蠲政


● 蠲
juān  ㄐㄩㄢˉ
除去,免除:~除。~免。
顯示,昭明:“惠公~其大德”。
古同“ 涓 ”,清潔。
古代稱一種多足蟲。
(1)除去、驅出、去掉。同“捐” [eliminate]
宜弘大務,蠲略細微。—— 《後漢書·慮植傳》
十家租稅九家畢,虛受吾君蠲免恩。—— 白居易《杜陵叟》
(2)又如:蠲資(出資);蠲卹(免去勞役賦稅等項,並給與安慰或救濟);蠲痾(除去疾病);蠲丁(免除丁口錢);蠲欠(免除積欠租稅);蠲平(消除平息)
(3)清除,疏通[clear away]
應時而蠲。—— 揚雄《劇秦美新》
蠲濁而流清。—— 柳宗元《永州韋使君新堂記》
(4)又如:蠲疏(清除疏通);蠲滌(清除,除去);蠲蕩(清除;廢除)
(5)使清潔[cleanse]
剖腹以蠲腸。—— 《晉書·皇甫謐傳》
(6)又如:蠲潔(清潔;明潔);
(7)明示,顯示[make clear]
惠公蠲其大德。—— 《左傳》
(8)通“涓”。擇取[choose]
圖厥政,不蠲蒸,天惟降時喪。—— 《書·多方》


康熙的詔諭「朕宵旰孜孜,勤求民瘼。承惟惠下新政,無如除賦蠲租」在百姓的眼中,不亞於范仲淹的美文「至若春和景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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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乾盛世里的稅收美政   蠲政
2016/04/06 
農業社會下中國歷代的每一次所謂「盛世」,總有一些稅收美政的影子在其間蕩漾著。社會經濟得到很大發展的情況下,終於可以有餘裕在一定的條件下「還稅於民」。畢竟,因為涉及到對本來就很貧乏的耕織資源進行主要是由政府說了算的強制分配,稅收幾乎成了聯繫朝廷與百姓、官方與個體、公卿和寒室最為敏感的一個方面。而比之於輕徭薄賦更大力度的蠲免錢糧,足以讓以農民為主的納稅人群體為之大大地雀躍一陣。因了這一點,歷代的蠲政,總會被人們目以「美政」而投以莫大期許。
清朝是中國歷代蠲免政策執行最為徹底、數量和力度都達到歷史高峰的朝代,其蠲免項目主要有普免、災蠲、欠免、恩免等形式。從蠲免對象看,又有免逋欠、免緩徵、帶徵、免加征、免本年錢糧、免來年錢糧的區別。其中普免即在特定時段里免除所有特定稅種相對人的納稅義務的作法,當為蠲免「恩政」之極。而恰恰是這樣的普免,在康乾盛世就進行了九次,其中自康熙五十年起分三年輪免一周,共計免去各地當年額徵賦稅銀27854169兩,歷年積欠銀4210582兩,兩項合計「共蠲免天下地畝人丁新征舊欠銀三千二百六萬四千六百九十七兩有奇」。乾隆朝則進行了五次大的錢糧普免和三次漕糧普免,共計蠲免錢糧超過1.2億兩,糧1200萬石。嘉慶元年(1796年)還有過一次普免,因彼時乾隆禪位為「太上皇」,仍可算作康乾盛世的餘聲。如此痛快淋漓的稅收蠲政,足可以讓康熙的詔諭「朕宵旰孜孜,勤求民瘼。承惟惠下新政,無如除賦蠲租」在百姓的眼中,不亞於范仲淹的美文「至若春和景明」了。
普免錢糧的作法不僅僅是盛世才有,它也在相當程度上支撐了盛世,呈現了盛世。作為一種友善愛民的信息表示,會讓「民以食為天」的納稅義務人大大地緩和對政府因稅收問題而積累起來的怨恨並有一些好感甚至感恩情緒油然而生。這也使得並不十分穩固的滿漢聯盟得到維繫,使根深蒂固著的國家、地主與農民的利益分配矛盾得到一定程度的淡化,從而確保了異族統治下的民族矛盾和階級矛盾都因蠲政的恩惠而暫時抑制、舒緩甚至消融、化解。人民安居樂業的表面圖景,會讓他們暫時忘卻自己是任君王宰割的牛羊這一根本規定性。在「民為邦本,本固邦寧」的邏輯下,蠲政也似一種「稅式支出」或即時「補貼」,給當時的「三農」產生加油打氣之功,從而在相當程度上充實和鞏固了王朝的農業經濟基礎。
康乾稅收美政的原動力,得自於盛世帝王所特有的那種理性體嘗。對於王朝興衰之於稅收的相互作用,康乾二帝洞若觀火:「當民之初,取民有制,休養生息。至萬曆年間,海內殷實,家給人足。及乎天啟、崇禎之際,加派繁興,民不堪命,國祚隨失」。基於這一認知,他們認為「蠲租為愛民要務」,「欲思民生樂業,比屋豐盈,惟當己責蠲租,百姓得沾實惠」,「藏富於民,經久不匱,洵國家之要務也」。作為對前朝具有「以省靡費」、「以杜虛冒」、「以省民累」、「以蘇災困」之功的蠲政的繼承和發揚光大,康熙和乾隆二君的親民用心昭然可見,也讓稅收這種總以板著面孔的「公事」,欣欣然呈現「與民休息」的美景良辰。
稅收蠲政密集於康乾盛世而不是其他時代,也是因為大清的政治肌體確實在這個時候發育到了最為成熟和健壯的中年。不論建有內懲鰲拜、外消三藩、北制俄羅斯、南降台灣鄭氏集團的康熙帝,還是號稱「十全老人」、自負建有「西師」和「南巡」兩大事功的乾隆,都曾極富遠見、智慧和運氣地致力於大清江山的夯實和加固,並推出了一系列解放生產力、發展經濟的有效舉措,這使得他們最有條件和能力推行蠲政。僅從這多達九次的普蠲大手筆,康乾盛世便不是表面文章、虛假繁榮或花架子,而是實打實、響噹噹、不折不扣的硬功夫。
康乾盛世里的稅收美政 - 壹讀 http://bit.ly/2pxt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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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社會下中國歷代的每一次所謂“盛世”,總有一些稅收美政的影子在其間蕩漾著。社會經濟得到很大發展的情況下,終於可以有餘裕在一定的條件下“還稅於民”。畢竟,因為涉及到對本來就很貧乏的耕織資源進行主要是由政府說了算的強制分配,稅收幾乎成了聯繫朝廷與百姓、官方與個體、公卿和寒室最為敏感的一個方面。而比之於輕徭薄賦更大力度的蠲免錢糧,足以讓以農民為主的納稅人群體為之大大地雀躍一陣。因了這一點,歷代的蠲政,總會被人們目以“美政”而投以莫大期許。
康乾盛世裡的稅收美政
清朝是中國歷代蠲免政策執行最為徹底、數量和力度都達到歷史高峰的朝代,其蠲免項目主要有普免、災蠲、欠免、恩免等形式。從蠲免對像看,又有免逋欠、免緩徵、帶徵、免加徵、免本年錢糧、免來年錢糧的區別。其中普免即在特定時段裡免除所有特定稅種相對人的納稅義務的作法,當為蠲免“恩政”之極。而恰恰是這樣的普免,在康乾盛世就進行了九次,其中自康熙五十年起分三年輪免一周,共計免去各地當年額徵賦稅銀27854169兩,歷年積欠銀4210582兩,兩項合計“共蠲免天下地畝人丁新徵舊欠銀三千二百六萬四千六百九十七兩有奇”。乾隆朝則進行了五次大的錢糧普免和三次漕糧普免,共計蠲免錢糧超過1.2億兩,糧1200萬石。嘉慶元年(1796年)還有過一次普免,因彼時乾隆禪位為“太上皇”,仍可算作康乾盛世的餘聲。如此痛快淋漓的稅收蠲政,足可以讓康熙的詔諭“朕宵旰孜孜,勤求民瘼。承惟惠下新政,無如除賦蠲租”在百姓的眼中,不亞於范仲淹的美文“至若春和景明”了。
康乾盛世裡的稅收美政
普免錢糧的作法不僅僅是盛世才有,它也在相當程度上支撐了盛世,呈現了盛世。作為一種友善愛民的信息表示,會讓“民以食為天”的納稅義務人大大地緩和對政府因稅收問題而積累起來的怨恨並有一些好感甚至感恩情緒油然而生。這也使得併不十分穩固的滿漢聯盟得到維繫,使根深蒂固著的國家、地主與農民的利益分配矛盾得到一定程度的淡化,從而確保了異族統治下的民族矛盾和階級矛盾都因蠲政的恩惠而暫時抑制、舒緩甚至消融、化解。人民安居樂業的表面圖景,會讓他們暫時忘卻自己是任君王宰割的牛羊這一根本規定性。在“民為邦本,本固邦寧”的邏輯下,蠲政也似一種“稅式支出”或即時“補貼”,給當時的“三農”產生加油打氣之功,從而在相當程度上充實和鞏固了王朝的農業經濟基礎。
康乾稅收美政的原動力,得自於盛世帝王所特有的那種理性體嘗。對於王朝興衰之於稅收的相互作用,康乾二帝洞若觀火:“當民之初,取民有製,休養生息。至萬曆年間,海內殷實,家給人足。及乎天啟、崇禎之際,加派繁興,民不堪命,國祚隨失”。基於這一認知,他們認為“蠲租為愛民要務”,“欲思民生樂業,比屋豐盈,惟當己責蠲租,百姓得沾實惠”,“藏富於民,經久不匱,洵國家之要務也”。作為對前朝具有“以省靡費”、“以杜虛冒”、“以省民累”、“以蘇災困”之功的蠲政的繼承和發揚光大,康熙和乾隆二君的親民用心昭然可見,也讓稅收這種總以板著面孔的“公事”,欣欣然呈現“與民休息”的美景良辰。
康乾盛世裡的稅收美政
稅收蠲政密集於康乾盛世而不是其他時代,也是因為大清的政治肌體確實在這個時候發育到了最為成熟和健壯的中年。不論建有內懲鰲拜、外消三藩、北制俄羅斯、南降台灣鄭氏集團的康熙帝,還是號稱“十全老人”、自負建有“西師”和“南巡”兩大事功的乾隆,都曾極富遠見、智慧和運氣地致力於大清江山的夯實和加固,並推出了一系列解放生產力、發展經濟的有效舉措,這使得他們最有條件和能力推行蠲政。僅從這多達九次的普蠲大手筆,康乾盛世便不是表面文章、虛假繁榮或花架子,而是實打實、響噹噹、不折不扣的硬功夫。https://is.gd/Rycpn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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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益,右:蜀。 Component of: 𧆇
國語發音:    juān ㄐㄩㄢ
粵語發音:    gyun1
唐代發音:    guen
說文解字:    《虫部》蠲:馬蠲也。从虫、目,益聲。纽,象形。《明堂月令》曰:「腐艸為蠲。」打開字典
宋本廣韻:    《廣韻·下平聲·先·涓》蠲:除也,潔也,明也。《說文》曰:馬蠲蟲明堂。《月令》云:腐草爲蠲。打開字典
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虫部·十七》蠲:《唐韻》古𤣥切《集韻》《韻會》圭𤣥切,𠀤音涓。《說文》馬蠲,蟲也。《明堂月令》曰:腐草爲蠲。又潔也。《詩·小雅》吉蠲爲饎。《周禮·天官·宮人》除其不蠲。又明也。《左傳·襄十四年》惠公蠲其大德。又《玉篇》除也,疾也。又《韻會》涓畦切,音圭。義同。又與圭通。《儀禮·士虞禮》哀子某,圭爲而哀薦之。《註》引《詩》吉圭爲饎。又《正字通》唐人以漿穫紙使瑩滑,名曰蠲紙。蠲,音圭。《字彙》又讀作桂,引唐太宗詩:水搖文蠲動。言水紋似蠲紙也。《韻略》又音絹。
考證:〔又與圭通。《儀禮·士虞禮》哀子某,圭爲哀薦之饗。《註》圭今作蠲。〕謹照原文哀薦之饗改而哀薦之。圭今作蠲改引詩吉圭爲饎。打開字典
反切:    古𤣥 (《廣韻·下平聲·先·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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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冠云:「周禮十二荒政」與古代賑災救荒制度
2016-09-06 由 闕里書院 發表于歷史
《尚書·皋陶謨》云:「洪水滔天,浩浩懷山襄陵,下民昏墊。」禹「暨益奏庶鮮食」,「暨稷播奏庶艱食」。「鮮食,懋遷有無,化居。烝民乃粒,萬邦作乂。」這段話是說大禹在災荒之時,為民眾提供穀物和肉食。還發展貿易,互通有無,以使民眾安定之。用《史記·夏本紀》之言就是:「令益予眾庶稻。」「命后稷予眾庶難得之食。食少,調有餘相給,以均諸侯。」這是古文獻關於周代之前荒災應對措施的文字記載。
鈎稽文獻,夏商之時的救災賑災難得其詳,但在《周禮·地官·大司徒》里,則出現了非但是中國,更是人類歷史上首次提出、全面而系統的十二條荒政制度:
以荒政十有二聚萬民:一曰散利,二曰薄征,三曰緩刑,四曰弛力,五曰舍禁,六曰去幾,七曰省禮,八曰殺哀,九曰蕃樂,十曰多婚,十有一曰索鬼神,十有二曰除盜賊。
《周禮·大宗伯》言「凶禮」云:「以凶禮哀邦國之憂。以喪禮哀死亡,以荒禮哀凶札,以吊禮哀禍災,以襘禮哀圍敗,以恤禮哀寇亂。」《左傳·僖公元年》也有「夏,遷邢於夷儀,諸侯城之救患也。凡侯伯救患、分災、討罪,禮也。」的說法。中國古代的賑災救荒之制,至周代已然大備,後世在荒政措施上均沒有超出此原則,而僅略有變通而已。凶禮之中,吊、襘、恤三者主要為先秦時期天子與諸侯國以及諸侯國之間的禮儀,隨着大一統時代的到來,後世逐漸合併為以恤荒、賑災、勞問的荒政措施為主。然雖世變代異,明權制變,而其義實歸於一。另者,荒政弔恤之禮,以哀、禍、災、寇、亂皆主於哀戚矜敬,禮從其宜,無取縟節繁文,其禮皆從簡。而這其中,儒家對荒政提出的「散利」、「薄征」、「恤民」、「移民通財」等一系列原則,更是儒家「仁愛」思想的重要體現和具體運用。後世經過歷代政府不斷完善,救荒賑災已成為國家的重要制度之一。
《禮記·月令》雲:「季春之月,天子布德行惠,命有司發倉廩,賜貧窮,賑乏絕。」周禮荒政以救患分災,達矜恤之意、赴救患之功,正是這個思想的具體體現和運用。「救荒之政,莫急於勸分。」荒政是中國歷史上救濟災荒的具體措施,此乃一國興亡之所系。先秦之時之「勸分」乃一種社會救助之法。古代荒政制度有二:一是禮儀、祭祀方面的荒政制度,主要有素服、徹善減食、去樂馳懸等;另一類乃經濟、政治方面之荒政制度,主要體現於社會組織、農業生產、法律刑罰、國君與諸侯國之間的救荒恤民等方面。這其間,尤為著名的就是「周禮十二荒政」:
1.散利
《周禮•地官·大司徒》:「以荒政十有二,聚萬民,一曰散利。」鄭玄引鄭司農註:「救飢之政,十有二品。散利,貸種食也。」賈公彥疏:「散利,貸種食也者,謂豐時斂之,凶時散之,其民無者,從公貸之,或為種子,或為食用,至秋熟還公,據公家為散,據民往取為貸,故云散利。」說白了,散利就是遇到凶年官府借給百姓種子和糧食,對災民以救濟。其主要措施有三項,即:周、貸、糶。周,指周濟,是無償的賑給,這是遇到較大的自然災害後採用的辦法。《周禮·地官·鄉師》職:「以歲時巡國及野,而賙萬民之囏(艱)阨,以王命施惠」,講的就是周濟災民,鄉師按時巡視各國,考察災情,然後以天子的名義給予救濟。貸,指借貸,發生災荒時出借,收穫以後歸還,這往往是青黃不接的時候採用的辦法。《周禮·地官》「旅師」之職,掌管國家征聚的部分穀物,「凡用粟,春頒而秋斂之」,就是為了救濟春荒而予以借貸。
《禮記·檀弓》中說的春秋時候衛國共叔文子煮粥救濟災民,就是中國最早的施粥救災記載。
2.薄征
《周禮•大司徒》:「以荒政十有二,聚萬民,一曰散利,二曰薄征。」鄭玄引鄭司農註:「救飢之政,十有二品……薄征,輕租稅也。」賈公彥疏:「薄,輕也。征,稅也。謂輕其稅。」薄征,就是蠲免、減少或緩徵租賦。後世遇到災害,一般由君主下達蠲除之令,此謂「災蠲」;而有時雖無災害,君主為了表示恩惠,也減免部分租賦,這叫做「恩蠲」——當然,這與荒政無關了。
3.緩刑
寬刑罰。重罪減輕,輕罪赦免。凶荒之年,民眾為饑寒所迫,容易觸犯法律,所以執法要適當寬緩,以示哀矜之意。《周禮·大司徒》:「以荒政十有二,聚萬民:一曰散利,二曰薄征,三曰緩刑……。」賈疏:「三曰緩刑者,謂凶年有刑罰寬而放之。」《周禮·朝士》:「若邦凶荒、札喪、寇戎之故,則令邦國、都家、縣鄙慮刑貶。」鄭註:「慮,謀也。貶,猶減也。」《周禮·士師》:「若邦凶荒,則以荒辯(貶)之法治之,令移民、通財、糾守、緩刑。」此二處「刑貶」、「荒辯(貶)之法」均與緩刑同義,言律令條款要有所貶損,以為權宜之意。
4.弛力
「力」,指力役之徵。「弛力」,即減免徭役。《周禮·大司徒》:「以荒政十有二聚萬民……四曰弛力。」鄭玄引鄭司農注云:「弛力,息繇役也。」賈疏:「弛力者,弛放其力役之事。」根據《周禮·均人》說,國家的徭役要按照年景的好壞征派,豐年每人服役三天,中年每人服役兩天,下年每人服役一天,荒年不服役。
5.舍禁
即解除封山澤之禁令。《周禮·大司徒》:「以荒政十有二聚萬民……五曰舍禁。」鄭註:「舍禁,若公無禁利。」賈疏:「山澤所遮禁者,捨去其禁,使民取蔬食。」國有山澤園囿,平時嚴禁人民入內,凶荒之時對災民開放,百姓可以去採摘果蔬,捕獵漁樵,以為生計。漢元帝初元元年詔令云:「關東今年穀不登,民多睏乏。其令郡國被災害甚者毋出租賦。江海陂湖園池屬少府者,以假貧民,勿租賦」。但當年繼續大水成災,二年春,又詔令將水衡禁囿、宜春下苑、少府佽飛外池、嚴籞池田,假與貧民。諸如此類,「弛山林川澤之禁」,「開山場河泊之禁」,「弛獵禁」,「弛魚禁」,「弛樵採禁」,為後世歷代逢災之時常用之法。
6.去幾
鄭玄在《周禮》注中引鄭司農之說:「去幾,關市不幾也。」「玄謂去幾,去其稅耳。」「幾」,本意門坎,這裏指的是設關卡徵稅。「去幾」,就是廢除關卡停收關市之稅。宋人王昭禹的對此有着清晰的解釋:
弛力為民方私其力,以免死故也。以弛力為不足,則又舍禁。以舍禁為不足,則又去幾。蓋山林澤梁有禁所以止害也。門關有幾,所以察過也。雖有小害,舍而弗禁。雖有小過,釋而弗察,為其困甚權以救之也。荒政去幾,而司關國凶札則無關門之徵。猶幾者,蓋所謂去幾者,非皆無幾也,有所去而已。則所謂舍禁亦若此也,非皆無禁,有所舍而已。(《周禮詳解·卷十》)
7.眚禮
眚禮,意減省吉禮之數。《周禮·大司徒》:「以荒政十有二……七曰眚禮。」鄭玄引鄭司農註:「眚禮,《掌客職》所謂凶荒殺禮者也。」「眚禮,謂殺吉禮也。」賈疏:「謂吉禮之中,眚其禮數。」每逢荒災之事,天子就要減省慶賀、祭祀典禮或其中的某些儀式。《周禮·天官·膳夫》:「王齊,日三舉。大喪,則不舉。大荒,則不舉。大札,則不舉。天地有災,則不舉。邦有大故,則不舉。」殺牲盛饌謂之舉,言「不舉」,即不殺牲盛饌。《禮記·曲禮下》篇所云「歲凶,年穀不登,君膳不祭肺」、「祭事不懸」。「祭肺」,鄭註:「禮食殺牲則祭先,有虞氏以首,夏後氏以心,殷人以肝,周人以肺。不祭肺,則不殺也。」此言是說在饗燕飲食時不用肺作祭品,舉行祭祀活動不懸掛鐘磬樂器等。《玉藻》篇也說:「年不順成則天子素服,乘素車,食無樂。」「至於八月不雨,君不舉」。「舉」就是殺牲,食用美味佳肴。這也是降低禮儀規格的措施。減省了某些儀式,通常也稱為「殺禮」。
秦蕙田《五禮通考》云:「周禮大荒則不舉,大札則不舉,天地大災則不舉。舉者,殺牲盛饌也。豈但飲食為然?則凡所服之衣、所乘之車,凡百興作,皆為休息,此無他君臣之分。雖懸絕而實相資以相成也。當此凶荒之時,吾民嗷嗷然以待哺,垂於阽危、瀕於死亡,為人上者何忍獨享其奉哉?」(《五禮通考·卷二百五·凶禮五》)
眚禮的主要措施一般有:減膳,減乘輿,罷宴會,罷節日慶賀,避正殿,罷角牴遊戲,以及太僕減省餵馬谷料、水衡減省餵獸用肉、尚方御府停止製造豪華日用器物等。宋司馬光《論燕飲狀》云:「今歲以來,災異屢臻,日食、地震,江淮騰溢,風雨害稼,民多菜色,此正陛下側身克己、眚禮蕃樂之時。」
8.殺哀
謂凶荒之年減少喪葬禮數,以省費用。這裏專指減省凶禮的禮儀規格,主要是喪葬之禮不得大操大辦,鋪張浪費。《周禮·大司徒》:「以荒政十有二,聚萬民……八曰殺哀。」鄭註:「殺哀,謂省凶禮。」賈疏:「八曰殺哀者,謂凶禮之中殺其禮數。」孫詒讓正義:「《公羊》何注訓殺為省,謂減省喪禮,趨簡易也。」
9.蕃樂
「蕃」,即藩,藩屏、閉止之意。蕃樂,即收藏樂器而不奏,以停止、罷除演奏樂事及其他娛樂活動。後世也稱為「徹樂」。《周禮·大司徒》:「以荒政十有二,聚萬民:……九曰蕃樂。」鄭註:「杜子春讀『蕃樂』為『藩樂』,謂閉藏樂器而不作也。」漢宣帝本始四年正月,因前一年有大旱之災,下令太官損膳省宰,並且裁減樂府的樂工,「使歸就農業」。唐文宗太和七年,久旱不雨,詔令太常所屬教坊女樂,停止演唱練習。宋仁宗時曾因河北地區發生水災,取消上元燈會。
10.多昏
多昏,指凶荒之年,要簡化婚禮,使民便於嫁娶,不要為了禮儀的完備而影響了婚娶。這裏包含着互相救助、保護以及增殖人口,補充由於災荒而減少的人口的意思。《周禮·大司徒》:「以荒政十有二,聚萬民:……十曰多昏。」鄭玄引鄭司農註:「多昏,不備禮而娶,昏者多也。」賈疏:「昏禮有六,並有玄纁束帛。凶荒為昏,不可備行此禮,使有女之家得減口數,有男之家易得其妻,故娶昏者多也。」宋秦觀《財用策下》:「凡嫁子娶妻,純帛無過五兩,凶荒則又殺禮而多婚。」
11.索鬼神
鄭玄引鄭司農之說:「索鬼神,求廢祀而修之,《雲漢》之詩所謂『靡神不舉,靡愛斯牲』者也。」賈疏云:「十有一曰索鬼神」者,謂凶年禱祈,搜索鬼神而禱祈之。」索鬼神,就是找出與造成凶荒有關的鬼神予以祭祀。古人認為凶荒的發生是因為鬼神未加庇佑的緣故,很可能是在常規祭祀中沒有祭到的鬼神之怪罪而降下災禍。所以,凶荒之時,往往要廣祭群神。《禮記正義》卷四十九云:「若水旱災荒,禱祭百神,則有求也。故《大祝》有六祈之義,《大司徒》有荒政索鬼神之禮。」
12.除盜賊
鄭玄引鄭司農說:「除盜賊,急其刑以除之,饑饉則盜賊多,不可不除也。」賈疏云:「十有二曰除盜賊者,凶年盜賊多,急其刑以除之。」另,《周禮·秋官·士師》:「若邦凶荒令糾守。」鄭註:「糾守,備盜賊也。」
《五禮通考》載宋司馬溫公之言:
《周禮》荒政十有二,散利、薄征、緩刑、弛力、舍禁、去幾,率皆推寬大之恩以利於民,獨於盜賊,愈更嚴急。所以然者,蓋以饑饉之歲,盜賊必多,殘害良民,不可不除也。頃年嘗見州縣官吏,有不知治體,務為小仁者,或遇凶年有劫盜斛斗者,小加寬縱,則盜賊公行,更相劫奪,鄉村大擾,不免廣有收捕,重加刑辟,或死或流,然後稍定。今若朝廷明降敕文,豫言偷盜斛斗因而盜財者與減等斷放,是勸民為盜也。百姓乏食,官中當輕徭薄賦,開倉賑貸,以救其死,不當使之自相劫奪也。今歲府界、京東、京西水災極多,嚴刑峻法以除盜賊,猶恐春冬之交,饑民嘯聚,不可禁御,又況降敕以勸之。臣恐國家始於寬仁,而終於酷暴,意在活人而殺人更多也。
秦蕙田評曰:「溫公所奏,深得周官除盜賊之防。其雲始於寬仁終於酷暴,尤切中姑息之病。」(《五禮通考·卷二百五·凶禮五》)
周禮十二荒政之間有着完整的邏輯鏈條,宋人王昭禹的《周禮詳解·卷十》對此解釋說:
昏者,天地之大義,人之終始,非可以苟也,苟而多昏其為不得已又甚矣。如是而人事畢矣,則索鬼神而已。苟人事有未盡,而將求於鬼神,鬼神其肯福之乎?蓋鬼神聰明正直,依人而行故也。自散利至於索鬼神,所以恤人者盡矣。於是乎除盜賊,蓋盜賊害人荒饉猶多,不可以不除。然其所以恤人者未盡而遽欲除之,是亦罔民而已。故荒政以除盜賊為後能修政事,然後可以索鬼神能恤人,然後可以除盜賊。此荒政之序也。
中國歷史上,自春秋戰國以降,歷代均以此《周禮》十二荒政作為荒政措施的根本框架、並在此原則指導下進行,歷代政府同時更將此作為治國的重要制度之一,這對後世產生了殊為深遠的影響。縱觀史乘,中國歷史上幾乎無年不荒,而風調雨順者實少。但士庶流離失所之記錄遠低於荒年記錄,這實乃「荒政」之功德。鈎稽史籍,一部中國荒政史,可謂見證了古人的聖賢仁心。先秦以降,從漢宣帝時期的「常平倉」[1],到南北朝時期的「六疾館」和「孤獨園」[2],及至隋之「義倉」[3]、唐之「病坊」[4],再至宋之「福田院」[5]、「居養院」[6]、「安濟坊」[7]、「養濟院」[8]、「漏澤園」[9]等制度,此皆是荒政制度之設,更是儒學「聖賢」之所在。元代,一仍舊貫承襲前朝制度亦設有相同性質的「廣濟提舉司」及「惠民局」。到了明太祖朱元璋更是歷史上對災荒認識殊為深刻的一位帝王,據《明史·職官志》載:「洪武三年置惠民藥局,府設提領,州縣設官醫。凡軍民之貧病者,給之醫藥。」《明史·食貨志》則云:「初,太祖設養濟院收無靠者,月給糧。設漏澤院葬貧民。」再至清代,則是古代荒政發展的鼎盛時期。順治時期,各府、州、縣即俱設常平及義、社倉,責成道員專管,每年造冊報戶部;順治十七年,定「倉谷糴糶」之法,春夏出糶,秋冬糴還,平價出息,如遇災荒,即以賑濟。康熙間又定春借秋還,每石取息一斗;各地常平、義倉儲糧永留本境備賑,並規定大、中、小州縣應儲糧數。史料記載,乾隆時期常平倉發展快速,存糧超過四千萬石。
現存古人關於荒政賑災的著述多見,而歷史上第一部荒政專著則是宋代董煟的《救荒活民書》三卷,是書無論是從內容上還是從體例上均對後世產生了重大影響。《救荒活民書》上卷考古以證今,中卷條陳救荒之策,下卷備述時賢名臣之論。總結了有宋以前歷世的救荒策略與具體方法,如常平、義倉、勸分、禁閉糴、不抑價、檢旱、減租、貸種、恤農、遣使、弛禁、鬻爵、度僧、治盜、捕蝗、和糴、存恤流民、通融有無、借貸內庫等具體措施。這是中國第一本救荒專書,被譽為荒政百科全書。宋元之後,此書一直廣為流傳,影響深遠。明清時期撰寫的《荒政要覽》、《荒政匯編》亦多以是書為藍本。明代的《千頃堂書目》中收錄明人修撰的荒政文獻二十一部,其中林希元的《荒政叢言》、俞汝為的《荒政要覽》皆是極具價值的救荒著述。明末著名的科學家徐光啟《農政全書》凡六十卷,荒政之論十八,近全書三分之一內容。而清代俞森的《荒政叢書》,「輯古人救荒之法,於宋取董煟,於明以來取林希元、屠隆、周孔教、鍾化民、劉世教、魏禧,凡七家之言」(《四庫提要》語),總結了清代以前的救荒措施。此外,在清人編撰的《古今圖書集成》中也收集有大量災荒資料,見諸於食貨典、乾象典、職方典等篇章。
在中國傳統文化的觀點裏,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能——或者說其統治的正當性、與合法性之一,就是在災害和饑荒發生時必須賑災救荒。《大學》云:「德者本也,財者末也,外本內末,爭民施奪。是故財聚則民散,財散則民聚。」三代而上有荒歲而無荒民,根據《管子》記述:湯七年旱,禹五年水,而社會上沒有出現大面積的饑民,原因就在於「湯以莊山之金鑄幣,而贖民之無糧賣子者;禹以歷山之金鑄幣,而贖民之無糧賣子者。」(《管子·山權數》)《救荒活民補遺書》曰:「天地之寶藏,唯聖人為能發之,發之而不私之,持其衡而變通之,以待夫民之厄困也。」明儒丘濬亦云:
所以理財者,乃為民而理,理民之財爾。豈後世斂民之食用者,以貯於官而為君用度者哉?古者藏富於民,……是故善於富國者必先理民之財,而為國理財者次之。(《大學衍義補·制國用·總論理財之道》)
儒學之核心曰「仁」,此亦儒學最高道德原則及標準。「仁者,生生之德也。」在天覆地載之中,體現着「萬物並育而不相害」的一體之仁,反映出中國文化敬天重德、仁慈博愛之思想精神。儒學之所謂「仁」,乃涵蓋於一切萬物、無窮無盡之道德實體。任何固定名言或意象,皆不足以竭盡其全部內容。要之,以此為原則之中國文化乃仁本文化、德本文化,其總特點就是以人為中心,曰「生生」、曰「盡性」,並以「禮」為社會秩序之基礎與核心,同時注入「敬德保民」之思想因素,使其具有道德倫理之深刻內涵,此即中國文明最耀眼、最燦爛之處。儒家思想、即仁本之說,為儒家哲學之中心,亦即中國哲學、中國文化之中心。
君子治國,以愛民為本。《易》云:「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不已乃天地大德之所象。人為天所生,秉有天性。因之,每個人皆有合乎尊嚴生存之道德權利。而政府存在之理據,正是首要在於它能夠保障民眾這一道德權利基礎之上。此即《尚書》所謂「民惟邦本,本固邦寧」之意。對此思想之解讀,先秦文獻之中可謂不知凡幾。如:《尚書·大禹謨》:「德惟善政,政在養民。水火金木土谷,惟修;正德、利用、厚生、惟和。九功惟敘,九敘惟歌。」《左傳·莊三十二年》云:「國將興,聽於民;將亡,聽與神。」《呂氏春秋·務本》:「宗廟之本在於民。」孔子主張「既庶加富」、「足食足兵」、「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至孟子,更繼承孔子及古代五經之觀點而發揮之。亞聖尤以將政治以民生為主之道理闡發詳盡,提出「得乎丘民而為天子」「使民養生喪死無憾,王道之始也。」「是故明君制民之產,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樂歲終身飽,凶年免於死亡,然後驅而之善,故民之從之也輕」等系列觀點,並第一個將「民」與「天」聯繫在一起,稱民為「天民」,人,皆是天之子民,民都是平等之人。在儒家思想體系里,孟子更首次明確和系統化了儒家之「民生觀」。仁者,天地萬物之心也。《左傳》云:「正德、利用、厚生謂之三事。」故孟子曰:「堯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儒學「節愛用民」觀及《周禮》所說遇大事「致萬民而詢」制度、以及《禮記》中的「天下為公」思想屢見諸於古文獻記載之中。縱連早期法家代表人物管仲亦言:「政之所興,在順民心;政之所廢,在逆民心。」(《管子·牧民》)這一切,無不深刻體現着儒家仁本思想及中國古代民本主義思想之光輝。——「治國有常,而利民為本」( 《淮南子·泛論訓》)。後世從漢代劉安,這種思想脈絡直至明儒王艮「安身者,立天下之大本也」、 清儒顏元「天地間田,宜天地間人共享」 說,非但是一脈相承,更是清晰地對儒家公天下和民本思想之直接解讀。
李冠云:「周禮十二荒政」與古代賑災救荒制度 - 每日頭條 http://bit.ly/2pqto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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