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世夫妻」昔日愛巢遭法拍!王世均占豪宅1年不搬喊:有租賃關係…判決出爐
▲▼王世均在台北市大安區「禾康世家」的樓中樓豪宅。(圖/記者葉佳華攝)
▲王世均與洪曉蕾的昔日愛巢,位於台北市大安區「禾康世家」樓中樓豪宅。(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戴若涵/台北報導
王世均(現已改名王世騰)與名模洪曉蕾的一段婚姻轟轟烈烈,2人更有「驚世夫妻」的稱號,2人離婚後,王世均因公司經營不善,欠下大筆債務,過去與洪在仁愛路的樓中樓愛巢「禾康世家」遭法拍,並由中華置地股份有限公司拍下,但王世均主張自己有租賃關係,遲遲不搬,雙方鬧上法庭。日前台北地院判決出爐!
中華置地提告主張,於2018年7月25日拍下該處房產,並在繳足全部價金之後,在2018年8月29日取得權利移轉證明書,2018年9月17日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但王世均與哥哥王親廣卻在沒有租賃關係的情況下占用房屋,同年10月9日也已寄發存證信函,要求2人搬出,孰料,對方卻遲遲不搬離,還辯稱雙方原有租賃關係。
中華置地指出,雖然王世均提出與原房產所有權人久大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的租賃契約,但法院4度函請王世均提出證明文件、2度通知他到場說明時,王卻不現身,也沒提出任何證據資料,除此之外,契約約定稱,租賃期間為2013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共計10年,但內容未經公證,也不適用「買賣不破租賃」規定,請求王返還房屋。
對此,王世均辯稱,他先前就已經和不動產原所有人成立租賃關係,並將戶籍遷入該處,實際居住使用,在久大公司取得不動產後,他跟哥哥再共同與久大公司簽訂租賃契約,一直使用房屋到現在,也在法院強制執行時陳報租賃關係。
▲▼王世均爆帶妹看阿妹演唱會 洪曉蕾已有「小王」陪伴。(圖/翻攝自王世均、洪曉蕾臉書)
▲王世均與洪曉蕾2016年離婚。(圖/翻攝自王世均、洪曉蕾臉書)
根據《民法》425條規定,「按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前項規定,於未經公證之不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逾5年或未定期限者,不適用之。」;1999年4月21日修正理由則指出,「在長期或未定期限之租賃契約,其於當事人之權義關係影響甚鉅,宜付公證,以求其權利義務內容合法明確,且可防免實務上常見之弊端,即債務人於受強制執行時,與第三人虛偽訂立長期或不定期限之租賃契約,以妨礙債權人之強制執行,爰增訂第2 項。」
台北地方法院認為,王世均的租賃契約已逾5年期限,且他也未舉證此契約關係經過公證,判王世均應返還房屋給中華置地股份有限公司。全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禾康世家」位於仁愛路三段,距離福華飯店不遠,同路段還有知名豪宅「仁愛帝寶」,該房屋位於6、7頂樓樓中樓,總坪數約139.97坪(含2機械式車位,坪數約7.75坪)。


新版租約將上路 房東不得任意漲租、需盡修繕義務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2020年8月27日 下午6:30 [GMT+8]
▲新版租賃契約將要求房東把設備修繕責任劃分清楚。(圖/NOWnews資料照片)
房市/新版租約將上路 房東不得任意漲租、需盡修繕義務 | 新聞 - Yahoo奇摩行動版 https://bit.ly/32zElF7
由於作業關係,千呼萬喚始出來的「新版住宅租賃契約」將於9月1日正式上路,將會明確規範房東不得於租賃期間任意漲租,且也會明確規定房東需負責修繕等,對租客權利有更近一步的保障。
為加強保障房屋租賃雙方權益,內政部新修正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將於9月1日生效。內政部指出,新版租約也將常見的租屋糾紛問題納入規範,以平衡租賃雙方權利義務關係。對於房東而言,包括出租人於租賃期間不得藉任何理由要求調漲租金,並說明房客負責修繕之項目及範圍,且應於租賃期間保持住宅合於居住使用;房東向房客收取的電費額度,應區分為夏月(6月至9月)及非夏月,所收取的費額都不能超過台電公司所定當月用電量最高級距之每度金額。
內政部提醒,新版租約上路後,若遇有新簽訂契約內容與規定不符部分,可要求出租人修改或拒絕簽約,以保障自身權益;另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6條之1規定,租約內容與規定不符部分,經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可處3萬至30萬元罰鍰。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指出,租賃新制上路後,對於房東、房客的權利與義務有更明確且明文的規範,例如以前房客若反應租屋處需要修繕,可能遇到房東愛修不修,但未來有明確法律文字可要求由房東負責修繕,又如什麼時間點、什麼條件下可以終止契約,也都更明確。
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主任郎美囡提醒,可於合約中以附件清單方式列出房東提供的所有設備,逐項確認哪些物品損壞由房東負責;為保障雙方權益,她建議,房東在出租前、房客在退租前,應先拍照確保房屋與設備狀態,甚至在發現有可歸責於對方的損壞時,也應先拍照存證,然後請施工單位或施工廠商進行估價,再進行求償或要求修復的處理程序。房市/新版租約將上路 房東不得任意漲租、需盡修繕義務 | 新聞 - Yahoo奇摩行動版 https://bit.ly/32zElF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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