的說法,說他曾祖父非常孝敬自己的祖母和繼母,而他的曾祖父「固未嘗學,而天性孝敬如此」。進而他也言及,祖父及父親也都能盡孝敬之道。所以王十朋認為「孝敬」是他們王家的家法。
至於養志,王十朋同樣地對於一般世人所了解的養志,有所批評:
今世所謂養志者,必欲如曾子備有餘,以俟親之需。索然非富足之家,則力有所不能也。但當觀吾親所嗜何物,常求致之,或有餘則留之以奉親,此養志之道也。41
王十朋這裡反對單純的依照經典的記載,而主張應該考慮家庭經濟狀況,決定自己養志的表現方式。他舉了自己的父親做例子,他的祖母喜歡吃膾肉,他的父親就自己操刀割肉膾,不交給妻妾來做這件事;他後悔自己的父親能那樣對待父親的母親;然而自己卻再也沒有機會孝敬父親了。
就像在〈繼志篇〉中,王十朋會遭遇到可不可以改父之道的難題,在實際的生活中,則是父母有過的問題。王十朋主張父母有過一定要爭諫之,使「父母之身,不陷於不義,而惡名不彰顯,尤其所謂孝」。42若父母不聽從正當的勸諫,王十朋依從古義,認為應當「號泣而隨之」,若號泣仍然無法打動父母的心,則只好算是為人子女的大不幸;最後,只好「思所以掩親,分親之謗」。但是,他卻也不主張遮掩自己父母的過錯,只是不能使父母獨自受到別人的批評。
母親方面的親族,王十朋稱之為「外姓之親」。他認為一般的婦人和自己原來的家族較親近,是自然的。因為「夫家乃義屬也,自外而歸也。父母乃天屬也,又其身所生之地也,是宜其心常念之。」43所以一個人子,如果想要「慰母心者,不可不厚舅氏之家,與諸姨母也」。尤其是自己的母親,在父親在世時,「凡歲時饋遺,必先夫黨親戚;至於外家,俟先人之意如何,未嘗輒私及之」。44王十朋認為這其實是他母親的長處。所以他認為,在自己的父親過世後,自己與兩個弟弟對待母親的家族應該「厚於先人在日可也,當厚於諸親可也」。45王十朋顯然覺察到父系組織中間的問題,亦即女子在這個系統中在婚姻關係扮演的次要角色。他雖然沒有系統性地反省這個問題,但至少在自己母親的例子上,他主張在父親過後,作為別人子女的角色應該有所調整。
在「貽親之憂」這一節,王十朋引用《孟子》所說的五不孝,而認為「好勇鬥狠,以危父母」是不孝之中最嚴重的。又引《孝經.孝行章》,認為「居上而驕」、「為下而亂」、「在醜而爭」是三種會為父母帶來危辱的行為。46接著王十朋又以自己為例子,提到他在〈繼志篇〉已經說過的,自己的氣性與酒後動多過失,在這兩個缺點下,容易捲入鄰里的爭喧之中。在自己的父親已過世之後,王十朋提醒自己和兄弟,「不可以上無禁約之嚴,遂輕舉妄動,恣意而行,以貽偏親之憂」。47
王十朋另外有「三不孝」的說法。三不孝即酒、色、(賭)博。他知道這三不孝其實已包括在孟子所說的五不孝當中,但是他仍然把他們特別提出來,認為酒色傷生、敗德、破家、辱身,而且易於迷人,並且指出不孝之人常常是因為兩者的緣故。但是王十朋著墨最多的其實是賭博。他說賭博是「盜賊之行」,因為賭博的人心存貪念,想要將別人的財富變成自己的財富。另外,他也很細膩地描寫賭徒如何陷入一輸再輸的心理,而最後的結局,可能把家產蕩盡,也可能身陷囹圄。最後,王十朋以自己的家庭傳統來告誡自己的弟弟與後人,王家自從他的祖父以來,從來就不識賭博,要記住父祖的榜樣,不要「棄君子之名,獲盜賊之名」。48
在「父母之年」一段,王十朋解釋《論語》「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則以喜,一則以懼」一段話的意思,並沒有特別的見解。他引李密的話,「為人子者,願為人兄,為兄供養之日長也。」然而,作為一個在以士易農的家庭,他卻有如下的感嘆:
十朋雖幸為人兄,昔居具慶之下,常在鄉校間,一歲之中,居膝下間,多則兩月,少則數日耳。意者欲求一命之勾、升斗之祿,以榮二親於生前,效古人以志為養者。奈何逆罪不孝,天命數奇,年逾三十,此志未遂,先人奄棄矣。49
王十朋這裡寫出了,宋代士人在科舉時的心酸歷程,也顯示出了養志、養體的矛盾,古時的經典德教條目和現今生活的衝突。當父母俱在時,似乎是最可以孝養的時機,然而尚未有科名的王十朋卻必須把大部分的時間花在鄉校之中。
接著「父母之年」,王十朋討論的是在〈奉母篇〉中佔了最長篇幅的「親疾」問題。他討論的重點放在四個方向:第一個方向是藥和醫,第二個方向是父母有病時的侍奉,第三是禳禱,第四個是剔肉啖親。就奉藥而言,王十朋認為人子應該事事躬親,不能委由別人經手。而對於王勃所說:「為人子者,不可不知醫。」王十朋却不完全贊成,因為在事實上「醫不易知,而藥難曉」。他主張「不惜貲財,以召名醫」來彌補這個問題。他並且引用《顏氏家訓》「父母有疾,子拜醫以求藥」,來說明要求名醫,為人子者對醫者應讓要盡禮,因為輕忽醫者,即是輕忽自己父母的性命。50
對於如何侍奉生病中的父母,王十朋有著詳細的論述。當父母親生病時,在態度上,為人子者「不可戲笑,不可遨遊,不可飲酒,不可遠出」、「夜不可滅燈燭,不可解衣而臥,不可歸私寢」,顯然他主張態度要恭敬謹慎,不可以心生懈怠,而這種敬慎的態度表現在生活上即是不少的約束。51他也批評俗話說的「久病無孝」的說法,並主張「久病然後見孝子之誠」,認為若因為時間久而侍奉親疾有懈怠,那根本就是不孝。52生病的父母的居處、牀榻、被褥衣服要常常維持乾淨。最重要的,不論早晚,「親之側之頃刻缺人」,尤其晚上,要「與兄弟更相而臥,不可皆臥」。侍奉病親,以躬親為原則;並且兄弟之間,「各當盡其所長,以順適親之意」。但父母若是想要婢僕侍奉,也要順從父母的欲意。53
事奉病親的後面兩項,則是比較特別的討論。王十朋認為侍奉病親,「當以醫藥為本,而副之以禳禱之事」。他引扁鵲所說「信巫不信醫,不可治」者,指出世俗之人有的不用醫藥,只聽從師巫的話,結果導致父母病入膏肓。但另外一種情形是自認為「通達道理」,不顧父母的意願,就是「恥為世俗祈禱之事」,使父母因此不快樂,而加重病情;對於這樣的情形王十朋也是採取批評的態度。又在祈禱時,他認為至誠能感,而祈禱則有一定的順序:
當朝弘冠帶,焚香冥心,默禱天地,次禱祖宗,次禱其家所事香火神祇,次禱所屬之廟貌;如遠近廟貌,素有靈應,若非所屬者,亦禱告之。54
顯然,這裡的順序一方面考慮到儒家的立場,一方面又考慮到一般的人情,所以只要是「素有靈應」的廟,王十朋認為站在一個人子的立場,也應到那裡告禱。甚至所謂的「佛老異教」,他也不完全排除:
至於攘星設醮,靠佛學誦經,此雖在佛老異教,非吾儒所當信奉者,亦當觀父母之意如何。如父母心所信向,而子不信向者,亦當曲從父母之意,而禱告之。55
只要是順從生病中的父母之意,王十朋並不反對一些非儒家傳統的祈禱儀式。他其實非常清楚,禱告的作用,有時是心理上的,而不是生理或病理的
父母之心既悅,則病有痊減之理,未必其感應如此之速,蓋由其喜悅所致,此所謂心法也。56
但是,另一方面,王十朋也不是對所有異教的儀式都接受。例如,他就反對使用《大悲呪》或所所謂的「童子師巫打鬼」,對於所謂的「大悲師巫」,就算是「父母欲用之者,亦當欵曲以理曉之」。王十朋對「大悲師巫」堅決反對,其實是因為大悲師巫所要禁捕降服的妖崇,和儒家的禮敬的對象有所衝突:
其所言為禍為祟者,非其家所事神明,及遠近神廟,即其祖宗兄弟骨肉之已死者。57
王十朋覺得說自己祖宗兄弟體肉之已死者會為鬼為祟來傷害自己的親人,這是說不過去的;而且就算真得是上述這些親人為祟,活著的親人也不應該忍心透過儀式來鞭箠它們,因為這正是一種不孝的表現。所以在為親疾禳禱這件事上,王十朋採取的是比較開放的態度,但仍然堅持要符合儒家孝道的基本觀念。
對於剔肉啖親,王十朋引用韓愈、蔡君謨的話,反對這樣的行為。韓愈說:
親有疾,子當烹粉藥石以為職,未聞毀傷支體以為養;苟不傷義,則聖賢當先眾而為之也。是不幸,因而致死,則毀滅絕之罪有歸矣。58
韓愈認為剔肉啖親,在儒家的傳統中,是沒有根據的。而且若不幸引起自己的死亡,反而會陷自己的父母於不義。蔡君謨〈毀傷戒〉則說:
厚親以食,其養志乎?毀己之膚,其愛身乎?是二者其果孝耶?其非孝耶?牢畜之與犬豕,且不傷食其類,況人者天性之貴乎?況人之與父母天性之厚者乎?59
餵父母以自己的肉,在這樣的理論推斷下,似乎將自己的父母視為不如牢畜、犬豕,王十朋自然反對。
從〈奉母篇〉看來,王十朋對於為人子的行為的要求較多,基本上以恭敬戒慎為主。對於父母的意願,站在比較隨順的立場。但若是牽涉到家庭的名聲,如父母親犯了過錯,或是儒家家庭道德的基本信念,如驅鞭祖先的鬼靈,王十朋又有的反對態度則比較堅決。
五、夫婦篇與兄弟篇
比起前面三篇,〈夫婦篇〉和〈兄弟篇〉的內容顯得較為單薄。然而這兩篇對當時的王十朋來講,却有特別的意思。如前所述,他在〈繼志篇〉與〈奉母篇〉都提到要奉養自己的母親,自己才剛成婚四年,自己才剛剛身為人父,而兩個弟弟都還沒有成家。對於奉養自己的母親,和與兄弟一起努力維持王家的未來,都還有一長段的未來。所以這兩篇,可以說不但是王十朋在警惕自己、自己的妻子、兩個弟弟,甚至於兩個弟弟未來的妻子。
王十朋寫作〈家政集〉的背景,解釋了為什麼在〈夫婦篇〉他談的不是夫婦相處之道,而是一個兒子如何處理妻子與母親可能的衝突,以及如果自己的妻子如果不能奉養舅姑則應將之趕出家門。王十朋指出一般世俗之人娶妻之後,往往就疏遠自己的母親,甚至與之不睦。又有妻子出於富貴之門,因而傲視自己的母親,而為人夫者卻也不敢忤逆妻子的意思。王十朋認為這種事情發展到後來,會變成「姑反為婦,而婦反為姑」,顛倒了姑婦之間應有的尊卑關係。但他卻沒有將這種情形的責任完全歸諸於這些人的妻子,而認為這全是為人子者的錯。60對於妻子不能奉事自己的父母,因而將之逐出家門,王十朋認為這是正確的事「鄉黨親戚之間,亦不得罪之」。但是他也主張「或惡其醜而出之,或嫌其貧而出之,或色衰愛弛而出之,或用婢嫋之讒而出之,此乃閭巷小人之所為,非士君子所當行。」61亦即,王十朋認為一個士人,不能因為自己的關係就出妻卻應當為雙親奉養的原因,而出妻。所以就夫婦關係而言,王十朋強調的是婦對夫之雙親的奉養能夠盡責,如果不能盡責,就當出之。62
在〈兄弟篇〉中,王十朋將兄弟定位為「天屬之親、同母父之氣者也」,而以「兄愛弟順」為兄弟相處以致家和之道。在引了一些古代文獻的正反例子之後,王十朋在他的小序裡,總結地說:
生而無兄弟,古人以為憂;有兄弟而不肖,古人以為不幸;有兄弟而不能相容,古人以為恥。難兄難弟,天倫之美也、人道之幸也。63
這裡,王十朋強調兄弟一倫在家庭倫理的重要性。接著,他以自己的高祖與父親為例說明如何實踐兄弟之間的倫理關係。他的高祖有三個兄長,第三個兄長頗難相處,「性剛暴,多橫肆凌辱」,但是他的高祖還是從來沒有失去為弟之道。王十朋指出,這位伯高祖後來的子孫,都貧無尺地,而自己家的支脈卻「奕世以來,衣食稍給,子孫業儒學」。64他以這樣的因果關係來加強他強調維持兄弟之倫的重要。王十朋的先祖及祖父都沒有兄弟,父親王輔則有兄弟四人,其中一人早死,其餘皆相處和睦。王十朋希望自己的兄弟姐妹共六人,也能記住高祖、父親的模範相處和睦。
佔〈兄弟篇〉最長篇幅的一段,仍然是王十朋對家庭倫理中可能衝突的關懷。就像在〈繼志篇〉對於改不改父之道,在〈奉母篇〉對於親過該不該諫的問題一樣,兄弟之間也有賢不肖的問題。王十朋,對於這個問題的解決,提出「教」的概念:
兄弟者,天倫也。為兄者當知所以教,為弟者當知所以率其教。兄不知教,則謂之不兄;弟不率教,則謂之不弟。65
這裡,他顯然認為「教」可以是用來衡量兄弟之倫,有沒有被實踐遵行的一個指標。而對於教導的內容,王十朋則說:
教之之道,非止若今之世俗,教其通章句、綴文辭、習技藝而已;又非止教其治生業、曉財利、識簿書而已;教其為人之道何如耳。66
下文會提到,王十朋在〈家政篇〉的總序裡提到,對一個家庭的百年之計而言,「植德」是最重要的。「植德」和這裡的「教其為人之道何如」,是相符的;亦即王十朋認為,如何謀生或追求更好的經濟狀況,不應該是兄弟之間彼此教導的一個重點,而應該是如何培養個人的德性。至於教導的方法,王十朋認為言教不如身教:
不在乎諄諄耳提而誨之也,在先正其身以率之。為長者不自正其身,雖有諄諄之誨,彼且得以為辭,而望其率教難矣。67
雖然,這裡王十朋似乎是站在兄教弟的立場去立論,但是接下來他就談到兄弟賢不肖的問題。他說若兄賢弟不肖,則兄應該終身教弟,不可使弟終為不肖;若弟賢兄不肖,則弟應該終身諫兄,不應該使兄陷於不義。雖然王十朋認有「至愚大不肖者,頑而不可教,愎而不可諫」,但畢道這種極端的例子,就像上智大賢一樣,「間或生之,不家家有也」。而大部分的人,都是中才之人,沒有不可教、不可諫的情形。68所以兄弟之間,應該終身彼此教、諫,共成其德。最後,王十朋將兄弟之間的關係和父子之間的關係連結起來:
抵孝父母者,必友於兄弟;友於兄弟,未有不孝於父母也。…人之為人父,則孝必慈,而不孝必不慈;以之為人臣,則孝者必忠,而不孝者必不忠;以事長上,則孝者必順,不孝者必不順,此孝悌所以為立身之本也,百行之先者也。69
王十朋先將能友愛兄弟和孝順父母連結在一起,然後再將孝道和種種其他的人倫關係比附,認為能於孝道者,也必能於其他種人倫之德性;而其中的與「忠」的比附,又回到「家」與「國」的關係,回應到「家政」的主題。雖然在這之後,王十朋還舉了歷史上記載的例子,具體化兄弟之間的友愛,但基本上,上述引文可以說是〈家政集〉的終結。
六、家政集與王十朋的家族觀
本文在上面幾節中較詳細地評介了王十朋〈家政集〉的內容,本節擬從〈家政集〉的〈自序〉、其完成背景及王十朋文集中的相關篇章,對〈家政集〉做進一步的探討。
在〈家政集.自序〉中,王十朋首先討論了他之所以將這篇作品取名為「家政」集的原因。他說:
有公家之政,有私家之政。士君子達而見用,有爵位於朝,外則行公家之政,以澤民生,內則修私家之政,以化子孫。至若窮而未通,藏而未用也,公家之政雖不得行,私家之政不得不修。70
他將一個士人的生活分成公私兩個領域,並將兩者加以比擬,而公私之政的施行取決於士之窮通。王十朋接著引用了《孝經》、《大學》、《論語》三種經典文獻,來說明私家之政和公家之政的關係。其中,如《孝經》就說「居家以理,故治可移於官」,明確而直接地說明個人理家和治官的關係。
但對於王十朋而言,理家最重要的,並不是意味著維持一家之生計,而是「植德」。他說:
士君子欲修一家之政者,非求富益之也,植德而已爾,積善而已爾!71
但是如何植德積善呢?王十朋並沒有仔細地講,卻講出了一連串治家細節的理想狀態:
父子欲其孝慈,兄弟欲其友愛,夫婦欲其相穆,帷簿欲其潔修,門閭欲其清白,男子欲其知書,女子欲其習業,親戚欲其往來,賓朋欲其交接,祭祀欲其精豐,用度欲其節儉,財貨欲其無私,出納欲其明白,奴婢欲其整肅,農桑欲其知務,官租欲其早輸,私債欲其不負,府庫欲其充實,米鹽欲其檢察,有無欲其相通,凶荒欲其含忍,過惡欲其隱諱,戲玩欲其有節,飲酒欲其不亂,衣服欲其無侈,器皿欲其無奢,簿書欲其謹嚴,庭宇欲其修治,文籍欲其無毀,門壁欲其無污,穢惡欲其不談,嫌疑欲其知避,事上欲其無諂,待下欲其無傲,責罰欲其有禮,鞭笞欲其不苛,疾病欲其相扶,患難欲其相恤,喜慶欲其相賀,死亡欲其相哀。72
認為只要這些事宜只要照著這些理想方向去做,便可以將之「移之於官,則一官之政理;移之於天下國家,則天下國家之政理」,再度強調公、私之政雙方的關係。而這些細節的舉例,也的確令人覺得治家不易,也讓人較能同意於私家之政和公家之政的類比
最後,王十朋提到自己家的「德」。他認為王家自從他的高祖、曾祖以來,「皆孝順慈善」;而他的祖父「以孝敬奉先,以謹厚持身,以勤儉興家,以詩書教子」,也可以算是有所積德。73至於他的父親,「以士易農,篤志好學」,「為子則能孝其親矣,為兄則能友其弟矣,為夫則能和其婦矣,為父則能教其子矣」,王十朋認為他的父親也算得上「善人君子」。74但他的父親卻在不久前過世,而這也是他為什麼要寫〈家政集〉的原因:
十朋不肖,大懼不能遵奉義方之教,以獲不孝之罪。於是採古聖賢之明訓,與歷代史傳所載,仁人義士、孝子慈孫前言往行之可法者,及我先君祖先君疇昔居家所行之跡、所言之事,編於一書,名曰〈家政集〉,以為修身治家之法,且以告二弟及後世為吾子孫者,終身奉之,世世守之,庶使君子之澤百世不斬云!75
所以,王十朋寫作〈家政集〉其實是要警勵自己不要忘了父祖的教訓,並以之為「修身治家之法」,自己和兩個弟弟及後世子孫共相遵守。
若只看王十祖的〈家政集.自序〉,大概會覺得這是老生常談,然而若是將之與〈家政集〉的內容及將之置於南宋的歷史脈絡來看,會發現王十朋儒家重德的老生常談,背後其實有很多南宋士人的焦慮與關心的問題。
〈家政集〉完成的日期,依據〈自序〉,為紹興十三年(1143)三月二十五日,時王十朋三十二歲。他於紹興九年(1139)完婚,紹興十年(1140)應試敗舉。其長子王聞詩生於紹興十一年(1141)。76而與〈家政集〉的寫作最相關的事件就是王十朋的父親王輔之死。王輔死於紹興十一年(1142)十一月十二日,而〈家政集〉的序寫於次年的三月二十五日。短短的幾年,每年都發生與王十朋一生相關的重要事件。和父親同樣身為長子,這幾件事對王十朋來講都有重要的意義。
身為長子,對家庭有特別的責任,〈兄弟篇〉裡,可以看到王十朋賦於兄和弟的角色和任務是不一樣的。而在傳統的宗法觀念裡,長子又是大宗,而大宗的傳嗣是需要依靠婚姻才能完成,因此可算是王十朋生命中的一件值得肯定的事。而在第二年,他在科考中隨告落敗,應是一大打擊。77這件事情,和〈家政集〉的寫成應有密切關係;也是南宋地方性士人的一個趨向,下文將再加以討論。長子的誕生,當然也為王十朋實現了部分的家庭責任。但隨即父親的過世,一家實際的責任在名義上就落在王十朋頭上。而王十朋對他父親也的確感情深厚,這從〈家政集〉中對他父親生活起居、嗜好可以看出來;而王十朋的詩文也顯出這點。78
然而,王十朋在家庭的主要任務,其實不是管理家務。79如同〈家政集〉所說,王輔要他們兄弟三人都專心讀書,希望他們能夠藉由科舉改變自己家庭的地位,然而王十朋此時已經失敗四次。父親在此時的過世,無疑給他很大的心理壓力。父親死的這年,距離王十朋考上狀元還有十五年。在這種情況下,王十朋一方面覺得通過科考是整個家庭的期盼,也是自己的責任,更是證明王家累世積德的證據,所以必須通過不可;一方面到底能不能通過科考又完全在未定之天,這種處於必得與不能必得的拉扯中,王十朋的心情可想而知。在〈家政集〉中,這種心情成為一再出現的主題,即是整個家族對通過科考的期待,而這種期待又變成一個兒子表現對父親的孝道的方式。
然而,若是將來真得沒有通過科考,王家兩代「以士易農」的努力,難道就附之一炬了嗎?當考慮這個問題時,會發現在〈家政集〉中處處所表現出來的士人意識。在這個作品中,王十朋常常批評「世俗」或「世俗之人」。不管有沒有考上科舉,「家訓」本身的寫作,已經標誌著某種對家庭傳統的重視,這種重視似乎已經使得王十朋足以向世人宣告,王家已不同於一般世俗的地方。80Peter Bol(包弼德)就曾經指出,南宋科考的錄取率越來越低,但考試的人並沒有相對減少,反而增多,而且參加科考往往需做很多經濟上的投資。他對這個現象的解釋是,參加科考本身就在地方上,提供了一種身分。這種身分一方面是自我認定,如王十朋一直認為自己因為業儒已經是個士人一樣;但在從事科考的活動時,又會和共同準備科考、共同應舉的士人有種種的互動,而形成一個社會群體。81在王十朋的例子中,他雖然在四十六歲前屢次應舉失利,然而卻也慢慢有朋友登第,才會有父親逝世前有新科舉人造訪的事情發生。而且就在父親逝世後的兩、三年間,他也開始開館授徒。82所以在〈家政集〉中,王十朋較少表現出科舉失利的不得意,只是含蓄地表示王家將來一定有人會中舉;甚至,他反而表現出了一種士人的自尊與自傲。83
這種自尊與自傲不是來自於單純的社會地位的差異,而是來自於對儒家經典的信崇,這種信崇顯然使得王十朋活在一個傳統當中。在〈家政集〉當中,可以看到王十朋如何引用經典來駁斥他所說的世俗之說,如對剔肉啖親的批評。然而,對部分經典的說法,他也是有所質疑修正,如對於《孝經》敬君愛母之說,他就不以為然。可見他不是一個專門守著儒家文獻的食古派,而無寧是一個講究儒家基本精神的士人。84從他對自己家庭崇祀外教神祗事實的尊重可以看出這點;事實上一直到晚年,他還是尊祀王家一向祭拜的平水大王。85另外,他不排除異教禳禱,但反對「大悲巫祝」,也可見出他對儒家思想的奉行,是有一定的彈性,不過也不會違背儒家教化的基本精神
種對儒家教化基本精神的尊重,尤其表現在「義」這個觀念上。在〈家政集〉中,可以發現對於是非對錯的堅持是一個特色。在〈繼志篇〉中,王十朋討論父之道可不可改的問題;在〈奉母篇〉中,他討論如何勸諫父母之過的問題,而且主張不可掩飾父母親的過錯,只能使用分謗來為父母親諱;而在〈兄弟篇〉中,他討論兄如何教弟,弟如何諫兄,以免使兄弟陷於不義。這種對「義」的堅持,使得王十朋在討論家庭倫理關係時,並不只特別強調和諧的一面,而且也強調如何處理衝突的問題。在宋代的戒子式的家訓中,也算是特出的
除了對於自己家庭傳統的表述、儒學經典的詮釋、及儒家道德規範的遵守外,王十朋提高自己地方士人地位的企圖也可從〈家政篇〉的篇名看出。在〈家政篇〉的自序和幾處地方,他都提到士君子的私家之政和公家之政有相通之處。這也都在在暗示,地方士人的地位,可能一下子就能變成官戶,而其士的地位可以得到國家的肯定。就此而言,這又是士人家庭和一般「世俗之人」不同的地方。
就篇目的名稱來看,〈家政集〉還有兩個值得注意的地方,一個就是其採用傳統五倫中關於家庭三倫,做為其家政的內容。這三倫即是父子、夫婦、兄弟。而夫婦、兄弟的關係都是較為平等的橫向關係,不像父子雖然也是有相互的責任義務,但是可以視為一種上下縱向的關係。但其實〈家政集〉中的〈夫婦篇〉並不注重夫婦關係,講得其實還是如何對待父母的問題。而〈兄弟篇〉的最後,則以「孝」去含括兄弟一倫。再加上剛開始的〈先祖篇〉所強調的「人本乎祖」,可以說王十朋注重的還是一種縱向的家庭傳承的關係,這從〈自序〉的最後所說的「世世守之」也可以看得出來。另外,〈奉母篇〉、〈夫婦篇〉又讓人有王十朋重視女性問題的印象,但其〈家政集〉之作,實為延續其先祖、先人之前言往行。其〈夫婦篇〉如前所論,並無關夫妻相處之道;而其〈奉母篇〉固然有提到與母族的關係,在父親過世後,應更加殷勤,然而就〈奉母篇〉的大部分內容而言,所言即是奉親而不只是奉母,所以王十朋並沒有將事奉母親單獨視為一個議題。可以說〈家政集〉之所以有〈奉母篇〉,是因為〈家政集〉是為王輔之死而寫,而「奉母」議題正好彌補了在〈繼志篇〉所缺乏的主題。因為〈繼志篇〉主要在說如何對待已經過世的父親,除了緬懷和記錄王輔值得效法的法方,王十朋的重點其實在繼志,完成父親培養自己讀書的目的。而「奉母」在這個情況下,正好可以補足在家訓中,重要的「事親」議題。所以光從〈家政集〉的篇名,不可以就認為王十朋較關心女性和橫向的人倫關係。
若「奉母」和「繼志」的分別,標幟著王十朋個人生活在此時的遭遇,那前面討論到〈繼志篇〉的文體,也同樣有著濃厚的個人色彩。王十朋在那部分詳細地記載他父親王輔的日常生活,有些是單純地記事,對王十朋來講並不一定有取法的意思,因此也就沒有家訓的作用。另外,也許就因為他這種個人色彩很濃的關係,所以即使後來王十朋成為南宋有名的仕宦,但〈家政篇〉流傳並不廣,只成為《左原王氏宗譜》的一部分,並沒有收入王十朋的集子裡。若比較於司馬光的《家範》、呂本中(1084-1145)的《童蒙訓》、劉清之的《戒子通錄》、呂祖謙(1137-1181)的《辨志錄》都是收集史志經傳或近人言語行為的作品,較沒有編者的個人色彩。86而這種個人色彩如上所言,又帶著王十朋作為王家第二代「以士易農」的心理壓力。這當然,也顯現出一個有趣的問題,到底是「家訓」作為一種文體,是和當時士人所使用的其他文體一樣,有一定的公開性;還是它原先的設想都只是為了自己的家庭?還是當一個有名的作者編著一本家訓,其他的士人會想要起而效尤,而使得原本只在家裡流傳的家訓公開化?這些問題都值得再進一步去探究。
最後就〈家政集〉的內容來看,如他的〈自序〉所說的,他沒有將〈家政集〉的重點放在如何維持家計或家聲上,而是放在家庭人倫關係的和諧與理想上。就此而言,〈家政集〉可以說不是實用性質的家訓,而是原則性則的家訓。這只要和趙鼎(1085-1147)的〈家訓筆錄〉或袁采的《世範》一比較就可以看出來。趙鼎在他的〈家訓筆錄〉前言中說:
吾歷觀京、洛士大夫之家,聚族既衆,必立規式,為私門久遠之法。87
可見其目的是在能維持家門遠久而不墜。故其中條目的立義雖有與〈家政集〉類似的,但也有很多關於如何管理家庭收入與支出的條目。相同的,袁采的《世範》原名《訓俗》,比較注重在實用的層面去教導一般民眾如何維持自己生活在一個理想的狀態。88趙鼎和袁采的家訓,和王十朋從傳統五倫來講家庭「植德」的觀念都不一樣。
王十朋的〈家政集〉,筆者認為最值得學界注意的是,從〈家政集〉中顯示出來一個「以士易農」的具體例子。從〈家政集〉當中,可以看到在當時,家庭倫理如何和科舉結合在一起;可以看到一個這樣的地方士人如何肯定自己的士人地位;可以看到他如何將自己的生活和經典結何在一起;可以看到他如何在所謂的世俗和儒家信念調和或互斥;當然,還可以感到他的心理壓力。到底是什麼推動一個前途未卜的南宋士人,寫出這樣一篇家訓,還有很多值得學界深究的地方。
王十朋《家政集》研究 https://bit.ly/34dOh9D


王十朋(1112年11月9日——1171年8月6日), 生於宋徽宗政和二年十月十八日,卒於孝宗乾道七年七月三日。少時穎悟強記,7歲入塾,14歲先後在鹿岩鄉塾、金溪邑館、樂清縣學讀書,學通經史,詩文名聞遠近。少時就有憂世拯民之志,十七歲“感時傷懷”,悲嘆徽、欽二帝被擄,宋室被迫南遷。19歲時寫出“北斗城池增王氣,東甌山水發清輝”的名句佳句。
24歲時,小小的樂清縣學落成,居然能文賦詩,蓋世的才華震動了浙南的詩壇。33歲時在家鄉創辦梅溪書院授徒,34歲入太學。由於當時南宋政治腐敗,奸臣秦檜專權,科場黑暗,屢試不第。一直至他46歲時,秦檜死後,高宗即位繼帝主持殿試,王十朋得中狀元。後因論力主抗戰,並薦用愛國老將張浚、劉錡,遭主和派排斥離京歸里。孝宗即位後,起知嚴州,未赴任召對除司封員外郎,遷國子司業,起居舍人,除任侍御史。力排和議,並以懷奸、誤國等八大罪狀劾主和派代表、當朝宰相史浩,使之罷職。
隆興元年(1163年),張浚北伐失利,主和派非議紛起。他上疏稱恢復大業不能以一敗而動搖,未被採納。出知饒、湖等州,救災除弊,頗有政績。在文學上,他一生經過雁山至少七次,都是中進士之前,而且又都是北上臨安時,因此對雁盪山的感受極其親切。在此期間,他賦了大量有關雁盪的詩。他在《游靈岩輝老索詩至靈峰寄數語》中,不僅對雁盪山作了依次總評價:“雁盪冠天下,靈岩尤絕奇!”而且還把自己的政治抱負和雁盪山水浴成一體。雁盪山水鑄造了王十朋剛直不阿的崇高風格,他則以蓋世的才華歌頌了雁盪山水。然而,以他的才氣,在雄偉奇秀,千姿百態的雁盪山水面前仍有力不從心之感,曾在一詩中曰:“愧無筆力助莊嚴!”從此之後,“難下筆”就成為描繪雁盪山的“名句佳句”了。
乾道五年冬,王十朋卸任,離開泉州時,男女老幼涕泣遮道苦苦挽留,還仿效饒州百姓挽留王十朋的做法,把他必經的橋樑拆斷(後來當地百姓重新修復,用王十朋之號“梅溪”為名)。王十朋只好繞道離去,士民跟隨出境送到仙遊縣楓亭驛。
王十朋詩才橫溢,凡眼前景物,常常感而成詩,大多是愛民憂民、寓含教育之作,詠蔡襄修建洛陽橋的詩、宴七縣宰詩、承天寺十奇詩、詠清源山詩等,都是流傳後世的佳篇。乾道七年(1171年)七月丙子(初三)日(8月6日),王十朋在樂清縣家中逝世,享年60歲,謚忠文。泉州士民聞訊,會集在開元寺沉痛悼念,又在東街建王忠文祠(又名梅溪祠)以為紀念。
歷史記載
王十朋任秘書省校書郎時,力排和議,並抨擊三衙兵權過重,諫罷楊存中兵權,奏請起用張浚。孝宗詔百官陳事務,他上《應詔陳弊事》札子,指出百官“盡其官不履其職”,同時指出皇帝有任賢、納諫、賞罰三大職事,並未做好。隆興元年任侍御史時彈劾當朝宰相史浩及其黨羽史正志、林安宅,並使之罷職,震動朝野,人稱頌王十朋郎為真御史。王十朋守饒州期間,宰相洪适,饒州人。回鄉拜訪王十朋,竟提出以放學宮地擴建私宅後花園,王十朋毅然拒絕。《宋史·本傳》記載說:“丞相洪适請故學其益其圃,十朋曰:‘先聖所居,十朋何敢予人’?”此事後來朝野皆知,傳為佳話。王十朋一生清廉,夫人賈氏,品德高尚,忍貧好施,常以清白相勉。隆興元年辭官故里,家有饑寒之號卻不嘆窮。夫人死在泉州任所,因路遠無錢將靈柩及時運回家鄉。他在《乞祠不允》詩里述云:“臣家素貧賤,仰祿救啼飢。”“況臣糟糠妻,蓋棺將及期。旅櫬猶未還,兒晝夜悲。”結果靈柩在泉州停放了二年。王十朋為官,關心的是國家、黎民,自己卻是如此貧寒。王十朋學識淵博,詩文自有風格。現收入《梅溪先生文集》前後集中,計有詩1700多首,賦7篇,奏議46篇,其他如記、序、書、啟、論文、策問、行狀、墓志銘、祭文、銘、贊等散文、雜文140多篇。此外還有《春秋》、《論語》講義8篇等,內容廣泛。他對《春秋》、《論語》、《尚書》尤有研究。治學反對追求故事典故或理學空論,為文處事偏重功利實用。朱熹稱其文“規模宏闊,骨骼開展,出入變化俊偉神速。”稱其詩“渾厚質直,思惻條暢,如其為人。”並將他與諸葛亮、杜甫、顏真卿、韓愈、范仲淹五君子相提並論,說:“海內有志之士聞其名,誦其言,觀其行,而得其人,無不斂衽心服。”(《王梅溪文集序》)葉適說他“素負大節”、“士類常推公第一”。《四庫全書總目》說“十朋立朝剛直,為當代偉人。”著有《王梅溪文集》等傳世。
莫作殃民
王十朋從小非常聰明,又十分用功。他在縣城讀書時,已是滿腹經綸,又寫得一手好 字。名聲早已傳遍了全縣。縣城裡有一條小巷,巷裡住著個錢百享的官兒。他肚皮里沒有幾點墨水,卻喜歡結交名士,為自己裝裝門面,提高自己的身價。也曾好幾次請王十朋赴宴題詩,可都被王十朋婉言謝絕了。儘管如此,他還是念念不忘相請王十朋。有一次,他聽一個走差講,王十朋很尊敬書院裡教的老先生。老先生出門探親訪友時節,王十朋總是陪著他。這個走差鬼點子多,當即替錢百享出了個主意:“老爺,你擇個大吉大利的日子,請老先生和王十朋同來喝酒。只要老先生肯賞光,王十朋就不會不來。他只要一上門,老爺就可以攔他題詩了。”錢百享聽了眉開眼笑,連連點頭。這一天,錢百享派人送去請帖,又特備了一桌好酒菜,就等老先生和王十朋前來作客了。時間不長,就把老先生請來了,王十朋果真隨同前來。一到錢家門口,王十朋就想自個回家,卻被錢百享早就安排的攔住了。這樣,王十朋就沒法脫身,只得硬著頭皮走進錢家,陪老先生坐到酒席上。吃了一會兒,王十朋扶著老先生站起來表示感謝。剛要離席,就讓錢百享的家丁攔住了,錢百享雙手遞上早已準備好的紙筆,恭恭敬敬地說:“老夫別無他求,只希望才子給我題一首詩,留作紀念。”
王十朋見螞蝗叮牢鷺鷥腳,沒辦法,只好接過紙筆說:“我這個窮書生是寫不出好詩來的,不曉得老爺出什麼題目?”
“這題目嘛,就叫‘錢百享升’如何?想討個彩,請把這四個小字分別嵌在每句的開頭。”
王十朋聽了,皺了皺眉頭,提筆一揮,寫了一首打油詩:
錢家魚肉滿籮筐,
百姓糠菜填飢腸。
享福毋忘造眾福,
升官莫作殃民郎。
老先生邊看邊稱讚:“好詩!好詩!”錢百享看了卻是啞巴吃黃蓮,有苦說不出。
因為王十朋在這裡被攔後才寫的詩,所以人們便把這條無名的小巷,稱之為“攔詩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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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王十朋(1112年11月9日——1171年8月6日), 生於宋徽宗政和二年十月十八日,卒於孝宗乾道七年七月三日。少時穎悟強記,7歲入塾,14歲先後在鹿巖鄉塾、金溪邑館、樂清縣學讀書,學通經史,詩文名聞遠近。少時就有憂世拯民之志,十七歲“感時傷懷”,悲嘆徽、欽二帝被擄,宋室被迫南遷。19歲時寫出“北斗城池增王氣,東甌山水發清輝”的名句。 24歲時,小小的樂清縣學落成,居然能文賦詩,蓋世的才華震動了浙南的詩壇。33歲時在家鄉創辦梅溪書院授徒,34歲入太學。由於當時南宋政治腐敗,奸臣秦檜專權,科場黑暗,屢試不第。一直至他46歲時,秦檜死後,高宗即位繼帝主持殿試,王十朋得中狀元。後因論力主抗戰,並薦用愛國老將張浚、劉錡,遭主和派排斥離京歸裏。孝宗即位後,起知嚴州,未赴任召對除司封員外郎,遷國子司業,起居舍人,除任侍御史。力排和議,並以懷奸、誤國等八大罪狀劾主和派代表、當朝宰相史浩,使之罷職。 隆興元年(1163年),張浚北伐失利,主和派非議紛起。他上疏稱恢復大業不能以一敗而動搖,未被採納。出知饒、湖等州,救災除弊,頗有政績。在文學上,他一生經過雁山至少七次,都是中進士之前,而且又都是北上臨安時,因此對雁蕩山的感受極其親切。在此期間,他賦了大量有關雁蕩的詩。他在《遊靈巖輝老索詩至靈峯寄數語》中,不僅對雁蕩山作了依次總評價:“雁蕩冠天下,靈巖尤絕奇!”而且還把自己的政治抱負和雁蕩山水浴成一體。雁蕩山水鑄造了王十朋剛直不阿的崇高風格,他則以蓋世的才華歌頌了雁蕩山水。然而,以他的才氣,在雄偉奇秀,千姿百態的雁蕩山水面前仍有力不從心之感,曾在一詩中曰:“愧無筆力助莊嚴!”從此之後,“難下筆”就成爲描繪雁蕩山的“名句”了。 乾道五年冬,王十朋卸任,離開泉州時,男女老幼涕泣遮道苦苦挽留,還仿效饒州百姓挽留王十朋的做法,把他必經的橋樑拆斷(後來當地百姓重新修復,用王十朋之號“梅溪”爲名)。王十朋只好繞道離去,士民跟隨出境送到仙遊縣楓亭驛。 王十朋詩才橫溢,凡眼前景物,常常感而成詩,大多是愛民憂民、寓含教育之作,詠蔡襄修建洛陽橋的詩、宴七縣宰詩、承天寺十奇詩、詠清源山詩等,都是流傳後世的佳篇。乾道七年(1171年)七月丙子(初三)日(8月6日),王十朋在樂清縣家中逝世,享年60歲,諡忠文。泉州士民聞訊,會集在開元寺沉痛悼念,又在東街建王忠文祠(又名梅溪祠)以爲紀念。 歷史記載 王十朋任祕書省校書郎時,力排和議,並抨擊三衙兵權過重,諫罷楊存中兵權,奏請起用張浚。孝宗詔百官陳事務,他上《應詔陳弊事》札子,指出百官“盡其官不履其職”,同時指出皇帝有任賢、納諫、賞罰三大職事,並未做好。隆興元年任侍御史時彈劾當朝宰相史浩及其黨羽史正志、林安宅,並使之罷職,震動朝野,人稱頌王十朋郎爲真御史。王十朋守饒州期間,宰相洪适,饒州人。回鄉拜訪王十朋,竟提出以放學宮地擴建私宅後花園,王十朋毅然拒絕。《宋史·本傳》記載說:“丞相洪适請故學其益其圃,十朋曰:‘先聖所居,十朋何敢予人’?”此事後來朝野皆知,傳爲佳話。王十朋一生清廉,夫人賈氏,品德高尚,忍貧好施,常以清白相勉。隆興元年辭官故里,家有飢寒之號卻不嘆窮。夫人死在泉州任所,因路遠無錢將靈柩及時運回家鄉。他在《乞祠不允》詩裏述雲:“臣家素貧賤,仰祿救啼飢。”“況臣糟糠妻,蓋棺將及期。旅櫬猶未還,兒晝夜悲。”結果靈柩在泉州停放了二年。王十朋爲官,關心的是國家、黎民,自己卻是如此貧寒。王十朋學識淵博,詩文自有風格。現收入《梅溪先生文集》前後集中,計有詩1700多首,賦7篇,奏議46篇,其他如記、序、書、啓、論文、策問、行狀、墓誌銘、祭文、銘、贊等散文、雜文140多篇。此外還有《春秋》、《論語》講義8篇等,內容廣泛。他對《春秋》、《論語》、《尚書》尤有研究。治學反對追求故事典故或理學空論,爲文處事偏重功利實用。朱熹稱其文“規模宏闊,骨骼開展,出入變化俊偉神速。”稱其詩“渾厚質直,思惻條暢,如其爲人。”並將他與諸葛亮、杜甫、顏真卿、韓愈、范仲淹五君子相提並論,說:“海內有志之士聞其名,誦其言,觀其行,而得其人,無不斂衽心服。”(《王梅溪文集序》)葉適說他“素負大節”、“士類常推公第一”。《四庫全書總目》說“十朋立朝剛直,爲當代偉人。”著有《王梅溪文集》等傳世。 莫作殃民 王十朋從小非常聰明,又十分用功。他在縣城讀書時,已是滿腹經綸,又寫得一手好 字。名聲早已傳遍了全縣。縣城裏有一條小巷,巷裏住着個錢百享的官兒。他肚皮裏沒有幾點墨水,卻喜歡結交名士,爲自己裝裝門面,提高自己的身價。也曾好幾次請王十朋赴宴題詩,可都被王十朋婉言謝絕了。儘管如此,他還是念念不忘相請王十朋。有一次,他聽一個走差講,王十朋很尊敬書院裏教的老先生。老先生出門探親訪友時節,王十朋總是陪着他。這個走差鬼點子多,當即替錢百享出了個主意:“老爺,你擇個大吉大利的日子,請老先生和王十朋同來喝酒。只要老先生肯賞光,王十朋就不會不來。他只要一上門,老爺就可以攔他題詩了。”錢百享聽了眉開眼笑,連連點頭。這一天,錢百享派人送去請帖,又特備了一桌好酒菜,就等老先生和王十朋前來作客了。時間不長,就把老先生請來了,王十朋果真隨同前來。一到錢家門口,王十朋就想自個回家,卻被錢百享早就安排的攔住了。這樣,王十朋就沒法脫身,只得硬着頭皮走進錢家,陪老先生坐到酒席上。吃了一會兒,王十朋扶着老先生站起來表示感謝。剛要離席,就讓錢百享的家丁攔住了,錢百享雙手遞上早已準備好的紙筆,恭恭敬敬地說:“老夫別無他求,只希望才子給我題一首詩,留作紀念。” 王十朋見螞蝗叮牢鷺鷥腳,沒辦法,只好接過紙筆說:“我這個窮書生是寫不出好詩來的,不曉得老爺出什麼題目?” “這題目嘛,就叫‘錢百享升’如何?想討個彩,請把這四個小字分別嵌在每句的開頭。” 王十朋聽了,皺了皺眉頭,提筆一揮,寫了一首打油詩: 錢家魚肉滿籮筐, 百姓糠菜填飢腸。 享福毋忘造衆福, 升官莫作殃民郎。 老先生邊看邊稱讚:“好詩!好詩!”錢百享看了卻是啞巴吃黃蓮,有苦說不出。 因爲王十朋在這裏被攔後才寫的詩,所以人們便把這條無名的小巷,稱之爲“攔詩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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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欲其孝慈,兄弟欲其友愛,夫婦欲其相穆,帏薄欲其潔修,門閭欲其清白,男子欲其知書,女子欲其習業,親戚欲其往來,賓朋欲其交接,祭祀欲其精豐,用度欲其節儉,財貨欲其無私,出納欲其明白......
訓既成,行必踐。 《家政集》成文不久,為充實官學不足,王十朋於村中開闢書館。 書館取其字型大小,名為"梅溪書館",也稱"梅溪書院"。 當時正值北宋王室兵敗南遷,烽火連天之中興辦學堂實屬不易。 書院開辦10餘年間,生員除本州縣子弟外,還有從台州、安徽、山東等地慕名而來的學子,達數百人之眾。 自晉唐北宋以來,樂清學風未曾大開,本土文人寥若晨星。 王十朋以後,樂清進士成批湧現。 梅溪書院的開闢,為樂清丕振文風、教化成俗,起了重要引領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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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樂清市社科聯原主席 項宏志:
在元、明、清歷代中,"梅溪書院"培養了一批又一批優秀人才,後來成為浙江省著名的古代書院。
王十朋任紹興佥判時,他提出了治理鑒湖的方案,寫成了《鑒湖說》,引起朝廷重視。 其後,朝廷開展了長達8年的鑒湖治水工程,讓紹興人民受益至今。 他還在當地建民事堂,並作《民事堂》等詩文,其中《會稽三賦》為現在研究紹興古代地理、風俗等方面的重要資料。
在夔州任上,他勤政愛民,推行買山種樹、引水灌溉、修葺城牆、罈水植柳、重建社壇、移建武侯祠等舉措,並賦《給水》詩:"接筒引水下山用戶端,端有夔民解百憂。 長使義泉名不斷,莫教人費一錢求。 "
《宋史•王十朋傳》對此作了精煉總結:"凡曆四郡...... 所至人繪而祠之,去之日,老稚攀留涕泣,越境以送,思之如父母。 "
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 錢志熙:
王十朋平生學問主張經世致用,在外做官的時候,他撫字百姓、舉賢鋤奸,同時把朝廷的恩典宣達到老百姓那裡。 他在紹興、乾道年間的政壇和學界都有較大影響,後人也都以「正大之氣、剛直之節」這樣的語言來評價他、稱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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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十朋紀念館前的梅花。
大寒之後,暗香浮動,疏影橫斜。 梅花以其傲雪鬥霜的品格,象徵君子的高潔和不隨波逐流的形象。 王十朋素喜梅花,以梅自況,並自號"梅溪先生",其一生寫下近百首詠梅詩詞。 梅格即人格,對梅花品格的審美追求,也顯示出王十朋卓然獨立的清廉形象。
乾道七年,西元1171年,王十朋病逝。 生於梅溪,歸於梅嶴。 樂清市淡溪鎮梅嶴村後,王十朋墓前這塊"四賢碑",由理學大師朱熹題額、吏部尚書汪應辰撰文、一代學宗張栻書字"宋龍圖閣學士、王十朋公墓誌銘"。 "四賢碑",經風歷雨,映射出一代大賢"外行公家之政、內修私家之政"的高風亮節
"死去何所道,托體同山阿。" 梅溪先生以其君子秉性、梅花品格、狀元才學、良臣形象贏得歷代名家的高度評價。
橋,連接天塹,溝通兩岸。 王十朋的《家政集》,猶如時空之橋,貫通古今。 王十朋故後,其後世子孫,皆以家政遺訓為范,謹守孝廉,躬行勤儉,代有名人,流芳久遠。 (浙江省樂清市紀委監委丨責任編輯 蘭琳宗)浙江乐清王十朋:《家政集》里植善德 王公桥上留美名 - 齐齐哈尔诗词网 https://bit.ly/37i5z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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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十朋(1112年—1171年),字龜令,號梅溪,南宋溫州府樂清縣左原(今淡溪鎮四都梅溪)人,卒諡“忠文”
南宋紹興二十七年丁醜科(西元1157)趙構禦擢:“經學淹通,議論醇正,可作第一人。 ”考取狀元後,歷任左承事郎,紹興府僉判,秘書省校書郎,建王府小學教授,著作佐郎,太宗正丞,司封員外郎,國史院編修管。 崇政殿說書,國子司業,起居舍人,侍講,侍禦史,禮部侍郞,集英殿修撰,敷文閣侍制,直學士,太子詹事等職,詔以龍圖閣學士致仕。 其間曾離京相繼任職於紹興、饒州、夔州,湖州,泉州等地。
王十朋有“梅溪集”五十四卷,“杜陵詩史”,“東坡詩集注”“家政集”…… 等著作傳世。 “梅溪集”被清翰林院編修紀曉嵐收編入“四庫全書”中。
王十朋在朝忠君愛國,犯顏納諫,薦用良將,力主抗金,不避斧鋮之誅。 當朝宰相史浩及其同黨史正志、林安宅、龍大淵等議和投降派欲踵奏檜之後塵;王公疊章奏累皇上,斥其懷奸誤國,植黨盜權,忌言蔽賢,欺君訕上等八罪。 在州郡勤政愛民,廉潔奉公,一身正氣,兩袖清風,州民思之如父母,饒民斷橋相留,夔民書像以祀,湖民聞名息事,泉民立祠祭拜,正績卓著,宋史有傳,彪炳千秋。
王公一生,正如宋大儒朱熹所評:“在朝廷則以犯顏納諫為忠,在州縣則以勤事愛民為職”的“光明正大之磊落君子”。 其身雖逝,其神常在,其道德文章,如日月之行天,越千秋之永存!
逝世后宋高宗、孝宗二帝親题王公为:“東都無雙士,南宋第一臣。 ”
王十朋公故居。
左原王氏自北宋初王慶嗣公從杭州養沙坑遷樂邑左原為鼻祖,距今已近1100年,王十朋是慶嗣公第七世裔孫。 慶嗣公遷左原定居一無所有。 經幾代人的努力,直至第五世王格(十朋祖父)繼承先人勤儉創業之志,同子王輔(十朋父)興建王宅共20多間;那時開始重視讀書教育子女成人之舉;從此王家生活開始走上富裕。
但是,好景不長,因方臘造反其部下一支部隊經過左原把王家20多間房子全給一把火燒掉,家裏的財產全被搶光;父親經不起這場劫難打擊,一氣成疾而亡。 此時31歲的王十朋撐起了兩個弟弟兩姐妹及老母八口人之家,又開始度日似年,貧窮如洗的生活;他的“題卓”這首詩充分反映了當時窺迫困境。
當十朋41歲時,母親逝世又給予沉重的打擊,但他仍堅持晴耕雨讀,白天勞動,夜裏攻書,直至奸相死後,他在眾親戚友,老師潘翼,萬東平,樂邑府尹劉默等鼓勵下上京參考中舉“狀元”。 此後十朋進入仕途,勤政忠國,廉潔奉公、兩袖清風,愛民如子,帶家眷奔赴“饒、夔、湖、泉”四府知州。 難以顧及家事。 二弟壽朋又名十俊、字夢齡遷居武夷山為鼻祖,三弟百朋字昌令移遷永嘉石拄王氏始祖。 而十朋泉州告老還鄉不久又聖旨召京任太子詹事;因疾辭退返家三個月過後既逝。
由於十朋為官兩袖清風,勤政為民,所以泉州任滿帶扶著夫人賈尤鳳靈柩回家。 無錢埋葬將靈柩安放於白岩庵姑媽墓側。 可見其毀後重建故居不可能與被毀前住房相比。 且至今800多年的故居年久失修面貌全無,唯有臺門匾額上留下後人重補上的“小大由之”字跡。
十朋逝世引起孝、光二帝的重視,撥款派員建造宏偉壯觀,占地2000平方米的墓穴。 墓分五級:“墓前有”鳳凰樓“、文武石像”、“石馬、石虎、石羊”、“放生池”“四賢碑”。 其四賢碑則由朱熹題“宋龍圖閣學士、王十朋公墓志銘”的蓋頭;宋吏部尚書江應辰著文,丞相張栻書字,“四賢碑”分立東西兩亭之中,碑前臺門,墓四周邊亂石塊幹砌圍牆,牆內外青松翠柏,距墓南約60米處有三間守墓房,至今一直居住著王氏後裔日常祈禱焚香祭拜,打掃墓地衛生等事。
十朋墓歷經八百多年蒼桑,於文化大革命期間被毀,後“四人幫”被粉碎,黨中央重視文物保衛工作頌發“文物保護法”,王十朋墓於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二日列入浙江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一九九八年經浙江省文物部門批復及考古研究所設計進行維修,在各級黨政部門重視下,經王氏各地後裔的共同努力下,自一九九八年十月動工,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竣工。
王氏家風
據王十朋“家政集”記載:“始祖自錢塘來,蓋七世矣。 雖家寒微,無德可記”。 又載:“然而高、曾以來。 皆孝順慈善,至今鄰裏父老尚能道之。 ”王十朋家風興盛始於他祖父王格的勤儉治家風範,經他努力家境較為富裕;但真正使農耕為主轉型期是王十朋的父親王輔承勤儉治理家庭為主轉變成“以士易農”。 王輔天性喜讀書,至老不倦”平生樂教子從學,不以家務奪其心,至以身率之,欲親見諸子有成,以慰其意心切,”正因王輔的以身作則行為帶頭作用,對十朋後來學業和科舉之路起到很大的鼓勵和促進。 王十朋對其父親王輔很高評價:“為子則能孝其親矣,為兄則能友其弟矣,為夫則能和其婦矣,為父則能教其子矣。 閨門之內,上下和睦,與鄉黨鄰裏之間,無怨無惡,身死之日,雖行道之人,無一不咨嗟歎息。 嗚呼! 真可謂善人君子矣。 ”
正因為王氏家族從高祖以來歷代形成的家風在王輔身上得以集中體現,並滲入到了王十朋思想觀念中,對其後來人生治家和從政有著重要的影響。 所以,王十朋又以“家政集”將王氏家風從觀念到理論,最終形成規範的家規、家訓制度。 他的“孝敬奉先、謹厚治身、勤儉興家、詩書教子、行善積德、仁德理事、誠信立世”的規範家風給世代後裔留下極其寶貴的家教經典。
孝敬奉先。
王十朋在“家政集,本祖篇”中引“左傳”曰:“離物本乎天,人本乎祖”。 他在“尊祖篇”中提到“尊祖祭祀”;“繼志篇”中把父子關係闡述為“繼志”是對父親最大的“孝”;在“奉母篇”中認為“事親之道,以養為先,養親之首,以敬為主”…… 事父以敬,事母以愛…… ;“夫婦篇”中“夫婦欲其相穆”…… ;“兄弟篇”中指出“為兄之道主乎愛,為弟之道主乎順,兄愛弟順,家道方和,兄弟不和,人倫之醜”;“為兄者當知所以教,為弟者當知所以率其教”……。 他把“人祖、父子、夫婦、兄弟”五種倫理關係成之為“治家之法,示意後世裔孫謹記遵守。 (家政遺訓附後)
謹厚持身
自十朋入宦為官之後,他把“忠、孝、悌”聯貫起來,以“修身齊家”引為“治國施政”之上;他認為:“故人之為人父,則孝者必慈,而不孝者不慈;以之為人臣,則孝者必忠,而不孝者則不忠;以之事長,則孝者必順,不孝者必不順,此孝悌所以為立身之本,百行之先者也。 ”他又提出“公家之政”是“私家之政”的外延,謹記父親之言:“十朋兄弟當修身謹行,以尊先人之教,學忠與孝,以顯先人之名,不可使人言王氏有不肖之子,而使先人含憤於九泉之下也。 ”他的“忠孝觀念,使他樹立堅定的忠君愛國,反“和”抗金,及勤政愛民,廉潔奉公的為官之道。 他在知州四郡為官時三立“修戒石”之舉體現了他的謹厚持身的崇高品德。 贏得時人葉適稱他:“自紹興庚辰至乾道辛卯,公名節為世第一,士無不趨下風者。 ”
勤耕儉讀
十朋三十一歲時遭遇房屋被燒光財產被擄掠一空時,他擔負起全家生活重擔仍不放棄書本,堅持晴耕雨讀,白天勞動,夜裏功書,決不鬆手。 從“全集”中“題卓”(797頁):“吾貧,好作文,苦於無書可閱,好寫字,苦於無紙可書,遂於貧中撰出一術,以卓為紙,以肺腑為書,淨幾無塵,日書數百字,吾之無盡藏紙也! 心之精微,日出數百言,吾之無盡藏書也……!”。 “悼亡”(全集496頁)詩中:“牢落凝香地,同誰話此懷。 相勉惟清白,囊如四壁空,難忘將絕語,勸我莫言窮”及“代笠亭記”(全集765)等詩中,反映出十朋在當時度日艱難的情況下,夫妻相勉,兄弟相睦,共同勤勞苦讀,攜手互勉,奮發圖強的毅力。
讀書教子
王氏家風自從五世祖王格,重視鼓勵對其子王輔耕讀成人開始,六世祖王輔的“天性喜讀書,至老不倦”,又“平生樂教子,生三子皆遺從學,不以家務奪其心,滿望諸子讀書成名,以變白屋。 年且老矣,挾十朋往遊科場,雖不利於有司,然買書而還,教子益篤,至以身率之,欲親見諸子有成,以慰其意”的以身作則行為,使其家族由農耕為主轉變為“以士易農”。 至十朋兄弟繼承先人之志,又把“詩書教子”家風推向高潮,致使十朋考上“狀元”,其後世裔孫相繼出現七進士之榮耀門庭,以慰先人王輔在生遺訓之意願。
王氏家訓
十朋在“家政集自序”(1032頁)中寫:“父子欲其孝慈,兄弟欲其友愛,夫妻欲其相穆,帷簿欲其潔修,門閭欲其清白,男子欲其知書,女子欲其習業,親戚欲其往來,賓朋欲其交接,祭祀欲其精豐,用度欲其節儉,財富欲其無私,出納欲其明白,奴婢欲其整肅,農桑欲其知務,官租欲其早輸,私債欲其不負,府庫欲其充實,米鹽欲其檢察,有無欲其相通, 凶荒欲其相濟,交易欲其廉平,施予欲其均一,憂樂欲其知時,吉凶欲其知變,忿怒欲其含忍,過惡欲其隱諱,戲玩欲其有節,飲酒欲其不亂,衣服欲其無侈,器皿欲其無奢,簿書欲其謹嚴,庭宇欲其修治,文籍欲其無毀,門壁欲其無汙,穢惡欲其不談,嫌疑欲其知避,事上欲其無諂,待下欲其無傲,責罰欲其有理,鞭笞欲其不苛,疾病欲其相扶,患難欲其相恤, 喜慶欲其相賀,死亡欲其相哀。 他又引古人言曰:“一年之計莫若植穀,十年之計莫若植木,百年之計莫若植德。 ”又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又曰:“善人富謂之賞,淫人富謂之殃。 ”“未嘗若貧之樂,富而好禮者也。” “士君子欲修一家之政者,非求富益之也,植德而已爾,植善而已爾!”
由此可見,十朋治家遺訓教育後人目的不是為了“求富益”,而是要求建 立一個有理想,有道德,有規範的家庭成員之間和社會和諧相處的人際關係。
此訓至今,我左原王氏每逢穀雨祭祖之機,必行重溫之禮節!
忠君愛國
十朋少年生活正處於金兵入侵,宋室南渡,江山半壁,胡擄倡狂,民不聊生,國家存亡之際,這一切親身經曆激發了他憂國憂民的強烈憂患意識。 他在:“傷時感懷”詩(全集第4頁)中:“三萬六千成擲梭,歡娛常少愁常多。 干戈今日猶未定,書劍他年知若何。 淡蕩三秋冷時節,蕭條萬裏空山河。 傷時眼淚滿襟血,更把少陵詩句哦。 帝鄉五載亂離中,億萬蒼生陷犬戎。 二聖遠征沙漠北,六龍遙渡浙江東。 斬姦盍請朱雲劍,射敵宜彎李廣弓。 借問秦庭誰慟哭,草茅無路獻孤忠。 ”這詩是於高宗建炎二年十朋十七歲所作,“樂清僧寮有過客錢之題二絕有傷時之歎因此其韻”(全集12頁)“終日傷心淚濺花,干戈滿眼恨無涯。 衣冠南渡如東晉,安得車書混一家。 功名誰復漢嫖姚,壯士逢時豈憚勞。 半夜飛來看寶劍,此身端許擲鴻毛。 ”又如:“讀親征詔書二首”,等詩情詩意,均表達了王公青少年時期立志投身報國之胸懷。。
十朋入仕後,他開始實施主戰排和,為嶽飛平冤以“懷奸誤國、植黨盜權、忌言蔽賢、欺君訕上之八罪力劾史浩奸黨,薦賢抗金,洗雪國恥,光復失土的畢生志願:見“聞小使胡昉抗虜不屈上甚嘉之有旨命右揆仍有和不可成之語皆出睿斷宗社之福也昌齡有詩次韻”(全集282頁):“用儒端可複侵疆,活國何勞別取方。 文帝要須親禦馬,子卿寧患遠看羊。 撫師暫屈黃扉老,論將寧咨白首郎。 行見車書混天下,豈容南北分三光。 ”當十朋離朝知饒州途中吟詩“去國”(全集264頁)“去國常憂國,還家未有家,君恩報無所,含媿出京華”。 十朋詩作又如“詠史詩,紀遊詩,酬贈詩等詩。 ”都寄寓了對祖國時局的憂心感歎與對驅除胡虜,光復中原,立志“寧為獨醒鬼,不作附炎官”的強烈願望。 難怪吏部尚書汪應辰贊他:“屹然立朝,作世郛郭,正色凜凜,危言諤諤。 ”
勤政愛民
十朋在朝始終堅持抗金,收回失土,迎回二帝的主張,難以改變高宗為保“小朝廷”的私心念頭,偏聽主和派之邪論;故辭退願去地方任職為民辦事的要求正中趙構之意,於隆興二年(1164),十朋被任江西饒州知府,乾道元年(1165)知四川夔州,乾道二年(1166)知湖州(浙江),乾道四年(1168)赴知福建泉州,王公在主政饒、夔、湖、 泉四郡中堅持以“廉潔自律,追求善治;“撫”字當頭,心系民生;減輕賦役,反對擾民;割奉辦學,重視文教;興修水利,造福於民;一身正氣,敢拒權貴;抑強扶弱,循良愷悌”等施政理念。 如知饒初,饒籍當朝宰相洪適寫信給十朋,要求用饒州學府故基來擴大自己的後花園。 王公嚴詞拒絕:“先聖故居,十朋何敢予人。 ”敢於頂住權威之請托。 在夔州為解夔民吃水難,見詩“給水”(全集370):“按筒引水下山陬,端為夔民解百憂。 長使義泉名不斷,莫教人費一錢求。 ”以及“買山植木”修壘“”種柳“等詩都表明王公親自上山踏勘視察地形,以竹筒引水,建蓄水池解除夔民遠地背水度生之苦。 又如“夔州論馬綱狀”(全集635—638頁)兩次上疏極力闡明改水路走陸路之利弊:“今來茶馬司及宣撫司所買馬,每歲計一萬八百餘匹,約計二百一十六綱;本州若迴圈起發,合用船三十餘只,每只打造約費八百餘千緡。 馬舡易壞,勢須一年一易,計一歲之費,為錢二萬六千餘緡;自夔至歸,水陸二百四十裏,每綱梢工、水手約九十人,較一歲之終,為工一萬八千人;每人口食、雇錢約五百文,上下水約一十五日,通一歲計之,當費錢十二萬貫,草料批劵,亦不下二萬餘緡。 較一歲之間,費於馬綱者,蓋十五六萬貫矣。 本州三縣所管梢工、水手,不滿四五百人,若迴圈不替,所少猶半,必當役農民而為之,而夔之民力既困如此,若又從而役之,必有流離轉徙之患。 本州每年財賦之入,不滿二十萬,合起上供折估、經總制及官兵請給,皆在其內。 今馬綱之費侔於所入之賦,雖曰令吳璘管辦,豈能償所費十之一二? 財非天降地出,又必取之於民,而夔之民貧如此,財何自而出耶? 以一州推之,則一路諸路之困,又可知矣。 況水路正行瞿唐灧滪之險,又有惡灘二十餘節,水勢湍急,濆漩頗多,馬性善驚,聞灘聲洶湧,必致跳躍,不可控馭,撼動舟船,必有覆溺之患。 臣昨在饒州,親見馬綱經過,涉咫尺之渡,中流遇風,十死八九,況千裏之至險耶! 若舍舟用陸,則自夔至峽,皆重綱複嶺,上倚絕壁,下臨斷崖,行人攀級,股慄汗下,遇雨泥滑,尤不可行,非特有害於人,兼亦非馬之利。 若欲削平險阻,便馬之行,非惟重困民力,又恐有害控扼之險,非所以保護全蜀也。 ”又上疏曰:“牽駕之役,彼卒伍輩,自少長黥涅,坐食軍門,與水性素不相諳,一旦強以牽挽,必至觸石破碎,人馬俱斃無疑矣。 又三峽束江,斷崖絕壁,挽舟者無所置足,攀援而過如猿猱然,兵卒豈能為之? 況宣司正兵皆西人,尤不善操舟,雖貼無益,馬綱之來,急若星火,州縣既無可以牽駕之卒,官吏以獲罪為懼,其篙工、水手,必不免役民以充之,雖聖旨不欲科擾於民,其勢不得不至於科擾。 又夔、峽為四川門戶,長江上游,正賴此曹守禦控扼,以壯天險之勢。 然土狹人希,廂禁軍類多缺額,諸州每以招填不足為憂,重以出戌於夷陵,防秋於諸處者非一,所存無幾,若又役以牽駕,疲於往來,以無幾之卒伍,應無窮之馬綱,非惟耗費錢糧,妨廢教閱,正恐州郡空虛,因致意外之患,非細事也,況茶馬司歲發馬一百六十綱,而宣司不與焉。 除自五月至八月,江流泛溢,瞿唐不可上下,舟航當戒,謂之住夏,一歲之間,可發歲額之馬者凡八月,每月計三十綱,每綱用三船,每船用十五人,十綱為一番,則用四百五十人;上下二番,則倍之,為三番更替,則又倍之。 臣所論者一州,乃馬綱已經過而目親覩者爾,馬綱過夔府一路者凡六州,通而計之,者每番計二千七百人,上下番計五千四百人,三番更替計八千一百人,若更欲多作番次, 非惟兵不足用,而舟艦亦無。 臣所治者夔州也,夔為帥府,系屯兵之地,而數猶不足,其他如涪、忠、萬等州廂禁軍,多者不過四五百人,少者二三百人,歸州所管止百餘人,其間又有剩員半分,隆老疾病者居其半,若盡驅而為梢工水手,為一番且猶不足,況欲多作番次耶! ”十朋有憑有據、入情入理說服孝宗改水運為陸運,為民減輕了賦稅和徭役之負擔。
十朋知湖州正遇湖州三年水災,農田顆粒無收,民不聊生,離鄉出走,湖民紛紛起來造反。 當湖州百姓得知王公任湖州太守,聞見即息事。 王公首先說服民眾發動浚流排洪,生產自救,重修貢院、恢復教學。 使農業生產,社會秩序穩定起到明顯作用;當維護湖民生活剛剛出現安定之時,朝廷戶部官員不顧百姓生活困苦,反而催納歷年所欠賦稅,十朋寧願辭官不做,上奏朝庭頂住了上司壓力,穩定民心。
湖州貢院落成時,王公言及他對湖州人士即期以功名,表示自己甘為人梯:“麟閣功名居公輩,老夫惟願把鋤犁。 ”接著:“書生戰藝真餘事,移孝為忠要致身。 ”提示士子不忘科舉在求學中是次要之事,讀聖賢書的關鍵在於道德踐履。
乾道四年(1168)十朋又奉旨離湖知泉。 到任第一件事“立戒石”自警(全集510頁)詩:“君以民脂膏,祿爾大夫士。 脂膏飽其腹,曾不念赤子。 貪暴以自誅,誅求不知恥。 指呼有鷹犬,嗜欲肆蛇豕。 但言民至愚,孰謂天在邇。 昭然甚可畏,殃必反乎爾。 聖訓十有六,簡嚴具天理。 大字刻山骨,朝夕臨坐起。 一念苟或違,方寸寧不媿。 清源庭中石,整頓自今始。 何敢警同僚,兢兢惟勅已。 ”其次召見七邑知縣,期間“讌七邑宰”( 全集489頁)王公舉杯敬酒時吟詩一首:“九重宵旰愛民深,令尹宜懷撫字心。 今日黃堂一杯酒,慇懃端為庶民斟。 ”可見十朋廉明自律,督促下屬,謹守官司箴的嚴格吏治作風。 勸告他們盡心為民多做好事,多辦實事,才是對本人最大安慰,表達自已的撫民之心意。
此後以身作則,深入各邑實地調查研究分析實際情況,分清緩急之需;開展修貢院重教,為國培育人才;晉江截流,築壩七級,引水蔭墒,造福人民等事蹟。 其為政甚嚴,而能以至誠感動人心,故吏民無不畏愛。 去之日,父老兒童攀轅者不計其數,公亦為之垂淚。 至今四郡州民思之特深,懷之如父母! 出現饒民斷橋挽留,十萬僚民40裏長亭揮淚而別(全集318頁),夔民書像以祀,湖民聞風以崇,泉民立生祠祭拜。 王公政績,各州有志,宋史有傅。 正如宋大儒朱熹所評:“在朝廷則以犯顏納諫為忠,在州縣則以勤事愛民為職”的“光明正大之磊落君子”。
廉潔奉公
王公凡所到州群不但是狠找農時,常去田間同農民屈膝談心,見“出郊勸農”(全集491頁)“詩六年四郡勸農耕,自欲歸耕尚未成。 遊宦何如在家好,一廛從此願為氓。 守臣憂國願年豐,半刺雙鳧此念同。 安得時傷時雨若,有生均在泰和中。 小麥含花大麥黃,一年春事已相將。 籃與遍入三精舍,拔得公家半日忙。 一千石俸竊南州,老病餘生厭宦遊。 已上祠章即歸去,一犁煙雨事西疇。 ”重視糧食生產,為國家儲庫,人民胞腹擔憂。 而且以廉潔奉公,敢拒權威,秉公斷案,為民雪冤。
十朋中狀元後,宋朝廷首先任他紹興簽判,赴任時遇到一民婦擊鼓喊冤,王公叫衙役立即升堂時,可同僚阻止十朋再好別管此事。 王公問:“何也?” 同僚告知:“此案涉及朝廷張侍郎之子唆狗咬傷魯六小兒遍體麟傷,因魯六挑水經過將狗打死,結果被紹興知縣判罪入牢,且張侍郎之女是當朝宰相兒子為媳,我怕您(十朋)但當不起呀? ”王公氣憤地說:“我乃萬岁親擢,深蒙聖恩,仕州縣應以勤事愛民為職,理當為民作主,豈能明知有冤而不公斷呢? ”因此,十朋微服細察中得知魯六實屬冤枉。 回民事堂宣判魯六無罪赦放。 張侍郎得知此事怒不可揭,借朝中安撫使視察紹興府之機,托咐他查問王十朋。
十朋見安撫使査問此事,便將此案詳情告知,而後公正地說:“張侍郎官居侍從,心明法律,必不能以一犬之故誣害平民。 如真斷魯六有罪,實屬無故,深恐府中官員、紹興百姓議論我們是輕人重犬;不僅我負有誤斷之罪過,且對張侍從的名德也有所損害? ”又機智地說:“安撫大人是很尊重張公的名望,相必您自然會同意為他挽回民心? ”安撫使見十朋說的條條在理,只好啞口無言。
王公在紹興治理鑑湖之時,首先涉及到當地權貴之士填湖占為己用,十朋在處理退耕還湖問題時,不懼權畏人士及地方無賴勢力干擾,毅然細緻、耐心說服,以至誠情感動他們,以公平、公正處理問題,使鑒湖治理工程得以順利完成,紹興人民至今為之念念不忘。
誠信立世
十朋一生在未入仕之前,他繼承了先人的以孝敬為先,以謹厚持身,以勤儉兴家,以讀書教子,以稙善積德的遺訓;在他29歲和37歲時,分別參加紹興十年(1141),紹興十八年(1149)兩次考试科場考太学均於落弟,但他並沒有放棄科舉求仕之路;為了實現其父生前囑言:“十朋修身謹行,以尊先人之教,學忠與孝,以顯先人之名,不可使人言王氏有不肖之子 ,而使先人會憤於九泉之下也! ”在31歲經歷家居20多間住房及財產被方臘起義燒毀、搶光、父親一氣病亡之下,此時十朋肩負全家度日如年的生活情況下謹記父囑,仍堅持晴耕雨讀,晝夜不息地刻苦攻讀,經他誠信努力,終於紹興二十七年(1157)46歲時取得廷試“狀元”。 不僅是政变自己人生命遠,關鍵是他實現了其父遺言:“以顯先人之名”光宗耀祖之心願。
十朋入仕後,他開始實施“移孝為忠”“忠君愛國”的家訓。 “家政集自序”中開明宗義提出:“有公家之政,有私家之政,公家之政是私家之政的外延,士君子達而見用,有爵位於朝,外則行公家之政,以澤民生,內則修私之政以化子孫。 ”且又牢記父親:“以之為人臣,則孝者必忠,不孝者必不忠”之訓導;他以剛正磊落,改言極諫,不避權貴開始彈劾當朝宰相史浩、史正志、林安宅、龙大渊、楊存中等奸黨;主張抗金,反對議和、为岳正名、薦用良將,恢復失土,平反冤,積極為恢復強國富民建言獻策,以實現科舉考文“試策”之抱負。
由於十朋在朝已看到“小朝廷”思想難以實現自己的抱負,上疏要辭去朝官到地方任職,高宗也看到十朋忠君愛國,勤政清廉,敢做敢為的品德,但又覺得十朋堅持抗金主戰,反對議和、收复失土、迎回二帝對他不利,即命他知饒州。 十朋產生辭朝官願去地方任職,在他的一首《夢想八陣圖》(全集319)詩中寫道:“易任夔子國,身猶在重湖。 夢魂輙先往,臨江觀陣圖。 奇才蓋三國,壯志吞兩都。 惜哉功不遂,英雄為郗歔。 胡為恍惚間,微茫見規模。 清時恥談兵,武侯其戯予。 ”这诗意是十朋以为诸葛亮奇才盖三国,壮志并吞曹魏和东吴,令人惋惜其功业未曾实现,“空有耻谈兵。 ”更何况自己不能为国收复失土,重整国威,实现统一,难以竭忠尽智,以事其君的自叹自慰。
凡到饒、夔、湖、泉后,他以總結紹興任職簽判時在地方工作經歷,開始實施勤政為民,以廉為本的為官之道。 先立戒石自律,又拜祭,諸葛、顏、杜、韓、范、蘇等歷朝名人,尊循先賢,繼而關心民瘼,勤廉於事,公正斷案。 所到州郡任職必以"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善治"信念;其實施建貢院育人,修建賢祠,興修水利,引水惠民,靈山稙樹,修葺城牆,被淘汰水種柳,重築社壇,兩奏馬綱,乞疏減賦,賑災濟貧等一系列新政。 得到各州郡民眾的擁戴。 其為政甚嚴,而能以至誠感動人心,故吏民無不畏愛。 去之日,父老兒童攀轅者不計其數,公亦為之垂淚,至今民眾猶懷之如父母!
只因王十朋的"西來水陸備艱辛,只為君恩不為身"這種忠君愛民思想品德,難怪南宋著名學者葉適評:"公名節為世第一,世無不趨下風者。 "又"素負大節,""士類常推公第一"。 宋大儒朱喜評十朋是"諸葛亮、杜甫、顏真卿、韓愈、范仲淹五君子後又一君子"。 又說:"為數郡,布上恩,蚤夜孜孜,如饑渴嗜欲之切於已,去之日,民恩之如父母。 "又評:"是以其心光明正大,疏暢洞達,無有隱蔽,而見於事業文章,一皆如此。 海內有志之士,聞其名,誦其言,觀其行而得其心。 無不斂祍心服。 ""公之必為君子,蓋不待堯舜,孔孟而知之矣。" 宋吏部尚書汪應辰評:"屹然立朝,作世郭郭。 明代黃淮在(宋梅溪文集)序中作:"其著作為雜文詩歌,率皆渾厚雅淳和平坦蕩,不離於道德仁義"的論評。
清紀曉嵐在《四庫全書總目》中評:"十朋立朝剛直,為當代偉人"。 (宋史)卷387本傳記:「凡曆四郡,布上恩,恤民隱,士之賢者詣門,以禮致之。 朔望會諸生學宮,講經詢政,僚屬間有不善,反復告戒,俾之自新。 民輸租俾自概量,聞者相告,宿量產亦願償。 訟至庭,溫詞曉以理義,多退聽者。 所至人繪而祠之,去之日,老稚攀留涕泣,越境以送,思之如父母。 "等等。
如今:饒、夔、湖、泉四州市黨政及社會能人志士多有修賢祠,王公祠,王公橋,改“瀼水”為“梅溪河”。 尤其是奉節縣(原夔州郡地)於2012年將毀於戰火中的“三賢祠”及“十賢堂”重建,修葺“白帝城”,從歷代眾多的著名詩人中,遴選十人建堂祀之,名曰:“十賢堂”,十朋名列其中。
近些年,夔人對王十朋十分崇敬和敬仰,奉節縣在文化規劃中,在古城遺址附近重建“王公祠”,並根據十朋公的“十八坊”詩,恢復宣化、刑清、介福、弭節、皇華、錨遷、興龍、臥龍、慶豐、禮賓、通津、義泉、永安、折掛、知足、和風等古老街坊,開發旅遊文化區。 同時一首以“清清的梅溪”歌以示對這位先賢的眷念之情。
二0一二年,為了紀念王公誕辰九百周年。 我省、地、市、鎮各級黨、政、部門領導重視和支持下,專門邀請全國歷史學家、學者六十餘人齊聚王十朋故鄉雁蕩山風景區開展全國高壇論文學術研討會,給予王十朋全面地高度評價。 同時舉行在梅溪祠堂,梅溪文化公園,樂清市大會堂等地舉行萬人參加的各種隆重的文化紀念活動,各級黨政主要領導都親自參加致詞。
自1989年開始經各級黨、政部門批復,十朋墓於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二日列入浙江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並由省文物廳批准,經省考古研究所設計自1998年下旬動工;於1999年十二月竣工。 樂清市王十朋紀念館亦於二00二年二月十一日召開盛大落成典禮。 於二00四年被列入樂清市愛國主義教育基地,二00八年列於溫州市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又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教育優秀陣地。
二0一四年上半年,在各級黨政領導指導下,我館梅溪文化公園內創建了“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園區及宏揚王十朋“忠、孝、悌”思想教育,以王氏家訓“家政集”全文刻字立碑的“忠、孝”園區等五大學區,又建成300米“王十朋愛國詩詞書碑長廊”,立碑450多個。 今年即將竣工的“左原王氏文化樓”,其建築面積為600平方米。 總合計占地面積25畝餘。
家風延續
自從王十朋的“家政集”將王氏家風從觀念到理論,最終形成規範的家規、家訓制度。 首先以自身作則,以嚴教子孫,遵守先人遺訓。 因而出現葉適(水心)亦極為稱譽:“梅溪二子、守其家法、不為清淡、厚施薄取、輕退重進”,“獨行無禱、一世所隨”。 王氏後裔至今總以梅溪為楷模。 如:
宋江東提刑王聞詩
公諱聞詩,字興之,幼名孟甲,號鳳山。 少有遠識,鄉里富人以及其狀元子,爭欲婿之,辭而娶其始聘貧女孫氏,相敬如賓,與弟俱入太學,以父恩授監建康糧料院,秩滿,晉謁宰相,謂龜齡子,不宜屈,銓部欲汲引之,公不俟,裝而歸。 續歷任連江丞,大理司直大理丞,又知和州、光州、以錢監輦炭錢為民患,奏廢之,尋為考功郞樞密參詳,終江東提刑。 配孫氏,生二子,夔、閩。 公生十月十六日,墳曆東山五鳳樓,業水心先生志其墓。
宋直秘閣王聞禮
公諱聞禮,字立之,幼名孟乙,號中界主人。 父恩授監湖營田官,晉知常州。 有傭手刃其主及家數人而焚其廬,州讞無證,公駁置之法。 歲早饑,上疏救荒。 知德安州,改大府丞,江東運判,終直秘閣。 配徐氏,壽八十八,興兄興之公合窆。
公正廉明王德芝。
公諱德芝,字季進,一字長民,號梅岩。 宋紹定進士,初轉債仕處之龍泉尉,政聲蔼然,除平安常熟縣丞轉福閩知縣。 當道交彰,保舉除知懷安,又改嚴之桐廬。 惠政所在,離任皆扳轅載道,有忠文公風範,且立生祠額曰:『公正廉明』。 公友孝賢敏,時有十頭之戒,油頭、色泥頭、酒高頭、馬籠頭、鳥牽頭、臘骨頭、骰錢頭賭之類,凡蒞任,即禁令勸戒,剖決如流,發姦摘伏,胥吏肅然,民故不擾,以『小龍圖』稱之,所著有對越集、明鑑謎。 配白石錢氏,生子二,長子四七提干;次子五一新恩遷永嘉石柱。 墓歷王家山鐵場岙共八壟。
為民請命王元持。
西諱元持,字維道,號清非子。 其先並州人,上世避亂遷杭州錢塘縣漾沙坑。 三徙溫之樂成,為著姓。 曾祖聞禮,任江淮運使,祖諱大節,贈朝請大夫。 忠文公,先君系宗孫也。 以明經入選,登宋淳祐庚戌第。 初授泉州學教授監省倉,知餘杭縣,入為尚書省檢閱文字,兩浙運管提轄,權貨務諸司糧料,諸王宮大小學教授兼福王府教授,小府寺丞。 以言事忤時宰,即補外差,知處州,尋以親老乞歸奉養,鹹淳辛未歲也。 德祐元年,授朝議大夫升直秘閣,知武岡軍。 時湖北諸郡悉已歸附。 郡之北與州接壤重重壓境,人情危懼。 先君一意備御,創立軍武,有廖卓者,山東人,素驍勇,善用月斧,號寥寥頭,以皋隸武岡。 先君於囹圄委以軍事,又於諸寨得淮軍二十餘,以附廖卓俾訓練士兵,控扼險要,果得其用,人心恃以無恐。 郡有溪洞省,猺措據,至是猺民乘四境紛擾鈔掠省民。 先君以禮招致,擇其可用者,授之官,且論以事勢,眾皆悅服而去。 所在盜賊蓬起,他州縣惟務殺戮,先君獨示以自心信,多所全活,郡境帖然。 明年大軍既下潭生存,先君奉慈元詔,為生靈請命,納士歸附,既陳詞告老,不允。 欽受宣命,授招勇大將軍、諸路總管兼府尹,湖南所在殘破武岡,民不見兵,號稱樂土鎮守官,聞溪硐多蓄聚,必欲遣兵深入,先君力於行省爭之得免,所存活者甚眾,遂陳情謝事,既得請,道修且阻未可賦歸,邦人賴保護安全之德,力相挽留,以為起居,無時,惟適之安,況遺愛存焉,因匾所寓曰:『適安燕處』,其中植花種竹以自娛,號清非子,達官名人率皆過從劇談, 終日不倦。 生平惟以廉謹自守,與人交必以誠。 常戒飭諸子勉自植立,毋墜先聲,至元甲申二月十四日,以壽終天,乎痛哉! 有遺文二十卷。 先君生於嘉定己巳四月二十五日,享年七十有六。 宜人劉氏青田國子丞元濟之從姑祖也,有淑行,閨門之內肅如,生嘉定壬午,先一年卒,享年六十有一。 男六,長麟孫,忠顯校尉,同知里安州事,后十六年卒。 次宜孫,為舅氏。 后次鳳孫、龜孫、龍孫、鶴孫。 女二,長適青田縣陳天俊,中書舍人仲微之孫。 次適高萬全,灃州通判彥若之子,俱卒。 孫男十六人,瑞、俊、彪、偉、太、田、侃、峴、得、謙、錡。 鶴孫不孝,至元甲午始克扶護東歸,以大德乙巳十二月丙甲,奉柩合葬於永康鄉米篩岙之原。 不孝男鳳孫謹志。
宋太常博士王元慶。
西諱元慶,迪功郞之子,乙太學登鹹淳戊辰陳文龍榜進士,初仕佥判,任知府,尋歷太常博士,與邑陳應森、林正奕聯登甲弟,且最相善,配氏失,失二子、二孫、葬橫嶼北山。
宋大理寺大卿王持%。。
公諱持搭載妳,字載仲,號佘佘(佘),大任公次子也。 幼孤穎異,力學副總裁員於潛室、程訥頻率(善於九軒諸公之門,暨入太學,率六館叩阍,論宰相史嵩之之罪。 登淳祐甲辰留夢炎榜進士,初授饒州尋教浙西帥幕。 時丁大全將入台。 公謂其內懷姦詐,外示狂率,使得志便為國憂。 大全恨之,后以著作左曹郎。 吳潛罷,公言於理宗曰:『宰相以進賢退不肖為職,不問恩的就是妳徑,潛不當罷。 』爭之甚力,遂亦罷。 賈似道怨潛並及公,由是卿四明,簽建康,通判紹興,雖三召不越郎曹,知寶慶、嘉興二府,皆不終任,似道敗,始除大理少卿。 越一年,以大理寺大卿中大夫,賜紫金魚袋,封樂清開國子致仕。 以宋亡痛國家淪喪,君母播遷,遂不食而卒。 公生宋寧宗慶元庚申十月十三日吉時,卒端宗景炎丙子十一月廿四日吉時,壽入雁行,時年七十有七。 配周氏,封令人,谥端淑,生五子:時中、王政、王白、寺薄、通士。 公塟璜坑西麓。
宋太慰王乾泰
公諱乾泰,字元祥,號岐峰,夔公之第五子,聞詩公之嫡孫,十朋公之曾孫也。 公弱冠時,自左原徙居邑西團川裡(翁垟地團王村),為槐川王氏始遷祖。
公登鹹淳戊辰科進士,因征東南沿海平寇有功,官至太常博士、太尉。 居官廉潔愛民,多處建樹,眾民深感公德。 致仕後居家,杜門不出,惟以教訓子孫為事,因世其家焉。 世傳公疾篤時,起沐浴正衣冠,悉呼子孫立為身側,端坐而逝,遂顯為神,至今廟像常新靈異。
德配趙氏,生一子。 墓厝西團川里(今翁垟地團王卧龍橋南平原)。
宋翰林學士王乾順。
諱幹順,字符祥,號鶴峰,梅溪公之曾孫,太尉公之季弟也。 宋淳祐間登春榜,授翰林學士。 時趙鼎將革四方,盜賊蜂起。 公告致歸,會海寇逼樂清甚急。 公遺書溫州路都督,策以奇謀。 寇退後,遂不出,挈家潛居於永嘉上流菰溪。 開創基業,鑿池種荷,因號其村為荷塘雲。
常守『三種』王白。
公諱白,字純甫,大卿公三子也,幼從林綱稽生先生學。 登鹹淳乙醜阮登柄榜進士,初壘郯溪尉,讓同年長者仕,以年少求事親,改句容主簿,除鎮江司理,轉簽江東這款螢幕兼權建康司理參軍,除饒州府學教授,端方廉能,多所平反,不忌權貴,有忠文公風。 調番陽教授,孝滿歸家養親不仕,至元十八年,上徵同除安撫薛監簿、劉诰院,佯以言語不痛,力辭不就。 讀書種植之外,以山水自娛,常守三種:種德以保家,種學以立身,種植以衣食,甘居清素,積財善散,志在奉先淑後,立祠塾,置義莊,造橋修路,掩台南市賑飢諸善事。 享壽八十,本門黃市翁閤門女,婿鹿岩馮保正,納陳氏生奕、契二子。 墓厝三都珠垟。
明國舉推薦了王景增。
公諱景增,字德境,號一隅,敬節公三子也,誕生於元至順元年庚午(西元一三三零年),隱居不出。 央明洪武元年,制科舉鄉貢以考兩優等釋褐中選, 命以京秩授學官例同進士。 戊申(西元一三六八年),公以明經應薦任國舉囉訓,行端方,時稱大明程門。 后居林下講道,一邑弟子,如坐春風。 邑令鄔公詠詩以頌其師範。 配黃氏。 公卒於明永樂五年(西元一四零七年),享年七十八歲,塟本地殿東。
明景泰探花王海宇。
山六公,諱廣,字玄豹,學名至美,號海宇,明朝代宗景泰癸酉(一四五三年)科探花,後任光祿寺腆膳部之職。 公小負不羈之才,曾遊學遠方,後抵浙之杭州,觀其湖山勝狀,不忍離去,遂客居北星關外,越數歲,而雁塔里有百萬之林公,慕公之淵博,詞章富麗,遂以才德並美之女妻之,即太夫人林氏也。
公有六子,成為我族之六房房主。 因公之德澤,使我王氏後裔枝繁葉茂,世代興旺。
八百年來,左原王氏家居按照王公(家政集)遺訓年年祭祠。 而於二OO七年遵循王公"祭祀欲其精豐,用度欲其節儉"之家訓;經王氏家族決定將穀雨祭祖定於每三年中"小祭"二次,每次數約150人左右,各地支脈派代表參加。 一次「大祭」轟轟烈烈,來自全國各地左原王氏裔孫及台、港、澳華僑裔孫彙聚梅溪祠堂舉行盛大隆重的「祭祖」典禮,參加人數3000-5000之多;祭祖儀式 分五個程式:第一是典禮儀式,分別由:王公故地負責人講話,上級領導致詞,各地代表,能人志士,賢孝裔孫代表發言,族人宣讀重溫王公"家規、家風"遺訓。 第二轉入"祭典"儀式宣讀祭文等程式。 第三是祭典隊伍出發到白岩岙(今梅嶴)王十朋公及王百朋公墓進行祭拜列隊鞠躬。 第四是王十朋、百朋二公墳舉行祭典儀式,宣讀祭文;第五回祠堂舉行入宴,由主持人舉杯向天、地先人三敬酒後方可開宴。
而今左原王氏遠抪全國各地及台、港、澳、華僑,承王公家規、家訓之德澤,枝繁葉茂、人才輩出、族人之間、社裡之間、共睦相處,遵紀守法,擁護黨的領導,為強國富民奔小康貢獻力量。
以上述事因本人知識淺薄,難以適應上級要求,懇請予以修改後上報,請將修改後之文返回我館保存。
此致。
        左原三十二世十朋公第二十六代裔孫王新棋敬上 
2O 15 年 12 月 14 日。
中华王氏网 https://bit.ly/349MbXY


修路架橋,從古到今都是莫大的功德。 可是有一方百姓,為了挽留一人,做出毀橋留人這樣的舉動,不得不令人稱奇。 南宋隆興二年(1164),南宋名臣王十朋任饒州知州,為官一年。 次年離任時,百姓依依不捨,以至拆斷路橋挽留,他只得改道離境。 後來此橋重修之後,命名為"王公橋"。
王十朋像。
無獨有偶,南宋乾道四年(1168),王十朋獲任泉州太守。 剛安頓下來,夫人賈氏就因病離世。 當時泉州大旱,王十朋拖著病軀走訪老農,磋商救災,並寫詩一首:「風伯吹雲不成雨,稼雲南甯如焚誰守土」。 鈴齋夜聞水車聲,遙想田間老農苦。 "此後,他在泉州因勢利導、大興水利。 在其治理下,泉州境內五穀豐登,風清氣正。 王十朋離任時,泉州百姓結隊相送,並仿效饒州百姓「斷橋留行」。。 後來百姓修復斷橋,以「梅溪」(王十朋號)命名。
木有其本,事有其因。 王十朋為官受百姓愛戴,與他的家風淵源和一本名為《家政集》的著作,有著密切聯繫。
北宋政和二年(1112),王十朋出生於溫州樂清四都左原(今屬浙江省樂清市)。 據《王氏族譜》記載,其先祖五代末由錢塘遷入。 遷入左原後,七世未昌。 雖然族中七代沒人做官榮耀門楣,但不管戰亂災荒,都沒有改變王氏家族"孝敬奉先、謹厚持身、勤儉興家、詩書教子"的良好家風。
南宋紹興十年(1140),王十朋首次科舉失敗,房屋毀於戰火。 1143年,父親也離他而去。 此時,在家守孝的王十朋已經32歲了。 作為家中長子,肩負先父未了之願、懷揣報國未酬之志,雖然自身前途未卜,王十朋卻仍然在居喪期間,泣血寫下洋洋萬言的王氏家訓《家政集》。
王十朋家規家訓(局部)
《家政集》分為《自序》《本祖》《繼志》《奉母》《夫婦》《兄弟》六篇。
在《家政集》中,王十朋提出了"植德積善"的觀點,認為家風養成如同農民春種秋收一樣,有付出才有收穫。 對一個家庭"植德積善"究竟會收穫什麼,王十朋並沒有給出直接答案。 不過,他為我們勾畫出了理想圖景:
父子欲其孝慈,兄弟欲其友愛,夫婦欲其相穆,帏薄欲其潔修,門閭欲其清白,男子欲其知書,女子欲其習業,親戚欲其往來,賓朋欲其交接,祭祀欲其精豐,用度欲其節儉,財貨欲其無私,出納欲其明白......
——摘自王十朋《家政集》
即使在今天看來,王十朋筆下描摹的良好家風、和睦家族也令人嚮往。
王新棋,今年74歲,他是王十朋的第二十六代裔孫。 他堅持27年如一日,致力於籌資維修王十朋墓、建設王十朋紀念館,傳承王十朋為官理政理念和家規家訓。
王十朋第二十六代裔孫 王新棋:
我作為王十朋的後裔,有責任把這件事情做好,把先祖愛國愛民的精神和他的家風家訓發揚光大。
《家政集》的不同凡響之處,就在於它立足一家之政,同時放眼一國之政。 一開頭,它就提出"有公家之政,有私家之政";而且明確主張,作為有報國之志的"士君子",應該"外則行公家之政,以澤民生;內則修私家之政,以化子孫。 "後來,王十朋終其一生,切實踐行和精彩演繹這種齊家、治國理念。
訓既成,行必踐。 《家政集》成文不久,為充實官學不足,王十朋於村中開闢書館。 書館取其字型大小,名為"梅溪書館",也稱"梅溪書院"。 當時正值北宋王室兵敗南遷,烽火連天之中興辦學堂實屬不易。 書院開辦10餘年間,生員除本州縣子弟外,還有從台州、安徽、山東等地慕名而來的學子,達數百人之眾。 自晉唐北宋以來,樂清學風未曾大開,本土文人寥若晨星。 王十朋以後,樂清進士成批湧現。 梅溪書院的開闢,為樂清丕振文風、教化成俗,起了重要引領作用。
王十朋創辦的梅溪書館。
浙江省樂清市社科聯原主席 項宏志:
在元、明、清歷代中,"梅溪書院"培養了一批又一批優秀人才,後來成為浙江省著名的古代書院。
興辦書院的同時,王十朋從未放棄修身正德、安邦濟世的遠大理想。 從35歲到43歲,他八上臨安、七讀太學、年年應試,其經史詩文都為上乘,但殿試時屢試不中。 紹興二十六年(1156年),他再次遠赴臨安。 次年(1157年)三月二十一日,王十朋乙太學上舍生(即太學里成績優等的學生)資格,直接參加宋高宗主持的殿試。 他引《春秋》之學,應答如流,被高宗讚為"任賢輝,經學淹通,議論醇正,可擢第一人",苦學四十春秋,終成一代狀元。
梅溪村狀元閣。
在《家政集·繼志篇》中,王十朋記載了他父親的一句教導"居官當以廉為本",並表達了自己倘若有朝一日為官定不忘父命的決心:"他日不仕宦則已,倘或佔一命,效一官,其可忘先人之教耶? "
高中狀元後,王十朋以德治世,通經致用,義利並行,"立朝有直聲、治郡有政績"。 其地方任職,一出佥判(紹興)、四出郡守(饒州、夔州、湖州、泉州)。
王十朋任紹興佥判時,他提出了治理鑒湖的方案,寫成了《鑒湖說》,引起朝廷重視。 其後,朝廷開展了長達8年的鑒湖治水工程,讓紹興人民受益至今。 他還在當地建民事堂,並作《民事堂》等詩文,其中《會稽三賦》為現在研究紹興古代地理、風俗等方面的重要資料。
在夔州任上,他勤政愛民,推行買山種樹、引水灌溉、修葺城牆、罈水植柳、重建社壇、移建武侯祠等舉措,並賦《給水》詩:"接筒引水下山用戶端,端有夔民解百憂。 長使義泉名不斷,莫教人費一錢求。 "
乾道三年(1167),王十朋知湖州,時湖州大雨成災,境內病疫流行。 王十朋深入民間組織抗災救急,安頓災民並奏請開倉賑濟,減免賦稅,及時恢復生產,使百姓免於流離失所。 災后,他立戒石一通警戒當地同僚,切莫萌生貪念。
乾道四年(1168)秋,王十朋知泉州,又一次以戒石明志:"君以民脂膏,祿爾大夫士。 脂膏飽其腹,曾不念赤子...... 清源庭中石,整頓自今起,何敢警同僚,兢兢惟己。 "從他的兩次戒石銘中可以看出,王十朋不僅立戒石整頓吏治,警示當地官員,也以此表達了自己清正廉潔的心志。 《家政集》中那個銘記先輩居官當以廉為本教誨的王十朋,在自己為官任上,切實實踐了自己在《家政集》中所表達的初心。
《宋史·王十朋傳》對此作了精煉總結:"凡曆四郡...... 所至人繪而祠之,去之日,老稚攀留涕泣,越境以送,思之如父母。 "
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 錢志熙:
王十朋平生學問主張經世致用,在外做官的時候,他撫字百姓、舉賢鋤奸,同時把朝廷的恩典宣達到老百姓那裡。 他在紹興、乾道年間的政壇和學界都有較大影響,後人也都以「正大之氣、剛直之節」這樣的語言來評價他、稱讚他。
王十朋紀念館前的梅花。
大寒之後,暗香浮動,疏影橫斜。 梅花以其傲雪鬥霜的品格,象徵君子的高潔和不隨波逐流的形象。 王十朋素喜梅花,以梅自況,並自號"梅溪先生",其一生寫下近百首詠梅詩詞。 梅格即人格,對梅花品格的審美追求,也顯示出王十朋卓然獨立的清廉形象。
乾道七年,西元1171年,王十朋病逝。 生於梅溪,歸於梅嶴。 樂清市淡溪鎮梅嶴村後,王十朋墓前這塊"四賢碑",由理學大師朱熹題額、吏部尚書汪應辰撰文、一代學宗張栻書字"宋龍圖閣學士、王十朋公墓誌銘"。 "四賢碑",經風歷雨,映射出一代大賢"外行公家之政、內修私家之政"的高風亮節。
"死去何所道,托體同山阿。" 梅溪先生以其君子秉性、梅花品格、狀元才學、良臣形象贏得歷代名家的高度評價。
橋,連接天塹,溝通兩岸。 王十朋的《家政集》,猶如時空之橋,貫通古今。 王十朋故後,其後世子孫,皆以家政遺訓為范,謹守孝廉,躬行勤儉,代有名人,流芳久遠。 (浙江省樂清市紀委監委)王十朋:《家政集》里植善德 王公桥上留美名-看点快报 https://bit.ly/3o10uGm


面臨科舉失利和父親去世的打擊,承載王氏家族三代"以士易農"夙願的王十朋深感愧疚,自責不已。 於是,王十朋寫成《家政集》,從父子、母子、夫婦和兄弟等關係方面闡發自己的治家思想,勸導後代子孫植德行善,孝悌傳家,早日實現"以士易農"之願,最終達到"齊家、治國、平天下"的理想境界


南宋狀元王十朋於宋乾道四年(1168年)任泉州知州時,曾在州屬衙門題聯:「八閩形勝無雙地,四海人文第一邦」。自宋至清的九百餘年間,福建大部分時間保持八府二州建制,即福州府、福寧府、延平府、建寧府、邵武府、汀州府、漳州府、泉州府以及龍巖直隸州和永春直隸州,「八閩」之稱一直沿用至今。福建泉州府文廟的建築文化特徵淺探 - 每日頭條 https://bit.ly/3dCjvdo

福建泉州府文廟的建築文化特徵淺探 - 每日頭條


明.嘉靖《泉州府清複學地記》碑     泉州文庙的历史沿革 - 孔庙
近年,從府文廟傾圮的舊牆中,找到一塊明.嘉靖十八年(一五三九年)刑科給事中、郡人黃光癉碑石。由於年代久遠且長期埋蓋牆中,致字跡模糊。經專家反復推敲辨識,尚有破譯缺漏之字。已辨識出的文字為: 歷史文化古跡——福建泉州府文廟(上)「圖文」 - 每日頭條
“泉州府清複學地記
泉學宮之西故有河,分晉江流且畫民焉,歲久法玩,民漸河而業。弘治甲子(弘治十七年,一五○四年),郡同知於公茂既考還之,未幾複,於是積玩成習,自至善堂而北,亦且為民居矣。嘉靖戊戌(嘉靖十七年,一五三八年),學教授黎君獻廉知之,則惕然曰:‘是惟餘咎。’乃率其僚訓導朱君邦弼、程公遠、陳君一德、裴君本之具白於郡。郡諸侯王公士俊方究心庠序事,則惕然曰:‘是惟餘咎。’乃率其僚同知尹公嵩、通判唐公澤、推官張西元,屬晉江尹鮑君龍躬按之,得其狀,乃檄經歷陳君克佐,召論如律,且反其界。於是學宮全地,始無失其故矣。
黃光癉曰:於懋哉!昭國制也,崇師道也。昔我先皇之有天下也,惟是教學為先。其二年,遂詔天下立府、州、縣學。是故學校者,天子所命以為教民之地也。以民幹命,是之謂亂,不可長也。《記》有之:‘師嚴然後道尊,道尊然後民知敬學。’夫子之道,自天子王侯,中國言六藝者,必折衷焉。故廟之於學,鹹師事之,迨皇上表章祀典,尤嚴師道。今以細人越志其側,非嚴師意。
嗚呼!慮遠謹微,諸公有焉。則所複豈止為尺土之地也哉?抑泉士國也。粵我侯來,敷揚聖諭,以約於我泉士,士習其約,鹹喟然歎,興於學。自此斌斌多文,視昔益盛。學校藏修遊息之地,非廣大其規模,不足以容。斯舉也,泉士其永庇哉!《詩.小雅》‘菁菁者莪,樂育材也’,若侯者可謂多士之所喜樂哉,故記。
嘉靖己亥(嘉靖十八年,一五三九年)春正月吉賜同進士出身刑科給事中郡人黃光癉撰”   泉州文庙的历史沿革 - 孔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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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9_154947


王十朋《家政集》
父母有過的問題。主張父母有過一定要爭諫之,使「父母之身,不陷於不義,而惡名不彰顯,尤其所謂孝」。若父母不聽從正當的勸諫,依從古義,認為應當「號泣而隨之」,若號泣仍然無法打動父母的心,則只好算是為人子女的大不幸;最後,只好「思所以掩親,分親之謗」。但是,不主張遮掩自己父母的過錯,只是不能使父母獨自受到別人的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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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婦篇〉他談的不是夫婦相處之道,而是一個兒子如何處理妻子與母親可能的衝突,以及如果自己的妻子如果不能奉養舅姑則應將之趕出家門。王十朋指出一般世俗之人娶妻之後,往往就疏遠自己的母親,甚至與之不睦。又有妻子出於富貴之門,因而傲視自己的母親,而為人夫者卻也不敢忤逆妻子的意思。王十朋認為這種事情發展到後來,會變成「姑反為婦,而婦反為姑」,顛倒了姑婦之間應有的尊卑關係。但他卻沒有將這種情形的責任完全歸諸於這些人的妻子,而認為這全是為人子者的錯。對於妻子不能奉事自己的父母,因而將之逐出家門,王十朋認為這是正確的事,「鄉黨親戚之間,亦不得罪之」。但是他也主張「或惡其醜而出之,或嫌其貧而出之,或色衰愛弛而出之,或用婢嫋之讒而出之,此乃閭巷小人之所為,非士君子所當行。」亦即,王十朋認為一個士人,不能因為自己的關係就出妻;卻應當為雙親奉養的原因,而出妻。所以就夫婦關係而言,王十朋強調的是婦對夫之雙親的奉養能夠盡責,如果不能盡責,就當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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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十朋全集》是2012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梅溪集重刊委員會,王十朋紀念館修訂
王十朋,字龜齡,號梅溪,南宋著名的政治家和詩人,出生於樂清四都左原(今浙江省樂清市)梅溪村。 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他以"攬權"中興為對,中進士第一,被擢為狀元,歷官龍圖閣學士,谥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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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示帖》又稱《室銘題跋》,為王十朋唯一傳世墨寶。
王十朋道德文章名滿天下,而書法藝術亦名當世。然其傳世墨寶真跡僅存《札子》一篇,即所謂《寵示帖》而曾載《宋名家二十帖》,今見台灣《故宮歷代法書全集》第十三冊中。此札子是王十朋答謝收信人為其書齋室銘題跋的回信,未見於《王十朋全集》,是一篇佚文。它涉及王十朋的政治、思想、交遊、文學、書法諸方面,價值甚大,彌足珍貴。其全文如下:
十朋伏蒙寵示室銘題跋並和詩,三復欽嘆。詩詞意俱工,但過情之譽,非所敢當耳。銘跋高深微妙,然有所未諭者。「不欺」二字,豈晚學無力量之人所敢擬議?以是銘室,自知得罪。竊效古人座右銘,聊以自警雲耳。張丞相以合天人為不欺,深得《中庸》謹獨、《論語》一貫之旨,其說非不廣大,和為訓誡也,亦深且至矣。而高見以為未廣,如是則吾夫子所謂「惟天為大」,「吾誰欺,欺天乎」之語亦未廣耶?近世學者多流入於異端,反以吾聖人之道為小,又以天為小,而求其所謂大於虛無荒唐,清靜寂滅,不驗無實之間。是之所謂大者,非欺而何?不謂賢者過之而亦以是說也,大是饒舌。及「神遊毗耶離城,稽首丈室」等語,雖出於戲翰弄墨,然先賢所不道,六經所不載,恐非先生長者為後學之訓,未敢承教。金華子之學,亦雜於佛老,至其《讀和韓詩》有「想見大顛師,不應談麼」之句,識者偉之。聖道不明久矣,諸儒不能無罪。因高論雄文之及,輒敢布復狂言。十朋惶恐,右謹具呈。左奉議郎充集英殿修撰權發遣饒州軍州事王十朋札子。
從此札子的內容來看,是謝為不欺室銘題跋及和詩者的回信,寫作時間是在孝宗隆興二年(1164)知饒州時。其中提到張丞相,就是指為王十朋題室銘的張浚。原先王十朋「素不識張浚,聞浚天資忠義,誓不與敵俱生。」由於志同道合,故對這位抗金老臣一直深懷敬仰。紹興三十年(1160)、三十二年王十朋一再力薦重用張浚。同樣隆興元年(1163)正月張浚為右相,亦薦王十朋。五月張浚北伐兵敗被罷,王十朋不得不引咎自劾。隆興二年外放知饒州,時張浚亦罷相返鄉途經饒州,兩人早已彼此懷念,只是未得一見。恰此相見,才有書《不欺室銘》之贈。朱熹為撰張浚《行狀》有這樣的記載:「仲秋二十日,猶為饒州王十朋作《不欺室銘》,有曰:『泛觀萬物,心則惟一。如何須臾,有欺暗室。君子敬義,不忘慄慄。'至二十有二日,始寢疾。二十八日疾病。日晡時,命子木式等坐於前,問國家得無棄四郡乎?且命作奏乞致仕。日暮命婦女悉去,夜分而薨。」銘文凡八十四字,而《行狀》所引僅二十四字非全文,乃張浚於隆興二年八月二十日的絕筆之作。故王十朋有「可惜作銘人已死」,「八十四字騰光芒」及「驚聞訃音,忍觀絕筆之銘」之嘆。
這次見面給王十朋留下難忘懷念,於是寫下《不欺室銘不欺室三字參政張公書也筆力勁健如端人正士儼然人望而敬之因成古詩八韻》,詩云:「雲山老人國大老,歷代遺編飫探討。餘事游神翰墨間,乘興濡毫快揮掃。嚴霜烈日如魯公,抉石奔泉陋徐浩。國朝君謨書第一,大字劣於行與草。雲山心畫無不長,筆力縱時書更好。我來求字蓋求人,不為有官緣有道。紫岩之銘雲山筆,不欺室中雙至寶。玉簫峰下梅花溪,願學雲山歸去早。」寫出了自己與張浚心心相印的情意。
為表明心跡,王十朋早於紹興三十一年(1161)在家鄉就名其書齋為不欺室,並特作《書不欺室》詩:「室明室暗兩何疑,方寸長存不可欺。勿謂天高鬼神遠,要須先畏自家知。」其詩道出了王十朋剛直忠誠的品格。然而隆興二年對題不欺室銘的和詩就更多了。特別是王十朋在饒期間與何子應、王嘉叟、洪景盧、張安國等組成「楚東詩社」,他們都是支持張浚北伐的志同道合者,對於不欺室,當時他們均有和詩。而王十朋的致信人也有題跋室銘並和詩,可見其應是楚東詩社中人,或是王十朋的好友。惜跋詩俱佚,不知王十朋所與書極辨者何許人?想亦工佛法者,王十朋譏其引用佛經,由此可見他對佛教的態度,這也與世稱其不喜佛嘗排之,「遇人談釋氏輒詆罵」之說相驗證。
由於長期受儒家思想的薰陶,鑄就了王十朋的個性,並以先賢言行自勵,「書室匾曰『不欺',每以諸葛亮、顏真卿、寇準、范仲淹、韓琦、唐介自比。」在王十朋的思想中,修身立言,這是實現其政治理想的必要條件;修身治邦,這是他能成為一代名臣的重要原因。王十朋注重自我修養,一向嚴於律己,勤政清廉,貴在表里如一,言行一致,與人不欺,與世不欺,所以才能無私無畏。這是王十朋做人的宗旨。「不欺」作為王十朋「竊效古人座右銘,聊以自警」而伴隨其一生。
至於王十朋文章書法,正如王十朋自己所說:「吾貧,好作文,苦於無書可閱;好習字,苦於無紙可書。遂於貧中撰出一術,以桌為紙,以肺腑為書。凈幾無塵,日書數百字,我之無盡藏紙也;心之精微,日書數百言,我之無盡藏書也。」如是經長期奮發苦學,不但文章拔乎其類,且書法獨到自然。觀此文,有大家風度。從書法的視覺效果來看,絕無矯飾之態。在文里看出深刻的思想內涵,在字里看出精湛的藝術表現。由此札子可見王十朋其胸懷與為人。
王十朋(1112-1171),字龜齡,號梅溪,南宋著名的政治家和詩人,出生於樂清四都左原(今浙江省樂清市)梅溪村。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他以「攬權」中興為對,中進士第一,被擢為狀元,先授承事郎,兼建王府小學教授。王十朋以名節聞名於世,剛直不阿,批評朝政,直言不諱。
少時穎悟強記,7歲入塾,14歲先後在鹿岩鄉塾、金溪邑館、樂清縣學讀書,學通經史,詩文名聞遠近。少時就有憂世拯民之志,十七歲「感時傷懷」,悲嘆徽、欽二帝被擄,宋室被迫南遷。19歲時寫出「北斗城池增王氣,東甌山水發清輝」的名句。24歲時,小小的樂清縣學落成,居然能文賦詩,蓋世的才華震動了浙南的詩壇。33歲時在家鄉創辦梅溪書院授徒,34歲入太學。由於當時南宋政治腐敗,奸臣秦檜專權,科場黑暗,屢試不第。一直至他46歲時,秦檜死後,高宗即位繼帝主持殿試,王十朋得中狀元。後因論力主抗戰,並薦用愛國老將張浚、劉錡,遭主和派排斥離京歸里。孝宗即位後,起知嚴州,未赴任召對除司封員外郎,遷國子司業,起居舍人,除任侍御史。力排和議,並以懷奸、誤國等八大罪狀劾主和派代表、當朝宰相史浩,使之罷職。隆興元年(1163年),張浚北伐失利,主和派非議紛起。他上疏稱恢復大業不不能以一敗而動搖,未被採納。出知饒、湖等州,救災除弊,頗有政績。在文學上,他一生經過雁山至少七次,都是中進士之前,而且又都是北上臨安時,因此對雁盪山的感受極其親切。在此期間,他賦了大量有關雁盪的詩。他在《游靈岩輝老索詩至靈峰寄數語》中,不僅對雁盪山作了依次總評價:「雁盪冠天下,靈岩尤絕奇!」而且還把自己的政治抱負和雁盪山水浴成一體。雁盪山水鑄造了王十朋剛直不阿的崇高風格,他則以蓋世的才華歌頌了雁盪山水。然而,以他的才氣,在雄偉奇秀,千姿百態的雁盪山水面前仍有力不從心之感,曾在一詩中曰:「愧無筆力助莊嚴!」從此之後,「難下筆」就成為描繪雁盪山的「名句」了。乾道五年冬,王十朋卸任,離開泉州時,男女老幼涕泣遮道苦苦挽留,還仿效饒州百姓挽留王十朋的做法,把他必經的橋樑拆斷(後來當地百姓重新修復,用王十朋之號「梅溪」為名)。王十朋只好繞道離去,士民跟隨出境送到仙遊縣楓亭驛。
王十朋詩才橫溢,凡眼前景物,常常感而成詩,大多是愛民憂民、寓含教育之作,詠蔡襄修建洛陽橋的詩、宴七縣宰詩、承天寺十奇詩、詠清源山詩等,都是流傳後世的佳篇。乾道七年(1171年),王十朋在樂清縣家中逝世,享年60歲,諡忠文。泉州士民聞訊,會集在開元寺沉痛悼念,又在東街建王忠文祠(又名梅溪祠)以為紀念。
延伸閱讀
「一身正氣」王十朋
王十朋(公元1112-1171年),字龜齡,號梅溪,樂清(今浙江省樂清市)人。宋高宗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丁丑科,王十朋狀元及弟。南宋著名詩人、政治家和文學家。著有《梅溪集》32卷、《續集》5卷、《春秋、尚書、論語解》、《會稽三賦》、《東坡集注》。
大器晚成
王十朋自幼聰明過人,日誦千言,過目不忘,被稱為奇才。6歲發蒙,認字比一般兒童都快得多。13歲時已是學業優秀、才華超群之士,為當地文會中的佼佼者。1143年,由於祖父、父親相繼去世,當地又遭金兵的洗劫,家境敗落,十朋不得不設帳授徒,創辦梅溪書館,有百餘名學生,以補家用。因他學識淵博,品行端正,梅溪書館很快就聲名在外了。
但是,他的科舉之途並不如意,在溫州鄉試中屢屢敗北。於是1145年,他到臨安的太學裡學習,入學考試得了第二名,直接進入內舍。1147年,他順利升入上舍,取得了省試的資格。由於秦檜把持省試錄取大權,他連考三次未中。自古英雄多磨難,直到秦檜死後兩年的1157年,他才考中進士,參加殿試。廷對中,王十朋以「權」為對,洋洋數萬言,經學淹通,議論醇正,深得高宗讚賞。其中,「願陛下正身以為本,任賢以為助,博採兼聽以收其效」在士大夫中廣為傳播。王十朋這篇策文,宋高宗十分賞識,定為殿試第一名。這一年,王十朋已經46歲,可謂大器晚成。
治理鑑湖
王十朋中狀元後,授紹興府簽判。針對紹興鑑湖廢湖造田嚴重的狀況,他寫了《鑑湖說》,把鑑湖比為人之腸胃,「腸胃秘則不可以生」,是十分深刻的。鑑湖為東漢太守馬臻所開,周圍350里,溉田9000餘頃。鑑湖地勢高,湖高田丈余,田又高海丈余,雨少則用湖水溉田,雨多則用湖蓄水,對周邊環境起著良好的調節作用,故會稽、山陰無荒廢之田,無水旱之患。但自宋朝以來,陸續有人廢湖造田,至王十朋撰文時,廢湖造田已達2300餘頃,鑑湖對周邊環境調節功能受到破壞,「每歲雨稍多則田已淹沒,晴未久而湖已枯竭」,以致水旱之患及於9000頃田,越人生存受到威脅。王十朋進而提出治理鑑湖的一整套辦法,推動了鑑湖的治理。在距今800多年前,許多人還熱衷於廢湖造田時,王十朋能夠深刻認識到其破壞環境的嚴重性,並提出相應整治方法,是難能可貴的。不久,升為校書郎兼建王府教授。
從諫如流
有一次,高宗採納了王十朋的建議,下令把交趾(今越南)進貢的翠玉全部銷毀,宮中一律不准佩戴翠品,但收效甚微。王十朋再次上疏:「臣聞陛下寵幸的劉貴妃頗好翡翠飾物,在陛下下令禁止後仍然佩戴,還以翡翠飾腳踏,如此怎能讓天下心服,上行下效,臣以為陛下此令收效不大的原因在宮中。」高宗仍難以說服劉貴妃。王十朋知道後,再次上疏道:「皇上是天下百姓的表率,如果皇上在這種小事上失信於民,長此以往,必將釀成大患。」高宗無奈,只得斥令劉貴妃將翠玉首飾、玩器一律銷毀。自此,王十朋從諫如流的名聲遠揚。
當時奸臣秦檜已死,朝中大權旁落於楊存中手中,朋比為奸,左右朝政。王十朋對此十分憤慨,上書高宗說:「秦檜死後,權力回歸於陛下,但政出多門。這樣等於死了一個秦檜而又出現了一百個秦檜。現在的楊存中,結黨營私,其子弟親戚占據高位,御史台、諫院都沒有人敢說話。在軍中,將帥們剋扣軍餉,賄賂楊存中,士兵怨聲載道;在民間,楊存中肆意抓人當兵,強搶民女,百姓怨聲載道,這樣下去很危險。」高宗納諫,下詔解除了楊的兵權,重新規定了各部門的職責,朝中空氣為之一新,王十朋亦升為著作郎。自此,王十朋的大膽上書,鼓舞了忠良之臣的上書獻策。
看到宋金「紹興和議」後高宗的卑恭屈膝,王十朋做夢都想統一中原,焦慮萬分,多次上書高宗,說:「金人如虎狼,不可輕信。自完顏亮奪得帝位後,不斷招兵買馬、調兵遣將,有舉兵入侵南宋之兆。勸高宗早做準備,以防不測。」高宗不辨是非,竟以「詆斥和議、迷惑眾聽」的罪名,將王十朋貶出京城。此後,凡有人上書論戰者,有官者被解官,無官者被發配。
重返京城
1161年秋,金主完顏亮率十萬大軍南下,長驅直入,旬月之間就攻下了揚州。高宗方如夢初醒,火速召王十朋進京獻策。王十朋說:「大敵當前,陛下首先不能流露出慌亂之情,這樣就可以穩定軍心、民心。另外,禦敵最重要的在於知人善任。朝中有許多忠心耿耿、文武雙全的良臣名將,可惜一直得不到重用,願皇上重新起用他們。」高宗聽從了王十朋的建議,任命了王十朋舉薦的劉琦為江淮浙西制置,任命了王十朋舉薦的張浚在金陵任元帥。兩人不負眾望,在抗金作戰中都立下赫赫戰功,金兵大敗,退回北方。
1163年6月,高宗禪位,自己做了太上皇。孝宗即位後,王十朋上言:「貴為皇帝,一國之主,最重要的有三條:任用賢才,虛心納諫,賞罰分明。」孝宗很是贊同,改任他為起居舍人,又升為侍講,為皇帝進讀書史、講說經義等。
不畏史黨
當朝權貴史浩,官至宰相,曾被封為越王,權傾一時。朝中大臣都怕他,沒有人敢說話。王十朋卻不畏權勢,將個人安危置之度外,上書孝宗數說史浩八大罪狀:玩弄權術、延誤國事、結黨營私、濫用職權、為非作歹、蒙蔽皇上、欺君罔上等。隆興元年(1163年),孝宗免除史浩的宰相之職。
孝宗調任史浩為紹興知府兼兩浙東路安撫等。王十朋再次上疏,說:「陛下雖然能同舜一樣斥逐奸臣,但是沒有同舜一樣把奸臣治罪。紹興府在臨安附近,史浩到職後有何面目見全府父老。」於是,孝宗再次下詔,免去史浩一切官職,並嚴懲史氏一黨。
造福四州
後來,主和派掌權,孝宗命其為吏部侍郎,十朋堅辭不受。隆興二年(1164年)六月,十朋以集英殿修撰(正六品)出知饒州(今江西省波陽縣)。1165年調任夔州(今四川省奉節縣)時,饒州百姓乞留不得,以至斷橋,王十朋只得從小道離去。百姓修好橋,命名為「王公橋」。乾道元年(1165)至三年,王十朋在任夔州(今四川奉節縣)知州時,綠化夔山則完全已是有意識的保護環境舉動。王十朋買山植木,榜禁砍伐,勸諭兒童放牧牛羊時勿予踐踏,加強護林,使之成材,他作《買山》詩記其事。他還在夔州郡城東至夔唐西十餘里,新栽楊柳2000株。他的《種柳》詩云:「水東西十餘里,新栽楊柳兩千株。會看聳余參天去,能似甘棠勿剪無」。乾道三年(1167年)七月,加敷文閣侍制(從四品),移知湖州(今浙江省湖州市)。次年八月,又加敷文閣直學士(從三品)。後又移知泉州(今福建省泉州市)。他所到之處,體恤民情,禮賢下士,救災除弊,治理有方,頗得人心。離任後,四州百姓都為他立祠紀念。他的好友、狀元汪應辰說:「近世以來的地方官,還沒有一個像王十朋這樣得民心!」 王十朋孝順父母,友愛兄弟,自書室匾,名為「不欺」,常常以諸葛亮、寇準、范仲淹等名臣賢相自比。朱熹、張栻也很尊敬王十朋。乾道七年(1171年)二月,孝宗之子趙惇(即後來的光宗)被立為太子。三月,命王十朋出任太子詹事(從三品),負責輔導太子,總理東宮事務。十朋一再推辭未果,勉強就職。七月,十朋已經病入膏肓,孝宗方許以龍圖閣學士(正三品)致仕,詔書下達當日去世,享年60歲。紹熙三年(1192年),追諡「忠文」。
王十朋唯留一身正氣,名傳千古!
南宋王十朋《寵示帖》欣賞 - 每日頭條 https://bit.ly/3lXQT1c
原文網址:https://kknews.cc/culture/8zvae5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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