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光影裏斬春風: 武士道分流與滲透的新詮釋 - 張崑將 著 - Google 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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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之買利同於士之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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鑲嵌倫理融攝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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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利是買賣之常


為仁不富
行善者樂善好施,不聚斂財富,通常都不富有。
《孟子·滕文公上》:「是故賢君必恭儉禮下,取於民有制。陽虎曰:『為富不仁矣,為仁不富矣。』」
《警世通言·卷二五·桂員外途窮懺悔》:「施生雖是好人,卻是為仁不富,家事也漸漸消乏不如前了。」

為仁不富,成語,指要仁愛就不能發財致富。
【詞語】:為仁不富
【出自】:《孟子·滕文公上》:“為富不仁矣,為仁不富矣。。”
【成語故事】戰國時期,諸侯滕國國君想實行仁政,手下人把孟子推薦給他,他虛心請教怎樣實行仁政。孟子說想一心發財的人是不能實行仁政的就是說“為富不仁,為仁不富”,實行仁政的君主徵收賦稅是有限度的,只有老百姓富了國家才能富強
【成語舉例】施生雖是好人,卻是為仁不富,家事也漸漸消乏不如前了。明·馮夢龍《警世通言》第二十五卷


指發財致富的人不講仁慈,心地善良的人不會發財致富。
出處——《孟子·滕文公上》:陽虎曰:『為富不仁矣,為仁不富矣。』夏后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週人百畝而徹:其實皆什一也。徹者;徹也,助者,藉也。
譯文:陽虎曾說:'要發財就顧不上仁愛,要仁愛就不能發財。'“夏朝每五十畝地,賦稅採用'貢'法;商朝每七十畝地,賦稅採用'助'法;周朝每一百畝地,賦稅採用'徹'法。其實稅率都是十分抽一。'徹'是'通'的意思,'助'是'借'的意思。
“為富不仁”出自《孟子·滕文公上》,是孟子引用陽虎的話:“民之為道也,有恆產者有恆心,無恆產者無恆心。苟無恆心,放辟邪侈,無不為己。及陷乎罪,然後從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為也?是故賢君必恭儉禮下,取於民有製。陽虎曰:為富不仁矣,為仁不富矣。”
陽虎是與孔子同時代的魯國人,是魯國季氏的家臣,曾經專季氏之權。他說“為富不仁矣,為仁不富矣”,意思是富人好“聚”於是不仁,仁人好“散”所以不富。富人與仁人誌向不同,所以喜好不同。陽虎有寵於季氏,專政魯國,是求富,他所言此句,重在富,而孟子引此句,卻是重在仁。
《論語·顏淵》說:“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這是孔子弟子有若答魯哀公所問時的回答。他認為,只要百姓用度足夠了,君王便沒有什麼不足,反之,如果百姓用度不足,君王即使再富也不能算“賢君”。孟子此處的用意,與孔子弟子有若的用法是一致的。
在《孟子》此篇中,此言是滕文公問“為國”,即如何治理國家,孟子的回答,是希望滕文公能夠做一個明君、仁人,仁人不為罔民之政,不為富而為仁,是其仁政思想的體現。孟子說:“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
這與孔子所言“足食,足兵,民信”是一樣的,孔子所言治國三者,並沒有涉及君主自身所求,都是以民為本,這也是孟子對於孔子的繼承。
孟子講仁政,最為重視的是從人的內心進行引導,他引用前人的言語,正是讓滕文公做一個比較。陽虎專政是眾人皆知的事情,孟子以此來說滕文公,正是希望他能夠做一個仁人。孟子在這一章的最後講道:“子力行之,亦以新子之國。”滕文公在實際上勉力行之,這才是孟子所想。
為富不仁
解釋為富:想發財致富;不仁:沒有好心腸。剝削者唯利是圖,心狠手毒,不顧他人死活。
出處先秦·孟軻《孟子·滕文公上》:“為富不仁矣,為仁不富矣。”
用法主謂式;作謂語、賓語、定語;含貶義
示例元·王實甫《破窯記》:“這家~,薄俗之情,我若不過去,將我似什麼人看我。”
趙岐注:“富者好聚,仁者好施,施不得聚,道相反也。”後謂富人唯利是圖,不顧他人死活。
近義詞心狠手辣、唯利是圖


孟子為什麼說"為富不仁"?
「為富不仁」出自《孟子·滕文公上》,是孟子引用陽虎的話:「民之為道也,有恆產者有恆心,無恆產者無恆心。苟無恆心,放辟邪侈,無不為己。及陷乎罪,然後從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為也?是故賢君必恭儉禮下,取於民有制。陽虎曰:為富不仁矣,為仁不富矣。」陽虎是與孔子同時代的魯國人,是魯國季氏的家臣,曾經專季氏之權。他說「為富不仁矣,為仁不富矣」,意思是富人好「聚」於是不仁,仁人好「散」所以不富。富人與仁人志向不同,所以喜好不同。陽虎有寵於季氏,專政魯國,是求富,他所言此句,重在富,而孟子引此句,卻是重在仁。
《論語·顏淵》說:「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這是孔子弟子有若答魯哀公所問時的回答。他認為,只要百姓用度足夠了,君王便沒有什麼不足,反之,如果百姓用度不足,君王即使再富也不能算「賢君」。孟子此處的用意,與孔子弟子有若的用法是一致的。
在《孟子》此篇中,此言是滕文公問「為國」,即如何治理國家,孟子的回答,是希望滕文公能夠做一個明君、仁人,仁人不為罔民之政,不為富而為仁,是其仁政思想的體現。孟子說:「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這與孔子所言「足食,足兵,民信」是一樣的,孔子所言治國三者,並沒有涉及君主自身所求,都是以民為本,這也是孟子對於孔子的繼承。孟子講的仁民就是足用,孟子有段著名的話:「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畝之田,勿奪其時,百口之家可以無飢矣。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一是不失時,不奪時,輕徭薄賦,使民豐年足,荒年亦足;二是教以孝悌仁義,民風成而仁政始。
孟子講仁政,最為重視的是從人的內心進行引導,他引用前人的言語,正是讓滕文公做一個比較。陽虎專政是眾人皆知的事情,孟子以此來說滕文公,正是希望他能夠做一個仁人。孟子在這一章的最後講道:「子力行之,亦以新子之國。」滕文公在實際上勉力行之,這才是孟子所想。


行善者樂善好施,不聚斂財富,通常都不富有。《孟子.滕文公上》:「是故賢君必恭儉禮下,取於民有制。陽虎曰:『為富不仁矣,為仁不富矣。』」《警世通言.卷二五.桂員外途窮懺悔》:「施生雖是好人,卻是為仁不富,家事也漸漸消乏不如前了。」


為富不仁含義
剝削者為了發財致富,心狠手毒,唯利是圖,沒有一點兒仁慈的心腸。
成語出處:
先秦·孟軻《孟子·滕文公上》:「為富不仁矣,為仁不富矣。」
成語經典故事會
戰國時,騰國很弱小。
當時各國諸侯都為開疆拓土而不斷發動戰爭,尤其是大國諸侯隨便製造一個事端就向小國興兵。戰勝之後,小國輕則割地賠款,重則國家從此消失。大國諸侯嘗到了甜頭,發動戰爭的積極性也越來越高,喊殺之聲在華夏大地上迴蕩,戰爭風雲經年不散,把那個時期稱為戰國,真正的名副其實。
滕國本來就國勢衰微,到了滕文公繼位時,面臨的局面更為嚴峻:府庫空虛,民生凋敝,四周列強環伺,虎視眈眈,隨時都有亡國的可能。
滕文公決心收拾殘局,振興滕國。
他首先徵詢朝中文武官員的意見,讓官員們拿出治國興邦的辦法。
滕國官員覺得這個題目太大,不知從何處著手,一個個都像鋸掉了嘴的葫蘆,開口不得,悶悶不語。
滕文公一氣之下,命令散朝。
滕文公回到宮中憑欄遠眺,默默沉思。
他忽然想到,大學問家孟子現今正旅居滕國,為什麼不請教他呢。
於是,滕文公輕車簡從,來到孟子住處。
孟子見國君親自前來,覺得有些意外。
滕文公落座之後,孟子首先問道:「老朽不過是一介布衣,不敢勞駕國君,如有疑問,老朽樂於效力。」
滕文公長嘆一聲說:「您是大學者,大賢人,所以特來請教。您知道,滕國兵微將寡,國家貧弱,依先生之見,怎樣才能使滕國早日富強起來不受鄰國欺侮呢?」
孟子見滕文公態度誠懇,便直言相告說:「人民是國家的本源,把一個國家比喻為大樹,那麼人民就是樹根,樹根越發達粗壯,才能使技干強健,樹葉茂密,大樹才能茁壯生長呀。」
滕文公問:「怎樣才能使樹根健壯呢?」
孟子說:「當然要施仁政,孔子說:仁者愛人。要珍惜民力,不要做勞民傷財的事情,更不要隨意增加人民的負稅。人民安居樂業了,還愁國家不富嗎。陽虎說的想發財就不能講仁義這句話十分荒謬。對一國之君來說,只有講仁義才能使人民愛國,人民才肯為國家效命。如果,國君橫徵暴斂,弄得人民怨聲載道,人民當然不願為國君效力了。」
滕文公面露喜色,決心在國內推行仁政。
這就是【為富不仁】的成語典故出處!
思考社會現實
隨著個人財富不斷膨脹、金錢對法律的軟化、「富二代」的逐步走上社會,為富不仁之事也值得警惕,會成為一種社會危機對廣大百姓構成潛在威脅。
例如,早些年有些黑心的開發商為了早日拿到土地強拆民房,打砸燒淹殺無所不為。
有的暴發戶老闆,為獲取高利不顧民工生命安全兇狠盤剝剋扣民工工資……。
有的為了金錢利益明爭暗鬥雇凶傷人殺人,養狼狗護院惡狗屢屢傷人。
「顯擺」財富本是炎黃子孫一大陋習,從前因代代貧窮想顯擺沒有條件,現在買了別墅汽車自然要顯擺顯擺。讓子女少妻或小蜜開上奔馳寶馬出去兜兜風,同時也顯擺了自己雄厚財富,春風得意一時興起狠踩油門一百碼一百五十碼兩百碼……四車道的公路街道嫌窄,乾脆走S型以向路人炫耀我是真正「龍的傳人」,撞死撞傷人大不了賠幾個錢破財消災,這就是很多車禍成災死傷累累的重要原因之一。
有了金錢,漠視做人的良心不可取,人之所以為人,是因為人本身有非動物性本能之外的情感在裡面,如果,一切以錢說事兒,那社會豈不是亂了套?
需要警惕這種歪風邪氣
窮以養德,為富則仁!
最後送給所有無論貧窮還是富裕的讀者,謹記這八個字【窮以養德,為富則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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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會“賤商”
為什麼在中國傳統社會的很長一段時期中,商人被置於社會底層,被主流社會和國家歧視呢?
在世界歷史上,“賤商”的現象並只存在於中國。在歐洲歷史上,商人地位也很低下。早在希臘—羅馬時代,柏拉圖就批評商人說:“一有機會贏利,他們就會設法牟取暴利。這就是各種商業和小販名聲不好,被社會輕視的原因”。亞里士多德也說:“(商人)在交易中損害他人的財貨以謀取自己的利益,這是不合自然而是應該受到指責的”。西塞羅更加指責說:零售商和各類小商販都是卑賤的、無恥的,因為他們“不編造一大堆徹頭徹尾的謊話就撈不到好處”。
到了中世紀,商人受到主流社會的歧視,往往只有猶太人等被排除於主流社會之外的族群才做商人。這些人被擠到社會的邊緣,即如馬克思所言,他們“只存在於古代世界的空隙中,就像伊壁鳩魯的神只存在於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猶太人只存在於波蘭社會的縫隙中一樣”。歐洲中世紀多次展開迫害猶太人的運動,一直發展到納粹對猶太人的種族滅絕。這些都與中世紀“賤商”傳統有關。
中國傳統社會中的“賤商”,一個主要原因是意識形態。中國傳統社會的主流意識形態是儒家思想。儒家思想的一個基本點是關於“義利之辨”,也就是人們應當追求公義還是私利的問題。孔子本人就很少說“利”(“孔子罕言利”),而且還說“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也就是說,講究公義的人是君子,而講究私利的人是小人。
孟子比孔子更進一步,堅持一切行動以“義”為準繩。梁惠王向他請教怎麼才能對梁國(即魏國)有利,他回答說“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又說“苟為後義而先利,不奪不厭”。就是說,如果把仁義放後面,利益放前面,那問題就大了。所以在孔子、孟子那個時代,儒家就已認為商人就是求私利而不顧公義。到了之後,儒家更進一步說:“義利之說,乃儒者第一義”。荀子說:“為事利,爭貨財,唯利之見,是賈盜之勇也”,明確把商人說成是唯利是圖的人了。
中國和西歐傳統社會中對商人的這些看法對不對呢?從一個方面來看,是對的。商人進行經營,一定要講利,不講利不能成為商人,這個是古今中外都相同的。的確,作為職業特點,商人的本性就是求利。在對利潤的追求的驅動之下,商人常常是唯利是圖,不擇手段去追求發財。
馬克思在《資本論》中引用登寧的話說:“資本逃避動亂和紛爭,它的本性是阻怯的。這是真的,但還不是全部真理。資本害怕沒有利潤或利潤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樣。一旦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就膽大起來。如果有10%的利潤,它就保證到處被使用;有20%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有50%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為了100%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300%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首的危險。如果動亂和紛爭能帶來利潤,它就會鼓勵動亂和紛爭。走私和販賣奴隸就是證明”。
商人是資本的化身,這段話可以說是商人本性的絕好寫照。在沒有製度的製約和自身自律的時候,商人要賺錢的本性,就會表現為唯利是圖。恩格斯說:“商業就是一種合法的欺詐。” 說的就是這種情況。
由此出發,我們來看看中國古代商人是否如此。
中國古代商人的座右銘《陶朱公商訓》十二條,全是教人關於怎麼做生意的,沒有一條教商人要誠信,要為社會做奉獻。在商人具體的行為方面,唐朝詩人元稹寫的《估客樂》(“估客”就是商人),對當時的商人作了非常精彩的描寫。他寫道:“估客無往著,有利身則行。出門求火伴,入戶辭父兄。父兄相教示:求利莫求名;求名莫所避,求利無不營;火伴相勒縛,賣假莫賣誠;交關但交假,本生得失輕;自茲相將去,誓死意不更。亦解市頭語,便無鄉里情。……求珠駕滄海,採珠上荊衡;北買党項馬,西擒吐蕃鸚;炎州布火浣,蜀地錦織成;越婢脂肉滑,奚童眉眼明”。一個商人出發去外地做生意,向父兄告辭,父兄告訴他:你要“求利莫求名”,要“賣假莫賣誠”,到哪裡都不要顧什麼老鄉情分。這樣的話,你就可以到處去,放手大干了。你可以到湖南、湖北買珍珠,到西夏買好馬,到西藏買鸚鵡,到東南亞買火浣布,到四川買織錦,到浙江買漂亮的女孩做丫鬟,到貴州、廣西買少數民族的小孩做書僮。由此可見,這些商人毫無道德約束,只要能賺錢,可以無所不為,無法無天。
由於他們沒有道德自律和法定自律,只求賺錢,所以難怪社會上的大多數人對他們這般厭惡和痛恨,統治者也“順應民意”,對他們採取歧視政策,貶低他們,羞辱他們。如果一般老百姓都覺得商人不是壞人而是和我們一樣的人,政府也沒有必要把他們視為另類了。
四、商不再賤
到了宋朝,“賤商”的觀念開始發生改變。北宋時,一些守舊人士依然堅持“賤商”的傳統觀念,如宋仁宗時大臣李靚依舊說:“所謂末者,工商也。”但是持這種觀念的人越來越少了。到了南宋,許多人完全突破了舊觀念,例如陳普卿和鄭至道說:“古有四民,曰士,曰農,日工,曰商。士勤於學業,則可以取爵祿;農勤於田畝,則可以聚稼稽;工勤於技藝,則可以易衣食;商勤於貿易,則可以積財貨。此四者,皆百姓之本業,自生民以來,未有能易之者也。”也就是說,商業與士、農、工等行業一樣是社會的“本業”,從事商業的商人當然也不再是“末民”了。所以南宋度宗時黃震說:“國家四民,士、農、工、商。”“士、農、工、商,各有一業,元不相干……同是一等齊民。” 士、農、工、商都是平等的。
不僅觀念發生了改變,國家政策也在悄悄地發生變化。宋代明文規定九類人“不得與士齒”,不准進人官學,其一為“工商雜類”。不過,商人既然在法律上取得了“齊民”的資格,而“齊民”最晚至唐代後期已經獲得了入州縣官學讀書的權利。
宋英宗治平元年(1064),下令說:“工商雜類有奇才異行者亦聽取解”。也就是說,商人及其子弟中的“奇才異行者”也可以參加科舉考試了。雖然這只是把門開了一條縫,但是門終究打開了。宋代商人及其子弟求學於地方官學的事例越來越多,說明這條縫在不斷擴大。國家強加給商人的歧視性制度也在消退,以致宋朝有人說:“今之商賈富人車馬器服,皆無制度”。
由於對商人的歧視減弱,開始出現“士商合流”的新趨勢。清朝人沈直說:“封建之世,計口授田,處四民各異其所,貧富無甚相懸。週末兼併,而貨殖之術以興。魏晉後,崇尚門第,九品士庶之分,而雜流不與清班並,仕者祿秩既厚,有功者又有封邑之租,以遺子孫,故可不與小民爭利。唐時封邑,始計邑給絹,而無實土。宋太宗乃盡收天下之利權歸於官,於是士大夫始乃兼農桑之業,方得贍家,一切與古異矣。仕者既與小民爭利,未仕者又必先有農桑之業,方得給朝夕,以專事進取。
清明上河圖中的商人
清明上河圖中的商人
於是貨殖之事益急,商賈之事益重,非兄老先營事業於前,子弟即無由讀書,以致身通顯。是故古者四民分,後世四民不分。古者士之子恆為士,後世商之子方能為士,此宋元明以來變遷之大較也。”沈直明確指出,宋代士人在科舉中第和做官以前,必須經商謀利。因此他的結論是宋代“商之子方能為士”,換言之,即“天下之士多出於商” 。
元朝的情況比較特殊。元朝政府鼓勵經商,給予貴族和寺院僧侶經商免稅特權,並對商人實現了一系列的優惠政策。不過這些政策主要是給蒙古貴族、大小官吏、色目商人和寺院僧侶的,他們紛紛從事商業活動,獲取了豐厚的利潤。因此在元朝,大商人的社會地位十分優越,但中小商人地位卻十分低下,政府對他們管制嚴格,營運上沒有自由。特別是漢人的普通商人,更是政府和官吏“魚肉”的對象。
到了明朝,情況進一步發生變化。我想大家都聽過王陽明這個名字。他是著名的哲學家,對中國商人形象的改變有巨大的貢獻。王陽明學說的核心是“格物致良知”,也就是說每個人內心都有“良知”,商人、田夫、市民、村婦都有。致良知,就是使每個人內心心本來就有的良知,不為私慾所遮蓋。不論你做什麼工作,不論你是什麼人,只要做到這一點就能成為聖人。由此出發,他說“滿街都是聖人”,並且特別強調:“雖終日作買賣,不害其為聖為賢” 。這話可謂是石破天驚。你看從前商人必須一隻腳穿白鞋、一隻腳穿黑鞋的賤民,現在居然可以做聖人!所以說他打破了以前的觀念,大大抬高了商人的地位。王陽明在明朝的影響非常大,甚至超過官方認可的朱熹。他在徽州特別受歡迎,因為徽州是商人最多的地方。他的弟子在那裡宣稱他的學說,受到民間的大力支持。
王陽明對古代的“四民”之說進行了新的解釋,說這只是職業不同,背後的道理是一樣的,也就是“百姓日用即道”,所以“四民異業而同道”。商人積極響應他的這種看法,提出“士商異術而同志”、“以營商為第一生業”、“良賈何負閎儒”等說法。王陽明的這種看法,不僅得到商人的認同,也得到一些士大夫的認同。
王陽明像
王陽明像
文壇領袖之一的李夢陽說:“夫商與士異術而同心,故善商者,處財貨之場而修高明之行,是故雖利而不污”。即商人和士人雖然謀生的方法不同,但是內心都是一樣的,因此好的商人即使身在商場裡,只要修高明之行,雖然獲利,但是道德仍然可以高尚。思想解放的李贄,更在名著《焚書》中熱情地讚頌當時的商業之風,說“聖人不能無勢利之心”,追求財與勢是“秉賦之自然”,並說商賈“挾數萬之貲,經風濤之險,受辱於關吏,忍詬於市易,辛勤萬狀,所挾者重,所得者末””。所以應當受到社會的尊重。明朝後期一個大學者歸有光也說:“古者四民異業,至於後世士與農商常相混”。這表明戰國中期以後出現的“士、農、工、商”的傳統順序,到了明代也發生了變化。明朝人說“賈為厚利,儒為名高”,這意味著商已置於農、工之上而與士並列。
這些變化,導致傳統的重義輕利的“義利觀”發生了很大變化。由於“義利觀”的變化,商人的自信和自尊也加強了。明代商人編的一首《警世歌》說:“英雄豈論生身本,富貴誰云出處高。白屋也曾衣錦繡,未門餓殍奈如何?”也就是說,商人自己也不再自輕自賤,認為應當擁有更高的社會地位。
商人社會地位的提高,不僅僅在人們觀念中,而且也在社會實際中。明清時期,由於科舉制度的改革,科舉考試向各階層人士開放。商人抓住這個機遇,把子弟送去讀書,參加科舉考試。《警世歌》教導商人說:“要好兒孫在讀書,莫因秉性有賢愚。雖然不入青雲伴,自與凡夫俗子殊”。由於商人大多有錢,子弟讀得起書,受教育的機會比一般人多,通過科舉做官的機會也更大,因此有越來越多的商人子弟可以通過科舉考試進入官僚隊伍。到了十九世紀,沈垚說已經是“天下之士多出於商”了。除了考科舉外,還可以通過捐納得到官位。當政府需要錢的時候,商人可以通過捐錢來買官。
不僅如此,由於商品經濟的發展,到了明代後期,士大夫也不再把牟利視為不道德之事。明朝人董含說:“昔士大夫以清望為重,鄉里富人,羞與為伍,有攀附者必峻絕之。今人崇尚財貨,賄擁資厚者,反屈體降志,或訂忘形之交,或結婚姻之雅,而窺其處心積慮,不過利我財耳,遂使此輩忘其本來,足高氣揚,傲然自得”。這段話的意思是,過去士大夫看不起那些土豪,但是現在士大夫都崇尚財富,所以竭力去親近、巴結有錢人,使得土豪們趾高氣揚起來。商人有錢,所以也成為士大夫親近、巴結的主要對象。
這樣發展的結果,是商人和其他人之間的社會地位差別泯滅了。著名學者方行先生提出了“三位一體”理論,即在清朝,地主、商人、高利貸者三種人逐漸合一了。這種“三位一體”成為一種很合理的理財方式。一個有錢的人,因為土地不會貶值,可以用一部分資金購買土地作為一種保險。再用一部分資金投入商業和金融業,以獲取更高的回報。把這三者都結合起來,就能夠有比較好的一種資產組合。這樣做的結果,就是使得商人和地主之間界限消失了。
由於商人不再受社會歧視,相反受到許多人的追捧,所以到了明朝後期出現了“棄儒就賈”的現象,也就是說,年輕學子不再熱衷考科舉,而寧願去從商。明代後期已有“寧站七尺櫃檯,不去衙門當差。生子有才可做商,不羨七品空堂皇”的說法。到了清代,情況更為嚴重,特別是在山西。一位大臣劉于義向雍正皇帝上奏摺說:“山右積習,重利之念甚於重名。子孫之俊秀者,多入貿易一途;其次寧為胥吏;至中材以下,方使之讀書應試,以故士風卑靡”。雍正皇帝在硃批中也說:“山右大約商賈居首,其次者猶肯力農,再次者入營伍, 再下者方令讀書”。商人在古代為什麼會受歧視 http://bit.ly/2rcsR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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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中國古代商人社會地位的轉折點
2019-10-10 由 五十言 發表于歷史
中國古代將屬民劃分成士、農、工、商四等。而商人地位最為低賤,甚至不能參加科舉考試,這似乎已經成了歷史常識。
但這種認知不免流於片面,隨著歷史的發展,商人的地位並非一成不變,這個節點就在唐朝中期。
唐代以前,商人地位在四民中墊底,基本沒什麼變化。唐初立國,繼承了傳統的抑商政策,商人地位依舊位居最末,不僅不能當官,就連在服飾、喪葬、車乘等方面,也必須比百姓低一等,規定得相當嚴格。比如不許乘馬,不許厚葬,高宗永隆年間,「商賈富人,厚葬越禮」,高宗便令地方官「嚴加捉搦,勿使更然」。
這個時期,整個社會都把商人看著是懶惰不務正業之人,稱其為「賤類」、「下人」。商人實際上與部曲、奴婢等賤民的地位相差無幾。
然到了中唐以後,商人的地位開始慢慢發生變化。
首先,是朝廷從抑商開始向保護經商轉變。唐德宗曾說:「通商惠人,國之令典。」可以看出對通商是持提倡態度的。宣宗更是下令,對通商進行保護:「如商旅往來興販貨物,任擇利潤,一切聽從,關鎮不得邀詰。」此外,朝廷還明令禁止向商人征雜稅、攤雜役,如憲宗下令:「百姓商旅諸色人中,有被分外無名賦斂者,並當勒停。」要知道,在這之前,商人可不止要多交亂七八糟的各種稅,就算同一種稅,商人也要繳納更多的錢帛才行。
其次,對商業和商人漸漸有了公正的看法。不少士大夫開始認為,商業並非是末業,應該和農工並列。如玄宗朝的劉秩就說:「物重則傷農,錢輕則傷賈。」柳宗元則將商業的作用與農業擺在同一地位,指出有利民富民之效,他在《柳常侍行狀》中,述及柳渾任永豐令時,曾使「耕夫復於封疆,商旅交於關市」,因而「既庶且富,廉恥興焉」。牛李黨爭的兩大核心人物之一的牛僧孺,在《玄怪錄》中借韋元方之口說道:
始吾之生也,常謂商勤得財,農勤得谷,士勤得祿,只嘆其不勤而不得也。夫覆舟之商,旱歲之農,屢空之士,豈不勤乎?
這種擺脫傳統蔑視觀點,公允看待商人這一群體,在同時期文學作品中還有大量體現,如劉賀《反賈客樂》有句云:「無言賈客樂,賈客多無墓。行舟觸風浪,盡入魚腹去。」描寫商賈之艱辛。對商賈作正面歌頌,正是對商人改觀的結果。
再者,對商人在服飾、喪葬、車乘等方面的限制淪為擺設。中唐以後,一些富裕商人已不再顧及朝廷的禁令,不但騎馬,還「雕鞍銀鐙,裝飾煥爛,從以童騎,騁以康莊」。商人妻女身上裝飾各種珠寶,「綠鬟富去金釵多,皓腕肥來銀釧窄」。針對這種情況,唐文宗曾採納臣下的意見,下詔禁斷,但從實際情況來看,根本就沒有得到執行,不過是一紙空文。
最後,商人不許入仕的規矩被打破。
「工商雜類不得預於士伍」,這是自漢以來一貫執行的法令,至唐前期仍然如此,故商人(嚴格來說是三代之內的親屬中有人經商者)在唐前期無法參加科舉考試。唐中期以後,商人入仕的禁令不再重申,逐漸就有一些商人及其子弟參加科舉考試以謀求官職。
商人具體何時能夠參加科舉考試,如今不得而知。但已知最早的商人子弟中進士者為陳會,他於文宗大和元年(827年)及第,其家以賣酒為業。其後,大和六年(832年),鹽商之子畢諴也考中進士,後為禮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位居宰相。同為鹽商子的常修、顧雲也分別在咸通六年、十五年及第。也有商人因考試不合格而落第者,以唐末黃巢最為有名,其家「世鬻鹽,富於貲」。
除了通過科舉,商人還可以用錢帛購買官職。安史之亂後,國家財用匱乏,於是有賣官爵之令,「其商賈准令所在收稅,如能據所有資財十分納四助軍者,便與終身優復;如於敕條外有悉以家產助國,嘉其竭誠,待以非次」。所出賣的官爵,主要響應者當是商賈。
此外,商人還通過其他一些途徑獲取官職,比如行賄、立軍功、走後門等。在中晚唐史上,有不少有名人物是商人出身或經過商。大名鼎鼎的安祿山、史思明,曾是「互市牙郎」。唐末西川節度使陳敬瑄,「少賤,為餅師」。鎮南節度使鍾傳,少時「以負販自業」。至於商人及其子弟任中下級官吏的,則就更多了。
總的來看,中唐以後商人入仕已勢不可擋,入仕的禁令已被拋棄。僖宗時,政府公開承認了商人為官這一事實:「刺史、縣令,如是本州百姓及商人等,准元敕不令任當處官……百姓商人也不合為本縣鎮將,若有違越,必舉典刑。」這個詔令中,僖宗禁止的是本地人不得在本地為官,但承認了商人也能任文武官。
關山行旅圖(局部)中道路兩旁的旅店
商人地位提高的原因
唐中期以後,商人的社會地位之所以提高,與唐中期以後政治、經濟所發生的變化息息相關。
首先,抬高商人的社會地位,是唐朝廷加強中央集權的需要。隨著府兵制的破壞,唐朝廷的軍事實力日漸減弱,代之而起的地方節度勢力擁兵自重。安史之亂後,藩鎮割據,他們擁有軍事、行政、財政大權,拒命不接受朝廷的領導。面對心腹之患,唐朝廷屢次投入大量的財力削藩,但由於均田制和租庸調製的破壞,以及藩鎮多自留賦稅,朝廷財政自然出現困難。為此,朝廷只能廣開財源,增加財政收入,以滿足日益增漲的軍費和官僚機構的開支,從而增強軍事力量,期以恢復唐初強有力的中央集權。
其次,均田制的廢弛,壯大了商人群體。唐初實行均田制,農民被牢牢地束縛在土地上,商業難以有較大的發展,商人數量也不可能有較大的增加。武則天時期,出現了大量的逃戶,均田制的基礎發生動搖。安史亂後,土地兼并空前盛行,均田制遭到破壞並瓦解,朝廷已無法通過土地來控制百姓,再無實行重農抑商政策的根基。農民不再受土地束縛,紛紛投入商人行列,李翱在《進士策問二道》寫道:「百姓日蹙而散,為商以游十三四矣。」白居易也說:「農夫之心,盡思釋耒而倚市;織婦之手,皆欲投杼而刺文。」顯而易見,由於均田制的破壞,商人數量在急劇增加。如此日益壯大的群體,且掌握大量財富,若不適當提高其社會地位,矛盾激化的後果將非常嚴重。
當然,唐代後期商人如此活躍,與唐代前期生產力的發展,技術的累積是分不開的。因此可以說,唐代商人社會地位的提高,既是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產物,又是高度發展的生產力水平的必然。
胡商遇盜圖
商人地位提高的意義
商人社會地位的提高,推動了商品經濟的發展。唐代的商業,已經開始向全國各地的農村發展,如茶熟之際,「四遠商人皆將錦繡繒纈、金釵銀釧入山交易」。貨物流通的加強,經濟自然隨之發展,農村的發展也開始加速。而商人地位的提高,商品經濟的發展,使傳統的農本思想受到嚴重衝擊。此後的宋元明清諸朝,不再出現單一的農業經濟,正是得益於此。換句話說,唐代中期商人地位的提高,開啟了我國封建社會走向更高的發展階段,在我國封建社會的商業發展史上,具有承前啟後的意義
唐朝,中國古代商人社會地位的轉折點 - 每日頭條 http://bit.ly/2KBsk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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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富於民,不與民爭利——西漢興起的根本原因
田稅從「十五稅一」降到了「三十稅一」,而成年的男子三年才服一次徭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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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在湖北省荊州市附近發現了幾座漢初的古墓,從古墓出土了一批竹簡,因為是高后二年(公元前185年)修撰的律法,因此當時命名為「二年律令」。
「二年律令」通過法律的形式將土地授予帝國的全體臣民,根據爵位的不同,規定最大可占有的土地田宅的多少。漢代有民爵制度,而大漢皇帝也常賜予民眾爵位,如《漢書·高帝紀上》:「施恩德,賜民爵」,《漢書·惠帝紀》:「賜民爵,戶一級」,更高的民爵就可以擁有更多的土地。
其實「二年律令」中的國家授予民眾土地在戰國時期就開始了。商鞅變法、吳起變法都有一個重要的特徵,就是授予人民土地。不管是獎勵耕戰,還是軍功封爵,都是將土地給人民耕種。《史記》記載「今括一旦為將,……視便利田宅可買者買之。」《韓非子》中也寫道:「中牟之人,棄其田耘賣宅圃而隨文學者,邑之半。」賣宅院土地的竟然達到了全城人的一半,可見在戰國時代,土地甚至可以自由買賣。
授予百姓土地,廢除原來的奴隸制和佃農制度,能真正激發百姓耕種的積極性,而軍功能獲得更多的土地,這樣又進一步刺激農民戰鬥熱情。特別當時的秦國人,簡直是「聞戰而喜」,為了搶人頭,連影響行動的甲冑也不穿了,可見這種授田制度有多大的刺激性。
漢帝國延續了這種制度,但是中國古代是沒有產權這種概念的,然而這種授予的土地一經一經授予便不再收回,已經隱隱包含有土地私有和「耕者有其田」的理念。經過秦末戰爭、楚漢戰爭,漢初人口已經只剩下秦統一時的十之二三,得到了土地農民生產的積極性很高,加之漢初奉行黃老之術,無為而治,與民休息,所以老百姓的負擔相對較輕。
漢文帝、漢景帝
漢文帝、漢景帝統治時期,史稱「文景之治」,延續了39年。當時的田稅從「十五稅一」降到了「三十稅一」,而成年的男子三年才服一次徭役,可以說是真正的盛世。所以到了漢武帝繼位的時候,《漢書·食貨志》記載:
國家無事,非遇水旱,則民人給家足,都鄙廩庾盡滿,而府庫余財。京師之錢累百巨萬,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腐敗不可食。眾庶街巷有馬,阡陌之間成群,乘牝者擯而不得會聚。
國家沒有大事發生,不是遇到水災旱災,百姓人人可以安居樂業,各地糧倉都滿了,都溢出到倉外腐敗不能用了。府庫里的錢因為常年不用,穿錢的繩子都腐朽了,散落無法計算。而民間到處都是馬匹牲口,騎母馬的人會被大家看不起,不能參加聚會。
這是漢立國七十年後的景象,而漢朝剛剛立國的時候,「漢興,接秦之敝,諸侯並起,民失作業而大饑饉。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過半。」人吃人,高祖下令允許老百姓可以賣兒賣女,天子都湊不齊四匹一樣顏色的馬,這就是漢朝剛剛建立是悽慘的境況。
可以說將原本屬於國家的土地交給百姓,允許百姓自由經營,同時低稅收,不折騰,與民休息,不與民爭利,是漢朝初期的主要經濟政策,也是漢朝走向盛世的根本原因。
藏富於民,不與民爭利——西漢興起的根本原因 - 每日頭條 http://bit.ly/2pD6E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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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五口之家的全部糧食收入大約值4500錢,扣除十一之稅、口糧、祭祀、衣服之後,不僅沒有盈餘,還虧空450錢。即便按三十抽一算,還是虧150錢,免稅也只能做到收支平衡。https://is.gd/m3Tz1F
為什麼漢代在已經做到「三十稅一」的情況下,仍然有人賣田,甚至為奴? - 知乎 http://bit.ly/2OvhAv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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